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英语这个道理谁都知道。那么只要不影响其他人自己是不是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呢?无论自己想干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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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卫灵公》。中国古代思想家教育家的名言。如果自己都不希望被人此般对待,推己及人,自己也不要那般待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涵义
这句话和老子的“无为而治”有些相似,大概就是“恕”了。自己不喜欢,也不要给对方增添。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引申
自己不愿的事也不要强加在别人身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最早由儒家始祖孔子的一种准则。也就是,你要求别人做什么时,首先自己本身也愿意这样做,或你本身也做到如别人这样了,那么你的要求才会;理解就是,自己做不到,便不能要求别人去做到。
这句话所揭晓的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原则。孔子所言是指人应当以对待自身的行为为参照物来对待他人。人应该有宽广的胸怀,待人处事之时切勿心胸狭窄,而应宽宏大量,宽恕待人。倘若自己所不欲的,硬推给他人,不仅会破坏与他人的关系,也会将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确实应该坚持这种原则,这是尊重他人,平等待人的体现。人生在世除了关注自身的存在以外,还得他人的存在,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切勿将己所不欲施于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原文出处
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
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 《论语·卫灵公》
善男子,有一种法,菩萨摩诃萨常当守护。何等一法?所谓己所不欲,勿劝他人。如是一法,菩萨摩诃萨常应守护。——《》
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1);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仲弓曰:“雍虽不敏,请事斯语矣。”——《论语·颜渊》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字义
其:大概、也许。恕:指儒家的推己及人,仁爱待人。欲:想,想做。勿:不要。施:施加。于:介词,在。人:这里解释为对方,与原文前面的“己”相对,己:自己的意思。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英文
(1):Do as you would be done by others.
(2):Do not do to others what you would not want them to do to you.
(3):Do not do to others what you would not like to do.
(4):Treat others as you want to be treated.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他出处
《论语》:中国一部散文集,主要记载及其弟子的言行。它较为集中地反映了孔子的思想。由孔子弟子及再传弟子而成。全书共20篇、492章,首创 “语录体” 。南宋时,将它与《》《》《》合称为“四书”。
儒家孔子的核心是“仁”,提倡“仁”“义”、“礼”、“智”、“信”。《论语》作为孔子及门人的言行集,内容十分广泛,多半涉及人类社会生活问题,对汉民族的心理素质及道德行为起到过重大影响,是儒家学派经典之作。直到近代之前,约在两千多年的历史中,《论语》一直是中国人的初学必读之书。作为一部优秀的语录体散文集,它以含蓄隽永的语言,记述了孔子的言论。 《论语》中所记孔子循循善诱的教诲之言,或简单应答,点到即止;或启发论辩,侃侃而谈;富于变化,娓娓动人。而且论语教给了后人如何为人处世的道理。《》、《论语》、《》和《》,共为中华民族的几部源头性经籍,它们不仅是道德跟文化的重要载体,而且是古代圣哲修身明德、体道悟道、天人合一后的智慧结晶。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用法示例
同一不知,在则毫无,在郡主则视若,恐亦非~之也。(清·夏敬渠《》第一百四十回)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者简介
(前551年9月28日&农历八月廿七&~前479年4月11日&农历二月十一&),名丘,字仲尼,春秋时期人。孔子是我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世界最著名的文化名人之一。编撰了我国第一部编年体史书《》。据有关记载,孔子出生于鲁国(今山东省曲阜市东南的南辛镇);孔子逝世时,享年73岁,葬于曲阜城北泗水之上,即今日孔林所在地。孔子的言行思想主要载于散文集《论语》及先秦和保存下的《史记·孔子世家》。逝世后,由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撰以体和对话文体为主,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言行,集中体现了孔子的政治主张、论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等。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成语故事
春秋时期,孔子的学生仲弓问孔子如何处世才能合乎仁道?孔子立即回答道:“一个人待人接物要严肃认真对待,自己不喜欢的事不要强加给别人,不论在朝在野都不要去发牢骚。”仲弓感谢道:“我虽迟钝,但一定要牢记先生的话。”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哲学反思
对于一个,我们要做全面的分析而不是仅仅从片面出发得出偏见。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并不能逻辑的地推出“己所欲,施于人。”从逻辑学可以看出,原命题成立,这个命题的逆否命题同时成立,但是“己所欲,施于人”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命题的否命题,否命题并不必然成立。己所不欲,只是不能强加给别人,但是如果对方愿意,则不属于“施”的范围。己所欲,别人未必所欲,所以也不能强加给别人。
总的说来,无论是否“己所欲”,都不能“施”即强加给别人,给别人的东西,只有一个标准,即以别人意愿为标准。要看别人自己是否愿意,而不能依据我们的标准来强加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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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励志网 [引用日期]
清除历史记录关闭基本释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拼音:jǐ suǒ bú yù,wù shī yú rén。字义:欲:想做;勿:不要;施:施加。自己不想做的事,不要施加在别人身上。于:介词,在。翻译:自己不愿承受的事也不要强加在别人身上。这里解释的对方,以原文:己,知己,不分彼此,(所以:解释为对方)出处:——孔子《论语·卫灵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最早由儒家始祖孔子的一种准则。也就是,你要求别人做什么时,首先自己本身也愿意这样做,或你本身也做到如别人这样了,那么你的要求才会心安理得;通俗理解就是,自己做不到,便不能要求别人去做到。英文:(1):Do as you would be done by others.(2):Do not do to others what you would not want them to do to you.(3):Do not do to others what you would not like to do.日语:已の欲せざる所は人に施す勿(なか)れ俄语:Чегó себé не хóчешь,тогó другóму не желáй.示例:同一不知,在卑人则毫无忿怼,在郡主则视若寇仇,恐亦非~之恕道也。(清·夏敬渠《野叟曝言》第一百四十回)背景介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自《论语》的两句,仅看《论语·卫灵公》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就知子贡提问的是规范行为的话。当今我们知道行为规范的话,就有专属性的,也就是说一定要这么做,而“恕”主要指思想感应上的,可行可不行,是不能混到你规范准则行为中去的,开始孔子答“恕”就有点答非所问,还似乎打了个疑问,最后才答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以我们知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只是指行为上的,指到其它方面就不对了。那孔子到底指奉行什么行为呢?从《颜渊篇》的“见大宾”“如承大祭”,孔子只是说他倡导的周礼行为。
论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论语》:中国春秋时期一部语录体散文集,主要记载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它较为集中地反映了孔子的思想。由孔子弟子及再传弟子编纂而成。全书共20篇、492章,首创 “语录体” 。南宋时,朱熹将它与《孟子》《大学》《中庸》合称为“四书”。儒家创始人孔子的政治思想核心是“仁”,提倡“仁”“义”、“礼”、“智”、“信”。《论语》作为孔子及门人的言行集,内容十分广泛,多半涉及人类社会生活问题,对汉民族的心理素质及道德行为起到过重大影响,是儒家学派经典之作。直到近代新文化运动之前,约在两千多年的历史中,《论语》一直是中国人的初学必读之书。作为一部优秀的语录体散文集,它以含蓄隽永的语言,记述了孔子的言论。 《论语》中所记孔子循循善诱的教诲之言,或简单应答,点到即止;或启发论辩,侃侃而谈;富于变化,娓娓动人。而且论语教给了后人如何为人处世的道理。《黄帝阴符经》、《论语》、《易经》和《道德经》,共为中华民族的几部源头性经籍,它们不仅是道德跟文化的重要载体,而且是古代圣哲修身明德、体道悟道、天人合一后的智慧结晶。
相关辨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以上所理解的“人”是广义的,是指大众,然而《论语》诞生的那个时代“人”的定义通常是指狭义那方面,也就是指士以上的人,和“民”是相对而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前面写着的是“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这是在同一句话中叙述的,很明显这里的“民”是指被剥削阶级,劳动人民。用现在的语言来说,狭义的“人”是指奴隶主,即剥削阶级,而“民”是指奴隶,即被剥削阶级,所以这句话当然也就可以理解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种人际关系原则适用于剥削阶级,而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的关系却未必如此。这种理解并非无稽之谈,也并非完全不具可能性,然而,众所周知,孔子是鼎力推崇“仁”之士,此处的“人”应当是指广义的。孔子所道出这么一句话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理。若凡事都从这个原则出发的话,很多事情都会卡在中间,难以前进。倘若两人举枪对峙,生命危在旦夕,甲为正,乙为邪,这时如果甲恪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岂不惨哉!甲当然不会想被杀掉,难道就不杀不想被杀的乙了么?任何道理,任何定律都是在一定条件,一定环境下才适合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儒家思想的精华,也是中华民族根深蒂固的信条,然而在现实中许多人都不能恪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信条,一切以个人利益为中心,只顾及自身的感受,而忽略了他人的感受。无论是在处理人际关系,还是政治关系方面都应当毫不犹豫地认识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条经久不衰的人际关系原则的重要性。示例:孔子告诉我们,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违背,就会与人不和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此典故来自 《论语·颜渊》:“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孔子此即言仁。《卫灵公》:“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此又言恕。 其含义大致是:对于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不要要求别人接受;对于自己不想干的事情,也不要要求别人去做。这是孔子仁爱思想的一个非常具体体现。
作者简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孔子孔子(前551年9月28日(农历八月廿七)~前479年4月11日(农历二月十一),名丘,字仲尼,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是我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世界最著名的文化名人之一。编撰了我国第一部编年体史书《春秋》。据有关记载,孔子出生于鲁国(今山东省曲阜市东南的南辛镇鲁源村);孔子逝世时,享年73岁,葬于曲阜城北泗水之上,即今日孔林所在地。孔子的言行思想主要载于语录体散文集《论语》及先秦和秦汉保存下的《史记·孔子世家》。逝世后,由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撰以孔子语录体和对话文体为主,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言行,集中体现了孔子的政治主张、论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等。
成语故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春秋时期,孔子的学生仲弓问孔子如何处世才能合乎仁道?孔子立即回答道:“一个人待人接物要严肃认真对待,自己不喜欢的事不要强加给别人,不论在朝在野都不要去发牢骚。”仲弓感谢道:“我虽迟钝,但一定要牢记先生的话。”
哲学反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对于一个命题,我们要做全面的分析而不是仅仅从片面出发得出偏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并不能逻辑的地推出“施于人,己所欲。”从逻辑学可以看出,原命题成立,这个命题的逆否命题同时成立,但是“己所欲,施于人”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命题的否命题,否命题并不必然成立。己所不欲,只是不能强加给别人,但是如果对方愿意,则不属于“施”的范围。己所欲,别人未必所欲,所以也不能强加给别人。总的说来,无论是否“己所欲”,都不能“施”即强加给别人,给别人的东西,只有一个标准,即以别人意愿为标准。要看别人自己是否愿意,而不能依据我们的标准来强加给别人。自己不想要的,未必不是别人不需要的;“欲”包含个人看法,有着主观方面的内容和含义。勿施于人的正是拥有自己不想要的事物时的个人看法。你觉得早餐剩的包子自己不想要,但这正是旁边乞丐难得的美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想说的不是早餐剩的包子很凉了,也许会对胃不好,还有点脏,不应该施舍给别人当食物,而是不应该把你所认为的个人看法“早餐剩的包子很凉了,也许会对胃不好,还有点脏,不应该施舍给别人当食物”强加给别人。“施于人,己所欲。”如果仅仅是从物质上面考虑。一个人侵犯他人必然是强加于人。但从精神上考虑,即使一个人侵犯他人,只要他抱着一颗诚心,公平的对待别人如对待自己一样。哪怕是伤害他人肉体,损害别人的利益,他仍然是个善良的人。可见这句话也会用来害人。综上,这句话既可以用来做好人,做好事,同样也可以当成做坏人,做坏事的理由。而以往要求人们知道前者,忽视后者,但现实生活中,坏蛋全用后者来保护自己,却用前者来控制好人。看,我也是道德的人,我也是按照教理做的。你不能惩罚我。这句话伦理学不够准确,但却是告诉他人对人采取一个宽恕的行动。同样是孔子曾说过性相近,习相远。坚定的认为,人与人之差异,皆是后天长期学习习得所致的。本质都是善良的。而科学发展到今天,统计发现同卵双胞胎,即使个人寄养在不同家庭,每个人的学历受教育程度迥异。在某个年龄也会做出相同的选择与举动。仍然有很相似的环境和经历。所以有时候,某种人实施带有攻击性行为,行为人却是无知的,非直接故意的。作为被害人当然有权利要求处罚错误,但是是否隐忍下去,尽可能宽恕对方,通过一次温柔的惩处告诉对方。这种机械行为是不被允许的。还是完全不考虑对方对错,仅仅从感化角度出发。不怕牺牲到底,执着的容忍了对方,自由的犯错下去。孔子的这种私德恐怕就是早已缺失的宽容精神吧。
社会伦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一个健全的社会包括三个方面:以宪法为核心的健全的法规体系;比较高的国民素质;有足够的能力参与国际间的市场竞争。其中国民素质不仅包括文化知识、技术技能、体能,还包括与之相适应的伦理道德。社会越发达,对信用的要求越高。信用度高,成本会低。所以,伦理道德不仅是社会规范,更是社会资源。假烟、假酒、假商标、假学历、假数字……前段时间报道的有毒大米、有毒饼干,假到了“祸国殃民”的程度。人们痛心疾首,深感信用资源被严重糟蹋。从伦理学的角度看,“底线伦理”是最保守意义上的道德规范。你做不到“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起码要做到不伤害别人,所谓“利己不损人”。这是最低的要求,也是很高的要求,要做到很难。 但应努力去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自《论语》。中国古代思想家教育家孔子的名言。解释为自己不希望他人对待自己的言行,自已也不要以那种言行对待他人。
引申意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文明。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一个人真正成为文明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正因为这是很高很难做到的要求,所以我们目前的社会总是在反复提倡「精神文明建设」。 我国产生过众多的推己及人的先贤,「大禹治水的故事」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立立人」和「己达达人」的崇高典范。大禹接受治水的任务时,刚刚和涂山氏的一个姑娘结婚。当他想到有人被水淹死时,心里就像自己的亲人被淹死一样痛苦、不安,于是他告别了妻子,率领27万治水群众,夜以继日地进行疏导洪水的工作。在治水过程中,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经过13年的奋战,疏通了九条大河,使洪水流入了大海,消除了水患,完成了流芳千古的伟大业绩。之后,在民间流传着这样一首《大禹治水》的民谣:大禹治水十三年,一心为民解灾难。实地观测搞调查,团结勤快听意见。三过家门而不入,废寝忘食沥肝胆。河道疏通水患灭,灌溉农田万民欢。到了战国时候,有个叫白圭的人,跟孟子谈起这件事,他夸口说:「如果让我来治水,一定能比禹做得更好。只要我把河道疏通,让洪水流到邻近的国家去就行了,那不是省事得多吗?」孟子很不客气地对他说:「你错了!你把邻国作为聚水的地方,结果将使洪水倒流回来,造成更大的灾害。有仁德的人,是不会这样做的。」这就是成语「以邻为壑」的由来。从大禹治水和白圭谈治水这两个故事来看,白圭只为自己着想,不为别人着想,这种「己所不欲,要施于人」的错误思想,是难免要害人害己的。大禹治水把洪水引入大海,虽然费工费力,但这样做既消除了本国人民的灾害,又消除了邻国人民的灾害。这种推己及人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钦佩和效法。所以更应推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正确思想,人这一文明深入人心。「推己及人」这种替别人着想的道德情怀不仅在中国,在全世界也有着广泛的影响。据说国际红十字会总部里,就悬挂着孔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语录,体现了人类对美好人际关系的向往。中国有句俗语:「人和万事兴」。推己及人的嘉言懿行,正是实现「人和」的润滑剂。愿我们所有的炎黄子孙,都能时时处处推己及人,使五千年灿烂文明之花,开得更加艳丽芳香。这一点推广开来,对于整个社会,意义是很了不得的,那样就经由中国传统文化的力量实现了全球的和谐、共荣。
现实意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关于人的类的主体意识的确立,是人意识到自身与外部世界的差别,意识到灵魂与肉体差别,进而追索灵魂和肉体的关系,思考自身的来源和归宿,思考对外部世界的终极解释以及人自身与外部世界的关系等等。人意识到自身是区别于自然的存在,因而人类逐渐确立了“群类”的观念,确立了人为万物之灵的主体意识。关于人个体的主体意识是人类文明进一步发展中出现的。在人的群类的内部,自身与别人、自身与整体之间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才能达到社会的和谐呢?中国的先哲们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孔子总结了前人探索的成果,建立了“仁”的哲学,肯定了人类的主体意识之外,还强调个体主体意识的重要性。孔子关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思想,表明孔子对人的个体的主体意识有了深刻的见解。孔子的这种个体的主体意识中,这是相对于群体来说的。因为个体的主体意识,如果脱离了群体,就成了孤立的个人,任何个体都是群体中的个体。脱离群体的个人,将可能丧失人性的某些规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必然逻辑是己之所欲,应施之于人。不论所欲与施还是所恶勿施,都应该站在人类的整体的角度来考虑。自己所不欲的东西,不要施加于人,自己所欲求的东西,就要自觉的给与别人。这种个人的所欲与所恶,是群体为其参照的。在儒家看来,只有把自己溶入群体中,才算是一个完满的人。作为人本质规定的“仁”,是在人与人的交往中得确定的,脱离了群体的人,就不成其为人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在肯定自己时要肯定别人,肯定了别人,同时也就肯定了自己。人之所以为人是处于人与人的因缘和合之中的。在人类社会中,个人作为类的一份子而存在,个人的生存安全、物质利益、精神生活都是相互依存的,人与人之间应该是相爱的,应所恶勿施,所欲与之。但是,任何社会都存在着当权者和黎民百姓、领导者和被领导者、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区别。所施与勿施的主体是当权者、领导者和管理者,他们应该施德于民,施教于民,施政于民,施富于民。庶民之间也应该树立和实施所施与勿施的思想,人人都应该施恩惠于他人,这就体现了人与之间的爱与社会的和谐。
学术反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不知原意的来历,往往从这“欲”里理解为“想要的”,而“施”是强加自己想要的给别人,其实中唯一能真正了解孔子的传本《论语》才会知,它的范围不大,仅是指在行周礼行为的一种准则,有针对性的。单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来判断,不能怪现代人们看错,本就要用“行”或行为字眼,而不是“欲”。至于为什么孔子要用“欲”。这本是那时文字字词局限,或那时分不清行为性字眼与思想性的字眼,造成混乱,这也许两者都有,从《论语·颜渊篇》“仲弓问仁”,现代我们知道“仁”是难以捉摸不定的思想感应,是思想性的东西,而孔子答出行为准则,不一样的范围东西,而《颜渊篇》子贡问的是行为准则,孔子却一开始弄个“恕”飘浮思想性词出来,似又想不通,然后才说这句主语出来,这我们完全可断定当时孔子属于思想性与行为性的分别一下混乱了。所以要看懂它,就不得不查找历史的来源。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本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意思指大家坚持倡导周礼,意思上是,首先你自己行为上行得了的,才能要求别人这么做,针对这种有一定范围行为上的要求,孔子说的很公道,不存在什么思想性的东西。不过就是因为,或本就是当时孔子一下搞不清行为准则与思想性意义东西,“仲弓问仁”,仁本是思想范畴的东西,孔子却答的是行为准则,子贡问行为准则,孔子先搞“恕”出来以思想为先,加上本是思想上的‘欲’字代为行为上的“欲”字的混乱,看者就往往出现混乱。或许正因此,后来儒家的儒士儒生竟行成,自己所欲(想的),变成就要施于他人。我们知道,个人来说,你的思想的,未必就能施得了别人,然而往后儒士为达到这种欲与施的目的,不惜先抑止其它不同思想的发展,虚造大量的孔子着作与史料,使历史失去它的严肃性,跟着从文化的大范围造势,再与统治者在政治抑止不同的思想与思想者,然后强制人们行其之道;从汉朝的儒大学士董仲舒要绝百家的意向,到篡位成功的儒经学家王莽,搞起的使民流离失所,家破人亡的模周礼井田制复礼行为,到大儒韩愈的“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提倡强制的政治手段来压倒道佛思想;宋朝的儒士王安石又来一次妄顾事实的又一次以周礼为样板,加速宋朝灭亡的变法;再到大清儒学士们与封建统治者为编统一的思想的《四库全书》,欲施于人,禁毁他们认为不同思想的异书就达几千种,之前的“明山狱”“南山狱”死多少人还不说,就是此时乾隆年间其文字狱就五十三起,牵涉人员与性命之广可想而知;儒家主导下的文化发展成这样一种强迫文化,当年极端的秦始皇的“梵书坑儒”,也是小巫见大巫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变成思想性与准则相混的东西,那就会变成己所欲,而欲施于人。当今有人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放之四海皆标准的真理”,这是没文化妄言自大言语,文化理论成熟的今天,科学让我们知道,世界之大,人因为环境,信仰,阶层,角度,时间的不同,都有自己不同的理论,所谓每条真理是有它的范围的,千篇一律的真理之说必是谎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来自维护封建,远古的孔子说的周礼行为,如果今天有人想借用它,就不必要再犯其后人犯下的这些错误,也应该在特定的规范行为内,切莫再上升思想上,什么“推己及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宽恕”啊,这些思想性的东西再混到这里面来,那无疑再轮回着惨痛的几千载经历,沾着血迹班班的千百年来的文化历史已经告诉我们,教训应该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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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成语所体现的道理是[]①自己不喜欢做的事..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成语所体现的道理是
①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别人也一定不喜欢去做& ②自己不喜欢的、不希望得到的,就不要强加给别人&& ③对待别人要做到尊重、理解、平等、友善&& ④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就不要以此来让别人去做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题型:单选题难度:偏易来源:期末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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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魔方格专家权威分析,试题““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成语所体现的道理是[]①自己不喜欢做的事..”主要考查你对&&宽容、换位、平等、尊重&&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的“档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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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换位、平等、尊重
宽容指的是宽厚和容忍,原谅和不计较他人。以一种谅解和包容的心态和行为去对待与自己不同的观点和意见、与自己不同的性格和志趣、甚至是别人的过错和冒犯,达到人与人的多样化的共处与合作。宽容是美德的重要内容,我们的生活需要宽容,我们需要宽以待人。 在现代社会,平等与尊重、宽容与理解、关心与互助、负责与合作,是成功人际交往的条件,是文明交往的内在基础,是人际交往的基本原则。宽容包括以下内容: ①宽容他人的不同之处; ②宽容他人的不同观点,不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别人; ③对于他人的成绩、长处和优点,不嫉妒; ④对于别人的缺点和不足、错误或过失,不过分苛责。 宽容他人,悦纳自己: ①宽容是一种美德。②宽容是一种境界。③宽容带来心灵的安宁和满足。④宽容是有原则的,要讲究策略:宽容并不意味着是非不分,也不是曲直不辨,麻木不仁;宽容不等于纵容,不等于放弃原则。⑤悦纳自己:宽容自己就是接纳自己,即实事求是地面对真实的自我,既不要挑剔和苛求自己,也不自惭形秽;既不要妄自菲薄、全盘否定自己,也不要妄自尊大。 作为人,每个人天生就应该具有同等的生命权利、发展权利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平等待人表现为对各种人,无论其天赋、出身、贫富、职务如何,都本着真诚、尊重、友善、礼貌的态度相待。人与人之间平等,是指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的平等。 人与人之间平等的集中表现:人与人之间平等的集中表现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的平等。 ①在人格上,我们每个人都是具有独立意识的主体,都有做人的尊严、都不容轻视。 ②在法律地位上,我们每个人都平等的享有法定的权利,平等地履行法定的义务。& 人格平等指的是 :人格,通俗地说,就是一个人做人的资格。①人与人之间在做人的资格上是平等的。 ②任何人的人格尊严都不容侵犯。谁都不能侵犯别人的人格尊严,如果严重地侵犯别人人格尊严,就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同时,也不允许别人侵犯自己的人格尊严。如果有人严重地侵犯自己,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①作为公民,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②在我国,没有特殊的公民,与没有特殊的权利。任何人不论职务高低、功劳大小,只要违反法律,就要负法律责任。尊重他人包括:一个人要得到别人的尊重,首先要尊重别人。只有尊重他人,才能得到别人对自己的尊重,这就是受人尊重的奥秘。 我们要尊重别人,必须首先认识到人与人之间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认识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做到尊重别人的前提。只有尊重他人,才会得到他人的尊重。相互尊重是人际交往的基本原则。 ①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自由、合法权利、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②尊重他人的思想、情感、言行和生活方式;③尊重他人的劳动和创造等。 学会尊重他人,不仅是保证我们学习进步和人际交往成功的需要,更是作为现代青少年所应具备的优秀品质。社会是由千差万别的个人组成的。如果人们之间没有相互理解,差异就会成为不可逾越的鸿沟,社会就可能变成永不休止的战场。所以,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必须由理解开始。 理解他人,就是超越狭隘的个人经验和个人好恶,以开放的胸怀去体察他人的处境、感受和想法,从而消除误解与隔阂,造就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理解他人是指了解他人的思想、情感与言行,理解他人的处境、问题和困难,理解他人的愿望与需要等,并给予关心。人与人之间需要宽容:①人与人之间存在各种各样的差异,需要相互宽容,需要尊重彼此的个性。 ②人非圣贤,人人都有犯错误的时候,需要得到他人的宽容。“和而不同”,求同存异是宽容合作的基础。 ③我们为人宽容就能解人之难,扬人之长,谅人之过,就能赢得友谊,获得更多的朋友。 ④宽容能使对方从中吸取教训,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宽容能使自己远离烦恼、仇视,体验到心灵的安宁和满足。 相互理解的重要性:①是文明交往的前提,是成功交往的秘诀,是学习进步、事业成功、生活幸福的重要条件;②是人的内在需要。在宽容,平等,尊重中容易出现的误区:1、宽容应该注意的是:对人宽容并不等于无原则的纵容。宽容是在不违背是非原则基础上的求同存异。2、有些现象确实反映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如有的人犯了罪却逍遥法外;有的人侵吞国家财产而富裕,有的人和有的行业搞垄断和特权等。但这些不平等的现象是与我国法律规定相违背的,是我们所反对的和要解决的问题。弱势群体是对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的总称,例如:女性、老年人、未成年人、病人等等。在社会生活中,弱势群体的平等权益容易受到侵害。 应该正确认识现实生活中的不平等现象: 我们应当平等对待那些处于不利地位的人,自觉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①在社会生活中,不平等的思想和不平等的现象依然存在。 ②民主的社会制度保障每个人在人格和法律上的平等,但是不能消除人与人的差异,也不能使机会、财富和各种社会资源完全平均分配。 ③我们承认现实中的差异和不平等,但是不能以此差异和不平等来否认人格的平等,也不能让人们之间的差异和不平等现象成为歧视态度的根源。 ④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从多方面促进社会平等,保障人民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我们始终相信: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依法治国进程的深入,一个法制健全、公正民主的和谐社会一定会建立起来,这些与法律相违背的不平等现象一定会越来越少。&正确认识生活中的正常差异: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现象并不反映人与人之间在人格和法律地位上不平等,而只是反映经济状况的好坏、社会分工的不同、管理制度的必要规定、接受更适合自己的教育等。我们要承认这些差异,正确认识这些的差异。&正确对待家境贫富、智力差异、父母职务及职业的不同等等这些人与人之间的差异: ①家境有贫富差别,但富裕并不能作为炫耀的资本,贫穷也并不就是一种耻辱。家境的好坏,是经济上的差异,其形成原因复杂,它并不影响人格和法律地位上的平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决不能歧视。 ②影响智力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先天的遗传因素,也有后天的环境因素、实践因素。一个智力平平的人,经过自己的努力,同样能取得一定的成绩。即使智力低下的人,也不是一无是处,在他们身上也有许多闪光点。 ③父母的职务、工作不尽相同,这只是由社会分工的不同造成的,不能说明人有高低贵贱之分,在我国各种正当职业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光荣的。如何培养自己的宽容精神: ①培养宽容精神需要正确认识自己。 ②宽容是良好修养和高贵气质的体现。 ③培养宽容精神需要不断求知。 ④培养宽容精神要学会把握自己的情绪,做到换位思考。 人人生而平等:在社会交往中,每个人都应该得到平等的对待。 平等待人是人与人之间进行社会交往、建立良好人际的基本前提。 无论从事何种职业的人,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在与同学交往时,也不能因为差别把人分为三六九等,而应该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同学。&人与人之间有差异:自己的某些优势不是自傲的资本;自己的某些劣势也不是自卑的理由。增强平等意识、平等对待他人、相互取长补短,才是我们应该采取得正确态度。 消除歧视,做到平等待人: ①做到平等待人,要有发自内心的对他人人格的尊重。②做到平等待人,要有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态度。③做到平等待人,要摒除对金钱、权力庸俗崇拜的陈腐观念。④认清歧视的错误和危害,努力清除各种歧视。 怎样做到尊重他人: ①要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正当权益、个人隐私、个性特征思想情感、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生活方式等;②不嘲笑、讽刺、挖苦和侮辱他人;③不轻视或歧视他人;④尊重他人要求我们做到礼貌待人、平等待人、诚信待人、友善待人,充分理解他人;⑤遵守规则是尊重社会的底线,也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如何做到平等待人、尊重他人: ①我们要平等尊重他人,就必须做到不能以家境的贫富、智力的差异、父母职务地位的不同来论人,绝对不能把这些差异作为我们另眼看人、不尊重他人的理由。 ②我们要平等尊重他人,还必须做到不凌弱欺生。 ③我们要真正做到平等尊重他人,就必须掌握基本的交往礼仪和技能,了解社会公共生活的共同准则,在日常生活中养成文明礼貌、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尊重自然的核心是保护环境。&在人际交往中,我们应该如何做到理解他人: ①尊重是理解的前提,我们要懂得尊重别人。②善意使理解成为可能。理解需要我们设身处地体谅别人的处境和感受。③达到理解需要积极的沟通,相处中努力做到主动地接近,坦诚的交流,细心的体会。 至理名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包含的深刻道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基本意思是说自己不喜欢的事情,没有权利强加给别人。这是一种推己及人的过程,它告诉我们每个人都要设身处地地为他人考虑,怎样对待自己,就应该怎样对待别人。实质:关心他人、尊重他人、理解他人。 努力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有何意义?要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关键是什么?为什么?要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关键在于我们在对待他人时要做到“将心比心,推己及人”。因为在生活中,谁都不愿意干自己不爱干的事情,更不喜欢让他人来强迫自己做不爱做的事情。自己是这样,别人也是这样。如此,将心比心,推己及人后,自然就能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了。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内涵:在谋求自己生存与发展的同时,也要帮助别人生存与发展。我们希望别人怎样对待自己,就应该以同样的方式对待别人。换位思考、与人为善的实质: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即想人所想、理解之上。换位思考的含义:换位思考是人对人的一种心理体验过程。将心比心、设身处地是达成理解不可缺少的心理机制。实质:对交往对象的切身关注,深入对方的内心世界。既是一种理解,也是一种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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