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文学类小说成长类小说2500字

  《黄昏》  昏黄的落日渐渐从海面上暗去,天边的彩霞鲜艳得很美丽。海面上激起几朵浪花,而后又变成一圈一圈的涟漪,向远处散去。  苏静好是个听父母话、努力学习的好孩子。从小到大,她都有种悬梁刺股的精神,所以终于考上个好大学。  然而现在这个专业她一点儿也不喜欢,甚至还有些讨厌。恨不得拔了它的皮,抽了它的筋。然而历史不能重来的,她再不想要也只能硬着头皮往前冲了,哪怕前面是一堵墙。苏静好的家庭教育太好了,只要是已经成为事实的东西,哪怕再艰难也要坚持下去,哪怕头破血流也要奋力往前撞。所以苏静好忽略掉她对这专业的讨厌,继续一如既往地钻研下去了。  然而大学和大学以前始终是不一样的,大学的生活也是另一种风格。曾经家里压迫得越严重,现在她就越不知道怎么控制自己的情感。一年下来,她的成绩果然还是没什么起色,反而还把专业课都挂了。成绩这个东西,从来都是她的命,这下她却败得那么惨,似乎生命都开始不安全了。  一般人们面对打击会有两种结果,一种是更努力地完善自己,另一种是从此颓废,再也没有斗志。这是两种极端。然而悲剧的是,苏静好从来都是个经得起成功却承受不起失败的人。很不幸,她是后者。  后来的日子里,她像个没有思想的人一样到处飘荡,她不去上课,呆在宿舍却也不知道该怎么打发时间。后来有个男生向她表白,她本是个没有尝过爱情滋味的人,再加上空虚无比,也便毫无悬念地答应了那男生。  有了精神寄托的苏静好自然比以前精神了许多,只是她知道纸是包不住火的,她挂科的事情迟早会传到父母的耳朵里,整日还是提心吊胆地过着,于是她学会了借酒消愁。或者说是借酒消惧吧。有一次她又和男朋友一起出去喝酒,喝着喝着她又开始哭诉她挂科的事情,说了父母对她如何苛刻的往事。她终于醉了,倒在男友怀里。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苏静好和男友睡在一起。她立刻意识到事情不对,待检查了身体,才发现什么都晚了。静好马上下床穿好衣服,她疯狂地叫他混蛋,手里拿着什么都朝他扔过去。那男生却只是坏笑,一副很满足的样子,只是任由她使用暴力。  她却无能为力,最后跌跌撞撞地跑出宾馆,迷迷糊糊地摔了一身伤。  她跑啊跑,却跑到了海边。想着大学以来发生的种种,眼泪就止不住往下流。挂科、堕落、失身。任何一条罪名都足够让她死一万遍了。她想起父亲严厉的面孔,又想起母亲含蓄地对性的看法,身体就忍不住颤抖。她知道,瞒不了多久了。当这些都传到父母耳朵里,她怕是无处容身了。  她顿时有种自杀的冲动。回了家怕也是活不了了吧。  然而她终于是个胆小鬼。从小到大,她虽然有自虐的精神,却从来不敢做哪怕一件稍微冒险的事情。这时太阳就快从海上落下去,静好突然觉得自己和那夕阳很像,只是夕阳明天还可以变成朝阳,就这样日复一日,而她却再也爬不起来了。只能坠落,坠落到无底洞,坠落到黑暗的深渊。她终于没能完成父母给的使命,她终于还是失败了,还赔了自己。  她想到自己肮脏的身体,又想到回家后母亲会如何地教训她,就跑进海里拼命地洗,拼命地洗。突然一不小心,她真的踩进深渊里面,不会游泳的她拼命地想抓住些什么,却都于事无补,连救命稻草都是海市蜃楼。  终于,她不再挣扎。海面上只剩几朵浪花,而后又变成一圈一圈的涟漪,向远处散去。一切都变得很平静,恰如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夕阳在拼尽力气想在海面上多留一会儿,却终于没能敌得过黑暗的吞噬,沉沦了下去。  天边的彩霞鲜艳得很美丽。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有点压抑,是深夜写的文字吗?其实吧大学这东西挂个科没什么了不起的,我从来就把补考看做正式考试。比较喜欢第一段。昏黄的落日渐渐从海面上暗去,天边的彩霞鲜艳得很美丽。海面上激起几朵浪花,而后又变成一圈一圈的涟漪,向远处散去。写得很淡,却很有感觉。
  @勿忘平常
9:55:00  有点压抑,是深夜写的文字吗?其实吧大学这东西挂个科没什么了不起的,我从来就把补考看做正式考试。比较喜欢第一段。昏黄的落日渐渐从海面上暗去,天边的彩霞鲜艳得很美丽。海面上激起几朵浪花,而后又变成一圈一圈的涟漪,向远处散去。写得很淡,却很有感觉。  -----------------------------  写的时候确实是晚上。也算是有感而发吧,因为周围的气氛影响。周围的人都告诉主人公成绩很重要,于是她自己也就陷进去了。我觉得这是社会的普遍现象。  对了,还要告诉你一个事,我们学校没有补考哦= =
  《赶路》  文/七然  有一天,路上出现一个跑步的人。  甘露不停地跑啊跑,几乎是拼了吃奶的劲。她额头的汗不分昼夜地往下淌,她身上的衣服湿了又干了,太阳下山了又升起来了,她依然没有停住她的脚步。  她跑到海边,海里的鱼儿看见了,便问她,“女士你好,不过你太热了,你介意跳进来清爽一下么?”  甘露微笑着回答,“谢谢你先生。不过我没有时间,我得赶路。”  鱼儿有些跟不上甘露的脚步,变得有些气喘吁吁了。“可是…你要去…哪儿啊?”  甘露思索了一下,“也许我看到那个地方了我就知道了。”  “可是…诶?”  甘露说完便加快了速度往前跑了。鱼儿还没有说完那句话就看不见她的身影了,只得失落地回到他的窝去了。  她跑到马路上,有个老婆婆摔倒在地上呻吟。甘露从她身边走过,她只想赶路,她看不见老婆婆哀求的眼神。  她跑到森林里,那时太阳正是一天最毒的时候。大树对甘露说,“歇歇吧,你看天那么热,来我的旁边乘乘凉吧。”  “可是我现在得赶路,等我到了目的地我再回来享受吧。谢谢你!”  她跑到花丛中,花儿邀请她,“看,这里好多蝴蝶啊!停下来闻闻花香,听听鸟儿唱歌吧!”  “可是我得赶路。我下次再来吧!”甘露依然没有回头。  花儿于是自己享受美景了。  她跑到公园,有个小女孩如获至宝般走过来,“姐姐姐姐,那些小孩子都不和我玩,你可以陪我玩么?”小女孩的眼里闪着哀求的眼光,清澈如溪水。  甘露说,“对不起啊小朋友,姐姐是大人了,姐姐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你自己去玩吧!”  小女孩有点失落,不过她立刻又建立起信心。“姐姐有什么事要做啊?我在家学会了干很多活儿的,让我来帮你吧!”  “我要赶路!”甘露的语气坚定而干脆,她只想尽快摆脱这个小孩,她是个惜时如生命的人。  “你为什么要赶路呢?”小女孩的眼睛眨巴眨巴地望着甘露,虽然甘露一直没有回头看她。  “我要去一个很重要的地方,那个地方关系着姐姐的未来。所以小朋友你不要再打扰我了好么?”甘露显然有些不耐烦了。她的呼吸有些急促,可能是着急的吧。  “那个地方长什么样子啊,如果我看到过也可以帮姐姐啊!”小女孩很热心的样子,她是真的想找个人陪她玩。  “我也不知道,不过我看到了就会知道的。那地方关系到我的未来呢。”甘露也有些疑惑了,但是她坚信她能找到的。  “那让我陪姐姐一起找吧!”小女孩见她没有答话,心想她是同意了,高兴得不得了,马上问道,“那姐姐都到过了什么地方呢?这样我就可以去你没去过的地方找了。”  这时甘露突然停下了脚步,她到底到过了哪些地方呢?她努力回想,却只记得自己匆忙地对别人说“我要赶路”这类话,甚至都没有看对方一眼就开始自己的计划。小女孩痴痴地望着她,等着她回答。甘露终于回头看了小女孩一眼,却瞬间瘫坐在地上。  “可是,我也不知道我去过什么地方啊!”  甘露眼里的坚定消失了,她沮丧地看着天空,似乎在后悔什么。  此时太阳终于下山了,太阳公公也赶着去另一半地球了吧。天边的彩霞五彩斑斓,可惜太阳看不到这美景了。
  《可可的旅行》  从前有一个叫可可的女孩,她很小的时候,爸爸就去世了,后来一直和她妈妈生活在一起。但是可可很贪玩,有一天她趁她妈妈不注意就偷偷溜出去玩了。  于是可可出发了。她走到一篇草坪上,看见空中飞舞的蜻蜓,就很想去捉一只。可是跑了半天也没有捉到一只蜻蜓,最后她累得干脆坐在地上,但心里还是很不服气。后来草坪里出现一个男孩,他也正在捉蜻蜓呢,可可激动极了,迅速爬起来走到男孩身边,眼神天真而烂漫。“你好,我叫可可。你可以送我一只蜻蜓么?”男孩看了看手里多得抓不住的蜻蜓,又看了看可可,说了句:“那你陪我一起玩吧!”可可连连点头答应,男孩于是给了她一只。可可开心极了,她笑着跳着,笑声如银铃般。他们俩开心地玩着,仿佛一切的烦恼都与他们无关。可是过了一会儿,男孩的妈妈过来叫他,说该吃饭了。于是男孩走了。可可一屁股坐在地上,手中的蜻蜓也迅速抓住机会逃跑了,可可沮丧极了。后来可可坐累了,她就爬起来继续走。  那个男孩叫童年。  走着走着,可可看见一个很帅气的男孩在拍照,身体在不停地摆pose,拍得不亦乐乎。可可觉得他好看极了,就走过去跟他打招呼。“你好,我叫可可,我们可以做朋友么?”男孩并没有理她,而是继续摆造型。女孩觉得可能是她说话的声音太小了男孩没有听见,她又重复了一遍。“你好,我叫可可,我们可以做朋友么?”男孩有点兴奋地转过头对她说,“哦,你是我的粉丝么?”可可对着他看了半天,“粉丝是什么啊,好吃么?”男孩听到后翻了个白眼,又接着摆造型去了。可可见他没有回答,就一个人走了。这些人真奇怪,她想。  那个男孩叫少年。  走着走着,可可看见一个正在玩游戏的男孩,样子专注极了,嘴角还有一丝邪邪的笑。可可的疑惑迅速散去了,天空也变得晴朗起来。她好喜欢那个专注的样子,还有他笑着的样子。于是她跑过去兴奋地对男孩说,“你好,我叫可可,可可可以喜欢你么?”男孩玩游戏太专注了,没太注意她说了什么,还以为她是结巴,心里顿时生起一种厌恶。他头也没回,便很生气地说,“哎呀快走开快走开,别打扰我玩游戏。”可可被男孩凶巴巴的语气吓得不敢哭出声来,眼泪却嗒吧嗒吧大颗大颗掉下来了。  那个男孩是少年的哥哥。  可可一边一边哭,哭得连路都看不清了。她哭着哭着,就撞到了一个人,一下子就摔倒在地上。她抬起头,看见一个拿着书的男孩,一边去扶她一边小心地问,“没事吧?有没有伤到啊?”可可眨巴着清澈的眼睛,忘了答话。“哦,我叫青少年。”他补充道。他关心的样子让人觉得暖暖的。可可擦干眼泪终于开口,“你好,我叫可可。”男孩问她为什么哭,可可便说了她之前的遭遇。男孩听罢疼惜地摸着她的头说,“可可别伤心,以后我来保护你,没人敢欺负你了。”可可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她连连点头。“你要去哪儿,我陪你吧。”男孩说着,便牵起了可可的手,向着前方走着。可可的脸越发的泛着红晕,她突然抓紧了男孩的手。“可可爱你。”她用几乎连她自己都听不见的声音说。不过也许是她太过激动了所以没听见吧。因为男孩马上摸着她的头微笑着说,“乖。”可可幸福地笑了。他们走了一段路程后,男孩突然顿了顿,然后向另一个女孩走去。他们用接吻来打招呼。问候完后,男孩开始指着可可向那个女孩介绍,“这是我妹妹。”又转头对可可说,“乖,快叫姐姐。”可可没有叫姐姐,她的脸憋得通红,然后迅速挣脱男孩的手就跑了。  这次可可没有大哭,只是眼泪却如黄河决堤般涌来怎么都控制不住。她自己也说不清原由,她为什么要逃?为什么会哭?可是脚步停不下来。  走了一段时间,可可终于累了,她不再哭。她开始欣赏风景,比如夕阳。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她想着。天真烂漫清澈如水的眼眸却变得混沌了迷茫了。她坐着坐着,远处走来一个看着很绅士手里还拿着玫瑰花的男孩。男孩把玫瑰递给可可,像是邀请着,“女士你好,我叫成年。请问我可以和你交往么?”可可觉得那花儿好漂亮,便接下了。也不去管男孩说了什么,于是可可跟男孩走了。可是女孩的心思全在那朵花儿上,她喜欢极了那朵花儿,便一直细心呵护着,不让风把它吹散了,不让雨把它打湿了,也不让别人有抢走它的机会。男孩渐渐受不了可可对他的无视了,终于他不再愿意做她的护花使者。他从那高雅的衣服里又取出一朵玫瑰,对着另外一个女孩献花去了。可可才不管这些呢,她继续呵护着那朵花儿。她成了玫瑰的护花使者。  走着走着,又下起了雨。这时可可看见前方有一栋房子,便迅速窜了进去。她好兴奋,她的花儿可以不被雨淋了。她正开心着,这时房里走出来一个老妇人,头发花白,眼神暗淡无光。可可定了定神,竟大吃一惊。妇人上前去抱住可可,顿时老泪纵横。“妈妈……”可可哽咽得说不出话来。她竟然忘了,家里还有一个因为找不着她一直担心她而一夜之间白了头的妈妈,她竟然忘了,她还有一个可以遮风避雨的家。可可紧紧抱住妈妈,泣不成声。  也许你们以为,可可的旅行终于结束了。  其实,旅行才刚刚开始。
  《我真的不爱他》  文/七然  我们在一起得很突然,发展的速度也惊人得让世人目瞪口呆。可是就是那么在一起了,如胶似漆。我们每天都黏在一起,直到睡觉前才依依不舍地回到各自的宿舍。他哪天惹我生气时,我也总是跟朋友诉苦,偶尔还会有自残现象。别人都以为我爱他爱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别人都以为我已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了。  其实我不爱他,我只是勾引他犯罪了而已。我恰好想找个人玩玩游戏,来填补我心中的空虚。其实任何人都可以,只是命运让我选择了他。于是我每天装作很爱他的样子,我学着像每对恋人中的姑娘一样,撒娇,说肉麻的话,偶尔发发脾气,还会在他犯错的时候包容他,一个人的时候说想他了,在一起的时候说我爱他。所以实际上是他深陷于我的诱惑中不能自拔了。我要的就是这样的游戏,好玩!刺激!我喜欢看他着迷于我的样子,很有趣,也很有成就感。  为了让我的游戏更具真实性,我当然不能告诉任何人,我要在每个人面前表现出我很爱他,这样我的游戏就不会结束了。谁让我演技好呢,每个人都深信不疑。  偶尔我也会哭,跟他的朋友一说,他们就会全部冲上去教训他。这时常让我笑得不能自已。连他的朋友也被我收买了。我的游戏我做主,我就是最棒的玩家。当然没有人知道我在玩他,他们甚至担心我太容易相信一个人了而奉劝我别太投入了。我当然会答应,难道我会告诉他们我不爱他么?肯定不会,我的游戏还没有玩腻呢。  不过日子久了,他就不像以前那么听话了。他时常惹怒了我还不来道歉,也不和我在一起了,说话也是冷冰冰的。我也怒了,当然我不是真的怒,我只是需要在大家面前表现出我很爱他,所以我应该是很愤怒很伤心的。所以我很愤怒很伤心,连七大姑八大婶都被我拉来为我做主了,可是有时候呢,一旦他心意已决,那是九头牛也拉不回来的。没办法,我猜也许他识破了我的阴谋呢。也许他知道自己被耍后比我的愤怒还愤怒,然后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他真的走了。  这该死的谎言,我真的不伤心的。可是为了演完那一出戏,我还得使劲弄出些眼泪来蒙蔽世人。本来一个正常的姑娘都应该哭得稀里哗啦的,这可难倒我了,我上哪儿去找刺激哭出那么多眼泪啊?可是谁让我在他们面前表现得如此爱他呢,而且重点是,我的游戏还没用玩够呢,我还不想游戏那么早结束啊,所以心里也难免有点失落,可惜啊。他还是一挺可爱的游戏搭档呢。  可是后来大家都开始来安慰我,告诉我不要想不开,要好好过下去,以后会有更好的之类等等。然后我就崩溃了,一个个的搞得好像我要为情而死一样。有那么严重么?更有甚者,一遇见我就说,“你真傻,真的。你不该那么死心塌地地爱他。”敢情我还成了祥林嫂了。  “可是你的眼睛整天肿得跟死鱼眼似的,能不让人担心么?”死党这样跟我说的。于是我的额头华丽丽地出现了三条黑线。  “尼玛我的眼睛生来就如此好不好!”我对她吼道。  不过也许是戏演得太投入了,天生的死鱼眼,再加上那么一哭,那还能看见眼睛么?  我顿时就犯愁了。不行,我不能再演了。而且每天这样搞得跟受伤的小鹿一样,还要被当成祥林嫂对待,我本来是以一挺强的姑娘,我还把别人当猴耍了呢,怎么能让别人以为我是弱势群体之一呢。于是我准备说出真相。  我对死党说,“我跟你说实话,其实我不爱他,我那是耍他的,我不过就是闲得蛋疼才去找了一枚男纸来陪我解闷儿。谁知道我还没玩腻他就先腻了。我说你们不要再把我当成一受迫害的少女了行么?还有啊还有啊,我也不想成为祥林嫂啊,你们赶快忘掉这件事儿,我不爱他,所以我不伤心,听见没?”我说出这句话后,死党摸摸我的额头,说了一句电影里惯用的台词,“你丫不是发烧了吧?”  好吧,我只能无语。  唉,这就是演戏演得太好的不好之处,看吧,连死党都不信我了。可是我真的不想成为一个受害者啊,明明是他被我耍了,我不是弱者啊,我不是啊!可是没人相信。  于是我决定告诉他,我要告诉那个男人,我不爱他,我都是耍他的。这样我就不会被当成弱者啦。至少要让他觉得我不是那种弱弱的好欺负的不懂得保护自己的姑娘啊,哈哈,我又坏笑起来。  后来在马路上遇见他,我想也没想地就冲过去想要跟他说明白,让他知道我不是受伤的人,他才是被我耍了,他才是受害者。  我拼命叫着他的名字,“等等我,我还有话要说!”他终于停了下来,我冲过去了。  说时迟,那时快,恰好一辆大卡车向我冲过来。尼玛,我平时是一个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姑娘好不好,刚刚看见的不还是绿灯么,那么坑爹!  然后那辆车就从我身上飞过去。我倒下去之前还在想到底是那车抽风了还是那人行道的红绿灯脑瘫了。可是我还没有想明白,世界就瞬间静止了。  然后大家都围在我身边,有的在唏嘘,有的在呕吐,还有的在打急救电话,世界又忽然乱成一团。我听见路人甲说,“这人八成是感情受挫了想不开吧,听说她刚刚追着一男生跑,那个男生还没有回头。”路人乙回答,“唉,这年头的姑娘啊,真不爱惜生命。”我当时真想冲上去抽那俩路人,你丫才不爱惜生命呢,你全家都不爱惜生命!  可是我什么都做不了,而那件事再也说不清了,大家都以为我感情受挫想不开来着。别人会一直把我当成弱者,他们甚至会告诉他们的子女,“以前我上大学的时候啊,有个姑娘被一个男孩甩了,二话不说就往车上撞啊,花儿一样的生命啊,一下子就血肉模糊了。生命很珍贵,儿啊,以后千万别干这种傻事。”完了,想到这儿我就觉得很可怕,我一多爱惜生命的姑娘怎么就被人说成那样了。  我不爱他,我真的不爱他,更不会为他去寻短见啊。但是现在更不会有人相信我了吧。就像那个把厕所的热水打开的男孩,没有人相信厕所的热水是他放的,别人都以为他有一个女朋友,可是后来分手了。别人都以为他很痴情,虽然他本就没有女朋友。  谎言一旦开始,就真的再也无法收场了。虽然我真的,真的不爱他。
  @第七妖孽
19:33:00  顶起   -----------------------------  谢谢~
  《青春,在寂寞中燃烧》  文/七然  青春,在寂寞中燃烧  我只想遗忘  过去的伤  那年,我们相遇  你说,你会带我去世界上最美的地方  可是  食言太短暂  仿佛夜空中划过的流星  荣耀一闪即逝  只留下,那一瞬间的美丽  无尽的思念  装满了整个世界  那寂寞,太张扬  那寂寞,太漫长  你说,别太伤  可是  这飘落一地的幸福碎片  要我怎么捡?  
  啊!!!“食言”改成“誓言”。。。
  我发现我发错地儿了。。今天各种囧。
  然姐,小安顶你!
  回复第11楼(作者:@颜安白 于
03:31)   然姐,小安顶你! ==========哇,听你叫我姐我好开心呐哈哈~谢谢顶帖啦!  
  《如果故事只是一场梦》  文/七然  那是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好吧,其实那是半夜2点的铜仁,天空黑压压的一片,那是个没有月光的晚上。我努力睁开惺忪的睡眼,收拾好东西准备出发。四周是死一般的沉寂,门口的几声狗吠吓得我立即清醒过来。  我要去学校了,凌晨3点过的火车,这真是一个无比尴尬的时间,害我受尽早起的折磨。姐姐看到我安全达到火车上时便回去了,还好,不算太挤。到了座位上,我竟然有点悲伤了。毕竟,一别又是半年。我上火车的前一天,刚刚失恋,再加上我当时病得厉害,一下子竟有点体力不支身心疲惫了。眼泪快要出来的时候,我旁边的座位的主人来了,我忍住一切悲伤,没有发作。坐我对面的,是两个和我年龄差不多的少女,她们面带着笑容,相互依偎着睡觉,神情安静而平和。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确切地说,是当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的头靠在坐我旁边那个陌生男子的肩上,我迅速把头缩回来,做羞愧状。他看出来我的尴尬,对我笑了一下,笑容安静而美好。说实话,他的笑容很温暖。我的心一下子放松了,对他不再警惕。  那天在车上,我比想象中还虚弱,当时就很恨铁道部,为什么不在我们那一站售卧铺票,害我还得在身体不适的情况下忍受硬座的煎熬。车上的空调温度很低,于是我又华丽丽地感冒了,那简直是我这辈子最狼狈的一次了。脸色苍白,身体瘫软,估计当时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对我实施任何暴力,已经没有反抗的力气了。  我只是看着窗外,不吃东西,不说话,也不玩手机,估计面容也好不到哪里去。对面的女孩儿看着我,有点同情。到了吃早饭的时间了,坐我旁边的男生开始填肚子,吃的是干瘪的面包,我当时恨极了面包,它让我非常想吐。他突然递给我一个小面包,问我要不要,笑容安静而美好,我有点尴尬,因为我当时真的不吃面包,我恨不得它马上消失在我面前。我摇了摇头,他有点失落地把手缩回去了。又过了几个小时,我依然看着窗外,什么话也不说。他把他所有的食物拿出来,问我想吃什么。当时真的被感动到了,他不过是一个陌生男子,居然能对我那么好,心理防卫完全卸掉,受伤的心开始渐渐愈合。  我开始转过头和他聊天,得知我身体不舒服后,他开始强迫我吃东西。他小心翼翼地把食物用热水弄热了喂我吃,那会儿虽然还是对食物很反感,却心里暖暖的,我大口大口地吃着他喂我的食物,他的脸上又露出安静而美好的笑容。我们突然像认识了好久的朋友一样,聊天,说笑,相互打闹相互调戏。那一刻,我有一种活在幻境里的错觉。坐在对面的女孩儿们脸上多了几分诧异,但还是甜甜地笑着,好看极了。  我理所当然地享受着那份美好,没有想更多的东西。也许因为我已经没有力气去想了吧。我依然很疲惫,只是心情舒畅了很多。来自陌生的关怀没有让我觉得不安,反而让我觉得好像找到了新的避风港一样。我忘却了失恋带来的悲伤,扔掉了生病带来的难受,一切如同沐浴在天堂,我多么舍不得,舍不得失去这份关怀。我突然好希望火车就这么开到地老天荒,不去理会那一切的不快,也不用面对繁琐的小事。记忆如果被封锁,也许会是个美好的结局。然而火车依然以它照常的速度前行着,没有更快,也没有慢下来。  黑夜不安分地到来。我还是没能拗得过奔跑向前的时间。疲惫如期而至,我闭上双眼,期待天亮后的第一缕阳光。他把我的头靠在他的肩膀,怜爱地抚摸着我的头,然后在我的额头留下了一个温暖的唇印。  眼泪瞬间滑落。  对面的女孩儿依然带着笑脸,只是脸上多了一丝厌恶。我没有理会,这次是真的睡了。  醒来的时候,火车已经快到达目的地了。我大概睡得太久了,脖子都要僵掉了,肚子也不争气地发出尴尬的声响。我的头靠在坐在我旁边那个陌生男子的肩上,我迅速把头缩回来,他对我笑了一下,笑容安静而美好。坐在我对面的两个女孩睁开惺忪的睡眼,开始收拾东西准备下车了。这一睡,竟然就过去了29小时30分呢。窗外的阳光格外美好,这该是一个完美的开始吧,我想。  “诶,你的明信片。”我准备下车的时候他叫住了我。  我回头冲他笑了笑,“不,是你的明信片。”
  这广告怎么没被删除呢!!  
  @_七然
12:53:00  《赶路》  文/七然  有一天,路上出现一个跑步的人。  甘露不停地跑啊跑,几乎是拼了吃奶的劲。她额头的汗不分昼夜地往下淌,她身上的衣服湿了又干了,太阳下山了又升起来了,她依然没有停住她的脚步。  她跑到海边,海里的鱼儿看见了,便问她,“女士你好,不过你太热了,你介意跳进来清爽一下么?”......  -----------------------------  有时候如果赶得太匆忙,总会忽略生命原本最平凡真切的意义。
  就,大家把这个当练笔好了,个人觉得不怎么样,惭愧呐。  《迷途》  文/七然  落落拧开洗手间的水龙头,把水泼在自己脸上。冰冷。她抬起头,看着镜子里那张苍白的脸,都快要认不出自己了。厚重的眼袋,杂乱而发黄的头发,一切都那么没有生机。然而冷水终于还是让她清醒了几分,她随意整理了下,回教室了。  四月天了,南方的四月天本来应该很温暖的。只是这几日下了些雨,再加上有风,便比往日冷了许多。空气里满是黏黏的味道,柜子里也因潮湿而散出发霉的味道。而教室的门窗紧闭着,因为怕雨飘进来了。然而空气又变得闷闷的,让人快要窒息了。落落很讨厌这样的午后。她简直想挣脱出去,一去不回。  这已经是上大学后的第200多个日子了。期中考还在火热进行中,大家都忙忙碌碌,行色匆匆,完全注意不到旁人,仿佛除了“大神”其他人都不复存在了。落落没有人陪,她也没有去找“大神”。在她眼里,凡事只有靠自己的。也不是说那些大神们不友好,只是,大神占少数,求学的人占多数,大神终究是凡人,他们没有三头六臂,终究是忙不过来的。  大学嘛,大家总是在考试前几天抱佛脚的。每当这时,图书馆总是挤满了人,甚至沙发上、过道里都不放过。于是落落也来到了图书馆,一个人。她在书架上找了好几本参考书,自己埋头钻研去了。没过多久,她又开始抓她的头发,受虐的头发啊。她的眼神里透着幽怨,恨不得把那些书撕了全扔海里去!然而她终究没有这个勇气,也没有这个力气。撕了又能怎么样呢,一切还是原样,多的不过是赔那几本书的钱而已。  不适合又怎样,她没有选择的余地,她想。于是又静下来受虐了。  考试如期而至。她被排在在教室的最后,这真是个难得的好位置。无论是打小抄还是偷看别人的都容易极了。挂掉考试or作弊?她在心里权衡利弊。  其实都不需要想。这200多天里,她从来没有想过要这样做。虽然她也终于看惯了大家的行为,大神自然不必说,他们是不需要用什么手段的。而部分人却需要想尽办法来让自己获利。有眼神传递暗送秋波的,有在考场肆无忌惮传纸条的,甚至有回头和后面的同学讨论的,场景甚是热闹,大家也都不亦乐乎。各有难处吧。落落这样想了下,便开始答题。  其实也是习以为常了。以前她以为这些事情不会在这样的学校发生,不过当时她刚到大学,还年幼着呢。她本以为这次依然能淡然答题,可是……  老师却突然说了句很暧昧的话。  “你们自己看着办啊,我可要出去会儿了。”然后便带着暧昧的笑容离开了。  教室里无比骚动,大家直大呼老师民主老师万岁,似乎在演绎一场狂欢。浮夸。接下来的事情便显而易见了,用脚趾头都能想得到。各种试卷各种参考书纷纷成为焦点,教室里哗啦哗啦满是翻书的声音。这下落落真的震惊到了,这场面她还没见过呢,那老师果然与众不同啊。  落落觉得有些心烦意乱了,她觉得这比《皇帝的新装》还要滑稽。而这样一来,她便成了焦点。不是说她将在考场里成为焦点,而是,她的分数将成为一个焦点。不过她倒不很在意,只是讨厌这样的气氛。  有位好心的同学见她皱着眉头,以为她在纠结题目,便问她,“这本书我用完了,你要拿去参考下么?”  “谢谢,不用了。”她回答得坚决。  那人尴尬地笑了下便不再理会落落。这时旁边有人带一种讽刺的口吻说了句“迂腐!”虽然很小声但还是被落落听见了。她笑了笑,是啊,自己果然迂腐。却怎么也改不掉。  考试在一种很欢乐地氛围下结束了,老师的笑容和开始时一样,简直几乎迷倒了教室里的所有人。这才是优秀老师啊!一切为同学们着想的老师都是好老师。  落落知道自己的成绩要成为焦点了。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坚持,因为在这里,根本没有必要,同学们只会觉得她假清高,老师也不会因为觉得她坚持自己而表扬她,专业也不会因为她的诚实而少虐她一点儿,那么她的坚持到底为了什么呢?  她只是觉得窒息,因为找不到新鲜空气。  她又拧开水龙头,任冰凉的水浸透她的脸。她越发地憔悴了。  究竟哪里才是她的归宿呢?她对着镜子发呆。然而却是问天天不知,问地地无声,问花花不语。  ——
  @勿忘平常
8:06:00  @_七然
12:53:00  《赶路》  文/七然  有一天,路上出现一个跑步的人。  甘露不停地跑啊跑,几乎是拼了吃奶的劲。她额头的汗不分昼夜地往下淌,她身上的衣服湿了又干了,太阳下山了又升起来了,她依然没有停住她的脚步。......  -----------------------------  对啊。而现在的社会里,许多人不也就是这样么。每天行色匆匆,一步也舍不得停下,却不知道真正意义上是为了什么。  PS:勿忘呐,我现在果断也爱上水天涯了。。。果然有点花时间呐。&_&
  《寻一城繁华》  文/七然  那天,周晓琪踏上了离家的路。  自从初中学了那篇王家新先生写的《在山的那边》后,她就日思夜想着要在山的那边,发现一个繁华的世界。虽然那篇课文的主旨她早已记不清了,可是要走出那座山的信念却从未减弱过。  平日里,老师们总是劝同学们以后要考到发达的地方去,像B城啊,S城啊,X城啊,都是好地方啊,那种地方才能真的长见识,那里肯定能看到她想要看到的一切。后来她决定去X城闯荡一番。  她的家其实在T城,不存在那种走了翻过一座山,还有一座山的尴尬,因为她根本就走不出那座山。那些山连绵不断,把她住的那座城市围了个水泄不通。所以她总是想要走出去,走出去,去看更多的风景,去住更大的房子,去坐更高级的公交车。  于是那天,她一个人揣着偷偷从父母那儿拿的一千多块钱,整理好行装,就上路了。  她离开家的时候,她的父母都还睡着,对这件事全然不知。周晓琪在她的卧室里留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两行大字:“爸,妈,我要去寻找山那边的世界了。等我回来时候的好消息吧!”  周晓琪在去车站的公交车上。她看着那熟悉的道路渐渐远离,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满足感。这时车停了,上来两个白发老人。周晓琪二话不说就让座了,可是还差一个位置,她于是叫做她旁边的那位小伙子把位置让给另一个老人。那个小伙20来岁的样子,一身干净的行头,见周晓琪居然叫他让座,心里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他不仅没有让座,反而还说不好听的话,还说什么“关我鸟事啊臭娘们儿,要让你自己让去!”周晓琪很受打击,只得无奈对着那老人笑了笑,白白挨了骂,心里也很不服气,正想骂回去,又想为了顺利离开,也就忍了吧。于是便闭不作声了。心里却想,我早晚会去一个比这破城市更文明的地方,你们等着瞧。  那一路奔波,别提多辛苦了,她在心里是又叫又骂,巴不得早点离开那些没有素质的人,去一座大城市,享受那高素质的洗礼。有了这个信念,无论多么苦,她都熬得过来了。下了火车后,她提起大包小包的出了站台。映入眼帘的是高楼大厦,足足有八、九十层吧。她心想还好来对地方了,想想T城,10层的楼房也算高了吧,而去大多是破旧不堪的。就这样她又不自觉对老家那座城多了些鄙夷。  她决定先把自个儿安顿了,然后再解决温饱问题。不过还好街上的广告不少,她很快就找到了一个酒店住了下来,当一切都妥当以后她便出门吃饭去了。这一顿她吃得高兴极了,X城的东西简直无比地好吃,而服务员的态度在她眼里和家乡那一群人简直是天壤之别。那服务员走开后,便和另一位服务员偷偷说些什么,眼睛还看着周晓琪,嘴角是不屑的笑。周晓琪实在太饿了,食物一上她就开始狼吞虎咽起来,也不管周围发生了什么,所以她自然没有看见那服务员嘴角的笑,她只记得那服务员很有礼貌地说了一句“小姐您慢用!”她越发觉得这是一个好地方了。  吃完后她便回住处了,她出来前老板告诉了她那地方叫什么名字,这地方只要到了站台,没有到不了的地方。这也是T城无法比拟的吧。那时正是下班高峰期,她等了好久总算等来一辆到她住处的车,便上去了。那时是夏天,车上都开着空调。她的老家T城是没有这种待遇的。她还记得,夏天的时候,车上就热得要命,让人觉得都要中暑了,而冬天的时候,大家把窗户都紧闭,车内的人又是吸烟的又是喝醉酒的,难免味道更混杂,不免让人有些作呕。她向来很鄙视那种人, 把他们视为眼中钉肉中刺。谁让她一闻到烟酒味就想吐呢,这也怪不得她吧。而X城却很好,这公交车就让她觉得很高档。  “xxx站到了,开门请当心,下车请走好。”周晓琪总算回过神来,这声提示又叫她兴奋不已,她唱着小曲儿下了车,朝酒店走去了。回到酒店后,她放下包,想取些东西,寻了半天也没找着。她慌了,忙把所有东西都倒出来,才发现事情果然不妙。她的钱包不见了!所有现金都装在里面啊。她突然想起在公交车时……可是都来不及了。  第二天,老板把她赶了出来。在身无分文的情况下,在肚子饿的煎熬下,她终于蹲在路边了,无处可走,无食可吃,长那么大,她还是头一次受这种苦呢。她无比地难过,最难过的事受了这罪,而是这繁华城市居然也会有小偷。她越想越难过,就哭了起来。这时路边有人向她仍了几枚硬币,她抬头一看,周围的人都露出怜悯的表情。可是她是个多么要强的女孩啊,一开始她心里还很愤怒,可是迫于饥饿,她也只能暂时忍忍了。过了几天这样的日子后,她终于还是撑不住了,拿了几个硬币跑去公话超市打了个电话。  “爸,我在X城。我的钱被偷光了。”  ……  后来是她父亲在X城的一个朋友招待了她,并顺利把她送回了T城。家里人什么也没问,她也羞愧得不敢提及一个字,只是从此收了她那颗闯荡的心。  X城的车水马龙依然如故,还是经常有人的钱财被偷,而繁华依旧,大厦也高耸入云。而T城的公交车还是没有空调,某些小伙子依然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一切都没有变。  而山的那边的风景,也不过一个传说罢了。
  微小说~  【啊】  啊!她惊叫了一声,电话从手中滑落。男友的朋友打电话告诉她,他在家中出意外了。  昨晚她和男友发生口角,就搬到闺蜜那儿住了一晚,至此都还没有联系过。她的嘴唇僵硬得说不出半个字,眼神里满是惊恐与伤心。男子是从后背中匕首而亡的,现场没有半点挣扎。她哭得很伤心,以至于警官录口供的时候费了很大力气。离开时,她把包里的眼药水丢进了垃圾桶里。
  贴一个很久以前写的吧~  《王老汉》  文/七然  王老汉夫妇有一个儿子,叫元富。王老汉待人很好,他的妻子也很和善,别人都叫她王大婶。村里的人都很喜欢他们夫妇。  当年王大婶生下一个儿子时,王老汉便找算命先生算了一卦,算命的说,这个孩子将来会大富大贵。王老汉听了后异常欣喜,于是便取了元富这个名字。大概因为这个原因,也大概因为就这么一个儿子,他对元富很是宠爱。他总是在闲暇时教元富念书写字,去朋友那儿聊天或者喝酒时的都会带着他,还陪他玩游戏。所以元富虽然没有兄弟姐妹,但童年生活却一点儿都不孤单。元富很乖,打小起,别人都说他是个好孩子,很孝顺很懂事。王老汉夫妇于是很受人羡慕。那真是一个和谐的家庭。  渐渐地,元富长大了,到了该娶妻的年龄了。王老汉找人给他做媒,选了一个家境不错的女方。据说那是个很能干也很精明的女人,叫金凤。王老汉笑眯眯的,满意极了。依旧是一派和谐景象。婚后不久的一天,元富的妻子突然对元富说:“我和你父母住不惯,你去问你爹借点儿钱,咱们自己去建一栋房子吧!”像是商量又像是命令的口气。元富停下手中的活,他迟疑了会儿,才慢吞吞地吐出几个字: “这个,不用急吧!”妻子略带生气的说道:“大不了我搬回娘家住就是!”如此坚决的口气。元富没有办法,只好厚着脸皮去向王老汉要钱。  他在门前踌躇了好久,终于还是进了王老汉的房间。“爹,我——金凤她想搬出去住,我们——我们商量了一下,决定建一栋新房。可是,现在没有多少钱。我——”元富的脸变得通红。王老汉拿着烟斗,抽了几口,慢慢地说:“过几天我去把对面山上那几块田卖了吧!应该可以凑些钱了。”元富没有说话,他低着头。父子俩沉默了一会儿,元富便借口出去了,留下王老汉一个人。背影有些留恋。  过了没多久,元富的新家建好了,离王老汉住的地方很远,都快接近县城了。然后那屋子里便只剩下王老汉夫妇两人了。不过好歹还有个伴,还不算孤单,老两口依然有说有笑的。一开始元富还会过来看他们,只是次数越来越少,越来越少。后来偶尔来一次,也只是为了拿一些不要钱的农产品,像玉米啊,番薯啊,蔬菜啊什么的。不过老两口倒也还是很开心,毕竟是自己的儿子,能见上一面对他们来说就很满足了。只是一不小心,那小小的需求却几乎成了奢望。  那个叫金凤的女人,在几年后终于为元富添了一个儿子,后来取名宏儿。元富的经济也变得更窘迫些了。之前说过,金凤的家境比较不错,不过她大概因为不想让自己的丈夫觉得没面子吧,所以从来不曾拿出一点东西哪怕是一分钱。于是金凤开始怂恿元富回家借钱,如今元富已经能做到面不改色地跟他爹“借”钱了,进步得真快呵!借钱的理由也总是满满的。什么要开店没有资金啊,什么要投资啊,什么宏儿上学了,做爷爷的应该给点帮助什么的。总之,什么说法都有。王老汉的钱也不多,全靠后来他自己买了一群羊来放。每每在大雪纷飞的日子里便可以在山上看到他的身影,瘦瘦的。来年了便卖出一些赚点小钱。可是大多数都给了元富了。说的是借钱,却也没有见他还过。这债,怕是还不清了吧!邻居们只是叹气。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王大婶因常年劳累,身体日益衰弱了下去。再生一次病,大概是熬不住的了,终于拖着疲惫的身体离开了人世。她走的时候只有王老汉在身边。她走后,王老汉的精神也日渐萎靡了。他把羊卖了,一个人住在空空的老房子里。这时邻居们实在看不下去了,个个都谴责元富不像话。元富也许觉得不好意思了吧,没多久便回来把王老汉接走了,连同家里所有的财富。这么多久了,王老汉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容,眼睛眯成了一条线。  然而他去了后,好像变得更消瘦了。他的儿媳,也就是金凤,似乎习惯了以一种高傲的姿态去对别人。然而她对王老汉还是极为恭敬的。她总是很悠闲地对那些工具指指点点,然后很客气地对王老汉说:“爹啊,这些东西就劳烦您了。”于是王老汉上山砍柴,劈柴生火,什么活都干了。要是没有让人很满意,金凤便会继续恭敬地说:“哎,我们这样的人家实在养不起您这样的闲人啊!”可是除了儿子那儿,王老汉还能去哪儿呢?而元富则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只是半睁着眼,也从不说话。王老汉的孙子宏儿大概10来岁的样子,每每看到他爷爷满头大汗皱着眉头痛苦的样子,居然还笑了,而且笑得很天真。王老汉也没有说什么,他已经没有余力去想其他的了。他只是很想王大婶。  有一次,王老汉用自己的一点点积蓄买了几个鸡蛋,藏在自己的屋里。宏儿看见了,便偷偷地去把鸡蛋全拿走了。王老汉还没有尝过呢,便没了。他看见孙子拿着几个鸡蛋往厨房跑,知道那是自己的,只是叹气。无奈只说:“宏儿乖,给爷爷留一个吧!”不料宏儿却答道:“不,妈妈说了,你太老了,不能吃好的东西,不然会生病的。”然后嗖的一下便走了。王老汉站在原地,只苦笑当年的自己。这可是他千挑万选的媳妇呢。如今,还真是很精明啊。他只好独自回房间去了。  又是个上山砍柴的天,王老汉一如往常地去了。却不料眼睛不小心被木棍戳到了。幸好只是伤到了一只眼睛,他还能看清路,跌跌撞撞地回家去了。儿媳看见了,竟是一脸嫌弃的表情。元富看见了,只是很安静地给了他一些钱,让他自己去医院。当时王老汉的眼还流着血。他愣了一下,还是自己去医院了。他的眼睛终于没有医好,医生数了数他手给的钞票,一副无奈的样子说,他们也无能为力。那只眼睛终于还是废了,干活也不方便起来。金凤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了。终于有一天,元富走进王老汉的房间,他的步伐很坚决,没有了当年的踌躇。他对王老汉说:“爹,您看,现在您也不是太方便,这边人有点杂,对您不太好,您还是回去好好休养吧!”元富的脸色没有表情。王老汉苦笑一声,嘀咕到:真是个孝顺的儿子呢!元富假装没有听见,转身走了,没有回头。如同多年前那个伸手借钱的下午。而背影却没有了当年的留恋。  王老汉是一个人回去的。那天下着雨,路上满是泥泞。他撑着一把破伞,蹒跚地前行着。他到家便躺着了,没有和邻居们说一句话。第二天早上,邻居去看他,却发现他已经手脚冰冷了,地上的一滩血,嘴角还有血的痕迹。他的眼睛没有闭上,连同那只受伤的眼睛。元富过了些天过来看了他一眼,金凤和宏儿都没有来。元富慷慨地拿出一点点钱,顺便挤出几滴眼泪,像是哀求邻居般说:“我爹就交给你们了!”接着便说家里还有点事,独自走了。邻居大骂他他也没有回头,很快就消失在人们的视线里。好在王老汉在村里的声望不错,他的葬礼是大伙儿帮着办的,还算走得体面。  如今,王老汉和王大婶已去世多年。元富也再也没有出现,据说他发大财了,已经搬到城里去住了,宏儿也买到一所好大学。往王老汉夫妇的坟墓去的路,由于太不好走,也便荒凉了。坟墓旁长满了杂草,一片萧瑟的景象。只有在清明时节,坟墓上长出的那几朵白花略微有点生气。
  《杂记》  她今天又开始萎糜不振,阳光直射在她脸上,她的眼睛不得不眯成一条缝,然而这正是校园里自行车高峰期。  “啊~!”  随着一声响彻云霄的惨叫,她从自行车里飞出去。旁边的人连忙跑过来帮忙,她却好像没事人一般,连忙微笑着说“没事没事,好着呢!你看,我还能骑车呢!呵呵。”说完她就飞快地骑车走了,留下一脸茫然的“肇事者”。其实大家都看得出来她被伤得不轻,只是没有见血罢了。  这是第二次被撞了,上次她思想开小差,同样被摔得很惨,然而伤口还疼,她又有了新的体验。  依然是艳阳天,阳光直射在她脸上,她的眼眯成一条线,嘴角微微上扬,形成一幅美好的画卷。
  额,介个是好久以前写的了。。。拿出来贴贴,写得很烂的说~欢迎各位吐槽神马的。
  【再见·回忆】  开篇:  我想忘了我自己。  可是我做不到。  早上醒来,还未睁开眼,大脑却不知怎么迅速活跃起来了。回忆在倒带,一直退回到很久以前。回忆,终究是个难以忘却的东西。也许在不经意间,它们就纷庸而至。悲伤的、美好的,它们自己上演一场没有观众的电影。我陷入里面,无法抽离了。  先说说我自己吧!我家住在T城,生在一个很平凡的打工者的家。我的爸妈都是为别人工作,日子过得不咸不淡。家庭很和谐。  其实这都是表象而已。  就像我说:我会好好的。然后眼泪就掉下来了。  我想我是个缺乏父爱的孩子。  他们都叫我七然。  MP3里放着歌。梁静茹的《属于》,我单曲循环听了一个晚上。  “如果我能追求,我就敢拥有吗?”  “或许吧,或许我永远都不会遇见他。”  属于我的回忆,属于我的明天。  属于我的他,属于我的未来么?  我想忘了回忆忘了他。可是我舍不得。  我想忘了我自己。  可是我做不到。  其实我是个很传统的女孩。这大抵是受家里的教育思想的影响吧!但有的时候我又恰好喜欢背着传统来做事,所以往往让人琢磨不透。不过大多时候,我给人的印象还是乖乖的,没有脾气,没有悲伤。  初三的时候,我认识了他,一个叫冰的男人。说他是男人并不为过,因为他恰好大我十岁。认识他是一个偶然。当时我去亲戚家玩,碰到他也在那儿有事。也许觉得一见如故吧!那之后,我们就开始彼此联系了。  那时,他是个漂流者。为生活奔波。  初三,本没有多大压力吧!再加上懵懂和好奇,我的本性开始暴露了。  没多久,他离开了T城,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那时,我觉得很远。  他是我第一个那么亲密接触的男性。之前说过,我是个缺乏父爱的人。我只是觉得我对他很依赖。  那年我第一次接触那个叫电脑的东西,那年我第一次知道有这么个东西可以视频。那年我妈在家照顾我,那年我第一次瞒着妈去网吧,就为了看他,然后以聊就是好几个小时。  那年我还不知道神马是爱情。当时只是想着很想和他说话,我第一次欺骗了我妈,我瞒着她做了很多她极不愿意看到的事。  我叫他哥。  “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看我呢?”  “好妹妹,再过些日子就回来了。你说你想要什么,我去给你买哈。”  “我就想看见你嘛!”  “好妹妹,在干嘛呢?”  “在想你,嘻嘻。”  “傻妹妹,我有什么好想的?”  “我就是喜欢你,就是喜欢想你,嘿嘿。”  ??????  这样的对话,基本上每天都会产生。初三,15岁的年纪,也许都是这样好奇。我第一次对一个男人用了“喜欢”这个词。说出来的,不止是一个词。那时真的是个孩子。  那样的关系维持了一年,我终于毕业了。  16岁。  16岁是个花季。  他说祝贺七然考上全市的重点高中。我开心地笑了。  可是高中了,他不再和我聊无聊的话题了,他甚至很少上线。我等来的,经常是一个空空的屏幕。他不再叫我好妹妹,也不再骂我傻。  我发短信给他。我说哥,我想你了。  我想象着他会说,好妹妹,哥哥过几天就回来了。  然而过了许久,他终于回了。  忙。  仅此一字,再无下文。  连标点都省了。  我想他大概是真的很忙。他要工作。  我发短信他也不回了。我打电话他也不接了。  偶尔聊天,他还是很关心我。问我想要什么。  所以,他一定只是太忙了。我告诉自己。  他说他等我考上大学了就给我一份惊喜。  他说到时他会天天去看我。  然后我就很努力地学习。我想着他的惊喜,我想着他会天天去看我。有了动力,学习也比以前努力了许多。老师们渐渐对我另眼相看了。  就这样,一年又过去了。也许觉得有他的陪伴,即使是偶尔的,但每天都还是觉得过得很充实很开心。  记忆的碎片不断凝聚起来,像放电影般。动人的画面,感人的故事,开心的微笑,可爱的天真???一切因他而变得美好。当时就那样沉迷了。也许早就沉迷了,是自己还傻傻不知道。16岁,那个懵懂的年纪,只知道我想对谁好,只知道我喜欢和谁聊天,只知道和谁在一起会很开心,却不知道什么是爱。  脑海里,画面太多。而大多,是他微笑着的样子。  尽管此时天气很阴霾,想起他,却总觉得阳光明媚。  那些阳光明媚的日子。  那些清晰的痕迹,他来过我生命里的痕迹。  渐渐地,我发现不对劲了。  我心中的想念越来越强烈,我内心的感觉越来越奇怪,我的情绪越来越不受控制。  我只是,越来越像见到他。  有一次尼问我:你怎么那么喜欢他呢?  尼是他的好朋友。  那是一个禁爱恋的年纪,妈妈说的,不许!多么不可违的命令。  那是一种调侃的口吻。而我忘了那只是一种调侃,我也忘了尼还在,我忘了所有。只是大脑一片空白,不知该说什么好。我站在窗前,看着远处的风景,还依稀能听见蝉鸣声。  夏天又来了。记得第一次遇见他,也是在夏天。  “听说你成绩很棒呢。加油哦!”  “还好啦,呵呵。”  “你真是个乖孩子呢。”  “??????”  我没有回答,只微微一笑,然后低下头。脸很发烫。  我们站在窗前,看窗外的风景,蝉鸣声不断。  他看了我一眼,笑得很亲切,然后走开了。  他的笑容很好看。他的衬衫很好看。  第一次,喜欢一个人。  一直没法忘记的第一次。或许因为不想忘吧。  对了,一直忘了介绍,我有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她叫静。不过她的个性和她的名字可差远了。而且一直如此。  她是唯一一个几乎知道我所有秘密的人。这些年要是没有她在我身边,我真的不知道生活该怎么继续下去。她是个很聪明很善良的女孩儿。很活泼呢,所以人缘也很好。而我呢,差不多就她一个朋友了。  她总喜欢摸着我的头,然后一副很认真地样子对我说:恩,七然是个好孩子。接着坏笑地补充道:很傻很天真啊~每当此时她必定会遭我一顿狂K。那是最美好的画面了。  好女孩。好得我不忍心做任何一点点让她不开心的事。  她知道我和冰的事。  可是我们都还太小,我们不懂。  转眼间,我17了。  冰又变了。  他变得若即若离,忽冷忽热。  我实在没忍住,又给他打电话了。  电话通了,我欣喜若狂。  然后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喂,请问你找谁啊?”  “我,我找这个手机的主人。”  “你找我老公干嘛?”  “哦???哦???我打错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我便挂了电话。无法形容当时的感受。我又看了一遍号码,确实是他的。我觉得当时有种快崩塌的感觉。  几个月没联系而已,居然成了这样的光景。那个女人称他为“老公”。好,真好。可是我好难过好难过,为什么会这么难过?  我趴在静的肩上,哭着问她。  她只得轻抚着我的头,心疼地说,没事的,没事的七然。  我开始容易感伤。  我开始喜欢把悲伤寄托于文字。  用来纪念他,祭奠我的青春。这里选一首诗写出来吧,当作是纪念我的过去。  【离开?尘世】  我想离开  这尘世  去一个  没有浮华,充满阳光的  落满枫叶的季节  去那里乘凉,去那里仰望  然后,踏上落满枫叶的路上  没有绝望,不会忧伤  我在那里自由地歌唱  可是  这华丽的街道啊  这喧嚣的都市啊  像锁链一样把我捆绑  让我逃不出  这浮华的世俗城墙  然后  像坟墓一样把我埋葬  于是  那些充满青春的年华,开始慢慢流失  那些充满希望的眼神,变得惶恐不安  那些消逝的美丽,再也回不来  我只是冷冷地笑,安静地哭  然后,沉默地闭上双眼  任凭岁月黯然又憔悴地离开  我只想  离开尘世,遗忘悲伤
  貌似太长不能贴。。。再贴另一半。  接【再见·回忆】  写给冰的诗,为他写的文字。处女作。  之后还写了很多,在此就不一一写出来了。可是,却都显得有些消极有些颓废。青春期的孩子,看起来很幼稚很天真,但心里的感受却不像大人们说的那般轻描淡写。他们有很丰富的情感。  他们的伤痕未必很浅。  那种伤痛,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懂。  当时,正逢秋天。  当时,叶落纷纷。  当时,青春开始伤感。  又过了几个月,是他的生日。  我想着,再给他发最后一条短信吧!就当是最后的祝福。  “生日快乐!”我说。  抱着不会有回应的心理,我没有再理会手机。  晚上到了。  手机响了。  看到来电显示,是他。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  “生日快乐!”  “谢谢七然。好妹妹,你怎么没有给我打电话呢?”  “我???因为现在很晚了。”  “好妹妹,为我唱首歌吧!哥今天很开心。”  他好像喝醉了,听起来情绪有点激动。  “好妹妹,好想和你说话。”  “??????”  我像哄小孩儿一样,满足了他的愿望。  忘了后来电话是怎么挂的。只记得他给了我一个解释。他说那个女人不是他女朋友。  可是那一通电话后,他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电话停机,QQ也从不上线。  通过各种方式都找不到他。  杳无音信了。  我迷茫了。  我木然了。  来得那样汹涌,去的说话却不留下任何痕迹。  一切就这样搁浅了。  静大骂冰的不负责。我突然觉得可笑。他需要负责什么呢?他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做。他没有负责的义务,不是么?  那通电话之后大概大半年的时间,我终于看到了他的近况。  他说,他要当爸爸了。  他看起来很幸福的样子。  那时,也是夏天。我们认识3年了。  三年的悲喜,三年的纠结,三年的付出,三年的懵懂。三年后,该成长了,该放手了,该理智了。虽然早知道不可能,却还是要去付出要去想。三年的思念,一夜之间,却uede像个笑话。都只是空谈。  世界仿佛恢复了常态。如同3年前一样。如同我从来没有遇见过他。  我销毁了关于他的所有。日记,文章,诗,还有照片。  却无法删除关于他的记忆。  想起那年他说的话:七然,你要好好学习。而我只是个漂泊的人。  当时还不懂得那句话的含义。  他从来没有说过什么承诺。就这样,那么长的故事。算暧昧么?  结束了么?  从来就没有开始的故事,是不是,就不算结束?  他的空间更新一条状态。  “爱,忘记过去,重新开始。”  于是他开始了当爸爸的生活。  而我,开始了高三忙碌的生活。  我一句挽留也没有。  他又换了号码,再也找不到他。  再也没了联系。  从此,我旅行我的旅行。  与他无关。
  这个,估计就算完结了吧。以后还是重新发帖的好。  
  @_七然
10:42:00  【再见·回忆】  开篇:  我想忘了我自己。  可是我做不到。  早上醒来,还未睁开眼,大脑却不知怎么迅速活跃起来了。回忆在倒带,一直退回到很久以前。回忆,终究是个难以忘却的东西。也许在不经意间,它们就纷庸而至。悲伤的、美好的,它们自己上演一场没有观众的电影。我陷入里面,无法抽离了。......  -----------------------------  记忆这东西只要存在了便永远不会灰飞烟灭,只是有些经历太刻骨铭心,让人不忍想起罢了,因为只要一想起便会心痛。于是有的人选择了忘却,把痛苦连并快乐一起尘封起来。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  我很早以前写过一部小说,就是以这句话开始的,很久了,好几年了吧。记忆这东西,经过岁月的洗礼之后,迟早会变得美好。
  回复第27楼(作者:@勿忘平常 于
19:40)   @_七然
10:42:00   【再见·回忆】   开篇:   我想忘了我自…… ==========呵呵,对啊,很多年以后想起来,应该是很美好的。  
  @勿忘平常   那大概算我的第一篇小说吧。后来我就用了那个名字作笔名啦。  
  @_七然
21:24:00  @勿忘平常  那大概算我的第一篇小说吧。后来我就用了那个名字作笔名啦。  手机上天涯,随时围观热点:  -----------------------------  说实话,我第一部小说写得特长,时间长,篇幅也挺长,高中开始酝酿,大一才写完。
  @勿忘平常  -----------------------------  我的写到6000字就流产了。。。
  回复第31楼(作者:@_七然 于
23:07)   @勿忘平常   -----------------------------   我的写到6000…… ==========有贴出来么?贴出来看看呗~  
  顶一个,七然真是厉害啊!
  回复第33楼(作者:@冷街男孩 于
09:05)   顶一个,七然真是厉害啊! ==========呵呵,都好久没更了呢。  
  @_七然
9:00:00  回复第31楼(作者:@_七然 于
23:07)   @勿忘平常   -----------------------------   我的写到6000…… ==========有贴出来么?贴出来看看呗~  手机上天涯,随时围观热点:  -----------------------------  这个提起来还真是伤心事,之前和某个网站签了约,不能贴其它网站了,被坑了,一言难尽啊。你想看的话,发txt版给你吧。
  回复第35楼(作者:@勿忘平常 于
12:29)   @_七然
9:00:00   回复第31楼(作者:@_七然 于 2012-05…… ==========好啊,改天我电脑上Q你发给我哈~  
  顶一个
  回复第37楼(作者:@冷街男孩 于
22:49)   顶一个 ==========呼,谢咯~  
  【最后一次拥抱】  甜甜是个很可爱的孩子,但是由于她的父母要外出打工照应不过来,他们不得已才把她送到了舅舅家。那时甜甜才五岁。  甜甜刚住进他家的时候他已经七岁了,当时的孩子得过了七岁才能上学,所以他刚上小学一年级。对这个陌生的小姑娘,却心生几分怜爱之感。他母亲对他说,“以后要好好照顾妹妹啊!”他乖巧地点点头。他叫茗茗,是甜甜的表哥。  茗茗从此多了一个玩伴,心里自是十分欢喜。而甜甜却因为远离父母,心里多少有些难过。他母亲叫他把她照顾好,万一妹妹不高兴,他当然是要被母亲说的。何况他自己也希望妹妹能开心,所以总是想尽办法去逗甜甜,只为博得她的一个笑。去上课的时候,茗茗也总是带着她的。从家里到学校有好几公里呢,还要过好几趟河,但茗茗怕甜甜一个小孩在家会孤独,所以大多时候是和她在一起的。  有一次在上学途中,那时快迟到了,茗茗为了节约时间,就背甜甜过河。哪知自己也还太小,一不小心就摔在河里。他被甜甜压在水里,手都出血了,不过还好那水不是很深,还不及膝盖呢。这时他慌忙爬起来,问甜甜有事没有。甜甜显然有点被吓到了,此时正半张着嘴,说不出话来。他有些不放心,检查了一下,发现没有伤口才肯罢休。他把她抱着,温柔地说,“乖,没事的。有哥哥在,哥哥会保护你的。”甜甜的眼泪终于舍得留下来,被吓走的魂魄归来了。而茗茗自己的手却疼痛起来。  过了两年,甜甜也走进了学堂。甜甜的父母工作很忙也很少来看她,只是不停往舅舅家寄钱去,钱倒是不缺的。但是她却比较安静寡言,当然除了在表哥面前。了学校后,她很少和人打交道,所以朋友很少也是正常的,这就导致她越来越孤僻了。  小学时的男孩儿都是很调皮的,经常逮着女孩儿就欺负,不是扯人家头发就是偷袭人家后背。几个高年级的男孩儿看见甜甜很好欺负的样子,便趁她走在走廊上时绊她了一跤。小甜甜痛得大声叫起来。这时茗茗马上奔过来,问她痛不痛。待到把她扶起来后,就转身对着比他还高半个头的几个男孩儿,露出无比仇恨的眼光。那几个男生看见有人敢帮女孩出头,顿时多了几分兴趣。便不屑地回茗茗一句,“小屁孩,你想怎样啊?”茗茗气不过,两只拳头就往人家脸上飞过去。那几个男孩自然十分气愤,后果很严重。所以后果是,茗茗被打进了医务室,被老师罚站,回家也被父亲打手心,还不让吃饭。  甜甜看见哥哥被打,还不让吃饭,就偷偷藏了些食物。等到舅舅舅母放松警惕的时候,就拿给哥哥吃。“哥哥,你快吃吧,这是我刚刚藏的。你快点吃,不要被舅舅和舅母看见了。”茗茗怜爱地看了她一眼,心里暖暖的,又和她抱在一起,然后才乖乖吃东西。甜甜 甜甜地笑了。  很多年过去了,甜甜的父母回来把她接走了。不过幸运的是,这时他们的家离得很近,他们随时可以在一起玩的。可是茗茗就要高考了,以后见面的机会有多少呢?  茗茗去上大学的那一天,舅舅舅妈和父母都去了,而茗茗在车站望穿秋水却都没有看见她的身影。他失落极了,却不得不踏上火车。远处,甜甜躲在一根柱子后面,已泪流满面。“我以后一定要考到那座城市去!”甜甜暗自发誓。  然而天意弄人,偏偏高考的时候她发挥失常,无奈到了一个离茗茗的城市很远的地方。可是她还是很想见他,很想,很想。第一年国庆,她便坐了很久的车,来到他的城市。茗茗带她去很多地方玩,旅途开心极了。自从第一次见到他起,任何不开心,都成为可以忽略的。然而世界上最逃不过的事情便是离别,甜甜始终是要走的。他送她到了车站。她已经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了,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他突然非常难过。但他忍住了,他整理了下甜甜的头发,告诉她,要好好照顾自己。神情如此怜爱,一如当年。  甜甜却忍不住扑进他的怀里。泪流满面,泣不成声。茗茗叹了口气,“乖,没事的,会过去的。”  “茗茗,你可以再抱紧一点儿么?”  茗茗有些开心,却又越发地难过了。这是她第一次叫他的名字。可谁知道这会不会是最后一次。茗茗紧紧抱着她,像是要拥抱到地老天荒。像是要把自己和对方融在一起。然后她走了,再也没有回头。  后来她真的再也没有去找过他。  大学毕业了,他依然是一个人。而她,已经找到了一个可以保护她的人,长相厮守。  不敢跨越的槛,就让它成为永恒。  他想起甜甜第一次叫他名字的时候。  “茗茗,你可以再抱紧一点儿么?”  “恩。”
  【他们的练习曲】  唐小贝用左手撑着头,右手握着笔,眼睛盯着黑板。更确切地说,是盯着肖叶。  肖叶是唐小贝的语文老师,那一年他刚刚上任,她刚上六年级,然后他成了她的班主任。肖叶是个很年轻的老师,约莫20岁,一头短发,一身短袖,一辆单车,于是便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唐小贝盯着他出了神,以至于他来到身边了她都没有察觉到。  “叩!”他的手在唐小贝的脑袋上敲了一下,发出清脆的响声。  “啊哟!”唐小贝发出一声惨叫,手中的笔掉在地上,左手摸了摸头。  “唐小贝同学,你怎么上课走神啊?”肖叶佯装生气。  唐小贝是班里的佼佼者,从一年级开始就一直是第一名,而且很听话,在老师们眼里是不可多得的好学生,自然得到很多老师的偏爱。肖叶已经给他们上课有一段时间了,自然了解她是个怎样的学生,所以没有打他手板。  “嘿嘿嘿嘿,老师我错了,我下次不敢了。”唐小贝讨好地回答,脸上却泛起了红晕。肖叶见她已经认错,便又开始讲课了。唐小贝捡起笔来,开始认真听课。  窗外的麻雀,在电线杆上斗嘴,一切都充满了夏天的感觉。  一个早晨,唐小贝和玩伴正在去学校的路上,突然听见后面有人在叫她。她回头一看,肖叶正骑着单车向她骑来。她和玩伴于是停了下来,肖叶赶上她了后就用手推着车和她们一起走。  “诶,唐老师。”唐小贝先开了口,“骑着这车肯定很快吧?我想着要是我也学会骑单车了,那我以后就不用走那么远的路了。那多好啊!嗯,不如改天你教我吧?”  肖叶说,“好啊,不过你得努力学不要怕摔倒哦。不然就算是神仙也教不会你的。”  “呵呵,那一言为定。”唐小贝非常开心,嘴都合不拢了。  “唐小贝啊,你们以前的老师有没有教过你们唱歌啊?”(那时小学里还没有《音乐》这门课)  “有啊,现在我都还会唱呢。我们都很喜欢老师教我们唱歌的。小静你说是吧?”她把头转向她身边的伙伴。  小静连连点头。  说完她又唱了几句,声音甜美极了。  “既然你们都那么爱唱,那老师过几天也教你们一首吧。保证让你们满意好不好?”  “好啊好啊!那唐老师你要教我们什么歌呢?可不要是儿歌啊。像什么《数鸭子》什么的我们不要的。我们都长大了,不爱唱那些幼稚的。”唐小贝说完后挺得意的,因为“幼稚”这个词是她前几天才学会的,今天恰好派上用场了,说不准老师会夸奖她呢。  肖叶听完扑哧一下,心想这些小鬼居然还嫌弃幼稚的东西了。  肖叶要教大家唱歌了。他把歌词都写到了黑板上,刘德华的《练习》。  没有音谱,他就这样一句一句地教他们唱。当他开始唱的时候,所有人都惊呆了,那声音简直和刘德华的没差嘛。唐小贝顿时生出一种仰慕崇拜之情,她把手握成拳头,放在胸前作花痴状。  “如果留下多一秒钟”,肖叶指着第一句话让大家跟着他唱。  “如果留下多一秒钟”,教室里响起了不和谐的音乐。肖叶于是又教了一遍,他就这样一直教,直到同学们都唱对了为止。最后大家终于都学会了,肖叶就说他自己唱一遍,然后大家再唱一遍就收工了。  “如果留下多一秒钟,  可以减少明天想你的痛,  我会愿意放下所有,  交换任何一丝丝可能的占有,  ……”  教室里安静得出奇,每个人都在享受这美妙的时刻。那时同学们还不懂得什么叫感情到位不到位,只是每个人都沉浸在里面,那种气氛把所有人都感染了。而唐小贝此时还保留着刚刚的姿势,眼里却已充满悲伤的气息,因为那首歌。  后来她便爱上了这首歌,几乎每天都会唱,那词和旋律都已经烂熟于心了。  可是后来不知道什么缘故,肖叶被调走了。那时六年级刚过了一半。肖叶走的时候谁也不知道,只是新学期到来的时候才知道已经换了班主任。同学们都很感伤,六年来,只有这个老师最能和大家打成一片了,大概是年纪相差不大的缘故吧。然而那时还没有手机,同学们只得作罢。不过还好有几个同学知道他的住处,只是唐小贝并不晓得。  小学毕业后,唐小贝便搬家了。有同学给她捎信说肖叶结婚了,在另一个学校当教师。唐小贝顿时一阵酸楚。却又说不清缘由,也许因为没办法去给他祝福吧。唐小贝决定假期的时候去看看他。  然而等她回到老家的时候才从别人口中得知,他已经搬家了。  “那他们有留下什么联系方式或者地址么?”唐小贝着急得汗水都出来了。  而被问的人只是摇头。  唐小贝只得回家了。她觉得很失落,一种莫名其妙的失落。“也许因为他答应教我骑单车却还没有来得及教吧。”唐小贝自言自语地说。  然后她便开始更频繁地听《练习》,唱《练习》。那是他留给他们唯一可以长存的东西了。  许多年后,她在异乡的城市里听着歌散着步,不小心看到一个“肖叶餐馆”的字样,便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地欣喜。她立马摘下耳机,几乎是跑进店里去跟老板说话的。  “老板,请问这家有一个叫肖叶的人么?”那老板大概40岁的样子,唐小贝进去的时候他正在忙活。她的声音因为激动而发起抖了。  “有啊。这位小姐找他有什么事么?”老板从容地回答。  “可以让他出来一下么?”  老板心想可能是同学,就答应了唐小贝。  肖叶应声出来了,嘴里还念着,“爸,谁啊?”  唐小贝仔细看了看,脸上的表情却瞬间凝固了。  那不过是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男孩而已。  唐小贝说了声不好意思便离开了。她迅速把耳机塞进耳朵里,耳机里这么唱着:  “……  已经和眼泪说好不哭泣,  但倒数计时的爱该怎么继续;  我天天练习,  天天都会熟悉,  在没有你的城市里,  试着删除每个两人世界里,  那些曾经共同拥有的一切美好和回忆。”
  自己无耻地顶下= =
  回复第42楼(作者:@xudongnan002 于
12:03)   好文章,写的相当的精彩 ==========谢谢~  
  顶楼主 楼主也常来我这串串门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青春文学小说推荐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