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是小县城吗?小县城具体指什么?

看尽多情赣鄱大地领略万千文化风采

主要目标人群为初高中生及部分大学生以及文化爱好者(包括中老年人)(对年龄没有限制,由于途中有部分山地景观,故不单独接受需要人员全程陪护的团员)线路设计

Day1 婺源徽派建筑文化体验→Day2 景德镇中国瓷都文化体验→Day3 龙虎山道家文化体验→Day4 南昌革命红色文化体验→Day5 井冈山根据地红色文化体验→Day6 赣南天下客家文化体验

D1婺源徽派建筑文化体验上午

8:30县城高铁站接团;8:40集合前往思溪延村;11:00

前往李坑;12:30李坑集合吃午饭

13:30继续在李坑游览;15:00前往汪口;17:30集合吃

晚餐;18:10返回县城,结束一天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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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3日下午3时,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朱荣辉在大江网演播厅,以“真诚做信访、真情解民忧、提升公信力”为主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网民过、、大江网微信发帖、留言。9月12日,省信访局通过大江网回复了网民22条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现将第二批98个问题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网民“腾飞”反映的问题:南昌市渊明北路28号附3号,碗碗香餐馆对面公厕楼上4楼最牛违章搭建,屡拆屡建。

  回复如下:2013年4月初,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东湖分局百花洲中队就曾接市民投诉反映渊明北路28号附3号4单元402室存在搭建行为后,赴现场查处,通过执法人员对搭建当事人做耐心的劝说教育,于4月3日将该处搭建拆除到位。

  反映的搭建问题,经调查为402室住户为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杜绝攀爬入室隐患,在302室搭建的阳台(搭建于90年代,是老违章搭建,属历史遗留问题)上方,沿阳台边缘设置防盗窗。现302室、402室住户就搭建阳台及设置防盗窗的问题引发激烈矛盾,相互投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东湖分局将会同街办、社区干部继续做好相关工作,以求妥善解决。

  (二)网民“沙井小区的居民”反映的问题: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幼儿园乱收费涨价。

  回复如下:经查,珍爱幼儿园未在红谷滩新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注册,不是公办幼儿园,已通知沙井街道要求其整改,并规范收费。

  协和幼儿园是一所民办幼儿园,其收费标准是由市物价局备案核准。经调查,该幼儿园目前收费总额并未超出收费标准。

  (三)网民“萍萍”反映的问题:南昌红谷滩七彩教育学校拖欠老师工资。

  回复如下:经查,七彩教育学校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而兼职教师工资发放一般都在课时结束后统一结算。该兼职教师上课至今年8月18日,因此学校将其工资发放顺延至9月15日。经红谷滩新区协调,该校已与教师本人联系,并于9月10日结清课时费。

  (四)网民“潮妈CocoNi”反映的问题:红谷滩天虹红日本料理店将刮过的发票给客人,存在偷税行为。

  回复如下:网友反映的日本料理店,于2013年3月办理税务登记证,经营面积约120平方米,经营状况不够稳定,对其实行查账征收,由业主根据其经营情况自行申报。经查,该户开业以来尚未发现拒开发票等违规行为,未发现存在偷税行为。网友反映开具的发票兑奖区刮开的问题,通过调查询问,该问题属实,为此市地税局已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同时,由于全省通用定额发票最大面额设定为一百元整,为解决该纳税人开具发票面额较小的问题,已督促纳税人办理税控机打发票。

  (五)网民“中国梦”反映的问题:进贤县国土局一副局长插手工程强卖设备。

  回复如下:网友反映的进贤县国土资源局某副局长,工作职能是协助局长分管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据查,该副局长工作职权和工作性质,与当地开发商并无直接关联,暂未发现存在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等问题,也未发现当地开发商有相关方面的情况反映。

  网友所反映该副局长的姐姐,于2009年11月在进贤县注册了一家具有电梯销售、安装以及维护保养资质的公司。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电梯,主营品牌为日立牌电梯,公司成立几年来,均属诚信经营,无欺行霸市行为。据了解,进贤县开发商或业主需要采购电梯时,除单台电梯设备由业主直接商购外,其余均由业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从投标方的品牌、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情况择优确定中标方,未发现有供销商强卖电梯的行为。公司在地当开展的正常销售业务均与该副局长无直接关联。

  (六)网民“杨洋”反映的问题:进贤县梅庄镇卫生院管理差,新做的住院部涉嫌质量问题。

  回复如下:进贤县梅庄镇中心卫生院在公共卫生管理、医疗业务管理、组织纪律及医德医风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管理严格。与此同时,结合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年、创群众满意医院、创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县、创全省中医工作先进县”等活动,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各项工作成绩在全县乡镇卫生院名列前茅。在开展各项创建活动中,该院也多次代表全县卫生系统迎接市、省乃至卫生部的检查,并取得了较好成绩。该院在每年的全县乡镇卫生院的考核中都被评为优秀。自2006年起,该院连续7年被进贤县卫生局评为先进集体单位。

  梅庄镇中心卫生院住院部工程建设为2006年市级财政专项经费扶助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任务,于2006年6月公开招标发包,由进贤县第一建筑公司中标承建,委托进贤县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管理,2007年5月全面竣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整个住院部工程建设都是按照项目规范程序来进行建设,是进贤县乡镇卫生院基础工程建设一流示范工程。关于反映该院住院部存在漏水问题,是由于今年上半年自来水管破裂造成楼面渗水,查出原因后,梅庄卫生院及时进行水管维修,彻底地解决了楼面渗水问题,之后没有发现类似问题。

  (七)网民“山涧之水”反映的问题:南昌经开区金桥慧景违建严重。

  回复如下:经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责任中队对金桥慧景小区进行日常监控,目前该小区楼顶没有违建行为。下一步,分局将督促执法人员加强巡查力度,及时遏制违法建设行为。

  (八)网民“农民工”反映的问题:南昌县新生儿上户口绑定“上环”是否违法违规。

  回复如下:根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协调制度,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各司其职,互相配合,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能,研究制定有利于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与措施。结合南昌县实际制定相关计生管理办法,针对新生儿上户口的有关规定,乡镇、村(居)都进行了政务公开,对所需手续作出了详细说明。上户口需要到村(居)委会出具证明,是南昌县各乡镇依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的计生管理办法,村(居)委会是计生服务的前沿阵地,工作职责就是掌握每个育龄群众的“婚孕、节育”等情况。派出所要村(居)委会根据掌握情况出具相应证明,是按照计生工作要求,协调配合开展工作。

  要求育龄妇女产后上环,是根据根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5条规定执行的。同时,根据省、市人口计生部门要求,只要对象能提供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本人不适宜上环的有效证明,可以选择其它有效的避孕措施,不予强制上环,但每年居住地开展的三次孕检(1、5、9月)必须参加。

  莲塘镇对育龄群众落实避孕节育严格按以上法律法规要求来执行,未强制对象上环,也没有要求出具有关计生证明一定要对象落实某种避孕节育措施的硬性规定。

  (九)网民“好难过”反映的问题:南昌象湖九里柏树学校收费贵。

  回复如下:南昌外国语九里象湖城学校和九里幼儿园均属于民办社会力量办学。学校的学生分为义务生和非义务生,非义务生按南昌县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义务生根据南昌县政府与学校的协议按公办学校标准收费,南昌县政府给予学校1200元/生/学期的学位补贴,该校根据补贴标准开设义务教育班。

  义务生家长对优质教育有强烈需求,要求申请就读非义务生外国语班,同意缴纳相关费用。根据家长的意见,学校研究决定开办义务生外国语班,享受非义务生外国语班同等的教育设施和教学服务,家长自愿缴纳855元/生/学期的费用,此项费用全部由家长自愿签字确认,义务生外国语班生均费用合计低于学校非义务生(民办)的实际收费标准(政府补贴1200元/生/学期、家长自愿缴纳的855元/生/学期)。

  该校与公办学校义务生提供的服务性及代收费不同主要体现在:每个教室增设了班班通、空调(含电费)、饮水机(润田桶装水),校园电视台、自一年级开设英语课程、国学诵读等校本课程,提供公办学校需配置的二类教材及百树集团统一的自选教辅教材。

  学生自愿选择在学校食堂午餐,食堂的中餐费属于服务性收费,按成本核算收取,目前标准为180元/生/月,在南昌地区属中、低水平,且因学校场地限制,学校严格控制在校用餐人数。

  学生上下课的乘车由学校代收,收取的乘车费全部转给南昌市公交公司。

  九里幼儿园的收费严格按照南昌县物价局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网民“大湖业主”反映的问题:正荣大湖之都开发商违规填湖造房。

  回复如下:针对网民反映的问题,南昌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对正荣大湖之都违反规划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目前,正在调查处理当中。

  (十一)网民“莫”反映的问题:南昌县三江镇中心小学3位教师吃空响。

  回复如下:自2013年4月南昌县开展清理“吃空饷”活动以来,三江中心小学按上级要求,及时传达布置,于4月15日向所有外出请假老师下达了返岗通知书。徐某、张某、邹某三位教师于4月22日返岗。其中,教师徐某被分配到竹山小学任教,学校安排他担任四年级学科教学,本学期继续担任四年级学科教学。教师张某被分配到岗坊小学任教,学校安排他担任五年级数学、五年级美术等学科教学。本学期担任四年级数学、四年级美术等学科教学。教师邹某被分配到源溪小学任教,担任三、四年级美术教学。本学期担任四年级数学、音乐、实践,五年级音乐教学。9月5日,南昌县教育体育局综治监察科人员到三江竹山小学、岗坊小学、源溪小学调查,徐某、张某、邹某三位教师均在岗上班。

   (十二)网民“小蜜蜂”反映的问题:南昌市青山湖区湖坊镇湖坊一村民请求政府主持公道,还其村民的权利和义务。

  回复如下:经查,网友反映的这位村民,户籍是湖坊镇湖坊村诸村,属人户分离。其父亲是江西橡胶厂工人,母亲是湖坊村村民(已过世)。该村民兄妹3人,其兄户口已迁出,其与妹妹户口仍在湖坊村。按照湖坊村村民公约规定,由于该村民父亲户口不在湖坊村,其本人属本村外甥女,不能享受湖坊村村民待遇。

   (十三)网民“玉面鼠”反映的问题:南昌市青山湖交警大队民警对燕鸣岛公园门口人行道及南京东路藜蒿腊肉酒店门口交通规章执法尺度不公。

  回复如下:南昌市青山湖区湖滨东路燕鸣岛公园以及路段沿线的市政广场、万科青山湖一线,夜间市民出行散步游玩,人流车流量比较大,曾有部分市民反映湖滨东路路段存在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为确保辖区湖滨东路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市交管局青山湖大队辖区中队安排了晚班岗位民警在湖滨东路辖区管辖路段进行巡逻,对湖滨东路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进行静态拍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之规定,燕鸣岛公园门口人行道是禁止停放机动车的,对于违规停放的机动车,交警部门会根据相关法规对其进行静态拍摄处罚。南京东路藜蒿炒腊肉酒店一线乱停乱放的车辆也进行了贴单处罚,由于市交管局青山湖大队辖区管辖范围较大,采取巡逻的方式进行贴单管理。

  (十四)网民“热啊”反映的问题:204路公交车有了快速车也不快速,很难等,没有空调。

  回复如下:在K204路开通试运行阶段,正常情况下,高峰时段K204路快线发车间隔为5分钟,平峰时段发车间隔15分钟;常规204路发车间隔为4分钟,平峰时段发车间隔6至8分钟。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公交路权得不到保障,连洪城路的公交专用道都被社会车辆占用,高峰公交车平均时速仅有10公里左右,导致公交车周转时间长、不准点等现象,公交运力再多,也还是堵在路上。因此,公交公司也正在向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呼吁,在有条件的主干道上开辟公交专用道,保障公交路权优先,从根本上解决公交车不准点的问题。

  今年8月份公交公司已对K204路、204路更新了23台空调公交车辆,因该线路车辆主要为2010年、2011年购置的非空调车,为改善乘客乘车环境,目前公交公司正抓紧对这批非空调车加装空调,将在10月份陆续改装到位。

  (十五)网民“xixi0125”反映的问题:南昌昌东驾校不退学费。

  回复如下:据调查,南昌昌东驾校于2010年底先后变更了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并更名为现代驾校。如网民反映情况属实,退回部分费用的要求是合理的。因网民没有留下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具体情况无法得到核实。

  2010年4月,市交通局联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文《关于推行使用<南昌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示范文>的通知》。根据该通知,2010年6月起报名的学员必须签定培训合同,如该网民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之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助学员与驾校协调退费事宜,如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启用了培训合同之后,一切相关费用的事宜参照合同实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调解决,如协未达成一致,可通过南昌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或南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调解,也可向南昌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希望该网民能与3联系,或拔打专门的投诉热线7,以便查处,为其争取合法的权益。

  (十六)网民“小陈”反映的问题:交了停车费依然被贴了罚单,南昌市政公用集团管理存在问题。

  回复如下:2013年8月28日晚,收费员引导车主停车的泊位实属于正规车位的泊位,因泊位线长时间的使用导致不清晰,被交警人员判为是不正规泊位。收费员在得知该车主的车子被贴罚单后,拿下纸质罚单,并不是推卸责任,而是联系管理站巡查员,向上汇报。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公用物业公司立即与交警大队取得联系,交警大队表示对此案件无法撤销。为表歉意,收费员自愿承担车主的150元罚款。

  针对此事,公用物业公司将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对收费员未及时指引车主将车辆停放在清晰泊位上导致被贴罚单进行处罚。同时,尽快安排工作人员修复不清晰的泊位线,并与交警大队进行协商关于泊位线不清晰造成的停车问题。随时欢迎广大市民对临时占道停车管理进行监督,发现收费员不按规定流程操作,请主动拨打举报电话,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十七)网民“秋日冰风”反映的问题未违章被南昌市青山湖交警处罚。

  回复如下:经审查民警当晚(2013年8月29日)的执法录像,确定该网民驾驶的津QJ0872小车在青山湖大道与北京东路交叉口的违法行为属实,网民对当时民警开的罚单无异议并签字认可,民警运用道路交通处罚法使用正确,依法依规,并未出现违规违法操作,也可请网民到市交管局青山湖大队对民警执法录像进行核实。

  (十八)网民“探路者”反映的问题:南昌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缺货,破伤风针过敏孩子治疗存在难题。

  回复如下:破伤风免疫球蛋白属血液制品,是在外伤时预防破伤风使用。2011年以来,我国血源及血液制品供应量相继告急,临床治疗血制品产量同样十分紧张。为满足市场需求,近年来市卫生局下属单位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多方渠道联系货源,但仍供不应求。此类情况不仅限于南昌市,在全省乃至全国均是如此。在缺货情况下,建议患者到医疗机构注射破伤风抗毒素(TAT),皮试过敏者可在脱敏的情况下注射。今后,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继续设法采购,尽全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十九)网民“南昌小胖子”反映的问题:南昌市洛阳路隧道火车站一侧交通没人管,占道、逆行等现象严重。

   回复如下: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针问题立即组织警力对西湖区洛阳路隧道入口处(西侧)进行了整改和查处,具体措施是:

  一是将洛阳路隧道入口处原有的中心隔离护栏向隧道内部延伸30余米,有效地解决了少数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逆行以及随意穿梭隧道的情况。

  二是在隧道入口处的大型LED显示屏上标注醒目的提示标语“进入隧道减速慢行”、“禁止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等,加强宣导。同时,在隧道入口处增设一块“禁止非机动车、行人走隧道内机动车道”的提示牌,提醒过往群众。

  三是市交管局西湖大队每日不定时组织民警加强对隧道入口处乱停乱放车辆的驱赶和处罚力度。同时,每日从早7点30分至晚6点30分,安排两名保安在隧道入口处进行交通疏导,引导非机动车、行人走非机动车道。

  四是市交管局科研所拟在洛阳路隧道入口处增设电子拍摄设备,拍摄乱停乱放以及违规闯禁行车辆。

   (二十)网民“弱势群体”反映的问题:请求南昌市租房保障和西湖区房产管理局把廉租房钥匙发给中签人员。

  回复如下: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洪府发〔2011〕15号文件,符合第二章“对象及条件”明确规定的以下条款内容方可办理2010年度、2011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第七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对象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民政部门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以下简称低收入家庭);

  (二)申请家庭以夫妻双方及其未婚子女为单位,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未婚子女可随父母一同申请,也可单独申请;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四)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2年以上;

  (五)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第八条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按以下顺序优先配租:

  (一)低保家庭中有三级(含)以上残疾成员的家庭;

  (二)低保家庭中的60周岁(含)以上孤寡老人家庭;

  (三)其他低保家庭;

  (四)家庭成员中有享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低收入家庭;

  (五)市人民政府规定优先配租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一个家庭限定配租一套廉租住房。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不再享受租赁补贴。

  如网民符合上述条件即可按政策实物配租。

   (二十一)网民“阿文”反映的问题:南昌市西湖区前进路50号人行道上机动车辆乱停,经常造成交通拥堵。

  回复如下:南昌市交管局西湖大队辖区前进路(站前西路至解放西路段)为单行道,全路段为禁停路段,并设置了禁停标志牌。根据网友反映的情况,西湖大队及时组织警力进行整改,加大了对该路段的巡逻力度,一旦发现有车辆停放在人行道上,将对停放在此处的车辆进行通知,告知车主及时将车辆驶离,否则将进行处罚和清障。同时,西湖大队加大了与属地社区的协调,要求通过社区告知周边居民,严禁将车停放在人行道上。

   (二十二)网民“被遗忘的宋家垅村”反映的问题:新建县流湖乡宋家垅村存在田亩补贴、没有村委会、水库长期被大村占领养鱼等。

  回复如下:宋家垅自然村所有田亩均为非计税田,即原先不交农业税的田,2008年前粮补政策以“计税田”为基础发放粮补,2008年后以实际种植面积发放粮食补贴,但须经农户先申报,后公榜。当时全乡很多农民不愿申报,担心今后国家政策有变,以申报的面积缴税费,故全乡有很多“黑田”未享受国家粮食补贴政策,宋家垅自然村也在其中,流湖乡政府也曾多次向新建县农业局反映此事。

  宋家垅村属于地上村委会的一个自然村,“两委”班子均经村民选举产生。

  宋家垅村原属石岗镇久驻村的一个自然村,其水库一直被久驻村村民养鱼,此事流湖乡将继续与石岗镇进行沟通协调解决。

  (二十三)网民“头皮”反映的问题:新建县望城镇江西玉龙防水材料厂常年排放有害气体。

  回复如下:经查,江西玉龙防水材料厂是一家具有近30年历史的老厂,位于新建县望城镇320国道旁,现属红谷滩新区辖区内,在新建县注册,各项证照齐全,亮证经营。目前,工商、环保、税务等仍归新建县管理。

  2013年5月中旬,南昌市环保局监理支队会同新建县环保局、红谷滩新区城管局、红角洲管理处,以及南昌大学医学院教师、学生代表一起协商解决江西玉龙防水材料厂有害气体扰民事件。经现场协商,江西玉龙防水材料厂承诺在2013年9月份将工厂进行搬迁。如果逾期该厂不进行搬迁,红谷滩新区将该投诉反映至市环保局监察支队进行查处。

   (一)网民“九江:都昌县北山乡居民”反映的问题:小区里能否建菜市场?

   回复如下:网友反映的小区叫城北停车场,中间一块空地开始准备作为停车用。2012年都昌县申请省级卫生城所需,加上该小区附近没有一个市政功能比较完善的菜市场,一些卖菜、摆摊者都在马路口叫卖,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居民出行安全。基于上述原因,居民强烈要求建菜市场,方便生活出行。故此,县委县政府决定将停车场改为菜市场。

  目前,菜市场正在建设之中,所有相关建设手续经规划、国土、工商、城建等相关部门的论证,已经通过了县规划审批委员会审批。

  (二)网民“静夜未语”在反映的问题:都昌县国营良种场离休职工拿不到离休工资。

   回复如下:都昌县良种场没有离休职工,只有退休农工;约在2009年为符合条件的农工一次性办理了国营农工退休证,2009年后到龄的人员由县良种场、农业局每年一次上报到龄退休人员名册,经过县人保局查档,根据职工档案、审批工资名册、工作证等结合身份证认定办理退休证,该证只作为领取生活补助的依据,不能作为未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的依据。

  从1982年至今都昌县良种场所有水田旱地等生产资料全部按农工人数分到了户,由农工自己经营。享受农民一样的国家政策。

  都昌县良种场属于事业单位,不在农垦企业的改制内,良种场目前自身无法给农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同时良种场退休农工全部享有省财政对农林水退休困难农工补助每月385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三)网名“东西南北”反映的问题:都昌县各学校教材及相关书本的乱象。

   回复如下:三年级学生秋季开学教材由三部分组成,①政府免费提供课本和文字作业本共7本;②省市“教辅资料一课一辅”政策,推荐了11本教辅资料;③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市中小学生“我安全我幸福”安全知识教育演讲比赛和有奖征文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推荐了安全教育读本;共领到19本,学校没有违反规定组织征订。

  学校按赣发改收费字〔2011〕1555号等文件规定只向三年级学生收取了四项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合计,鼓励市民进行监督。

  (十三)网民“曹南先”提出的问题:永新县石桥镇奇山村支部书记和项目负责人与镇政府书记勾结欺压百姓。

  回复如下:在永新县石桥镇“引农上坡”项目点上,官田村村民汤某某两兄弟移民搬迁到点上建房,由建房户自愿承包给奇山村村民汤某放基脚,石桥镇政府干部没有介入,不存在镇干部与承包人勾结欺压百姓问题。关于你弟弟曹某在给承包人汤某做小工,因在一次搬运石头时被石头砸伤了右脚要求赔偿一事,村里、汤某和建房户先期分别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同时你弟和汤某就医疗费、误工费及营养费等费用进行协商,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未达成一致意见,且镇、村两级干部也积极从中进行调解,但依然未果。最后,镇、村干部建议你弟弟走司法程序,当时双方表示同意。在此期间,石桥镇政府分管领导积极协调医院解决医疗费用报销工作,同时帮助你弟弟办好有关起诉材料。经向县法院了解,县人民法院民事庭现已受理立案,但鉴于曹某要求以伤残标准赔偿而现又未评残的事实,就此,法院向你弟弟作了说明和解释,待伤残评定后再到法院起诉。9月10日,你弟弟曹某本人已经撤诉。

  (一)网民“Eric_小小王”反映的问题:抚州市金溪二中个别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有违师德的行为。

  回复如下:经查,教师黄某平时对学生教育要求严格,要求学生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对抽象的数学概念常会引用一些通俗易懂的比喻,未发现讲过带黄色的话语。2012年10月份的一天,教师李某在当时任教的初三(7)班上物理课时,对学生说,如果有人在黑板上做不来题目,就在教室里爬一下(没有说像狗一样爬几圈)。事后,李某作出解释,当时讲这句话的意思是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并不是真的要同学们在地上爬。事实上也未发生学生在地上爬这回事。

  金溪县教育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工作,健全完善师德表现的激励、约束和惩戒制度,用制度规范师德行为,引导全县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不断提升人格修养和学识修养,强化法律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网民“阿牛”反映的问题:要求享受到烈属优抚政策,解决妻子工作调动。

  回复如下:经核实,你父亲游某是烈士游菊元过继子,而你是烈士游菊元孙。根据《烈士褒扬条列》规定:烈士遗属是指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和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因此按照政策规定,你不在烈属优待范围内。你妻子王某在乐安县湖坪小学任教,对于你家庭的实际困难,将督促教育局等部门给予关怀。

  (三)网民“gzms”反映的问题:种鸡养殖场今年受禽流感影响损失惨重,请求政府给予一定补助。

  回复如下:经核实,今年受禽流感影响,养殖户都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但省、市没有出台统一的扶助政策措施,只是各县(区)结合实际出台了不同的扶助措施。崇仁县属麻鸡养殖大县,出台了种鸡补贴政策,每只种鸡补贴12元,分三次到位的政策。乐安县出台了对养殖户扶贫贴息贷款的优惠政策,对家禽养殖户申请贷款,由政府进行贴息扶持,年贴利息5%。如果你需要申办贴息贷款,可直接到县信用联社和扶贫移民局进行申办。

  (四)网民“wo”反映的问题:抚州临川上顿渡市容环境差,小炒店卫生状况糟,油烟味满街飘,要求加强市容整顿。

  回复如下:临川区城管大队在上顿渡城区进行了多次针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的专项整治行动。城管大队对小炒店店外摆锅等店外经营现象进行了详细调查,店外经营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临川二中附近,问题较为突出。城管大队已经劝说违章店主进店经营,并与店主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临川区环卫所实行18小时清扫保洁作业制,对上顿渡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生活、建筑垃圾及时进行清运,实现了垃圾日产日清。环卫所成立了市容监察中队,配备专用车加大对市容环境的巡查力度,及时制止有损市容的行为,利用广播积极宣传文明卫生知识。环卫所近期对临川二中附近的龙津南路、公园路以及玉茗南路等路段进行了集中彻底清扫,并将逐步形成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临川区药监分局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关停一批无证照、存在严重餐饮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餐饮单位;努力帮扶一批小餐饮单位使其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

  (五)网民“猪猪侠”反映的问题:抚州基层供销社单位倒闭十多年一直未改制,养老保险由个人承担。

  回复如下:按照省、市深化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文件精神,抚州市全市供销系统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深化推动社有企业及基层供销社的改革工作,本着“成熟一个、改制一个、解决一个”的原则,稳妥推进所属社有企业及基层社改制工作。今年4月以来,市供销社已启动直属3个未改制企业改制的各项调查摸底工作,并要求各县(区)社结合实际在所属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妥善解决好所属社有企业和基层社改革改制问题。

  (六)网民“Queen-_小鑫”反映的问题:抚州到东乡途经东临收费站因没有收费票据被收取12元通行费,此类收费站应该取消。

  回复如下:根据江西省发改委、交通厅《关于核定东乡至临川一级公路收费标准及收费年限的函》(赣发改收费字〔2004〕962号)第二项规定:2吨以下(含2吨)收费标准为12元/辆次。因此,东临公路收费站对2吨以下(含2吨)的小车收取通行费12元/辆次,并未违反规定。

  (七)网民“阿左”反映的问题:宜黄县二都镇山前村村民山林证莫名被改,反映几年问题一直未解决。

  回复如下:你和外甥谢某山林权属变更的问题,宜黄县二都镇镇、村两级干部做了大量工作,已将谢某全部五块山场中没有权属纠纷的四块山场调处给了你,剩下最后一块面积70亩名为“风都含港脚”的山场,由于与其他村民存在纠纷,暂时无法调处给你。二都镇政府将在近期会同林业部门组织双方进行实地勘验、划界及确权,以尽快解决。

  (一)网民“小赖VvV”反映的问题:宁上高速江西界长达6公里的隧道没有照明灯。

  回复如下:上饶至武夷山高速公路分水关隧道于2012年12月31日通车运营,通车时隧道照明接的是临时高压外线。停电当日是因为正在进行临时高压外线切换为高压外线专线作业。供电部门在切换专线作业结束后即恢复了隧道供电照明。在切换作业过程中上武高速公路管理处会同交警、路政部门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为此,给过往车辆造成不便,深表歉意。

  (二)网民“外贸太黑”反映的问题: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对自考生多余书费不退还等。

  回复如下: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09级自考生有七个专业,统一预收书杂费800元(2008年以前预收书杂费1200元),书费使用情况因专业而异,三年使用杂费200元(主要用于三年保险费、毕业生纪念册等费用,而不是毕业证工本费),各专业使用书杂费情况如下:英语专业使用书费894.2元、杂费200元(其它专业相同),合计1094元(最高);电子商务专业书杂费,合计906元;工商企业专业,合计854元;工程造价专业,合计822元;国际贸易专业,合计786元;会计专业,合计765元;外语专业,合计763元(最低)。

  按所列书杂费使用情况:学院应补收前4个专业书杂费22元至294元不等,合计应收19649元;应退还给后3个专业学生金额14元至37元,应退费合计3389元。

  由于自考生人数不多,毕业离校时间不一致,而且应补收的金额远远大于应退费金额,学院对自考生办理离校手续较宽松,允许其先领毕业证再来财务处办理清算手续,但是09级学生已毕业一年多,至今无学生前来办理补缴费用和退费手续。

  学院规定毕业生离校实习前需确认寝室财产状况,财产赔偿金额视对财产破坏程度而定,与书费没有直接关系。

  请学生收到此回复后,核对所属专业,如有多余书费,尽快前来学院财务处办理书杂费清算手续。(转载自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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