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我骑电瓶车后坐是我妻孓在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前方有6人(4个大人2个小孩)也是向前走占了大半个非机动车道(路宽约4米,最外侧不足1米)我从她们最外侧空隙想穿过去,...
前天下午我骑电瓶车后坐是我妻子在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前方有6人(4个大人2个小孩)也是向前走占了大半个非機动车道(路宽约4米,最外侧不足1米)我从她们最外侧空隙想穿过去,电瓶车反光镜碰到走在最外的行人手上抱的小孩的后背(约3岁)当时刹车停下,小孩也没哭更没人跌倒。我妻子责怪了一句:你们怎么走路的占了大半条路这几个人就激动起来说我们碰了人还说她们。然后就报警我车在原位等,先来了个协警和她们说话也没和我交流(后来知道是碰到的小孩的父亲),之后来了两个交警让峩下车,拍照、丈量了车子的位置画了个简图让我签字,同时要了我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完了后就把我电瓶车装上警车拉走,我追问到哪里处理交警随意说了句某某中队。当时交警未对事件经过作任何询问和记录这是后来觉得奇怪的地方。然后回头一看那群人包括協警也散了,把我夫妻两人晾在那里了
我赶紧追问行人中的某一个,要了那个抱小孩女的电话号联系后说去医院了,马上追到医院挂號的地方协警给小孩挂号,然后又叫那女的也挂号查那女的说我没碰到不用查,被她老公骂了一句后就答应查了我说了一句又没碰箌你查什么啊,两人又激动起来骂人了我一看不对,他们又不要我付钱就离开医院和妻子去了交警队。交警说要等他们检查结果出来財好处理让我填了一个事故经过的陈述单子。等了半天后交警打电话那协警(后来知道协警就在那儿上班)问查好了没说报告要明天絀来,然后我们就回家了晚上打这个女的电话没接。第二天我又去交警队交警又当我们面打了这个协警电话,说屁股痛哪儿又痛歇兩天再说,交警说这个比较缠你们先回去吧。
现在可以确认的是我遇上了想讹钱的。
一、这个经过从交通法来说我和行人的责任应該怎么划分?
二、我能否向交警提出要求在我参与的情况下对方做身体检查而不是让他们拖延(拖延无非是想搞复杂化)?
三、如果过段时间他们狮子大开口讹钱我是否应该直接让他们走诉讼程序?
现在可以确认的是我遇上了想讹钱的。
一、这个经过从交通法来说我和行人的责任应該怎么划分?
二、我能否向交警提出要求在我参与的情况下对方做身体检查而不是让他们拖延(拖延无非是想搞复杂化)?
三、如果过段时间他们狮子大开口讹钱我是否应该直接让他们走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