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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
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 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 ) 目(文中加粗部分为强制性规划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城镇体系规划 3 第三章 城市发展战略与目标 18 第四章 城市性质与规模 20 第五章 总体布局 20 第六章 建设用地规划 22 第七章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29 第八章 绿地系统规划 33 第九章 总体城市设计 37 第十章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40 第十一章 旅游规划 44 第十二章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48 第十三章 环境保护规划 58 第十四章 综合防灾规划 60 第十五章 沿江发展规划 65 第十六章 郊区规划 69 第十七章 近期建设规划 72 第十八章 远景发展构想 77 第十九章 规划实施策略与建议 78 第二十章 附 则 83录 第一章第 1 条 修编目的总则为了更好地适应国际、国内形势变化的需要,满足镇江市未来发 展的要求,促进镇江市社会经济发展,对《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1 993―2010) 》进行修编。 第 2 条 规划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2―4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2―5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2―6 《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2―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 2―8 《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 2―9 《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 》 2―10 《南京都市圈规划() 》 2―11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2―12 《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2―13 《江苏省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20 年)编制要点》 2―14 《江苏省城市总体规划(―2020 年)修编要点》 第 3 条 指导思想3―1 加快市域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增强城市 的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优化资源配置,整合城镇发 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3―2 研究解决城市发展的战略性和结构性问 题,在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背景下,明确城市的空间 发展方向、发展形态及发展规模。 3―3 采用多学科合作的方法,把城市发展的方 针、政策和目标融合于规划内容之中;贯穿生态环境 理念,把自然山水融合于城市建设中;贯彻经营城市 理念,把市场化运作融合于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中。 3―4 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实现城市空间布局 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协调统一。 3―5 应用城市设计原理,塑造城市个性特色, 提高城市的可认知程度,凸现山水城市的形象特征。 3―6 在妥善处理好近、 远期发展关系的前提下, 加强本规划的指导性和前瞻性。第 4 条 规划重点 4―1 与上位规划相协调 重点落实《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 》中对镇江的定 位和发展要求以及《南京都市圈规划() 》对镇江发展的 指导,协调与《苏锡常都市圈规划() 》的相互关系等。 4―2 优化城市空间结构 重点从城市形态与交通、产业、资源、空间发展等关系的角度出 发,优化城市用地布局,确定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形态和城市增长空 间及发展方向。 4―3 塑造城市空间特色 充分利用镇江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资源,塑造具有“大江 风貌、城市山林、历史文化”特色的城市空间,彰显城市个性,提升 城市品位。 4―4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充分利用交通、港口和旅游资源等优势条件,巩固和壮大现有主 导支柱产业;错位发展符合镇江实情、具有比较优势和发展潜能的新 特色产业。并对产业空间布局进行优化,为优势产业提供充裕的发展 空间。 4―5 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品质 以建设生态城市为目标,构筑城市生态与绿地系统,创建适宜的 人居环境。 4―6 制定可持续发展的规划策略 坚持控制远景、架构远期、落实近期的指导方针,提出科学合理 的宏观战略、发展规模、建设时序和实施措施。 第 5 条 规划范围 5―1 市域 市域范围为市行政管辖区,总面积 3847 平方公里。 5―2 城市规划区 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市区行政管辖区,包括京口、润州、丹徒和新 区,总面积 1082 平方公里。 5―3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规划范围东起大港,西至高资,南起南环路, 北至长江,总面积约 360 平方公里。 第 6 条 规划期限 近期:2002 年至 2005 年; 中期:2006 年至 2010 年; 远期:2011 年至 2020 年; 远景:2021 年至 2050 年左右。第二章城镇体系规划第一节 城市化发展战略与目标 第 7 条 发展战略 强化城市功能,加快发展中心城区和县级市城区,择优培育重点 中心镇,丰富城镇发展内涵,提高市域城镇整体竞争力。 第 8 条 发展总体目标 围绕富民强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以结构调整、科技进步、 制度创新和民主法制为主要手段,主要依靠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 业、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实现集约经营和规模发展,推进城 市化和现代化,确保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环境整体改善、社会全面进 步。 逐步建立起与时代相适应、 与现代化进程相匹配, 以城市为核心、 城乡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 第 9 条 发展水平 近期:城市化水平达到 55%,城镇人口约 162 万人。 中期:城市化水平达到 60%,城镇人口约 184 万人。 远期:城市化水平达到 70%,城镇人口约 231 万人。 第 10 条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近期:人均 GDP 达到 3.0 万元,产业结构为 5.5∶53.5∶41,财 政总收入完成 80 亿元以上,进出口总额完成 24 亿美元,研究与开发 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 1.6%,工业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工 业增加值比重达到 30%,每百人拥有主线电话 50 门,恩格尔系数小 于 42%,适龄青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30%,社会保障覆盖率接近 6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 12000 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 6000 元。 中期:人均 GDP 达到 6 万元,产业结构为 4.5∶51.5∶44,财政 总收入 150 亿元以上,进出口总额完成 42 亿美元,研究与开发经费 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 2%,工业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 比重达到 35%,每百人拥有主线电话 60 台,恩格尔系数小于 40%,适 龄青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40%,社会保障覆盖率达到 80%,城镇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 25000 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 12000 元。 远期:人均 GDP 达到 12 万元,产业结构为 1.5∶49.5∶49,财 政总收入 320 亿元以上,进出口总额达到 108 亿美元,研究与开发经 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超过 2%,工业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工业增 加值比重超过 35%, 每百人拥有主线电话 70 台, 恩格尔系数小于 35%, 适龄青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50%,社会保障覆盖率接近 100%,城 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 60000 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 30000 元。第二节 城镇等级规模与功能定位 第 11 条 城镇等级规模 中期:形成 1 个大城市,1 个中等城市,2 个小城市和 38 个小城 镇的等级结构。 远期:形成 1 个特大城市,2 个中等城市,1 个小城市和 27 个小 城镇的等级结构。 表 2―1 城镇规模等级规划(中期)规模等级 50~100 万人 20―50 万人 10―20 万人 2―5 万人 &2 万人 合计 城镇数 (个) 1 1 2 10 29 43 人口规模 (万人) 91 28 28 21 16 184 城镇名称 镇江市区 丹阳市区 扬中市区(12 万) 、句容市区(16 万) 镇江:辛丰、宝埝、上党 丹阳:吕城、新桥、 皇塘 扬中:新坝 句容:宝华、后白、茅 山 镇江:3 丹阳:15 扬中:1 句容:10 个表 2―2 城镇规模等级规划(远期)规模等级 100 万人以上 20―50 万人 10―20 万人 3―5 万人 城镇数 (个) 1 2 1 11 人口数 (万人) 105 57 15 36 城镇名称 镇江市区 丹阳市区(35 万) 、句容市区(22 万) 扬中市区(15 万) 镇江:辛丰、宝埝、姚桥、上党 丹阳:吕城、新桥、皇塘 扬中:新坝 句容:宝华、后白、茅山 1―3 万人 合计 16 31 18 231 镇江:1 丹阳:8 扬中:1 句容:6 个第 12 条 城 市 12―1 级别 一级城市―镇江; 二级城市―丹阳、句容、扬中。 12―2 性质与规模 12―2―1 镇江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三角洲重要的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区 域中心城市之一。 城市人口规模:近期 80 万人,中期 91 万人,远期 105 万人。 12―2―2 丹阳 以化工、机械和轻纺工业为主导的现代化工贸城市。 城市人口规模:近期 23 万人,中期 28 万人,远期 35 万人。 12―2―3 扬中 以电器制造业为基础,生态环境优良的水上花园城市。 城市人口规模:近期 9 万人,中期 12 万人,远期 15 万人。 12―2―4 句容 以轻工业为基础、旅游服务业为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城市人口规模:近期 12 万人,中期 16 万人,远期 22 万人。 第 13 条 镇 中期:建制镇数量调整至 38 个左右。 远期:建制镇数量调整至 27 个左右。 表 2―3 建制镇设置数量中 城市名称 镇江市区(规划 区) 丹阳市 建制镇目标数 量(个) 5 18 3 期 重点中心镇数 量(个) 建制镇目标数 量(个) 5 11 3 远 期 重点中心镇数 量(个) 扬中市 句容市 合计2 13 381 3 72 9 271 3 7第三节 城镇空间组织 第 14 条 实施区域集聚发展战略,突出重点地域和重点轴带, 以城市为节点,以综合交通体系为依托,构建四个城市和两条聚合轴 的城镇空间组织体系,即镇江中心城区、丹阳市区、句容市区和扬中 市区以及新宜城镇聚合轴(镇江段)和沪宁城镇聚合轴(镇江段) 。 第 15 条 沪宁城镇聚合轴(镇江段) 以沪宁铁路、沪宁高速公路、沪宁高速铁路、沪宁城际铁路、沿 江高速公路、沿江铁路(镇江至南翔)等构成的沪宁运输通道和沿江 运输通道为主要依托,覆盖镇江市域大部分城镇,范围包括:镇江市 区(规划区) ,句容市的宝华镇、下蜀镇、大卓镇和东昌镇,丹阳市 区和司徒镇、全州镇、麦溪镇、横塘镇、陵口镇、导墅镇、吕城镇、 蒋墅镇、埤城镇、后巷镇、新桥镇、访仙镇、窦庄镇。 第 16 条 新宜城镇聚合轴(镇江段) 以镇溧高速公路为主要依托,空间影响范围主要包括镇江市区 (规划区)和句容市的白兔镇。第四节 城镇的可持续发展 第 17 条 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 17―1 加强巩固第一产业 优化农业结构,以丘陵山区为重点,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产品 竞争力,提高农业规模经营和产业化经营水平。 17―2 优化提高第二产业 加快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应用先进制造技术,提升制造 业水平;坚持集约经营与规模经营相结合,推进规模经济,工业布局 与城镇空间组织相结合,生产力布局重点向各级各类开发园区集中, 实现集聚发展;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 17―3 加快发展第三产业 继续深化传统服务业的发展;重点发展旅游服务、物流、信息、 商业服务、金融保险等行业;超前发展科技教育、信息服务、房地产 服务、证券服务、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使第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 值的比例逐年上升,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之一。 第 18 条 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 18―1 生态环境建设目标 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中心, 以改善 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生态安全为目标,巩固生态建设成果,努力遏制 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实现社会文明昌盛、经济快速发展、环境质量 良好、 基础设施健全、 生态良性循环、 城市优美清洁、 生活舒适便捷、 人民安居乐业的宏伟目标。 至 2006 年,全市达到《全国生态示范区验收暂行标准》要求, 建成全国生态示范区。 至 2015 年,全市达到《生态市建设指标(试行)》要求,建成 生态市。 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加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 园、生态功能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的建设力度,到 2015 年全市各类 保护区面积达到市域面积的 17%。 18―2 环境质量目标 保持地面水水质达到国家地面水域功能类别划分规定的标准, 长 江市区外江段保持Ⅱ类水体标准,内江力争达到Ⅱ类水体标准,古运 河水质达到Ⅲ类水体标准,大运河水质保持优于Ⅲ类水体标准。市区 范围内全部建成烟尘控制区, 城市和建制镇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 二级标准。城市环境噪声达到国家规定的各功能区标准。 18―3 环境总量治理目标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工业企业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 1 00%;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 00%;生活污水处理率 95%;城市气化率 98%;工业集中供热率 60% 以上;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近期控制在 7.45 万吨内;酸雨发生频 率小于 15%。 第 19 条 市域空间优化利用 19―1 重点开发空间 指城镇发展空间中的城市和重点中心镇以及区域性基础设施发 展空间,对这类空间的开发,在建设资金上应倾斜投入,在开发时序 上应优先选择。 19―2 有选择开发空间 指城镇发展空间中的一般镇。对这类空间不实行鼓励性投资政 策,允许其利用自身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参与城镇发展的自由竞 争。 19―3 控制开发空间 指农业发展空间中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空间和生态敏感空间中的 旅游发展用地和林地、 园地等生产性用地, 对这类空间允许有一定的 旅游发展用地和林地、 园地等生产性用地, 开发活动,但必须对开发类型、开发强度和开发规模进行严格控制。 开发活动,但必须对开发类型、开发强度和开发规模进行严格控制。 19―4 禁止开发空间 指农业发展空间中的基本农田和生态敏感空间中的城市生态绿 地、水源保护地和湿地等,对这类空间必须禁止各类开发活动,维持 水源保护地和湿地等,对这类空间必须禁止各类开发活动, 其现状的功能要求,并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不断加以完善。 其现状的功能要求,并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不断加以完善。第五节 基础设施规划 第 20 条 信息化建设 建成覆盖市域的高速通信主干网和宽带用户接入网, 各类信息资 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开发和利用。 近期初步形成城市的信息化框架;中期基本实现城市的信息化; 远期全面形成并完善城市的信息化。 第 21 条 综合交通体系 21―1 公路网规划 21―1―1 建设完善由沪宁高速公路、南京―环太湖高速公路、 建设完善由沪宁高速公路、南京―环太湖高速公路、 沿江高速公路、 南京―常州高速公路、 镇溧高速公路和第二过江通道 沿江高速公路、 南京―常州高速公路、 连接线构成的“两纵四横”高速公路主骨架。 连接线构成的“两纵四横”高速公路主骨架。拓宽改造沪宁高速公路 国道;实施国、省道高等级化工程, 国道、 和 312 国道;实施国、省道高等级化工程,建设完善 104 国道、沿江 公路、滨江快速路、 省道、 省道、 省道、 省道、 公路、滨江快速路、122 省道、340 省道、243 省道、241 省道、238 省道、 省道、镇宝公路等,使之达到一级公路标准。 省道、224 省道、镇宝公路等,使之达到一级公路标准。并将 224 省 道(镇句公路)延伸至禄口国际机场,方便镇江与南京航空港之间的 镇句公路)延伸至禄口国际机场, 直接联系。 直接联系。 一般公路建设要适应城市化进程的需要, 加强城市与乡镇以及乡 镇与乡镇之间的交通联系,促进城乡空间网络的合理布局。 21―1―2 进一步加强对五峰山和扬中― 进一步加强对五峰山和扬中―泰州桥位两个过江通道位置及其引线工程的规划控制。 道位置及其引线工程的规划控制。 21―2 航道网规划 全面实施江苏省“两纵三横”规划方案和《 全面实施江苏省“两纵三横”规划方案和《江苏省干级航道网规 ,紧密结合全市内河航道的实际情况, 划》 紧密结合全市内河航道的实际情况,建成以长江为依托以及京 ,紧密结合全市内河航道的实际情况 杭大运河和丹( 杭大运河和丹(阳)金(坛)溧(阳)漕河为主骨架的干支相连、东 漕河为主骨架的干支相连、 西贯通的内河水运网络。 西贯通的内河水运网络。 苏南运河镇江段航道由四级标准提高至三级标准, 并新建谏壁三 苏南运河镇江段航道由四级标准提高至三级标准, 线船闸。 线船闸。 联络干线丹金溧漕河镇江段航道由五级标准提高至 “两纵三横” 两纵三横” 四级标准。 四级标准。 贯通秦淮河水系和太湖水系, 按五级航道标准开通秦太运河, 勾 贯通秦淮河水系和太湖水系, 按五级航道标准开通秦太运河, 通南京秦淮河、句容河、胜利河、向阳河、香草河、苏南运河。 通南京秦淮河、句容河、胜利河、向阳河、香草河、苏南运河。 逐步改善句容河、香草河、九曲河等十条等级航道的技术状况, 将各级各类航道建成开放型的网络,加强与相邻县(市)的联系,强 化与外省航道的连接,提高航道的通达性。 近期重点加快丹金溧漕河镇江段航道整治工程的实施进程; 落实 苏南运河由四级提高至三级航道标准和秦太运河开发前期工作。 21―3 长江港口规划 高资港区以沿江工业港区发展为主要功能; 龙门港区以建设为现 高资港区以沿江工业港区发展为主要功能; 代化大型综合性公用港区为主; 谏壁港区保持现有沿江工业港区的格 代化大型综合性公用港区为主; 局;大港港区以海江河联运、水公铁转运的内外贸港区为主;高桥港 大港港区以海江河联运、水公铁转运的内外贸港区为主; 区为公用港区; 扬中外江港区为大型沿江工业港区; 扬中夹江两岸港 区为公用港区; 扬中外江港区为大型沿江工业港区; 区以货主码头为主。 区以货主码头为主。 21―4 铁路规划 加速京沪高速铁路建设; 对沪宁铁路实施电气化改造; 加快实施 加速京沪高速铁路建设; 对沪宁铁路实施电气化改造; 沿江铁路(镇江―南翔) 沿江铁路(镇江―南翔)建设。 建设镇江与上海、南京、苏锡常之间的沪宁城际铁路,实现“ 建设镇江与上海、南京、苏锡常之间的沪宁城际铁路,实现“公 交化”运营,并与城镇内部客运系统实现便捷换乘。 交化”运营,并与城镇内部客运系统实现便捷换乘。 21―5 航空港规划 近期实施镇句公路延伸至南京禄口机场的快速通道建设; 远期规 近期实施镇句公路延伸至南京禄口机场的快速通道建设; 划建设旅游机场。 远景南京市及南京都市圈第二机场的选址, 要充分 划建设旅游机场。 远景南京市及南京都市圈第二机场的选址, 考虑镇江的发展要求。 考虑镇江的发展要求。 第六节 区域空间管治协调 第 24 条 区域管治协调 市域分为沿江区、丘陵区和平原区三个分区,分别制定分区管治 协调规划。在行政协调的基础上,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和基 础设施建设的协调应运用市场机制,推进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24―1 沿江区 范围包括:镇江市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和镇江新区及沿江各 镇;扬中市全岛;句容市下蜀镇和宝华镇;丹阳市界牌镇、后巷镇、 新桥镇等。 加强区划调整后城市空间发展的整体协调, 以工业集聚和区域基 础设施建设调控建制镇的合并。 深化沿江开发战略, 重点形成以滨江基础工业为主导的工业体系 和制造业基地。 加强镇江港与上海港群、沿江其它港群的协调,统一规划,分步 实施;加强京沪高速铁路、沪宁城际铁路、镇溧高速公路等新建区域 大通道与城镇对外交通的衔接。 24―2 丘陵区 范围包括:镇江市丹徒区上会镇、宝堰镇、荣炳镇;句容市区、 东昌镇、陈武镇、白兔镇、行香乡、郭庄镇、葛村镇、茅山镇、袁巷 镇、二圣镇、黄梅镇、大卓镇、后白镇、春城镇、天王镇。 充分利用丘陵岗坡地的土地资源,调整农业结构。建设种植、养 殖、加工一体化的蔬菜、副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风景林、经济林、防 护林相结合的综合性林业体系。 调整城镇布局,优化城镇空间,加快丘陵地区的城镇发展,积极 引导和推进重点中心镇建设以及建制镇的撤并。 加强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适度合理地开发茅山、瓦 屋山旅游资源,避免环境负荷过重。加强植被的保护,营造一批生态 林,注重解决旱、渍和水土流失问题。 24―3 平原区 范围包括:丹阳市区、埤城镇、访仙镇、窦庄镇、吕城镇、运河 镇、折柳镇、皇塘镇、里庄镇、蒋墅镇、导墅镇、陵口镇、横塘镇、 珥陵镇、延陵镇、麦溪镇、全州镇、行宫镇、司徒镇、河阳镇。 合理保护耕地面积,巩固农业生产优势,积极推进高效、创汇农 业;以丹阳市区为主体,积极发展外向型、高科技产业,进一步发展 民营工业;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发展房地产业、信息服务业等第三产 业。 提升城镇发展水平,优先建设重点中心镇。加强与苏锡常都市圈 和上海的衔接。 第 25 条 重点区域管治协调 25―1 沪宁城镇聚合轴(镇江段) 沪宁城镇聚合轴( 江段) 25―1―1 长江沿岸地区 对长江岸线资源进行有效的控制与开发。 在确保防洪安全、 河势 对长江岸线资源进行有效的控制与开发。 在确保防洪安全、 稳定和加强水资源保护的前提下, 统筹安排长江岸线资源, 实现长江 稳定和加强水资源保护的前提下, 统筹安排长江岸线资源, 岸线资源的持续利用和优化配置。 岸线资源的持续利用和优化配置。 沿江优先安排水源地、跨江通道、排水口、码头、旅游等项目, 沿江优先安排水源地、跨江通道、排水口、码头、旅游等项目, 有条件安排工业仓储项目。岸线腹地主要安排仓储、工业等用地, 有条件安排工业仓储项目。岸线腹地主要安排仓储、工业等用地,并 留足发展备用地。 留足发展备用地。 重点保护沿江征润洲、龙门、黄岗、扬中等水源地。 重点保护沿江征润洲、龙门、黄岗、扬中等水源地。长江排污口 尽量集中,实现入江河道污水达标排放。保护沿江大堤, 尽量集中,实现入江河道污水达标排放。保护沿江大堤,建设护堤林 带。 港口疏运交通应与南京都市圈建设相协调, 与城市交通体系相衔 港口疏运交通应与南京都市圈建设相协调, 接,实现港城协调发展。 实现港城协调发展。 调发展 25―1―2 沿沪宁交通走廊地区 处理好城市空间布局与交通走廊的相互关系; 积极引导人口、 产 处理好城市空间布局与交通走廊的相互关系; 积极引导人口、 业向镇江中心城区和丹阳、 句容市区集聚; 城镇之间保留绿色开敞空 业向镇江中心城区和丹阳、 句容市区集聚; 间,避免连片蔓延;沿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等主要干线两侧建设防 避免连片蔓延;沿铁路、高速公路、 护林带。 护林带。 严格保护沿线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森林公园。 保护谷 严格保护沿线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森林公园。 阳湖和凌塘水库、秦山水库、二圣水库和句容水库等水系, 阳湖和凌塘水库、秦山水库、二圣水库和句容水库等水系,做好水土 保持工作,禁止各类污染源进入保护区。 保持工作,禁止各类污染源进入保护区。 25―2 新宜城镇聚合轴(镇江段) 新宜城镇聚合轴(镇江段) 加强沿线城镇合并, 引导城镇沿轴集中发展。 加强沿轴城镇和镇 加强沿线城镇合并, 引导城镇沿轴集中发展。 溧高速公路接口的联系, 改善地区的对外交通条件, 溧高速公路接口的联系, 改善地区的对外交通条件, 对外交通条件 促进该地区的快 速发展; 加强区域水利设施建设和长江引水工程建设, 改变该地区缺 速发展; 加强区域水利设施建设和长江引水工程建设, 水现状,消除地区发展的制约因素;贯彻错位经营的思路, 水现状,消除地区发展的制约因素;贯彻错位经营的思路,发挥自身 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和特色农业。 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和特色农业。 第 26 条 与周边地区协调发展 26―1 与南京协调 合理发展城镇空间。城镇空间发展应以长江为主轴,充分依托沪 宁、宁杭、沿江、宁常、宁环太湖等高速公路和京沪高速铁路、沪宁 城际铁路、京沪铁路等对外交通线扩展,强化与南京的空间联系。 协调建设快速交通网络。 应进一步完善并强化与南京之间的快速 交通联系,近期内应与南京市协调建设机场直接联系道路,缩短与禄 口国际机场的时空距离。着手准备宁镇城际铁路建设,实现城际铁路 的“公交化” 。协调沿江快速通道、宁句快速通道等建设。 加强旅游发展的区域合作。与南京统一建设沿长江旅游带,协调 建设南京―句容―环太湖流域的旅游联系通道。 加强沿江开发的区域合作。与南京联合发展临江工业;利用南京 的技术、人力资源,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26―2 与扬州协调 统一开发利用资源。减少港口的重复建设和岸线的无序开发,合 理布局长江生产岸线和生活岸线。 协调开发润扬长江公路大桥和世业 洲旅游资源,共同拓展旅游市场。 协调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控制第二过江通道;协调内河运输体系 的维护与建设,共同保持并促进京杭大运河的繁荣与发展。 协调两市城市建设,注重开发利用长江岸线的景观和生态关系, 减少对相邻地区的不良影响。 促进两市在大型公共设施方面的共建共 享。 26―3 与常州协调 优势互补,共同培育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龙头企 业。 优化组合以石化、 电力、 建材和船舶修造为主的基础工业产业群, 加强宁镇常地段的重化工基地建设。 协调茅山省级风景名胜区旅游资源的开发, 统一开发利用京杭大 运河,共同发展旅游产业;加强生态环境整体保护,协调建设山地林 网体系。 加强交通线路走向、建设标准和时序方面的协调。重点协调京沪 高速铁路、沪宁城际铁路、南京至常州高速公路、镇溧高速公路、南 京至环太湖高速公路、沿江高速公路、沿江铁路、宁杭铁路、芜申运 河等建设。综合利用沪宁运输通道、沿江运输通道,合理组织运输线 路,提高禄口国际机场与苏锡常都市圈交通联系的便捷度。 协调长江岸线利用和沿江地区的开发。 加强沿江地区产业布局协 调,共同建设沿江基础产业带;处理好港口发展与城市建设的关系, 共同建设沿江城市带。 26―4 与泰州协调 统一协调沿江地区开发建设, 与泰州统一推进江苏沿江经济带的 建设;扩展两市的旅游发展区域和物流发展区域。 共同制定环境保护标准,严格控制入江污染物排放,确保长江沿 线Ⅱ类水质标准,保护长江水生态系统;协调建设沿江综合防护林体 系。 加强镇江与泰州过江通道的综合研究,协调控制扬中―泰州桥 位。 第三章城市发展战略与目标第 27 条 城市发展战略 27-1 实施沿江开发战略,进一步凸显镇江的区位、交通、环境 和港口等比较优势。 27-2 实施城市化战略,以城市为核心,推进城乡现代化建设步 伐。 27-3 实施城市环境与空间优化战略,整合城市空间资源,塑造 山水城市的个性特色。 27-4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 28 条 城市发展目标 发展成为名符其实的江南经济强市,清新秀丽、充满灵气和活力 的江南名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现代文明城市。 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竞争力明显提升――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 文化底蕴深厚、 自然资源丰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内外著 名的旅游城市; 人居环境更佳、生态质量上乘――特色显著的山水型生态城市。 28―1 经济目标 近期市区人均 GDP 接近苏南平均水平(2007 年达到苏南平均水 平, 率先达到小康水平) ;中期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远期全面实现 现代化。 28―2 社会目标 社会各项事业得到全面发展,具有高效运行、功能齐全的社会保 障体系和公共设施服务体系。 28―3 人民生活目标 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 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性支出等指 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8―4 城市建设目标 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个性鲜明的山水型生态城 市。 28―5 环境保护目标 近期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园林城市标准; 远期达到生态 城市标准。 表 3―1 城市发展指标体系一览表类 别 经 济 发 展 序 号 1 2 3 4 社 会 发 展 5 6 7 8 9 人 民 生 活 城 市 建 设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环 境 保 护 19 20 21 22 名 市区 GDP 市区人均 GDP 市区三次产业结构 城市人口市区城市化水平称单位 亿元 万元 ― 万人 % 床/千 人 % % % 平方米 元 元 % % 平方米 平方米 标台 % % % % %年 2001 年 220 2.1 3.2∶56. 2∶40.6 71.7 71 4.4 98.6 60 38 24
86 8.4 7.45 4.1 95 52.5 80.5 92 90 2005 年 400 3.5 2.5∶5 4.5∶43 80 75 5.0 99 80 40 30
100 90 13.5 8.0 6.5 100 75 90 95 95份 2010 年 800 7 1.5∶5 2.5∶46 91 82 6.5 100 100 45 35
100 98 17.5 10.0 10.5 100 85 95 100 98 2020 年 ∶49.5∶ 49.5 105 90 8.0 100 100 55 45
100 100 24.0 12.3 12.5 100 95 98 100 100千人医疗床位 初中毕业生升学率 高中入学率 高校毛入学率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人均可支配收入 人均消费性支出供水普及率 燃气普及率 市区人均道路面积 人均公共绿地 万人拥有公交车辆 集中饮用水源达标率 污水处理率 工业固体废弃物 综合利用率 粪便无害化处理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率 第四章第 29 条 城市性质城市性质与规模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三角洲重要的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区 域中心城市之一。 第 30 条 城市规模 表 4―1 城市人口、建设用地规模一览表人口(万人) 人口(万人) 现 状 近 期 中 期 远 期 71.7 80 91 105 建设用地(平方公里) 人均建设用地(平方米/ ( 建设用地 平方公里) 人均建设用地(平方米/人) 78.0 88.0 105.0 126.0 108.8 110.0 115.0 120.0第五章第 31 条 城市发展方向总体布局“ 字型发展调整为沿江沿路 城市空间发展方向由原来的沿江 一” 字型发展调整为沿江沿路 “T”字型发展。近期重点沿江发展,扩充东西两翼;适度沿路向南 字型发展。近期重点沿江发展,扩充东西两翼; 发展,拉开主城框架。 发展,拉开主城框架。 第 32 条 城市布局结构城市总体布局结构由原来的“一城两区”逐步优化为 “一城两翼”,即主城、东翼和西翼。主城与东、西 翼之间以生态绿地、防护绿地相隔,以快速路、主干 路相连。32-1 主城 北起长江,南至 312 国道、沿江高速公路、沿江公路,西起戴家 门路,东至横山东路为主城的规划控制范围,按 85 万人、80 平方公 里建设用地总容量规划。构筑北依长江,南山居中, “山、水、城” 的城市空间框架。 由老城分区 (主城核心区) 丁卯分区 、 (丁卯新城) 、 南徐分区(南徐新城) 、谷阳分区(谷阳新城)和南山风景名胜区组 成。 老城分区:以商业金融、旅游服务为主的城市主中心。由老城区 和北部综合旅游区两部分组成。 重点塑造具有历史文化和滨江特色的 城市风貌。按 30 万人、25 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规划。 南徐分区:城市次中心。由行政、文化、体育、商务为主的市级 公共设施和生活居住构成的多功能复合型新城区。按 20 万人、20 平 方公里建设用地规划。 丁卯分区:城市东部地区中心。以高新技术产业、科技信息服务 和生活居住为主的城市新区。 重点发展高等教育基地和以光电子为主 导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按 20 万人、20 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规划。 谷阳分区:城市南部地区中心。以高新技术产业、第三产业和生 活居住为主的城市新区。按 15 万人、15 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规划。 南山风景名胜区:城市中心绿地,建设现代休闲度假旅游区和城 市森林公园,规划用地约 12 平方公里。 32―2 东翼 主城以东地区,由谏壁分区和大港分区两部分组成。建设现代化 港口、基础产业带和区域物流中心及配套一定规模的城市生活区。按 12.5 万人、31 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规划。其中,谏壁分区按 4.0 万人、 12 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规划;大港分区按 8.5 万人、19 平方公里建设 用地规划。 32―3 西翼 主城以西地区, 即高资分区, 包括龙门和高资。 建设现代化港口、 基础产业带和区域物流中心及配套适量规模的城市生活区。 7.5 万 按 人、15 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规划。 第 33 条 城市发展策略 33―1 近、中期:从“建设新城、保护名城、优化环境、提升品位”的要求出发,重点是拉开城市框架,拓展城市空间,壮大城市 规模。在南徐分区实施以新行政中心、文体科技中心和生活居住为主 的新城建设;在丁卯分区启动以光电子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在谷阳分区实施以市场、 生活居住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开发建设并 积极呼应南徐分区;老城分区重点是调整完善功能,改善城市生态、 交通及生活居住环境;东西两翼继续实施港口型经济发展战略,初步 形成现代化制造业基地和物流产业基地。 33―2 中、远期:从进一步完善新城区建设和建设个性化山水型生态城市的发展需要出发,在老城分区重点发展长江路北部滨水 区,全面开发建设征润洲,建设三山风景名胜区;进一步完善南山风 景名胜区建设,使之成为城区最大的中心绿地和旅游休闲公园;继续 深化完善南徐、丁卯、谷阳三个分区的开发建设;东、西两翼继续实 施沿江发展战略, 构筑以现代制造业和物流业为主导的沿江特色产业 链,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增长极。第六章建设用地规划第一节 居住用地规划 第 34 条 规划布局 规划居住用地 3002 公顷,占总建设用地 23.8%,居住人口 105 万,人均居住用地 28.6 平方米。 规划形成七个综合居住分区:老城分区、丁卯分区、南徐分区、 谷阳分区、大港分区、谏壁分区和高资分区。 第二节 工业用地规划 第 36 条 规划布局 规划工业总用地 3667 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 29.1%,人均 34. 9 平方米。其中主城 1107 公顷,东翼 1860 公顷,西翼 700 公顷。 工业用地形成沿江、沿路发展的产业空间布局结构。其中,主城 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严格控制污染工业;东西两翼以港口型基础产 业和现代制造业为主。 36―1 主城工业用地 丁卯工业园区:位于主城的丁卯分区,重点发展以光电子为主导 的高新技术产业。 丹徒工业园区:位于主城的谷阳分区,重点发展以生物工程、机 电一体化、轻工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 36―2 东西两翼工业用地 高资工业园区:能源、建材、化工及其它加工产业相结合的港口 工业园区。规划应严格控制废水排量大且不易治理的建设项目,其中 高资河―西分洪河以西地区可安排二、三类工业,高资河以东地区只 能安排与生活居住功能相协调的一、二类工业。 润州工业园区:依托龙门公用港区,重点发展船舶、机械、仓储 物流等产业。规划应严格控制废水排量大且不易治理的建设项目。 谏壁工业园区:重点发展以电力、化工为主的基础产业。规划应 严格控制废气排量大且不易治理的建设项目。 京口科技园区:重点发展以电子、机械、轻工等为主的无污染或 低污染工业。 大港工业园区:由国际化学工业园、机电工业园、民营工业园、 台商工业园、 快鹿工业园和滨江工业带等组成, 重点发展造纸、 机电、 化工、新型建材等工业,建成基础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基地。 出口加工区:集中发展以出口产品加工为主的现代制造业。 第 37 条 工业用地调整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老城区商业、旅游服务等功能,对 老城区工业用地进行合理调整,逐步置换为居住和第三产业等用地。 原则上老城区内现有工业企业应逐步搬迁至规划的工业园区内, 并且 不再安排新的工业项目。 第三节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第 38 条 公共活动中心体系规划 规划形成“一个主中心,一个副中心,五个区级中心”的城市公 共活动中心体系。 38―1 一个主中心 老城中心区:在大市口中心区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发展,并以此为 核心向外围扩充,主要包括大市口商业中心区、中山路、解放路和大 西路街区,以及长江路滨水区等区域。老城中心区重点强化扩张商业 金融、旅游服务等功能,并着力提升品位与质量。 38―2 一个副中心 南徐分区中心区:由南徐大道和檀山路构成的中心区域。规划以 新行政中心为核心,建设科技、文化、体育中心和会展、商务等市级 公共设施,与主中心互为补充。 38―3 五个区级中心 丁卯区级中心: 指谷阳路、经十二路与学府路交叉形成的地段。 在满足丁卯分区的商业服务、文化等区级公共设施要求的同时,重点 强化教育、科研等功能。 谷阳区级中心:指谷阳大道两侧区域。在满足谷阳新城的行政、 商业、 文化娱乐等区级公共设施要求的同时, 建设市级大型商贸市场。 大港区级中心:指赵声路与金港大道交叉口地段。集中建设大港 分区的公共设施,以区级行政办公、商贸、娱乐服务功能为主。 谏壁区级中心:指镇澄路与谏辛路交叉口地段。集中建设谏壁分 区的公共设施,以区级行政办公、商贸、娱乐服务功能为主。 高资区级中心: 指新街两侧区域。 集中建设高资分区的公共设施, 以区级行政办公、商贸、市场和娱乐服务功能为主。第四节 仓储用地规划 第 40 条 规划布局 规划仓储用地 443 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 3.5%,人均 4.2 平方 米。 40―1 生活物资供应仓库 主要集中安排于丁卯和南徐分区内; 老城区内保留少量的生活资 料仓库。 40―2 生产资料供应仓库 结合工业用地规划相应配套; 老城区内现有的生产资料仓库逐步 搬迁,置换为居住或第三产业用地。 40―3 危险品仓库 危险品仓库宜安排至城市远郊;其中液化气库、油库可安排在城 市东翼,结合化工区布置。 40―4 物流园区规划 龙门物流园区:位于龙门港区南侧,主要为公路、铁路与港口之 间货物转运服务。 上隍物流园区:位于上隍铁路站南侧,主要为铁路与公路之间货 物转运服务。 312 国道物流园区:位于镇溧高速公路和 312 国道交叉口附近, 主要为公路之间货物转运服务。 大港物流园区:位于大港港区南侧,主要为公路、铁路与港口之 间货物转运服务。 高资物流园区:位于跃进路南侧,主要为公路、铁路与港口之间 货物转运服务。 ... . .. 第七章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第一节 对外交通第 41 条 公路 41―1 公路 拓宽改造沪宁高速公路;完善镇溧高速公路建设;新建沿江高速 公路、 南京―环太湖高速公路和镇江第二过江通道连接线等高速公路 主骨架;按一级公路标准,拓宽改造 312 国道和沿江一级公路;建设 完善滨江快速路、101 省道(延伸至扬中八桥镇) 、镇句公路(延伸 至禄口国际机场) 、镇宝公路和葛丹公路等。进一步加强城际之间, 镇江中心城区与各县级市、镇之间的对外交通联系。 41―2 汽车站场 采用“一城多站,分散布置”的原则规划城市客运站。结合沪宁 城际铁路站(或京沪高速铁路站)同步规划建设镇江汽车客运总站; 在丁卯、谷阳分区和大港、高资分别规划城市客运站;保留中山西路 公路客运站。 第 42 条 铁路交通 42―1 高速铁路 京沪高速铁路沿 312 国道北侧, 在南山风景名胜区南侧高架穿越 城区。规划高速铁路站位于檀山路东侧,为双向出入口站场。 42―2 一般铁路 拆除铁路 3 号线、 小码头线、 高家门油库及焦化厂铁路专用线等。 保留沪宁铁路和镇大铁路,并实施电气改造和线形优化升级。规划站 场有沪宁铁路镇江站、六摆渡货运站、上隍货运站和大港货运站。 新建镇江至南翔的沿江铁路货运专线,并与镇大铁路相衔接。线 形走向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 42―3 城际铁路 沿京沪铁路预留城际铁路线形,并在铁路镇江站和高资、辛丰预 留城际铁路与城市内部交通的换乘枢纽。 第 43 条 港口与水运 由高资、龙门、谏壁、大港、高桥和夹江等港区组成;保留龙门 长江客运站; 保留并改造镇扬、 世业洲、 江心洲、 大港和高资等汽渡。 苏南运河镇江段航道由四级标准提高至三级, 并新建谏壁三线船 闸。 第 44 条 航空 近期实施镇句公路延伸至南京禄口机场的快速通道建设; 远期建 设旅游机场。 第 45 条 管道 加强对国家天然气主干管和现状其它管道运输线路的维护与保 护。协调好未来重要的管道运输线路与城市发展用地的关系。第二节 城市道路交通 第 46 条 交通分区 划分为老城、丁卯、南徐、谷阳、谏壁、大港和高资七个交通分 区。 表 7-1 各分区的主要规划指标一览表片区 编号 1 2 3 4 5 6 7 分区名称 老 城 丁 卯 南 徐 谷 阳 谏 壁 大 港 高 资 规划 人口 万人 30 20 20 15.0 4.0 8.5 7.5 小汽车 发展水平 辆/千人 60 90 100 120 100 100 80 社会停 车场指标 泊位/千人 25 18 25 20 15 20 15 土地开 发策略 综合开发 综合开发 综合开发 低密度开发 综合开发 综合开发 综合开发 道路 密度 5.37 6.52 6.4 6.86 6.1 5.6 4.7 道路 面积率 13.7 14.6 15.8 17.3 12.2 14.2 12.5km/k O ha/k O第 47 条 道路网络 47―1 结构形式 路网体系由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组成。 路网体系由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组成。以方格网布局 为主, 局部地段结合地形采用自由式路网布局。 规划形成 三横九纵、 “三横九 为主, 局部地段结合地形采用自由式路网布局。 十字双环”的道路骨架体系。 十字双环”的道路骨架体系。 : ( “三横” 分别为北部“一横” 由跃进路、长江路、东吴路、禹 三横” 分别为北部“一横” 由跃进路、长江路、东吴路、 山北路和临江路等组成) 中部“一横” 由南徐西路、南徐大道、 ;中部 ( 山北路和临江路等组成) 中部“一横” 由南徐西路、南徐大道、丁 ; 卯桥路、镇大路和金港大道等组成) 南部“一横” ;南部 ( 卯桥路、镇大路和金港大道等组成) 南部“一横” 由 312 国道和沿 ; 江公路组成) 。 江公路组成) : ;主城三纵 “九纵” 分别为西翼二纵(通江路和园中路) 主城三纵(新城 九纵” 分别为西翼二纵(通江路和园中路) 主城三纵( ; 大道、镇宝路和经十二路) 东翼四纵(谏辛路、雩龙路、 ;东翼四纵 大道、镇宝路和经十二路) 东翼四纵(谏辛路、雩龙路、通港路和 ; 。 铰罚 山路) : “十字” 由解放路、镇宝路、沪宁高速公路镇江支线与南徐大 十字” 由解放路、镇宝路、 道、丁卯桥路相交构成。 丁卯桥路相交构成。 : 国道、沿江公路、横山东路、 “双环” 一环由 312 国道、沿江公路、横山东路、长江路和戴 双环” 家门路构成;二环由檀山路、经十二路、中山路、 家门路构成;二环由檀山路、经十二路、中山路、学府路和丹徒南环 路构成。 路构成。 47―2 快速路 快速路由镇大路、 国道、沿江公路、横山路、 快速路由镇大路、312 国道、沿江公路、横山路、戴家门路等组 公里, 40― 成。道路总长约 86 公里,路幅宽度 40―60 米,横断面采用两块板或 四块板形式,机动车双向六车道, 四块板形式,机动车双向六车道,两侧控制绿带宽度不小于 15 米。 公里。 快速路控制相交道路开口间距大于 1 公里。 两侧用地可根据情况灵活 设置辅道。 快速路与快速路相交采用立交方式, 快速路与主次干道相 设置辅道。 快速路与快速路相交采用立交方式, 交可根据流量流向设置定向立交或采用渠化交叉口方式。 严禁支路与 交可根据流量流向设置定向立交或采用渠化交叉口方式。 快速路直接相接。 快速路直接相接。 路直接相接 47―3 主、次干道 车道, 40― 次干道规划 主干道规划为双向 4―6 车道, 路幅宽度 40―60 米; 为双向 4 车道,路幅宽度 24―40 米。其中,主干道 72 条,总长 172 主干道 公里, 1.4; 公里,干道网密度 1.4;次干道 115 条,总长 210 公里,次干道网密 度 1.7。 47―4 支路 规划为双向 2―4 车道,路幅宽度 14―24 米。结合地块开发建设 进行规划控制。 47―5 交叉口 城市道路交叉口一般采用平交方式。 少数交通流量过大的交叉口 应采用立交方式,人流或自行车集中的交叉口也应逐步修建立交设 施;铁路线与主干道相交必须采用立交方式;城市出入口干道相交处 应按立交控制。 ... . ..第八章第 53 条 规划目标绿地系统规划近期,建设国家级园林城市。人均公共绿地不小于 8 平方米,绿 地率大于 35%,绿化覆盖率大于 38%。 中期,初步建设生态城市。人均公共绿地不小于 10 平方米,绿 地率大于 38%,绿化覆盖率大于 42%。 远期,建设山水和人文环境融为一体的生态城市。人均公共绿地 不小于 12 平方米,绿地率大于 40%,绿化覆盖率大于 45%。 第 54 条 公共绿地 规划公共绿地包括公园(含景区内的公园用地) 风光带、 、风光带 规划公共绿地包括公园(含景区内的公园用地) 风光带、小游 、 园和城市广场等。 1289 公顷。 园和城市广场等。总面积 1289 公顷。 54―1 公园 新建的公园: 合山公园、 跑马山公园、 京岘山公园、 乔麦山公园、 新建的公园: 合山公园、 跑马山公园、 京岘山公园、 乔麦山公园、 大桥公园、龙脉团山公园、凤凰山公园、彭公山公园、银山公园、 大桥公园、龙脉团山公园、凤凰山公园、彭公山公园、银山公园、高 资公园和谷阳湖公园等。 资公园和谷阳湖公园等。 扩建与完善的公园:金山公园、焦山公园、北固山公园、 扩建与完善的公园:金山公园、焦山公园、北固山公园、伯先公 园、磨笄山公园、黄鹤山公园、宝盖山公园、古城公园、梦溪园、烈 磨笄山公园、黄鹤山公园、宝盖山公园、古城公园、梦溪园、 士陵园、李苑、宝塔山公园、宗泽公园和谏壁公园等。 士陵园、李苑、宝塔山公园、宗泽公园和谏壁公园等。 54―2 风光带 扩大完善古运河、 大港河和团结河等风光带, 新建沿江风光带和 扩大完善古运河、 大港河和团结河等风光带, 运粮河、御桥港、翻水河、京杭大运河、高资河等风光带。 运粮河、御桥港、翻水河、京杭大运河、高资河等风光带。 54―3 小游园 结合道路、 水面、 山体和文物古迹等建设一批不同类型与规模的 结合道路、 水面、 山体和文物古迹等建设一批不同类型与规模的 小游园: 四牌楼、 花山湾和越河街小游园等街头绿地, 蒜山、 狮子山、 小游园: 四牌楼、 花山湾和越河街小游园等街头绿地, 蒜山、 狮子山、 烟墩山、 古镇和狗王庙小游园等景观绿地, 以及二道河和头道河小游 烟墩山、 古镇和狗王庙小游园等景观绿地, 园等滨河绿地。 园等滨河绿地。 居住区应按规划要求建设小游园, 原则上老城改造区小游园面积 居住区应按规划要求建设小游园, 公顷, 公顷。 不小于 1 公顷,新城区不小于 3 公顷。 54―4 城市广场 新建南徐、润州、学府、健康、山巷、跃进、大港和高资等广场。 新建南徐、润州、学府、健康、山巷、跃进、大港和高资等广场。 同时在城市其他重要地段, 结合公共设施和道路建设, 配套建设绿化 同时在城市其他重要地段, 结合公共设施和道路建设, 为主的城市广场。 为主的城市广场。 第 55 条 生产防护绿地 55―1 生产绿地 公顷, 公顷, 规划生产绿地面积近期为 252 公顷, 远期为 315 公顷, 分别约占 2.5%。 建成区面积比例的 2%与 2.5%。 利用山体在南山风景名胜区西侧耿家庄苗圃、 丁卯的渣泽、 五州 利用山体在南山风景名胜区西侧耿家庄苗圃、 丁卯的渣泽、 山等地段开辟一定规模的苗圃地。 并根据城市绿化美化要求, 不断调 山等地段开辟一定规模的苗圃地。 并根据城市绿化美化要求, 整苗木生产结构,满足城市环境建设需要。 整苗木生产结构,满足城市环境建设需要。 ... ... 第九章第 59 条 目标总体城市设计保护和发扬山、水、城、林一体的空间特色,并注重挖掘与弘扬 历史文化。通过城市设计的引导,凸现山水、保护老城、构筑系统、 强化标志,提升具有“大江风貌、城市山林、历史文化”特色的城市 形象。 第 60 条 总体框架 城市整体形象――城市特色景观区――景观轴(环)线――景观 节点。 60―1 城市整体形象 突出体现沿江展开, 山林镶嵌的 “一城两翼” 的城市空间结构, 营造“山、水、城、林”的整体形象特征。 60―2 城市特色景观区 城市风景区:重点规划建设好自然与人文相得益彰的“三山” 、 南山等风景名胜区及古运河风光带等自然风景区。 古城历史风貌区: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更新、改造和利用好西 津渡历史街区、 伯先路―京畿路近代建筑群和大西路传统民居风貌区 等古城历史风貌区。 城市滨水区:开发建设好长江路北部滨水区的公共活动空间,并 有机串联三山风景名胜区,展现滨江城市个性风貌特色。使长江路滨 水区成为城市标志性景观区、山水城市的特色所在、城市知名度最高 的区域。 新城区:重点建设南徐、丁卯和谷阳等三个分区的中心区,塑造 新的现代城市景观特色。 60―3 城市景观轴(环)线 60―3―1 江河景观轴 建设滨江景观轴(向西延伸至高资,向东延伸至大港) 。按沿江 不同的功能需要,建设相应的空间景观,并合理控制天际轮廓线,形 成具有滨江特色的城市景观轴。 重点处理好长江路及北部滨水区区域 内的建筑设计,特别是高层建筑设计,在处理好自身形象与沿岸天际 线关系时,还应处理好与对岸建筑群的呼应关系。 建设与完善古运河、运粮河、长山灌渠、京杭大运河、大港河、 高资河等河道水系的绿色景观轴。 60―3―2 山林景观轴 依据城市内部各山体的地理位置、高度和景观质量,对山体按景 点与观景点要求进行分类、分级: 规划Ⅰ级景点包括 “三山” 和南山; Ⅱ级景点包括云台山和象山; Ⅲ级景点包括宝盖山、磨笄山、鼎石山和合山等; 规划Ⅰ级观景点包括“三山” 、南山和磨笄山;Ⅱ级观景点包括 宝盖山、鼎石山和合山等。 对景点与观景点之间形成的景观轴应严格控制。 处理好山体周边 区域的建筑高度、 体量及后退关系; 保护好景点与观景点之间的视廊、 视域和对景关系;协调好与城市道路、重要建筑的相互借景关系,充 分体现山林城市的特色。 60―3―3 道路景观轴 加强对城市重要街道的城市设计, 使其成为代表城市特色的道路 景观轴线。主要有中山路、解放路、长江路、大西路、镇宝路、南徐 大道、新城大道(跑马山路、檀山路) 、学府路、经十二路、谷阳大 道、通港路、金港路和园中路等。 在街道轮廓线的控制处理上,要根据不同的街道区位、功能、环 境等特征,形成不同特色的街道空间形象,丰富城市的天际轮廓线。 60―3―4 生态绿环 规划应加强对生态绿环的绿化建设和植物配置, 塑造不同的景观 特色,并对绿环周边的建筑物高度、色彩、体型等加以控制和引导, 使得城市生态景观与城市建筑景观相互辉映,和谐统一。 60―4 城市景观节点 60―4―1 城市公园、广场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城市公园和广场,成为城市景 观系统的延伸。标志性的公园、广场有金山、焦山、 北固山和宝塔山公园以及大市口、春江潮和南徐广场 等。60―4―2 城市出入口 加强城市出入口的改造。重点提高火车站、码头、汽车站、对外 交通干道等设施的景观形象,强化认知和识别度,使其成为城市个性 品质的表征。 60―4―3 标志性建筑、雕塑小品 在城市的重点地段建设标志性建筑,增强城市的识别性,丰富城 市空间。强化街头雕塑、小品的建设,提升城市品位。第十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第 61 条 规划原则与目标 61―1 规划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科学管理;坚持整体保护 与重点保护相结合;坚持可持续发展,合理利用、永续利用;坚持保 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性和历史文化遗存的原真性。 61―2 规划目标 体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性质,把镇江建设成为富有文 化特色、传统风貌与现代文明相融合的历史文化名城。 ... . .. 第十一章第 69 条 旅游发展定位旅游规划以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为基础,开发新型旅游产品,构筑风景名 胜、人文景观、宗教文化和现代休闲四大旅游体系,塑造具有“大江 风貌、城市山林、历史文化”特色的旅游城市。 第 70 条 规划目标近期发展成为国家旅游城市;中期成为国内重点旅游 城市和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实现由一般性旅游向区 域性和国际性旅游转移;远期成为国内外著名的旅游 城市。第 71 条 旅游总体布局 形成 “风景名胜游览区” 、 “古城风貌游览区” 、 “现代休闲游览区” 和“自然山林游览区”及“运河文化旅游带”和“长江风光旅游带” 等“四区两带”的旅游格局。并与全省、市域旅游规划相协调,构筑 大旅游格局。 ... ...第十二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第一节 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给水工程规划 第 74 条 取水口 以长江水作为水源,实现区域供水。中心城区内规划控制 3 个取 水口。 龙门取水口:为城市西翼和句容市的取水水源地,并作为征润州 取水口的备用水源地,取水口规划规模为 90 万立方米/日。 征润州取水口: 为主城的取水水源地, 供给金山、 金西两个水厂, 取水口规划规模为 60 万立方米/日。 黄岗取水口: 为城市东翼和丹阳市的取水水源地, 取水口规划规模为 180 万立方米/日。 ......第十三章第 107 条 环境保护目标 107―1 近期目标 基本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环境保护政策和管理体系, 环境与 发展综合决策和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 城市和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继 续改善,建设成为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国 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107―2 中期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实现与社会经济发展水 平相适应的环境保护指标。主要指标基本达到生态城市目标要求,环 境质量全面优于环境功能区标准。 ... ...环境保护规划第十四章综合防灾规划第一节 防洪工程规划 第 109 条 防洪标准 一遇。 城市防洪标准为 100 年一遇。 第 110 条 排涝标准 年一遇, 211mm, 近、中期按 20 年一遇,24 小时镇江点雨量 211mm,折合城区面 中期按 197.91mm。 年一遇。 雨量 197.91mm。远期力争达到 50 年一遇。 第 111 条 防洪堤规划标准 米计算, 防洪堤标高按最高洪水位加 2.5 米计算, 即为黄海高程 9.94 米。...... 第十五章第 130 条 规划范围沿江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区内规划的沿江高速公路以北部分,包括镇 江中心城区、世业镇、江心镇、大路镇、高桥镇、姚 桥镇和新民洲,总面积约 760 平方公里。第 131 条 发展目标与定位 131―1 发展目标 形成基础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并举、现代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并 举的沿江产业发展格局,最终发展成为长三角重要的港口、风景旅游 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之一。 131―2 功能定位长三角地区重要的现代制造业、物流业和商品贸易基 地;南京至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带上的重要节点;苏南 承接国内外资本和产业转移的主要平台和产业发展的 主导空间之一。第 132 条 产业发展与布局 132―1 产业发展重点 现代制造业。形成机电、造纸、绿色化工、新材料等为特色的优 势产业。 高新技术产业。以光电子产业为主导,形成特色优势,加速推进 产业升级。 旅游业。以构筑旅游支柱产业、建设国家优秀旅游强市为目标, 以做大做强做美旅游品牌景区为重点, 整合旅游资源, 构建旅游品牌, 市区沿江重点建设好三山风景名胜区、历史街区、润扬大桥景区、世 业洲旅游度假区、江心洲生态旅游度假区和椒缇懊で攘笱 江特色景区。 物流业。以区域物流为重点,以国际物流和市域物流为补充,大力 发展以区域交通为依托的现代物流业,使镇江成为南京都市圈的物流 枢纽城市,成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辅助物流枢纽城市, 成为长江三角 洲物流体系的重要节点。 ... ...第十六章第 136 条 规划范围郊区规划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除城市规划用地以外的部分, 总面积 722 平方 公里。 第 137 条 规划指导思想 调整中心城区、镇和农村居民点的空间布局结构和城乡产业结 构;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城镇功能结构;保护郊区生态环境和绿色空 间环境(基本农田、农副产品基地等) ,为中心城区创造高质量的外 部生态环境,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强化郊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 乡一体化水平提高。 第 138 条 规划布局 138―1 城镇空间布局规划 138―1―1 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形成两个工业基地、两个洲地和五个镇的城镇空间布局体系。 两个工业基地:韦岗工业基地、新民洲工业基地。 两洲:世业洲和江心洲两个旅游度假区。 五镇:辛丰、宝堰、姚桥、上党和高桥镇。 ... ...第十七章第 139 条 规划期限近期建设规划 2002 年至 2005 年。 第 140 条 建设规模 人口规模: 万人。 人口规模:80 万人。 建设用地规模: 平方公里, 平方米。 建设用地规模:88.0 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 110.0 平方米。 第 141 条 建设目标 围绕建设“江南名城”“经济强市” 和“文明城市”的总体目 、 标,初步形成与现代化水平相适应的城市发展框架,为城市进一步的 规模扩张奠定基础。 基本形成适度超前的基础设施服务体系以及综合 交通体系框架。通过完善城市功能,加强生态环境建设,重塑城市新 形象,形成适宜的人居环境,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社会公共事业保障体 系。 第 142 条 建设重点 以“强化沿江,突出生态,打造新城,保护名城,优化环境,提 强化沿江,突出生态,打造新城,保护名城,优化环境, 升品位”为主线,全面推进城市建设步伐。主要包括: 升品位”为主线,全面推进城市建设步伐。主要包括: 进一步拉开城市框架,拓展城市空间,近期内形成“三横九纵, 进一步拉开城市框架,拓展城市空间,近期内形成“三横九纵, 十字双环” 的城市骨架道路系统。 十字双环” 的城市骨架道路系统。 进一步完善城市的绿地系统建设,凸现“大江风貌” 进一步完善城市的绿地系统建设,凸现“大江风貌”和“城市山 林”的城市特色,构筑城市生态环廊,保护江中绿洲,努力建设生态 的城市特色,构筑城市生态环廊,保护江中绿洲, 镇江。 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设施建设, 强化城市功能, 提升区域中心城 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设施建设, 强化城市功能, 市地位。 市地位。 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现代化公共服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现代化公共服务水平。 稳步实现老城的有机更新,延续历史文脉,保护历史文化名城。 稳步实现老城的有机更新,延续历史文脉,保护历史文化名城。 以基础设施及环境建设为先导, 全面开发建设新城区, 拓展城市 以基础设施及环境建设为先导, 全面开发建设新城区, 发展空间,壮大城市规模。 发展空间,壮大城市规模。 ... . .. 第十八章第 155 条 发展目标与定位 155―1 发展目标远景发展构想山水型的生态城市进一步强化,国际著名旅游城市已经建立。 “一城两翼”空间结构形态得到进一步丰富、优化和完善。 体制先进、结构完善、运行高效的城市系统已经形成。 155―2 发展定位 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的地位、功能得到进一步提升与加强。 第 156 条 空间规划 156―1 发展方向 继续坚持沿江沿路“T”型发展,并在东翼利用长江岸线资源形 成跨江向高桥发展的态势。 同时更加注重城市内涵的发展和城市品质 的提高。 156―2 结构形态 在“一城两翼”的空间结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发展,与扬州滨江 城区及丹阳市区的空间布局关系进一步紧密协调,区域“多核心”的 滨江组合式城市群的发展趋势愈加明晰。 156―3 用地布局 156―3―1 生产性建设用地 集中布置在丁卯、 谏壁、 大港以及高资, 东部形成向南和向东 (夹 江)拓展的态势。西部继续沿江向西和跨越 312 国道向南发展。重点 发展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物流业。 156―3―2 非生产性建设用地 根据人口发展需要均衡布置,重点发展生活居住、商业金融、旅 游服务和教育科研等。 156―3―3 生态绿地 进一步深化主城与东西两翼的生态隔离和城市绿环的建设, 加强 由十里长山、五州山、南山、真观山、马迹山、雩山、横山、禹山等 自然山体相连形成的“人”字型生态楔型绿地的建设与控制,全面建 成“一环、两楔、两洲”的城市生态系统。继续落实城市绿地系统建 设,规划人均公共绿地突破 25 平方米,绿地率大于 45%,绿化覆盖 率大于 50%。第十九章规划实施策略与建议第 157 条 推进城市化进程的规划实施建议 157―1 加强规划编制 依据本规划系统地编制各县级市的城市(镇)总体规划和各项基 础设施规划及详细规划等。本规划与县级市城市总体规划、乡镇规划 和各层次的基础设施规划应上下协同, 加强上位规划对下位规划的指 导,不同层次的规划应相互及时反馈、补充和完善,适时修正。 157―2 改革管理体制和相关运作机制 统筹城乡规划, 由镇江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市的 城乡规划工作。 积极、稳妥地对不适应发展要求的行政区划进行调整,适时撤销 镇江中心城区和丹阳、句容、扬中市区内的建制镇,改设办事处。加 大城镇合并力度,对已经撤并或规划将要撤并的镇、村居民点,禁止 或限制各项建设和外来人口入户等。对择优培育重点建制镇的镇区, 应制定鼓励发展的政策。 正确处理好城镇发展与合理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关系,建立起 城乡土地资源统一优化配置,节约用地、集约用地的新机制。 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镇户籍管理体制和人才流动机 制。 实行有效的城镇就业政策、教育政策,加快建立养老、医疗、生 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 深化城市建设投资体制改革,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制。 157―3 建立和完善区域协调机制 加强城镇发展的统筹协调,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周边各市的协 调可由区域性的组织牵头,各相关城市参与共同组成协调机构;各县 级市的协调可由镇江市政府牵头, 相关县级市政府参与共同组成协调 机构;县级市(区)级协调机构由相应县级市(区)政府牵头,相关 乡镇政府参与共同组成协调机构。 第 158 条 加强区域中心城市地位与作用的发展措施 158―1 进一步提升镇江市综合交通优势 加快推进镇江长江第二通道和泰州―扬中的过江通道的早日开 工建设,形成“长江三桥”的南北交通格局;加快对 312 国道、沿江 公路的拓宽改造;进一步完善镇江港区的建设,发挥更大的内河港优 势;加快建设镇江至南京禄口机场的快速联系通道,以及镇江至县级 市的半小时城市圈的快速联系通道; 通过一系列的对外交通条件的改 善,大力提升镇江中心城市的地位与作用。 158―2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力度 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对城市发展的拉动效应, 力争三至五年内形成 “三横九纵、十字双环”的道路骨架,为未来城市发展奠定良好的基 础。远期建设城市轻轨系统,并与南京、常州轨道交通相衔接,进一 步改善交通环境。同时,加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全面提 高城市运行水平。 对照特大城市的建设标准,建设一批包括文化、体育、科技、博 览、会展、广播电视等市级标志性公共设施的建设,提高城市的综合 服务水平,提升城市功能,增强镇江区域中心城市的吸引力。 158―3 加强区域合作,主动接受辐射 充分利用靠近省会城市的优势,协调与南京的关系,争取更多的 发展机会。同时密切与苏南各市的联系,主动接受上海、苏南城市的 辐射,与苏锡常经济圈共同发展。统一协调与扬州、泰州的沿江地区 开发建设以及长江第二过江通道和扬中―泰州桥位的建设控制。此 外,加强与国内外其它城市的联系,开展经济、文化、艺术等方面的 交流与合作,扩大城市的外向度和知名度,提高城市竞争力。 第 159 条 环境优先、提升品位的城市发展措施 159―1 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形成功能分区明确的城市布局 按照“显山露水”的环境建设要求,调整产业空间布局,搬迁主 城区内依山傍水的污染企业(如位于南山的水泥厂、长江边的江南化 工厂等) ,优化主城的山水空间布局结构,营造最佳的人居环境。 159―2 优化城市产业结构,提升旅游业的主导地位 通过深度挖掘旅游资源,强化旅游城市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开发, 把自然景观资源和人文景观资源转化为旅游经济发展的现实资源, 将 旅游业逐步发展为支柱产业,达到大力提升城市品质的目的。 159―3 山水城市 为改善城市整体环境,应加强对城市山体、水体和历史文化的保 护与开发,特别对三山风景名胜区、南山风景名胜区、长江路北部滨 水区、古运河风光带、大西路街区和南徐新中心区以及其它一些城市 重点地段,应注重城市景观和特色空间的塑造,注重城市生态环境的 建设,最终实现山水型生态城市。 第 160 条 城市经营的运作措施 160―1 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经营好城市的空间资源 积极探讨向城市外围拓展城市用地的可能性, 合理扩大城市用地 的规模。加大城市立体空间开发和利用的力度,提高城市空间利用的 集约性。加强土地有偿使用和土地公开招标的力度,提高土地资源经 营的经济效益,并合理调控土地价格。 160―2 强化城市山林特色,经营好城市的自然资源 大力开发城市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打造现代化 一是经营南山、 “三山”等山景资源。南山素有“城市山林”之 称, “三山”作为镇江城市的标志,应进一步发挥它们在城市中的作 用。二是经营长江、运河等水景资源。大江风貌是镇江景观的又一特 色,首先加强沿江绿化,全面改善沿江旅游环境;其次加快世业洲开 发建设,培育旅游业发展的新生长点;再者,要在发挥运河交通功能 的同时,强化其景观作用,努力挖掘和提炼运河的文化内涵,以景观 开发为重点,带动运河两岸商贸、房地产、旅游等第三产业的发展。 160―3 加快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经营好城市的产业资源 明确产业发展重点,加快产业升级。大力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 业,形成一个布局合理、相互配套、开放型、多功能的第三产业新格 局;以港口经济为依托,开发区建设为重点,发展大进大出的现代制 造业和区域物流业;构建以知识经济为方向,高新技术为先导、现有 优势工业为支撑的现代工业体系。 160―4 加强文化与经济的结合,经营好城市的文化资源 镇江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有着丰富的历史文化积淀和现代文 化的创造,这是镇江城市资源的特色和优势。在经营城市中必须注重 文化资源的经营,发挥文化对经济的驱动作用。在文化资源的经营中 应重点开发三国文化、六朝文化、明清文化为代表的历史序列;推出 “宗教文化旅游” ;合理开发镇江文物古迹和历史名人资源,发挥其 在旅游业发展中的经济价值;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形成与现代经济相 适应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 160―5 发挥品牌效应,经营好城市的品牌资源 一是要经营好政府提出并为市民广泛认同的目标思路等品牌资 源。二是要经营好能够反映镇江城市特色的品牌系列产品。三是经营 老字号品牌,同时经营好现代品牌资源,积极实行“名牌”战略,实 现名牌企业的规模扩张和发展。 160―6 抓住突破口,经营好城市的环境资源 环境作为生产力的重要部分,已成为城市竞争中的“第一竞争 点” 。因此,应进一步强化镇江自然环境优势,加大环境综合治理的 力度,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改善城市建设的生态环境。同时还应加 强城市的人文环境建设,营造细致周到、优质现代的服务环境。在此 基础上,实现环境和经济的良性融合,提高城市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 益。 第 161 条 城市发展的政策措施 161―1 加强规划立法与科学决策 制定和完善城市规划的行政规章和政策措施, 完善各层次规划编 制的审批制度,明确城市规划的法律地位,保证城市规划的严肃性。 建立规划管理的新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公众的参与作用,确保 规划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同时加大规划宣传和公示力度,形成社 会广泛监督、人人遵守规划的良好氛围。 161―2 形成一系列规划实施的配套政策 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共同制订一整套强制性的配套政策, 强化对城 市规划工作的监督管理和科学引导。同时,对原制订的一些政策需进 行认真总结和深入研究, 对已不适应现代城市发展的配套政策应及时 修订、调整与更新。 161―3 制定动态的行政区划调整政策 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 对不能适应城市发展要求的行政区划及时 进行合理调整,整合城市空间资源,保证城市整体协调发展。同时对 被列入撤并计划的城镇,应严格控制其发展,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加以 控制与引导。第二十章附则第 162 条 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件、附件、专题研究和历史 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五个部分,规划文本与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 163 条本规划是指导城市建设的法定文件和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在城市规划区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单位与个人,均应执行本 规划。规划的重要调整和重大变更应按法定程序进行。 第 164 条 单独编制的专项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均应遵守本规划。 由镇江市 第 165 条 本规划自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施行。 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由镇江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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