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

宅基地,房子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规定是只能在本村居民之间办理并且需要村委会批准。具体手续是需要买卖双方到村委会申请,受理会公示,全村三分之二同意后,在村委会办理过户。集体土地办理过户,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集体土地使用证原则上能过户,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实现过户。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对象必须是是农村本村本组的村民,农村户籍,无住房,符合一户一宅,非城镇居民迁户籍到农村买房的。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让契税、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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