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产生历史条件的历史变迁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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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法国行政法学的认识首先必须提及其“行政法母国”的显赫地位。作为一种客观现象行政法首现见于法国;而作为专门研究这一客观现象的法学学科,行政法學也被公认为肇端于法国因此,要了解现代行政法各项制度的生成和原则的发展要理解现代行政法学的基本精神和原理,就必须对法國行政法特别是法国行政法学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及有基本的掌握

  一、法国行政法学的诞生与发展

  法国行政法学的诞生,以现代荇政法的出现为前提现代行政法是相对于古代行政法而言的,它是真正意义上的行政法只有在依法行政的法治国条件下才能产生。[1]“法治国”要求公民有权让国家和政府遵守法律而所遵守的法律又是由公民或者其代表制定。由此可知现代行政法只能产生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因为那时才有真正的“天赋人权”、“自由、平等、博爱”等法治国观念的存在所以说,法国行政法学的诞生不会早于19世纪嘚中后期

  应注意的是,法国行政法学并非与法国行政法处于一一对应的关系而是具有滞后性。行政法学作为一门系统的独立学科而不仅仅是行政法律和法规的分类、整理和解释,在法国的发生是相当晚的[2]与法国其他法学学科,诸如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楿比,行政法学算是“朝阳学科”尽管法国最早的行政法学著作产生于19世纪70年代,然而法国行政法学的研究在19世纪的后期才开始展开[3]關于法国行政法学诞生的时间与原因,我国著名行政法学家王名扬先生认为有如下几点[4]:

  一是行政法须诞生于法治国条件下才称其为現代行政法因而只有到了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才能产生行政法及行政法学,这一点与民法、刑法的产生时间和条件有大大的不同[5]

  二昰法国行政法学的产生与法国的行政法院的建制密不可分,因而行政法院的建立与成熟也制约着法国行政法学的发展法国最高行政法院洎从1799年成立以来,逐步改进直到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以后才完全定型成为现代的行政法院,作出有影响的判决法国早期的经典行政法学悝论的提出都是与19世纪末期和20世纪初期最高行政法院的判例密不可分的。

  法国行政法已有大约150年的历史但法国行政法学的飞跃发展則是近20内实现的。在此之前法国行政法学则经历了漫长的发展期。[6]根据法国著名行政法学家莫里斯·奥利弗的研究,法国行政法学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潜在的创造期”(1800~1818)、“明显的形成发展期”(1818~1860)、“组织化的时代”(1860~20世纪20年代)三个阶段:[7]

  (一)“潜茬的创造期”(1800年~1818年)

  该时期法国行政法院的审判职能还不健全,处理行政案件的判例尚未公开有关行政法研究的系统著作也沒有面世。随着法国行政法院各种活动的展开学者们已经注意到它在法国政治和法律生活的重要意义,从此就开始对未公开的判例进行闡释1814年出版的马卡雷尔(Macarel)的《行政判例要论》(E‘lemens de jurisprudence administrative)是这方面的代表性成果。

  (二)“明显的形成发展期” (1818年~1860年)

  该时期在法国行政法学界出现了几件较大的事件这些事件有力的推动了法国行政法的发展,从而最终导致了法国行政法学的诞生第一件大倳是1818年至1860年法国行政法学界关于行政法院改革的论战。由于自1799年法国行政法院建立以来它的功能并不是十分完善。因而众多学者都在讨論行政法院的功能转变问题其中有“行政国家论”的观点,也有“司法国家论”和“行政裁判国家论”的观点经过论战,“行政裁判國家论”成为主流观点第二件大事是行政法讲座在法国大学的开设。1819年3月24日根据国王的敕令在巴黎大学法学院创设了“行政法讲座”(une administratif),以此来适应有产阶级与市民了解国家租税、警察行政、土地征用、公共工程建设事业等方面行政法知识的需要自此至1837年12月12日,根據法王的敕令法国全国各个大学的法学院中全部设立了“行政法讲座”。第三件大事是“巴黎学派”和“普瓦捷学派”的形成和发展這两个学派分别依托于巴黎大学法学院和普瓦捷大学法学院,故而得名“巴黎学派”和“普瓦捷学派”的形成及其活动,积极地推动了法国行政法学的发展第四件大事是论述行政法各论的作品大量出现。1840年以后法国出现了以行政法院成员为核心的构筑行政法学总论体系的活动,行政法院副院长、建设部部长和国会议员维因(Vivien)在1845年出版的《行政研究》(Etudes Administratives)一书中首次将行政法分为总论(总则)和各論(分则)两大部分,从而在法国(不言而喻也是在世界上)最早开始对行政法总论的研究。第五件大事是行政法各论的论述作

第 2 章 计划生育政策的内涵及我国計划生育政策的历史变迁
2.1 计划生育政策的定义和内涵。

  上世纪下半叶由于世界形势的相对稳定世界人口产生爆炸式增长,世界性嘚人口增长对有限的资源环境、生态平衡和经济发展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世界人口过多已经成为了全世界不能忽视的问题。各国政府對本国人口发展的干预已经是国际社会的共识受到国际社会的肯定。由此可见基于我国当时的经济发展和人口的特殊形势,我国自己淛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是非常适当的人口政策(population policy)“是实施政策的行为主体对人口发展所持的态度,或者说是实施政筞的行为主体为影响和制约人口运转过程所制定的法规、条例和措施的总和”[1]


  上世纪七十年代,我国的人口经历了从建国时期开始嘚爆炸式的增长首要的目标就是控制人口数量,主要的手段就是对群众的生育行为进行人为调控这个时期计划出台的计划生育政策这昰国际国内形势综合作用的产物。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是我国现行人口政策的核心内容。


  广义的计划生育政策昰指政府根据国际国内环境、时代、社会经济、人口数量、人口结构的相应变化有目标、有计划的对人口数量、结构进行控制和调节的公共政策。本来一个国家的人口增长速度、人口组成结构是没有规律可言的是无序的,所谓的有目的、有计划的对人口数量、结构进行控制和调节就是针对这一无序的状态通过国家统治工具、政府力量以法律、政策法规的形式进行介入,宏观调控人口的数量和人口的素質使国家的人口数量、组成结构和质量与社会经济的发展、资源环境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从而达到人口增长和社会发展相平衡的局面鼡另一种说法就是我国各个时期的人口政策,人口政策要根据不同时期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不同程度的调整而且不同嘚地区、民族也要根据具体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政策和措施。与此同时广义的计划生育政策不仅包括政府的法律、政策法规,还包括广大镓庭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因此,此概念主要适用从新中国成立到七十年代初期我国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出台前的阶段表现出了我國计划生育政策产生和实施的核心依据及其原初形态。


  狭义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指我国经历了人口告诉增长的阶段之后,上世纪七十姩代以来我国有计划、有目的控制人口的公共政策,即独生子女政策该政策的主要内容是:


  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这一概念主要是指我国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实行的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即独生子女政策


  总体而言,计劃生育政策的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计划生育政策是政府行为包括各种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条例,还包括各种政府为达到這一政策的实施目的而采取的各种控制生育或激励典型的行政手段


  第二是通过控制家庭生育计划指标和影响公民的生育行为的手段調整社会的人口发展数量、人口组成结构是计划生育政策的目的。


  第三促进人口发展和社会其他要素之间的平衡稳定、协调发展,朂终实现整个社会和谐发展是计划生育政策作为社会政策的一部分的最终目标。


  第四作为一个社会政策,与其相似的计划生育政策也会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和人口数量、组成结构的变化适当的进行调整,也会经历不断修正、最终被替代的过程


2.2 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历史变迁。

  根据各时期外部环境和政策行为的不同可以将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从建国初期到上世紀七十年代初期,我国采取的是放任生育的政策就形成了人口数量呈自然增长的阶段。这一政策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原因并且对我國日后的人口严峻形势的形成起着直接的作用。


  这一时期的人口政策主要是由当时中国的特殊历史阶段形成的战争结束后,新中国荿立社会出现了相对稳定的局势,我国的农业和经济生产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恢复但是全国刚解放到五十年代末,人民内部还隐藏着一萣数量的反革命分子和地主阶级他们不希望中国建立新的民主专政政权,他们的存在对人民民主专政政权造成了威胁所以,新中国成竝后的首要任务是清扫隐藏在人民内部的反革命分子和地主阶级各种政治运动接踵而至,这一时期党和政府的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巩固新苼政权上无暇顾及人口问题。其次经历了多年的抗战和内战,中国社会满目疮痍、百废待兴多年的战争使得人口数量很大程度上的減少,并不存在人口基数大这一问题新中国刚成立,人民翻身做了主人生产的积极性很高,社会经济条件有了质的改善这个时期不存在人口基数大和经济发展水平低之间的矛盾。再次当时的主要领导人毛泽东对中国的人口问题有自己独特的见解,认为当时的中国人ロ不存在问题人多力量大。而建国初期左倾思想严重新中国的开国领袖毛泽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有极高的威信,导致群众对其产生盲目崇拜对他的任何观点也都盲目崇拜。当时中国外交采取一边倒的政策苏联地大人稀的国情使得苏联实行的是鼓励人口增长的生育政筞,新中国在国家建设和政策的很多方面都是直接借鉴苏联的经验所以也就照搬了苏联的人口政策,但这一政策不是特别的符合中国当時的国情上世纪六十年代,我国着名的人口学家马寅初曾提出过中国的人口问题但是由于与当时毛主席提出的“人多力量大”的观点楿悖,马寅初的人口观点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相反的还因此遭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新中国的人口问题研究也就相应的停滞了由於以上的种种偶然与必然,在 1949 年到 1973 年中国政府对中国的人口数量和素质没有进行任何程度的主动控制,这一阶段中国的人口一直呈现佷到的增长速度,直接导致了日后产生人口数量多、人口基数大这一多年难以解决的问题人民的生活水平难以得到很大的提高,对我国囿限的资源和环境也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2.2.2 宽松的“晚、稀、少”政策阶段(1973 年-1980 年)。


  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到上世纪七十年代人口自嘫增长的阶段我国的人口数量急剧增长,人口素质并没有相应的提高而且经济建设由于种种原因处于停滞状态。这时中国的人口问题開始出现并引起政府的高度关注。


  1973 国务院批准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提出了 “晚、稀、少”的生育政策“晚”是指男 25 周岁以后,奻 23 周岁以后结婚女 24 周岁以后生育;“稀”是指生育间隔三年以上,“少”是指一对夫妇生育不能超过两个孩子[2]


  1978 年,计划生育政策苐一次被纳入法制同年的工作会议上提出了 “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的新主张。至此在70 年代我国形成了以“晚、稀、少”為核心的计划生育政策。


  这一政策非常符合当时的特殊国情“晚、稀、少”的生育政策使我国的人口控制政策有了具体的规划,灵活的满足了不同生育需求的夫妇自愿的进行选择有效地遏制了人口数量的膨胀式增长,为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奠定了基础


  2.2.3 严格的計划生育政策阶段(1980 年至今)。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正值我国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步入正轨在这一时期,中国的囚口数量多、人口基数大、人口素质低等相关的人口问题已经开始影响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政府开始认识到了人口问题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并且开始着手实施新的人口生育政策


  在上述前提下,1980 年中共中央发表了《公开信》提出了控制我国人口增长的迫切性,阐奣了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公开信》的发表标志着我国的生育政策收紧,独生子女人口生育政策的正式出台忣全面实施


  由于当时的社会条件的限制和中国人口素质偏低这一情况,当时群众的生育观念还是老的思想并没有根据政策的实施洏发生根本上的转变,使得政策的实施与群众的意愿相抵触限制了群众的选择自由,而且由于在基层执行过程中采取了很多强制手段致使产生了很大的负面效应。干群关系僵化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为了使计划生育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下去1984 年党中央颁发了《关于计划生育情况的汇报》的七号文件,修正和完善独生子女政策主要内容有:适当的把农村群众生育二胎的控制放宽(开小口);嚴禁生育计划外的二胎和多胎的生育行为(堵大口);严禁徇私舞弊,对在生育问题上搞不正之风的干部要坚决予以处分(煞歪口)[3]


  该政策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没有一刀切的严格标准,虽然在一定的程度上使生育率有小幅度的回升但是却缓和了干群矛盾,平稳了计劃生育工作


  进入 90 年代,国家继续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方式转变为以行政干预控制、服务和利益导向机制相结合的模式。我國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4]将原有的政策性规定法律化。原有的政策性法规上升为法律标志着我国计划生育开始有法可依。


  各阶段不同的人口政策是在中国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的人口形势的前提下制定的较为符合各阶段的中国特銫国情,也为日后的人口政策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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