结婚属相禁忌是不是光嫁娶客娶客忌属相吗

结婚属相的大利月和小利月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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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属相的大利月和小利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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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六礼”之一的请期,旧指男家择定婚期,备礼告女家,求其同意。现在,婚期多由男女双方家庭共同商定。在婚期的择定方面,俗间多有禁忌。
俗话说,“典当勿催赎,女子勿催嫁”。婚期一般是由男方先提出个意见,很少是由女方主动要求的。婚姻大事,嫁娶的日子是最关键的,一定要择吉避凶。根《中华全国风俗志》载,旧时,南京一带“男家欲迎娶,先将男女八字送星家诹吉,必使无冲犯,无刑克之良辰,以全红柬上记新人沐浴宜何时,水倾何方,新上轿何时,合卺何时,避忌何人,谓之送日子。”白族也有此俗。据《白族社会历史调查》载,白族“结婚要择吉日,举行婚礼时,看其是否有‘白虎压房’或‘白虎压床’;若白虎压房、压床,便不能结婚,只有另择吉日”。
让星相家推算黄道吉日,拟定婚期,是相信星相家的术算,相信星相家推算出的吉日才是真正无疑的吉日。这是俗信对于迷信活动的支持和维护。星相家为了区别于普通人故弄玄虚而讲说的那一套理论(参见本书“物事篇”岁时部分),已经不是俗信,而是迎合俗信而又超越俗信的“高谈阔论”了。它必得使民众不能自行掌握而始能保持自我存在的可能性,所以,我们只谈民间俗信中关于婚期吉凶的见解及其禁忌。
结婚大礼,安排在哪一年份内,民间是有讲究的。一般是放在无甚特殊情形的正常年份办喜事。汉族许多地区忌无春之年嫁娶。无春之年,即当年无立春日,有些地方称之为“寡年”。“寡年”的“寡”字是结婚时日的大忌,会令人想到“寡妇”、“寡居”“鳏寡孤独”等词语,显然是大不吉利的。有些地方还认为“寡年结婚不养崽”,也就是没有后代,这层意思,或许是由“春”字的缺乏而来的。春字有男女欢爱的意思。像春情、春意、春心、怀春等与春字有关的词语也都有这个意思。因为,古代嫁娶是在春时举行的。《白虎通义?嫁女篇》云:“嫁婚必以春何?春者,天地交通,万物始生,阴阳交接之时也。”如果当年是无立春日的,民间也就会以为是无春的,因而男女不得交接,或者交接会造成“不养崽”的后果,所以嫁娶便忌讳安排在这一年内,而要提前一年或者推后一年了。在一年内,如果有两个立春日,各地的情形又有不同。一些地区认为这年结婚好,取“双春双喜”的意思因而出现婚嫁高潮。另一些地区认为这年结婚不好,取“双春喜冲喜”的意思。凡事过多则为淫,春淫或伤风化,不可取。再者,民间普通人总喜好平稳,不爱冒风险。在有两个春日这样不同凡响的年内,最好息事宁人。因此,也有故意躲开这年嫁娶的。和一年内两个“春”的意思相似,中南一带汉族地区,还有同年内一家禁忌举办两次婚事的习俗。湘潭一带一年内,同屋不能有进有出。一家乃至同住一屋的几家,不能在这一年中又嫁闺女又娶媳妇,否则被认为是不吉利的。这也是出于“喜冲喜”的顾忌。据《白族社会历史调查》,白族嫁娶年的地支忌与男女生年的地支相同,相同则不能结婚。这若在于属相方面便是属什么的不能在什么年内结婚,大约也是怕伤害着他们的“本命”。再推算一步,按地支排列的顺序,十二年是
一轮。十二岁不可能嫁婚,那么,也就是忌讳男女双方在二十四、三十六、四十八,等等年龄时结婚了。在嫁娶忌年方面,除了“喜冲喜”的忌讳,还有“凶冲喜”的忌讳。据《德宏傣族社会历史调查》,德宏傣族“在直系亲属长辈去世一年中是服孝期间,禁忌举办喜事。认为在此时期举办婚礼,对死者极不尊敬。更主要的是,认为在服孝期内结婚是不吉利,将来子女稀少,不易长大成人,家运不顺”。汉族及其他一些少数民族中也有此风俗。不过,有些地区,还有有意在丧服中嫁娶的。据民国《弋阳县志》载,“俗有乘凶纳妇,名曰参孝,非礼也。然其因有二:一由家贫省费,吉凶同举;一因姑舅双亡,中馈乏人,遂冒丧而易吉。”这种冒丧易吉而婚娶的习俗,据说宋代就有。虽不合礼教,然行之有因,更主要的恐怕还在于以喜压凶的求吉心理使然。这也可以看出,嫁娶忌年归根结底还是民间避凶求吉的心意体现。
年份定下来后,还有月忌。在一定的月份中宜嫁娶,在另一些月份中便禁忌嫁娶。据《中国制度史》云:“古以九月至正月为婚期;仲春而尤不克昏。”相传周代男女成婚多在仲春之月。《周礼?地官?媒氏》云:“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后世民间又有将婚嫁之宜娶月份与属相联系在一起的信仰习俗。山西定襄县一带,人们认为鸡兔两属相宜正月、七月嫁娶;蛇猪两属相宜三月、九月嫁娶;马鼠两属相宜六月、腊月嫁娶;牛羊两属相宜五月、十一月嫁娶;狗龙两属相宜四月、十月嫁娶;虎猴两属相宜二月、八月嫁娶。旧时汉族和其他一些少数民族还认为腊月(有的说是腊月二十三日以后)乃至新年前后是神祇上天的时间,民间百无禁忌,这时嫁娶最合时宜,每天都是吉日(参见本书“物事篇”岁时部分)。其实,如果从社会生产方面看,腊月至新年前后正是农闲时期,这对于以农业经济为主的中国社会来说,形成如此的风俗习尚是非常自然而合理的。相反,在农忙季节的五月、七月、九月,汉族、佤族以及其他一些少数民族则禁忌嫁娶。说是“恶月”,这期间鬼多,不宜嫁娶。如嫁娶,则不吉利。实际上五月、七月、九月里天气炎热,食物易腐,人们劳累,牲畜易病,这期间尽量避免举行嫁娶婚礼也是有道理的。傣族在傣历九月十五日以后的三个月内禁忌结婚,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这三个月傣族叫做“进洼”时期,在进洼出洼这三个月内老年人每隔七天要拜佛一次。这期间正值雨季,生产较忙,筹办不易。这期间结婚,群众会说新人像牛马一样,像狗一样,不知季节,死后会变成狗的。现在虽然这种禁忌有了一些变化,个别男女青年由于爱情深厚或因婚前有孕等情况也有不顾传统惯习的限制而结婚的,但结婚后,仍须用酒肉祭寨,请全寨人吃一顿饭。否则,大家会认为触犯了寨鬼,将来寨子内发生疾病和其他灾害时,就要由结婚者负责。台湾民间有嫁娶忌四至九月的习俗。当地的俚谚云:“四月死日,五月差误,六月娶半年某(妻),七月娶鬼某,八月娶土地婆;九月狗头重,死某亦死尪(夫)。”其中的道理,“四月死日”是因“四”与“死”同音,因而嫁娶吉日不能放在四月里,以免引起不祥的联想,成为不吉的兆头。“五月差误”是因“五”与“误”同音,五月为恶月,这月嫁娶恐有“差误”。当地民间还有“五月娶五毒某”的说法,也是基于五月五日端午节,俗称“五毒节”的缘故。“六月娶半年某”,是因六月等于半年,俗畏“半年夫妻”之兆,担心早丧偶或离婚,造成一方或双方的不幸。“七月娶鬼某”,是因为七月俗称“鬼月”。这月阴间的一些孤魂游鬼会一齐涌到阳间来讨吃。在崇信鬼神的时代,人们害怕触犯鬼魅,便忌讳在此月内嫁娶。“八月娶土地婆”,是因当地八月十五日是祭土地公的日子,八月里嫁娶,恐怕娶着了土地婆。据说土地公惧内,怕老婆。因而在八月里嫁娶恐怕将来也要怕老婆的。“九月狗头重,死某亦死尪”,“九”与“狗”谐音,“狗”是常常用来骂人的咒语。民间有不正当关系的男女为“狗男女”,所以当地人忌讳“九”字。九月又是霜降的节气,“霜”与“丧”谐音,故而担心在这月里结婚,日后不是死妻就是死夫。以上所谈到的台湾忌四月到九月嫁娶的禁忌理由,表面上是从吉凶观上考虑的,而实际上则仍是根据农忙农闲的气候变化的关系而约定俗成的。台湾十月到翌年三月是农闲时期,四月到九月是农忙时期。而且四月到九月间,天气正值暑热,台风、暴雨变幻无常,往往会打乱人们的正常生活安排。如果恰在预定的嫁娶日来了暴风雨,或者天气特别炎热,都会影响嫁娶的正常进行,会影响人们喜庆的心境,给人们带来烦恼,这当然对于嫁娶这样的吉庆喜事来说是不祥之兆,因而四至九月便成为嫁娶的“忌月”了。
嫁娶的月份选定之后,还有需要避开忌日。汉族和许多少数民族中都有忌单日嫁娶、结婚的习俗。俗话说,“好事成双”。婚姻为男女双方之喜事,若在单日,意味着不吉,故多择取双日。汉族某些地区尤忌七月七日嫁娶。据陕西《蒲城县志》载:“七月七日,迎新嫁女避节。”此俗与织女牛郎的传说有关。相传织女为天帝之孙女,私自下凡与牛郎婚配,后被迫回到天上。织女与牛郎每年七月七日才能相逢一次。民间忌七月七日嫁娶,亦反映出人们祝福儿女婚后永不分离、幸福美满的良好愿望。在农村一些地区还忌初五、十四、二十三等日子嫁娶,许多地方又有一些特殊的事由而忌某日嫁娶的,都是为了避凶求吉。白族婚日,忌用男女任何一方出生年月的属命,如男女一方属马或属鼠,则属马日属鼠日不能结婚。黎族人婚嫁择日避忌虎、猴、牛日。据《清稗类抄》云:“黎人无时宪书,不知甲子,然于婚姻,亦必择吉日。其法:按十二兽,以手推算,所择日与选择家暗合。或云,虎猴牛,黎人以为恶兽,避之则吉。”哈尼族嫁娶忌在日蚀日或月蚀日。以为日蚀日、月蚀日内嫁娶,婚后必生六指儿、双胞胎或缺嘴婴儿,故视为大忌。
以上所列举的忌年、忌月、忌日等选择婚期之禁忌习俗,除少数地区仍有保留外,大都已被革除。现在嫁娶,农村仍是农忙时少,农闲时多;城市里则大都选择在“五?一”、“十?一”和春节前后等国家法定节假日里举行,且多以公历纪年计算时日,因而旧时的婚期择日禁忌,大都失去了约束人们的效力。有些老年人虽然仍能记得一些择日方面的禁忌习俗,也往往会因为青年男女的不在乎而无可奈何地放弃了自己的意见。
亲迎是“六礼”最后一项,即迎娶新娘的仪式。因为亲迎是周以后的礼俗,所以是指的男的迎娶女的。
(1)入赘禁忌
在远古时代,是“男子出嫁,女子娶夫”。那时是男随妻姓,子从母姓。如大禹王就是这样,未婚时姓姒(从母),婚后姓涂山氏(随妻)。所以,如果远古时代亦有亲迎的仪礼的话,那一定是女的迎娶男的了。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演进,亲迎的风俗仪礼也全然倒过来了。现在如果再有女娶男的婚姻,民间反而会称之为“倒贴门”、“倒插门”、“倒站门”,一个“倒”字说明了它是“反风俗”的现象。在男权社会中,赘婿是不得已的事情。据《汉书?贾谊传》云:“秦俗日败,故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赘,一说质也。“家贫无有聘财,以身为质也。”可见这种赘婿是有典质的性质的。秦俗,赘婿必须剃光头,称之为髡,是一种刑罚,可见秦时赘婿是倍受歧视的。直至今日,在汉族、景颇族、白族(勒墨人)以及其他一些民族中仍然有忌讳招女婿的习俗。世俗对赘婿仍有轻视、歧视的陋习。不过,现在赘婿一般无有典质的性质了,却常常是为了传宗接代,或者是为解决劳动力的不足。俗话说:“一个女婿,半个儿。”这种婚姻也受到了法律的保护,成为一种易风移俗的典型和男女平等的象征。还有一些民族中素有赘婿的惯例。如门巴族中招赘婚就占婚姻的半数。在人们认为“嫁”和“赘”一样,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女婿照样可以顶立门户,继承财产,养老送终。但招赘婿的仪礼比较简单,没有下聘礼等过程,只要男方同意,择吉日由一男青年陪新郎到女家举行婚礼即可。壮族入赘婚也是比较简单的。结婚时男方不收礼物,不备嫁妆,结婚所需一切都由女方准备。男子出嫁好天,家中一般都不举行婚礼,不摆宴席。但女家要杀鸡宰鸭,招待宾客。当日由女方家长者为赘婿改姓换名,随女儿排行。壮族赘婿在家中和社会上,不但不受歧视,还有极高的地位,普遍受到人们的尊重。
在女家,赘婿被当作亲儿子一样看待,同辈与他称兄道弟,禁忌用“姐夫”、“妹夫”来称呼赘婿。台湾高山族男子“终身依妇以处”,以致“俗重生女不重生男”。生女谓之有“赚”,生男谓之“无赚”。另外,像云南傣族的“上门居”和布郎族的“从妻居”等也都有“女娶男”的意味。不过意义不是那么完全。就“男到女家”落户的婚仪简约一点来看,一是可以说明这一习俗的古朴无华,因为它是自远古时代相沿袭下来的缘故;二是可以说明,这一习俗于男权社会中存在的不易和艰难,这是其倍受歧视和袭扰的结果。无论如何,招赘婿仍是现实中国社会婚俗中的个别现象或者少数现象。在中国大多数民族和地区内“女嫁男,男娶女”的婚姻还是最普遍的,占主导地位的。因此,男方迎娶新娘的礼仪就被俗众日益丰富、强化因而演变得十分繁杂了。在这些风俗中包括着许多禁忌,其目的仍然不外乎趋吉避凶,消灾免祸,确保新人婚后的幸福和美满,当然,也会掺杂着一些伦理教仪的思想意识在其中。
(2)婚期前夕禁忌
在婚期到来前夕,为了婚礼举行得顺利,尚有许多禁忌。据《说蛮》载,仡佬族女嫁必折二齿,否则恐妨夫家。俗称之为打牙仡佬。清人田雯在《黔书》中说:“(找牙仡佬)女子将嫁。必折其两齿,恐妨害夫家也。”凿齿习俗是仡佬先民的遗俗。西晋张华《博物志?异俗篇》云:“(僚人)既长,皆拔去上下齿各一,以为华饰。”而恐妨害夫家,显然是后世附会到这一习俗上的礼教。土族姑娘出嫁前一个月内忌见生客,忌操持家务,除做嫁妆外,就是学唱“哭嫁歌”。这期间因为老坐着不动,所以俗称“坐嫁”。坐嫁期间,姑娘的饭量要逐日渐少,以使体态窈窕,面孔白皙。也显得孝顺娘亲,不愿离去。这与彝族的“杂空”是差不多的。彝族姑娘临近婚期,也要开始“饿食饿水”(减少饭食),甚至绝食。彝族称之为“杂空”。“杂空”时间,一般为三五天,多者七八天。“杂空”期间,新娘仅吃少许鸡蛋,喝几口水。俗以为“杂空”时间越长,越显得新娘懂礼,有毅力,光彩。如果姑娘在出嫁前大吃大喝,就要被大家耻笑。据说这样限制新娘,减少饮食是因为一个“虎妻”的传说。传说古时候,有个要出嫁的姑娘,在娘家大吃大喝,等她走向夫家时,半道上便要解小便。结果在路边草丛里被老虎吃掉了。老虎变成了新娘成为虎妻。新郎的妹妹发现了虎妻的秘密,也被老虎吃掉了。后来,新郎才用计谋烧死了老虎。这个传说故事可以告诉我们,不让新娘多吃多喝是为了避免在去婆家的途中大小便。因为,新娘去婆家途中忌讳大小便。甚至进了男家,三天之内大小便都是要被人笑话的,所以才有这嫁前“杂空”的习俗。这实际也有礼教带给妇女的束缚。女子一旦嫁人,就身不由己了,必须学会严格地约制自己的行为。过去,回族男女青年结婚前一个月内,不准彼此见面,要呆在家中,请阿訇念“尼卡哈”经。如今,此俗已不很严格了。东北某些地区的汉族中,也有结婚前三天不准女方到男家去
习俗。大约是重视亲迎仪礼的意思。如果平时双方来往自如,那么亲迎也就显不出有什么特别重要的意义了。湖南湘潭一带婚期前还有一件对男性保密的禁事,即让新娘吃醋炒蛋。目的是根据日期推算,抑制新妇婚日来潮。婚日新妇有月经是很忌讳的。旧俗谚云:“骑马拜堂,家破人亡。”汉族民间有将妇女用的月经带叫做“骑马布”的。可知系指此事。妇女的经血,本来就是禁忌的事物,含有“血污”、“脏”、“不洁”、“崩”、“破”等多种忌讳的语意,在此喜庆之日时,是根本不能出现的,所以要忌讳。在豫东一带,婚期之前,若是新郎的母亲病了,常好与女家商议,择某吉日黄昏起更后,约亲家母和未过门的媳妇来男家“冲喜”。俗以为未过门的媳妇做的面条儿,有治愈疾病的效力。如果未来的婆婆吃了未来的儿媳做的面条儿,病就一定会好的。做饭时,须未来的新郎执灶。但未婚男女双方,不得谈话,否则,就不灵验了。俗称之为“哑饭”。这一习俗很有趣味。一是反映出婆婆想儿媳妇的焦急、迫切心情,——一旦满足她的愿望,她的病就会好的;二是看到了男女授受不亲的礼教在民俗中的具体作用和影响——假如未婚男女在这种场合下一说话,那面条儿祛病的魔力也就消失了。可以想象,这一幕“冲喜”习俗的哑剧该是多么富有诗情画意。恰切地符合男性家族的需要,正是这一习俗得以在汉文化中滋长生存的根基。
以上的几个婚期前夕的禁忌实例,大都是针对女方的限制,还有一些习俗禁忌,是针对男方的。例如畲族“作亲家伯”的习俗中便有这样的一些禁忌。“作亲家伯”在福建霞浦县畲乡最为流行。按惯例,“亲家伯”既是男方选派的歌手,也是男方婚礼仪程中的全权代表。结婚吉日前两天,亲家伯便挑着礼物来到女家。女方村寨的妇女热情迎接亲家伯,将板凳放在女家堂屋东首让他坐。畲家规矩,坐东首为贵,坐西面为谦。十分懂得畲家规矩的亲家伯马上就会把板凳从东首移到西首,以示谦虚。接着,女方请他抽烟,他会在感谢声中掏出
自己的烟来敬献给女方村寨的人,不但向男子敬烟,向妇女敬烟,甚至向在场的小孩子客客气气地敬烟。按畲家风俗,要是亲家伯不表示卑微,不懂得挪板凳而稳坐东首,不懂得敬烟礼仪,女方村寨上的妇女们就会绝不客气,会当场在他的板凳底下点燃鞭炮轰他,甚至要烧他的衣服,把他赶走;如果亲家伯的歌子唱得不美,也会遭到妇女们的奚落,甚至让他扛犁做牛,连夜把他赶出村寨,另请高明来娶亲。当然,那些既懂规矩,歌子唱得又绝的亲家伯,妇女们不但不敢难为,还会以重礼相待,陪伴对歌,从夜幕降临直到旭日东升,连续长夜对歌两晚。
(3)婚不亲迎禁忌
亲迎的礼节,中国大部分地区都是这样的。古时称婚配的妇女为“妻”,是取“齐”的意思。《说文解字》,妻为:“妇与夫齐者也。”(《康熙字典》引《说文》云:“妻,与己齐者也。”)《礼记?郊特牲?注》“齐谓共牢而食同尊卑也”。为了显示同尊卑,所以要亲迎。亲迎是六礼中最重的一项礼节。如果不亲迎,则女方是不肯嫁过门去的。据《中国制度史》云:“六礼为为妻之征。故六礼不备,贞女守义不往,以嫌于为妾也。”妾俗称“小老婆”,贱于妻,故民间忌为人妾,且讳担妾名。
据邓子琴《中国礼俗学纲要》所说,亲迎婚俗,古代无有不行者,只有皇帝结婚时亲迎与否说法不一。《春秋公羊传》说,天子至庶人皆亲迎;《春秋左传》则说,天子至尊无敌,无亲迎之礼。不过,亲迎虽是古礼,但民间也有习俗不同的地方。据《山东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云:“齐俗不亲迎,于春秋已然。”可见古时民间也有不亲迎的婚俗。而今,不亲迎的习俗也还不少。像江西南昌县、戈阳县等地都有不亲迎的习俗记载。据《山东民俗》一书称,现今山东省内的婚俗,就有“迎亲”、“等亲”、“送亲”三种情形。其中只有迎亲一种是新郎亲自往女家迎接新娘的,可以称作“亲迎”,而其他两种就都不是“亲迎”的方式了。亲迎或不亲迎都是一方一地的风习,本无所谓是非,只是,身在其地,往往不得不随俗而已。不随俗者,便会有犯忌之嫌。
(4)婚不用乐禁忌
如今结婚,常常吹吹打打,以鼓乐相配。农村吹鼓手有专司其职的“喜班子”。还有用录音机播放歌曲、戏曲、器乐曲的,显得非常热闹、喜庆。如果谁家结婚没有鼓乐声响,冷冷清清,倒让人觉得不吉祥,是犯忌讳的。但古时候结婚是不用乐的。《礼记?郊特牲》云:“昏礼不用乐,幽阴之义也。乐,阳气也。”(郑玄)注云:“幽,深也。欲使妇深思其义,不以阳散之也。”也就是说,婚礼不用乐是为了让新娘子深思做妻子的妇道,而不至被喧闹的音乐声动摇她的意志。这种解释道学家的气味甚浓。或许这并不是民间的初衷,而是礼教对风习化一的结果。设想,假如当时无人将音乐用于婚礼,那《礼记》中又何必一定要言及此意而立此规矩呢?大概当时就有一些用乐的风习存在,故而甄别文质,抑或效法古仪,士大夫们才选中了不用乐的规矩。甚至还规定有“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的礼法。虽然礼法立下了,但民间仍旧有民间的俗信和民间的做法。因而婚礼用乐,自古不绝。河南、山东等中原地区一些方志中常常有这方面的感叹。如“礼,婚礼不用乐,幽阴之意也。今县俗俱以鼓吹从。由来已久,莫悉所始”。“县宦族富室,虽或亲迎,而必用鼓乐,亦非古也。……然秦汉而后,已不为非矣。非独于今然也”。不过,如今有些偏远山乡中和城镇里婚事从简者,也不用乐。此属风俗中的特例,应当别论。少数民族中亦有婚不用乐的。云南巍山彝族办喜事时不打歌,办丧事及其他节日才兴打歌。此或为婚礼的古俗遗存。
(5)婚礼不贺禁忌
中国古代有婚礼不贺的礼法。《礼记?郊特牲》云:“婚礼不贺,人之序也。”婚礼只是人生正常地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的仪礼,没有必要特别地进行祝贺。但后来这种礼法也完全被世俗的惯习所淹没了。或许是出于对此种人生最重之仪礼的珍视,婚礼的祝贺超过了其他任何人生仪礼。民间惯习的这种力量迫使统治者从礼法上也不得不作一些让步、更改。《汉书?宣帝纪》云:“秋八月,诏曰:夫婚姻之礼,人伦之大者也。酒食之会所以行礼乐也。今郡国二千石或擅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召,由是废乡党之礼,令民亡(无)所乐,非所以导民也。”至此,婚礼相贺成为合礼合法的事了。有人说这是喜筵之滥觞,实则不如说是喜筵合法化之滥觞。
婚姻贺礼,如今仍相当普遍。今俗有“凑份子”一说。即是指为亲友婚嫁送的贺礼。贺礼的“价码”,不断暴涨,不送又遭忌讳,所以民间这一陋俗,颇遭非议。现实新风尚,提倡改革旧俗,但目前尚收效甚微。
河南荥阳一带,婚礼用羊、酒作贺。羊忌黑眼,酒忌不醇。台湾风俗,婚贺礼忌用鸭子。因“鸭”与“押”同音,恐不吉利。但若用来做菜肴,倒也不妨。
婚嫁日祝贺的人多少都无妨,但最忌有人上门要债、闹事。婚姻是喜庆的事,假如往日有仇冤的人家,此时上门来闹事,则是大大破坏了吉事的,是最受忌恨的。这将在新婚夫妇今后的生活命运中投下可怕的凶厄灾难的阴影。这时也最忌有人上门讨债。白族结婚时,按规定由男女双方氏族头人公开宣布:今天是喜事,不准任何人要债、逼债。如违犯禁忌,就会受到众人的谴责和惩罚。
(6)婚礼不放爆竹禁忌
据清人熊伯龙《无何集》云:“爆竹本驱鬼之意,非礼莫甚。而今世吉凶事皆用爆竹,失礼之中又失礼矣!”这反映出礼法对世俗惯习的无可奈何。其实,喜庆中燃放爆竹,确有驱鬼之意含在其中,民间所谓“崩崩邪气!”因为越是大喜的日子,越是担心有恶鬼捣乱。所以要用爆竹崩崩,以壮行人之胆魄,也不至使那吉祥之兆散失。由于每逢喜庆(包括喜丧)之时都要燃放爆竹,所以久而久之,由于条件反射的缘故,一放爆竹,人们就猜想是有(红白)喜事在举办了。所以放爆竹便又增添了喜庆、热闹的一层含义。而办喜事不燃放爆竹也就更多了一层忌讳的理由了。
(7)迎娶时辰禁忌
和请期不同,迎娶的时辰是由男方自定的。但一般都遵从当地的风俗惯习,并通常也是要与女家通气的。从婚姻的婚字,可以知道古代婚娶是在日落前后举行的。婚,古文为昏。《尔雅?释诂》云:“日入后二刻半为昏,昏来则明往。”《仪礼?士昏礼?注》云:“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必以昏者,阳往而阴来。”可见古时嫁娶在昏时,是取阳往而阴来之意,亦即实扣男(阳)亲迎女(阴)之意。若不以此时迎娶,则婚不以时,恐不吉也。今民间仍有半夜娶亲的风俗残存。不过,其理由大都传说不一。许多人说是因当地曾有某某恶霸或权势人物强行“初夜权”而导致此俗的形成。不过,笔者仍觉得此俗是古代蛮野时期掠夺婚姻习俗的一种遗存。《仪礼?士昏礼》云:“主人爵弁,纁裳缁袘(衣)。从者毕玄端,乘墨车。从车二乘,执烛前马。”这种穿黑衣,乘黑车,执火炬的亲迎队伍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原始部落夜间隐行“掠妻”的壮举。现在湖北神农架一带,还有夜半打鼓娶亲的风习。待夜阑更深人静之时,男家即遣迎亲者打鼓鸣锣放鞭炮去女家迎娶新娘。按当地的俗规,当日必须把新娘接进家门,否则,便担心会出什么差错。由于山高路远,所以他们半夜就早早起程了。敲锣打鼓固然是为了喜庆热闹,也有惊吓山中野兽的作用。因此,这种婚俗的存留归根结底还是适应了当地民众生活的需求的。如今,中国绝大多数地区,婚娶都是安排在白天进行的。夜间嫁娶毕竟有许多不方便处。这种习俗的演变,也是由质朴向文明的转化,是民间风俗的一种自然、正常的发展趋向。不过,旧时,婚嫁还有拘惑于术士们的谰言而不敢随意更改吉时的禁忌。比如必须在巳时午时之交(即上午十点到十二点)迎娶等等,这就是迷信的困扰了。
(8)婚服禁忌
中国民间结婚办喜事时,绝大多数地区和民族都有特制的新婚礼服。婚服要新,取“新婚大喜”之意。若着旧装,则不吉利,或有新人不贞之嫌。不过,也有穿旧衣出嫁的风习流行。新娘出嫁穿旧衣见于黔东南侗族,其他地区也习见。新娘出嫁这天,送亲的姑娘都着新衣,带银器、首饰,个个花枝招展,惟独新娘却穿着旧衣、草鞋,且无头饰、首饰,不带嫁妆。此举之意义,在于告诫新娘婚后要勤俭持家,反映了侗族的传统美德。其他民族和地区,大都对婚服十分重视。做嫁衣亦要选择吉时。嫁衣要由福寿双全、儿女双全的妇女裁剪。忌寡妇、不孕妇等裁剪缝制。新嫁娘的礼服忌有口袋,以免将娘家的财产以及福气带走了。礼服要用一块整布料裁制,忌讳用两块布缝接。取“从一而终”、“不再婚”之意。一般新嫁衣崇尚红色,忌讳白色。此俗流行于汉族,其他民族也习见。山东一带,嫁衣要上下一身红,通常喜棉忌单。云南巍山彝族结婚时,新郎新娘都忌穿白色衣服,直到婚后一百天才能穿白衣。台湾民间新娘出嫁虽亦喜好红色,却又有上头衫、仔裤颜色纯白的,取“忠贞洁白”之意。粤北壮族新娘出嫁喜穿黑色的嫁衣。并由穿黑衣裤的伴娘陪伴,打黑伞去男家。黑色嫁衣是由男家缝制的,只是在婚娶前才由媒人送往女家。据说这一习尚是从喜鹊羽毛为黑色而来的。俗信穿黑色嫁衣表示喜庆、吉利。不知是否还与古代亲迎着黑衣的习俗有牵连。
旧时,男子娶妻俗称“小登科”,是可以穿九品官服的,新嫁娘则必用凤冠霞帔,以象征吉祥。过去此俗多流行于满族、汉族、朝鲜族及其他民族。据《清稗类抄》云:“凤冠为古时妇人至尊贵之首饰,汉代惟太皇太后、皇太后入庙之首服,饰以凤凰。其后代有沿革,或九龙四凤,或九翠四凤,皆后妃之服。明时,皇妃常服,花钗凤冠。其平民嫁女,亦有假用凤冠者,相传谓出于明初马后之特典。然《续通典》所载,则曰庶人婚嫁,但得假用九品服。妇服花钗大袖,所谓凤冠霞帔,于典制实无明文也。至国朝,汉族尚沿用之,无论品官士庶,其子弟结婚时,新妇必用凤冠霞帔,以表示其为妻而非妾也。”可见,当时新娘不用凤冠霞帔已成为一种忌讳。一是怕不吉利,二是怕人说不是嫡妻。辛亥革命以后,随着帝制的垮台,此俗逐渐变革。如今穿九品官服,用凤冠霞帔的已很少见了。汉族等多以漂亮、崭新的西服、时装为时兴婚嫁衣。新娘佩戴红绒花,以谐音“荣华”,象征富贵。其他民族也多以自己的民族服装为婚嫁衣。凤冠霞帔式的婚嫁衣只有在民俗展览会上、戏台上或民间游艺节目中才能见到。那些相应的婚服禁忌也大都随之消失或转化为他种形式了。
(9)迎亲禁忌
迎亲是大喜的日子,这一天是阴阳合配,男女双方成就百年之好的第一天,民间十分看重,总想有一个吉祥如意的好兆头。因此,这一天禁忌也特别繁多。迎亲日,虽是吉日,也有宜忌,男家应先看好该日忌什么。汉族及其他一些民族均有此习俗。白族迎亲日如果忌路,须沿途打锣;忌地,走时要铺毡或席;忌门、忌厨,要把门和厨房遮住。哈尼族迎亲时,男家派一对父母健在、家中无死于非命的所谓“干净”的中年男女作为迎亲人,到女家迎接新娘。东北汉族、蒙古族迎亲的人要是单数,少则七到九人,多则十一到十三人,人数不等。回来时加上新娘,正好是双数。而湘潭及中原一带,迎亲的人数要成双,但又有忌八、十六这两个数的,其意不详。许多民族迎亲人都忌寡妇参加,要派“全科(活)人”。朝鲜族迎亲时,新郎忌脚踩地。离家上马时要踩粮袋,到女方村庄下马时第一脚也必须踩在粮袋上,取婚后稻谷满仓、生活富足之意。新郎忌直接闯入新娘家,要在女家近邻借一所房子临时驻脚,在这儿换上九品官服——婚礼服。苗族迎亲时,按规矩,新郎要到隔壁邻居家中吃饭,不能在新娘家进餐。而一同来迎亲的陪郎们却能够受到新娘父母的热情接待。保安族在迎亲日,女家设宴盛情招待迎亲客、媒人、阿訇等人。这时,女方村中的小伙子要来“闹席”,让迎亲客和媒人吃不安宁。有时还会把迎亲客一一拖到院子里,用沾有锅底灰的棉花、羊毛等乱抹一气,把迎亲客抹成一个个的大花脸,甚至拳打脚踢一顿。这时,迎亲客忌讳变脸生气,还要满面笑容。如果谁脸上有不高兴的表示,就意味着两亲家以后不和好,不吉利。抹黑脸、拳打脚踢是一种特殊的祝贺婚姻美满的方式。据说,是为了让新娘婚后生的孩子能够认识舅舅。锡伯族接新娘的喜车,不论路程多远,一旦上路,既不能停歇,也不能离开车辙,更不能给其他车让路,必须马不停蹄地一口气赶到婆家。如遇对面行来的也是喜车,则在两条车辙正中插一把刀,各自顺一条车辙错过。新娘从上车直到婆家,不论喜车如何拐弯,一路上须面朝事先定好的方向坐着,亲人则帮助其不断挪动身子。柯尔克孜族迎亲日的风习更奇特。当新郎在迎亲人的陪同下骑着马来到女家时,女眷们很有礼貌地迎接着新郎和客人,男人们却手拿绳子,一涌而上,把新郎五花大绑捆在帐篷(或门)前。此时,新郎绝不能说一句怪话,也不能流露半点不满意的情绪。新郎被绑之后,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新娘也被女家亲友们绑了起来。人们把新娘和新郎拴在一起,大家在欢笑声中围观这一对新人。直到新郎的父兄向女方亲友“求情”再三,赠送许多礼物之后,这一对新人才被“释放”。但整个过程迎亲人都忌讳恼怒,否则于亲事不吉。这种迎亲习俗可真新奇,其中是否也体现出了野蛮时期掠夺与反掠夺的婚姻习俗遗迹呢,这是很耐人寻味的。
(10)送亲禁忌
送亲是指女方亲友送新娘出嫁。送亲的人也要是“全活人”,忌寡妇、孕妇送亲。这在中原一带极为讲究。在渤海湾一带,送亲的人有“爹送妈不送”、“姑不娶,姨不送,舅妈送一场病”的禁忌习俗。都是关于女人的禁忌。禁忌女人在迎娶中出面,一方面是对女人的蔑视,另一方面也因女人心肠软,感情脆弱。看见亲人出嫁会生出一些悲伤的情感来,说不定还会流泪失声,其与婚娶不吉,因而有些禁忌。迎亲、送亲的人还有属相禁忌。山东流行的忌讳歌谣为:“辰子申忌蛇鸡牛;巳酉丑忌虎马狗;寅午戌忌猪兔羊;亥卯未忌龙鼠猴。”许多地方是不亲迎的。由女方直接把新娘送往男家。也有一些地方女方不送亲到男家,只送上轿(车、马)。富贵人家还有随新娘“嫁”过去的“陪嫁丫鬟”,这样的送亲人便一送而不返了。古代有嫁女之家三日不举火之禁忌。《礼记》有记载,说是为示伤离。送亲禁忌中以孕妇送亲为最忌。大概是怕“触染”得新娘也有了身孕,从而成为一个不贞的新妇吧。其实,新娘的贞洁与否,与送亲的孕妇又有什么关系呢?这种联想乃是原始思维中“同类相生”观念的反映,是对“交感巫术”力量的畏惧才实施的禁忌习俗。
(11)上轿禁忌
新娘上轿前,中原一带有喝“催轿汤”的习俗。娘家嫂子辈给新娘做临行前的一顿饭,叫“催轿汤”。新娘吃起来很有讲究,即不能不吃,又不能吃完。民歌中有这样的唱法:“如若是喝了吧,怕穷娘家;若要说不喝吧,怕穷婆婆;罢罢,我喝一半,留一半,两头都过好生活”。可见那“催轿汤”是某种“财气”的象征。喝催轿汤又是对新娘情感的测试。为了不使新娘子丢丑,好心的人儿是会事先把其中的忌讳告诉她的。
新娘了上轿时禁忌足踏土地。旧时,汉族、回族、满族及其他一些民族都有此习俗。不踏土的理由据说是怕沾走了嫁家的灰土,带走了娘家福气,有人认为这原是新娘依恋娘家不肯离去的缘故;有人说这是表示高贵的身份;还有人说是为了避邪求吉。民间婚礼通常只是执行这些婚俗禁忌,并不解释其中的道理。上轿不踏地的办法有许多种。有的是把轿子退到房门口,由新娘的父兄或抱或背送进花轿;有的则让新娘在红缎绣鞋的外边再套上父兄的大鞋,走着上轿,上轿后再将外面的大鞋脱掉,不沾娘家泥土;也有的是在地上铺上红毡子或草席子。有的民族新娘不坐轿、车,而是由娘家舅、兄等用红毯子裹住新娘子,轮流背到新郎家。中途不准新娘脚沾地,也忌讳新娘脚沾水。南方水乡婚娶时,也有隔船抛新娘的习俗。如果在这些习俗中由于不慎让新娘掉在地上或水里了,那是很不吉祥的。娘家人就要让人笑话,甚至会遭厄运。
上轿前,按汉族的习俗,新娘要蒙上红盖头。红盖头即是一块二尺见方的红布,可蒙住新娘的头面脖肩,使其不能被人看清楚面目。旧时,其他许多民族中也有此俗流行。现在汉族中也已很少见了,但有些少数民族中仍有此俗流行,像瑶族新娘就有用蜂蜡把头发染硬,盖上有眼的木板,加上红盖头的习俗。据说,此俗是很古老的,有类女娲“以草为扇”,是遮羞的,其红色象征火,象征吉祥,可以防邪。陕西流传一句禁忌掀盖头的俗谚:“盖头一掀,必生祸端。”还有人说“盖头”是古俗掠夺婚的遗存,新娘子蒙上“盖头”就看不见路
了,使她不得跑回自己的家中。现代文化人类学者又从过渡仪式上解释“红盖头”的作用,说盖头的作用是通过这一形式完成一个过渡的仪式,使新嫁娘结束了在娘家做姑娘的生活进入到婆家成为媳妇。“盖头”被揭开象征了女人一生中的最重要的生活转折。回族新娘的盖头与汉族不同,它不是红色的,而是黑色的。过去,回族妇女都戴盖头,少女戴绿盖头,老妇戴白盖头,新娘戴黑盖头。这是因为伊斯兰教把妇女的头发列为羞体,必须遮盖起来。现在回族婚俗中这一禁约也不太严格了。也有许多新娘开始把烫了若干花样的头发露给外人看的。新娘子蒙盖头的习俗现在虽然很少存在了,但在旧时却是中国最普遍最有特色的一种婚姻习俗。新娘子从上轿前蒙上盖头一直到下轿、拜天地,入了洞房之后才能由新郎掀开。否则,不蒙盖头,或者过早掀开都是要遭忌讳的。这一习俗曾使许多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生米做成了熟饭”。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往往都是新郎掀开“盖头”之时,才得见新娘的面孔,因而许多婚姻悲剧也就从这一瞬间拉开了序幕。
中国大多数民族都有哭嫁的习俗,即在新娘上轿前后要放声痛哭,有的还边哭边唱着“哭嫁歌”。哭嫁的原因,是表示不愿离开生身父母,去到一个陌生的家中生活。同时,也含有惜别少女时代的亲友的心情。哭嫁有真哭假哭,或者说是真伤心的哭还是履行传统习俗的仪式而哭的差别。如果婚姻不称心,新娘不情愿,那哭声就很悲伤,是真哭,是对不合理的旧婚姻制度的哀怨和控诉;如果是心里很高兴,对婚姻很满意,那哭声就平平。还有新娘上轿时哭不出来的。这时娘家人就会觉得很难看,要劝新娘哭,送新娘的嫂辈们会半开玩笑地说:“哭两声吧,嘴里哭,心里愿,不哭两声不好看!”再不哭,母亲就要上前打着、拧着逼新娘哭了。因为新娘上轿时不哭,人家会说新娘子傻,没教养,没人情味,婚后两口子也不会过好。哈尼族、土族等也认为新娘不哭嫁,意味着这门亲事不吉利,婚后日子不美满。
新娘上轿出大门后,女方家人随即将大门关好。据说这样做也是防止新娘将家里的财气带到夫家去的。旧时汉族有此忌讳,如今台湾仍颇流行。山西有送女出门之后为女儿祝福的习俗。据《清稗类抄》云:“山西某县,凡嫁女者,喜舆既出门,设几于堂,女之母辄服大红衣而坐其上。旁一人,持饴糖与食,且问之曰‘甜否?’必大声应之曰:‘甜’。意谓若是,则女必为翁姑所爱宠也。无母,则父为之;无父,则伯叔父母为之;无伯叔父母,则疏属或戚串为之。不行此礼,则视为不祥。”可知女儿出嫁后能否受翁姑的爱宠是女家最挂心的事了。这是家长制社会中产生的习俗禁忌。其重视的不是夫妻间的感情而是尊长的态度。反映在民间生活口语中,则表现为不说“娶妻”,而说“娶媳妇”;不说“嫁人”而说“过门”等等,都是从属于家长的说法。土家族新娘出大门后,女方几位老者即站在大门口,朝着新娘离去的方向大喊:“丫稍—丫稍—丫稍口扶。”意即“福运回来哟,福运回来哟。”从大门口一直喊着走回经堂。以为这样,就可以把新娘带往夫家的福气追回来了。否则,新娘会将娘家的福运瑞气带往婆家。由此可见,“福”当是自私专有的。虽是儿女亲家,也是相争不让的。
(12)途中禁忌
中国人观察事物,总爱以对称的心理去补充想象。上对下,左对右,前对后,始对终等等,都容易产生这样的联想。因而,“始”总是带有征兆(兆头)意义的。开始的时候怎么样往往便认为最终也会有相应的结果,所谓“一好百好”、“一顺百顺”。这种信仰观念在嫁娶中也反映得很突出。把新娘子接上轿往男家抬去。这途中便是一对夫妇始合阴阳之“始”。所以,这一段路是带有兆示意义的。如果一路平安,未犯忌讳则新娘夫妇便大吉大利,如果有什么忌讳的事情发生了,便不是好兆头。所以,必须采取一些避忌的措施和违犯禁忌后的破法以确保吉祥,祛祓凶患。
新娘子忌三相,即上轿、下轿和坐帐的方向。这是迎亲前就看好了的,大多数是听信风水先生的。不过既然有人说了这样的方向好,便不敢违拗,最好照此办理。风水先生正是投机于民间这种“慎行笃诚”的迷信心理。
中原一带,汉族结婚行轿的习俗中,有“东来西走,不走重道”的规约。即轿来和轿去的路不能一样。这或许是怕“重”字讳,担心走重道要重婚。豫北民间有“走回头路,夫妻不能白头到老”的说法。又或许是怕一些恶鬼邪祟等在那轿来的道上捣乱使坏。绕道一走,那恶鬼邪祟自然便阴谋落空了。这也是一种避忌的思想原则,虽然简单了一些,却很可满足一般平民的心理需求。
迎亲途中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禁忌,要数“喜冲喜”的忌讳了。据资料表明,河南、山东、江西、湖南、台湾、云南等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有此俗流行。汉族、锡伯族、畲族、苗族、回族等许多民族都有类似的禁忌。所谓“喜冲喜”,即“两家婚娶相遇”。俗以为这是不祥之兆。这是基于相克思想的考虑,以为两喜相遇,势必要比个高低,或论财势,或论人势,假如一方超过了另一方,则那比败的一方就会很丧气、败兴,因而是不吉利的。而比胜一方的“喜”虽然冲了、淹没了比败一方的“喜”,但是自己一方的“喜”也因此而减弱了,喜庆的气氛受到了影响,所以也是不吉利的。说到底还是不愿意让别人的兴致扰乱、抵消自己的兴致。所谓喜“好事独占”,讳“福无双至”。
但是,婚娶相遇的事还是经常会碰到的。因为,嫁娶的随俗,一般都在农闲季节,民间忌月、忌日又是相同的,选择吉日吉时,也很可能就碰在了一起。那么真的发生了“喜冲喜”的事情又该如何办呢?
过去,假如两家娶亲的日子相同,有比赛相争不让的风习。谁争了先,占了上风,谁就有福气,另一方就“晦气”。苗族如果有两个(或几个)新娘同一天出嫁同一个寨子,那么,俗以为先进寨子的有“福气”。一般情况下大家都尽量避开同一天出嫁,如果避不开了,就要千方百计地争先进寨子。锡伯族接新娘的喜篷车禁忌与其它喜篷车相遇。如果相遇,不能停车相让,必须很快地并行而过。江西全南县忌讳“迎娶花轿碰头”。如花轿碰了头,双方轿夫各自竭力将花轿抬高,力争超过对方。据说,谁家的花轿抬得高,谁家就能赢得“发运”。往往因此而发生双方的激烈冲突,甚至大动干戈。也有另外一种解决的办法,就是由双方的新娘互换随身佩戴的金戒指,或者由迎亲队伍双方互换新手帕、新毛巾。用这样互相祝贺的方法代替互相竞争的方法,使双方都避免了不吉祥的兆头。湘潭也有这种新娘互换礼物(手帕、红头绳)的习俗。回族新娘前往男家的路上,也忌讳与其他娶亲的队伍相遇。如果相遇了,两家新娘要互换腰带,以为补救措施。台湾民间婚娶如果遇上“喜冲喜”的情况,也要让双方新娘互换头上插的簪花,俗称“换花”。据说不“换花”,必然会有一方要遭遇灾难。大概这类互换物什的方式可以使双方具有同一性。中国民间有这样的习惯,即把敌对的一方和己方同一起来,从而让敌对的一方自己取消敌意。当然,喜轿相逢,互换礼品,不是互相诅咒,而是一种妥协的方法,客观上也起到了互相祝福的效果。畲族如果两个新娘同一天出嫁,走同一条路线或同走一段路,两个新娘必须商定谁先走,谁后走,不能同时并行。一般都是让婆家路程较远的先走。后走的新娘不能跟在先走的新娘后边走,那样叫走“旧路”,是不吉祥的。后走的新娘要让一头角上扎红布、插红花的黄牛在前边“踏路”。经过“踏路牛”踏过了的路就又是新路了,新娘再走上去就没有什么顾忌的了。而且还吉祥如意,
预示着婚后的新生活是美满幸福的。
迎亲途中除了忌讳“喜冲喜”,还忌讳“凶冲喜”。在台湾,婚娶的行列如遇上送丧的行列也认为是大不吉利的。因为它是凶事对喜事的破坏,所以叫“凶冲喜”。中原等地也有这方面的忌讳。不过,也有人说不忌丧事的,因为丧事有棺材,“棺材”谐音“官财”,所以也有说遇见丧事是吉兆的。但是,办喜事与办丧事毕竟不相融洽,一般丧事总让人想起“死人”,听到“哭声”等等,总是与结婚的喜庆气氛难以相谐调起来的。所以,人们总地说来还是忌讳办婚事与办丧事相遇的。如果事先知道会遇上办丧事的,就一定要换上一个时日迎亲。有时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真的碰上了办丧事的,无法解脱而别作一番解释,比如有“官运”、“财运”等等,也不过是一种自我安慰的破解方法罢了。
云南红头瑶,在迎娶途中忌水,遇有河流,要由人背着新娘过河,不得使新娘子的脚沾了水。锡伯族人迎亲的喜篷车一路上不能停留。汉族也有迎亲途中花轿禁忌落地的习俗。因为无论是新娘,还是喜篷车、花轿,这时候都成了一种禁忌体,是必须小心避忌的。不沾水,不停留,不落地都是加在这种禁忌体上的“行为限制”,目的还要造成一种谨慎的气氛,以引起人们的注重,小心从事,不要出现什么意外的差错。
花轿一上路,哭嫁就停止了。新娘在迎亲途中是不许哭的。这时候再哭是不吉利的。俗传新娘有煞气,所以禁忌窥视轿中的新娘。新娘坐的花轿,四周围绕着彩帘。人们跑到街上看娶媳妇的只是看个热闹,一般总是看不着新娘子的。据说看到了新娘子会瞎眼,或者会犯着煞气而死亡。新娘子这时完全和普通人区别开了,她的这种特殊性身份中就往往被认为有某些能够伤害普通人的灵气——邪气——煞气。这种煞气不但会冲犯人,还可能冲犯神灵。据《中华全国风俗志?河南》说:“(洛阳婚嫁)新娘轿前有两人先行,各持一红毡。每过庙,或大石、大树,均遮掩之,以为恐有触犯神明。”这仍然含有女人不洁的观念在其中,而尤其是新娘,尤其是办婚事,就更担心会亵渎神明了。同时也可见俗间相信那神灵鬼祟不是在庙中享受祭拜便是在大石、大树中伸头探脑,用红毡把它们同新娘子隔开,一是怕新娘子冲犯了神明,二是怕鬼祟捣乱、作恶使坏,不然,何以要用有避邪祛恶作用的红毡子呢?
普米族新娘出嫁途中还禁忌新娘回头张望,禁忌新娘子骑骡子和穿白衣服。大概不许回头张望是夫家开始要求妻子一心向着夫家的象征。新娘子忌骑骡子和土家族新娘骑儿马或骡马,忌骑骟马的道理是一样的,都是出于对生育的考虑,与子嗣的联想有关。骡子和骟马是不能生育的,因而要忌讳与其接触。忌穿白衣也是喜事忌白的表现。畲族新娘动身到婆家的路上忌遇孕妇,说是孕妇的血灾之光会冲了新娘的喜,邪魔也会附在新娘身上跟到郎家。这其中暗含着也会使新娘子受到感应而身怀有孕的危险。而且据说那位孕妇分娩之时,这新娘也要与新郎分手了。设想如果新娘过早地生下一个孩子来,岂不是要与丈夫分离的吗?这正是民间感应巫术信仰所产生的禁忌。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又该怎么办呢?新娘在动身前早已有了准备。她会随身带着一个装满桂圆的小包。遇到什么不吉祥的违犯禁忌的事,只要撒下一把桂圆,就能把邪魔化解掉了。
在迎亲途中,还怕出现不好的天气。有些地区忌讳下雨。台湾有结婚当日下雨会使新郎日后变成酒鬼的说法。水族、壮族等最忌讳结婚这天响雷。以为是不祥之兆。如果出现打雷现象,预兆夫妇两人中有一人要早死。
接新娘到男家的时辰、方向,也有禁忌。达斡尔族喜车一定要在日落前到达男方家中。万一在日落后到达,要在大门西侧挂一面镜子,以代替太阳。否则,婚后不顺利。在快到男方家时,喜车一定要向东方走。白族新娘去新郎家时,必须顺着云彩移动的方向走,若夫家住的位置与云彩移动的方向相反时,新娘则要绕至夫家背后,再转到夫家。这和汉族忌三向相仿佛。锡伯族旧时迎亲的喜篷车必须在破晓前到达男家。到男家的时限在日出日落之前的不同,是与婚娶的时辰有关的。娶亲以昏和娶亲以昼,自然不同。不过如今这方面的限制都不那么严格、认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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