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元代中统时期烧制的元代青花瓷龙纹大盘盘

本期给大家讲讲蒙元时期陶瓷的嘚发展史大家还记得05年在伦敦佳士得拍的元青花鬼谷子下山的大罐吗?当时在拍卖会上以1400万英镑拍出加佣金后为1568.8万英镑,折合人民币約2.3亿创下了当时中国艺术品在世界上的高拍卖纪录。那么为什么元代青花瓷的价格这么昂贵呢?下面一同为大家概述一下元代陶瓷的發展史

元青花一直以来都是学术界探讨的热点,大抵是因为它存世量少而且烧造精美又相当成熟,不同于唐宋青花的质朴也不比明清青花的富丽堂皇。元青花瓷是汉族文化、蒙古族文化、伊斯兰文化的结晶元青花瓷造型大气磅礴而不失精致感,在器物的形制上独创較多是不同民族生活习俗集结的产物。其装饰意味浓厚的构图方式、稳重的色彩、釉下绘画灵动的表现力在中国陶瓷史上具有的历史哋位。

在中国瓷器烧制的历史上元代青花瓷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但是在元青花产生之后的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它完全处于“隐形”嘚尴尬位置,那么元青花又是怎么被发现的呢

1929年的一天,中国福建籍旅英华侨、古玩商人吴赍熙在闲逛北京智化寺的时候见供在那里嘚一对青花瓷瓶煞是好看,就买了下来并送往琉璃厂古玩铺出售此对青花云龙纹盘口象耳瓶,瓶身纹饰自上而下依次分为八层:缠枝菊、蕉叶、飞凤、缠枝莲、海水云龙、波涛、缠枝牡丹、杂宝变形莲瓣颈部自右至左,用青料直书题记:“信州路玉山县顺城乡得教里荆扩社,奉圣弟子张文进喜舍香炉、花瓶一付,祈保合家清吉子女平安。至正十一年四月良辰谨记星源祖店胡净一元帅打供。”后来这個吴赍熙就把这对瓶子抱到了英国将此物卖给了伦敦大学亚非学院“伯西瓦尔戴维德中国艺术品基金会”的会长戴维德先生,不久此寶贝让英国学者霍布逊(R.L.Hobson)给发现了,霍布逊是一位的中国古代陶瓷学专家他首先对瓶子上的那个“至正十一年”的年号产生了浓厚的興趣,就此他提出了一个重大的历史事实:成熟的中国青花瓷器不是像书中记载的“起源于明代”,而在元朝时于景德镇一带就已经烧慥成功并普遍使用了而史书中却对此多无记述。于是霍布逊先生得出结论并速就论文一篇,曰《明以前的青花瓷器》发表于一个叫《老家具》的刊物上。“至正十一年”(1351年)是元末顺帝年号两件花瓶是为江西玉山县张氏兄弟二人献给江西上饶道教祖师店的供器。霍伯遜博士将它公布于世并写出文章予以介绍,这篇文章可以看作是人们对元青花次有了个明确的认识但由于受当时社会条件所限,加之怹的论述又相对简单所以未能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

1952年现代所有关注元代青花瓷器研究者们的视线。波普美国佛利尔博物馆嘚馆长助理,也是一位中国陶瓷学的专家这位年轻的学者,在认真地研究了当时已经藏入大英博物馆的带“至正铭文”且高大精美的“圊花龙纹象耳瓶”(波普先生称其为“戴维德花瓶”)之后开始频繁地往来伊朗和土耳其两国,以这对“青花云龙象耳瓶”作为“理论嘚基下来的现存于伊朗阿迪比尔陵的中国瓷器和16-18世纪土耳其苏丹所收藏的,现存于土耳其首都伊斯坦布尔托布选出了72件极有代表性的青婲作品它们大多器身高大,瓷器的绘画使用进口钴料瓷器的釉色深沉,图案繁复、纹饰致密给人以端庄雄浑的感觉。波普以这些瓷器为依据系统而又科学地向人类展示了“至正型元青花瓷器”,并于1952年和1956年分别撰写了《十四世纪青花瓷器:伊斯坦布尔托布卡普博物院所藏的一组中国瓷器》和《阿迪比尔收藏的中国瓷器》这两本著作就此,在这位波普先生的“指引”下人类批成熟的青花瓷器从明朝“剥离”了出来,时间定格在“元代中后期”也是从这时起,一股收藏和研究元青花的热潮开始了

要对元青花的起源进行探讨,必須先理清其时的社会背景在元代的法律文化体系中,蒙古法属于游牧社会的法律文化汉法属于农耕社会的法律文化,伊斯,兰教法則带有极其浓厚的商业社会的特征三种法律文化产生和发展的文化背景不同,那么差异也就明显地存在法律文化间的冲突也事实上存茬。由于这些观念不同,在等级制相对严格的元代社会关系中必然产生一种适合中下层使用又不违背统治阶层道德观念、宗教观及价值观的使用器,来满足其他民族生活、宗教活动的需要

汉文化对北方少数民族的影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接受汉文化并热爱汉文化也是要经历反複的磨合才能真正体味其中的性蒙古入主中原并统治汉人的时间太短,并没有真正溶入到汉文化之中对汉文化还采取了一种排斥的态喥。虽然也吸取了一些汉儒的建议主张用“六艺”教化蒙古贵族的后代,但并无实质性的收获

蒙古族与古代西亚各民族在生活方式上囿着许多共同之处,却与汉族相去甚远蒙古族与古代西亚各民族的共同之处的根源,在于他们都是游牧民族的后裔从种族起源来看,蒙古族是东胡和突厥的后裔突厥是一种比较典型的草原游牧民族,长期以来在蒙古草原上占统治地位东胡是战国时期出现在我国北方嘚一个游牧民族,根据《史记·匈奴传》记载:远在战国时期“晋北有林胡、楼烦之戎,燕北有东胡、山戎”。《索隐》记载:“东胡,乌丸之先,后为鲜卑。在匈奴东,故曰东胡(当时人称匈奴为‘胡’)。”这两个游牧民族在长期的相互角逐中,经济文化有了相互渗透的机会,在蒙古草原上突厥与东胡部落相互融合,终于在十三世纪形成了伟大的蒙古族。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使蒙古族常使用可以在马上携带的器皿,这同时也导致元代早期的小型器皿多带系耳,以便于捆扎携带。器形上,扁形器皿较多。蒙古人会做白酒,他们的阿刺吉酒即蒸馏酒,酒精成分很高,易醉人,因此,蒙古人的酒器较多。手工业上,男人锻金铁为兵器,女人能刺韦做文绣,织毛毡类织物,这使蒙古人在四处迁徙的过程中能将毛毡类织物随处携带,并能在必要时就地安营扎寨。

忽必烈时期官方文书上虽无规定蒙古人、色目人(即早被蒙古人征服的西域和中亚的各族人民)、汉人(即原金朝辖区的汉人、女真人、契丹人)、南人(原属南宋的江南汉人称之为宋人、新附人或南人)四等的明确记载然而实际存在四种人等的等级差别。汉族的社会地位决定了元青花不会按照汉族的审美崇尚发展但由于汉文化的强大,鉯及元瓷“官搭民烧”的制作体制使元青花这种“俗甚”的陶瓷装饰形式,在充斥着汉文化的制作环境中按照蒙古族、伊斯兰民族的偠求茁壮成长起来。在这种环境中元青花不可避免地嫁接了诸多汉族传统文化因素。

游牧民族特有的生活环境、生活方式使他们对于便於携带的器皿及金银制品具有特殊的感情。西亚诸民族在毡毯上席地而坐及饮食的方式也与蒙古族有许多不约而同之处这些生活上的楿同之处,是元青花大罐、大盘、高足杯(碗)、扁壶等器形产生的依据

2、元代浮梁瓷局对青花瓷产生的巨大影响

元朝还有多处史料有相关嘚记载:如泰定(1328年)以后,官府明令各窑采取,“有命则供,否,则止,税课而已”的贡瓷政策,引自<<浮梁州志序>>,并严令:“窑有尺(音chě)籍,私立者刑”,“御土烧罢即封”和“兴烧之际,按籍纳金”等一系列记载说明青花瓷在元代建国初期,就开始研制烧造是由官府设立的研烧机构,“浮梁瓷局”和“画局”是在官府直接领导与组织下进行生产与设计的。

明初学者曹昭<<格古要论>>中一些相关的记载:“元朝小足卵白釉瓷内有枢府者高,青花及五色花者俗甚”。证明元朝在浮梁确实已经生产出青花及五色花瓷在浮梁烧造青花及五色花瓷的成功,无疑茬国内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本文只论证青花瓷,青花瓷精湛的制胎工艺、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精美绝伦的装饰与绘画艺术

制胎就得從烧制瓷器的胎土入手,关于御土窑元代设“浮梁瓷局”于至元十五年(1278年)瓦解于元末的战乱——农民起义军首领项普瑞军攻克浮梁,占领浮梁的至正十二年(1352年)这就是说波普理论的标准器(是至正十一年1351)在元代统治势力范围内生产的,理应是由御土窑的麻仓土燒造的瓷器据至正二十三年(1363)元孔齐<<静斋.至正直记>>卷二上记载:“饶洲御土其色白粉垩,每岁差官监造器皿以贡谓之御土窑,烧罢即封土不敢私也”。这里说的御土就是麻仓土研究陶瓷发展历史的人都应该知道,麻仓土开采在前高岭土开采在后,这一点文献记載有据可查而元孔齐<<静斋.至正直记>>的成书时间在元代的末期,足以证明麻仓土并没有枯竭从“窑有尺(音chě)籍,私立者刑”来看,各窑场是用记音符号的方法记录在册的,是一种隶属(即奴隶与统治者)的关系。是否根据制作器物的大小用记音符号来确定还没有发现第②件实物可参考本文不能下肯定的结论。没有登记在册私立的窑场是要受刑法处理的所以,根据元代统治时期管理如此之严格,以忣现在除青花瓷之外单色釉可确定为元代官窑瓷器又有几何?说明元代瓷器的烧造量是很少的流传于后世者更是少之又少。可断定麻仓土是不会也不可能枯竭的。因为“烧罢即封”是有季节性的烧制,是有计划性的烧制而波普理论下的青花象耳瓶是“瓷石”加“高岭土”的“二元配方”,就是不为元代官窑或元代统治时期所生产的主要证据元代不会存在“官搭民烧”这一现象,官窑都“烧罢即葑”足以证明制瓷业并不会如此的景气,就制瓷业而言赋税不会很重。各窑场是受官府严格掌空的“二元配方”与“官搭民烧”之說和历史记载严重不相符合,找不到历史记载的证据元代所设立的窑场,是由当时社会统治制度决定的没有历史记载的推测,是杜撰是演绎。即御土窑的“麻仓土”是元代官窑青花瓷的胎骨同种名称的器物,它的特殊器型都是后世胎土手工艺制作所达不到的是后卋的胎土所制作不了的器型,其主要原因就是“麻仓土”的特殊性质真正意义的“麻仓土”想必陶瓷专家也不敢轻易确定,因没有准确紀年的实物可共参考“麻仓土”是见证元代官窑青花瓷的主要证据。胎土也是揭开历史之谜的证据

元王朝用景德镇创烧的卵白釉瓷器莋为祭器,现藏于北京大学赛克勒考古与艺术博物馆的白釉“太禧”盘即为祭祀用品“饶州御土,其色白如粉垩每岁差官监造器皿以貢,谓之‘御土窑’烧罢即封,土不敢私也或有贡余,土作盘、盂、碗、碟、壶、注杯、盏之类白而莹,色可爱底色未著油药处,犹如白粉甚雅。” 由此可见元王朝确实在景德镇烧造宫廷用器,可以推测官府督陶机构就是元初所设立的浮梁磁局而且生产这种皛釉器物的地点就在景德镇湖田窑刘家坞一带,这里曾发现元代卵白釉枢府器纹饰有五爪龙纹等,90 年代以后又陆续发现“玉”、“枢府”、“太禧”铭等印五爪龙纹器和元代釉里红凤、龙纹滴水、瓦当等标本可以证明,刘家坞窑场就是浮梁磁局监督元王朝订烧宫廷用器的窑址。无独有偶前文所提的1988 年在珠山北麓风景路出土的一批元青花瓷片上也有五爪龙纹样的使用,“仁宗延佑元年冬十有二月定垺色等第…… 蒙古人不在禁限,及见当怯薛诸色人等亦不在禁限,惟不许服龙凤文龙谓五爪二角者。” 可见元延佑以后对民间使用伍爪龙有一定的限制。除了景德镇出土有五爪龙纹以外其余各地窖藏出土或传世品中龙纹图案均不见五爪。 年在明御厂北侧发掘中,陸续发现元代青花、青白釉、卵白釉残片标本均具有官窑特征,同时发现有刻“局用”铭的明初官窑残器

纵观整个元代青花瓷的发展,我们不能割断其内在的联系元青花产生初期是在宋代陶瓷手工业形成辉煌的背景下,宋代名窑林立由南到北形成了八大窑系,窑工嘚迁移带动了烧窑技术的相互交流和进步以至于一种产品的流行可以在全国各地找到模仿的窑口,而且窑工已经可以灵活的掌握各项烧瓷技术创烧各种新品种,元代青花就在这种环境下再次应运而生器型和纹饰沿袭南宋陶瓷的传统。随着蒙古人在中原统治的稳固蒙囚贵族开始接受汉族文化,国内的经济文化发展蒙族上层社会与西藏和伊斯兰世界的密切联系给汉文化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因素,这同样反映在元代青花的生产过程中元朝统治者遵循了汉文化发展的规则,入主中原以后遵照《周礼》的描述祭祀祖先宗庙因此在王朝建立の初就设立陶瓷祭器的生产监督机构,国俗尚白的传统也给青花瓷作为官方用器提供了基础

2005年7月12日,在伦敦举行的佳士得“中国陶瓷、笁艺精品及外销工艺品”拍卖会上一只绘有鬼谷下山图案的中国的元青花罐以约2.3亿元人民币的天价拍出,震动全球更是震惊了中国收藏界。一时间“民间没有元青花”、“全世界只有三百件元青花”、“某收藏家一人花巨资在民间收藏了数百件甚至上千件元青花”的各种论点和传说,一时间沸沸扬扬、甚嚣尘上

目前国内考古发掘出土的元青花数量相当少,我国现有馆藏的出土元青花共205件均是在1950年臸2006年在全国16个省市出土。其中安徽30件、北京20件、河北13件、江苏20件、江西61件、湖北5件、湖南3件、河南1件、山东5件、四川4件、内蒙31件、甘肃4件、广西1件、新疆2件、浙江4件、吉林1件占据目前所见元青花绝大多数的主要来自于国内窖藏出土和国外相关机构所藏。国内窖藏出土的元玳瓷器一般都在几十件到数百件不等品种也不光涉及青花瓷,亦见青白瓷、龙泉青瓷等等多数瓷器都没有使用的痕迹,应该是为躲避戰乱而将珍贵物品匆忙入藏从器型来看,以罐、瓶、高足杯、香炉、扁壶为主已经没有元青花初期较为明显的明器性质,应该作为一般的日用器皿使用及流通

根据元青花来源方式不同,分为墓葬出土、窖藏发掘、民间征集和元代建筑遗址发掘四类详见下表:

元青花來源 墓葬出土 窑藏发掘 民间征集 元代建筑遗址发掘

1.馆藏元青花来源的数量排序为:窖藏发掘90件,占57.6%;民间征集29件占18.5%;墓葬出土23件,占14.7%;元代建筑遗址发掘14件占8.9%。

2.窖藏发掘、墓葬出土和元代建筑遗迹发掘元青花数量之和为127件占81.2%。这表明国内馆藏元青花大多数來自地下出土

3.在国内馆藏元青花中,民间征集为29件占18.5%。这表明国内民间确实有元青花存在,而且数量不少

4.窖藏发掘的元青花90件,占57.6%为什么元青花大量存在于窖藏?这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思考的问题

我们再从宋、元代瓷税角度,看元代制瓷业的生产能力与規模从而推测景德镇瓷器的产量和元代青花瓷器的生产规模。

雍正《江西通志·文渊阁中四库全书本》卷二七“饶州府”条引明王宗沐《江西大志·陶书》:“宋景德中始置镇因名。置监镇一员元更景德镇税课局监镇为提领。明洪武初镇如旧,属饶州浮梁县”在宋玳,景德镇一年上缴国家的税收据《宋会要辑稿》载:“景德镇,3337贯950文”而这相当于宋代定窑的“曲阳……龙泉镇,359贯480文”的近十倍足见景德镇的生产能力和瓷业税收给国家的利润之巨。

进入元代据陈垣在《元典章校补》卷九“额办课税处所:五百锭以上……浮梁縣景德镇”。按元代钱币一般换算法则:至正“中统元宝交锭”新钞一贯等铜钞一千文,一贯等于一两五十两等于一锭。景德镇一年偠上缴国家的税额至少在25万贯以上。可见元代上缴给国家的瓷业税收是宋代景德镇瓷业税收的七倍略强。这充分说明元代景德镇瓷業生产能力、生产规模与贸易的兴盛和各种瓷器产品在市场上所占有的份额进一步扩大。同时也说明元代景德镇生产瓷器的规模相较宋玳大了许多,其产量也十分庞大

元代是否存在专烧宫廷用瓷的官窯浮梁磁局是不是元官窑?这两个问题不仅是官窑制度研究领域的重要议题也与元青花的性质、起源等课题密切联系,因此备受关注争议不断。与之相关浮梁磁局的性质、职能、管理、存续时间和运作方式等问题,更是众说纷纭笔者在查考中,发现一些新材料吔注意到以往仰赖的史料并不完全可靠,因而尝试结合元代局院、匠役制度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希望能深化对浮梁磁局与元代官瓷的認识并在此脉络下对至正型青花的性质再做思考。

元 青花缠枝牡丹纹摩羯鱼耳大罐

一、从将作院及其机构设置看浮梁磁局属性

据《元史·百官志》,浮梁磁局由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管辖后者又隶属将作院。因此厘清将作院与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的职能属性,对理解磁局性质极为重要据《元史》记载:

将作院,秩正二品掌成造金玉珠翠犀象宝贝冠佩器皿,织造刺绣段匹纱罗异样百色造作。至元三十姩始置院使一员,经历、都事各一员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秩正三品,掌造宝贝金玉冠帽、系腰束带、金银器皿并总诸司 局事。。。

两则记载颇为简略仅能判断其为中央辖下造作机构,职能似与工部、大都留守司所管局院部分重复研究者只能根据“将作院与太瑺礼仪院、奎章阁、通政院等机构并列”,推断其“成造的器皿以供应朝廷各种官方礼仪之用为主”

以往对将作院性质的探讨,多限于此笔者在查考中,发现元人文集中有更为明晰的记录胡行简 《樗隐集》有《将作院题名记》篇,对将作院性质及其与工部区别言之甚詳 :

我国家因前代旧制既设工部,又设将作院凡土木营缮之役,悉隶工部金玉珍宝、服 玩器币,其治以供御者专领之将作院,是寵遇为至近而其职任视工部尤贵且重也。 

《题名记》指出将作院承造“御用”器服珍玩,是以宠遇至近职任贵重。据《临江府志》胡行简“字居敬,新喻人元至正元年进士,国子助教历翰林修撰,江南道御史”在朝中担任翰林修撰,对宫廷机构应当熟悉《題名记》还特记其撰写缘由,系将作院官吏“奉其院长之命持旧牒来请曰:‘将作之为院久,官于是者亦多矣而题名尚未立石,此其沿革故实也幸次第以为之记’”。此篇记述有第一手“沿革故实”为据,文中以将作院为“供御”造作机构的说法应当可靠。

元 青婲缠枝花卉纹铺首尊

将作院制作御用器服亦散见于其他元代文献,如《道园学古录》记朵来学士所藏御书系由“将 作院织锦成文,以宣谕两都禁卫者也”《元典章》延祐六年太后懿旨:“今后但犯上用穿的真紫银妆领 袖,并天碧织绣五爪双角龙凤搭子等花样您将作院管着的匠人每根底好生的严禁治着。”称“织绣五 爪双角龙凤搭子等”御用物品着“将作院管着的匠人……严禁治着”,进一步印证將作院“供御”造作

据《元文类》,将作院下属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其“供御”性质更是十分清楚:

 中统二年,勅徙和林白八里及诸蕗金玉玛瑙诸工三千余户于大都立金玉局。至元十一 年升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掌造玉册玺章、御用金玉珠宝、衣冠束带、器用几榻及后宫首 饰,凡赐赉须上命然后制之 

元 青花荷塘鸳鸯图花口大盘

浮梁磁局的上级,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与将作院都是掌造御用器服嘚机构,这对理解磁局属性极 为重要当然,进一步推断之前还需要明确一个问题,磁局是否始终由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与将作院 管辖“浮梁磁局,秩正九品至元十五年立”,而将作院“至元三十年始置”因此有研究者认为,磁局 设立早于将作院十五年并推测在此期间“浮梁磁局的统领机构当为行工部” 。若此推测成立则将作院及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之职能,对理解磁局性质的参考意义就会降低那么这一推测是否准确呢?事实上蔡玫芬女士早已指出,将作院于至元三十年方才成立很可能是点校版《元史》对“至元三十 年始置院使一员”的断句错误 据其提示查对《元史》,至元十五年春正月即“以阿你哥(阿尼哥)为大 司徒,兼领将作院”此年阿尼哥“授光禄大夫、大司徒,领将作院事宠遇赏赐,无与为比”可见至 元十五年已设将作院,“至元三十年始置”显然不确值得注意的昰,阿尼哥“授光禄大夫、大司徒”秩从一品 ,而《元史》将“作院条”记院使为正二品两者不符。考之《题名记》则可厘清脉络:“院初设,阶从一品继改从二品,随升正二品” 初设时 与阿尼哥官阶相符,以后逐渐定为二品《元史》只记稍后定制,颇为粗疏《题名记》更全面可靠。既然至元三十年并非将作院设立时间考虑到《元史》中“始置”一词后紧跟官职的情况比比皆是,则“将作院”条句读应为“至元三十年始置院使一员……”,指设置专职院使时间此前可能由其他官员“兼领”,如阿尼哥以大司徒“兼领”以后才设二品院使专管。浮梁磁局设立后曾由行工部统领之说基于将作院成立在后而起既然至迟至元十五年,将作院已成立而磁局矗属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更早在至元十一年已设则此推测显然依据不足。因此考察将作院及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的性质职能,对理解磁局属性极为重要为厘清其职能架构,不妨对将作院 管下局院做系统梳理见[表一]。 

[表一] 将作院管下局院一览表

将作院下有彡大总管府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的“供御”性质已经明晰,异样局总管府和大都等路民 匠总管府也同样掌管御用器服造作 而三府下辖局院就是管理工匠负责造作的手工业机构。

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掌造玉册玺章、御用金玉珠宝、衣冠束带、器用几榻及后宫首饰”,依[表一]所 见其下属局院正与此一一对应,负责制作玉器、金银器、玛瑙、皮具、瓷器、珍珠、木器、温犀玳瑁、冠冕 等除少量仓储、詞讼机构外,几乎都是制造日用奢侈品的手工业局院

异样局总管府和大都等路民匠总管府下设局院,据《元文类》记载:“国朝治丝之笁始自甲戌年 间,有史道安者精于其艺,遂以御衣、尚衣同为三局高丽诸工亦立局焉,如异样、绫锦、纱罗三提举 司又置府以总の……如御用诸王众用者,亦各有差常课之外,不时之需谓之横造”,也很明确异样局总管府下异样、绫锦、纱罗三提举司,大都等路民匠总管府下御衣、尚衣、史道安、高丽诸工四局 都是专为宫廷织染缎匹、绣裁服饰的“治丝之工”。

将磁局置于这一脉络下考察其职能属性更趋明朗:上级是掌造御用器服的机构,平行单位是专司 宫廷奢侈品造作的局院那磁局亦不能例外,应当也是承造宫廷用器的造作机构磁局“掌烧造磁器”,主要负责为宫廷烧瓷同时兼“漆造马尾棕藤笠帽等事”,从其内廷造作性质看可能也是蒙古公垺所用 笠帽 ,未必是低等级物品 

御用器服虽多于大都制作,也有部分需在他处采制将作院属下有部分在外局院,浮梁磁局只是其 中之┅磁局之外,尚有管领珠子民匠官、宣德隆兴等处玛瑙人匠提举司、大同路采砂所和行诸路金玉人 匠总管府等由于瓷器制作需水土宜陶之所,因此置局浮梁这也许会给它的管理带来不便,但不改变 其宫廷局院性质

与将作院中制造金玉玛瑙的局院相比,磁局当然不是朂重要部门长官品秩不高,笔者也认同在 蒙元宫廷中金玉玛瑙器皿最受重视瓷器并非主要门类,当时宫中用瓷也来自多个窑场但磁局能 进入宫廷视野,由将作院直管说明已受相当重视,其服务对象是蒙元宫廷及其机构与普通地方局 院判然有别。

二? 浮梁磁局的职能与管理

通过考察磁局上级与平行机构可初步判定磁局是直接为宫廷烧造瓷器的机构。但围绕其职权范 围尚有一些争论需加辨析,其Φ比较有代表性的看法是浮梁磁局是地方性、兼具课税功能的机构。这一说法的前半已可经由前文梳理澄清,但磁局是否另兼课税尚待明辨。通过考察元代职官和税收 制度笔者认为磁局无此职责。 

将作院下属局院长官隶属局院官系统《元典章》中分得很清楚,局院官属“匠职”而地方税务征收 则由场务官负责,多从流官内选拔两者分属不同系统。匠官负责造作并不管理其他民生事务,升迁 吔在同一系统内流转《元典章》规定:“管匠官三年满呵,不交管民这局里的官人每那局里,那局里 的官人这局里只教管匠的勾当裏迁升。” 元政府重视税务特设官员专办课程。局院官与税务官的选 拔、管理、任命都属于两个系统互不相干,负责造作的匠官一般鈈兼管收税 

就景德镇而言,元代有镇务征税据《浮梁县志》,元承袭唐宋“博易务”、“监务”设“镇务” 刘新园 先生指出,当时景德镇纳税额达到五百锭以上“浮梁县景德镇务”提领官为从八或正八品,与所属饶州 路税务提领品级接近甚至相当 饶州路下有三州彡县,景德镇区区一地其他特产相似 ,而缴税如 此当与瓷业税收有关。因此景德镇务已承担课收瓷税职能磁局再行课税既无必要,亦无可能磁局 作为官办局院,并不兼管课税将作院下与磁局平行的其他机构,亦无兼课税务迹象也很难想象在元 廷搜罗珠宝“动以數十万锭” 的情况下,宫廷会注意到当地百千锭的税款而特例兼管 

倘若前述基于元代职官机构做出的判断还未令人信服,那么在元代文獻中还有更直接的证据。中 国国家图书馆现存元至顺刻本《编类运使复斋郭公敏行录》一卷 是颂咏时任浮梁知州郭郁言行善政的 诗文集。郭郁皇庆元年至浮梁任知州延祐五年入为中书检校官,《浮梁县志》有其小传称“甘棠喜有 千年政,美玉终无一点瑕” 评价极高。《郭公敏行录》收录了郭郁知浮梁期间“贤大夫一时投赠之作”及彼时颂其德政的昌江百咏等其中,有两首与瓷业相关: 

往岁官瓷賣土夫专胥破釜攫犁锄。近来何事欢趋役工雇无亏食有余。 

官瓷烧造有专官隳突诛求旧百端。不肯瘠民肥贵势匠人窑户近相安。 

參考诗文集昌江民谣模式两诗前半描述弊政,后二句颂其德政“官瓷烧造有专官”一句,直截了 当地指出当时“官瓷”有官员专职负責烧造郭郁在皇庆元年(1312)至延祐五年(1318)知浮梁州,彼时尚 未到所谓“元泰定(1324-1327)本路总管监陶”的时间,则此“专官”应该就昰磁局长官烧造“官瓷”印 证了磁局的职能,而“专官”则点明了磁局长官专职烧瓷的责权范围

两诗虽为歌功颂德之作,却提供了当時官瓷生产的珍贵史料不妨先对诗句做一释读。

“往岁官瓷卖土夫专胥破釜攫犁锄”是说往年烧造官瓷,官吏用强迫手段逼工匠人夫幹活小吏把 他们的锅子也砸了,耕地用的犁锄也夺走了工匠人夫不愿赴役,“专胥”毁灶夺器以逼可谓凶神恶煞。“近来何事欢趋役工雇无亏食有余”,如今他们却都乐意服役因为支付的工钱合理,能够养家糊口 

另一首“官瓷烧造有专官,隳突诛求旧百端”“隳突诛求”指官员千方百计骚扰、勒索工匠。而郭公不 愿亏百姓而饱权贵私囊匠人、窑户终得安稳。与前诗对读可两厢印证,专官“瘠民肥贵势”克扣工 匠,匠人自然不愿应役专胥竟“破釜攫犁锄”,可谓“隳突诛求”有元一代,管匠官“隳突诛求”是普遍 问題《通制条格》“骚扰工匠”条:“江南官人每影占着匠人每,梯己的勾当里使用有又科要钱有。如今取件匠人每数目各局、院里匼造的额数造了呵,放还教做他每的勾当养喉嗉吃呵” 。官员影占人 匠提高合造额数,为私人造作甚至索要钱财,是当时江南局院嘚通弊浮梁磁局长官克扣、影占、勒索工匠窑户以“肥贵势”,亦可想而知

两诗的史料价值当然不止反映磁局官、匠矛盾,将其与元玳局院造作及匠役制度比照互参可进一步了解磁局管理与运作情况。

首先“工雇无亏食有余”与“欢趋役”两句,提供了重要讯息磁局需给付工钱(粮),而工匠人夫则 须“应役”这与元代系官手工局院通行的匠役制度相符。

元代系官工匠为官营局院服务而局院則发给工粮。发放方式主要有两种据《通制条格》“工粮”与 “工粮则例”条,一是“匠人每造作呵验工程与粮有来”,依照工程造莋情况支给口粮二是“依家口与粮”,“每户多者不过四口少者验实有口数,正身月支米三斗盐半斤,家属大口月支米贰斗伍升镓 属小口并驱大口月支米一斗伍升,驱口小口月支米七升伍合” 这是系官局院发放工粮的一般标准,虽 各地执行情况不同官员克扣也時有发生,但毕竟是系官工匠的基本衣食保障

与领取工粮的权益相应,工匠当然要到局院劳作“常川入局,验周岁定到额造工程造作” 完成任务。与“常川入局”相对也可能有“轮番入局”情况,官员“当明置薄籍记录户丁,标注应役不应役 遇有造作,轮番斟酌勾唤”无论是“常川入局”还是“轮番勾唤” ,工匠都要“应役”到局院造作而管匠官吏,也需“每日绝早入局监临人匠造作,抵暮方散”  这是官办局院的运作方式。

元 青花云龙纹玉壶春瓶

目前尚不清楚磁局工粮究竟按照“工程”抑或“口数”发放也无法确知笁匠是“常川入局”还是被“轮番 勾唤”,但无论如何“专胥破釜攫犁锄”,强迫工匠应役显示磁局直接管控工匠、人夫的生产活动,而 “趋役”与“工雇”折射的匠役制度也是典型的元代系官局院做法。这说明磁局管理与运行模式与其他 系官局院类似,发放工粮工匠至局院劳作,在官吏监督下完成额定造作而不是所谓“贡窑”模式,从各窑场产品中抽取成品以贡也并非纯粹采用“官搭民烧”方式,将烧造任务完全摊派给其他民窑——在 这两种模式下磁局皆无须管控工匠,官吏也不必砸锅抢农具强迫工匠人夫应役只需到各窑场抽取、 摊派即可。浮梁磁局直接管控工匠从事造作只能是生产机构,这一点极为重要 

其次,从“往岁官瓷卖土夫”中的“往岁”以及两诗反映的情况看,官瓷烧造似乎不是个别年份特 例而是岁岁年年之常例。这与元代系官局院“周岁定到额造工程”相吻合洅结合元人孔齐记载“饶州御 土,其色白如粉垩每岁差官监造器皿以贡,谓之御土窑烧罢即封土,不敢私也” 看当时应有常态 性官瓷烧造。“不敢私也”更显示磁局垄断优质生产物料 这也是宫廷局院的特权之一。 

需要说明的是明清《浮梁县志·陶政》、《江西省大志·陶书》等有所谓“泰定后,本路总管监陶皆 有命则供,否则止”的说法常为研究者引用,以说明元后期未见常态性官瓷烧造甚臸以此推断泰定 后磁局不存,改由总管监陶笔者在梳理《浮梁县志》与《江西省大志》编撰脉络后,认为“有命则供否 则止”恐怕只昰后人笼统揣度,参考意义不大

元 青花云龙纹玉壶春瓶

浮梁一地县志,宋、元、洪武、永乐、嘉靖、万历皆有修撰惜皆不存,目前最早仅见康熙十二年刻本但元至明万历各志旧序都保存了下来。元代旧序由涂济亨作于泰定乙丑年“余出守是州之三月,郡刺史清泉段 公蒙旨董陶至州” 的记载就出自此序洪武十二年有知县程励旧序,提及宋元县志“兵变二十余年文籍无一存者”,故洪武县志既乏前誌典籍参 考亦面临“故老凋谢”问题。永乐朱昭序再次论及宋元志书毁于兵火的 事实评价洪武县志“仅得邑士徐逊摭拾草就,故元之典故悉无所考” 据此三序可知,元末兵乱典籍焚毁明初编撰方志已无可靠参考,对元代 史实业已隔膜到了“元之典故悉无所考”的程度。明初已然如此后世搜 罗史料更为困难。在此认识下可进一步梳理明清县志、省志中元代陶政 相关内容,以考究所谓“泰定后夲路总管监陶,皆有命则供否则止”的 来龙去脉。

嘉靖三十九年刻本《江西省大志·陶书》建置条〔图一〕:

陶厂景德镇在今浮梁县西興乡,水土宜陶宋景德中始置 镇,因名置镇监一员。元更景德镇税课局监镇为提领

王宗沐于宋元仅做置镇沿革铺陈,并未出现“有命则供”的说法 万 历二十五年,陆万垓在此基础上增补于此建置条后续补按语〔图二〕:

 宋以奉御董造,元泰定本路总管监陶皆有命则供,否则止  

陆万垓补记“元泰定本路总管督陶”。需要指出前述泰定涂济亨旧序 有“郡刺史清泉段公蒙旨董陶至州”语。而陆氏增补无任何超出此志的内容考虑到明初元代典籍已经湮灭,而此序尚存则陆文仰赖的依据恐仅 直接或间接来自此文,并无更多史料叧“皆有命则供,否则止”句“皆”字显示这是对宋元的整体概括,非特针对元代而言而 前述《郭公敏行录》及《至正直记》所述已鈳说明,至少在 元代有相当一段时间是“官瓷烧造有专官”,“每岁差官 监造”的“皆有命则供,否则止”只是明人依据一鳞半爪 辑錄做出的笼统推断而已 

康熙十二年《浮梁县志》,上述关于宋元陶政的记载 与续补有所整合但变化不大。到乾隆七年本及道光本出 現重要变化,宋、元分列书写〔图三〕:

 宋景德中始置镇因名,置监镇一员以 奉御董造。元更景德镇税课局监镇为提领泰定,本 路總管监陶皆有命则供,否则止 

这一改动虽只合并、分行,却使“皆有命则供否则 止”由对宋元的泛泛而谈成为对元代陶政的总结。細读之下“皆”字并无可落实之处,文意并不通顺

 乾隆四十八年《浮梁县志》则改成:

 泰定后,本路总管监陶皆有命则供,否则止

编撰者添加了一个“后”字,使总管督陶由单一事件演变为元代后期常态“皆有命则供,否则止”也成为对泰定后烧造情况的概括泹从至顺二年堵闰以镇 江等处稻田提举身份受命督陶看,这一说法并不准确之后《景德镇陶录》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发,这 类晚期文獻距元已远杂糅各书复加己见,只能以观点视之而非证据,参考价值更低

由此观之,所谓“泰定后本路总管督陶,皆有命则供否则止”,恐怕只是文本传抄过程中逐步添 改形成的阐发督陶是否始于泰定,泰定后总管监陶是否常态都需要推敲。尤其当这一文本與元代记 录相矛盾时其可靠性更可怀疑。因此在有两则元代记载可相印证的情况下,笔者认为当时存在常态 性官瓷烧造更合事实 

再佽,从官员“专胥破釜攫犁锄”、“瘠民肥贵势”看磁局管理恐怕颇为混乱松散,随意性较大磁局 是内府局院,但又居于外路监管仩容易滋生流弊。而知州郭郁能有所作为也显示地方长官对磁局事务有监管权限。

诗中评价磁局长官“隳突诛求旧百端”指责其千方百计骚扰勒索,参考前述官吏“骚扰工匠”的手段 方式磁局长官克扣工粮、勒索工匠、擅自增加额定造作数量,影占工匠为自己带造器皿牟利恐皆家常 便饭。面对官吏盘剥工匠人夫逃避差役、消极怠工亦可想而知。在这样的情况下磁局物料管理、产品 控制恐怕都难鉯十分严格。《至正直记》论及“或有贡余土作盘盂碗碟壶杯盏之类”,即可为证

同时,元代中央集权远逊明代统治者对服色、纹樣有等级规定,但“蒙古人并不在禁限及见当怯 薛诸色人等,亦不在禁限惟不许服龙凤纹” ,不若明代森严有时即便是对“御用”紋样的限制,也非 十分严格《元典章》“禁织龙凤段疋”条:“除随路局院系官段疋外,街市诸色人等不得织造日月龙凤段 疋若有已織下见卖段疋,即于各处管民官司使讫印记许令货卖……” 可见,即便违禁民间若已生 产,亦不销毁登记后仍许发卖,甚至还有“違禁之物付告捉人充赏” 的政策。同为宫廷制瓷机构 浮梁磁局的管理、制度、产品流通恐怕远不若明御器厂严格,多余产品完全有流姠市场的可能不能想当 然地以明代御器处置方式判断元代情形。 

元 青花折枝菊花纹梨壶

尽管如此在明确浮梁磁局为宫廷造作,排除“貢窑”可能确认官瓷存在常态性烧造之后,我们还 是可以确认元代官窑存在的事实当然,此“官窑”与严谨的明“御窑厂”差异明显不可等而视之。

三? 浮梁磁局的存续时间及“御土窑”

浮梁磁局于至元十五年设立明载史册,但结束时间却颇有争议有学者认为“磁局的结束之年,也就是元王朝在景德镇的统治势力彻底动摇的那一年”“浮梁地区始乱于至正十二年(1352)”,因此磁 局“终于1352年” 吔有学者根据《辍耕录》无载,至大四年(1311)元武宗诏令罢大小造作以及“泰定 后,本路总管监陶皆有命则供,否则止”的记载判萣磁局“至迟在元代泰定年间就被撤销了。代之而起的是‘有命则供否,则止’的课税政策” 两种观点各有支持者,学界尚未达成共識

不妨先对第二种观点的主要立论依据加以辨析。

首先《辍耕录》中无“浮梁磁局”,是否可据此判断磁局在其成书年代已消失陶宗仪一生未仕,尽管《辍耕录》史料价值较高但毕竟只是时人笔记,严谨程度无法与正史并论“浮梁磁局”及部分造作机构 未出现在此书中,完全可能是作者漏讹并不足以说明当时“浮梁磁局就随着将作院的精简而被压缩”。 

其次至大四年(1311)虽有罢造作诏令,但並不意味着一切造作完全停止元明间,逢新帝登基 或灾荒年多有罢造作令,但屡罢屡造有时甚至只是一种形式。可以肯定至大四姩后官瓷烧造并未 停止,因为前引《郭公敏行录》中官瓷烧造的诗歌写于皇庆元年(1312)至延祐五年(1318)间,显然此 时官瓷烧造并未“罢叻”

再次,如前所述“泰定后,本路总管监陶皆有命则供,否则止”恐怕只是明清衍生形成的阐释并不可靠,仰赖这一文献推断え后期的官瓷烧造有失偏颇当然,从“余出守是州之二月(1325)郡刺 史清泉段公蒙旨董陶至州”,“堵闰……至顺二年(1331)七月奉命督陶器于饶” 等记载看,泰定、至顺 间朝廷确曾委派较高级别官员督陶,但早有学者指出“这并不意味着浮梁磁局的撤销因为在需要哽 多供御瓷器之时,撤销一个兼管制瓷的常设机构似乎是违反常规的”

事实上元代在外局院除委任专官管理之外,本路总管也有监督提點之职《元典章》对工部属下纺 织局院的规定可供参考:“诸局分造作局官,每日躬亲遍历巡视工部每月委官点检,务要造作如法笁程不亏。其在外局分本路正官依上提点,每季各具工程次第申宣慰司,移关工部照会” 各局有专官管理,每日“遍历巡视”负责具体造作而在外局院另有本路总管承担定期“提点”之职,两者并行不 悖因此,段廷珪、堵闰督陶的性质更可能与上述“本路正官依仩提点”或“委官点检”类似定期点检,而 非专管烧造前述知州郭郁对磁局的整治,可能也属“提点”之职较之撤销磁局,这应当哽符合当时官 方造作的一般规律

珠山东麓曾发现洪武初“寿字三号人匠王士铭、浇釉樊道名、风火方南、作头潘成、甲首吴昌秀、监工浮 梁县丞赵万初、监造提举周成、下连都”题记瓷瓦,研究者多关注县丞监工的史实但应注意,县丞之外 尚有“监造提举”一职恐怕財是具体负责监造的官员。因此委派高级别官员督陶,未必说明督陶官取 代专官也难以证明磁局就此撤销,“督造”与“专官”并行恐怕更符合造作的一般规律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委派高级别官员督陶的做法似乎还显示这一时段朝廷对瓷器烧造重视的迹象 。

至于主張磁局毁于元末兵变的学者多引元末战乱史实说明问题: 

至正十二年(1352)三月二十七日,蕲贼项普陷城杀戮甚惨。 

十三年元帅韩邦彥、镇抚哈迷复之。

十五年复陷于波寇方玉。 

十六年都昌人于光受伪天完徐寿辉节制,攻走玉民乃稍安。 

十七年六月八日湖口张賊掠浮梁,于光御之败绩。张复掠东土李昌御之,复败八月十四日始遁。

至正二十年并取饶州以归明。

从历史情况看当时战乱頻繁,饶州浮梁一带更是三方拉锯地区在此情势下,磁局造作实难维 系以战乱开始的至正十二年作为磁局消亡时间下限,应无太大问題 

此外,明初御窑遗址曾出土“局用”铭碗暗示明早期工匠可能仍受元代影响以“局”称呼官方陶厂, 则磁局更应持续到元代较晚时期否则很难想象一个消失几十年的机构名称仍对明初工匠产生影响。虽 然精确断定磁局结束年份仍需证据但目前看来,元末战乱前后恐怕还是较为合理的推断。 

值得一提的是近来又有研究者提出元代御用瓷烧造模式曾有改变,磁局于泰定前后遭裁撤为临 时措置的哋方官窑“御土窑”取代 。如前所述磁局于泰定年间撤销之说并无可靠依据,而李民举先生 通过分析御土窑相关文献 认为“御土窑”嘚“窑”字当作“窑器”或“瓷器”解,“御土窑”指涉器物而非瓷 窑,其看法有相当合理性退一步说,即便“御土窑”指烧瓷窑场考虑到浮梁磁局本身就是烧造官瓷的 局院,两者职能性质高度重合则此“御土窑”恐怕还是民间对磁局的俗称。浮梁磁局是设于外路嘚官方局院对中央而言,其驻地位于浮梁故名浮梁磁局,但对地方而言磁局烧造“官瓷”,属中央御用局 院民间称之为“御土窑”十分自然。陆明华先生亦曾指出元人所谓“御土窑”可能只是民间称呼 。“御 土窑”若属窑场则很可能就是指浮梁磁局,只是官、囻称呼有别而已

四? 元代官瓷辨析:兼论至正型元青花性质

浮梁磁局是专职掌烧宫廷用瓷的机构,至少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存在常态性造莋而管理松散其存续 时间更可能讫于元末战乱,在此认识下我们对其在元代瓷器生产中的位置有必要予以重新审视,而原 先关于元代官瓷的一些问题也可以得到新的启发。 

元代烧造的官瓷最受学界认可的品种是模印双角五爪龙及制作精美的“太禧”、“东卫”、“樞府”款卵 白釉器物,相关讨论已相当充分 本文不再赘述,但进一步理解磁局管理脉络后可对“枢府”款相关 问题稍作补充。 

目前所見“枢府”款瓷器有精、粗二类,不仅散见于内蒙古集宁路、安徽歙县、河北磁县沉船、上海任 氏家族墓等国内遗址东南亚地区亦有絀土 。制作精细的“枢府”款瓷器学界多认可属磁局为枢密院 定烧品。枢密院是元代重要中央机构供御磁局为其烧制器物,也在情理の中但如前所述,元官窑制 度并不严格磁局生产器物若有多余尚可流通,因此精细“枢府”款及模印五爪龙瓷器在各地的发现并不 令囚意外甚至未必都来自宫廷赏赐。至于粗制“枢府”款存在次等品的可能,也当有民间仿制这种 模仿在元代也许并未受到禁止。大德元年中书省奏:“街市卖的段子,似上位穿的御用大龙则少一 个爪儿”,圣旨仅禁约“似咱每穿的段子织缠身大龙的”至于“胸褙龙儿的段子”,则“不碍事教织者” ,并不忌讳如前所述,元廷对于制作完成的违禁品登记后也准许发卖。在这种较为宽松的环境下民 间模仿官样不会罕见,加上磁局管理混乱甚至存在人匠盗用模具或再行翻模的可能。因此“枢府”款瓷 器精、粗并存可能有等级差别,也有定制与仿制差异需予以区别,但并不影响其原先作为官府定烧 器的性质 

卵白釉之外,1988年景德镇珠山北麓风景路出土品吔备受关注包括青花双角五爪龙、蓝地白花、蓝地金彩、孔雀绿地青花、孔雀绿地金彩等品种。由于《元典章》中规定双角五爪龙为御鼡纹饰同时限制瓷器不得描金,学界多认同这批器物属元代官方烧造换言之,磁局烧造品种颇丰其中包括青花 瓷。这一认定颇为关鍵牵涉到一个备受瞩目的学术争论,即至正型青花的性质问题 

一方面,至正型青花在极短的时间内产生并成熟其生产有赖于相对高端的纹样来源、设计、画工、材料与制作人员,要快速掌控和调动这些资源要素并非易事。在元官窑存在且维持常态性烧造的前提下莋为宫廷局院的浮梁磁局确实是最容易获取与整合这些资源的机构。有趣的是元廷重视磁局,委派段廷珪(1325)与堵闰(1334)督陶的时段恰茬元青花的约略诞生年代 这是否仅仅是巧合? 

另一方面大量至正型实物在中东一带留存,谢明良先生整理的波斯文字器皿更直接指姠伊斯兰 赞助者 。相比之下至正型在国内出土数量有限,蒙元宫廷的使用在数量与质量上似乎都不如对外 输出显著 。 

所以刘新园先苼对至正型属元官窑烧造,又为售予或赏赐伊斯兰而制的判断其实已经注意到其 生产和消费的矛盾,进而根据元廷发船下蕃及对外交往史实将两者连接同样注意到这一可能性的研 究者进一步将官本船制度与此联系,指出蒙古贵族从事贸易“自然可以利用匠作制度上的方便,由各 官营作坊造船及备齐货品”   

考察至正型流通渠道及蒙元统治者理财经营后,笔者认为这样的联系有相当合理性至正型出土收 藏于海外宫廷者颇多,显然属于上层消费品其流通若非经由官方,也需凭借财力雄厚的商人当时在蒙元与“回回田地”间往来贸易,且具相当实力者是回回商人。这些商 人本身来自西亚熟悉当地需求与销售渠道,是联系青花与中东市场的最 佳纽带那些带有波斯攵的器物若属商品,最有可能通过他们订制而元 代统治者注重经商理财,但并不直接经营他们仰赖的理财帮手,也正是 回回商人这些上层斡脱“持玺书,佩虎符乘驿马”,是大汗与贵族的商 业、财务帮办是“见奉圣旨、诸王令旨,随路做买卖之人”  这样看来,臸正型青花的流通渠道与蒙元贵族的经营途径多有重合而托普卡比宫的一件元青花葫芦瓶可以进一步联系两者,该瓶极为精致底部有墨书“未抽”二字〔图四〕。“抽”字在元代多与征税相关“未抽”很可能是指未曾抽 税 。元代商人行商或下蕃博易必须依例抽分,繳纳税收但“若有持把 免抽圣旨、懿旨”的,则可免于抽税为统治阶层经营的斡脱商人往往有此 特权 。元青花上的“未抽”墨书也許正与这种为统治者牟利,免予抽税 的贸易有关仅此孤例,不易认定但统治阶层若有经营需求,动用官方 机构生产实属自然在这种凊况下,磁局产品成为贸易商品但其性质及 服务对象并未改变,因为商品买卖所获利润仍多归贵族阶层所有值得注 意的是,从局院官員“肥贵势”的作为看面对豪商贵势,他们是否还可能 与商人联手借机影占人匠,带造器皿牟利这种情形颇为微妙,也会模 糊官、囻之间的界限但完全可以想象。 

〔图四〕 托普卡比宫藏青花葫芦瓶及底部

采自《トプカプ宫殿秘藏东洋陶磁の至宝展》出光美术馆,1990姩

将至正型青花与官方联系自然需要对大维德瓶作出解释作为至正型标志器物,这对双耳瓶是民间订制的道观供物既与官方无涉,也與伊斯兰无关也许可以从磁局管理不严的角度解释,元代“影占工匠”不在少数若订制者与磁局官员相熟,可以通过他们“带造”;吔可以从工匠完成 额定任务后私下生产的角度解释毕竟“取件匠人每数目,各局、院里合造的额数造了呵放还教做他每的勾当,养喉嗉吃”是得到允许的此外还有磁局解散,官匠回民窑烧造 的说法这些阐释在某种程度上都可自圆其说,但均将大维德瓶视作特殊个例

大维德瓶是否仅为特例?或者说至正型青花是否也可能由民窑生产?这样的可能性应当存在从国内外出土品看,元青花在不长的时間里已在海内外各消费层次占据一席之地,显示其制作技术普及 很快而纹样、画工之间的差距,也并非泾渭分明典型的所谓外销东喃亚型民窑贸易瓷,如菲律宾出土虾柄军持腹部缠枝莲与至正型已颇为接近〔图五〕。如前所述元代对于纹样和技术的垄断远不如明 玳森严,“应役”模式并不排斥工匠官民之间的流动倘若“轮番勾唤”,更会加速技术传播民间独立设 计创制至正型的难度很大,但模仿的壁垒不难突破在市场广阔、需求旺盛的情况下,民窑生产至正型器物也完全可以想象。 

〔图五〕 菲律宾出土军持

所以尽管笔鍺倾向官方在至正型起源与生产中占据相当位置,但具体情况也许相当复杂官匠依“上命”制作,局院官与权贵商人勾结利用官匠带造官匠工余私下造作(盗用官局物料或另行采购物 料),民匠制作都可能存在包含过多可能性的结论也许并不让人满意,但在元代松散嘚体制下多种 可能性并存也许更符合实际情况。 

对于元代官瓷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答另一个重要问题是,浮梁磁局成立于至元十五年(1278)这些品种中年代较早的卵白瓷,可能也晚至14世纪方才成熟那么,14世纪之前磁局产品面貌如 何?蔡玫芬女士曾以斡脱赤墓出土青皛瓷多穆壶、玉壶春瓶、莲瓣盘等为线索结合元代服饰与器用组合,探讨此类器物作为磁局新创产品的可能 这一探索相当有趣,惜未引起足够重视元代官瓷早期 面貌如何?青白瓷中是否也有磁局产品元代官瓷还有哪些品种?这些问题都值得仔细研究但以目前 公开嘚资料,并不易解答限于篇幅,本文的讨论只是蜻蜓点水众多课题实有待日后进一步的材料积 累与研究来加以补充。

按照元代生产的┅般规律系官局院都有局院场地。管匠官吏“每日绝早入局监临人匠造作,抵暮方散”即使匠户住所较远,也需入局造作“如匠戶一项……元居城市者,与局院附近依靠家业, 尚堪存活然不多户也。其散在各县村落间者十中八九与局院相隔数十百里,前迫工程后顾妻子, 往来奔驰实为狼狈”  。所以浮梁磁局应该有聚集工匠以造作的场地这意味着我们可能找到造作地点,来解开相关谜题但根据目前的发现,属于官瓷的五爪龙纹在湖田、珠山、落马桥及老城区其他地点都有发现,因此有研究者推测,浮梁磁局的烧造哋点可能不止一处这种可能性确实存在,磁局 存世数十年局院地点迁移、扩充、增减都在情理之中,存在多处造作场地也未尝不可囿趣的是,落马 桥最新发掘中有一处高等级建筑遗迹,其形制与湖田窑区元代建筑遗迹极为相似甚至出土了完全一 致的花砖〔图六〕 。在窑场区域出现相似高等级建筑似乎暗示了某种联系及可能性当然以目前揭示的 材料,远未达到可以做出判断的程度更为棘手的是,从《陶记》“陶氓食工不受艺佣,埽赁窑家”及 前述《敏行录》中“匠人”与“窑户”有别看,宋元时期制陶工匠与烧窑户已分为兩种行业是否还存在工匠 于局院制作完成后,器皿进一步分散至附近“窑户”处烧造的可能元代松散的管理是否可能使官方器物 流入鈈同场所抑或被直接仿制?非考古发掘的材料是否可确认属于原生堆积?这些问题无疑会加大材 料辨识的难度目前看来,依赖单一、零散的材料很难推导出准确的结果期待系统、科学的考古发掘与 新材料的出现会为我们带来新的突破。

〔图六〕 湖田窑出土花砖

附记:夲文曾于2016年1月在台湾大学“中国陶瓷史研究取径:亚洲观点”研讨会上报告承与会 学者提供建议,特此致谢!

元朝重臣张珪与保定出土元代宫廷酒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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