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给阿德陈玉莹陈艳1 续集做一首诗

1.298元/1年/1个账号2.主从账号方便管理3.集中开发票,方便报销竹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冯诗文、陈艳社会抚养费行政征收案一审裁定书相关法条: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4)鄂竹山行非审字第00095号申请人竹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住所地:竹山县城关镇辕门街29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黄勤,局长。被执行人冯诗文,农民。被执行人陈艳(系冯诗文之妻),农民。申请人竹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冯诗文、陈艳社会抚养费行政征收一案,本院于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经审理查明,申请人竹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于日作出的以冯诗文、陈艳夫妇为征收对象的竹卫计局征决(2014)第01730号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与该局于日以贺荣禄、毛云夫妇为征收对象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案号相同。本院认为,竹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针对两个不同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应作出两个具体行政行为并因此制作两份不同文号的行政决定书。而竹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贺荣禄、毛云夫妇为征收对象的决定书与以冯诗文、陈艳夫妇为征收对象的决定书文号相同,行政程序存在瑕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竹山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作出的竹卫计局征决(2014)第1730号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本院不予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湖北省十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审判长 余 禄审判员 方光友审判员 卢 涛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书记员 秦 科置顶反馈APP微信天眼查公众账号电&&&&&&&话 : 400-871-6266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9:00-18:30在线客服 :商务合作 :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版权局固定电话:400-871-6266版权所有: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C)2015 JINDIDATA 京ICP备臧棣:一首伟大的诗可以有多短-中国诗歌网
臧棣:一首伟大的诗可以有多短
作者:臧棣&& 日&#32;11:10&&中国诗歌网 && <span id="hitcount6 &&
九十年代初,关于戴望舒的诗歌语言,余光中曾经有过一番发难。大意是说,戴望舒的诗歌语言有许多缺陷,远远没有达到成熟;而这样的有着致命语言缺陷的诗人,居然占据着新诗史上一个显赫的位置,是很奇怪的。由于诗歌是一个特殊的语言竞技场,所以,后来的诗人意识到前驱者的语言局限,不仅意味着他自身的成长,而且也是诗歌自身发展的一个必然过程。但是,在余光中对戴望舒的责难中,令我感到吃惊的是,后来者对先驱者所依傍的语言资源和所处的语言环境缺少必要的同情心;不仅如此,余光中对戴望舒的语言才能的判断也极有问题。而最大的疑问在于,当我们用今天的关于诗歌语言的标准去衡量戴望舒那一代诗人时,我们所运用的尺度本身是否具有充足的客观性。问题不在于戴望舒的语言是否成熟,或者是否完美,因为这太像是一种趣味之争。在余光中对戴望舒的责难中,让我感到不够公允的是,他的批评更多的是出于他自己的语言趣味;并且,他把自己的趣味当成一种客观的审美标准来运用。这样,他得出的结论——戴望舒的诗歌语言不成熟,便令人疑窦丛生了。因为在新诗史上,就绝对的语言才能而言,大概只有两三个诗人能和他匹敌。当然,由于戴望舒所处的时代,新诗语言的整体水准比较低,这或多或少影响了他充分施展自己的才能。在个别的文本中,他的语言确实有不少毛病,但必须意识到,无论这些毛病有多少,它们和戴望舒对诗歌语言的自觉意识相比,和他所拥有的语言才能相比,甚至和他自己的另一些更优异的文本相比,都是非常次要的。在我看来,戴望舒目前在新诗史上享有的显赫的位置,不是由于其他的原因,比如,不是由于他在主题上的开拓精神,不是由于他在风格上的创新意识,恰恰是因为他在诗歌语言上显示了一种令人难忘的造诣。如果人们要在新诗的发展史上,为诗歌语言的进展和成熟树几块纪念碑的话,很多名声显赫的人都可以被忽略,但戴望舒的这一块碑是一定要树的。&也许,更需要我们自己不断省思的一个问题是,什么是新诗语言的成熟?为什么很少有人指责小说的语言不成熟,或是抱怨散文的语言不成熟?新诗的语言,在本质上和小说、现代散文的语言是一致的。尽管有过一些短暂的偏离,如新格律诗运动,但在总体上,它根植于“五四”知识分子启蒙主义的语言观及其实践:即用来创作新诗的语言,不再是一种特殊的文学语言,而是一种和用来创作小说的语言没有什么本质差别的语言。不要小瞧这其中界限的消弭,它预示了一种新的诗歌理想,也揭示了一种新的语言态度:诗歌的语言应该趋同于日常语言。它更极端的主张是,新诗的语言应该口语化。&忽略这样的前提,或者,不认同这样的语言观(在某种意义上,它也可以说是一种语言美学),当然也可以。然而,倘若把这忽略作为一个出发点,笼统地说这样的诗歌语言实践本身存在致命的缺点,并进而从总体上断定新诗的语言不成熟,这样的结论就未免给人雌黄之感。这里,问题不仅涉及到有关诗歌语言的分歧,而且也涉及到相关的争议:什么是新诗?什么又是新诗的成熟?我经常听到来自各种文学势力的人物说,新诗还不成熟。而一旦验查他们所使用的文学标准,就会发现他的对新诗的理解充满偏见。在我看来,二十年代后期,新诗的语言在徐志摩、闻一多、冯至那一代诗人手中就已经显得很成熟了。尽管现在流行的文学史和诗歌批评喜欢对徐志摩说三道四,但实际上,他是一个夭折的大诗人,而不是人们所习惯认为的什么二流诗人。进入三十年代,卞之琳、艾青、戴望舒在诗歌语言上取得的成熟,更是锦上添花,令人称羡。以现今的眼光观之,也许稍嫌菲薄,但它们绝对有金子般的质量,是一笔令人难忘的语言遗产。如果对这些诗人的成熟视而不见,大谈什么新诗不成熟,或新诗的语言不成熟,那么,可以肯定地说,不是这些诗人在语言上是否成熟有什么问题,而是责难者自身关于诗歌的观念有问题。回过来再说戴望舒。作为一个诗人,他的优异常常令我吃惊。他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天生的诗人,而是现代意义上的天生的诗人。换句话说,他是一个对现代情绪有着特殊敏感的诗人。沉默,曾经是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的一个基石。而同样的沉默,也是戴望舒的诗歌的基点。在评价戴望舒时,艾青的取舍非常耐人寻味。他称赞戴望舒是“一个正直的、有很高的文化教养的知识分子”;这里,“教养”一词,不仅涉及对戴望舒作为一个诗人所具有的品质的评价,而且也涉及戴望舒与新诗史的关系。它的潜台词是什么呢?在艾青的意图里,肯定部分地包含着这样的感叹:新诗历史上,也许有过一些诗人写出过不错的作品,但是有素养的诗人是非常罕见的。而戴望舒是这样一个诗人,他不仅展现了他对于新诗的素养,而且也体现了诗歌本身的素养。在论及戴望舒的语言时,艾青的称赞更是毫无保留:“他的诗,具有很高的语言的魅力。”&无疑,在看待戴望舒的诗歌语言的问题上,艾青和余光中的言论构成了一种鲜明的比照,但也必须明白,这种比照也许有趣,却并不构成反驳的逻辑。也就是说,艾青对戴望舒的诗歌语言的赞誉本身还不足以反驳余光中的非难。它只是从一个侧面表明,如何衡估戴望舒的语言成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而且很可能,还牵涉到对整个新诗语言的发展状况的判断。如果考虑到两位诗人的语言趣味,那么,在他们的评价中出现的反差确实显得意味深长。因为在驾驭诗歌语言方面,艾青的才能可以说是出类拔萃的。余光中的诗歌语言也很有特色。&戴望舒的诗歌语言究竟有什么问题呢?它真的如余光中所认为的那样存在着不成熟的问题吗?或者干脆这样问吧:相对于什么样的语言标准,相对于什么样的诗歌美学,戴望舒的语言才是不成熟的呢?&在戴望舒的诗歌中,他的语言才华展露得不平衡,是一个事实。但这种现象普遍地存在于每个优秀的诗人身上。也不妨说,无论多么优异的诗人,他都会遭遇类似的问题。如果仅仅以一位诗人在某些作品中的语言缺陷,来判断他的诗歌语言不成熟,这样的视角在批评方法上就非常可疑。对戴望舒这样的语言高手而言,这样的批评视角尤其显得不够公允。从新诗历史的角度看,如果说到诗人对语言的感觉。那么我要说,戴望舒的同代人很少能与他比肩。他是他那一代诗人中对语言考虑最多的诗人之一,也是在诗歌中将语言运用得最纯熟的诗人之一(虽说并非总是如此)。当然,不是说戴望舒没有自己的语言局限,比如在措辞中,他有偏于甜腻和夸饰的缺点。但这些瑕疵,与他对诗歌语言所拥有的强烈的自觉意识相比,就显得微不足道了。&戴望舒一生写作的新诗不过百首左右。仅凭这些诗,他也许还不能成为一个大诗人,但却足以跻身新诗历史上最优秀的诗人的行列。这些诗中,有十来首是极其优异的诗歌,其中至少有一首短诗够得上伟大的标准。当然,无庸置疑地,它们也是成熟的诗歌,无愧于正在形成的新诗的传统。作为后进的诗人,可以避开这样的传统,但有所损失的,肯定不是戴望舒,而是这些后进诗人自己。&这里,我只想谈及戴望舒的一首短诗:《萧红墓畔口占》。一九九五年中,余光中来北京大学做讲座时,在质疑他对戴望舒的语言评论时,我曾举出过这首诗,指出它在语言上不仅成熟,而且这种成熟还延伸到风格的层面,并说它是新诗历史上最伟大的短诗之一。我很难想像,真正懂诗的人在读了戴望舒的这首诗后,还会说戴望舒的语言不成熟。或者,还会泛泛地谈论什么新诗的语言不成熟;或者,更拙劣地笼统地谈论什么新诗不成熟。八十年代早期,当我开始写诗的时候,我就会背这首诗。但是更经常地,我会鬼使神差般走到书架前,把《戴望舒诗集》抽出来,翻到第一百四十五页(四川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一年版),默默地读上几遍。无疑,这情景带有某种仪式的色彩,我喜欢用目光面对这首诗,凝看它滞留在语言中的那物质的一面。多年来,我一直认为,这首诗是新诗桂冠上一颗闪耀的明珠。现在谈论诗歌时,我已很少使用听起来过分的言辞,但是我仍然禁不住想说,这首诗是一颗无与伦比的明珠,是珍品中的珍品。在新诗史上,十行以内的诗中,没有一首能和它相媲美。&《萧红墓畔口占》只有短短的四行:&走六小时寂寞的长途,&到你头边放一束红山茶,&我等待着,长夜漫漫,&你却卧听着海涛闲话。&这首诗最令人吃惊的地方,就在于展露了一种诗歌的成熟。这种成熟不仅涉及到诗人的心智(特别是生与死,自然与人生的关系,对自身境况的意识),也洋溢在诗歌的语言上(如此干净,朴素,洗练,而又富于暗示性);更为重要的、还在于其中所包含的不同层面的成熟之间的相互协调。&从类型上说,这首诗仿效了悼亡诗的传统,但由于诗人和被追悼者的关系只是作家之间的倾慕,所以它在借助悼亡诗的基本情景的同时,又迅速偏离了典型的悼亡诗的图式,转而探询人生的奥义。这首诗的基本场景是,一个男人在一个女人基前表达他的哀思。对于被悼念的对象。诗人并没有倾注过多的笔墨。比如像传统的悼亡诗那样,大肆渲染死者的品貌。在这首诗中,人们大致可以看出,作为诗人的戴望舒对作为一个女作家的萧红,是怀有好感的。这种好感最好被界定成一种作家之间的钦幕,而诗人在传达这种钦慕时,表现得非常克制,这种克制又透露出一种深沉的品质。所有这些,都是通过间接的方式表现出来的。首先是现象的陈述:“走六小时寂寞的长途”。耗费六小时去给死者上坟,而且完全是步行,这看似平淡的叙述中,却暗示出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深深的怀念。这里,有两个精确的细节特别强化了其中的情感意味。一是,时间的细节。诗人和女小说家之间并没有血统和亲情关系,连结他们的只是一种作家之间的友情。所以,诗人坚持步行六小时,去给另一个人上坟,便显得十分可贵。因为这种行为不出于义务,而是出于心灵深处的冲动与高贵。二是,历史的细节,或说,这首诗的写作年代。它不那么直接,却对理解这首诗非常关键。这首诗写于一九四四年秋天。当时整个中国正值烽火连天。在这样的战乱环境中,诗人默默地走上六小时去给一个亡故的友人上坟,便显得意味深长了。也正是在这里,这首诗开始偏离悼亡诗的传统范式、加入了谈论人的命运、生与死的关系以及对自身生命的意义的觉察的内涵。其次,间接的方式还表现在诗人所使用的一个隐喻:“红山茶”。这一隐喻非常生动地传达了诗人对萧红的赞美与激赏。在现代文学的传统中,“茶花”一直被赋予高洁、自然、清纯、朴素、秀逸等内涵。这首诗中,“红山茶”孕育这首诗的感情深度:细腻,深沉,节制,委婉中蕴涵着激情。&在这首诗的前两行,还有一个对比也运用得非常巧妙。六小时的行程喻示一种“长度”(时间上的,空间上的),而且诗人也点明了它的性质,它令人感到内心的寂寞。也不妨说,在这种“长度”里,还包含着一种“重”,即它通过寂寞给人带来了内心的沉郁,它指涉了我们内在意识中的生与死的关系。而“到你头边放一束红山茶”这一句,却闪露着一种动作上的短促与轻逸,只是那么轻轻地一放,将一束美丽的鲜花点缀在墓畔。一长一短,一重一轻,透露出诗人内心情感的波折。另一方面,它们也建构了这首诗层次分明而又曲折跌宕的结构。&“我等待着”,这是诗人对情景的现场说明,也是诗人对自己在时代与人生中所处的位置的一种解释;更进一步地,还是他对自己在那样一种位置上他所展现的人文姿态的一种省察。“等待着”什么呢?问题早已经提出,它们纷繁复杂,涉及人生,自我,生与死,时代的前景,个人的前途,心灵的隐秘的渴望。答案呢?它似乎存系于茫茫天地间。后两行诗中的转折句法,也可以理解成一个特殊的悖论。表面上,“长夜漫漫”代表了一种特殊的时间现象,它独自流逝,超然于人生,拒不回答诗人在他的心灵里的追问与等待。而“你”,由于身处冥界,也无法应答诗人内心的期盼与疑问。但在另一个层面,作为心智成熟的诗人,戴望舒实际上懂得,在某种意义上,他期待的回答(至少是部分)已存在“长夜漫漫,你却卧听着海涛闲话”这样情景之中。在这种情景中,安详、恬淡、超然,甚至某种冷淡,都构成了对人生的评价,并将这评价延展到对生与死的领悟中。此外,在这里,“闲话”一词,还给这首诗带来了一种特殊的反讽意味,这种意味反过来又揭示了诗人内心的成熟,特别是在面对命运多舛的人生的时候。如果非要谈新诗语言的成熟的问题的话,那么在这首诗中,戴望舒所展现的诗歌上的成熟是令人惊叹的。首先是语言简朴,干净,亲近口语,节奏按照诗人内心的情感的波纹进行了锤炼,而且非常谐调。其次,在修辞上,诗人对他早年的夸饰倾向也有所节制,隐喻的运用和诗人对人生的洞察结合得异常准确。再次是结构上的平衡。这首诗在主题上承载了丰富的内涵,也融有多重的对比关系,却仍然保持着一种艺术的平衡。在视觉上,它展得像一幅画,而在心理上,它展现为一种从容面对各种命运的情境。就阅读而言,它更是符合诗歌的现代趣味。它自身的蕴藉饱满、自足,有深邃的玄想,又有克制的反讽;同时,也给每一位接触它的读者留下了充分的空白。1996年12月 &200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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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 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0号
中国作家出版集团“打开眼睛”
北京出版社2006年7月版
《唐诗三百首》
蘅塘退士 编 陈婉俊补注
中华书局1984年7月版
《全宋词》(共5册)
中华书局1965年5月版
7月17日《晨书房》做了一个线上“古诗词夏令营”开营活动介绍,不承想,引起读者强烈反响。原本小编想做一期以古诗词阅读赏析为主题的读书会,可是,雨刚消停,酷暑就来了。所以,书友们的交流依然以网上、纸上畅所欲言的方式进行。小编加以编辑整理,以飨读者。
古诗词,阅读的意义何在?
今年年初,小编在朋友中做过一次一年阅读计划调查,朋友们列出的书单有大部头的长篇、有这些年越来越热的诸子百家作品、有散文随笔集乃至养生、美食书等等,但绝少有人把古诗词列入书单。小编自己也不例外,古诗词,要不要阅读,阅读的意义何在?问题抛出去,很多书友都谈了自己的心得体会。
书友王轼说,我读诗词,是为我所用,打造精神,使内心强大。我要做个好人。特别是夏完淳,岳飞。我佩服他们的诗词。
书友吴芦生说,我喜欢读古诗词,是因为诗中描写的美好意境让人心旷神怡,浮想联翩,陶醉其中。
平日里忙于生计,看书时间很有限的网名淡定的书友,也参与了讨论,他说,我读诗词,是愉悦身心,陶冶情操,缓解生活压力,我不一定会做什么样的人,但我想做个有思想的人。
书友王莉说,古诗词是中华五千年的文化骨髓,表达出诗人的情怀和思想,写景写人,写情,精巧醇美,带入的是诗情画意中!
书友陈艳给小编留言:古诗词是古代文学的精华,学习古诗词对写作肯定是有帮助的,我什么时候都喜欢阅读古诗词,读古诗词,可以增加一个人的文学素养。
古诗词,它的骨子里是什么
从书友们的谈论中,不难看出,古诗词是陶冶情操的利器,古诗词也是情怀与修养的基石。
“西方哲学重在智,中国文学重在情与意。情当境而发,意则内涵成体。”钱穆说,“我是这样一个性格,在诗里也总找得到合乎我喜好的而境界更高的性格。我哭,诗中已先代我哭了。我笑,诗中已先代我笑了。读诗是我们人生中一种无穷的安慰。有些境,根本非我所能有,但诗中有,读到他的诗,我心就如跑进另一境界去。我们不曾见的人,可以在诗中见。没有处过的境,可以在诗中想象到。”可见,古诗词的情与意,可以是狭义理解,更可以广义地想象。你可以在诗词中,感受到诗词作者的情与意,你也可以在诗词中,找到自己情与意的表达、宣泄。
资深中学语文老师李春鸣说:“人类的几个伟大文明的开端,都是从诗开始的,都以诗的语言来奠基一个民族的基础话语,所以我一直认为从启蒙时期就让我们的孩子诵读大量中国古诗词是必要的。‘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千万不要小看一个孩子在咿呀学语的时候能记住诸如这样的诗句的意义。其实这不仅仅是在学说话,这实际上是在给孩子‘烙上中国印’,让他具备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文化种姓的不可改变和替代的特质。”
谈到古诗词教学,李春鸣说:“我要学生们务必记住古典诗词中一些意象的常见含义,这些含义相对固定,这不仅仅是教他们掌握鉴赏古诗词的方法,更重要的是汉语的古诗词里塑造了很多‘中国化’的意象,比方说‘月亮’这一客观自然界的事物,中外人都可以看到的,却因为我们古人的诗词,超越了自然科学意义,具有了永恒的乡愁——‘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无尽的思念——‘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对有限和无限的终极追问——‘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这轮高挂在天空的‘白玉盘’,它的‘阴晴圆缺’,自古以来就是这样影响着国人的诗性想象力,更铸造了一个民族的文化个性。很难想象你不去阅读古诗词,不去接受古诗词的洗礼,怎么去显示你是一个中国人、一个汉语的传人?”
李春鸣的一席话,让小编很受益,当然,受益更大的是他的学生。古诗词,是中国文化的浓缩,是民族的精神与风骨。
古诗词,讲究阅读理解
古诗词,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中国、最唯美的篇章。如何更好地阅读理解和传承呢?
网名天天妈的书友说:“古诗词要从小读,越早越好,在还没有形成自己的语言风格的时候读起,这样不容易受现代人语言环境的影响!等古诗词读多了,积累多了,长大了就有雅兴品读了!可惜我小时候读少了,现在虽然很喜欢,但读不下去,读不懂,没有精力和耐心去学习了!”
书友晓晓也坦言:古诗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所在,是汉字魅力的最充分体现和载体,更是文学艺术宝库中不可多得的财富。对古诗词的阅读,是对传统文化的认识渠道和过程,也是感受文字之美情调之美自然之美的最好途径。遗憾的是,急功近利的当下,把自己放逐在古诗词的世界,已是一种奢侈,很难得有静心闲时和雅兴。为了生存,为了生活,为了梦想,为了所谓的成功,只能向往之。
古诗词真的是和现代人的生活不合拍吗?古人的诗词世界难道都无关生存,无关生活,无关梦想,无关所谓的成功吗?
小编年初听朋友提起叶嘉莹,受她影响,特意找了叶嘉莹关于古诗词的演讲视频,不听则已,一听,仿佛内心感受的某一个休眠键被激活;后来,又无意中发现书柜里,不知道什么时候买的一本《顾随古诗词讲记》,读来,深有感触,古诗词的阅读,应该说是有讲究的,正是这个“讲究”,把很多人挡在了古诗词的“大门”之外。
小编才疏学浅,三五句道不清这个“讲究”,私下以为,古典诗里,有一些干净明亮的东西,可以帮助我们濯清内心的黑暗。记得,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大意是,古典诗不是知识 重要的是你被打动。或许,所有“不合拍”的缘由,都是因为“你没有被打动”。之所以没有被打动,是因为你没有给古诗词一个机会。除了小时候和上学期间的被动学习、接受,我们很多人与古诗词的距离,等同与海市蜃楼的距离。
没有被打动,因为没有阅读理解,或者说没有掌握阅读理解的方法。谈到古诗词的赏析,叶嘉莹在一次接受媒体专访时,说过:“要多读,但是没有人带领你,你进不去这个门。我现在90岁,教书教了70年,我念书是从四五岁就开始了,那个时候我就开始背诗。我至少跟诗词接近了80年。就是因为现在的年轻人进不去这个门,所以我才写了那么多说诗说词的文章,到现在我90多岁了,有人请我讲诗词我还会去讲,我就是要把这个门打开,让年轻人认得我们诗词里面有这么多精彩的内容。”
打开眼睛,发现古诗词
前些天,小编看冯唐的《在宇宙间不易被风吹散》,最末一个章节题为《诗:作为无用之器的三种用途》。把诗放在“圆寂”一章之后,小编理解,因为诗是可以永生的,它可能也是“宇宙间不易被风吹散”之最。他写道,那些不朽的文人,被记住的不是长篇小说、短篇小说、杂文,而是“床前明月光”……想来,也真是呢,你看《诗经》,你看唐诗宋词,什么时候,读进去,它们都新新的,美美的。当然,前提依然是,你要“读进去”,关于如何读进去,小编还是引用叶嘉莹的一句话:“如果你自己读诗读不懂的话,你就要看一看前人的作品、前人解说这首诗词的作品,但你也不能够迷信他,你看前人解说,然后想想自己能不能跟它有共鸣。一定要多看几个人的解说,哪个人说的对,哪个人说的错,你要有自己的审判能力。你如果睁不开眼睛,就永远认识不到诗歌的真正魅力。所以,你要找好的诗歌解说,把你的眼睛打开。”
提到古诗词,合肥小有名气的女诗人吴玲说:“阅读古诗词应该持之以恒用心体悟,王国维、顾随、叶嘉莹、施蛰存等近人对古诗词的解读赏析,都有助于我们对古诗词的阅读理解。事实上,打开电视,网络看雅虎奇摩的知识栏,霹雳布袋戏的对白,甚至很多歌手的流行音乐,都深藏着古典文学的影子。”
当然,书友中,也不乏古诗词的铁粉。小编的同行,书友张秀云就写道:“‘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别来沧海事,语罢暮天钟’、‘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诗词多神奇,几个素不相识的小方块往一处一聚,立即化平淡为神奇,蚯蚓一样钻进你的心坎,把你的灵魂弄得蓬蓬松松,装满温柔的悲情的思念的或者痛苦的小泡泡。这样的好句横扫过来,完全就是条形码,一入眼直抵内心,它松得开你心中所有僵硬的土地,赶得走生活里所有的浮躁与慌乱,读诗诵词的人,可以获得万物美好我在其中的宁静安恬。我想,待到暮年,在这样炎热的午后,小睡醒来,我要做的,依然是捧一卷诗词,坐在自己清凉的世界里,一首一首、一阙一阙地读,平平仄仄,仄仄平平,一个字一个字滚过舌尖,直到月上西楼……”
书友张秀云的最后的一句话,让小编想起冯唐的《在宇宙间不易被风吹散》最末了一章《诗》的最后一句话:“如果去一座荒岛,没电,没电视,没电脑,一片蛮荒。我想了想,如果只能带一个活物,我就带一个和我能聊很多天的女人;如果只能带一本书,我就带一本《唐诗三百首》。”
他们给了小编很好的提示。等小编老眼昏花,看书费力的时候,就把所有藏书散去,留下三本。一本《诗经》,一本唐诗,还有一本宋词。呵呵,较之冯唐,实在是贪心了一点……(特别感谢参与讨论的各位书友)晨报记者 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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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代孕子女监护权归属见分晓
发布: 09:00:37&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本社记者 侯劲松&
& & 一双龙凤胎兄妹原本生活在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中,然而天有不测风云,父亲却突然罹患疾病离世。令人惊讶的是,本该沉浸在巨大悲伤中的一家人,却为了争夺龙凤胎的抚养监护权对簿公堂。抚养孩子多年的妈妈并无血缘关系,有血缘关系的祖父母已经年迈难以承担起抚养孩子的重担,还有隐没在案件背后分别提供卵子和生育孩子的两个&妈妈&的身份关系,这场诉讼缠绕着亲情、血缘、伦理的纠葛,两个孩子到底该由谁来抚养的悬念牵动着众人的心。(《民主与法制》杂志2016年第1期曾作过报道)
& &&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终审宣判,判决对祖父母要求担任孩子监护人并进行抚养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夺子&大战
& &&罗康是一家公司的董事长,公司资产有3000多万元,他拥有公司80%的股份。日,罗康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与同样离婚的陈艳登记结婚。婚后,陈艳向丈夫透露自己患有不孕不育疾病,经过商量,两人决定以找人代孕的方式&圆梦&。他们通过网上找到一家代孕公司,购买了他人的卵子,并由罗康提供精子,通过体外授精联合胚胎移植技术,再借了另一名女性肚子代孕分娩生育。前后花费约80万元,夫妇俩终于在日如愿获得了一对可爱的龙凤双胞胎小清和小诗。
& &&2014年2月,罗康因患急性胰腺炎经抢救医治无效突然离世。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两个年仅3岁的孩子失去父亲,年迈的父母失去了疼爱的儿子,妻子失去了朝夕相处的丈夫,一家人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之中。谁也没想到,事隔不久,老罗夫妇却将陈艳诉至法院,双方为孩子的监护抚养问题对簿公堂。老夫妇俩诉称,儿子罗康是两个孩子的生父,陈艳与孩子之间没有亲生血缘关系,故要求由其夫妇取得两个孩子的监护权。为证明自己的抚养能力,老夫妇俩还拿出了一份居住在美国的女儿出具的承诺,证明女儿愿意协助他们抚养两个孩子。陈艳则坚决不同意老人的诉请:&两个孩子一直是我在抚养,应推定为我和罗康的婚生子女。如果无法认定为婚生子女,那他们自出生之日起便与我共同生活,亦形成事实收养关系。&&
& &&陈艳的诉讼代理人也辩称,如法院无法认定小清、小诗为罗康与陈艳的婚生子女或事实收养子女,那么在无法确定生母是否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的情况下,也应驳回原告罗康父母要求成为监护人的诉讼请求。
& &&一审审理中,法院委托权威机构进行DNA鉴定,结论为:不排除罗康父母与小清、小诗之间存在祖孙亲缘关系,可以排除陈艳为小清、小诗的生物学母亲。
& &&日,一审以陈艳与小清、小诗之间欠缺法定的必备要件故未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以及代孕行为本身不具合法性,陈艳与小清、小诗不构成拟制血亲关系等为由,判决小清、小诗由原告罗康夫妇监护,陈艳将小清、小诗交由两原告抚养。
二审认定监护权归属抚养母亲
& &&一审判决后,陈艳不服,向上海一中院提起了上诉。日,上海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上诉案件。庭审中,双方围绕着代孕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的认定,陈艳与小清、小诗是否成立拟制血亲关系,小清、小诗的监护权归属问题等争议焦点,展开了激辩。
& &&法庭上,陈艳还对两个孩子祖父母的抚养能力提出了异议,爷爷已82岁,奶奶也78岁了,认为他们的年龄和身体条件都不适合抚养两个年幼的孩子。而且他们在一审时提出,要把孩子送到美国的姑姑处抚养,姑姑与孩子没有很深的感情,这样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自己在幼儿园上班,每月有固定的1万元收入,加上丈夫留下的遗产以及自己父母市中心的一套房产,完全有能力抚养两个小孩儿。
& &&上海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小清、小诗是陈艳与罗康结婚后,由罗康与其他女性以代孕方式生育的子女,属于缔结婚姻关系后夫妻一方的非婚生子女。两个孩子出生后,一直随罗康夫妇共同生活近三年之久,罗康去世后又随陈艳共同生活达两年,陈艳与小清、小诗已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其权利义务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而作为祖父母的老罗夫妇,监护顺序在陈艳之后,故其提起监护权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同时,从儿童最大利益原则考虑,由陈艳取得监护权亦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故改判驳回被上诉人老罗夫妇的原审诉讼请求。
代孕行为违法 儿童利益为大
& &&本案合议庭审判长兼主审法官侯卫清在本案宣判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侯卫清表示,代孕所生子女的亲子关系认定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关系到代孕目的的实现、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代孕所生子女的权益保护等,更需考虑到公众基于传统的伦理观念、文化背景等的接受程度。目前,我国法律对此缺乏相关规定,理论上主要有血缘说、分娩说、契约说(或称人工生殖目的说)、子女利益最佳说之四种学说。我们认为,&分娩说&符合传统民法中&分娩者为母&的认定原则,亦与其他两种人工生殖方式中的亲子关系认定标准相同,且符合我国传统的伦理原则及价值观念。另外,&分娩者为母&的认定原则亦与我国目前对代孕行为的禁止立场相一致。由此认定,本案中作为代孕所生子女,其法律上的亲生母亲应根据&分娩者为母&原则认定为代孕者;法律上的生父则为具有血缘关系的罗康。由于罗康与代孕者之间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故所生子女当属非婚生子女。
& &&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子女范围不应仅限于婚生子女,亦应包括非婚生子女。而婚姻法在区分直系姻亲和拟制血亲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时,是以是否存在抚养教育的事实作为衡量标准的,至于子女的出生时间在缔结婚姻之前还是之后,并非认定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实质要件。五年来,陈艳已完全将两个孩子视为自己的子女,并履行了作为一个母亲对孩子的抚养、保护、教育、照顾等诸项义务,故应认定双方之间已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这一拟制血亲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一旦形成,并不因夫妻中生父母一方的死亡而解除,故罗康的死亡并不能使陈艳与两个孩子之间已存在的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自然终止。
& &&无论对非法代孕行为如何否定与谴责,代孕所生子女当属无辜,其合法权益理应得到法律保护。因此,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是自然生育子女抑或是以人工生殖方式包括代孕方式所生子女,均应给予一体同等保护。根据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从双方的监护能力、孩子对生活环境及情感的需求、家庭结构完整性对孩子的影响等各方面考虑,监护权归陈艳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据此认定,小清、小诗的监护权应归于陈艳。
& &&宣判之后,陈艳喜极而泣,她的代理律师谭芳表示,面对代孕行为的世界难题,二审法院在判决书中首次引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填补国内立法空白,是法律精神对于人性温情的伟大引领,更是中国家事法领域的一次重大突破。
&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尤晓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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