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可以公证房子首付是谁付的吗后借的首付款怎么算,请帮看看谢谢?

“安土重迁,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愿也。”摘自于《汉书·纪·元帝纪》。从古至今,房子对于人们来说,都是具有极其特殊的含义。根据沿袭至今的传统思想来看,房子不仅仅是遮风挡雨的港湾,同时也是一个家庭的延续与传承。房子的含义,在我国大多数人的心中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也正是出于这一观念,所以当男女双方谈及到婚姻之时,不可避免的就会谈及到房产相关的问题。面对婚姻,人们都期待着从一而终,共度白头是美好期望。但在生活中总是会存在着一些磕磕碰碰,当彼此之间的矛盾无法调解之时,离婚便成了诸多夫妻的选择。一旦离婚,则就必然会涉及到婚姻财产的分割,因为财产无法达成一致而造成的离婚纠纷案件,也在各地层出不穷。以下则就针对于“婚前男方付首付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分割”进行以案普法,毕竟当两人再也无法复合之时,当下能做的,便是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案例分享来自广东的王勇在与妻子小丽于2017年结婚之前,考虑到日后结婚一事,于是便在父母的资助下,付首付款买下一套房产,期间每月按时还贷即可,然而待到他与小丽办理结婚手续之时,房贷也并未还清,考虑到此前还贷一直都是绑定这王勇的银行卡,所以两人在结婚后约定,王勇的工资作为夫妻俩的还贷款项,而小丽的工资则作为一家人的生活开支。夫妻本是一体,面对王勇的这般提议,小丽并无二话,在她看来结婚之后的财产就是属于共同所有。可令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正是因为自己的这一疏漏,在2021年,当两人的感情到了无法调节的地步时,王勇却对这套房产翻脸不认人了。小丽认为,在这四年中自己与与丈夫婚后一起还贷,再加上房产的升值,自己怎么样也应该分得该房产的部分份额。可王勇却对此表示,婚前自己付首付款买房,婚后一直都是用的自己工资卡还贷,又谈何共同还贷,这套房子从头到尾都是自己的,凭什么小丽住了四年,就可以占据房产份额。所以,针对于财产分割,王勇并未同意小丽的提议。由于双方协商不下,虽说家丑不可外扬,但王勇的种种行为已经让小丽对他的情感半分全无,一气之下直接上诉至法院,要求对这套房产做出价值判定,并进行合理分配。对于这起因婚前男方付首付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案子,离婚时究竟会如何分割?以案普法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从上述法律中可以看到,只要是在规定范围内的报酬、收益,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换句话来理解,以当下家庭主妇的家庭为例,纵然其并不存在任何收入的情况,但丈夫一方所赚的钱,同样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既如此,王勇所说的,婚后是用自己工资卡进行还贷,所以房子从头到尾都是属于自己的这一说法,并不成立。也就是说,在这四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收益财产其实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是王勇与妻子小丽各自分工,男方负责房贷,女方负责日常生活开支,但两人都对彼此的收入,有着平等的处理权。所以最终在法院的审理下,判定王勇与妻子小丽离婚后,应当偿还小丽婚后4年来房贷的一半支出,以及包括房子在这四年期间的升值率,共计19万元。当然,以上是针对于婚前男方付首付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这一情况来对房产份额进行划分,这种划分其实是基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标准,但有一个情形的划分,则是以夫妻共同债务为切入点,也就是婚后夫妻共同买房并共同还贷的情况。毕竟在绝大多数家庭中,很多夫妻都会选择凭借着自己的财力去购买房产,但也会出现两人感情破裂但房贷却并没有偿清的情况出现,如此一来,不仅仅房产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所欠下债务同样也需要进行平等分配。但本案中的这个房产,并不受夫妻共同债务的这一限制,毕竟王某在决定购买这套房产之前,两人并未结婚,相关的债务也并不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两人离婚之后,小丽只需要拿回这4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即可,而无需承担后续房贷的费用。结语以上便是就房产相关问题其中一方面的大致阐述,虽然法律是作为保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有力武器,但婚姻本就是属于人生大事,自然也没有谁会希望在婚姻这条路上走得磕磕碰碰,总归还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彼此相伴携手共进,才是最好的结局。(注:《案例:婚前男方付首付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分割?》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为网图;文章禁止转载、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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