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教孩子捡到的东西该如何处理东西后归还?

请问辅助随从和我一起时捡到的东西在解雇时会归还吗?(除了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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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拾金不昧作文(共12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拾金不昧”_小学作文

星期二的下午刚放学,我和与我同路的同学张婉欣和佟美霖手挽着手,说说笑笑的聊着天。张蜿昕是一个漂亮的女孩,有一张国字脸,不瘦也不胖,学习也很好,一双大眼睛,显得她很文雅。佟美玲很瘦,有一双小眼睛,带着一副眼镜,长得很一般。

我们走出校门,校外很吵,校门口对面有几座前进新村的居民楼,有一条竖着的石砖路,在它们之间。来来往往有许多学生家长,和回家的学生。在路的尽头直通一条横着的马路,来往有许多汽车。

靠马路的学校这边,靠着学校有两家靠在一起带几节水泥楼梯的小商店,楼梯是梯形的,斜着的那面有五六节楼梯。上上下下有许多买东西的学生。因为有了楼梯,商店就很高。两个商店前还有一条与石砖路错开的一条刷着绿色油漆的小路,这条小路越往前越高,在与那条石砖路错开的那段距离中种了几棵小树,这条小路从前面饶过商店,一直通向我们一小以前的大门。

我们走到那两个商店前,我又看到了经常在这两个商店旁卖红薯的那个女人,她个子不高,脸红红的,像是被冻得的一样,像是人农村来的。她有一头长头发,穿的挺破的,我每次见她总是穿一件灰色的棉外套,一条快退了色的.黑色长裤。这时我见她正用一个长长的东西在她那烤红薯的烤炉里来回去翻腾,是用什么我没怎么看清。可那个“烤炉”我可看清了,那是一个原本用来装汪的园形大铁圈,铁圈的外观已经被火烧得发黑了,变得模糊不清,铁圈被放在一个推推车上,像一般收垃圾的那种推推车。她站在那里摆弄着,但没看见一个人站在她旁边准备要买。

突然,一个声音把我的目光拉了回来。“这是谁的钱?”我一听是佟美林的声音,我们三个立刻停住了,看了看那刷着绿色油漆的地上,只见在我们跟前,也就是在即将绕过商店的那个拐角处,有几张一块和几张十块的“巨钞”,展现在我们眼前。这些钱被折得皱巴巴的,叠在一起,但还能从颜色上看出数目。我们三个互相抬头对视了一下,每个人眼中都充满了惊讶和喜悦,我向四周看了看,没人发现,我很吃惊,又很兴奋。这时我们的位置由三个人并排,变成了我与张蜿昕站在钱的这边,佟美林站在钱的那边,那些钱就在我们中间。我们似乎怕踩上去似的,“乖乖”地站在两旁。

佟美林笑着,站在对面对我们说:“捡吧!”,“捡上明天交给老师”,我也笑着说。“那我捡了啊!”站在旁边的张蜿昕转过头朝我们俩看了看,我见佟美林看着她点了点头,我也点了点头。令我们意想不到的是,在张蜿昕刚准备蹲下的那一刹那,不知何时那个卖红薯的阿姨一下冒了出来,只见她从我的左手边一下子蹲下,钻到我们中间,手脚麻利的快速伸手将钱抓了起来,她边捡钱,边装着用疑惑的语气说:“这是谁的钱啊?”装得好像拾金不昧一样,钱被捡完了,她便像没看见我们一样站了起来,转身走回了她的摊子边。只见她低下头,把捡来的钱塞进了她的衣服口袋里。随后又抬起头工作了。我们三个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足足有三钞钟,随后,我第一个“哈”的捂着嘴笑了起来,她们也随之跟着我笑了起来。我很吃惊,又觉得很可笑。我想不到会发生这样的事。“她的手速度也太快了吧!”只见佟美林笑着,双手快速地一伸一缩比划着,“真是神速啊!”张蜿昕捂着肚子笑着说,“没准,明天就溜了!”我也笑着说道。

我们好不容易停了下来,继续向前走去。

1、知道拾金不昧是诚实的表现。

2、知道一些拾金不昧的格言或故事。

1、愿意做到拾金不昧,并以此为荣。

2、拾到钱物时,替失主着急。

拾到钱物及时交还失主,找不到失主要交公。

本课是根据课程标准三至五年级“诚实守信”德目中的有关要求编写的。

诚实表现在很多方面,本课着重对学生进行拾金不昧的教育。在学校生活中,常常有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但也有一些学生,拾到钱物后不还给失主或不交公,占为己有。有的拾到东西为了得到表扬,明知失主是谁,却不还给失主,而是交给学校;还有个别同学为了受到表扬,而弄虚作假。针对这些问题,应当认真地进行拾金不昧的教育,使学生真正理解什么是拾金不昧,为什么要拾金不昧和怎样做到拾金不昧,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和道德判断能力,以指导他们的行动。

本课选取了林积还珠的故事,林积是一个拾金不昧的人,而且非常聪明,巧妙地找到了真正的失主,关于这一点,应着重让学生体会。

1、教学重要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实际;:1、爱占小便宜,捡到东西占为己有的;2、为图表扬明知谁是失主,偏要交公。3、为得表扬,弄虚作假的。

2、拾金不昧是一种好品质,对学生来说有的能做到,有的还做不到,老师应给学生树立榜样,用榜样引导学生。教学中不要批评做得不好的学生。

3、有些学生的家长做得不好,老师不要当众点是哪位同学的家长。让学生分清是非即可。

4、在导行时,应采取演一演的形式,使学生在活动中明白,拾到东西要先交给失主,找不到失主再交公。

5、针对有些人冒领失物的情况,教师还应提醒学生,也可在课上分角色演一演,提高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

1、知道拾金不昧是诚实的表现。

2、知道一些拾金不昧的格言或故事。

1、愿意做到拾金不昧,并以此为荣。

2、拾到钱物时,替失主着急。

拾到钱物及时交还失主,找不到失主要交公。

教学重点:知道拾金不昧是诚实的表现;拾到钱物要急人所急,替失主着想;拾到钱物要及时送还失主,找不到失主要交公。

1、同学们,你们谁曾经丢过东西?你当时是什么心情?

小结:同学们丢了东西,特别是自己所喜欢的、急需的或经常要用到的东西丢失了,心里很着急,真希望马上有人捡到它并交还给自己。

2、你们捡到过别人丢失的东西吗?你当时是怎么做的?

小结:同学们捡到别人丢失的钱或物品,自己没有要,有的交给了老师,有的交还给了失主(也就是丢失东西的人),这样做就是拾金不昧的表现。

(1) “拾”就是“捡到”,“金”是指“钱或物品”,“昧”就是“隐藏”,“不昧”就是“不隐藏”,也就是自己不要。

板书:捡到钱物,自己不要

(2) 小结:拾金不昧就是捡到钱或物品,自己不要。

过渡:在我们国家,从古代到今天,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有很多很多。古代有一个叫林积的人,他在这方面做得就特别好。你们想知道他的故事吗?请大家看大屏幕。

1 看林积还珠的故事(开头……我一定要想办法把珍珠还给失主)。提问:

(1)林积是怎样发现这袋珍珠的?当时有人看见吗?

小结:林积住在客店里。夜深了,四周静悄悄的,他躺在床上,总觉得裤子下面有什么东西硌着,他揭开褥垫,发现了这袋珍珠。你们知道吗?在古时候,珍珠都是从深海中打捞上来的,只有深海中的贝壳里才有,是很难找到的。因此一颗珍珠就值很多很多钱。林积捡到一袋珍珠,非常贵重,周围一个人也没有,如果他自己不说,隐藏起来自己要,不会有任何人知道。

(2)在这种情况下,林积想到的是什么呀?

小结:面对这袋珍珠,林积想到的是失主丢失了这么多的珍珠该有多着急呀,我一定要想办法把珍珠还给失主。

(3)林积捡到的珍珠那么贵重,当时又没有人看见,他为什么自己不要,却要交还给失主呢?

小结:林积捡到的珍珠是别人丢失的,不是自己的,自己就不能要,这是诚实、不贪便宜的表现;再说失主丢失了这么多珍珠一定会非常着急。林积一心替失主着想,急人所急,他要尽快地把珍珠交还给失主。

过渡:由于这袋珍珠太贵重了,因此林积在寻找失主时特别慎重。为了能把珍珠交换给真正的失主,他动了一番脑筋,想了一夜,终于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是什么办法呢?请同学们继续看大屏幕。

2 继续看林积还珠的故事。(第二天……在房间的墙上写了一行字:“龙溪林积曾在此住宿。)

提问:林积在寻找失主时采用了什么方法?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小结:林积非常机智,他想到失主一定会回来寻找珍珠。于是他先向店主打听失主的情况,说自己是商人的朋友,让店主转告商人到太学找自己,然后又在房间的墙壁上写了一行字“龙溪林积曾在此住宿”,暗示失主是龙溪的林积捡到了珍珠,引着失主到太学去找。

过渡:林积采用这种办法,找到失主没有呢?请同学们打开书,继续看课文听故事。

3、看课文,听故事(再说……“愿意!愿意!”商人连声说到)。

(1)讲述:商人找到了林积,林积为了证实眼前这位商人到底是不是真正的失主,他让商人到官府去报失。等官员问明情况,林积便把珍珠全部还给了商人,也就是交还给了失主。

(2)提问:官员觉得林积拾金不昧,品德高尚,要奖励他一半珍珠。你觉得林积该不该受到奖励?林积会不会要这一半珍珠呢?为什么?(讨论。)

(3)林积是不是这样做的.呢?请同学们看大屏幕(林积坚决不肯接受……商人深受感动,连声向他致谢)。

(4)小结:奖励林积一半珍珠,这是官府的决定,商人愿意,我们大家也觉得应该。林积如果收下珍珠,没有什么不对。可林积呢,不是自己的东西,即使是奖励,自己也不要。他的品德多么高尚啊!

过渡:林积拾金不昧的故事,一直流传至今。他的高尚品德,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4)提问:我们应该向林积学习什么呢?

小结:我们应该学习林积捡到钱物不是自己的不要,一心为失主着想,急他人所急。这种拾金不昧的高尚品质是诚实、不贪便宜的表现,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过渡:从古至今,像林积这样拾金不昧的人和事有很多。

1、谁能讲讲拾金不昧的事例?

小结:社会上拾金不昧的事例还真多。

2、在我们班有没有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呀?夸夸我们班上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请被表扬的同学说说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

板书:交还失主(结合学生发言板书)

小结:刚才我们提到的这些同学,有的捡到东西及时交还给失主,有的找不到失主就主动交公。

3、听了他们的事迹后,你们有什么想法?你打算怎样奖励他们呢?

小结:这些同学拾金不昧,品德高尚,应该受到表扬。让我们一起办一期板报,标题为“拾金不昧的小标兵”,并把他们的事迹写成表扬稿投到学校的广播站,通过广播号召全校同学都来向他们学习。

过渡:在日常生活中,老师发现和我们同龄的小朋友中,有些人捡到东西以后,却出现了这样的想法和做法。

(1)看录像。(小超在教室里拾到一支漂亮的钢笔,他非常喜欢,心想,反正又不是偷的,也没人看见,不要白不要。)小超的想法对吗?为什么?

小结:捡到钢笔自己留下用,这样做就是贪便宜,发展下去会犯大错误。因此捡到东西,不管自己是否喜欢,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能要,不能贪便宜。

(2)看录像。(小宇拾到一个铅笔盒,他明明知道是小丽的,却不直接还给她,而是交给了老师。)如果是你捡到这个铅笔盒,你会不会像小宇这样做?为什么?

小结:小宇明知道铅笔盒是小丽丢的,就应该马上把铅笔盒交还给失主,不应该为了自己受表扬,让失主着急。

(3)看投影幻灯。(小辉看见老师表扬班里拾金不昧的同学,也想受到表扬,但又捡不到东西,于是就把自己的尺子交给老师,说谎是捡的。)小辉这样做是拾金不昧吗?为什么?

小结:拾金不昧是诚实的表现。捡不到东西就把自己的尺子交给老师,这是弄虚作假,是不诚实的表现。我们要做诚实的孩子,就要真正做到拾金不昧。

2、看投影幻灯(课后“议一议”),议一议:下面三种做法哪种做法对,哪种做法不对?你觉得有哪些好方法?(讨论。)

小结:我们捡到东西,应及时交还给失主。如果找不到失主,就要主动交公。在学校交给老师,在马路上交给警察叔叔,如果是在街道捡到的,还可以交给居委会。交公也是为了请有关人员帮助找到失主。如果实在找不到失主,东西就归公。

3、有一个同学曾经问过我这样一个问题:一天,她和小华一起上学,在路上,小华捡到一角钱。她让小华交给老师,而小华却说:“就这么一点钱,不交算了。”你们说小华的说法对吗?你们是怎样看待这个问题的?

小结:捡到的钱不在乎多少,只要能做到拾金不昧,就是最宝贵的。

1、你们会唱《我在马路上捡到一分钱》这首歌吗?(齐唱歌曲。)

2、提问:这首歌歌颂了什么好品质?

小结:它歌颂了拾金不昧的好品质。

3、总结:这首歌,你们的爷爷奶奶唱过,你们的爸爸妈妈也唱过。它告诉我们,捡到的东西不在乎多少,只要能做到拾金不昧,就是最宝贵的,因为这是诚实的表现。让我们一起用实际行动把这首歌世世代代地传唱下去吧!

1、知道是诚实的表现。

2、知道一些的格言或故事。

1、愿意做到,并以此为荣。

2、拾到钱物时,替失主着急。

拾到钱物及时交还失主,找不到失主要交公。

本课是根据课程标准三至五年级“诚实守信”德目中的有关要求编写的。

诚实表现在很多方面,本课着重对学生进行的教育。在学校生活中,常常有的好人好事,但也有一些学生,拾到钱物后不还给失主或不交公,占为己有。有的拾到东西为了得到表扬,明知失主是谁,却不还给失主,而是交给学校;还有个别同学为了受到表扬,而弄虚作假。针对这些问题,应当认真地进行的教育,使学生真正理解什么是,为什么要和怎样做到,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和道德判断能力,以指导他们的行动。

本课选取了林积还珠的故事,林积是一个的人,而且非常聪明,巧妙地找到了真正的失主,关于这一点,应着重让学生体会。

1、教学重要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实际;:1、爱占小便宜,捡到东西占为己有的;2、为图表扬明知谁是失主,偏要交公。3、为得表扬,弄虚作假的。

2、是一种好品质,对学生来说有的能做到,有的还做不到,老师应给学生树立榜样,用榜样引导学生。教学中不要批评做得不好的学生。

3、有些学生的家长做得不好,老师不要当众点是哪位同学的家长。让学生分清是非即可。

4、在导行时,应采取演一演的形式,使学生在活动中明白,拾到东西要先交给失主,找不到失主再交公。

5、针对有些人冒领失物的情况,教师还应提醒学生,也可在课上分角色演一演,提高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

1、知道是诚实的表现。

2、知道一些的格言或故事。

1、愿意做到,并以此为荣。

2、拾到钱物时,替失主着急。

拾到钱物及时交还失主,找不到失主要交公。

教学重点:知道是诚实的表现;拾到钱物要急人所急,替失主着想;拾到钱物要及时送还失主,找不到失主要交公。

1、同学们,你们谁曾经丢过东西?你当时是什么心情?

小结:同学们丢了东西,特别是自己所喜欢的、急需的或经常要用到的东西丢失了,心里很着急,真希望马上有人捡到它并交还给自己。

2、你们捡到过别人丢失的东西吗?你当时是怎么做的?

小结:同学们捡到别人丢失的钱或物品,自己没有要,有的交给了老师,有的交还给了失主(也就是丢失东西的人),这样做就是的表现。

(1) “拾”就是“捡到”,“金”是指“钱或物品”,“昧”就是“隐藏”,“不昧”就是“不隐藏”,也就是自己不要。

板书:捡到钱物,自己不要

(2) 小结:就是捡到钱或物品,自己不要。

过渡:在我们国家,从古代到今天,的好人好事有很多很多。古代有一个叫林积的人,他在这方面做得就特别好。你们想知道他的故事吗?请大家看大屏幕。

1 看林积还珠的故事(开头……我一定要想办法把珍珠还给失主)。提问:

(1)林积是怎样发现这袋珍珠的?当时有人看见吗?

小结:林积住在客店里。夜深了,四周静悄悄的,他躺在床上,总觉得裤子下面有什么东西硌着,他揭开褥垫,发现了这袋珍珠。你们知道吗?在古时候,珍珠都是从深海中打捞上来的,只有深海中的贝壳里才有,是很难找到的。因此一颗珍珠就值很多很多钱。林积捡到一袋珍珠,非常贵重,周围一个人也没有,如果他自己不说,隐藏起来自己要,不会有任何人知道。

(2)在这种情况下,林积想到的是什么呀?

小结:面对这袋珍珠,林积想到的是失主丢失了这么多的珍珠该有多着急呀,我一定要想办法把珍珠还给失主。

(3)林积捡到的珍珠那么贵重,当时又没有人看见,他为什么自己不要,却要交还给失主呢?

小结:林积捡到的珍珠是别人丢失的,不是自己的,自己就不能要,这是诚实、不贪便宜的表现;再说失主丢失了这么多珍珠一定会非常着急。林积一心替失主着想,急人所急,他要尽快地把珍珠交还给失主。

过渡:由于这袋珍珠太贵重了,因此林积在寻找失主时特别慎重。为了能把珍珠交换给真正的失主,他动了一番脑筋,想了一夜,终于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是什么办法呢?请同学们继续看大屏幕。

2 继续看林积还珠的故事。(第二天……在房间的墙上写了一行字:“龙溪林积曾在此住宿。)

提问:林积在寻找失主时采用了什么方法?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小结:林积非常机智,他想到失主一定会回来寻找珍珠。于是他先向店主打听失主的情况,说自己是商人的朋友,让店主转告商人到太学找自己,然后又在房间的墙壁上写了一行字“龙溪林积曾在此住宿”,暗示失主是龙溪的林积捡到了珍珠,引着失主到太学去找。

过渡:林积采用这种办法,找到失主没有呢?请同学们打开书,继续看课文听故事。

3、看课文,听故事(再说……“愿意!愿意!”商人连声说到)。

(1)讲述:商人找到了林积,林积为了证实眼前这位商人到底是不是真正的失主,他让商人到官府去报失。等官员问明情况,林积便把珍珠全部还给了商人,也就是交还给了失主。

(2)提问:官员觉得林积,品德高尚,要奖励他一半珍珠。你觉得林积该不该受到奖励?林积会不会要这一半珍珠呢?为什么?(讨论。)

(3)林积是不是这样做的呢?请同学们看大屏幕(林积坚决不肯接受……商人深受感动,连声向他致谢)。

(4)小结:奖励林积一半珍珠,这是官府的决定,商人愿意,我们大家也觉得应该。林积如果收下珍珠,没有什么不对。可林积呢,不是自己的东西,即使是奖励,自己也不要。他的品德多么高尚啊!

过渡:林积的故事,一直流传至今。他的高尚品德,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4)提问:我们应该向林积学习什么呢?

小结:我们应该学习林积捡到钱物不是自己的不要,一心为失主着想,急他人所急。这种的高尚品质是诚实、不贪便宜的表现,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过渡:从古至今,像林积这样的人和事有很多。

小结:社会上的事例还真多。

2、在我们班有没有的好人好事呀?夸夸我们班上的好人好事。(请被表扬的同学说说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

板书:交还失主(结合学生发言板书)

小结:刚才我们提到的这些同学,有的捡到东西及时交还给失主,有的找不到失主就主动交公。

3、听了他们的事迹后,你们有什么想法?你打算怎样奖励他们呢?

小结:这些同学,品德高尚,应该受到表扬。让我们一起办一期板报,标题为“的小标兵”,并把他们的事迹写成表扬稿投到学校的广播站,通过广播号召全校同学都来向他们学习。

过渡:在日常生活中,老师发现和我们同龄的小朋友中,有些人捡到东西以后,却出现了这样的想法和做法。

(1)看录像。(小超在教室里拾到一支漂亮的钢笔,他非常喜欢,心想,反正又不是偷的,也没人看见,不要白不要。)小超的想法对吗?为什么?

小结:捡到钢笔自己留下用,这样做就是贪便宜,发展下去会犯大错误。因此捡到东西,不管自己是否喜欢,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能要,不能贪便宜。

(2)看录像。(小宇拾到一个铅笔盒,他明明知道是小丽的,却不直接还给她,而是交给了老师。)如果是你捡到这个铅笔盒,你会不会像小宇这样做?为什么?

小结:小宇明知道铅笔盒是小丽丢的,就应该马上把铅笔盒交还给失主,不应该为了自己受表扬,让失主着急。

(3)看投影幻灯。(小辉看见老师表扬班里的同学,也想受到表扬,但又捡不到东西,于是就把自己的尺子交给老师,说谎是捡的。)小辉这样做是吗?为什么?

小结:是诚实的表现。捡不到东西就把自己的尺子交给老师,这是弄虚作假,是不诚实的表现。我们要做诚实的孩子,就要真正做到。

2、看投影幻灯(课后“议一议”),议一议:下面三种做法哪种做法对,哪种做法不对?你觉得有哪些好方法?(讨论。)

小结:我们捡到东西,应及时交还给失主。如果找不到失主,就要主动交公。在学校交给老师,在马路上交给警察叔叔,如果是在街道捡到的,还可以交给居委会。交公也是为了请有关人员帮助找到失主。如果实在找不到失主,东西就归公。

3、有一个同学曾经问过我这样一个问题:一天,她和小华一起上学,在路上,小华捡到一角钱。她让小华交给老师,而小华却说:“就这么一点钱,不交算了。”你们说小华的说法对吗?你们是怎样看待这个问题的?

小结:捡到的钱不在乎多少,只要能做到,就是最宝贵的。

1、你们会唱《我在马路上捡到一分钱》这首歌吗?(齐唱歌曲。)

2、提问:这首歌歌颂了什么好品质?

小结:它歌颂了的好品质。

3、总结:这首歌,你们的爷爷奶奶唱过,你们的爸爸妈妈也唱过。它告诉我们,捡到的东西不在乎多少,只要能做到,就是最宝贵的,因为这是诚实的表现。让我们一起用实际行动把这首歌世世代代地传唱下去吧!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天,湛蓝的天空柔柔地飘着几朵轻纱般的白云,还不时拂来一阵阵凉爽的轻风,又是一个难得的星期天,大家都利用这难得的机会出来玩,人们嬉笑着追赶着,周围的世界成了欢乐的海洋。这时,我们班同学邓思婕也正在一家银行门前独自玩玩耍,忽然她看到前方有一个黄灿灿的东西,赶忙跑过去一看,原来是一条金项链,她赶忙拾起来,感觉手上沉甸甸的,这时候她想:这么贵重的东西谁丢了不着急呀,再说一个人也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少先队员拾到财物一定要及时归还失主。于是,她就在银行门口等失主前来领取。

等啊等,盼啊盼,过了好长时间,才见到有一个人低着头急匆匆地走来,一脸慌张一脸愁伥左顾右看象在寻找什么,这时候邓思婕忙跑了过去问:“叔叔,您在找什么呀?”叔叔一脸紧张没好气地回答说:“走走走,小孩子,烦什么烦?和你说了也没有用,我丢了个项链,你看见了??”“叔叔,请问您丢的是什么样的项链?”叔叔见眼前的小姑娘一脸真诚好象感觉到了什么,忙把丢失的项链形容了一下,邓思婕见这位叔叔说的和自己拾到的差不多,忙拿出来给他看了一下,那位叔叔两眼放光看了看,流下了眼泪,长舒一口气摸摸她的头激动地说:“就是这个,就是这个!找到了,哎,终于找到了!谢谢你小朋友,谢谢你小朋友!!要不是你,我还真不知被谁捡去了呢?!”邓思婕赶紧说:“不用谢,应该的。”说完连忙跑开了,这个时候路边人群中传来了阵阵掌声,更多的.是投来了赞许的目光。

过后这位叔叔打听了好长时间,才知道那天拾金不的小女孩原来是我们班的邓思婕,给她发来了表扬信,由衷感谢昭阳实验小学培养了如此好的学生,看了表扬信,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暖洋洋的。邓思婕!你有如此的公德心,你为我们学校赢得了荣誉,你是我们的骄傲,我们四(一)班全体同学都为你自豪!!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今的社会更需要人们有拾金不昧的精神,拾金不昧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只要人人都有一份公德心,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拾金不昧是我国优良的传统美德。生活中就有许许多多的人能做到拾金不昧,在这些人把金钱或物品归还给失主的同时,他们也会为自己做了一件好事而感到兴奋。今天,我就感受到了拾金不昧的快乐。

今天是星期天,我和妈妈兴致勃勃的来到了教堂。我找了个座位坐了下来听讲,突然,我的随身带的糖掉到了地上,我正要去捡,一张纸币进入了我的眼帘。我想:应该怎么办呢?如果不拿钱去交公的话,就太没公德心了,如果去交公,就白白失去了一个买玩具的机会,我的心里仿佛出现了两了小人,一个说:“天上掉馅饼都不去捡,真是笨得无药可救。”另外一个说:“见钱眼开的人不是不够格当少先队员的!”我决定来,决定去,最终,我还是认为交公比较好。于是,我把纸币交给了值班员阿姨。阿姨连连夸我懂事,我回答道:“拾金不昧是一种良好的作风,如果换成你,也会这样做的。”虽然没有买到惹人喜爱的玩具,但是,我的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我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到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把自己捡到的东西主动归还给失主,那还会有人会为自己遗失了物品或金钱而忧愁吗?

那天星期二的晚上,我和爸爸,妈妈还有叔叔,阿姨一起去玩。

我们到滨江路那二的人民广场去玩,玩了一会儿,就想上厕所了。我想:算了,反正现在还憋得住。又过了一会儿,我实在憋不住了,就对妈妈说;“妈妈,我要上厕所。”妈妈答应后就带我去了。在厕所里,我看到了一个红色钱包,上面有一朵白色的小花。我把钱包拾起来交给了妈妈,妈妈又把钱包拿去给了爸爸。爸爸打开钱包一看,只见里面有一个红色的小灵通和10元05角钱。

爸爸大声说:“我们应该把这个钱包还给失主。”大家一致赞成。然后爸爸用捡来的手机给失主打了个电话。当得知失主就在离我们很近的地方时,爸爸说:“我们应该给他送过去。”后来,我们给送过去的时候,那个失主的老公说:“谢谢你们啦,谢谢了。”爸爸说:“不用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爸爸这种拾金不昧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俗话说: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而我的性格也与众不同。我的特点就是拾金不昧,拾到再多的钱,我也不会占为己有。

有一次,我忘带了钢笔。情急之下,我到小店里买了一支新的水笔。付钱时,老板莫名其妙的多找给我10元钱。到了教室,我不知如何是好,就去问同学,有些同学不怀好意的说:“你就去买一些东西,然后……。”我猜出了他们的意思,斩钉截铁的否认了他们的观点。有些同学说:“你的运气真好,这下可以卖许多东西啦!我的运气可没你好,上次还亏了10元钱呢!”我又否认了她们的观点。上了一天的课,我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躺在沙发上,想:这钱到底还不还?还的话,这笔意外之财就泡汤了。但反过来一想,那些做生意的也不容易啊?我怎能拿他们的钱?两种思想在我脑袋里激烈地斗争着,一个诚实,一个邪念,最后,邪念占了上风,第二天一早,我到小店准备消费时,一声声拾金不昧的话语在我耳边响起,电视里许许多多拾金不昧的事迹震撼着我,我毫不犹豫地走到阿姨跟前,把昨天多找给我10元钱还给了他们。当物归原主时,我心中的大石头一下子掉了下来,心里舒服多了。

我就是这样一个拾金不昧的孩子。

一天放学,我走在回有的路上,太阳照得我的全身火辣辣的,我低着头,无精打采地走着。现在想着就是赶快回家,开空调,吃棒冰,躲在家里不出来。

我走着走着,忽然感觉脚下有什么硬邦邦的,我使劲用脚根摁了一下,感觉不出是叙。我挪开脚,定睛一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样东西竟然是――一元钱。我慢慢地拾起一元钱,我猛地想起一元钱,可以买贴钱、买棒冰,对,现在这么热,就买棒冰吧!go to“冰淇淋”店。

我刚想走上一步,却觉得脚步是那么那么的沉重,刚想低头看那枚一元钱,便看见了鲜艳的红领巾,不知怎么,我向学校飞奔而去,把那枚一元钱交给了老师,老师高兴极了,夸我是个拾金不昧的好孩子,尽管我原先的想法是错的,但我还是很开心,因为我改正了。

诚实是金,我们做人一定要诚实。

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小青兴高采烈地背着书包,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忽然,小青看见前面有一个银光闪闪的东西,便好奇地跑了过去,原来是一个深红色的钱包呀! 小青捡起了钱包,拉开了拉链,发现里面有很多百元大钞,心想:失主丢失了这个钱包一定很着急吧!小青在钱包里翻来翻去,在一个隐蔽的地方,有一张名片,上面有名字,也有电话号码。

小青便给那位失主打起电话来:“阿姨,是您的钱包掉了吗?别担心,我捡到了。我在电话亭边等您,您来取吧!”“小朋友,谢谢你哦!”阿姨在那头感动地说。

过了一会儿,那位阿姨便开着红色的轿车来了。阿姨一下车,就朝小青走来。 阿姨笑容满面地对我说:“谢谢你哦,小朋友。要不是你及时告诉我,我恐怕还不知道钱包的下落呢!”说着,便从钱包里拿出一张一百元的钞票,递给小青。小青微笑着说:“我是一个少先队员,拾金不昧是少先队员应该做的。” 刚说完,便向阿姨摇了摇手,蹦蹦跳跳地走开了。

自古以来,拾金不昧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家里,爸爸常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学校,老师教导我们“捡到东西要及时归还失主”。

昨天在我身边,就发生了一件拾金不昧的事。外公在家门口的人行道上捡到了一个黑色的钱包,我们边走边打开一看,里面有身份证、社保卡,还有12张一百元纸币和几个一元的硬币。我心想:好多钱呀!外婆说:“失主一定很着急。”我和外公赶紧回到捡到钱包的地方,在火辣辣的太阳底下等了好长时间,也没看见有人来找。

这时妈妈下班回来了,我们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妈妈。妈妈从捡到的钱包里取出身份证,说:“简单,我有办法。”只见妈妈掏出手机打了几个电话,几分钟时间,就说联系到失主了。

过了一会儿,丢失钱包的阿姨过来了,她说自己就在附近的饭店上班,正为钱包丢了的事着急。我们于是把钱包还给了阿姨。阿姨还说了很多感谢的话。我听了很高兴,也很自豪。

我想:这就是拾金不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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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说地上拾到宝,问天问地拿不到,意思是说在地上捡到值钱的东西后,就属于拾到的人,其他人是要不回的,但这句话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捡到东西不还,超过多少钱算犯罪?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捡到东西不还,超过多少钱算犯罪

依据《》的规定,非法占有他人遗失、埋藏的财物时,如果拒不归还的,数额较大按进行处理。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我国《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或者;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我国《刑法》中的大多数财产犯罪都是数额犯,即以一定财产数额作为定罪的标准。因为,犯罪数额直接反映着行为的规模及其社会危害性的程度,既是区分违法与犯罪、重罪与轻罪的主要标准,优势决定刑罚轻重的重要客观尺度。

本罪的立案标准,一为数额较大,一为有其他严重情节。

根据相关规定,侵占罪侵占数额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侵占数额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这里“数额较大”是指侵占5千元到2万元之间,各地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从上述法律规定,我们不难看出,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个,即:

1、没有合法根据。所谓没有合法根据,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取得对方的财产或者利益时没有法律根据,是不合法的。比如,代他人收取房租,并据为己有,拒不返还。代他人收取房租或有对方授权,但是最后拒不返还据为己有的行为就是没有合法根据的。

2、一方获得利益。构成不当得利之得利恰恰说明了,要构成不当得利必须有一方获取利益,具体来说,这种利益应局限于财产利益,而非精神利益。

3、另一方受损。相对应地,一方得利,另一方受损,否则不当得利就没有非法的原因。

4、利益与受损必须具有因果关系。如果不具备因果关系,此方受损并非由于彼方的得利,则不构成民法意义上的不当得利。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受损和得利可以是不同形态,并非一定是同一形态,比如有一方得利的是金钱,另一方受损的是物品,这都不妨碍不当得利的形成。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捡到东西不还,超过多少钱算犯罪”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刑法》的规定,破法占有他人遗失、埋藏的财物时,如果拒不归还的,数额较大按侵占罪进行处理。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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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建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三级律师职称,四川雷声律师事务所主任,资深执业律师,执业证号:86827。宋建军律师专注法律服务三十年年,曾从事多年公安机关工作,任专职律师三十年年,其中担任主任律师十几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从1987年起进入律师行业,以求实认真的态度,严谨细致的思维,办理了千余件各类民商事及刑事案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担任几十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社会职务。先后发表论文几十篇,荣获某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称号。宋建军律师注重法律服务的品质和效率、以专业的精神满足客户的需求,对代理的案件责任感重、使命感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着求真,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让宋建军律师在委托人以及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宋建军律师的执业理念:公正、专业、优秀、奉献!工作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荆路1号泰业北城广场A做1304室电话:(微信同号)工作QQ:邮箱:擅长领域介绍宋建军律师擅长办理:建筑房产、债券债务、买卖合同、婚姻继承等民商事诉讼业务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等刑事案件。对法律顾问公司的风控管理、争议解决、法人治理等非诉法律事务具有一定钻研及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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