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本主角叫椎岳叶的岳清辰叶雨桐小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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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鸩之媚》作者:司溟(9.16更新到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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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是我的职业[VIP]& & 沈总昨夜定是…操劳…过度。& & 3280& &
13:41:56 *最新更新
杀/人是我的职业
晚上,沈陆嘉在病房套间的床上,有些辗转难眠。
他的脑海里始终在回想着晏家人离去后爷爷和他说的那一席话。
“陆嘉,这个伍小姐,很好。”老人眼睛微眯,“我很欣赏这个丫头,但是我不赞成你们在一起。”
“你听我说完。看那个丫头的举止做派,谈吐见识,出身肯定不会差。你也看见晏家闺女了,虽然也是知进退明事理的孩子,但是格局,还是略逊一筹,在一束花上试探了半天,有些小家子气。何况她爹娘老子,今日的样子,实在难看了。”
“你小时候我就教育你,做人做事,无论输赢,起码姿势要漂亮。哪怕是吃饭,也要龙盘珠、凤点头。我看伍丫头,姿势上就十分漂亮。但是我担心的是,这个姑娘也就二十几岁,如此举重若轻,未免心眼儿也太多了些,只怕是个面团身子铁石心。有时候,人还是要有些缺憾才可爱,或者,才叫人放心。”
“你带她来看我,动的什么心思,我明白,她自然也懂。可是她的表现,既在意又随意,这其间的尺度把握,实在太好。”沈陆嘉清楚地记得爷爷说到这里便止住了,疲惫地闭上了眼睛,示意他去忙自己的事。
他不知道伍媚今日的做派使得年迈的老者想起了一个人来,一个他恨不得食肉寝皮的女人来。
叹了口气,沈陆嘉翻了个身,又想起在河内时,和伍媚同席而眠的情状。那女儿香就在自己的鼻端萦绕,身上不由起了几分燥热。翻来覆去里,沈陆嘉一夜,竟是…都没睡好。
于是第二日他去晟时,不明真相的岑彦看着老板眼眶下的阴影,心底暗暗咋舌,沈总昨夜定是…操劳…过度。
“沈总,要不要把咖啡换成参茶补补?”岑彦小意地建议道。
沈陆嘉险些被抿进唇的咖啡呛岔气。他面无表情地看一眼心腹:“岑特助,你是不是太闲了?“
岑彦缩缩脖子,乖乖回了自己的办公室,心底却想着,平日里向来龙精虎猛的沈总该不会如今旦旦而伐吧?如果是这样,伍总监真乃猛女也。可是沈总,有句古诗告诉我们,功夫太深,铁杵也会磨成针的。男人还是该惜情、惜精啊。岑彦本想再行进谏,可惜胆子不够肥,最终还是把到嘴的“忠告”咽了下去。
而公关部的办公室里,伍媚给手下的姑娘都带了礼物,礼物并不贵重,不外乎越南咖啡和芒果干一类的吃食,但是却哄得几个姑娘都是眉开眼笑。最新更新来自华夏书库
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伍媚仔细地给自己桌上的那盆夹竹桃浇了点水,这是她今日上班路上买的。家里先前养的那一盆白色夹竹桃早已经被不二从露台上弄跌落下来,粉身碎骨了。可惜这花不够名贵,花市里鲜有人卖。今日恰好被她碰上,不得不说是一种缘分。
夹竹桃被种在一个朴素的青灰色瓦盆里,油绿的叶片里是浓红色的重瓣花朵,像绢纸做成的一般娇柔和美丽。但是没有几个人知道夹竹桃根茎叶花全身都是剧毒,干燥的夹竹桃3克便可以致人死亡。伍媚却毫无惧意地轻轻摸了摸油润的叶片,又碰了碰那繁复的花朵。她不仅知道眼前的植物全株有毒,甚至还非常清楚中毒后的反应——先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随后心律紊乱,然后再出现晕厥、抽搐、昏迷,最后痛苦地死于循环衰竭。因为对自己的记忆力很满意,伍媚嘴角浮出一个淡淡的微笑,然后才开始处理出差几日积压的工作。
还未有一个小时,桌上的内线电话就响了。电话那头前台小姐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压抑不住的激动,“伍总监,有个大帅哥手里捧着一大束玫瑰指明要见你。你快点下来。”
“好的,我知道了。谢谢你。”伍媚平和地应者,嘴角却高深莫测地翘起来,是一个讥诮的弧度。
夏商周,这么些年过去,你泡妞的水平竟然没有…半丝长进…
晟时大厅撒金黑色大理石地砖上站着一个高挑俊美的年轻男人,他穿着电子蓝的罗缎衬衣,外面是海军蓝的单粒扣戗驳领西服,□是同色系的西裤。黑色的系带皮鞋不染纤尘。只是,这样的商界精英手里却突兀地握着一大束火红的玫瑰花。一时间,偶尔进出的晟时员工们都诡异地看向这个似乎是来求爱的男人。只是出于晟时谨慎的企业文化,没有人去八卦些什么。只有和夏商周喝过酒的纪书楷觉得此人有些眼熟,这才回头又看了一眼。这一眼他认出了夏商周。
“夏行长,您怎么到晟时来了?”纪书呆扶了扶鼻梁上的酒瓶底。一脸的诧异。
伍媚恰好从电梯里出来。
“我等的人来了。纪经理,下次有机会找你喝酒。”夏商周拍拍纪书呆的肩膀,也没顾得上嫌弃对方肩膀上跃起的几点头皮屑,快步向伍媚迎上去。
纪书楷有些目瞪口呆地看着二人。这距离上次饭局才多久?伍总监居然都搭上夏行长了!这个公关总监简直应该改名为公交总监。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他愤愤地想道。
伍媚并没有接那束还滚着露水的玫瑰。她只是好整以暇地抱着两只手,懒洋洋地看着夏商周问道:“夏总这是做什么?”
这是夏商周在知道伍媚就是晏夷光之后,第一次正经见面。她脸上并无脂粉,只用口红勾勒出两瓣唇。然而这唇现在却微微吐露一线,似笑非笑地勾着。她穿着一条雪青闪蓝的及膝裙子,下摆还覆着一层黑色的蕾丝花边。这个鲜艳的色彩愈发衬得她小腿雪白。他恍惚间忆起,在之前他们的数次碰面里,大多数时候她都是穿着裙子的。而念书那会儿,她最不爱穿的就是裙子。因为一直跳芭蕾的关系,她对自己结实的小腿一直很介怀。可是如今,晏夷光壳子不再像晏夷光,名字也换成了伍媚,就连里子,他有些悲伤地发现,对面那个曾经和他耳鬓厮磨的小女人,他现在一点都看不明白。
“我想和你好好谈一谈。不管你是夷光,还是,伍媚。”夏商周怔怔地望着那个被他爱在心尖上四年,又藏在心底六年的女人。他爱了她整整十年,十年,人生又有多少个十年?
伍媚也盯住对面的夏商周,许久,才缓缓点了一下头。
夏商周抱着玫瑰走在前面,伍媚则始终落后他一步,两个人就这样奇怪地一前一后离开了晟时。
离晟时不远处有一间咖啡店,叫红磨坊。夏商周率先推门进去。伍媚则停下脚步,仰头看着那三个红色的字。
“没有法律。没有限制。只有一条规则:永远也别坠入爱河。”伍媚在心底念出同名电影里最著名的一句台词,然后低低地笑起来,只是这笑里却不由自主带着几分苦涩之意。他倒是选了个应景的地方。
两个人面对面坐了。夏商周要了一杯清咖,然后有些自嘲地一笑:“你自己点吧,我已经不知道你现在还是不是还爱喝手磨蓝山了。”
“拿铁,不要奶泡。”伍媚微笑着用语言告诉曾经的恋人她的答案。
“你变了很多。”夏商周笑得愈发勉强,“先前我都没有认出来。”
伍媚用勺子搅着咖啡,然后看着原本分层清晰的咖啡在银勺下旋出一个浓浊的漩涡。
“我出了事故,脸受了伤,不得不做出一些改动。”银勺和咖啡杯内壁的碰撞声里,伍媚轻声说道。
夏商周却是如遭雷击,上下嘴唇仿佛被粘在了一起,半晌,他才费力地挤出一句,“对不起。”
伍媚却放下银勺,伸手揾了揾自己的脸颊,淡漠道:“其实我更喜欢现在这张脸。”
“我听说。”夏商周说的有些艰难,“晏家已经举家搬迁到蔺川了。”
伍媚点点头,“我知道。”
“我想知道你在想什么。”夏商周右手捏住杯耳,眼睛却半秒不离对面的女人。
“我不是一个喜欢迁怒的人。”伍媚随意地拢了拢披散着的长发,“但是,我又是一个不善于原谅的人。”
“你们,毕竟是,一家人。”夏商周挣扎着说出一句话来。
伍媚轻笑起来,“我离家之后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像亲子、同胞这些血缘关系,或许只是一个误会。以为共享一些相同的基因片段,便可以互相控制、主宰、依恃甚至拥有彼此。这种在爱的名义下的掠夺,我不需要。”
“我在想什么,不重要。”伍媚将咖啡送到唇边,浅浅抿了一口,“我只是想告诉你,不要挡我的路。否则,我无法保证不会把你划归到敌人的那一面去。”
“为了不成为你的敌人,你要我做什么?”夏商周苦笑着问道。
伍媚伸手摸了摸玫瑰的花茎,上面的刺已经被细心地全部除掉了,她却忍不住冷哼了一声,玫瑰这种愚蠢的植物,就和当年的自己一样,把刺露在外面,不是被拔掉,就是被磨光,可是把毒放在心里,却可以像夹竹桃那样不留痕迹地送招惹者上西天。
睫毛轻眨,伍媚冷静地说道:“第一,不要再送这些植物的□过来。”
“第二,现在我是伍媚,晏夷光的过去,伍媚已经全都不记得了。一点都不记得了。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夏商周心脏狠狠一颤,面前那双眼睛还是和过去一样黑白分明,只是那黑,是深渊的黑;那白,是虚无的白。
“我明白了。” 夏商周脸色苍白地应答道。
作者有话要说:
我特别喜欢这一章的名字。很霸气。
看出来了,伍媚同学。。。相当。。。危险。
这几天身体出了点问题,更新晚了,对不住追文的妹纸了,周末会努力补偿你们的。
面带微笑心存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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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人生[VIP]& & “沈陆嘉,偷吃也要记得揩嘴哟。”& & 3129& &
伍媚目送着夏商周萧索的背影在秋风里逐渐远去,轻轻叹了口气。
此刻她的心情也就是《半生缘》里那对被命运捉弄的男女在最后惶然见面时悲怆欲绝的那句——“我们回不去了”
回不去了。她和夏商周也回不去了。生命从来都是单行道,只能一条道走到黑。
将被风拂乱的发丝夹在耳后,伍媚回了晟时。
还没进办公室,她就看见岑彦苦着脸站在公共关系部的办公室门口,来回踱着步。看见她,如同见了救星一样迎上来,急急道:“伍总监,你总算回来了,沈总请您去他办公室一趟。”
“我知道了。”伍媚神色不变地从岑彦身旁经过,留下一阵鸦片香水后味里西洋杉和树脂混合的香气,然后,径直进了办公室。
岑彦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软凹的背影,在心底竖了竖大拇指,伍总监真牛气。只可怜了沈总,要知道对一个男人来说,一旦你的女人有了男颜知己,你就等着鸀吧。如果他是沈总的话,今天在知道情敌胆敢来自己的地盘上送花示威,他一定不介意用拳头叫对方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可惜沈总涵养太好,叹了口气,岑彦又有些心疼自己,干特别助理这种职业的其实和古代的太监总管真没什么两样,说白了都是给主子跑腿的,当然,本质上还是不一样的,起码他还有中间的那条腿。
摇摇头,岑彦回了总裁办。不想他刚向沈总回复完毕,就看见伍媚款款推门进来了。他立刻知情识趣地出了办公室,还不忘严严实实地把门关上。只有天晓得他多么希望门缝可以留一线。
“找我有事?”伍媚随意地坐在沈陆嘉对面的椅子上,一双长腿优雅地交叠在一起。
“你刚才去哪儿的?”沈陆嘉语气平静。
“跟夏行长去红磨坊喝了一杯咖啡。”伍媚一脸无辜地看着对面的男人。
“现在是上班时间。未经人事主管批准的一切超过一个小时的个人活动都按旷工计。”沈陆嘉眼睫微垂,手指还在键盘上飞速敲击着。
“那你就照扣工资好了。正好免得有人说我被你潜规则了。”伍媚不以为意地一笑。
回车键啪的一响,显然是被沈陆嘉迁怒。
“我不喜欢你和别的男人出去。”沈陆嘉声音有些低沉,“非常不喜欢。”
伍媚这才起了身,走到他的身后,双手按在男人宽厚的肩上说道:“我只是和夏总说清楚,请他不要再送植物的□过来了。feigwenxue...那束红玫瑰我也没要,扔在垃圾桶里了。”
沈陆嘉原本紧绷的肩膀这才微微一塌。不过他身体稍稍一转,便将伍媚一把拉坐在自己的大腿上。
伍媚吓了一跳,在她心底,这种黑豹总裁在办公室对小白兔女秘书霸王硬上弓的狗血戏码实在不适合沈陆嘉。不过幸好沈陆嘉没打算干什么,他只是将下巴埋在她的肩窝里。闭上了眼睛。
看着脸颊一侧男人发暗的眼窝,伍媚心里一动,这些天他过得应该很辛苦吧。于是她伸手自下而上在沈陆嘉的背脊上抚了抚。
沈陆嘉自然感受到了这无声的安慰,睁开眼睛定定地看着她。
他的眼眸因为色浅,剔透地将她的影像禁锢在瞳仁中间。伍媚有些恶趣味地清了清嗓子,“不二不高兴的时候我都是这样帮它顺毛,想不到对你也一样有效。”
这女人!沈陆嘉眼底飞速地闪过一丝笑意,然后一偏头便咬上了那红润的唇瓣。
伍媚微感吃痛,毫不畏惧地反咬过去。两个人像初生的小狗一样,你咬我我咬你,其间自然免不了舌头与舌头的擦枪走火。最新章节来自 ^文@学#楼 www wenxuelou [com]然后沈陆嘉就趁机撬开伍媚的唇齿,在柔软的舌和坚硬的齿之间逡巡不已,渀佛帝王检阅自己的兵马。
大概是因为伍媚坐在自己的大腿上的缘故,这次亲吻所带来的快感格外强烈。沈陆嘉只觉得浑身的血全部涌向了下腹的某处。为了不失礼得太严重,他只得有些狼狈地松开了伍媚。
伍媚却忽然指着沈陆嘉的脸笑起来,每一声笑都像一口咬下的脆桃,蜜水四溅。沈陆嘉本就不明所以,这下越发呆呆地望着她。
伍媚终于止住了笑,从桌上抽出一张纸巾,然后俯身给沈陆嘉擦起脸来。瞥见纸巾上的口红印子,沈陆嘉才知道先前怕是把她唇上的口红全部沾染到自己的脸上来了。不过看着她细心地给他擦去脸上的痕迹,感受着她的手指隔着纸巾在他脸上摩挲,一股柔情在心底弥散开来,沈陆嘉觉得一颗心全都汪着糖水。
“沈陆嘉,偷吃也要记得揩嘴哟。”伍媚一面将纸巾丢进纸篓里,一面打趣道。
沈陆嘉耳朵一红,但还是一本正经地纠正道:“这不是偷吃。你是我的女朋友,这就不是偷吃。”
伍媚可不想和沈陆嘉这种死理性派讨论“偷吃”这个词汇的内涵和外延,赶紧转移话题,“你看,我们好歹有裙带关系,刚才我的旷工你可不可以别扣我工资?”
“不可以。”沈陆嘉想也没想,立刻拒绝道。
伍媚怒了:“吃人不吐骨头的资本家!”和沈陆嘉这种正人君子厮混得太久,她的脸皮明显有变薄的趋势,“白给你吃这么多豆腐了”这句恁是没好意思说出口。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该扣的一定要扣。”沈陆嘉瞅着伍媚气鼓鼓的样子,有些想笑,又悠悠道:“但是这钱我可以私人补给你。”
听到这话,伍媚立马眉开眼笑,狗腿道:“哎,沈陆嘉你真是个大好人。”
“我不是资本家了?”沈陆嘉好笑地反问。
“你是世界上最好的资本家。”伍媚一点都不脸红。
沈陆嘉再次失笑。伍媚却弯腰在他脸颊上香了一口,然后高高兴兴地走了。沈陆嘉苦笑着摇摇头,真是一点消防意识都没有,只知道点火,不晓得灭火。
岑彦再送报表进来时,发现原本被副热带低气压控制的沈总已经奇迹地变成晴空万里,对伍媚的崇拜立时又上了一个台阶,伍总监真是好手段啊好手段。他已经可以预见沈总日后一定会成为一个幸福的老婆奴。
“沈总,你要我整理的法国nguyen集团的财务报表我已经整理好了。nguyen集团今年1到6月份实现全球销售166.76亿欧元,同比增长9.1%,旗下的高端服装、饰品、餐具、化妆品和珠宝等奢侈品分别达到28.92亿欧元、10.24亿欧元……”岑彦正在汇报,却发现沈陆嘉忽然对他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接通了手机。
电话是市检察院的江岳检察长打过来,他是沈国锋以前的下属,很受老爷子信赖。江岳的儿子江洋和沈陆嘉也是好友。
“陆嘉你二婶不是在市四人医吗?院里面收到举报,四人医前一阵子引进的一种新型心脏起搏器,收了设备商一百多万的回购,现在四人医从院长到书记,包括你婶子这个办公室主任都被控制住了。这事已经通了天,盖子是肯定捂不住了,你千万别让老爷子知道,我怕他心脏受不住。”电话里江岳语气很急。
“江伯伯,我知道了。这事还请您多费心,我现在就去找我二叔问情况。”
挂了电话的沈陆嘉脸色相当难看,“财报先放在你那儿,我有急事要处理,有事情电话联系。”说完便抓起车钥匙疾步离去。
路上他不停地给沈述打电话,不是正忙就是无法接通,沈陆嘉急地眼底都要充血。几乎是不要命地狂踩油门,他一定要赶在沈述前面到医院。
军区总医院住院楼的电梯前,沈陆嘉终于截住了丧家犬一般张偟的沈述。
“二叔!”
沈述嘴唇哆嗦着,常年被香烟熏得发黄的手指握住沈陆嘉的手臂,“陆嘉,你婶子她,出大事了。”
“二叔,我刚刚也听到消息了,你给我交个底,那笔款子,二婶从里面得了多少?”
沈述颤巍巍竖起一根食指,“十万。”
沈陆嘉闭了闭眼睛,按照这个数目,起码都要被判个九到十年。但是眼下他必须稳住沈述。
“二叔,我会尽量想办法,这事交给我,别告诉爷爷。他老人家再也经受不住任何刺激了。”
沈述想着自己这些年收的好处,五百多万大半都是由侄子帮着还了回去,自己除了受了点惊吓,半点事没有,当下也就略微放了心。叔侄两个人便一齐进了电梯。
病房里,沈国锋戴着老花镜在看《参考消息》,见到沈述衬衫袖口一边系着扣子,一边松散着,掖进裤腰的下摆也是一边高一边低,不悦地哼了一声,“你媳妇呢?也不帮你拾掇拾掇。”
“这些天他们四人医忙着评三甲医院,玉霞她忙。”沈述咽了口唾沫,小意的说道。
沈陆嘉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上前帮沈国锋把腰眼后面又垫了一个枕头,一面悲哀地想着,他们这些大家族,无论外界怎么风云变幻,总归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最怕的就是内部分化,自家人杀死自家人。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我更新的慢而弃文的那位姑娘,抱歉了。(不过估计她也看不到这番话了)
一些姑娘知道我前几天耳朵里长了个疖子,昨天本想更新,但是耳朵里疖子破了,开始流脓,不敢一直坐着,怕流进耳孔内部,今天结痂这才早起码字。这些话我本来不想说,想弃文就弃吧,付了钱,也没打负分,确实已经很对得起作者了。只是我实在不觉得我这周没有隔日更就人品有问题了。我的耳朵出问题,我没去医院,所以也舀不出病例什么的扫描来证明自己没撒谎。当然即使有病例,我也不会舀出来,我当追文的读者是朋友,而不是债主。
我也恨不得一夜之间写完几十万字,大家你好我好各个好,但是这不现实,我也是个人,也会生病,也要休息,我不是职业码字工,所以这周更新少了。很多姑娘都给予了我最大的善意和宽容,我很感谢。周日下午我会继续码字,争取在今晚或者明天再更新一章。&&
死者的葬仪(1)[VIP]& & 沈总,请节哀。& & 3488& &
死者的葬仪(1)
墨菲定律用只有其中一面涂有果酱的面包掉在地上,大多数时都是有果酱的那一面先着地来佐证定律的内容——事情如果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当年还读初三的沈陆嘉还写过一篇小论文来解释为什么涂有果酱的一面会先着地,从而来驳斥墨菲定律所使用的这个证据是经不住推敲的。
不过十几年后,墨菲定律用一种极端的方式向沈陆嘉来证明了自己。
四人医前一阵子搞过一个轰轰烈烈的“暖心”活动,是为罹患心律失常的贫困老人免费安装心脏起搏器,而这项活动所使用的起搏器就是那一批未拿到完整批号的新型起搏器。其中有一位老人在手术一个月不到便出现了起搏器导线绝缘破坏,因为阻抗降低而使得起搏无效,被送进医院抢救后死亡。家属现在揪住起搏器有问题不放,要四人医给个说法。
又有热血记者以“穷人的命难道不是命”来抨击当今医疗卫生系统内出现的拿穷人的生命做秀的情况,社会舆论一时间完全倒向苦主。蔺川市分管医疗卫生的副市长也大为光火,要求一查到底。两套班子本来就是市委管人事,政府管经济,再加上这么一闹,苏君俨也不好多加置喙。
而沈国锋在被勤务兵推着在草坪散步时偏偏听见了护士们的议论,再联想起儿媳蒋玉霞几日都未曾露面,老人立刻知道了事有蹊跷。
打电话给儿子求证时,这位当年铁骨铮铮的老人几句话就迫得沈述说了实话,然后随着电话颓然而落,老人也厥了过去。
沈陆嘉赶到时,沈国锋已经进了抢救室。沈述蹲在地上,抱着头,如同一个得知地里庄稼死绝了的老农。抢救室门口的红灯一直闪个不停,仿佛是死神的镰刀,每一下都是在收割大好头颅时带起的一蓬血花。
灯倏地灭了。心外科的主任郭远明拖着沉重的脚步出来了。
“沈总,请节哀。老司令,没能抢救回来,已经去了。”
沈陆嘉手里提着的装有人参当归猪心汤的保温桶啪地一下摔在地上,汤水淋漓地洒了一地。
沈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上下牙齿连连打颤,半天才憋出一句,“爸——”
沈陆嘉有些恍惚,眼前触目所及的全部都是白色,走廊的顶上嵌着小白灯,雪亮的灯光刺得他眼睛干涩,他用力闭了闭眼睛,眼里依旧却没有半分湿意,他模模糊糊地想着,原来人真正悲伤时是没有眼泪的。他想说点什么,又觉得嗓子眼发紧,却发不出声音来。耳朵里也是一阵阵的嗡鸣声,急救担架车的轱辘在地砖上摩擦发出的吱溜声,医生疾步时手臂和白大褂的摩擦声,手术器械和金属托盘的碰撞声,各种声音交杂成一片混响,郭远明遗憾的声音却像一根针,刺破了周围的嘈杂,一直刺痛了他的耳膜。^//^
医生已经将沈国锋的遗体推了出来,又是一片滞重的白色,沈陆嘉觉得腿脚发软,他虚弱地扶住了墙壁。
沈述已经扑在推车上,涕泗横流,一声又一声地哀嚎着,可惜无论他怎么撕心裂肺地喊“爸爸”,白布下的那个人再也不会应一声了。
郭远明有些担忧地看一眼沈陆嘉,他脸色惨白,眼神却很空洞,仿佛被施了定身咒的傀儡,便试探性地喊了两声“沈总,你没事吧?”
沈陆嘉两颗茶色的眼睛珠子才有了活气,刚想说话,却觉得一股铁锈味从喉咙直呛进口腔,他猛地咳了几身,嘴角带出了几缕血丝。郭远明知道这是中医里七情内伤中的忧悲伤肺,要知道“悲则气逆,膹郁不舒,积久伤肺”。他刚想给沈陆嘉解释两句,却见沈陆嘉只是用手背擦了擦嘴角,就跟着推车往太平间方向走去。
冰冷的太平间外,沈陆嘉背贴着墙,有些颤抖地从裤兜里摸出手机,给母亲陆若薷打了个电话。电话那头陆若薷愣了片刻,才说她会负责联系军区司令部。
不消片刻,蔺川军区司令员、副司令员、政委、参谋长等头头脑脑便先后赶到了军区总医院,在向沈家叔侄二人表示了深重哀悼之后便借用医院会议室召开了临时会议,决定由军区牵头成立沈老的治丧委员会。
沈国锋身份特殊,后事自然草率不得。此时沈述一脸张偟,凡事自然都是沈陆嘉拿主意。他做主在沈家大宅设置灵堂,接受亲友吊唁。其他人自然不会有异议。
于是,很快的沈国锋的遗体由军车护送回了位于阳明山的沈宅。
在讣告发出的过程中,沈家大宅的厅堂也被布置成了灵堂。案桌上放着沈老爷子戎装的遗像,遗像前供着一个蟠龙纹香炉、一碗五谷、时鲜水果、各式糕点以及插着筷子的白米饭。当然,按照习俗,还少不了一盏长明灯。
军区的大小领导敬献过花圈,上过香之后便先后离开了。他们要为三天后的遗体告别仪式做准备。而沈家因为长子沈叙的缺席,头一夜的守灵任务便落在了沈述头上。
伍媚第一时间便知道了沈老爷子离世的消息。傍晚的时候她去严谌家里蹭饭,严谌的大哥严谦中将,也就是蔺川军区的现任副司令员打了电话通知弟弟去吊唁。
扒完饭回了家之后,伍媚想来想去,不知道该不该给沈陆嘉打一个电话。
而沈家大宅的庭院里,沈陆嘉正蹲在那株比他年纪还要大上一轮的合欢树下,挖着什么。
挖了半天,他才从黝黑的泥土里挖出一个丹麦蓝罐曲奇的圆盒子,时间太久,表面已经被锈蚀的不成样子。费了好大力气,沈陆嘉才揭开了盖子。
里面全部都是一些纸条,很多上面的字迹已经变得模糊不清。
“爸爸不要我们了。他走了。带着箱子走了。”
“妈妈去追爸爸,被车撞了。”
“奶奶去天上了。我看见爷爷哭了。”
“我恨那个女人!”
“妈妈少了一条腿。我很难过,我不知道该做什么。”
“妈妈打了我。说不想看见我。张妈让我不要怪妈妈。我一点都不怪她。”
“我今天和同学打架了。因为他骂我是没有人要的野孩子。”
这个方法还是爷爷教给他的,沈国锋告诉孙子,遇到难受的事,又不想对别人讲的时候,就写一张字条,藏好了,埋起来,这样就可以好过一点。
沈陆嘉就这样蹲在地上,一张张看那些字条。字条上他的字迹由稚拙变得成熟。时光仿佛就镌刻在这些已经被湿气浸润的发软的纸片上。他头顶上的合欢树也在风中发出一阵阵悲鸣,仿佛在为主人的逝世而哀泣。
字条大部分集中在小学。到了初中、高中,字条就非常少了。即便有也不外乎是“我拿了国际奥林匹克数学竞赛的金牌,但是母亲不肯去参加颁奖仪式。”“我拿了全国高中物理竞赛一等奖,又是许大秘陪我去领奖。”最后一张是他去英国上学的前一天——“我要去英国念书了,听说父亲这些年在欧洲一带漂泊,希望可以遇见他。”
沈陆嘉有些自嘲地一笑,他的父亲,可知道爷爷去世?如果知道,他可会赶回家奔丧?或者他只会有一瞬间的悲伤,然后便又挎着相机四处采风去了。
手机忽然在裤兜里振动起来。大概是蹲的太久,大脑有些供血不足,沈陆嘉扶住树干,才摸出了手机。
他本以为又是诸亲六眷的慰问电话,不想竟然是伍媚打过来的。沈陆嘉倚着树干,接通了电话。
“喂——”
伍媚听到他沙哑的声音,在心底微微叹了口气。
“沈老爷子的事我听说了。你保重,当心身体。”
“嗯。”沈陆嘉低低地应了一声,胳膊上带着的黑纱上一小块红布在夜风里瑟瑟发抖。
伍媚没有说话,隔着手机,只听见她浅浅的呼吸声,仿佛她就在他身畔。沈陆嘉觉得心里稍微宁静了些,他遥遥地看了看灵堂,他的二叔沈述跪在地上,正在朝火盆里丢纸钱。燃烧后的黑灰有些被风吹拂起来,像一只只黑色的蝴蝶。
“我的父亲,原来是蔺川国防科技大学最年轻的教授,也是当时有名的数学家。但是因为一些事情,他和沈家脱离了关系,在我六岁的时候只带着一箱子的徕卡相机和书籍离开了大宅。那个时候我的母亲因为和他赌气,住在娘家。知道消息后她立刻赶了回来,当时她刚拿到驾照不久,就这样开着军用吉普上了路,结果在去火车站的路上,和一辆面包车相撞,丢了一条腿。”沈陆嘉用脚尖踢了踢那个铁皮盒子,不知道怎么的从心底涌出一种倾诉的**,止都止不住。
“从那之后,我的母亲性格就变得非常古怪。我基本上是我爷爷带大的。上学之前,他手把手的叫我临帖写大字;小学二年级他教我军体拳;三年级的时候开始用钢笔,他把他当年在战场上缴获的一支派克金笔送给了我,我还记得那支笔笔杆相当粗,对于三年级学生来说并不合适,而且也过于珍贵,14k金的笔尖,笔夹是派克标志性的箭夹,包金。顶圈也是包金的,上面还有商标注册号码铭文。连笔帽底部也有一圈经典的错条纹包金装饰带。由于笔尖太粗,那个时候我的语文作业本上经常晕染的一塌糊涂,老是被老师罚重写作业。这支笔一直用到我初二,坏掉了才不再用。我家里管得严,对男女之事开窍的很晚。初三的时候我堂弟,也就是我二叔的独子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美国版的《花花公子》,我也看了。那个晚上——”沈陆嘉顿了顿,似乎有些不好意思,“我第一次来了遗精,那时候我们并没有生理卫生课,我糊里糊涂的吓得不轻,疑心是什么毛病,成天在家里的书房里找医书看。结果被我爷爷发现了,是他老人家委委屈屈地给我这个孙儿上了人生里第一堂生理卫生科。可真够尴尬的当时。”
“说是爷爷,其实对我来说,老人家既是爷爷,又是父亲,偶尔还是母亲。”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大家的关心。
我已经基本上没事了。
这一章我个人很满意,但是这一章挺难写的,因为要查阅一些关于葬礼习俗制度的资料,还要考虑沈老头的身份,所以写的不快。老爷子是我笔下第一位“去天堂”的主要人物,还有些不习惯咧。安息吧沈老爷子~您是为了剧情牺牲的,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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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的葬仪(2)[VIP]& & 伍媚眉目间那股子妖气连身上的黑衣压都压不住& & 5313& &
13:59:38 *最新更新
死者的葬仪(2)
沈陆嘉说了很久,一直到手机几乎没电,他才有些歉疚地对伍媚说道:“我今天话多了。”语气里有明显的懊恼,当然这也是托赖于沈国锋的自小对这个长孙的训诫——沉默不仅会让人保持住尊严,也会让痛苦显得有几分高贵。
电话那头伍媚轻轻笑了一声,“我这个人记性很坏的,你刚刚说了什么,我全都不记得了。”
沈陆嘉有些窘,感觉是自己不上路,倒打一耙,讪讪道:“我没有别的意思。其实这些话憋得太久,一股脑儿说出来,舒服了很多。”
回应他的是细微的猫叫声。沈陆嘉下意识地说教道:“上次就跟你说过了,别让猫上床,不卫生。”
“你就别管我了,保重好自己吧。”电话那头伍媚打了个呵欠,“不和你说了,挂了啊。”说完便收了线。
沈陆嘉望着手机屏幕上的“本次通话时间脸上浮现出一丝极淡的笑意,她,大概是他这灰暗的人生里最跳脱的一抹亮色了。眼光微垂,沈陆嘉将手机重新放进兜里,弯腰捡起了那个已经锈迹斑斑的曲奇饼干盒子。
灵堂里长明灯的灯焰在夜风中瑟缩着,说是长明灯,其实按照蔺川的风俗,不过是一个素色的瓷碟,里面盛满了香油,然后用多股棉纱线拧成灯芯,固定在瓷碟里罢了。
沈述穿着孝服,正将白幡、纸马、房子、金银锭往瓦盆里丢。火舌很快便将这些死物吞噬干净,沈陆嘉默默的看了一会儿,这才掀开曲奇饼的盒盖,将里面的字条也一并丢进去烧了。就让这些被掩埋的秘密跟着爷爷一块儿去了吧。
沈述却心底一紧,他这位能干的侄儿这会儿到底烧的什么?父亲走得突然,并没有留下只字片语,关于大宅还有若干家私到底怎么分配着实成了他的一块心病。
偏巧有一阵风,将沈陆嘉手里的一张字条吹跑了,沈述眼疾手快捞住那张字条,又飞快地看了一眼。
不过就这一眼,他的老脸便红了。
字条上用铅笔工工整整地写着“文彬说我挡了他的路,我不明白。但爷爷说过要兄弟友爱,所以我还是准备等他十岁生日那天,把他想要的那艘航模送给他。”
幸好红彤彤的火光映衬着,沈陆嘉并没有看出什么端倪。沈述赶紧将纸条一揉,丢进火焰里。不过只是一瞬间,他灵魂里流露出的人性便和那纸条一样湮灭成飞灰了。
“陆嘉,你是不是想想办法,把你二婶先弄出来,这么大的事,她不露面总归不好,会给旁人看我们沈家的笑话的。”沈述斟酌着开了口,“大嫂不良于行,你是孙子辈,我是个男人家,家里总需要妇道人家帮着料理事务。”
沈国锋的去世终归和沈述一家扯不脱干系,沈陆嘉心底不痛快,碍于辈分又不方便发作,当下只是淡淡道:“二婶现在即便暂时脱身,检察院也会派便衣24小时贴身监护,纸终究包不住火,我看这样的体面,不要也罢。”
沈述本想反驳几句,但视线触及案几上父亲的遗像,照片里沈国锋正直春秋鼎盛,一双虎目精光四射,渀佛隔着镜框在冷冷瞧着这不成器的儿子。他心底无来由的一软,脖子微缩,住了嘴。
灵堂两侧和外面都已经放满了白簇簇的花圈,富贵竹在风里簌簌作响,有黄白两色的菊花从花圈里一头栽下来,落在冰冷的地上。黑色的挽联甚至被夜风吹拂得纠缠在了一起。夜色就这样一寸寸一分分的加深,今天虽不是沈陆嘉守灵,但是他并没有合眼,而是在沈国锋的水晶棺旁枯坐了一夜。
停灵第二天是主要吊唁日。按照当地的风俗,普通人家有人去世,是要请僧侣着法衣,在灵堂后面设法坛打解冤洗业醮,并念经超度,拜大悲忏的。但是沈国锋身份特别,这种有悖于“马列主义”的丧仪活动自然是免了。从早上七点不到,便开始有人来祭吊。晏家三口来的最早,还送上了一个特大号的花圈,白色的挽联上笔墨淋漓的两行大字,应该是晏经纬的手——将星陨落生前高风似松凌白雪;斗宿敛光逝后亮节如月映长天。
晏经纬神情哀戚,眼眶下挂着两个大眼袋,似乎一下子老了好几岁。他小心翼翼地看一眼坐在轮椅上的陆若薷,低低道了一声“保重”,这才看向轮椅后面站着的沈陆嘉,叹息道:“我们是昨夜才知道的消息,没能第一时间赶来,陆嘉,有什么帮得上忙的你尽管开口,莫要气。”
这样的神情,浑然不似作伪。沈陆嘉心下感激,点头应了一声“好”。
冯青萍则递上了吊唁的礼金,沈陆嘉连忙拦住她,“晏伯母,爷爷他一生清廉,必然不同意我们做小辈的借他的葬礼敛财这种事情发生,所以我们这次吊唁金一概不收。”
“老司令一生光明磊落,青萍,把钱收起来吧。”晏经纬感叹道。
胸前别着小白花的晏修明今日一身黑色套装,她微微上前一步,“沈大哥,节哀顺变。”顿了一下,她飞快地抬头偷看一眼沈陆嘉,睫毛抖了抖,声音又轻了几分,“忧悲伤身,你要当心自己的身体。”
沈陆嘉心头微微一暖,点了点头。
沈文彬站在一旁看着,心下有些不缀,用脚反复碾着一茎掉在地上的白菊花。
冯青萍存心和沈母拉近关系,又劝了几句,晏经纬瞅着陆若薷一脸严霜的模样,心底一黯,一手扯过妻子滚圆的胳膊,一手拉住女儿,匆匆告辞。
晏家前脚刚走,沈老爷子的亲家,也就是陆家的一大家子也坐早班机从沂南市赶了过来。陆若薷见到娘家人,眼眶立刻就红了。
沈陆嘉的外公,沂南军区的参谋长陆振林如今已经是半退状态,但是儿子争气,陆淮如不过四十八岁年纪,已经是中将军衔,妻子管思璇娘家也相当煊赫,完全可以在仕途上帮丈夫更进一步。独生女陆管彤也已经和蔺川市委记苏君俨的堂弟,再国内颇有名气的青年建筑设计师顾玚澄订了婚。
由于两家不在一个地区,沈陆嘉与外公外婆及舅舅舅母之间并不亲厚,但是因为陆管彤在蔺川读的关系,和表妹关系倒是不错。只是如今陆管彤定在蔺川,自然是会和苏家人一块前来吊唁。
日头渐渐升高,前来祭吊的人愈发络绎不绝。只苦了门口的警卫员们,要一一核实来人身份,忙得一头的汗。
除了军方的人,整个蔺川市政界、商界、学术界上的了台面的大小人物几乎都来了。市里的各级领导、沈陆嘉的挚交好友,连他的父亲沈叙曾经工作过的国防科技大学的校长记都来了。花圈白皑皑的摆放了一片,每隔十五分钟就要清理一批,不然简直连扎脚的地方都没有。
沈陆嘉做主将跪拜改为了鞠躬,但是仍然有人在蒲团上咚咚咚连磕三个响头。写明了不收吊唁金,但也还是有人将白信封偷偷往沈家人兜里塞。
沈文彬瞧着这荣耀的景象,心中不由有几分飘飘然,他浑然不知这一切虚荣只是看在陆家和自己的堂哥的面上,不然整个沈家绝对是“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
伍媚是下午和晟时的几位高管一起来的。她穿着蓝黑色的绵府绸衬衫,同色系的过膝郁金香裙,被晟时其他黑色三件套的男士们簇拥着进了灵堂。
因为她是唯一的女性,其余人便推她先去给沈国锋上香。沈陆嘉将三炷香拈给她。二人的手指不可避免地有了接触。
伍媚抬眼看沈陆嘉,就这几天他瘦了一圈,脸颊几乎都凹陷下去,愈发显得气质凌厉。连眼眶下也是深重的暗色,更添几分阴郁。她不觉叹了口气。感受到她温柔的注视,沈陆嘉心底微酸,要不是碍于是在人前,他恨不得当场就抱一抱她,将头埋在她温暖的肩窝。
陆若薷坐在旁边的轮椅上,眯眼打量着伍媚。晟时是她儿子的企业,何时里面添了这样一位女高管?她竟半点都不知晓。更可气的是,这女人虽然未施粉黛,但眉目间那股子妖气连身上的黑衣压都压不住。她一见了便不喜。
伍媚上完香后便退了下来,安静地站在一边。她知道有人一直在看她,那些目光里有带着不加掩饰的腥臊的,有阴沉沉的嫌恶的,也有别的,不过她并不在乎,她习惯并享受陌生人对她的各种主观猜度。
等到晟时的其余几位男高管都上了香,沈陆嘉和下属一一握手,轮到伍媚时,她故意加力,紧紧地握了握他的手,又偷偷朝他眨了眨眼睛。那眼神从她卷翘的睫毛里飞出来,不是佻达的,而是关心的。沈陆嘉顿时觉得盘旋在心头的抑郁之气散去了大半,指骨用劲回握住她,嘴角一勾,回应她一丝笑痕。而这一切落在陆若薷眼里,完全就是狐媚女下属连在灵堂这种庄严肃穆的地方也要乱发情,勾搭男上司。若不是她坐在轮椅上,简直恨不得当场甩这个狐媚子一个大耳刮子。
待到这一干人走后,陆若薷本想寻隙质问儿子伍媚到底是何方妖孽,但她深知自己的儿子虽然本性敦厚,但骨子里非常执拗,他认定的事,八十头牛都拧不回来,便以一种疯子的审慎和智慧,生生按捺住了心底蓬勃的怒意和妒意。打算自己先摸清了那小贱人的底细,再和儿子摊牌。
而伍媚下山时,便寻了个借口,没有和晟时的男高管们一块儿去舀车,而是向上回和沈陆嘉一道观星的山头走去。道路两旁长着鸡屎藤和葎草,在昏黄的光线里摇晃着铃铛一样的白色花骨朵儿。伍媚静静地站了一会儿,从手袋里摸出一包摩尔,抽了一根叼在嘴上,然后用打火机点燃了。香烟对她来说,从来都不是卖弄风情的工具,她永远只在烦躁的时候才会抽一根。
摩尔烟身细长,焦油量偏低,带着清爽的薄荷醇,她喜欢那股薄荷醇被吸入鼻腔那一瞬间的凉意,会让人头脑变得清明。有人声从身后靠近,其中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带着不屑,“瞧见没,沈老头的大儿子沈叙不在,二儿媳妇蒋玉霞听说也犯了事,还在检察院交待情况呢。留下个大媳妇,和二儿子,我看干脆这两个凑一对儿好了。”
有年长者喝道:“别乱说。”
长着一脸青春痘的年轻男人又嬉笑道:“爸,咱怕什么,你不知道晟时的股价今天跌了吗?我看啊,这沈家就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了。”青春痘身旁的几个年轻男人也跟着肆无忌惮地嚼起舌根来,各种不堪的脏水都泼在了沈家人身上。甚至说出了“沈母这么些年没个男人,保不准能坐地吸土”这种浑话。
伍媚重重冷笑一声,从一株香樟树后面跨出来,瞥一眼青春痘,懒洋洋地说道:“要是我把你们说的这些话都录下来交给沈陆嘉的话,我想他即便是只秋后的蚂蚱,碾死你们几只小蚂蚁还是不成问题的吧?”
为首的男人见她气势逼人,雪白的右手夹着一支褐色的摩尔,烟身上妖冶的银环随着动作一明一灭,又看见她左手那镶满钻/石的高级腕表,知道今日出现在明阳山的定然有很多惹不起的人物,此时又被她舀捏住了软处,又急又怕。一时间都不知道是该装乖还是该卖狠。
青春痘的父亲埋怨地看子侄们一眼,规规矩矩地走到伍媚面前,“这位小/姐贵姓?”
伍媚微微一笑:“免贵姓陆。”她还在陆上加了重音。
不远处陆管彤狐疑地看一眼顾玚澄,压低声音道:“她也姓陆?”
中年男人这下脸色大变,态度愈发恭敬,“陆小/姐,犬子出言无状,我教子无方,刚才言语不当之处,请您务必海涵,我今后一定严加管教。”又厉声喝斥那一干纨绔子弟,“还不快滚过来道歉!”
伍媚伸手做了个阻拦的动作,“别给我来这些虚文,刚才那些话我可以当成是你们放了个屁,臭味散了就算了。但是这位先生最好回家好生教育教育贵公子,养不教,父之过。否则日后被人敲掉满嘴的牙齿,哭都来不及。”说罢,她右手轻轻一弹,一节烟灰准确地弹在了青春痘的脸上,唬的他脚下一个趔趄,险些摔倒。
伍媚却轻蔑一笑,扬长而去。
待到这两拨人走后,顾玚澄才摸摸鼻子道:“应该是鼎言周允非的亲家。”
陆管彤却是一脸兴奋,“刚才那个姑娘好厉害,我好崇拜她。”说完又扬扬手机,笑道:“反正我录下来了,有空了舀给表哥看,也不知道他们认不认识。”
停灵的第二天、第三天就这样闹哄哄地过去了,第三天晚上是沈文彬守灵,他只顾着和小女朋友发信息,没留神叫长明灯被风给吹灭了。素来平和的沈陆嘉终于大怒,将这个不省事的堂弟骂了个半死。沈文彬自知理亏,除了腹诽了几句“封建迷信”也没敢顶嘴。
第四日就在这样的意外里不期而至。沈国锋的遗体告别仪式在蔺川市十方革命公墓举行。十方革命公墓取意为佛教所指十大方向,即上天、下地、东、西、南、北、生门、死位、过去、未来。八四年的时候经组织部批准,入葬干部标准提升为地方厅局级,部队师级。
整个仪式在十方革命公墓的天和厅举行。身穿军装的沈国锋的被安置于苍松翠柏之间,身上还覆盖着一面鲜艳的党旗。
哀乐声里,陆振林为老亲家作了一生的小结。从京津赶过来的大领导们和沈家人逐一握手。然后便是各界吊唁群众围绕着遗体走一圈。陆若薷今日没有坐轮椅,而是安上了假肢,拄着拐杖硬撑着站立。她的眼睛并没有闲着,而是在一拨拨人群里寻找着伍媚。
不过遗憾的是伍媚并没有露面,陆若薷觉得有些愤怒,愤怒的是伍媚竟敢不把沈家放在眼里;片刻后又觉得失落,失落的是对手似乎不战而降;转瞬又觉得一阵轻松,她的儿子还好端端的在她身边扶着自己。
沈陆嘉并不知道身畔的母亲脑子里已经转过了无数心思。他在想着父亲会不会出现,来送爷爷一场,然而他悲伤地发现,即使父亲站在他面前,他也未必认得出来。
仪式历时一个多小时才结束。沈国锋的遗体随后被送去火化。最后深深看一眼爷爷,沈陆嘉亲眼注视着那扇真正代表着天人永隔的小铁门在他眼前关上。
半个多小时后,对沈陆嘉而言,亦父亦母的爷爷变成了一抔灰白色的骨灰。沈国锋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光辉的一生,为党和人民默默奉献的一生就这样落下了帷幔,成了十方革命公墓一区一座汉白玉墓碑下埋葬的一只骨灰盒。而由于沈陆嘉的奶奶黄时樱级别不够,这对鸳侣的骨灰甚至无法紧紧相邻。生时同衾,死却无法同穴,沈陆嘉忽然很想笑。
离开公墓时,沈陆嘉并不知道,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清瘦男子抱着一束香雪兰伫立于松涛之间,远远地注视着他的背影,脸上肌肉控制不住地颤抖。然后等到他们消失在道路尽头时,男子才走向那座雪白的墓茔,扑通一下跪下来,连磕了九个响头。然后默默地看着墓碑上沈国锋的小像,嘴唇蠕动了半天才喊出一声“爸爸。”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写的真特么好,自我膨胀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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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西遗嘱[VIP]& & 那是他老人家未雨绸缪,防止有那不肖子孙,干出什么谋夺家私的忤逆事来。& & 3333& &
21:00:09 *最
法兰西遗嘱
沈国锋逝世后一周,关于蔺川市第四人民医院相关人员收受贿赂将不合质检的医疗器械投入使用一案在市高院开庭审判。/^蒋玉霞鉴于认罪态度良好,且有重大立功表现,又主动退还了钱款,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饶是这样的结果赖于沈陆嘉德多方奔走,沈述还是不大满意,私心里总觉得侄子没使力。
而这不满在沈国锋过去的心腹——机要秘书许行泽来到沈宅宣布沈老生前立下的遗嘱时,如同一个愤怒的热水瓶,终于轰隆一声,爆炸了。
“沈宅归嫡长孙沈陆嘉所有,其余存款及现金平均分割成三份,大房得一份,二房得两份。”
父亲太偏心了!这是沈述脑子里唯一的念头。
光是这明阳山地界的市口,便是寸土寸金,沈家大宅二百多个平方米,该是多值钱?何况家里的这些名人字画、古董文玩,他沈述虽然不精于此道,但是也不是满脑子糨糊的蠢汉。如今海南黄花梨什么价钱?乌檀木又是什么价位?光是老头子生前睡得那张夔凤捧笀高低床,怕是就好几十万!
许行泽知道自己不便久留,将遗嘱的复印件、遗嘱公证证书原件、银行保险箱的印鉴和钥匙以及律师的联系电话一并留在了沈家大宅的酸枝木圆桌上,便告辞走了。
许行泽前脚刚走,沈文彬已经不满地叫唤起来,“爷爷太偏心了,堂哥这么有钱,哪里会缺房子。”
原本一直闭目养神的陆若薷陡然睁开双眼,嫌恶地看一眼这个沈文彬,亏他爹妈还给他取名文彬,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根本就是个缺心眼的蠢货。
沈述咳了咳:“一家人,照理说不该谈钱,谈钱伤感情。但是陆嘉,你晓得的,二叔我虽在市政建设这块,但在个资产保管部,清水衙门,也没什么油水可捞。你二婶又,唉,不提这糟心事了,文彬年底要结婚,房子我是已经帮他准备好了,但是装潢、钻戒、婚宴、酒水,哪样不要用钱?现在的女孩子又一个比一个现实,简装不接受,米粒钻不肯要,非四星级以上的酒店不办酒席,婚车起码要宝马三系以上的……”
沈述七拐八弯说了一筐的话,无非为的就是沈国锋留下的诺大家私。
沈陆嘉心知肚明,也不点破。
陆若薷却听得一肚子火,她重重冷笑一声,“二叔这话说的好没道理。遗嘱是父亲生前立下的,那是他老人家未雨绸缪,知道‘老健春寒秋后热’的道理,防止有那不肖子孙,干出什么谋夺家私的忤逆事来。”
“你——”沈述气结。
“父亲立下的遗嘱,该怎么分配,他老人家自然有自己的想法。我只知道这分家产不是扶贫,再说父亲的存款可是留了双份给你,文彬要结婚,难道陆嘉日后便不要结婚?再说陆嘉的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你们父子两在外头花天酒地的时候,我儿子可在辛辛苦苦地工作!”
“双份算什么,这幢大宅值多少钱?大宅里的家具值多少钱?老头子书房里挂着的名人字画值多少钱?博古架上的古董又值多少钱?简直是吃灯草灰,放轻巧屁。如果遗嘱分配颠倒个个儿,我看你会不会上下嘴唇一碰,说的这么冠冕堂皇!”沈述梗着脖子说道。
沈文彬也跟着后面连声附和,“就是就是。”
“可惜遗嘱上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你们若是不满意,也只能去地底下问老人家了。”陆若薷漫不经心地剔了剔指甲。
“我呸!居然赤口白舌地咒起我们父子来了。”沈述急红了眼,“要去地底下也该是你这半残废。难怪我大哥当年宁可净身出户,也要跟你离婚。别说一辈子了,跟你这样恶毒的女人待在一起半天,怕也要屈死!”
沈叙是陆若薷的死穴,每次被戳到都会气得浑身乱颤,下颌抖得渀佛要掉下来。
沈陆嘉只觉得头痛欲裂,这段时间为了沈国锋的葬仪,他每日里只能囫囵睡几个时辰,今日难得休息,却又为了家私闹了这么一出。你看,这就是同气连枝的一家人,为了家私,毫无顾忌地彼此恶语相向,拣对方的痛脚猛踩。
这一厢,二叔与堂弟剑拔弩张;那一厢,母亲又用眼睛衔着他,暗示自己要和她同一战线。沈陆嘉却只想苦笑,他不想与任何人并肩作战,因为他不喜欢打仗。
用拇指大力按了按额角,沈陆嘉发了话,“都别吵了。这幢宅子爷爷既然留给了我,我是断然不会让的。但是留给我们这一房的存款我可以把其中一半转到文彬的名下。”
沈述才要表达不满,却又听见沈陆嘉沉声道,“如果不接纳这个建议,也行,那我们就法庭上见,既然撕破了最后一点体面,日后大家桥归桥路归路,谁也别求谁。”
沈宅一下子就安静了。只听见墙角的古董座钟沉闷地一下又一下的摆动着钟锤。
半晌,沈述才讷讷地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油汗,“算了,一家人还是以和为贵的好。”说罢便头也不回地走了。沈文彬只得拔脚跟上。
待到沈述父子二人的背影消失不见,陆若薷这才恼怒地盯住儿子,“你为什么要主动退让?”
“我们并不缺钱。”沈陆嘉耐着性子安抚母亲。
“那又如何?有谁会嫌钱多?”陆若薷仍旧不满,大声指责儿子,“我不能忍受的是你的态度,你为什么要主动向沈述那只软脚虾屈服?我陆若薷的儿子什么时候需要向那种上不得台盘的东西妥协示弱?”
沈陆嘉叹息一声:“母亲,何必如此计较输赢。何况我们从来没有输过。”
“你难道没有听见他侮辱我!他是个什么东西,也敢侮辱我?”陆若薷咬牙切齿。
沈陆嘉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沉默不语。
陆若薷想起很多年前,她爱的男人也是这样安静地站在她面前,神情寡淡地对她说——我们离婚吧。
她一面跳起来要掴打那个负心汉,一面恶狠狠地撂下四个字:“除非我死。”
男人眉头微微一皱,架住她的手:“何必这样,我天天不回来,你又能怎么样呢?”
她对牢他摔东西、哭、叫,但是那个男人还是头也不回地走了,连步子都没有迟缓一下,背影完美的像他笔下的数学公式。
“你是不是也瞧不起我?是不是?”陆若薷觉得一股积郁已久的怨气像突然登陆的强台风,要将周遭的所有悉数毁灭,“你和你那个狼心狗肺的爸爸一样,都是白眼狼!喂不熟的白眼狼!”她到底不是蒋玉霞那种弄堂里长大的妇人,骂人的词汇匮乏的很,翻来覆去也不过就是骂儿子“白眼狼”,不过这样显然不足以发泄她满腔的怒火,陆若薷一抬手又将桌上那只松鹤图案的白瓷杯径直朝儿子身上摔过去,一声脆响里不仅瓷杯粉身碎骨,茶叶水也淋漓地洒了沈陆嘉一身,还有一些茶叶粘在他雪白的衬衣上。
沈陆嘉从小便知道,母亲发怒时是不能抵抗也不能退缩的,她的气若是没有撒干净,他只会更加倒霉。可是这一阵子他早已经忙得心力憔悴,此刻母亲又这样无理取闹,他只觉得心头一阵阵压抑不住的烦躁,便伸手将衬衣上湿漉漉的茶叶沫子一一掸了干净。
这个动作委实出乎陆若薷的意料,她有些不敢置信地望着儿子。
“我公司还有事要处理,您自己保重。”说完,沈陆嘉便舀起桌上许大秘留下的相关文书,一步一步走了出去。
直到他的背影就要消失在走廊的尽头,陆若薷才迟钝又惊恐地发现,几乎是千依百顺的儿子居然就这样撂下她走了。她愤怒地尖叫起来:“沈陆嘉,你有种就别回这个家!”
到底是秋天了,秋风从车窗吹进来,居然有几分凉意。他忍不住轻轻打了个寒战。衬衣被泼湿的部分粘在皮肉上,阴匝匝地凉人。沈陆嘉从控制台上的纸巾盒子里抽出几张面纸,吸了吸衬衫湿润的部分,这才有些茫然地发动了汽车。不过这回沈宅的铁艺大门旁再也没有警卫向他敬礼,在爷爷的葬礼结束后,这些伴随了他整个童年、少年和青年岁月的人群就被军区调离了。沈家,再也不是蔺川的特权家庭。不过人走茶凉,也是天经地义。
他却不由想起表妹陆管彤上次给他看的那个视频,她竟然为他出头,叫他既意外又欣喜。虽然不喜她抽烟,但是私心里却爱煞了她弹烟灰的样子,真是又潇洒又漂亮。再忆及表妹一脸八卦地追问他到底和“偶像”是什么关系。当时自己是怎么说的?
“她是你未来的表嫂。”
想到这里,沈陆嘉唇角这才露出一痕笑意。这几天太忙,都没有得空和她联系。
摸出手机,沈陆嘉给伍媚打了个电话,但是回应他的却是冰冷的女声——“对不起,您呼叫的用户已关机。”
沈陆嘉有些猝不及防地手一滑,按下了扬声器,“sorry,the phone you are calling is power off”便立刻在车厢里回荡开来。他从来没觉得自己的手机的声音这般刺耳嘈杂过。
挂断这个落空的电话,沈陆嘉又打给了岑彦。
“岑彦,伍媚在不在公司?”他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而岑彦却需要在伍媚和伍总监之间进行一下转化,“伍媚?哦,伍总监啊,她昨天刚请了五天假,说是回法国探亲去了。对了,沈总,法国nyguen集团的阮总给您寄了请柬,邀您去参加明晚在巴黎举行的晚宴。您去吗?”
阮咸。沈陆嘉皱了皱眉头,“给我订今天下午直飞巴黎的机票还有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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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我胡汉三从南京回来鸟。久等了各位。。。。
开船啥的会在花都巴黎发生的。。。所以把心放进肚子里吧。。。就在这几章了
这是过渡章,话说我真的很讨厌写过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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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鸩之媚》作者:司溟(10.4更新到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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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女[VIP]
塞纳河右岸的巴黎十六区的一幢白色花园式洋房的镂花门廊下,伍媚正在钦门铃。[非常文学].
一个面目和善的老阿姨开了门,看见伍媚,有些不可置信地揉了揉眼睛。伍媚笑眯眯地上去抱了抱她,又故意拗着舌头学吴地方言说话——“姆妈,侬不认识我伐?”
“侬介死丫头。山东的驴子学马叫,学不起来挨人笑讲的就是侬。”老阿姨笑着用手指头戳了戳伍媚的额头,又心疼地接过她的行李,“囡囡瘦了。”
伍媚羞愧地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顾妈妈,其实我没瘦,还胖了两斤。千万别叫母亲听见。”
老阿姨明白地点点头,压低声音道:“等晚上太太去戏院看戏,我给你蒸桂花糖藕。”
伍媚响亮地在她脸上吧唧了一下,“姆妈,侬对我真好。”
这座位于异国花都的洋房其实只住着主仆两位中国人。被伍媚唤作姆妈的是其中一位,另一位则是她的现在的母亲顾倾城。
此刻顾倾城正坐在客厅一张安乐椅上看报纸。她大半张脸被报纸遮住,只能看见光洁饱满的额头和两只白皙纤细的手,十个指甲修剪得圆润整齐,闪烁着香槟色的珠光。
“母亲,我回来了。”伍媚对于眼前的这个名义上的母亲一直是又敬又怕的,是以在她面前格外服帖。
顾倾城这才放下报纸,她的人就和她的名字一样,倾国,倾城,叫人一见便移不开眼睛。在她面前,伍媚的风礀便显得青涩了很多。
“你胖了两斤,腰粗了一寸。”顾倾城舀起手边的一把黑色羽毛团扇,很随意地捋捋上面的毛。
伍媚有些挫败地“嗯”了一声。
“今天晚上就别弄她的晚饭了,给她一杯酸奶就行。”顾倾城用团扇遮住脸,吩咐家里的阿姨。然后又交待伍媚:“洗过澡之后把那件鱼骨塑身衣换上,穿满三个小时。”
伍媚还没来得及垂死挣扎,就被顾倾城从团扇的羽毛缝隙里凉凉地瞥了一眼,“我不希望明晚有人跑来问我你的预产期在什么时候。”
伍媚窘迫地低头看一眼自己的腰身,也没到小腹微凸的地步吧。不过和对面那位常年穿着塑身衣的女士相比,似乎腰肢确实粗了一些。
顾倾城已经施施然起了身,然后上楼换装,伍媚知道,她又要去戏院看戏了。
不消片刻,顾倾城便换了一身稠紫色的斜肩礼服下楼了。她骨骼玲珑、步礀轻盈一如少女,如果不是颈部露出的些许苍凉,大概没有人会相信她已经四十好几了。都说女人三十岁之后是相由心生,可是顾倾城,这世界能有几个女人有她的经历,明明是个有故事的人,偏偏脸上半点痕迹都看不见,让人看不见内心,就像一个没有皱纹的老太太,其实非常恐怖。
“我去歌剧院了。”顾倾城一面说,一面将帽子上的黑纱面网放下来。随着她的步子,她耳垂上的翡翠坠子和面网,一个在清浅浅地晃着,一个在轻飘飘地荡着,简直要将人的神魂都摄走。^/非常文学/^
伍媚看着她的背影,却在想,难怪上至年迈老翁,下至清俊少年,都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把蜂蜜和酒精涂在灵魂和骨缝里的女人,又有几人能够抵挡?比如沈陆嘉,他能吗?
她不知道沈陆家此时已经登上了由蔺川直飞巴黎的客机,还有十个小时便会降落在戴高乐机场。
老阿姨已经贴心地给她在浴缸里放好了水,伍媚拣了一颗lush的菁果子气泡弹,如同小学时掷垒球一般远远地丢进按摩浴缸里去。然后在一旁看着气泡弹在浴缸里逐渐融化,将一池水也染成碧鸀。这种气泡弹并不算贵,每一颗也就□美元,但是每次泡澡都要用一颗,一个月下来,便要一千多块钱,她自己也算是富裕之家出身,但刚到巴黎时还是很不适应这样的阔绰。她还记得自己那时候还找了把刀,妄图把气泡弹拦腰切成两半,这样便可以省着用了,现在想来确实有些小家子气了。
在花梨木和佛手柑的香气里,伍媚舒舒服服泡了个澡。然后便爬上床睡觉去了。至于那见鬼的鱼骨塑身衣,明天再说吧。反正现在的她又不是需要钓金龟的露丝。
沈陆嘉是凌晨四点到达戴高乐机场的。下地的第一件事就是开机。遗憾的是并没有未接来电和未读信息。他有些失落地吐出一口浊气。拦了夜间的士去了酒店。
他是第二天早上八点多被手机铃声吵醒的,因为倒时差的关系,这一觉似乎睡得格外累。
“喂——”
“沈陆嘉,我昨天手机没开机,今早才开机的。找我
瞬间清醒了大半的沈陆嘉撑着手肘从床上坐了起来,“我也在巴黎。”
伍媚不自在地干笑两声,“你找我不会就是缺翻译吧。其实你只要会说 ah bon(真的吗)、bon ben(呵呵)就可以了。”
沈陆嘉好笑地说道:“阮咸给我发了今晚酒会的请柬。”
“你也去?”电话那头伍媚似乎吃惊不小。
沈陆嘉心头微微一滞,片刻后才故作轻松地反问道:“怎么,不欢迎我来巴黎?我还想拜访一下伯母来着的。”
伍媚叹了口气,“别遗憾,今晚你就会看见我母亲,因为今晚其实是她和阮咸的老爹阮正义借酒会公布婚讯。”
这下轮到沈陆嘉目瞪口呆了,半天才挤出三个字“对不起”。大概认为自己无意中触动了伍媚的尴尬事。
伍媚噗嗤一声笑出来,“沈陆嘉,我不是玻璃心的敏感少女。不会为了父母再婚这种芝麻米粒大的小事割腕跳楼的。”
沈陆嘉噎住了。
“你在哪个酒店,我去找你吧。”伍媚忽然又说。
沈陆嘉自然是求之不得,报上了酒店名和房号之后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添上了一句“我很想你。”
贴着手机屏幕的耳廓似乎陡然烫起来,伍媚有些无语地发现沈陆嘉真是一个很奇怪的人,他不是轻浮的男人,相反的,他是一个端方君子,但是却能够十分诚恳地说出一些叫人耳热心跳的话来,还说的那么理直气壮,渀佛是说了一句稀松平常的“你吃过了吗?”
有清脆的高跟鞋声叩击实木地板的声音在靠近,伍媚心知是母亲往她的房间走来,匆匆回复了一句“先挂了”,便收了线。
顾倾城披着薄纱晨褛,面无表情地说道:“去衣柜里把塑身衣舀过来。”
伍媚心知这回是逃不过去了,乖巧地舀过了塑身衣,然后主动撩起了t恤的下摆,然后悲壮地深吸了一口气。
顾倾城慢条斯理地将背后的绸缎带子一根根抽紧,每一下,伍媚都觉得腹腔里的空气顺着气管被挤了出去。
“您当真准备嫁给阮正义了?”伍媚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
“他答应把他名下百分之六十的财产都给我。”顾倾城灵活地蘀伍媚系了一个蝴蝶结。
“您知道的,严伯伯一直在等你。”
顾倾城双手抱胸,淡淡道:“我并不爱他。”
“难道您爱阮正义那个秃头?”
“我爱他的钱。”顾倾城终于笑起来。
“严谌并不穷。”伍媚反驳。
顾倾城忽然上前,抚摸伍媚的一头乌发,“他不够富。”
“那您该嫁那个吃石油长大的阿联酋大亨。”
“我不喜欢胖子。”
伍媚气结,她的这位母亲,早已经修成铁石心肠的金刚不坏身。
“我出去了。”伍媚套上一件连衣裙,抓起手袋便噔噔下了楼。她觉得有口气堵在胸口,或许是紧身衣的缘故?
顾倾城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玄关处,勾唇一笑,这个丫头,应该恋爱了吧。只有恋爱中的女人,才会这么感性,以及…愚蠢…
沈陆嘉盥洗过后,才习惯性地打开电脑看一下当天的道琼斯指数,伍媚便一阵风似地推开虚掩的门进来了。
“我去el总店舀衣服,顺便在旁边的pierre hermé家买的甜点。”伍媚随手将印有双c标志的袋子丢在床上,然后才小心翼翼地将雕花镂空的纸袋往圆几上一放。然后取出了一个十分精致漂亮的蛋糕。
沈陆嘉本以为她会立刻开吃,不想伍媚却苦着脸说了一句,“快帮我脱一下衣服。”他顿时呆若木鸡,可疑的红色从耳朵尖迅速蔓延开来,星火燎原一般。
伍媚已经背朝着他将身上的one-piece背后的拉链自上而下拉到尾椎部位。
“快点啊,我快被勒得喘不过气来了。”
沈陆嘉这才注意到她穿着一件白金色的抽带塑身衣,腰肢愈发显得纤细的渀佛随时会折断一般。
沈陆嘉走近快速研究了一下构造,这才用修长的手指解开背后的结扣,然后一点一点帮她把交叉的绑带松下来。
解除了束缚的伍媚深呼吸了一口气,她几乎不能想象二十岁刚出头那几年她是怎么忍受一天二十四小时里十二个小时都穿着这该死的刑具是怎么熬下来的。她浑然没有留神此刻自己的上身等同于除了一件黑色的bra,什么都没穿。
雪白的脊背,微微凸出的蝴蝶骨,纤细的文胸带,脊椎中央的凹槽,这是何等的视觉冲击。沈陆嘉觉得浑身都燥热起来。
不过伍媚已经很利落地将拉链又自下而上拉好了,遮掩住了那一身旖旎的春光。然后抓起笔记本电脑旁沈陆嘉的茶杯,毫不避嫌地咕嘟咕嘟灌了好几口水。
“你没吃早饭吧。今天我请客。”伍媚用勺子挖了一大勺蛋糕塞进嘴里,然后享受地闭上了眼睛,“香浓的焦糖慕司,包裹着chiboust奶油的无花果和覆盆子果肉,酥酥的派皮,简直太好吃了。”
沈陆嘉看她吃得一脸餍足的样子,在心底苦笑,其实相比蛋糕,他现在更想吃的…是她。真不知道她匮乏的“消防知识”是有意还是无意。
“别动。”沈陆嘉忽然正色道。
“怎么了?”伍媚被他吓住,停住了手里的动作。
沈陆嘉却只是弯腰用拇指将她唇上的奶油抹下来,然后,在伍媚的注视下缓缓送进了自己的嘴里。
这厮居然无师自通地学会了**!伍媚愤怒了。还没等她发作,嘴巴已经被堵住。
亲吻到最后,两个人都一同滚到了床上,脸对脸躺着。
“舔奶油那招你跟谁学的?”伍媚呼吸还有些不稳。
沈陆嘉微微别过眼睛,然后老老实实地从床头摸过一张花边小报,“这是酒店送的报纸,里面有一个□英文专栏,正好讲的是如何取悦你的伴侣。”
伍媚盯着那二号黑体字“12 strokes to please your partner”,第六条写着“当你的伴侣在吃色拉时,如果嘴角不幸沾上了色拉酱,你的机会就来了。凑上去,用舌头舔掉。相信我,这样间接吃到的色拉绝对是人间最美味的。”伍媚看得眉开眼笑,这个男人怎么能可爱成这样,简直萌得她肝颤。
“沈陆嘉,你简直太可爱了。”伍媚伸手搂住他的脖子,在他的脸颊上响亮地亲了一口。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整个故事最初的构思是因为想写顾倾城这个妖孽。。。不过后来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至于顾倾城和大狼狗的关系,返回去看第四章尾端,相信你们就明白大概鸟。。。不过和你们猜的还是有不一样的地方。。。。
顾倾城是有儿子的。。。她儿子,你们也见过鸟的。。。猜猜是谁。。。
面带微笑心存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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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鸩之媚》作者:司溟(10.6更新到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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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声如诉[VIP]& & 她浑圆饱满的臀线是高等数学里的心形线& & 4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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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一区的旺多姆广场北侧的丽兹酒店是戴安娜王妃生前住过的最后一家酒店。戴安娜贵为王妃,但似乎从来都不是婚姻幸福的典范,在这里公布婚讯似乎带有几分不吉之兆,但是阮正义还是顺着顾倾城的意,在这里举行酒会。谁叫顾倾城的偶像香奈儿在丽兹酒店一住就是35年,并且堂皇向全世界宣告—— “Le Ritz, c&#39;est ma maison!”(丽兹,我的家)。
沈陆嘉是一个人过来的,两个人吃完午饭没多久伍媚便被她母亲电话叫走了。原本约好一起去逛跳蚤市场也只得悻悻作罢。
他刚进门,就听见有人在背后唤他。
回头一看,居然是颜霁,转念想到阮家也做奢侈品,颜霁交游又广,熟识也不奇怪。
“陆嘉,你这尊大神平日里可是轻易不下凡尘的,怎么今天也来这花花世界了?“颜霁将手里十二骨的洒金折扇“啪”地一下抖开,笑得如同一只不怀好意的狐狸。
“阮咸给我下的请帖。”沈陆嘉避重就轻,“你呢?”
“我家老头和阮正义是朋友,不过他在外头鬼混,没时间过来,我只得勉强子代父职,但是我和阮咸关系可不怎么样,我每次看见他那副不男不女的死人妖模样都想把隔夜饭吐出来。”
沈陆嘉不由失笑,其实颜霁自己的长相和阮咸根本就是半斤八两。两个人边走边聊,对于脚下奢华的维多利亚风格的长毛地毯,长长的镜廊里陈列的各种名牌器物熟视无睹。
宴会厅里已经来了不少人,巨型的水晶吊灯莹光剔透,水滴状的璎珞几乎要挨到客人的头顶。
因为晚宴是冷餐会的形式。有穿着谨严制服的侍者黑燕子一般将酒杯送到客人们手里。
沈陆嘉刚抿了一口酒,便看见了伍媚。她穿着一件紧身的银粉色的鱼尾裙,如同登陆的一尾美人鱼,一头如瀑的乌发只用鎏金镶钻串珠丝缎束发带简单地一勒。她那标志性的红唇今日却是淡粉色,突出的反倒是两弯黛眉,浓黑的眉毛下她的大眼睛愈发显得黑白分明。
“我从没见过比她更有味道的女人。”在沈陆嘉只顾着看伍媚的时候,颜霁却眼睛一眨不眨地在看伍媚身旁的顾倾城。她梳着精致的爱司头,小巧的珍珠发饰上巧妙地垂下小半片白色面纱,隐隐绰绰能看见那慑人的眉眼。白色的旗袍上用金色丝线绣着凤凰图案。玫瑰红的唇彩给她雪白的脸孔增添上了一抹□。她应该已经不年轻了,可是却没有丝毫老态,反而带着一种年轻女郎永远不可能拥有的味道。就像陈酿葡萄酒才拥有的那种瑰丽的宝石红。
听到身旁好友的喟叹,沈陆嘉这才移开眼睛端详了片刻“未来岳母大人”便收回了目光。
颜霁用手肘捅了捅好友,“怎么样?”
“我觉得她女儿比她更美。”
素有“探花郎君”名号的颜霁从来不会忽略每一位入得他法眼的美人,伍媚他自然是也已经打量过了,当下不赞同地点评道:“小的也算极品了,但是和她妈一比,就逊色的多了,太嫩。”话音刚落,他又后知后觉地看向沈陆嘉,意味深长道:“你怎么知道她们是母女?”
沈陆嘉还没来得及作答,就看见阮正义和儿子阮咸从另一侧廊柱下进了宴会厅。阮正义是个微微秃头的混血中年男人,瘦高,脸面干净。阮咸则穿着猩红色的衬衣,金扣子难得扣全了。衬衣的口袋里还骚包地插着一支黑玫瑰。
看见阮咸,沈陆嘉的眸子不由沉了几分。
周围的男男女女已经议论开来。他们在说什么?自然是围绕今日的主角四个。沈陆嘉忽然有些后悔当年没有选择在法国念书了。幸好颜霁懂法文。
“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怎么知道她们是母女。”
“因为年轻的那位是我的女友。”
颜霁仿佛被雷劈中了,半天才回过神来,眼神里已经满是钦佩和八卦:“沈陆嘉,你还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要么不泡妞,一泡就是个极品妞。”
沈陆嘉眉头紧锁,只是催促他将周围人的言语翻译出来。
“你看蔻蔻她基本不笑。听说是肉毒杆菌打多了,脸都木僵了。”这是一个蛋黄色头发的胖女人说的。
“她们母女两个都是走邪路的,我们比不上。老的那个手段多厉害,男人就爱在她裙底爬来爬去当狗。”
“小的那个也不简单。二十出头就在外面交际。多少年轻男人被她玩的团团转,乔彼德不是险些少掉一条腿?到底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我记得当年克利翁舞会上小的的舞伴不就是小阮先生?”
颜霁一一翻译给沈陆嘉听,还难得好心地“宽慰”好友,“你知道的,女人就爱搬弄是非,这些话听听就算了,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别叫我做这恶人。不过分了也不错,我来接手,这样就可以多多亲近丈母娘了。”
阮咸快步走上宴会厅的高台,妖娆地拈起那只玫瑰,送到鼻子下嗅闻了一下,然后随意地将那长茎玫瑰丢进年轻女孩扎堆的方向,立刻引发起一阵尖叫。
“各位,今日在这儿是有一个喜讯想与各位分享。”阮咸雌雄莫辨的脸上带着勾人的笑容,“家父的求婚终于得到了顾女士的首肯,所以借今晚的宴会向大家宣布这个好消息。”在欢呼声里阮正义拿出了那枚几乎要闪瞎人眼睛的七克拉的美钻,然后单膝下跪套上了顾倾城左手的无名指。
顾倾城脸上还是淡淡的,藏在面纱后的眼睛里看不出悲喜。伍媚站在她身后,忍不住在想,这位传奇一样的女人一生里,可曾真真正正爱过什么人?她想得太出神,没留意阮咸已经笑着踱到她身侧。阮咸亲昵地凑在伍媚的耳畔,用只有他们二人才能听见的声音说道:“你和我有婚约,你妈又嫁给了我爸,两母女嫁给两父子,真是人间佳话啊。只可怜了我们的孩子,日后这称呼可真够乱的。”
“你放心。我死都不会嫁你。”伍媚冷笑。
“是吗?”阮咸看向正向这里走来的沈陆嘉,轻佻地用手指摸了摸伍媚的颈部动脉,“你死了一定也是具艳尸,我不会嫌弃的。”说完便从侍者的托盘里擎起一只酒杯,再次跳到高台上,大声叫道:“A votre santé!”(干杯)
伍媚也看见了沈陆嘉,高兴地想往他那边走,才走了两步,才想起今日自己穿的是鱼尾裙,走不快。
沈陆嘉看见她悻悻然的样子,怒气一瞬间便淡了,紧走两步,将她的手紧紧攥住。
“我们到那边去吧。”伍媚伸手点了点僻静处。
沈陆嘉点头,不远处颜霁已经勾搭上了一个金发美女,两人勾肩搭背正要开溜,感受到好友的注视,颜霁一回头,递给他一个“祝你好运”的眼神。
“尝尝这个恺撒大袍,是这家的主厨的拿手菜。”伍媚笑嘻嘻地向沈陆嘉推荐道。
沈陆嘉听这名字有些古怪,一看之下便忍不住笑起来,其实就是烤制的金枪鱼外面裹着绿色的大蓟叶片,再刷甜胡椒而已。
沈陆嘉尝过之后伍媚又殷勤推荐了几个菜,但自己却什么都没吃,只喝了几杯唐培里侬玫瑰香槟。
“你怎么不吃?”
伍媚苦笑,“我母亲在那儿虎视眈眈地看着我呢,我就过过嘴瘾吧”。见沈陆嘉有些不解,她又给沈陆嘉讲了昨天回家,母女两关于腰围与预产期的对话。
不想沈陆嘉却一本正经地说道:“我一直觉得你的腰是那个成语,似乎又不是成语,盈盈一握。抱歉,我从小到大,语文一直比较差。”
两个人眼底都是陷入恋爱的人才特有的那种脉脉含情,顾倾城隔着老远看向二人,嘴角露出一丝淡笑。这两个人是都完蛋了,伍媚骨子里是一个烈酒一样的女人,而她身畔的男人却是山一般浑厚沉静的,这样的相遇就像是火红的铁块遇到了冷水,注定会发出最美丽的“嗤”声……
这种酒会最大的方便就是来去自由,还没等散席,伍媚已经拖着沈陆嘉的手溜了出去。
温带海洋性气候的巴黎夜晚并不冷,伍媚站在街道上,弯腰将裙摆沿着线缝处狠命一撕,昂贵的曳地晚礼服在她的撕扯翻卷下变成了齐膝裙。她试着走了两步,果然方便多了。这近乎粗鲁以及暴殄天物的行为看在沈陆嘉眼里却是说不出的率性和可爱。不过如此一来,伍媚那双足有□厘米的超细跟高跟鞋也暴露了出来。
“以后别穿这么高的鞋,对膝盖和脊椎都不好。上来。”沈陆嘉说完微微躬身,示意伍媚伏到他背上来。
伍媚愣住了,看着眼前男人并不算特别宽厚的脊背,许久没有回神。直到沈陆家嘉回头又望她一眼,她这才爬到了沈陆嘉背上,紧紧搂住他的脖子。
幸好沈陆嘉所住的酒店离这儿并不远,在树影下,沈陆嘉背着伍媚慢慢地走着。有瘦长脸的法国男人,响亮地朝两人吹口哨。
伍媚觉得眼眶有点发酸,她忍不住抬头去看头顶上的红豆杉,带红色假皮的种子在枝头晃动着,晃得她愈发觉得眼睛刺痛。
好容易到了客房。沈陆嘉将她放在床上,脱掉了西装外套,又坐在床沿上扯脱了领带,喘了几口气。
伍媚却忽然从背后抱住他,将脸贴在他的白衬衣上。沈陆嘉浑身一僵,他可以再次清楚地感受到她胸前的绵软挤压在他背脊上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他觉得喉头发紧。
扭头看伍媚,她也恰巧在看他,四目相对里,沈陆嘉直接把她压倒在床上,就吻了下去。许久之后,沈陆嘉才松开伍媚,撑起上半身定定地看着伍媚,轻声说道:“我想要你。”
他的额角沁出了细细的汗珠,有一滴甚至顺着鬓角流了下来,似乎也流进了她的心底。伍媚在心底叹了口气,伸手勾住了他的脖子。
大概男人对于脱女人衣服有一种无需学习的本能,沈陆嘉很快便摸到了那条鱼尾裙藏在右侧的隐秘拉链,然后又有些手抖地脱去了她的文胸,一双大白兔立刻蹦了出来,两颗红红的眼睛正盯着他。
沈陆嘉一下子觉得脸红了,有些呆呆地看着那双白如雪软如绵的“兔子”。
伍媚被他看得又臊又气,用手臂抱住了胸部。
沈陆嘉这才如梦初醒,低下头故作镇定地去解自己的衬衣扣。
伍媚哭笑不得,微微抬起上身,伸手去解沈陆嘉的皮带扣。
两个人互助了半天,总算裸裎相见了。
于是沈陆嘉看见了他人生中所见过的最最美丽的数学曲线。她浑圆饱满的臀线是高等数学里的心形线,丰满挺翘的胸脯则是贝努利双纽线,软凹的腰肢是双曲线。
伍媚则抚摸着他背后九块精妙绝伦的脊椎骨,他的背在昏黄的光线下仿佛在微笑,美臀两侧由于背光,色调更深一层,仿佛用金属浇铸的太阳神。
沈陆嘉觉得有些难受,浑身的血液仿佛在加热和沸腾,却找不到出口宣泄。他一低头,像寻找口粮的婴儿那样衔住了伍媚的乳/头。
伍媚敏感地一颤,反手抱紧了沈陆嘉。
濡湿温热的舌头慢慢地舔舐和吮吸,伍媚觉得自己被一种奇异的感觉包围了,浑身上下像中了麻药,又酸又胀。又好像全身都是心脏,乱蓬蓬地跳着。她将沈陆嘉的头紧紧搂抱在怀里,一只手插在他的头发里,一只手放在他的背上。
沈陆嘉却觉得心里奇迹般的宁静下来,将头埋在她深邃温暖的沟壑间,鼻端就是她肌肤的气味,他恍惚是回到母体子宫里的胎儿,安心而幸福。
因为难受,伍媚忍不住呻吟起来,此刻的她在荷尔蒙的驱使下如同一条搁浅的鳗鱼,在床单上碾转。
沈陆嘉再次被她撩拨得血脉贲张,他的舌撬开她的唇,在她口中搅动着。伍媚双手从他的脖子一路抚摸至他的腰间。她的手摸索到哪里,沈陆嘉便觉得皮下的血液像岩浆一般灼热,几乎要从每一个毛孔里喷涌出来。身上的热汗简直要一粒一粒溅出来。
分开她的双腿架在自己的肩头,沈陆嘉觉得自己的**已经突破了阈值,再没有任何铺垫,男性的象征如同黄蜂的刺,直接贯穿了粉色的牡丹花心。
等到他察觉到花心里那薄弱的抵御时已经晚了,伍媚已经痛得开始抓他和踢他了。
她居然是第一次?他虽不至于有什么可笑的处女情结,但是如果她从始至终、完完整整都是他的人,他当然会更加高兴。因为说到底,他沈陆嘉也不过是一个凡俗的男子。
眼见她痛得连脚趾头都可怜的蜷缩在一起,睫毛上挂着的也不知是汗还是泪,沈陆嘉心疼的要死,只敢一点一点地吻她,叫她放松。
伍媚后悔的简直想哭,早知道这么疼,她宁可帮他吹箫去。
“你快点行不行,很痛。”伍媚终于呜咽出声。
沈陆嘉一面吻她,一面道歉:“对不起,我也没有经验,弄疼你了,对不起,以后就好了,相信我……”
伍媚简直想把他踹下床去。
沈陆嘉简直二十八班武艺全用上了,才让紧绷的伍媚松弛下来。他一波一波的侵占里伍媚也终于感受到了除了痛感之外的一点别的,比如一点酥一点麻,一点痛一点喜。
窗外不知道竟然飘来依依呀呀的中文歌,或许是隔壁住着一个中国房客,在放黑胶唱片?清澈的男声唱着“花花大世界,飞起多少鸳鸯蝴蝶,乌鸦麻雀;灯火阑珊夜,掠过多少金粉银光,啼笑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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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潜水的赶紧冒泡。。。不然哼哼
其实关于女主是否是处,我从开坑一直纠结到现在。。。原本想安排不是的,但是你们前几天所说的那句“小狼狗值得最好的”实在太让我感动了,咱就公平的都是处吧。。。
至于觉得不是处才符合女主的风情的童鞋,我会在后文给你们一个合理的解释的。。。
怎么样,今晚的肉好吃吗?我已经尽力了。。。数学家眼中的美女就是绝美的数学曲线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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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知道顾倾城的儿子是谁啊,见过的....想不起啊,不会是莫傅司吧,都忘了那篇文了·~
月再弯,亮着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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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傅司de 的妈妈印象中帮他生了个弟弟,是个医生~~(同母异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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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乐美[VIP]& & Je t&#39;aime。我爱你。& & 3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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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乐美[VIP]
& & 大概是择床的毛病发作,天刚蒙蒙亮的时候,伍媚便醒了。....
& & 沈陆嘉将她拢在怀里,仿佛是所罗门王抱着自己的宝藏。睡着了的他更像一个小孩子,乌黑的眉毛下是深长的双眼皮褶痕,黑压压的睫毛自然形成两把打开的黑漆桧扇,不时随着呼吸的气流微微振颤。
& & 伍媚不怀好意地偷偷一笑,撮起嘴唇,小心翼翼地朝着沈陆嘉的浓密的睫毛吹气。
& & 沈陆嘉有些迷蒙地睁开眼睛,仿佛是荡漾的水面逐渐变得平静,伍媚尖着嘴朝他脸上吹气的模样也由模糊一点一点变得清晰。他的唇角不由自主浮出一丝深刻的笑痕。放在她腰肢上的手微微用力,将这个正在恶作剧的女人牢牢圈进自己的怀里。
& & 胸口贴上他胸膛的那一刻,伍媚敏感地倒抽了一口凉气。
& & 沈陆嘉却低低地笑出声来。
& & 伍媚当然明白他为什么发笑,愤愤地咬上他的肩头。
& & 沈陆嘉笑着在她脸颊上亲了一口,“咬我不要紧,别崩了牙。”
& & 常年健身的沈陆嘉身材非常好,宽肩窄臀,蜂腰猿臂,丝毫不比欧美的男模差。伍媚毫无章法地乱啃了一气,只在他的紧实肱二头肌上留下了一滩口水和几个牙印。
& & 恼羞成怒地伍媚毫不客气地踹了沈陆嘉一脚,然后挣扎着要起床。
& & 温香软玉在怀,沈陆嘉哪里肯放。耳鬓厮磨里,男人的呼吸声粗重了起来。
& & 伍媚浑身一僵,立刻乖顺地任由沈陆嘉圈禁在怀里,一动也不敢动。
& & 沈陆嘉知道昨晚对伍媚来说,痛苦远大于享受,有些歉疚地在她发顶落下一吻,低声道:“我们好好说说话。”
& & 伍媚可以从他的动作里感受到珍惜,她轻轻“嗯”了一声。
& & 一时间两个人都没有说话。酒店的房间并不大,蓝白的基调十分清爽,樱桃红的地板在初升的日光下愈发显得红艳,床头灰蓝色真丝帷幔安静地垂挂着。他们的房间在三楼,从某个角度刚好可以看见街边悬铃木繁盛的冠盖,叶片在清风里招展,仿佛一树摇晃着的金色铃铛。两个人头靠着头,竟然生出一种家一般的安宁和缱绻来。
& & “法语我爱你怎么说?”沈陆嘉忽然问道。
& & “Je t&#39;aime.”伍媚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
& & 沈陆嘉意味深长地一笑,“哦,读‘热带么’。”
& & 伍媚很敬业地给他纠正了读音,甚至还刻意张大嘴巴,叫他看舌头和上颚的位置。
& & 沈陆嘉又一次不出意外地发撇了音,不过他演技并不高明,从嗓子里漏出一丝笑意,被伍媚听了个清楚。她顿时醒悟过来,恼火地盯住沈陆嘉带笑的眼睛,“沈陆嘉,你捉弄我?!”
& & 沈陆嘉赶紧垂眉敛目,一脸肃然地朝着伍媚,无懈可击地说了一句“Je t&#39;aime.”他的声线饱满浑厚,仿佛雍容华贵的大提琴,这句简短的法文又说的情真意切,伍媚居然有种心跳如雷的感觉。老半天才反应过来要和他抬杠:“沈陆嘉,你哄女人的本事是一日千里啊,真是失敬失敬。”
& & 沈陆嘉早已经知道伍媚极擅口是心非,当下只不以为意地一笑,将她的肩膀往自己这边紧了紧。
& & “我的,母亲,你觉得她怎么样?”伍媚有些犹疑地问出了这个问题。
& & 沈陆嘉实话实说:“她蒙着面纱,我没法看清她的五官,不过感觉应该很美。”
& & 伍媚点点头,脸上浮现出一种陷入回忆时邈远的神情,“我从没见过比她更漂亮的女人。有一年平安夜的时候她去花市买圣诞红,结果最后一盆刚好被前面的客人挑走了,那个卖花的男人居然直接将整个摊子丢在一边,去追最后一个买圣诞红的客人,强硬地把钱退给对方,把那盆花要回来,送给了她。”
& & 见沈陆嘉脸上流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伍媚有些自嘲地笑了笑:“是不是很像传奇小说里的桥段?但事实上这种事情对我母亲来讲,简直再寻常不过了,任何女人和她站在一起,都会自动沦为丫鬟。我大学里的一位追求者曾经捧着一大束红玫瑰摸上我家家门,结果那天是我母亲开的门,下面我想你可以猜到发生了什么。”
& & “他把玫瑰送给了你母亲?”
& & 伍媚点头,“对,一见钟情。不止这样,那家伙甚至每天都捧着一束玫瑰到我们家门前报道,整整一个月。”
& & 沈陆嘉摇摇头道:“也就坚持了一个月而已。”
& & 伍媚大笑起来,别有深意地看着沈陆嘉:“你可知道他为什么会退却?”
& & 沈陆嘉还是摇头。
& & “因为第三十天的早上他夜不归宿的父亲走出了我家大门。”伍媚笑得有几分没心没肺的味道,“当然,我可以证明,他那倒霉的父亲只是恰好在我家喝多了,在地板上躺了一夜而已。因为他不过是法国里昂信贷银行的一个小干部而已,还不够资格睡沙发。”
& & 沈陆嘉不由想起昨晚听见的那些关于她们母女二人不堪的闲言是非。或许不完全是空穴来风。不过那又怎么样,他爱的是她,无论她的母亲有多少入幕之宾,无论她耳濡目染了什么,她都是他今生唯一想娶的女人。
& & 扳过伍媚的肩膀,沈陆嘉正色道:“我还是觉得什么年纪就该有什么年纪的样子,你的母亲,说实话,我老觉得她像一个雪团做的假人。而且我并不是只认皮相的人。”
& & 伍媚笑起来:“你误会她了,因为任何表情都会牵动皮肤从而产生皱纹,所以她才始终都木着一张脸。”
& & 沈陆嘉不由失笑,“你母亲很厉害。”停顿了一下,他又问:“阮沅不是阮咸的妹妹吗?昨晚她好像没有来?是不是她对你母亲有看法?”
& & 伍媚心道,秦亦峥是顾倾城的独子,阮沅又深爱秦亦峥,未来的婆婆摇身变为自己的继母,这么尴尬的场面自然是避犹不及。不过这些关窍显然不能告诉沈陆嘉,于是伍媚便一面随口敷衍道:“她有采访,没能赶回来。” 一面有些无聊地用脚趾在沈陆嘉的小腿上画圆。
& & 沈陆嘉则握着她的手,闭目宁神,享受着这对他而言,既稀罕又奢侈的温馨时光。
& & 这份静谧是被顾倾城的一通电话打断的。电话那头顾倾城言简意赅地要伍媚回家一趟。沈陆嘉只得勉为其难地放人。
& & 伍媚套上了那件被她撕坏下摆的礼服裙便去了卫生间。刷牙过后,她拧开冷水,用双手捧住,泼到脸上,然后对着镜子凝望自己。不出意外的,她在镜子里也看见了沈陆嘉。他站在门边,正含笑望着她。伍媚却故意偏过头不去看他。
& & 沈陆嘉看着她用一把猪鬃发梳梳理她的那一头乌发,然后用发带将头发绑成一个利落的马尾。
& & 总而言之,她的一切动作在他眼里,都是美丽而可爱的,沈陆嘉忽然无比期盼日后的每一天都能像现在一样,可以这样看着她。像一个丈夫看妻子那样看着她。即使生活是一个走向死亡的漫长过程,他也希望这个过程里始终有她,一直有她,也只有她。
& & 大概是想得太入神,直到伍媚走出卫生间时顺手弹了他一脸水珠,沈陆嘉才被凉意一激,回过神来。
& & “呆头鹅。”伍媚娇嗔地骂了一句。
& & 沈陆嘉一把扯住她的胳膊,将她拽进怀里问道:“我今天中午的机票回蔺川,你什么时候回去?”
& & “明天下午吧。”伍媚想了想。
& & “嗯,早点回来。我在蔺川等你。”
& & “好。”
& & 两个人又缠绵了半天,沈陆嘉才依依不舍地放伍媚离开。哪怕她出了酒店大门,他依然站在房间的窗户后面,注视着她袅娜的背影消失在的士的车门后。
& & 伍媚到家时,顾倾城正坐在三角钢琴后弹巴赫的《哥德堡变奏曲》。她垂手站在钢琴旁边,安静地等她弹完。
& & 随着尾音的滑落,顾倾城合上琴盖,转脸看向这个捡来的“女儿”,淡漠地开了口:“昨晚你和那个年轻男人一起过夜?”
& & 伍媚脑海里闪过一些香艳的片段,含糊地应了一声。
& & “他叫什么?”
& & “沈陆嘉,一家上市金融公司的总裁。”
& & 姓沈?顾倾城心头有某种不妙的联想,但是她面上仍是淡淡的。将墨绿色的天鹅绒防尘罩缓缓抖开,顾倾城旁敲侧击地问道:“他家里是做什么的?”
& & “他父亲和他母亲很早就离婚了,他爷爷过去是北方军区的司令员,不过前一阵子去世了。”
& & 顾倾城白玉一般的手指不禁捏紧了天鹅绒,原本竖立着的天鹅绒绒毛立时被压折了腰。半晌,她才从琴凳上起了身,轻飘飘地撂下一句——“你自己把握好尺度,不要一头陷下去。”当然,也不要毁了他。这句话在顾倾城的嘴边滚了几滚,终究还是被她咽了下去。
& &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反复地删除重写,因为很容易按照惯性想当然地写下去,乍一看没什么问题,但却背离了人物的性格。所以必须反复思考,不能因为主人公关系显著推进后就男主言行就突破尺度,变的不正经。因为沈陆嘉的举止言行永远会保留在一个界限之内,这让无下限的作者无比蛋疼。。。
& & 举个例子给大家看下——比如在伍媚说出“哄女人的本领一日千里”之后,如果是苏书记,一定是笑着说“确实是一日千里”,在日上加个重音,而莫傅司绝对会身体力行“二日万里”,只有沈陆嘉不会将“日”理解成动词。。。这一章字不多,却是最难写的一章,真是写的我各种想SHI。。。
面带微笑心存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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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更求更~好像已经更到44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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