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纣王帝辛传的变态刑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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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真实的纣王是怎样的 纣王真的是暴君吗?商纣王的罪状有哪些?真实的商纣王是怎样的人?商纣王的第一条罪状是听信妇人言
纣王的六宗罪
《尚书》记载,周武王伐纣时,有两篇檄文式的誓言,即《尚书》中的《秦誓》和《牧誓》,其中开列了纣王的六条罪状:近女色,喜淫声,不敬鬼神,荒于国政,耽于饮酒,杀害忠臣。
纣王喜欢的美女,其中最有名的是妲己。史料和传说都认为,纣王对妲己言听计从,后来的恶事都是在妲己的撺掇下做的。在《封神榜》之类的神话小说中,妲己被描述成狐狸精附体,是一个陷害忠良、搅乱江山、荒淫风骚的&祸水&。
纣王的荒淫表现在以酒为池,悬肉为林,然后让男女裸体在肉林之间穿梭,他在旁边看着取乐。&酒池肉林&这个典故就来自于商纣王。
纣王还极度残忍,有两件事情为他留下千古恶名。
第一个,发明了炮烙之刑,即在一个空心(或不空的)铜柱底下架上柴火烧,令犯人行走在铜柱上,然后堕入火中活活烧死。这个酷刑是怎么来的呢?相传纣王和妲己在森林里郊游,恰逢阵雨过后,有一棵树被雷劈倒还在燃烧,但奇怪的是,却有很多蚂蚁从树的一端爬到另一端,受不了烫的蚂蚁便从树干上掉入火中。纣王只觉得蚂蚁笨,没什么好看的,妲己却从这一现象里想出了惨绝人寰的炮烙之刑。所以也有妲己发明这一酷刑的说法。
第二个,剖心杀比干。比干是商纣王的叔父,忠直敢言,屡屡劝谏纣王。次数多了,商纣王动了杀机,有一次,比干又一次劝谏时,纣王说:&你自以为是圣人。我听说圣人的心有七窍。把他的心掏出来,让我看看是不是真的。&于是活剖比干,比干大骂而死。由于纣王昏庸至此,他身边很多大臣纷纷离开他。
不敬鬼神,这一罪名在今天看起来似乎不足以为罪名,但在当时,商人颇重迷信,敬鬼神是道德问题,任何重大举措,都要求神问卜。纣王的一个太师带着祭器投奔了周。古人看来,祭祀的礼器是神圣的,礼器丢了,这个国家也差不多完了。
在《封神榜》中,纣王不敬鬼神的事件更具体。有一次纣王去女娲娘娘庙祭祀,见娘娘的塑像美貌非常,于是在墙上提了一首轻薄之诗,结果惹恼了娘娘。于是,娘娘派出以狐狸精为首的三个妖精迷惑纣王,断了商朝的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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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纣王:用酷刑虐杀大臣 17:33&&来源: |
  文/赵晓耕
  中国历史上的商代距今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了。据史籍记载,商的末代王纣王是个典型的昏君。因其用刑残忍,在中国上也算是名留简册的人物。以至于传统中有句成语叫助纣为虐。这当中的纣,即指此人。纣王也许成了历史上形容坏人的最早的代名词。据说纣王曾用酷刑虐杀大臣,九侯被醢案、鄂候被脯案和比干被剖心案,便成了法制史上有名的。
“助纣为虐”的主角忒残忍
  《史记·殷本纪》对这些案例进行了详尽记载。
  其实帝纣的天分很好,聪慧敏捷,见多识广,其力气达到了能赤手空拳与猛兽搏斗的地步,他的聪明能够使试图劝谏他的人不再开口,他常常在大臣面前炫耀自己的能力,认为天下所有人都在他之下。
  帝纣喜欢喝酒,贪恋女色,尤宠妲己。只要妲己喜欢,他就让师涓重新创作新奇的音乐、表演来自北方的淫乐舞蹈,吹奏那些缠绵萎靡的音乐。他加重赋税以充实朝歌城里鹿台的钱财以及增加钜桥仓库中的粮谷。他对鬼神十分轻蔑怠慢,却在沙丘园中大肆游乐演戏,池中装满了酒,悬挂的肉多得像树林一样。他让男男女女脱光衣服在其中追逐嬉戏,通宵达旦地饮酒作乐。百姓怨声载道,愤恨不已,有的诸侯也背叛了他。商纣因此加重刑罚,发明了一种叫做炮烙的残酷刑罚。
  帝纣任命西伯姬昌、九侯、鄂侯为三公。九侯有个漂亮的女儿,被送给纣王。九侯这个女儿不喜欢商纣的荒淫胡为,帝纣对此非常愤怒,他杀了九侯的女儿,还对九侯施以“醢刑”,把他剁成了肉酱。西伯姬昌听说这件事后,私下里叹息。崇国的诸侯虎听到西伯叹息这件事后,就向商纣告密。帝纣把西伯囚禁在里。西伯的大臣闳夭等为救西伯,到处寻求美女、奇物和良马,并把它们献给帝纣,商纣才赦免了西伯。西伯出来后,就把洛水之西的一块地方献给商纣,请求他废除炮烙之刑。这样商纣才同意了西伯的请求,并把征战用的弓箭以及刑罚用的斧钺赐给他,使他有权力征讨其他诸侯,并封他为西伯,做西方诸侯的首领。帝纣又任命费中主持政务。费中善于阿臾奉承,又贪图利益,殷人都不亲近他。商纣又任用恶来,恶来喜欢说人坏话,诸侯因此更加疏远。
  西伯回到其西方后,暗地培养自己的势力,处处多做好事,渐渐有很多诸侯背叛商纣而归附于他。西伯的势力日益增大,商纣的权威却慢慢地削减。商纣的近亲比干劝谏他,但商纣听不进去。商容是一个贤臣,百姓都喜欢他,商纣王却废掉不用他。西伯讨伐饥国并灭掉了它,商纣的大臣祖伊听到后,便跑去告诉商纣说:“老天爷不久就要结束我们殷朝的国运……这并非是先王们不保佑我们后人,惟一的原因就是大王你荒淫无道把自己给葬送了。因此上天要抛弃我们……现在,我们的百姓没有一个不想商代灭亡,面对今天这种局面,大王啊,你准备怎么办?”商纣却傲慢地说:“难道我的命运不是由天掌握而是由百姓决定?”祖伊无功而返。
  西伯死后,周武王继续向东征伐。到盟津的时候,诸侯中就有八百个背叛殷商与周会合。诸侯们都说:“商纣可以讨伐了。”武王说:“你们都不知道天命。”又再次返回。
  商纣变得更加淫乱无度了。微子多次劝谏商纣王,但商纣还是听不进去。微子便逃走了。比干“冒着杀头的危险”强劝商纣王,商纣发怒道:“我听说圣人心有七孔。”于是剖开比干的肚子,看他的心。箕子害怕了,就假装疯变为奴隶,商纣仍然把他囚禁起来。殷朝的太师、少师纷纷投奔周。到这时,周武王才率领诸侯讨伐商纣。
周朝,“天”已经大打折扣
  从这一段史料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方面与史有关的知识内容:
  我们知道,中国人与西方人有许多文化上的不同,中国人信奉“天”的观念由来已久,而西方人信奉上帝的意识也是源远流长。国人感叹时不免脱口而出“天哪!”而洋人则会说:“Oh, my& God!(哦,我的上帝)”。殷商时代重巫文化和世界各国古代文化比较接近,对宗教事物倾心关注,有着古老的神权统治的传统。据甲骨文记载:为了耳鸣这类小事,殷王就可以用上158只羊,来祭祀神明,乞求平安。而周人,每次正式的祭祀仪式仅仅是牺牲一头牛(“太牢”)或一只羊(“少牢”)。在宗教意识控制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时代,法律不过是整个宗教文化中的一部分,是宗教活动的调节器和附属品。
  从夏代开始,在宣扬统治权力的正当性上,统治者就寻求“天”的护佑。统治者想让百姓相信:“天不变,则我的统治也不会变。”因而,在中国古代,长久以来民间将改朝换代俗称为“变天”。
  商纣王荒淫无度,最后闹到众叛亲离的程度,还坚信其受到神保护和所禀赋的天命,念念不忘“我生不有命在天乎!”最终被周所灭。等到周人灭商,再仅仅宣扬过去这种血统论的“天命”观,不免让民众怀疑:“天不变,怎么他们却变了?”随着周取代殷,周的统治者开始对这个“天命”观念加以改造,《尚书·召诰》中载,周初成王(一说周公)对他弟弟康叔告诫说:我们周人的德行上达天庭上帝,上帝赐福给我们,天命我们打败殷人并开始接受这个天命。在这段话里,周人借用殷人的宗教,编造了上面这一通神话来渲染。剥夺了这个殷王以“上帝天子”自居的“天赋权利”,宣布了新的道德继承而非血统继承的法则。
  接着,周的统治者对“天命观”继续加以改造,发展出了“以德配天”的思想,进而指出“天不可信”,在他们的心目中,“天”也已经大打折扣了。远在三千多年以前,应该说这是一种很卓越的见解。
  从这种见解出发,周公提出了“明德慎罚”的主张。要表明统治者统治的正当性,就应当“明德”,即寻求一种“道德基础”,而“明德”就在“慎罚”之中,即就在统治者谨慎从事立法、司法的活动中。这样,就在中国法律史上第一次明确地把“德”与“刑”结合起来。从笃信上帝到“天不可信”;从专事鬼神到注重人事;从专讲刑杀到德刑结合,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从此以后,在国人的观念中“德”成了每个人心目中不可或缺的东西,不是吗?直到今天,我们时常听到他人或自己抱怨缺这缺那,但你不会听到有谁抱怨自己缺“德”的。
  根据传统典籍的记载,早在夏代已经出现了一些罪名及刑罚。《尚书·吕刑》就有苗民五刑的记载,还列举了劓(割去人犯的鼻子)、(割去人犯的耳朵)、黥(在人犯脸上刺字)等刑罚。《左传·昭公六年》中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禹刑就是夏代法律的总称,即到这时,初步的犯罪与刑罚体系可能已经建立。到了商代,刑罚制度才颇具规模,有“刑名从商”的说法。
  本案的史料中即出现了几种商代著名的刑罚:
  (1)炮烙之刑:一般认为“炮烙”之“烙”当为“格”之讹传,这是商纣发明的一种酷刑,即在铜柱上涂油,下加火烧热,令罪犯在铜柱上行走,最终因酷热难耐而坠入炭火中烧死;
  (2)醢:本案中九侯所受之刑,即把人杀死后,再把其尸体放入一个类似舂米用的巨大的舂子里捣成肉酱;
  (3)脯:本案中鄂侯所受之刑,即把人杀死后,把其尸体晒成肉干;
  (4)剖心:比干所受的刑罚,就是将活人的心挖出来。这些都是极其残忍的刑罚。
  除此之外,见诸史料的还有断手、罚丝、劓殄等。《韩非子·内储说上》就说:“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至于罚丝,是专门适用于官吏贵族的一种刑罚,即判决向官府缴纳一定数量的丝,见之于《墨子·非乐上》。劓殄,即后世之族刑,见之于《尚书·盘庚》的记载中。而在商代甲骨文中,还可见到与墨刑、劓、刖、宫、大辟等相关的记载,它们说明,商代已经有了后世称之为“五刑”的滥觞。
  从这段史料还可看出,由于商代刑罚的种类繁多,监狱已经发展起来。《竹书纪年》和《史记·夏本纪》已有圜土、夏台等的记载,其他史料及商代甲骨卜辞中也有很多关于“囚”的记载,并且还有了相应的囚具。本案中西伯被囚的地方里据说就是商代的监狱。,又为“牖”。商代的监狱是挖在地下的土窖,上面盖上棚,并开有,类似今天的天窗,因此也叫“里”。此外,圜土、囹圄等称谓均指监狱。商代末期出现了“狱”字,唐代颜师古注汉代许慎《说文解字》说:“狱之确也,取其坚牢之意。狱字从二犬,取完备之意,从言者讼也。”或许那个时候就用狗来看犯人了。
  赵晓耕: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
  2006年1月起,应《法律与生活》邀请,赵晓耕走进“古案今品”,为我们讲述中华法律的悠悠历史。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6年1月上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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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里讲述日本的变态刑法,其实我们国家古代也是不差的。从汉朝开始就有后宫的为了争帝王的宠爱,赢家把输者的四肢都砍下来~~就是所谓的人棍。在把她耳朵切掉,双眼挖掉,舌头割掉在把她泡到药缸里避免她死掉,看着她煎熬的晃着唯一能动的脑子,朝天窃笑。
还有蛇蝎坑,把天下毒物蛇,蝎子,蜘蛛等放在土坑里,把对手扒光扔进去,看她在坑里面扭动身躯,活活被咬死吃死。
妲己把孕妇的肚子活活抛开,来和大王打赌里面是男是女。
还有满清十大酷刑包括: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刷洗,弹琵琶,抽肠,骑木驴。1.剥皮  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
满清十大酷刑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 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头顶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2.腰斩  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有人认为方孝孺是被腰斩的,但事实上他是被凌迟处死的3.车裂  即五马分尸,非常的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五块,因为作为头是最先掉得,其次就是双臂,等只剩双腿连着躯干的时候,拉力会拉断其中一条腿,躯干就会留在另一条腿上。不过根据了解的说法来看,不一定肢体就会从既定的部位断掉,因为手腕和脚腕都比根部脆 比 满清十大酷刑弱的多。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喷溅出来的血液才是其恐怖之处。想试试吗?4.凌迟(最经典,电视剧里经常听皇帝下令,凌迟处死,大家记得吗?)  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执行人也要受刑。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明朝的方孝孺就是不尊崇朱棣的旨意,而被凌迟。(最终还是被灭十族!本来只有九族,朱棣就把方孝孺的一些学生和朋友一起杀了。)5.缢首(岳飞就是这么死地)  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   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
满清十大酷刑张弓, 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6.烹煮日本人的烧烤算什么,我们还是铁板烧呢!  用一个大瓮,四周堆满烧红的炭火,再把犯人放进去。再顽固不化的人,也受不了这个滋味。   及请君入瓮,典故是:武则天的两名大臣周兴和来俊臣,是当时有名的酷吏,成千上万的人冤死在他们手下。有一次,周兴被人密告伙同丘神绩谋反。武则天便派来俊臣去审理这宗案件,并且定下期限审出结果。来俊臣和周兴平时关系不错,感到很棘手。他苦思冥想,生出一计。   一天,来俊臣故意请来周兴,两人饮酒聊天。来俊臣装出满脸愁容,对周兴说:“唉!最近审问犯人老是没有结果,请教老兄,不知可有什么新绝招?”周兴一向对刑具很有研究,便很得意地说:“我最近才发明一种新方法,不怕犯人不招。用一个大瓮,四周堆满烧红的炭火,再把犯人放进去。再顽固不化的人,也受不了这个滋味。”   来俊臣听了,便吩咐手下人抬来一个大瓮,照着刚才周兴所说的方法,用炭火把大瓮烧得通红。来俊臣突然站起来,把脸一沉,对周兴说:“有人告你谋反,太后命我来审问你,如果你不老老实实供认的话,那我只好请你进这个大瓮了!”   周兴听了惊恐失色,知道自己在劫难逃,只好俯首认罪。7.宫刑  
满清十大酷刑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而后写了不朽作品《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那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无法排尿而膀胱爆裂吧。 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贵族冲抵死刑。   相对的女性为“幽闭”。8.刖刑(比较温柔的哦)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有人说是把脚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而第三个比较可信。   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 不起来,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9.插针(比较怕的是对方的叫声,毕竟十指连心啊)  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10鸩毒(最支持这种刑法了,比现在的还人到,不用被枪打洞)  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鸩」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11.锯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其惨状似乎与凌迟、剥皮也在伯仲之间,难怪在地狱酷刑中,就专门有把人锯开的酷刑。然而,锯死活人不仅在传说的地狱中存在,在人间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着的。据《三国志.吴书.孙皓传》记载,三国时,吴帝孙皓的爱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抢夺百姓的财物,主管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声原是孙皓的宠臣,他捕获抢劫者绳之以法。爱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陈声,命里武士而烧红的大锯锯断陈声的头,把他的尸体投到四望台下。12.灌铅  在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黑白二相的说法,白相即为地狱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围侍;黑相即每天有两个时辰,要受铜汁灌肠之苦。与此相似,人间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摄氏232℃,铅的熔点是摄氏327.4℃,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坠力也能致人死命。   汉代厂川王刘去的王后阳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刘去宠爱另一位名叫荣爱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块饮酒,昭信妒性大发,就向刘去说:“荣爱看人时,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谁有私情”。刘去信以为真,他见荣爱正在给他绣衣领上的花纹,就一怒之下夺过衣服投进火中烧掉了。荣爱见刘去生气,非常害怕,投井寻死,刘去命令人把她捞出来,不幸没有死。刘去杖责荣爱,***她招认私情,荣爱受刑不过,胡乱说出和医生有奸情。刘去越发恼怒,就把荣爱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掉她的两只眼珠,再割下她的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铅灌入她的口中,这样一直把荣爱摧残至死。13.梳洗(小小的恐怖)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先用开水浇人,再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 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14.弹琵琶  弹琵琶十分的简单,而且易行。这里指的不是乐器琵琶,而是用利刃把人的琵琶骨(肋骨)一根一根剃下来,最早应该是在明朝使用。15.抽肠  明初,朱元璋曾对死刑犯人施行抽肠。具体做法是把一条横木杆的中间绑一根绳子,高挂在木架上,木杆的一端有铁勾,另一端缒著石块,像是一个巨大的秤。将一端的铁勾放下来,塞入犯人的肛门,把大肠头拉出来,挂在铁勾上,然後将另一端的石块向下拉,这样,铁勾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肠子就被抽出来,高高悬挂成一条直线。犯人惨叫几声,不一会就气绝身亡    明末张献忠抓到的明朝官吏使用的酷刑也有抽肠这一项。做法是,
满清十大酷刑先用刀从人的肛门处挖出大肠头,绑在马腿上,让一人骑著这匹马猛抽一鞭向远处跑去,马啼牵动肠子,越抽越长,转瞬间抽尽扯断,被抽肠的人随即一命呜呼。16.   是古代专门惩治那些勾结奸夫谋害亲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据《二十四史演义》说,明末的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阴道内,然後放开,让该女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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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好吃鬼,只要是好吃的,好喝的,我通通都想要。
发表于 08:00
惨绝人寰的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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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21
宫刑和骑木驴我们这里, 以前的祠堂里用过, 宫刑是因为那个人武功很历害, 常常奸淫妇女, 所以后来祠堂里用计把他抓住以后用了宫刑还把他眼睛也弄瞎了。我们这里的骑木驴就比较惨了, 比你说的那个还惨, 我们这边是山区, 房子是依山建的,所以有很多石阶从高到低,祠堂就把那些有姘头的女人脱光衣服放到木驴上,这个木驴下面像现在小孩子骑的木马, 下面是两头翘起的光滑木板,木马的前面有一根绳子,在木马中间插一根长棍子,然后让木棍从这个女人的阴道戳入,然后由族人牵着木马游街。这个木马从高处的石阶一级级的往下,每下一个台阶都加深一分折磨,就像上面说的, 最后棍子从口鼻穿出。这种真的是残忍的不行, 女人不仅要受到身体的折磨还要受到身心的摧残,因为在村里游街,举村出动,全是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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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家朋,我的世外桃源,你的乌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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