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注明女方单独所有…男方给女方彩礼病故…男方给女方彩礼父母有继承权吗

夫妻离异,男方的父母跟女儿谁有继承权?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各位律师们,大家好。我有个亲戚他得了脑癌,动了手术,现在意识不清楚。他的兄弟,父母跟他的妻子经常因为他的问题经常吵闹,因为矛盾的激化让他们离婚。他们有一个17周岁的女儿。离婚了,女儿判给他妻子之后,假如有一天我那个亲戚不幸去世了,女儿能否回来继承她父亲的财产吗?还有我那个亲戚的父母是否有继承权?
我的哥哥离婚,带回了八岁的儿子。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写着,女方不负任何抚养义务,全部抚养费用由男方承担。但女方有探视权。
哥哥离婚,净身出户,回到我和爸妈生活的房子。户口在外。
在这里共生活两年左右,没有交任何生活费,只是偶尔给儿子买点零食。
在这两年里,基本上是我和父母在抚养教育哥哥的儿子。包括接送上学,做饭,洗衣服,辅导功课,都是我和孩子的奶奶在做。哥哥基本上没有管教孩子,偶尔还暴力殴打孩子,致使孩子鼻腔出血。
不知道这其中, 离婚的男方和女...
我想问问因为南方失踪而离婚,孩子跟女方吗?要是跟女方的话男方父母又抚养责任吗【男方失踪了】要是男方父母要求抚养孩子可以吗?【孩子6岁】
婚后,男方继承了男方父母的房屋。具体的情况是,继承时,该房屋的房产证由父亲的名字过户给男方,同时,父母健在,这个要是离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要如何做才能保证属于男方个人的财产?
男方父母付首付,夫妻双方共同还房贷,如果离异如何处理房产
有两个问题想请求帮助,父母离异,父亲继承抚养权未尽抚养义务.儿子20已成年,爷奶过世前 由祖辈抚养,现由姑姑姑父与姐姐代为照顾.请问,青年还可能向父亲讨回其父未尽到的抚养责任么?父亲无法提供对儿子精神和物质双方面帮助的任何证据.
其二是,.老人死后父亲欲与儿子争夺房子继承权.孩子父母离异后已各有婚姻组建家庭.如果父亲将房子划做自己名下,那么这名20岁的男孩将一无所有.老人临去世曾口头说房子属于孙子.男孩可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姐姐为保护弟弟要求男孩父亲与儿子双方签...
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的父母在我3岁时就离异了,我判给父亲,我7岁时父亲再婚。后生有一子,
父亲与母亲离婚前 有一处房子,父母离婚时有口头协议把房子给我,但是父亲再婚后 房子被后妈和弟弟占有,现在我已出嫁,父亲口头允诺将房子给我 但是后妈百般阻拦 后妈说我是出嫁的姑娘不应该继承父亲的任何财产,又以种种借口,说我觊觎父亲的财产将我撵出家门,还让弟弟对我大打出手,请问殷律师,我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属于我的房子吗,该用什么样的方法呢 谢谢各位律师的回答,如果父...
父母离异了,儿子和两个女儿判给了母亲,父亲用夫妻两共同拥有的房子帮儿子贷款10万元做生意,儿子却把这些钱赌了,而且还欠了很多债,现在父亲说儿子判个母亲,要求母亲承担儿子的贷款的10万元。母亲说房子不要就卖掉给儿子还债,可父亲不愿意卖掉房子,一定让母亲拿五万现金帮还债,而且父亲还在外面私自借高利贷给弟弟,现在借高利贷的钱也让母亲来承担,请问儿子欠的债母亲必须帮偿还吗?当初是父亲应要贷款帮儿子,现在说是儿子判个母亲,贷款要母亲偿还这合理吗?
户口是在广西贵港的农村的,爸爸在佛山顺德这边工作,爸在年初的时候离婚了,离婚的时候一分钱也没有得到,结婚期间一起供的一套房子与一间托儿所也是全部归了女方,平时的工资单也是交给女方管的,离婚的时候口袋更是连几千元都没有,离婚原因是他们观点不在同一方向,整天吵架,但是双方都没有做对不起对方的事,更没有做一些过分的事情,就是因为他们感情破裂了,最终选择了离婚,爸爸身边带着五个女儿(其中我是90年的,家里排行最大的,没有读大学,已经出来打工,老二也出来...
婚后,男方继承了男方父母的房屋。具体的情况是,继承时,该房屋的房产证是男方父亲的名字,男方的父亲已经死亡,并无遗嘱。男方其余有继承权的亲属均放弃继承,并到公证处做了公证。故男方父母的房屋由男方一人继承。
我想请教下律师,上述的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吗?男方属于法定继承吗?
我6岁时父母离异,我和房子判给母亲,母亲于我11岁时再婚生一子,我与母亲、继父、弟弟共同生活。如果母亲去世,继父是否有继承权?是我与弟弟、继父三个人继承,还是我与弟弟继承,还是继父一人继承?老人再婚16年,男方死亡,女方有无继承权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老人在婚后16年,男方因病死亡,女方有无继承权和房屋居住权?男方的子女有无权利将女方赶出?
母亲去世后留下一所房子,这所房子是八十年代父亲单位积资得的房,积资款是由母亲问娘家借钱积资下来的,为父母的共同财产,但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父亲. 2010年父亲再婚,女方带来一子,现女方逼着父亲要把这套单位分的房改成她的名字。请问,父亲如果同意的话,能自己去房管所更换名字让她继承么???需不需要通过子女的同意呢?父亲的子女有没有这套房子的继承权呢?如果现在就分配财产的话,这套房子女方的儿子有没有继承权???
爸爸再婚后办了结婚证的女方户口已经迁过来也享有继承权吗(双方都有子女)、女方家的子女有无继承权 妈妈在10年前去世了、过了1年,爸爸找了同龄老伴、并办了结婚证、将找的老伴户口也迁入我们当地。 (爸爸、我、结了婚的姐姐、过世的妈妈均是非农业户口。爸爸退休后一家人一直住在原籍老家。和老伴婚后共同盖了几间房子。请问:1.老伴是房屋的第一继承人吗?2.他的子女是否享有该房屋的继承权。3.老伴的子女有无义务抚养老伴的权利、有无对该房屋的继承权。
再婚家庭,男方有房屋一套居住,如男方先死亡后,女方仍有居住权吗?我看到电视播,曾经有一对夫妻生活了好多年,多年后,男方去世了,可男方的子女就把女方给赶出去了,男方有一女现在已成家,女方有一儿子还小,现在规前夫母亲带。女方仍有居住权吗?最后房子怎么分配?女方和俩个孩子各分配多少?急盼!非常感谢老师解答。
赔偿款有无权利分得?
律师,您好,我婆婆95年再婚,婚后购得一间房屋。03年婆婆去世,当时未分割房屋。12年,她再婚的老伴也去世了,但该老伴在05年立下遗嘱并公证,将我婆婆和他名下房屋,全部留给他儿子所有。我婆婆膝下有5个子女。对方只有一个儿子。这份遗嘱是在我婆婆去世后立下的,而且婆婆的子女毫不知情。请问这份遗嘱是否有效。如果无效,现在房屋应该如何分配。
女方79岁再婚20年以上现在男方要把财产交给大队做无保户女方有子女不同意把财产给大队,但男方坚持,女方能主张什么权利 男方结婚前有3间房屋至今还是那3间没有任何变化女方是否有权利
律师,你好!我的家公于两年前请进一个保姆,继而两人有了感情,现要女方以照顾家父为由,胁迫我们必须同意他们结婚。请问,如果真的进行了手续,我们作子女的会有什么迁扯呢。注明:家公,我们都有工作,每月有工资,并且在镇上有两处房产。而后面这个要求结婚的女人是乡下的,没有任何经济来源。
男方死亡留下一双儿女
女方现在带着儿女再婚了
男方的老人要求女方出养老费和死亡丧葬费
请问女方有这义务吗
男女双方婚后用工龄共同在单位购买房屋,已交纳70%-80%的房款,后女方去世(此时子女均已成年),男方再婚,再婚后补交剩余房款后取得房产证,现在男方死亡,房子应当如何继承?男方的子女能够分得母亲去世时的部分房产吗?(再婚时,女方的子女也都成年) 因为女方去世时,还未取得房产证,且房款也未全部交齐,这算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吗?(房产证是男方再婚后取得,并且剩余房款也是在再婚后交纳的)
目前,男方83岁,有退休金、住房是老太的,但老头花了2万元装修,随后老太又拿此房和自己儿子的房子互换了,有亲生子3个,都已成家立业。女方65岁,无经济来源,有亲生子女2个,也都已成家立业。现在,老两口独立生活,不跟子女一起住。双方儿女平日和过节回去看我老人,老太的女儿因住的比较近,老太腿走不了路时女儿偶尔去做饭, 问:1、若老头先死,那他死后,是不是就可以将老太交给她的亲生子女抚养,从此以后老头的亲生子女与老太这边就没关系了? 2、老头的父母已经不在人世...女方与男方是再婚,女方有子随自己,男方有女随前妻,婚后女方继承房一套,问如果女方死后,男方女儿有继承权吗
女方与男方是再婚,女方有子随自己,男方有女随前妻,婚后女方继承房一套,问如果女方死后,男方女儿有继承权吗
该房产是婚后继承所得财产,被继承人没有明示说是只给予夫妻一方的,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因此,女方死后,男方先基于丈夫身份分得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
再基于丈夫身份分得遗产
此时,女方的配偶、亲生子女,及父母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男方的女儿不属上述序列,故无继承权
在问一下,女方继承的上只有女方的名字,没男方的名字,这种情况是不是就说明了被继承人只给予女方呢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或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依该《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未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即为。
因此,对于“明示只给予夫妻中的一方”,应是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有明示的叙述的
哦,明白了,谢谢
不客气,若对回答满意的话,请采纳,谢谢!
其他回答 (3)
如果指定继承人,男方女儿就没有继承权。如果没指定就有可能女儿来分要一份
指定继承人是写遗嘱吗
去房产公证,遗嘱也行。
如果女孩和你共同生活过或者有瞻养关系就有继承权,如果房产属于你婚前财产女孩就不能继承。
男方没有继承 这是婚前财产
是婚后继承的,男方应该有继承权吧,男方女儿我不知道有没有
继承谁的房子 你没说清楚
女方死后,男方女儿有没有继承女方继承的房子的权利
应该没有 所以我要问清楚 这套房子是谁的 继承谁的 你明白吗 做法律角度上讲你没有
男方女孩是不可以直接继承的。
但你现在的对象和孩子是有权继承的。
等待您来回答
法律领域专家婚前男方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家具、礼金都是男方父母出的。儿子只出了一点点,但房产证上是父亲和儿子的名字(为了贷款方便)。儿子病亡,男方父母可以收回房子吗?  从法律上,好象要分割一下,才能收回。但从道义上,不劳而获是不对的,这只是法律上的漏洞,绝不是谁的“合法权力”。何况这样做就是虐待老人!!!  当然这个世界上昧想着良心,谋取暴利的人多的是。再说,很多想谋利的媳妇绝对是心胸狭窄的,肯定是怨恨公婆的,所以什么都做的出来。中国人的悲哀啊!    大家都来为老人们出出主意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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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不是上法庭才是唯一的出路
  总不能听你一面之辞吧,你丧子,你媳妇是丧夫,都是人间悲剧。人活这么一把年纪了,为何不能拥有一点宽容。
  出什么主意?即使你说的都是事实,想用道义和法律抗衡?还是别找不自在了。    父母年纪应该不小了吧?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还有心思争这个?    媳妇只能分到儿子名下的一半吧,1/4左右,想一点都不给她?还是怎么个打算?    这种事趁早找律师,好过在网上费时间。而且具体情况都含糊不清,遮遮掩掩的,别人怎么给出主意?
      问题在于,儿子结婚了有多久?            
  既然有儿子的名字,法律上媳妇当然有权继承儿子的份,
  你老人家全款房都能买房,就算儿子死了,送4分之一给你媳妇又有啥呀,人活一辈子!!!
  有权利不到四分子一 .应该是六分子一!
  我K,怎么那么多垃圾娘们想不劳而货.鄙视.
  婚前男方父母出钱买的房子,房产证上是父亲和儿子的名字  ————————  无论结婚多久,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父亲和儿子共有。  房子是父母出资较多。如果有确凿的处置证明,房子按出资份额共有,此时父亲已经占据了大头。  儿子病故,儿子占有的份额成为遗产。这个遗产由父母、配偶、子女来平均分配。假设父母双双健在、有一个小孩,那么儿子占有的部分就要分成4份,父母各占一份、配偶占一份、小孩占一份。  所以,按很糟糕的情况来算,没有出资证明,房子变成父亲和儿子平均共有,儿子随着配偶生活,那么配偶方也仅能占有房子产权的1/4;如果母亲不健在,仅有父亲,没有孩子,那么还是1/4;如果母亲健在,没有孩子,那么仅是1/6;即使按最坏的打算,房子儿子占一半,母亲不健在,仅有父亲,孩子随配偶生活,那么配偶方分得最多,达到1/3。  你这个情况,无论怎么分,媳妇都偏弱。既然是自己儿媳,是自己骨肉爱的女人,是叫自己爸妈的女孩,分她一份是必然,何必闹那么僵呢?
  楼主都说是贷款买房了。。    我估计妻子可以享受扣除婚前首付款和月供以后在婚后房价上涨那一部分房款的1/2。    比如房子买的时候100万,首付20万,婚前还了10万,婚后还了10万,还差60万贷款,现在房子涨价到200万,那么卖掉房子还贷以后还剩下140万。    妻子应该拿走的是婚后还贷款中的5万,以及房子涨价100万中的50万。    当然,如果死去儿子的父母要求从这55万儿子的遗产中分享赡养费的话,如果女方没生孩子的话,应该可以拿走一半。
  当然了,还有补充。    要看小孩的岁数,因为这关系到小孩子未来的开销问题,比如一个孩子需要50万,如果父亲身故了,那么小孩子至少可以从父亲的遗产中得到25万。    再有,还要看失去儿子的父母有几个儿女,如果不是独生子,那么父母从儿子遗产中得到的份额会有所减少。      最后,遗孀在法律上通常会得到更大比例的份额。        其实儿子既然不在了,做父母的从良心上说还是应该为孙子着想,那55万就不要争了,做孙子的教育基金不是更好?
  这样吧,有小孩房子就归媳妇,没小孩,房子媳妇有1/4,我觉得这样差不多。
  儿子病故,儿子占有的份额成为遗产。这个遗产由父母、配偶、子女来平均分配。    ————————————————————      这句是不对的。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遗产是有顺序的,不是父母、配偶、子女平分的。        
  既然有贷款就应该有媳妇的一份,楼主言辞过分了。
  楼上是错误的,是平分,没有顺序。  
  儿子亡故也不是儿媳妇造成的,相信他们也是真心相爱,现在媳妇无论是法律还是道义都应该的到自己的一份。
  楼主什么玩意儿
  法律上来说没有媳妇一分钱,道德上应该给点补助吧,毕竟人家也难受。
  作者:天理昭昭兮 提交日期: 23:43:00 访问:1233 回复:16
婚前男方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家具、礼金都是男方父母出的。儿子只出了一点点,但房产证上是父亲和儿子的名字(为了贷款方便)。儿子病亡,男方父母可以收回房子吗?    从法律上,好象要分割一下,才能收回。但从道义上,不劳而获是不对的,这只是法律上的漏洞,绝不是谁的“合法权力”。何况这样做就是虐待老人!!!      ------------------    啥叫不劳而获啊,啥叫法律漏洞啊?    儿子去世了,他的妻子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他名下的部分遗产,怎么叫不劳而获了?    啥是lz说的道义?女人死了丈夫一分钱遗产也得不到是才是道义?
  众所周知,婚前个人财产特别是婚前房产,如果没有约定,过去的司法解释曾有婚姻关系存续八年后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因而导致有些夫妻在婚前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以明确各自婚前财产的处理。   新婚姻法生效后,规定婚前财产如果要作为“共同财产”,双方必须约定。这就实际上肯定、明确了婚前个人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因此,新的司法解释就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不因为婚姻的存续转化为共同财产。这实际上就取消了“婚姻存续八年,婚前个人财产(房产)作为共同财产”的规定。   上述规定、解释,应该是明确的。大家都该知道这个变化。   问题是,社会上对于这个变化却不甚了解。甚至一些比较接触法律的人士,仍然停留在过去的认识上。春节期间,有位亲戚来串门。谈到女儿的婚事,就认为女儿如果购买婚前房产,若不进行婚前公证,在婚后若干年就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可是进行公证呢,又觉得不习惯,怕影响夫妻感情。于是就觉得女方不应买房,怕吃亏,在犹豫不决。这位亲戚还是搞房地产的,比较接触法律吧。联想到法治论坛上很多网民也不了解这个变化。   这一段是另一个的解答。你的理解没有错。   作为公证员,经常有当事人要求对婚前财产办理公证,证明属于个人所有,象这种情况,我们都只是提醒当事人保存好证明该财产属于婚前财产的证据,不需公证,不过如果婚前本来就是共同出资购房,那么还是要办理财产约定公证后才能属于夫妻共有。   我国法律规定婚姻从登记之日产生效力,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即使没有举行仪式,在此期间购房,如果是一方出资,还是办理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才是出资方个人的财产。   如果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而此时子女已经结婚,父母希望出资所购房属于自己子女所有而子女的配偶并不享有权利,那么要在购房前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将购房所需资金赠与自己的子女个人所有,然后子女以此资金购房才属于子女个人所有。(不过子女必须举证,证明购房资金全部是由父母赠与无配偶出资)。   或者父母购房时就以自己为产权人,然后通过赠与或者遗嘱的方式指定赠与子女个人所有或者在子女继承后属于子女个人所有。    比如,婚前个人按揭买下的房产,即使婚后共同还贷,按照新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没有约定,在分割时当然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共同还贷的部分,由所有者按照份额予以退还。房产增值的部分,当然由所有者享有。这应当是原则。法官当然也可以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困难的一方判决所有者予以帮助、补偿。但是这并不是对共同财产的分割。       最后加一句:有些男人要求女人有房有车,很多男人怕是都不懂得这条法律吧,女人的房子、车子等这些婚前财产永完是女人的,不会因为你和她结了婚了,就会变成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你们万一离婚,你只能是拍拍屁股走人,从法律上休想分得房产和车子的。为什么国家会出台这样的规定?因为当前社会风气很差,男人总是想着不劳而获,总想着坐享其成,总想着娶一个女人什么都有了,就是要用法律打击这种寄生虫的思想,打击不劳而获的思想。如果男人都想不劳而获,那么我们中国的劳动生产率势必会下降一半,占全部人口大半的男人都不劳动了(假设,这是最坏的结果),那么中国的劳动人口就减少了一半,创造社会财富的人只剩下另一半了。
  不劳而获? 由一个未婚女青年变成了少妇 由一个少妇又变成了寡妇    这个房子全给媳妇也不为过
  作者:不得不帖 回复日期: 10:58:31 
    儿子病故,儿子占有的份额成为遗产。这个遗产由父母、配偶、子女来平均分配。        ————————————————————            这句是不对的。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遗产是有顺序的,不是父母、配偶、子女平分的。    ------------------------------------------    你说的不对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哎!!!!
  作者:顺行 回复日期: 02:27:26 
    婚前男方父母出钱买的房子,房产证上是父亲和儿子的名字    ————————    无论结婚多久,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父亲和儿子共有。    房子是父母出资较多。如果有确凿的处置证明,房子按出资份额共有,此时父亲已经占据了大头。    儿子病故,儿子占有的份额成为遗产。这个遗产由父母、配偶、子女来平均分配。假设父母双双健在、有一个小孩,那么儿子占有的部分就要分成4份,父母各占一份、配偶占一份、小孩占一份。    所以,按很糟糕的情况来算,没有出资证明,房子变成父亲和儿子平均共有,儿子随着配偶生活,那么配偶方也仅能占有房子产权的1/4;如果母亲不健在,仅有父亲,没有孩子,那么还是1/4;如果母亲健在,没有孩子,那么仅是1/6;即使按最坏的打算,房子儿子占一半,母亲不健在,仅有父亲,孩子随配偶生活,那么配偶方分得最多,达到1/3。    你这个情况,无论怎么分,媳妇都偏弱。既然是自己儿媳,是自己骨肉爱的女人,是叫自己爸妈的女孩,分她一份是必然,何必闹那么僵呢?    --------------------------------------------  基本说的很到位,如果还需要补充的就是关于婚后偿还贷款的问题了
  你儿子都挂了争这些有毛用,最后还不是要给你孙子
  不好意思,没看清楚,应该有妻子一部分,但是好像只是对那房子的2分之一分配,还有就是贷款也分2分之一,也就是说,这套房子,妻子可以分到的是1/2的三分之一(有继承权的是父、母、妻子)  也就是说六分之一,而房子贷款部分也要有6分之一。最后妻子应该得到的是6分之一的房子的钱减去六分之一的贷款的钱(当然妻子要钱的话。)
  楼主想法很奇怪啊,你儿子死了,她妻子自然有权继承法律上属于自己的一部分  楼主不妨换位思维一下
  作者:夹沙肉 回复日期: 11:41:38 
    你儿子都挂了争这些有毛用,最后还不是要给你孙子    =============  LZ有孙子吗?    
  作者:天理昭昭兮 提交日期: 23:43:00 访问:1233 回复:16          婚前男方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家具、礼金都是男方父母出的。儿子只出了一点点,但房产证上是父亲和儿子的名字(为了贷款方便)。儿子病亡,男方父母可以收回房子吗?      从法律上,好象要分割一下,才能收回。但从道义上,不劳而获是不对的,这只是法律上的漏洞,绝不是谁的“合法权力”。何况这样做就是虐待老人!!!            ------------------        啥叫不劳而获啊,啥叫法律漏洞啊?        儿子去世了,他的妻子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他名下的部分遗产,怎么叫不劳而获了?        啥是lz说的道义?女人死了丈夫一分钱遗产也得不到是才是道义?  -------------------------------------  LZ 你爹妈死了,你也不要继承遗产了,全部捐了吧。免得不劳而获。
  不劳而获?   这世道,媳妇不是人么?她失去了丈夫,失去了她一生的依靠。   所以说,现在的世道,谈什么感情,伤钱。   男人和女人,还是不结婚的好,自己赚钱自己花,最终一天都是自己的是自己 的,这样就永远不会有人说你不劳而获了。也不会有人说你为钱而结婚。
  收回房子?婚前全款买的,写父母名字当然可以。  只是出了首付,就要把整个房子收回来?您二老还当是几百年前,宗族势力呢?法律上所有贷款的一半是儿媳妇出的,知道吗
  婚前男方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家具、礼金都是男方父母出的。儿子只出了一点点,但房产证上是父亲和儿子的名字(为了贷款方便)。儿子病亡,男方父母可以收回房子吗?    ---------------------      Lz的房子是贷款买的,也就是说lz的媳妇婚后共同还贷了,那么,媳妇的还贷部分,和媳妇还贷部分产生的房产增值收益,属于媳妇。      然后,lz儿子不幸亡故了,儿子的那一份,媳妇有遗产继承权。根据lz所写,小夫妻似乎没有孩子,那么媳妇将分到儿子那部分遗产的1/3.  
  “儿子病亡”,是猝死,还是久病医石无效而亡?是婚前就有重病,还是婚后得病?婚前得病是否告知对方,是否欺瞒骗婚在先?当初结婚,父母出资买房是否有补偿对方之类,故意以财产“赠与”为条件促成婚姻?有无孩子?儿子病中的医药费用、生活费用、家庭负担等等,是谁在负担?。。。    什么叫“不劳而获”?“天理昭昭”4个字,楼主真的认识吗?媳妇伺候儿子走完最后的路,花光所有,就该扫地出门,连法定份额的最后一点财产都不能拿。。。这才叫道理?头顶“老人”的头衔,就是天王老子,一点不顺心就是被“虐待”?怪不得孔圣人说:“老而不死是为贼”了。。。
  作者:瑞丽冰河 回复日期: 11:40:05 
    作者:顺行 回复日期: 02:27:26        婚前男方父母出钱买的房子,房产证上是父亲和儿子的名字      ————————      无论结婚多久,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父亲和儿子共有。      房子是父母出资较多。如果有确凿的处置证明,房子按出资份额共有,此时父亲已经占据了大头。      儿子病故,儿子占有的份额成为遗产。这个遗产由父母、配偶、子女来平均分配。假设父母双双健在、有一个小孩,那么儿子占有的部分就要分成4份,父母各占一份、配偶占一份、小孩占一份。      所以,按很糟糕的情况来算,没有出资证明,房子变成父亲和儿子平均共有,儿子随着配偶生活,那么配偶方也仅能占有房子产权的1/4;如果母亲不健在,仅有父亲,没有孩子,那么还是1/4;如果母亲健在,没有孩子,那么仅是1/6;即使按最坏的打算,房子儿子占一半,母亲不健在,仅有父亲,孩子随配偶生活,那么配偶方分得最多,达到1/3。      你这个情况,无论怎么分,媳妇都偏弱。既然是自己儿媳,是自己骨肉爱的女人,是叫自己爸妈的女孩,分她一份是必然,何必闹那么僵呢?        --------------------------------------------    基本说的很到位,如果还需要补充的就是关于婚后偿还贷款的问题了        ==============================================    这位算错了吧  按父与子共分房产,儿子名下为遗产,有父母配偶一孩计,配偶能分的应该是1/2的1/4,即房产的1/8;  无母有孩或者有母无孩,则应该为1/2的1/3,即1/6;  无母无孩,则应该为1/2的1/4。    
      婚姻法继承法规定的没有问题,按法律办合情合理。    反而这位“天理昭昭兮”看似饱读诗书很有素质,其实背地里蝇营狗苟,一肚子坏水坏事做绝。    居然还想完全掠夺一个刚刚丧夫的弱女子仅有的一份遗产,并且这部分遗产其实本来就是自己的,是自己还贷款的那部分钱。    老不死的!      
        婚后所得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作为所有继承人可继承的只是丈夫的那一半,所以妻子应得八分之五,加上孩子的八分之一,共得四分之三,父母两个人应得四分之一。      
  这个房子,媳妇可以得到自己的一份(媳妇还贷部分,和此部分产生的增值)。这不是作为遗产得到的。    除次之外,可以分到儿子所占房产的1/3,这是作为遗产得到的。(儿子所占房产,是婚前儿子出资部分,和婚后儿子还贷及增值部分)  
  帮楼主补充点材料    ----------------------------------------------------    作者:天理昭昭兮 提交日期: 0:20:00 访问:38 回复:7
房子是两老一辈子血汗钱买的,父亲是户主,当时为了公积金办贷款需要,房产证上也加上儿子的名字。后来两老怕儿子还贷压力大,向亲戚东凑西借,替他还清了公积金贷款。过了几年,儿子娶了个媳妇进门。可谁知结婚不久,儿子得急病去世。看病的钱都是两老掏的,儿媳把儿子的钱都藏起来了,不肯拿出来。尸骨未寒,儿媳提出要分割财产,口口声声称儿子生前攒的所有钱都是他们俩共同的,她说儿子死了,东西都是她的!还说房产证上有儿子的名字,她有六分之一继承权,她不要房子,只要钱!婚房是两老买的,儿子只出了一点点,结婚彩礼也是两老出的,都血本无归?两老辛苦一辈子,痛失爱子,所有的积蓄都花光了,亲戚朋友借的还贷款的钱还没有还,哪来的钱给儿媳妇?就仅剩一套房子也不放过?下半辈子怎么过?想到这些两老都是两泪纵横。       法律太不近人情了,该改了,老年人合法权益要受到保护!!!!难道让他们把房子卖了,睡大街?    -------------------------------------------    如果楼主没说谎,从上面基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楼主的儿子没有子女  2。房子贷款已还完,楼主儿子是在贷款还完后结婚的  3。楼主儿媳要求房子1/6的继承权(窃以为很合理)    大家继续讨论吧
  这么看,财产分割方法很明确了    房产:儿媳可以分得1/2x1/3=1/6  儿子婚前其他财产:儿媳可以分得1/3  儿媳婚前其他财产:全部归儿媳  婚后财产:儿媳可分得1/2+1/2x1/3=2/3
  作者:天理昭昭兮 提交日期: 0:20:00 访问:38 回复:7          房子是两老一辈子血汗钱买的,父亲是户主,当时为了公积金办贷款需要,房产证上也加上儿子的名字。后来两老怕儿子还贷压力大,向亲戚东凑西借,替他还清了公积金贷款。过了几年,儿子娶了个媳妇进门。可谁知结婚不久,儿子得急病去世。看病的钱都是两老掏的,儿媳把儿子的钱都藏起来了,不肯拿出来。尸骨未寒,儿媳提出要分割财产,口口声声称儿子生前攒的所有钱都是他们俩共同的,她说儿子死了,东西都是她的!还说房产证上有儿子的名字,她有六分之一继承权,她不要房子,只要钱!婚房是两老买的,儿子只出了一点点,结婚彩礼也是两老出的,都血本无归?两老辛苦一辈子,痛失爱子,所有的积蓄都花光了,亲戚朋友借的还贷款的钱还没有还,哪来的钱给儿媳妇?就仅剩一套房子也不放过?下半辈子怎么过?想到这些两老都是两泪纵横。         法律太不近人情了,该改了,老年人合法权益要受到保护!!!!难道让他们把房子卖了,睡大街?  ----------------  如果媳妇当初有钱不支付医疗费,实际医疗费都是老人给的,拿出证据来,直接告媳妇遗弃好了,自然就剥夺她遗产继承权了。还有媳妇藏起的共同财产,有证据的话,一样可以告了,叫她拿出来还医药费、分割遗产(不过我怀疑,既然刚结婚就急病而亡,能有多少共同收入?如果有婚前部分,为什么这个儿子让父母欠着债,把自己的钱都交给LP?老人自愿为儿子负债、赠与儿子财产的话,也只能怪自己糊涂、儿子不孝,怪不到媳妇和法律)。
  作者:mimi1999 回复日期: 14:23:28 
    作者:天理昭昭兮 提交日期: 0:20:00 访问:38 回复:7              房子是两老一辈子血汗钱买的,父亲是户主,当时为了公积金办贷款需要,房产证上也加上儿子的名字。后来两老怕儿子还贷压力大,向亲戚东凑西借,替他还清了公积金贷款。过了几年,儿子娶了个媳妇进门。可谁知结婚不久,儿子得急病去世。看病的钱都是两老掏的,儿媳把儿子的钱都藏起来了,不肯拿出来。尸骨未寒,儿媳提出要分割财产,口口声声称儿子生前攒的所有钱都是他们俩共同的,她说儿子死了,东西都是她的!还说房产证上有儿子的名字,她有六分之一继承权,她不要房子,只要钱!婚房是两老买的,儿子只出了一点点,结婚彩礼也是两老出的,都血本无归?两老辛苦一辈子,痛失爱子,所有的积蓄都花光了,亲戚朋友借的还贷款的钱还没有还,哪来的钱给儿媳妇?就仅剩一套房子也不放过?下半辈子怎么过?想到这些两老都是两泪纵横。           法律太不近人情了,该改了,老年人合法权益要受到保护!!!!难道让他们把房子卖了,睡大街?    ----------------    如果媳妇当初有钱不支付医疗费,实际医疗费都是老人给的,拿出证据来,直接告媳妇遗弃好了,自然就剥夺她遗产继承权了。还有媳妇藏起的共同财产,有证据的话,一样可以告了,叫她拿出来还医药费、分割遗产(不过我怀疑,既然刚结婚就急病而亡,能有多少共同收入?如果有婚前部分,为什么这个儿子让父母欠着债,把自己的钱都交给LP?老人自愿为儿子负债、赠与儿子财产的话,也只能怪自己糊涂、儿子不孝,怪不到媳妇和法律)。    是啊,“看病的钱都是两老掏的,儿媳把儿子的钱都藏起来了,不肯拿出来。”这句话是一面之词,其实挺可疑的。    不过重点还是在房子上
   作者:天理昭昭兮 提交日期: 0:20:00 访问:38 回复:7                  房子是两老一辈子血汗钱买的,父亲是户主,当时为了公积金办贷款需要,房产证上也加上儿子的名字。后来两老怕儿子还贷压力大,向亲戚东凑西借,替他还清了公积金贷款。过了几年,儿子娶了个媳妇进门。可谁知结婚不久,儿子得急病去世。看病的钱都是两老掏的,儿媳把儿子的钱都藏起来了,不肯拿出来。尸骨未寒,儿媳提出要分割财产,口口声声称儿子生前攒的所有钱都是他们俩共同的,她说儿子死了,东西都是她的!还说房产证上有儿子的名字,她有六分之一继承权,她不要房子,只要钱!婚房是两老买的,儿子只出了一点点,结婚彩礼也是两老出的,都血本无归?两老辛苦一辈子,痛失爱子,所有的积蓄都花光了,亲戚朋友借的还贷款的钱还没有还,哪来的钱给儿媳妇?就仅剩一套房子也不放过?下半辈子怎么过?想到这些两老都是两泪纵横。             法律太不近人情了,该改了,老年人合法权益要受到保护!!!!难道让他们把房子卖了,睡大街?  -----------------------------      我真的见过儿媳妇看丈夫不行了,把钱都藏起来,要老婆婆到处借钱给儿子看病的。结果一样,儿子死了,媳妇有钱有房,一分都不给婆婆还看病用的钱。这个婆婆那是相当的穷,因为是自己儿子自己疼,明知道媳妇有钱不拿,也不想儿子生气或不能看病,所以就到处借钱给儿子看病。 这个婆婆是个农场退休工人,只算半个工人的那种,一个月退休金是200+,但借了大概有4 5 万给儿子看病。现在她就自己背着那些债务。
  你这个情况,无论怎么分,媳妇都偏弱。既然是自己儿媳,是自己骨肉爱的女人,是叫自己爸妈的女孩,分她一份是必然,何必闹那么僵呢?
  “儿子病亡”,是猝死,还是久病医石无效而亡?是婚前就有重病,还是婚后得病?婚前得病是否告知对方,是否欺瞒骗婚在先?当初结婚,父母出资买房是否有补偿对方之类,故意以财产“赠与”为条件促成婚姻?有无孩子?儿子病中的医药费用、生活费用、家庭负担等等,是谁在负担?。。。        什么叫“不劳而获”?“天理昭昭”4个字,楼主真的认识吗?媳妇伺候儿子走完最后的路,花光所有,就该扫地出门,连法定份额的最后一点财产都不能拿。。。这才叫道理?头顶“老人”的头衔,就是天王老子,一点不顺心就是被“虐待”?怪不得孔圣人说:“老而不死是为贼”了。。。  这个要顶!
  作者:小菜小菜2 回复日期: 12:43:19 
    作者:瑞丽冰河 回复日期: 11:40:05        作者:顺行 回复日期: 02:27:26          婚前男方父母出钱买的房子,房产证上是父亲和儿子的名字        ————————        无论结婚多久,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父亲和儿子共有。        房子是父母出资较多。如果有确凿的处置证明,房子按出资份额共有,此时父亲已经占据了大头。        儿子病故,儿子占有的份额成为遗产。这个遗产由父母、配偶、子女来平均分配。假设父母双双健在、有一个小孩,那么儿子占有的部分就要分成4份,父母各占一份、配偶占一份、小孩占一份。        所以,按很糟糕的情况来算,没有出资证明,房子变成父亲和儿子平均共有,儿子随着配偶生活,那么配偶方也仅能占有房子产权的1/4;如果母亲不健在,仅有父亲,没有孩子,那么还是1/4;如果母亲健在,没有孩子,那么仅是1/6;即使按最坏的打算,房子儿子占一半,母亲不健在,仅有父亲,孩子随配偶生活,那么配偶方分得最多,达到1/3。        你这个情况,无论怎么分,媳妇都偏弱。既然是自己儿媳,是自己骨肉爱的女人,是叫自己爸妈的女孩,分她一份是必然,何必闹那么僵呢?            --------------------------------------------      基本说的很到位,如果还需要补充的就是关于婚后偿还贷款的问题了              ==============================================        这位算错了吧    按父与子共分房产,儿子名下为遗产,有父母配偶一孩计,配偶能分的应该是1/2的1/4,即房产的1/8;    无母有孩或者有母无孩,则应该为1/2的1/3,即1/6;    无母无孩,则应该为1/2的1/4。  ——————————  要考虑孩子,孩子随母亲生活,因此孩子的那一份实际上归母亲保管。
  不过从楼主后面的补充来看,没有孩子,两老健在,孩子的因素就可以不考虑了。
  要考虑孩子,孩子随母亲生活,因此孩子的那一份实际上归母亲保管。  --------------------------------  孩子成长不需要抚养费的吗?
  我真的见过儿媳妇看丈夫不行了,把钱都藏起来,要老婆婆到处借钱给儿子看病的。结果一样,儿子死了,媳妇有钱有房,一分都不给婆婆还看病用的钱。这个婆婆那是相当的穷,因为是自己儿子自己疼,明知道媳妇有钱不拿,也不想儿子生气或不能看病,所以就到处借钱给儿子看病。 这个婆婆是个农场退休工人,只算半个工人的那种,一个月退休金是200+,但借了大概有4 5 万给儿子看病。现在她就自己背着那些债务。    ---------  和我们的情况有点象啊!!!他们结婚才几个月,没有孩子,所以和我们也没有什么感情。儿子还在医院时,她就把儿子的钱都藏起来了(他们本来打算买车的),搬回了娘家。肯定是还嫌少,想想成了寡妇,不甘心,又回来争。  可我们已经油尽灯枯了,儿子看病的钱,还有房子的负债还欠着,去哪里拿钱给儿媳???我们一辈子就一套房子,当时只有三十万,贷款一半,不过现在涨价了。七年前买来和儿子一起住的,难道房子涨价了,反倒害了我们?看来只好卖了,还了债,也还了儿媳的贪心,一了百了!
  还完这些,我们下半辈子只好租房子住了!    其实我们上网的目的还真是想拿道义和法律抗衡!!!房产权证上为什么不能有出资比例,当时买房我们不是没有想过的,只是公证费用高,又是一家人,我们就一个儿子,什么都是他的。可是儿子不在了,情况又变了,如果按出资比例来分割,我们去借点钱给儿媳,负担还没那么重。    我们不明白中国的房地产登记政策为什么是这样的,这两天上网看见,不知多少人为了这个规定家破人亡,可悲啊!!!!有关管理部门该管管了!!!
  儿媳说这是儿子欠他的,儿子不在了,他的钱,她也拿走了,我们实在没有能力替儿子补偿她什么。她要来争,也是冲着房产权方面法律上的这个漏洞来的。    我们只是觉得不公平,一方面也想减轻点负担,如果能按出资比例分,也许好过一点。或者她拿了动产,不动产就不要争了。她还年轻,我们都老了,打工都没有人要,没有劳动能力啊,怎么生存?
  楼主,你说“他们结婚才几个月,没有孩子,所以和我们也没有什么感情。”  你是不是欺骗人家女儿家呀,儿子有病,抱着冲喜的目的来找女方的呀。然后儿子不在了,就不想分割财产。如果是这样,你们太不象人了。试想任何一个女人找老公谁不想白头到老,谁不想找个条件好的老公呀。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啦!
  儿媳说这是儿子欠他的,儿子不在了,他的钱,她也拿走了,我们实在没有能力替儿子补偿她什么。她要来争,也是冲着房产权方面法律上的这个漏洞来的。--------------是否你儿子患重病很久,再找人家女儿结婚,这其中有无欺骗的情形存在。    我们只是觉得不公平,一方面也想减轻点负担,如果能按出资比例分,也许好过一点。或者她拿了动产,不动产就不要争了。她还年轻,我们都老了,打工都没有人要,没有劳动能力啊,怎么生存?  ---------------------你只知道人家可以打工生存,你可否知道一个女人一生的幸福就被毁了,你去问问,有多少人会愿意娶一个丧夫的女子。
  老而不死为贼!----------------------------------------------------顶这个!  其实我们上网的目的还真是想拿道义和法律抗衡------------------------------------------------------------你儿子老婆是第一继承人,你就是上法院也不能剥夺你儿媳的财产。你儿子准备买车的钱是婚后财产,自然是人家的,除非你能够在法院里证明那是你的财产。还天理昭昭兮?别拿无耻当光荣。
  各位也先不要一边倒骂楼主了,先把情况搞搞清楚吧。    楼主你要把整个事情完整说说,现在很多人批评你就是因为感觉你隐瞒了信息,只强调对自己有利的东西。可能是大家都被这个社会弄得多疑了,不肯轻易相信你。但如果你真的有理,真的有苦衷,就把事实都摆出来,这样大家才能真的帮你出主意。你也看到了,有很多人回帖说明网上还是有热心人的,但也都是聪明人,你只有交心才能换心对吧?
  作者:cau_lyd 回复日期: 00:57:51 
     有权利不到四分子一 .应该是六分子一!  ****************    不是  应该是1/2 当然法官有其他考虑例外  纯粹从继承法上讲,配偶的顺序高于父母  所以丈夫的权利妻子全部继承了
  世上就是有这样的事情让人觉得事实的残酷,有儿子,就享受媳妇孝顺,一没有儿子了,就将媳妇扫地出门。自己儿子如果不能生育,就给媳妇讲什么女人不能离婚,一旦媳妇不能生育,就是那套“这样的女人要她干什么?”,我真奇怪,在某些婆婆眼里,媳妇到底是不是人?男女结婚一般都是条件相等,学历、外貌、性情、工作、财富,在结婚之前,如果没有房子,我想你儿子不一定配的上媳妇吧,当初为了把媳妇弄到手心甘情愿给儿子买房,儿子死了,媳妇就不值钱了是不,就该扫地出门了是吧?  无论是儿子死了,还是离婚了,我想至少婆媳间的情意还在吧,人和人都是有感情的,把媳妇扫地出门,你就觉得良心过的去么?
  我觉得目前法律并不见得公平,应当将婆家婚前的承诺当成一种合同,保护丧偶妇女的权利
  作者:hoige2 回复日期: 08:04:06 
    作者:cau_lyd 回复日期: 00:57:51         有权利不到四分子一 .应该是六分子一!    ****************        不是    应该是1/2 当然法官有其他考虑例外    纯粹从继承法上讲,配偶的顺序高于父母    所以丈夫的权利妻子全部继承了      -----------------------------    大哥,别误导好不好,继承法说的很清楚,配偶和父母子女的继承顺序是相同的!!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作者:天理昭昭兮 回复日期: 23:19:35      儿媳说这是儿子欠他的,儿子不在了,他的钱,她也拿走了,我们实在没有能力替儿子补偿她什么。她要来争,也是冲着房产权方面法律上的这个漏洞来的。        我们只是觉得不公平,一方面也想减轻点负担,如果能按出资比例分,也许好过一点。或者她拿了动产,不动产就不要争了。她还年轻,我们都老了,打工都没有人要,没有劳动能力啊,怎么生存?      -------------------------    你们七年前买房子时,没有和儿子约定出资比例,那是你们的事情。因为你们觉得儿子是自己人呗,没有必要分清出资比例呗。    假设说你们的儿子不是因病去世,而是和你儿媳离了婚,那你们儿媳基本就是净身出户,这套房子她基本什么都得不到(哪怕她和你儿子结婚几十年再离婚,这房子也和她没任何关系)—— 因为此房子你儿子那部分是他的婚前财产。    如果你儿子没有去世,他可以长长久久的把他这部分婚前财产保护的滴水不透,一分钱也不让你媳妇分走——
其实你家把你家的财产保护的非常好,只是没预料到你儿子的去世,会使这笔婚前财产变成遗产。    法律上你儿子去世了,他的配偶就理所当然的得到他名下的遗产 —— 这不是法律的漏洞,这是对配偶权利的保护。哪怕一对新人今天结婚,第二天其中一方不幸亡故了,他(她)的配偶也有权利得到遗产!!    Lz你换位思考一下,试想你有一个女儿,刚刚嫁了人就死了丈夫,你认为她有权利分到丈夫的遗产吗?还是该收拾了自己的衣服从婆家净身出户呢?    不求你把自己媳妇当女儿看,你发这个帖子就是想让她一分钱不拿的滚蛋。至少你不要剥夺她法律上应的的1/6 —— 不过是1/6,就这么刻薄,一点也不想给她?      还有lz你发的帖子不能不让人疑惑,你说结婚后不久你儿子就得了急病,而且是要死人的病,是不是你家隐瞒了病情和这个女孩子结了婚?    既然结婚不久就得了急病,那么他们小两口应该没有多少婚后积蓄的!你说他们要买车?婚后几个月一边治病一边还能存下很多钱买车???—— 你说你媳妇可以分不动产,能有多少不动产可分?几个月的工资??  
  最后说一句,lz失策了,如果你家这么想让她一分钱不拿净身出户,就该让你儿子立下遗嘱,死后遗产一分钱也不给你儿媳 —— 伺候完了病人就滚蛋吧,一个寡妇,不就是再嫁有点困难嘛,看不出给她造成了多少不幸嘛    再请Lz你换位思考一下,试想你有一个女儿,刚刚嫁了人就死了丈夫,丈夫家里提前让他立下遗嘱,所有遗产你女儿没份,你又会怎么想?    Lz你说你房子买的时候是30万,好吧,咱们算房子现在涨价涨到60万好了,你媳妇也就分走10万而已,结婚几个月变成了寡妇,我想没哪个女孩子愿意拿10万元,背个寡妇身份的.    你丧子是痛,她丧夫也是痛,宽容一点吧,法律上她应的的,就给她又如何?  
  作者:ssh78 回复日期: 08:26:36 
    世上就是有这样的事情让人觉得事实的残酷,有儿子,就享受媳妇孝顺,一没有儿子了,就将媳妇扫地出门。自己儿子如果不能生育,就给媳妇讲什么女人不能离婚,一旦媳妇不能生育,就是那套“这样的女人要她干什么?”,我真奇怪,在某些婆婆眼里,媳妇到底是不是人?男女结婚一般都是条件相等,学历、外貌、性情、工作、财富,在结婚之前,如果没有房子,我想你儿子不一定配的上媳妇吧,当初为了把媳妇弄到手心甘情愿给儿子买房,儿子死了,媳妇就不值钱了是不,就该扫地出门了是吧?    无论是儿子死了,还是离婚了,我想至少婆媳间的情意还在吧,人和人都是有感情的,把媳妇扫地出门,你就觉得良心过的去么?      太同意了
  人的命不如一套房子呀!
  楼主应该清楚的是,这种不幸的事情发生,最倒霉的不是你们二老,是你的儿媳妇。  至于什么儿子治病欠的债,儿子买车的钱被儿媳妇藏起来云云,这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作者:瑞丽冰河 回复日期: 10:21:24 
           大哥,别误导好不好,继承法说的很清楚,配偶和父母子女的继承顺序是相同的!!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  是我记错了
  都骂楼主也没意思。虽然从法律上说儿媳可以分六分之一。但有一个情况是老两口为儿子治病有负债,这个债务算谁的?儿媳要分遗产也要分债务吧?但这个债又是父母出面借的。儿媳可以规避法律上的责任。
  我们当时已经和儿媳说过,钱是动产,她拿走,我们也不计较,儿子治病费用和负债也不要她背。房子产权证上把儿子名字拿掉,属于名字变更。但她不同意,她是不要房子的,要拿现金给她,按她的想法有十几、二十万。  事实上,从法律上看,儿子的钱和房子份额是要最先拿出来抵治病费用与负债的,然后才能谈继承问题的,何况抵完后,已所剩不多。其实,我们认为,她拿动产,放弃不动产,是合算的。    她先把钱藏起来在先,争房子在后,我们不知道前面几楼的为什么有这么多人支持她,她做得对在哪里?!现在的年轻人应该多看看孝经了。等你们老了,被子女逼得走投无路,变卖家产的时候,你们才会理解我们的处境的。
  多说无意,我们想问问有没有专业人士,说说为什么我国的房产证上没有出资比例?
  她先把钱藏起来在先,争房子在后,我们不知道前面几楼的为什么有这么多人支持她,她做得对在哪里?!现在的年轻人应该多看看孝经了。等你们老了,被子女逼得走投无路,变卖家产的时候,你们才会理解我们的处境的。  --------------------------    对了,你们有无骗婚的嫌疑,还没向大家交待呢,你以为凭你的一面之辞,就可以控制天涯的舆论了吧。你没看见网友是在分析事情吗,然后你竟然恼羞成怒,诅咒网友,你为人素质可想而知了。看来孔子“老而不死是为贼”那句话用来送你最合适了。
  房子产权证上把儿子名字拿掉,属于名字变更。  ---------------------------  呵呵,仅仅是名字变更吗    事实上,从法律上看,儿子的钱和房子份额是要最先拿出来抵治病费用与负债的,然后才能谈继承问题的,何况抵完后,已所剩不多。  ---------------------------  你说的没错,你完全可以向法院主张你的权利,为什么不那么做呢?      其实,我们认为,她拿动产,放弃不动产,是合算的。  ---------------------------  你觉得合算,未必儿媳觉得合算      她先把钱藏起来在先,争房子在后,我们不知道前面几楼的为什么有这么多人支持她,她做得对在哪里?!现在的年轻人应该多看看孝经了。等你们老了,被子女逼得走投无路,变卖家产的时候,你们才会理解我们的处境的。  ---------------------------  我们只是站在常识和法律的角度考虑问题。你说她把钱藏起来了,那你去法院要求她把钱拿出来啊。从你说话的刻薄程度,我更加相信自己的判断了      多说无意,我们想问问有没有专业人士,说说为什么我国的房产证上没有出资比例?  ----------------------------  据我所知,我国的房产证是可以约定产权比例的,至于你自己没约定,那怪谁?
  作者:玛麟 回复日期: 11:34:09 
    不劳而获? 由一个未婚女青年变成了少妇 由一个少妇又变成了寡妇        这个房子全给媳妇也不为过    这话说的也太没人味了吧  媳妇有损失,难道老人没有,如果是独子的话,老人怎么办,谁给他们养老?如果这个媳妇给老人养老的话,那可以把房子全给她。
  作者:凤凰竹 回复日期: 15:08:11 
    楼主应该清楚的是,这种不幸的事情发生,最倒霉的不是你们二老,是你的儿媳妇。      笑死了,这个倒霉还有排行榜的啊  说这话的简直不是人  老来丧子是什么感觉希望你将来有机会体会一下  老公死了可以再找,儿子死了去哪里再找一个?  年轻人可以工作养活自己,老人家呢?不都得靠孩子吗,现在孩子没了他们靠谁?你好意思和这种人争财产,真是没人性。
  你丧子是痛,她丧夫也是痛,宽容一点吧,法律上她应的的,就给她又如何?      这话我同意,痛是一样的  该怎么分就怎么分,谁也别打歪主意。  楼主的想法有问题,不过下面一些人的回复那简直不是人说出来的话。
  上法庭,我们当然想过,上了法庭,不仅可以争取按出资比例分,我们少一点负担,可能不用睡大街,但是这样做对儿媳不好。我们俩老了,大不了卖了房子,睡大街,反正也一只脚进坟墓了。可她毕竟年轻,目前工作不错工资很高,打起官司不知道会不会有影响。再者,她自己说很难找了,再惹上官司多少有一点影响吧。
  说到骗婚,那是绝对没有的,我们儿子配谁谁都绝对不亏。他生前在单位是被称为无敌金刚的。170的体重,又高又壮。年年先进,一人干好几个人的活,长得又很帅,人见人爱的。为人大方,连媳妇陪嫁的钱都是他出的,女方酒席也是他出的钱。儿媳很瘦,身体非常不好,他对她是真的好,生活上照顾得很周到,婚前婚后所有的银行卡密码她都知道。    可惜天有不测风云,这么好的人,没有好报,他就这样得急病走了。
  买房子的时候,可以约定比例,不需要任何费用,包括公证费。写两个人的名字,不约定比例,默认为各占50%。  房产证拿下来了,更改比例,可能就比较复杂了,具体不清楚。  无论如何,儿媳得她应得的一部分,合情合法,这点上不存在法律和道义的冲突,法律和道义都支持儿媳得到她应得的房产,即儿子名下的50%的一半,加上剩下的50%的一半的1/3。  至于说儿媳藏起了儿子的钱,这个要讲证据。  从儿媳只要1/6房产来看,这个女人也通情达理,只不过要她理所应当的那份。  
  她先把钱藏起来在先,争房子在后,我们不知道前面几楼的为什么有这么多人支持她,她做得对在哪里?!现在的年轻人应该多看看孝经了。等你们老了,被子女逼得走投无路,变卖家产的时候,你们才会理解我们的处境的。    ---------------------------    我们只是站在常识和法律的角度考虑问题。你说她把钱藏起来了,那你去法院要求她把钱拿出来啊。从你说话的刻薄程度,我更加相信自己的判断了    --------  我们没有针对你们这些热心帮我们分析的人,你们很关心我们,这里表示感谢!!!我们指的是那些认为公公婆婆都不是好人,从而鄙视老人的人。老而不死,我们也想死了算了,白发人送黑发人,很难过的。儿子养这么大,又这么优秀,真是没想到。  
  楼主语气,什么被称为无敌金刚,之类,不太像老年人啊。  还有口口声声你们无所谓,连睡大街都无所谓了,还争什么1/6房产?那个女人可以得1/3喔,可不是1/6。  写手,记得老年人打字很难的,手写板识别也有很大延时。
  她把所有的卡都当面拿走的,然后就开始拒绝交医药费了  事后,她说这是他们的共同财产
  可是,现在她要我们拿出的是十几或二十万的现金,并不想要房产的,她不想和我们住一起
  可是她要的是十几或二十万的现金,我们付不起的
                                楼主,你应该把事情说清楚,好多顶贴的网友都误会你的意思了,你把事情说清楚,看你说得乱七八糟的,我都替你着急
  你儿媳要求获得房产1/6的份额合理合法。这是她应得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就好像法律保护你5/6的合法权益一样。  她并不要求你给她房产,所以你们没有睡大街的危险。她要求按市价给付房产1/6的价值完全合法。  你认为无法一次性给付,可以分期分批给付。逐月还是逐年你们自己协商。  无论她有什么不是,房子的问题上,她的要求没有错。
  这么大年纪了,还这么注重钱
  这个房子是你们夫妇和媳妇共同居住的吗??还是你们老人分开住???  但是无论如何,如果媳妇名下没其他财产,她不搬走也是不能强制的(她还可以用这个房子再婚).“遗孀在法律上通常会得到更大比例的份额”这个说法是有道理的,甚至可能是全部份额(如果你们两个老人有自己的房产的话)  至于你们借债为儿子看病,那是你们自己的事情,法律是不会考虑这些的(儿子是成人,独立家庭。除非是他们出面借,否则媳妇没有替你们承担债务的义务,即使你借的确实是用于儿子看病的)  就是你的一面之词,也看不出有多少合理之处,自相矛盾的东西到处都是,不知道是你没说明白还是说漏了嘴。别以为天涯都是傻子    随便举一个例子:   1、婚前男方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家具、礼金都是男方父母出的  2、我们儿子配谁谁都绝对不亏  3、媳妇工资很高    如果按照LZ说的推断,媳妇也是个爱财的人(至少是一般的人)    那就说明儿子的收入更高,家境应该好得不是一般的好  那么看病借钱又是怎么回事情。  这个穷光蛋怎么配的上高收入(如果是正当的话),怎么可以“配谁谁都绝对不亏???”    什么病这么短时间发现就死了(很多人质疑你们骗婚,你怎么不解释到底什么毛病???)    说媳妇不拿钱出来看病是要证据的,这个乱说是有诽谤嫌疑的。    一方面基本的仁义道德都不遵守,一方面又要什么天理昭昭  到分配财产却又要法外开恩,LZ你觉得自己过分吗???        
  作者:天理昭昭兮 回复日期: 23:09:55      她把所有的卡都当面拿走的,然后就开始拒绝交医药费了    事后,她说这是他们的共同财产    ----------------------------    我觉得lz你说的话非常不符合常情。    首先,你儿子和儿媳结婚后,很快就得了急病,然后去世了。你儿媳收入再高也不过是几个月的工资而已,也就是说你儿子和媳妇根本没多少婚后收入——如果这就是“她拿走的卡上的钱”,那也不会有多少。      那你认为你儿子把婚前的个人积蓄都交给媳妇了?为啥你家里还欠着朋友的钱(据lz说是借朋友钱把房子贷款还清了),你儿子不把他的积蓄拿出来还钱呢??      你房子都买了7年了(lz说了,首付15万,贷款15万),而且是房子买了7年后你儿子结的婚,这笔欠亲戚朋友的钱7年不还清????(lz原话:亲戚朋友借的还贷款的钱还没有还)      自己家里收入不错(因为你说了你媳妇收入很高,按中国婚姻一般会门当户对,你儿子收入应该也不错,就算你儿子收入一般,我认为你家7年还15万不会很难吧),却欠着朋友钱7年不还 —— 这太不符合中国人交往习惯了吧。      还有,这笔积蓄是多少(你认为你媳妇强行拿走的) ? 这个数字是lz自己臆测还是有证据呢?      
  说媳妇不拿钱出来看病是要证据的,这个乱说是有诽谤嫌疑的。        一方面基本的仁义道德都不遵守,一方面又要什么天理昭昭    到分配财产却又要法外开恩,LZ你觉得自己过分吗???
  楼主很过分
  记号一个,我也希望楼主把话说清楚。  好在我和老公是白手起家,双方父母一分钱都没给过的我们的,所以我们一点也不存在这个问题。  假如有这么一天,我还真怀疑我的公婆会不会如楼主这般如此对我呢!
  都是这个社会逼的.
  你认为无法一次性给付,可以分期分批给付。逐月还是逐年你们自己协商。    无论她有什么不是,房子的问题上,她的要求没有错。        
  她打电话来,说愿意放弃房子了!!!  我们对她说随时可以回来住,她的东西和房间我们都一直留着的。她说身体不好,要在娘家住。  她说是想比照贾静文,在矛盾那么激烈的情况下,能够选择放弃房子……。    想来,她也不象我们想的那样,也许经过一段时间的考虑,她想通了吧。其实,她应该是个好女孩,娘家一些人七嘴八舌才影响了她。也许是我们误会她了!!!    我们自己也找了一份打零工的工作,家里的债总是要有人背的,下半辈子慢慢还吧,但至少我们现在还有地方住。    报纸上看过一些贾静文的事,我们不太清楚她现实生活中是什么样的人,也不知道她家到底发生过什么,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支持她。过去的一切都让它过去吧,我们希望她在将来的日子里,能够过得更好,更阳光!!!  
  谢谢大家的关心,生活是艰辛的,人生是苦短的,珍重生命。
  楼主一个老人,连贾静文这个二流明星都知道,我实在佩服!  贾静文是嫁入豪门,你认为你家是豪门吗?如果是豪门,怎么你家欠了亲戚15万,过了七八年还没还清呢。还说你儿子配谁谁都不吃亏,我看是配谁谁都吃亏!
  自己看着办了
  搞不懂,这么多人,自己出钱买房,要么写儿女的名字,要么写配偶(甚至是未婚配偶)的名字,找麻烦。  既然写了,就不要后悔,按法律办事;如果可能后悔,就不要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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