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作业时长、禁向小学生布置电子作业……只堵不疏,有用吗?
为了给学生减负,也为了保护学生的视力,教育部门下了一系列命令,如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禁止向小学生布置电子作业,还对中小学各学段书面家庭作业的总时长做了明确规定。
同时,还要求教师不得布置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的家庭作业,不得布置由家长完成或者需要家长协助甚至代劳的作业。
教育部门的出发点肯定是好的。现在中小学的课业负担重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孩子们的近视率近年来高攀不下也是有目共睹的,同时还有因为课业负担重造成的缺乏运动等一系列问题。减负已经是箭在弦上,必须要减的。
但是,仔细想一下,这些政策出台以后,贯彻执行得怎么样先不说,就算真的落实了,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真的就减少了吗?例如,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家长买账吗?理解吗?会不会家长们会通过其他手段来“增负”?
以上都是可能存在的情况。因为家长们不敢对孩子的学习掉以轻心,连起跑线都不能输的中国家长,现在甚至夸张到“不能输在子宫里”。孩子的学业成绩,直接关系到将来的高考、就业、前途等等重要方面。教育主管部门这边“减负”,家长们必然会那边想尽办法“增负”。
同时,学校和老师也不敢掉以轻心。上级部门对学校的考核、学校对老师的考核,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学生的学业成绩。学校和老师敢给学生真正“减负”吗?君不见三令五申不许补课,还是有学校明里暗里在补,为什么?
所以,很多行政命令只是“堵”而不是“疏”,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样只会有一种结果:没有了电子作业,在规定时长内完成家庭作业,但课业负担还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