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可以让主屏幕上出现自已当皇帝,文武慈禧太后上朝百官朝拜拜的情形?

古代避讳的笑话
  古代人讲“避讳”,即子女避祖、父名字讳,臣民避君王名字讳。一般地说,是在写文章、谈话时避开要避讳的字,通常是用其他字来替换。普通老百姓的避讳还好办,而帝王的避讳可没有商量的余地,它带有强制特点,弄不好就会被杀头。由于皇帝的避讳如此神圣不可侵犯,结果造成了一个个让人喷饭的笑谈。晋文帝名叫司马昭,那么“昭”字别人谁也不许用,于是,连古代的王昭君也得改名,叫“王明君”。晋愍帝叫司马业,那么“业”字就为皇帝独霸了去,甚至连地名“建业”(今南京)也改名叫“建康”。唐高宗叫李治,“治”字就变成皇帝独有的字,而且和“治”同音的字也得改。在行文中凡是遇到“治”的字都改写成“持”“理”等同义词的字。而“稚”字因和“治”同音,凡是用“稚”的地方,都必须用“幼”来代替。好在汉语当中同义词较多,否则真不知如何办才好。唐高宗的太子叫李忠,那么“忠”字也得避讳。朝中实行多少年的官职名“中郎将”,也奉命改为“旅贲郎将”。以上避讳是皇帝或太子的名字,还好理解,发展到后来,甚至连皇帝的姓、属相都要避讳,这一下子更出了许多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情。宋徽宗因为属狗,因此天下的狗便走了运,有旨禁止天下杀狗。元仁宗因为属鸡,降旨禁止在大都市内提到鸡。从此买鸡卖鸡,都得抱鸡而行,以示对“鸡”字的尊崇。荒唐的是,明武宗既姓朱,又属猪,所以在正德十四年,他下了一道圣旨,禁止民间养猪。他认为养猪、杀猪,是把矛头指向了皇帝。不想此令一下,几年后,几乎全国的猪都断了种,以至于节日用来祭祀天地祖庙的猪都无法找到。后来,由于大臣们的劝谏,他才不得不取消这道令人哭笑不得的禁令。清代的慈禧太后属羊,于是朝中有令,不许人们说:“养羊、杀羊、吃羊肉”一类的话。但是慈禧太后嘴馋,又不能不吃羊肉。于是又下令,管“羊肉”叫“福肉”“寿肉”,真是欺人欺己的可笑办法。避讳,是中国古代社会生活的一种习俗,也是一种特有的文化现象。陆游在《老学庵笔记》中,记述了一个故事:“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搒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本州依例防火三日。’”这个“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就是避讳的典型事例。“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讳,又称名讳,即古代帝王或尊长者之名。“讳,忌也。”(《说文解字》)古时,对帝王或尊长,即使是已故的帝王或尊长,都不能直呼其名,以此表示对其敬重。凡遇帝王或尊长之名,必须回避使用该字,即为避讳。避讳又有国讳、圣讳、官讳和家讳等之分。国讳,是指帝王及其父、祖之名,这是举国上下均需回避使用的。圣讳,是指社会所推崇的“圣人”之名,一般全社会,特别是文人需要回避使用。官讳,亦称宪讳,是指上司长官之名,下属官员需回避使用。陆游提到的田登,就属于这类避讳。家讳,是指家族或家庭内尊长者之名,仅限于家族或家庭内部回避。避讳的不只是相同的字,还包括同音字,甚至连讳字的四声字均不能使用。避讳起源于周朝。“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礼记·曲礼上》)凡到他人家中,要先问其家人名讳。以免在交谈中,因犯讳而失礼。古人采用的避讳方法,主要有3种。其一为改字。若遇到应避讳的字时,就改用其他的字。这种避讳的方法出现较早,也较普遍。如秦始皇讳政,秦朝改正月为端月。“端月,正月也。秦讳政,故曰端。”(《史记》)汉文帝讳恒,传说的后羿之妻姮娥遂改称嫦娥。汉光武帝讳秀,秀才改称茂才。清圣祖讳玄烨,紫禁城的北门玄武门遂改称神武门。其二为空字。若书写中遇应避讳的字时,采用空一格(字)、打一方框或“讳”、“某”等字表示。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凡遇当朝皇帝的名讳,就不作任何解释,只写“上讳”二字。如“秀,上讳”。其三为缺笔。如遇到应避讳的字时,则少写一笔或两笔。一般多为最后的一笔或两笔。如清雍正时规定,凡书中遇“丘”字,必须缺笔。若姓名或地名中的“丘”字,一律改为“邱”字。这三种避讳的方法都有问题。改字和空字,常导致后人很难推断原字,甚至理解错误;缺笔则更易造成错读成其他字。如唐睿宗李旦,若省去最后一笔,就变成“日”字。给古代社会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避讳,给中国古代的社会生活造成诸多麻烦。例如有些姓氏,就因为当朝皇帝的名讳,而改作其他的姓氏。如庄氏,因避汉明帝刘庄讳,改为严氏;姬氏,因避唐玄宗李隆基讳,改为周氏;淳于氏,因避唐宪宗李纯讳,改为于氏等。不仅改姓,也有因避讳而改名者。如生活在西汉末年的孔子后裔孔莽,因王莽篡汉称帝,遂改名孔均;唐初宰相裴世矩,因避唐太宗名讳,去“世”,称裴矩。即使是神,也有因避国讳而改名者。如佛教的观世音菩萨,就因避唐太宗名讳,而省去“世”字,称为观音菩萨。因避讳,不仅在世者要改名字,就连早已故去者也不能幸免。如秦汉之际的策士蒯彻,死后又因汉武帝刘彻即位,而在《史记》《汉书》中,被称作蒯通。南齐时,将军薛道渊因避齐太祖萧道成名讳,去“道”字,只称薛渊。但到唐朝编修《南史》时,又因避唐高祖李渊名,遂改其名为薛深。由于避讳,不仅要改姓氏和名字,就连官名也要更改。古代有三公之职,其中的太师,就因避西晋景帝司马师名讳,改为太宰。京师亦改称京都。曹魏时期,始建中书监,后渐成中枢机构。入隋后,因避隋文帝父杨忠名讳,遂将中书省更名为内史省。中央官职中的侍中,亦改称纳言。隋朝建立的六部中,有民部,但入唐后,因避唐太宗讳,遂改称户部。古代的地名,也有因犯讳而改名的。如秦始皇之父,秦庄襄王讳楚,秦始皇称帝后,即下令将湖北楚州改称荆州。西晋愍帝(末帝)司马邺即位,建业(今江苏南京)改称建康。五代后唐庄宗李存勖即位,因其父名国昌,遂改孝昌县为孝感县。由于避讳,就连社会生活中的一些习惯性名称也被改得面目全非。如先秦文献中记载了一种鸟,称为雉。西汉时,因吕后名雉,这种鸟便只得改称“野鸡”。唐高祖的祖父叫李虎,故唐朝一代不能称“虎”。于是,虎便被“兽”、“彪”等字所替代。“不入虎穴,焉得虎子”,遂变成“不入兽穴,焉得兽子”;“画虎不成反类犬”,则成了“画龙不成反类犬”。就连“老虎”的名称也不能叫,而称其为“大虫”。可以说,古代因避讳而更改名称的事例,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如唐高祖李渊之父名昺,故唐朝时的天干“丙”,就改为了“景”。此外,因避讳还有改前人谥号、改前朝年号等现象。如唐太宗之子李明在高宗永隆年间,因牵扯进李贤的案子,被降为庶人。这在《旧唐书》的《太宗庶子传》中,有“永崇中,坐与庶人贤同谋”的记载。但唐朝并无“永崇”的年号。其原因是因唐玄宗李隆基即位后,需避“隆”字,遂将其祖父“永隆”年号改为“永崇”。又如宋仁宗名赵祯,所以北宋欧阳修等人在编写《新唐书》时,就将唐太宗的“贞观”年号,改为“正观”;唐德宗的“贞元”年号,改为“正元”。即使是家讳,古人也十分重视。唐朝著名诗人李贺,就因其父名晋肃,“晋”与“进”同音,而终身不考进士科。北宋著名文学家苏洵,则因其父名序,故所撰文章皆改“序”为“引”。其子苏轼为他人作序时,均改称“叙”。避讳的习俗,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延续了两千多年。历朝历代对避讳的规定和要求,也不尽相同。有的朝代相对较松,有些朝代则十分严格。如宋太祖即位后,规定自其始祖开始,所有先祖的名字都要避讳。且与名字同音或音近的字,均不能使用。赵匡胤的祖父名敬,因此宋代不称镜子,只称鉴子。宋高祖赵构即位后,凡“构”音四声的50余个字均不能使用。于是,南宋时称沟为洫,称狗为犬。在中国古代社会,每当一个新的朝代建立,就有新的国讳。之后,新皇帝即位,又要增加一两个避讳的字。如果是短命王朝,到改朝换代时,避讳的字数还不是很多。但如果是延续时间很长的朝代,到朝代结束前,累积的避讳字数就往往很可观。直到一个朝代结束,所有曾避讳的字,才可以重新使用。由于避讳在一个朝代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讳字数量常成倍增长。这对于当朝人写文章,特别是科举考试,造成极大的不便。稍有不慎,触及讳字,便即获罪,招致杀身之祸,甚至株连九族。在中国历史上,还有一些事物因多次避讳,其名称彻底改变,令后人很难寻觅其踪迹。如唐代以前的文献资料中,记载有一种植物叫“薯蓣”。唐后期,唐代宗李豫即位,遂改称“薯药”。入宋后,宋英宗赵曙即位,又改称“山药”。避讳这种习俗,给古代社会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国讳,更反映了专制统治的特点,也给今人研究中国古代历史造成一定的难度。不过,由于避讳具有很强的时限性,一个讳字的出现和消亡,都有明确的时间限定。这也为后人对史料的辨伪,特别是文物的鉴定,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中国的古代,有一条必须共同遵守的规矩,这就是“为长者讳”、“为尊者讳”。意思是晚辈或普通人,不能直接称呼“长者”或“尊者”的名字,也不能称呼名字的谐音。如果违反了这个规矩,便会被认为不懂礼教,会受到人们的耻笑,甚至责罚。前清兴国地区,有一位绅士老爷姓王,单名一个“久”字。膝下生有一子,经过十年寒窗,有幸科举得中,常年做官在外。家中留下一位娇妻,操持家务,侍奉公婆。王家这位媳妇,出身也是诗礼人家,自幼多读诗书,日常喜爱诗文,而且秉性贤良,侍亲至孝,远近闻名。王老爷有一班喜爱舞文弄墨的朋友。久闻王家媳妇的贤名,只是未曾亲眼得见。这些朋友的年龄皆过半百,闲来无事,准备出一道难题考她一考。计议已定,便托人向王家媳妇带信,要她告诉公公,说王老爷的九位老朋友,定于九月九日前来向王老爷祝寿,并随身携带吉祥物韭菜作为寿礼。每人还要向寿星敬九杯寿酒。最后要王家作好准备,到时九位老朋友准定前来不误。九位老人要媳妇传话的意思,是因为这段话里面,包含了九人、九月、九日、韭菜、九杯酒等共六个词都包含有王老爷名字“久”的谐音,如果媳妇照实转述,便要触犯王老爷名字的忌讳,显得媳妇无知;如果不照实转述,到那天没有酒喝,便要显得媳妇无礼。到了九月九日这天,九位老朋友早早聚在一起,一同来到王家。只见王家大门打开,王老爷正站在门前满面含笑,拱手相迎。经过一番谦让,大家鱼贯来到堂上,分宾主坐定。媳妇在后堂指挥仆妇,将早已准备好的七碟八碗搬了上来。但见杯盘整洁,菜热酒香,鸡鸭鱼肉,无所不备。王老爷恭请大家入席,热情向大家劝酒。对于媳妇如何传话一事支字不提。这边众人心中只管纳闷,一时也不便发问。待到酒过三巡,菜邀三遍之后,九人中有一人忍不住开口说道:“欣逢王兄高寿,我等兴慰已极。前日托人向贤媳传讯。仅对王兄寿辰略表祝颂之意,不成想今日酒筵办得如此丰盛。不知贤媳是怎样向尊翁转致我等的微忱的?”王老爷听罢,微笑着抬手捋了捋颌下的短须,谦逊地说:“贱媳听了各位长者吩咐以后,哪敢怠慢。不过她并未向我多言,只是用笔墨写下了短诗一首,放在我的面前。我阅过之后,从中便已全知各位之雅意了……”“诗?诗是怎样写的呢?”众人异口同声地发问。“可否借贤媳大作一阅,以饱我等眼福?”“算不得什么大作,只不过是借诗言事而已!”王老爷边说边从衣襟中掏出一张纸来,放在桌上,展现在众人面前。这时便有人大声念了起来:“八个公公加一翁,敬献寿礼扁扁葱。菊花月 &重阳日,每人敬上三三盅。”全诗共27个字,将九位老朋友的意思全部转述无遗;然而却通篇没有一个“久”字的谐音字。众老汉看了,不得不对王家媳妇的才德佩服不已。中国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讲究避讳。皇帝的名字、自家祖先的名字、或是其他重量级人物如孔圣关圣的名字,总是不能轻易说出口。而一旦谈到含有这个字的词语时,也要小心绕过。翻开五千年的中华史,何尝不也是一部避讳史。历史变迁不断让新的文字成为书面中的禁忌,无论是用缺笔省称还是同义替换,没有一部古书能逃避被涂改的命运。号称天子的人让与之相连的平凡汉字陡然变得神圣起来,我们如今熟识的“嫦娥”,就是为了避汉文帝刘恒的讳,由“姮娥”改过来的。而唐太宗李世民的出现,更让无数唐人文章中的“民”变成“人”,柳宗元就写过“养人术”(见《种树郭橐驼传》)这种不伦不类的语句。当时人们的共识是:宁肯意义不明,句子不通,也绝不敢在此事上计较短长。有时甚至还须避同音字,这便到了很荒唐的地步。比如唐代的著名诗人李贺,就因为父亲名叫李晋肃,“晋”与进士之“进”同音,而终身不得应进士之试。又有一个叫袁师德的人,因为父亲名叫袁高,“糕”、“高”同音,就不忍食糕。更有甚者,宋高宗名赵构,为避了他的讳,竟将够、沟、购等一连五十几个同音字全部禁用。如果不小心犯了尊讳,轻者受人责骂,重者就会丢了性命。惨酷无比的明清文字狱中,此类例子还真不少。但是汉魏六朝,却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似乎对避讳并不十分的在意。比如,曹操的父亲曹嵩是宦官曹腾的养子,曹腾的父亲名为曹节,而曹操送给汉献帝做皇后的那个女儿也叫曹节,并不忌讳。当然,我们可以由此说曹家人不拘格套,或是某种魏晋风度,但在当时,拿彼此的尊讳互相开玩笑的事着实不少。《世说新语·排调》篇中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晋文帝与二陈共车,过唤钟会同载,即驶车委去。比出,已远。既至,因嘲之曰:与人期行,何以迟迟?望卿遥遥不至。会答曰:矫然懿实,何必同群?帝复问会:皋繇何如人?答曰:上不及尧、舜,下不逮周、孔,亦一时之懿士。”钟会的父亲,是三国著名的书法家钟繇,繇与“遥”同音。司马昭为了嘲讽钟会,故意犯了其父讳。而钟会也不甘示弱,司马昭的父亲为司马懿,与他同车的陈骞、陈泰的父亲分叫陈矫、陈群,陈泰的祖父叫陈寔,“矫然懿实,何必同群”,一句话,将他们家里人全捎带上了。这故事还有另一个版本,讲的是钟会的哥哥钟毓,对手也变成了司马昭的哥哥司马师,内容要简单一些,但其实大同小异:“钟毓为黄门郎,有机警,在景王坐燕饮。时陈群子玄伯、武周子元夏同在坐,景王曰:皋繇何如人?对曰:古之懿士。顾谓玄伯、元夏曰:君子周而不比,群而不党。”显然其中一个故事,是另外一个的讹变,不管怎样,都可见这种题材的传闻在当时很流行。当然,开别人祖先的玩笑,也要看清楚对象,不熟的人之间,还是少来为妙,否则只会加重对方的厌恶。“卢志于众坐问陆士衡:陆逊、陆抗,是君何物?答曰:如卿于卢毓、卢珽。士龙失色。既出户,谓兄曰:何至如此,彼容不相知也?士衡正色曰:我父祖名播海内,宁有不知?鬼子敢尔!”卢志看不起南来的陆机和陆云,大庭广众之下,故意说他们父祖的名讳,企图羞辱他们。没想到陆机也不是好惹的,随即以牙还牙,看起来似乎打了个平手,但这梁子也从此结下了。即使是现在,当着面直呼别人父祖的名字,也会把对方弄得不高兴的。到了南朝的时候,门第的观念愈演愈烈,士族成为不可撼动的特权阶层。那些豪门大姓,无不以自己血统的高贵为荣。因此他们极端重视自己的家讳,倘若在这些士族子孙面前,不小心提到了他们父祖的大名,将是一件令他们感到不可容忍的事情。当然,汉字是有限的,读书的时候总难免会遇上几个家讳。王彧的儿子王绚,五六岁时,读《论语》到“周监于二代”,他的外公何尚之就跟他开玩笑说:“你可以改说‘爷爷乎文哉!’”《论语》里有句“郁郁乎文哉”,因为“郁”和“彧”同音,犯了王绚的父讳。何尚之跟他的小外孙闹着玩,原本也没有恶意,然而王绚却不乐意了,他很聪明,应声回答道:“尊者的名字,怎么可以拿来开玩笑呢!如果这样的话,难道要我说:‘草翁之风必舅’么。”《论语》中有句话叫“草上之风必偃”,“上”与“尚”同音,正好犯了何尚之的讳,故改为翁;而何尚之的儿子叫何偃,故改为舅。王绚一石二鸟,反把何尚之搞得很狼狈。像这种祖孙间的戏谑也就罢了,如果不明白别人的家讳,而看似有意实则无心地说出来,是要出大洋相的。谢灵运有个儿子叫谢凤,谢凤的儿子名谢超宗。谢超宗继承了谢灵运的优良基因,文才翩翩,因此很为宋孝武帝所欣赏。有一天,宋孝武帝对谢庄说道:“超宗有凤毛,灵运复出。”这个“凤毛”,有点一语双关的意思,据余嘉锡先生的考证,“南朝人通称人子才似其父者为凤毛”,也就是说,宋孝武帝觉得谢超宗才华近于他的父祖,是一种夸赞。这句话被右卫将军刘道隆听在耳里,出来后一直很纳闷,他就逮到谢超宗问道:“听说您有个稀罕的宝贝,可以让我看看吗?”谢超宗说:“我们家穷荡荡的,哪来的什么宝贝?”刘道隆是个武人,没有什么见识,不知道正好触犯了谢超宗的父讳,就解释道:“白天跟皇上在一起时,皇上说您有根凤毛。”一句话把谢超宗给气跑了,而刘道隆竟然还以为他回去找凤毛了,就站在那儿等他,等到天都黑了,发现谢超宗还没有回来,这才悻悻离去。因为将祖先名讳看作关系到家族尊严的头等大事,在南朝还有人靠犯讳来报复别人。宋齐间的士族子弟王亮,父亲名叫王攸。王亮的官做得很大,也有美政之名,但当时有个叫沈巑之的官吏总和他过不去。沈巑之性格粗野,每每触犯王亮的家讳,故意让他难堪。王亮实在忍不下去,便奏请皇帝将他调了职。沈巑之愤懑难平,就跑去王亮家说道:“下官因为犯讳被调了职,不知大人家的讳到底是什么呢?如果是猷这个字,是写成犬旁边一个酋,还是酋旁边一个犬呢?是带心字底的悠,还是不带心字底的攸呢?还请大人跟我说个明白。”这一连串的犯讳攻击让王亮大为窘迫,他气得从床上跳下来,连鞋子都没穿就跑出去了。沈巑之报复成功,得意地抚掌大笑而去。说来说去,都是一些趣事。看来六朝人并不把犯讳当作一件多么不可饶恕的罪过。虽然避是一定要避的,但偶尔也在上面做点文章,出出乐子,传为一时的笑谈。全国叫“国庆”的人无计其数。姓名相同,如今是常见的事,并没什么是非,可在古时,姓名“相同”,会遇上一些意想不到的事非。如果与帝王的姓名相同,那怕是同一个字,或是一个字同音,都是不许可的,往往会受帝王讳名之祸。《容斋随笔·帝王讳名》中曰:“帝王讳名,自周世始有此制,然只避之于本庙中耳。”避讳,初时,范围很小,只避于本宗庙。可自秦始皇后,帝王讳名,渐渐风起云涌。《容斋随笔·帝王讳名》曰:“唯秦始皇以父庄襄王名楚,称楚曰荆,其名曰政,自避其嫌,以正月为一月。”秦始皇父名“楚”,为避讳,改“楚地”为“荆地”。秦始皇名蠃政,“政”字与“正”字同音,所以,秦始皇自避讳,把一年十二个月中的正月改为一月。不可一世的帝王如此避讳,大臣、草民谁敢不避讳?“讳害”之风因此越吹越凶。大臣、草民与皇帝姓名相同,就得马上避讳改过来,不然,“吏民犯者有刑”。后来,讳名之害不断扩大化,“讳害”扩大到皇室、皇事,扩大到“同音”。唐代就出现过这样一次“讳名风波”。唐代“三李”(李白、李隐商、李贺)之一的李贺(790一816),唐代中期著名文学家。据《新唐书·列传·李贺》载:“李贺字长吉,系出郑王后。七岁能辞章,韩愈、皇甫湜始闻未信,过其家,使贺赋诗,援笔辄变如素构,自目曰高轩过,二人大惊,自是有名。”这样一位才华横溢的学子,为了圆进士梦,在家境不太好的情况下,从小坚持读书。唐宪宗元和二年(807年),18岁的李贺,参加河南府试,作《河南府试十二月乐词并闰月》,获“乡贡进士”资格。李贺将向京城进军,参加京城进士考试。李贺才高八斗,及第十分有望。这就招来一些文人的妒忌,那些竞争者想出了“避讳计”,大造舆论,把李贺父亲名“晋”与“进”(士)同音提到讳名的高度上。制造了“‘晋’‘进’风波”。“旋有与贺争名者毁之曰:‘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原来,争名者发现李贺父亲李晋肃的“晋”字,与进士的“进”字同音,于是说,李贺应避讳,不能参加京城的进士考试。虽然秦始皇后,帝王讳名愈演愈烈,但唐代太宗时,李世民对于帝王讳名,并不当回事。但死后却是另一样风景,唐高宗时,“讳害”使大臣改名,朝廷民部改为户部。“讳害”之势在高宗时期开始扩展。中国古时科举考试,源于隋代,到了唐代,唐太宗李世民选贤心切,新开了进士科。读书学子,只要考中进士,就会官运亨通。进士,是每个读书学子一生的奋斗目标。所以,竞争十分激烈。“‘晋’‘进’风波”愈吹愈烈,有人说李贺因父名犯了“讳”,即使参考,考官也会将他弄“消失”,弄不好,还会因考招来横祸。有人劝李贺,为避讳,还是不要参加进士考试好。这种声音传到韩愈耳里,韩愈很生气,给李贺写了一封信,劝李贺参考。韩愈的信,也成了当时议论的焦点。为了抨击“‘晋’‘进’风波”,韩愈写了《讳辩》一文,尽管韩愈在《讳辩》中说尽了道理,但“讳害”并未因理而减弱。李贺听从韩愈劝说,进京参考,但最后还是未得准许。《旧唐书·列传·李贺》曰:“李贺,字长吉,宗室郑王之后。父名晋肃,以是不应进士”。可怜一代才子,就这样被“讳害”害了。避讳是中国古代为回避君父尊亲的名字而改写为其他的字的一种制度。在言谈和书写时,遇到君父长上的名字一律要回避。取名时也不能取他们的名字中有的或同音的字。这种避讳,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特有的一种历史和文化现象。在长达数千年的封建时代里,人物姓名的避讳,是上下臣民不可不懂的一门政治学问,不能不遵从的一项政治法规。由此,避讳还衍化出不少幽默故事,平添了一些笑料。五代时有一个叫冯道的人,他的学生读《老子》:“道可道,非常道。”因为冯道字“可道”,学生避讳他的名字,就把这句念成了:“不敢说,不敢说,非常不敢说。”南宋钱良臣有一子喜爱读书,每读经史见有“良臣”两字时,因避讳就改读为“爹爹”。一次读《孟子》中“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句,就改口道:“今之所谓爹爹,古之所谓民贼也。”一时传为笑谈。宋代常州每年元宵要大放花灯,以示歌舞升平。太守田登因其名与“灯”字谐音,为避此讳,将元宵前夕的告示写成“本州照例放火三天”,从而留下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笑柄。因避讳闹个笑话,算不上什么,避讳有时还事关个人的前程命运,甚至是身家性命。明太祖朱元璋当过光头僧,举过义军旗,因此避“僧”“贼”二字,徐一夔写贺表时用了“天生圣人,为世作则”之句,朱元璋看后大怒:“生者僧也,以为我从释氏也,光则摩顶也,则字音近于贼也,罪坐不敬。”徐氏本人被杀不算,还连带了不少人。雍正四年,礼部侍郎查嗣庭迁任江西考官。他将《诗·商颂·玄鸟》篇中的一句话“维民所止”作为考题。这句话原是颂扬王者的,谁知却招来了杀身灭族之祸。当时,有人告发说,原句中的“维”“止”二字,是将“雍正”二字去了头。雍正皇帝一听,勃然大怒,立即将查嗣庭革职问罪。终致查嗣庭病死狱中后,还戮尸示众。其子也因此而坐死,家属也被流放。不仅如此,还由于查嗣庭是浙江人,而浙江省也因此被牵连,被下令停止乡、会试六年。避讳也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地方,人们可以利用它去辨别古书、文物的真伪或敲定书籍版本的确切年代。因为某个时代出版的书,没有避当代君主的圣讳或个人祖辈先人的私讳,则是伪作无疑。署名隋朝王通的《六经》,书中避唐高祖李渊讳,将戴渊改为戴若思,隋人避唐人讳,显然是后人伪作。宋钦宗名“桓”,因桓与纨读音相近,宋代避“纨”字的讳,宋代黄庭坚的书法《千字文》中的“纨”和“丸”避了讳,但黄庭坚没有活到宋钦宗时期,可以肯定这是一副赝品。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被称为“诗圣”的唐代大诗人杜甫,一生中共写了将近三千首诗,其中也不乏大量的田园风景诗,但就是没有一个字涉及海棠花。这一点,对杜甫很熟悉而又很钦佩的宋代大诗人苏轼早就指出来了。苏轼说:“少陵(即杜甫)为尔牵诗兴,可是无心赋海棠。”杜甫何以要避讳海棠呢?对此,《古今诗话》做了很准确的回答:“杜子美(即杜甫)母名海棠,子美讳之,故《杜集》中绝无海棠诗。”这不能不说是避讳避出来的遗憾了。所谓避讳,通常有两种。一种指的是修辞格。即说话时,遇有犯忌触讳的事物,不直接说出该事物,而用旁的话来表述。比如"死",从古到今,人们用了数十种同义的词语来间接表述,而不直接说"死"。如古代用"亡"、"尽"、"殁"、"殒"、"?"等。现今人的避讳词语就更多了,如"下世"、"辞世"、"谢世"、"逝世"、"去世"、"升天"、"老了"、"走了"、"不在了"、"永别了"、"与世长辞"、"停止呼吸"、"心脏停止跳动"等等。别一种避讳,即人物姓名的避讳。这里的所谓"避",是指躲开,回避。所谓"讳",是指忌讳。具体地说,是指帝王、"圣人"、长官、父母、祖父母以及其他所尊者的名字。所谓避讳,就是指人们在说话或者写文章的时候不能乱用乱写,遇到应该忌讳的人物的名字时,必须设法避开,用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替,或用其他办法来改说改写。这种避讳,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特有的一种历史和文化现象。在长达数千年的封建时代里,人物姓名的避讳,是上下臣民不可不懂的一门政治学问,不能不遵从的一项政治法规。人物姓名的避讳,主要有三种,一种是皇帝的名字,全国的上下臣民都要避讳,这可以叫做"国讳",也可以叫做"公讳"。另一种是,父母或祖父母的名字,全家后代的人都要避讳,这可以叫做"家讳",或者叫"私讳"。还有一种是既非皇帝,又非尊亲,而是周公、孔子一类圣人的名字,也要避讳,这可以叫做"圣讳"。在这三种人物姓名的避讳中,"国讳"是最为严重而又最为严格的一种,是封建王朝统治下的臣民,甚至皇帝本人也必须遵循的。"国讳"要避讳的主要是皇帝本人的名讳。进而,还要避讳皇帝的字,皇后及皇帝的父祖的名讳;推而广之,连皇帝前代的年号、帝后的谥号,皇帝的陵名以及皇帝的生肖和姓氏,也都要避讳。人物姓氏的避讳,大约起源于周代。孔子在记史的过程中,就明确地提出过,要"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同时,在西周金文中,可以见到,在尊者面前,身份或辈份低的人,一般都是对自己只称名,而不称字,更不称号。这,实际上,是与避讳尊者的名相一致的。不过,在周代还没有形成严密的避讳制度。到了秦代,这种"国讳"便开始制度化了。本来,秦代以前的皇帝,都要在每年的第一个月,接受文武百官的朝拜,并决定这一年的政事,所以阴历每年的第一个月,便称为政月。可是,到了秦朝,由于秦始皇出生在一月,便取名为"嬴政"。嬴政当了皇帝以后,便改用同音的"正"来代替"政"。现在的有些农村,在口头语言上,也还是把"政月"说成"征月"(甚至说走了音,而变成了"遮月")。但是这样改还不行,避讳还不彻底。进一步,又改成音近义也近的"端月"。不仅如此,秦始皇的父亲名子楚,为了避讳,于是"楚地"被改成了"荆地"。到了汉代,由于儒学在封建上层建筑领域中占据着统治地位,避讳制度趋于完备,避讳范围趋于宽广了。例如,汉高祖名"邦",由于避讳,不仅在口头说话或书面写作时,该用"邦"时,都改用"国",而且对那些早已定型的文献,也要加以改动。比如,《论语·微子》:"何必去父母之邦",汉石经残碑就改作"何必去父母之国"。汉高祖的吕后名"雉",当时的文书,凡是遇到了"雉"字,就一律改成与"雉"同义的"野鸡"汉文帝名刘恒,因为"恒"与"常"同义,于是把"恒山"改为"常山"把"?娥"改为"嫦娥"。汉景帝后讳志,字阿渝。因避讳,"渝"字的"水"旁,便改为"口"旁,"渝"姓便成了"喻"姓。汉武帝名刘"彻",当时有一个很负盛名的辩士名叫蒯彻,为了要与刘彻避讳,史书上只好将蒯彻的彻字改为与"彻"同义的"通"字,称为蒯通。战国时教育家荀况,时人尊为荀卿,由于汉宣帝名叫刘洵,汉朝人避宣帝讳,于是改荀卿为孙卿。汉光武帝名刘秀,便把"秀才"改称为"茂才"。汉明帝名刘庄,当时便把"庄子"一书改称为"严子"。而且,把凡是姓"庄"的一律都改为姓"严"。比如,把"庄助"改为"严助",把"庄安"改为"严安"。唐宋,是中国崇尚儒术的另一个高峰时期,人物姓名避讳这种风气,在唐床时代也更加盛行。唐朝初年,中央设有六部,其中有一个部叫"民部"。但是,由于唐太宗名李世民,为了避讳,于是把"民部"改为了"户部",而且"户部"这一名称一直沿袭了下来。唐太宗名李世民,"世"讳改为"代"或"系","民"改为"人","三世"称为"三代"。这,在一些文献典籍中,至今还保留着,比如,柳宗元的《捕蛇者说》的文末"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其中,"人风"二字,本应为"民风",由于避讳,便改成了"人风"。我国最早的一部记载姓氏源流的著作《世本》,早在战国晚年便已成书,这时也把"世本"改成了"系本"。唐宪宗名李淳,于是,凡姓"淳"的,一律改成姓"于"。到了宋代,这种避讳之风,可以说是发展到了高峰,不仅形、音、义完全相同的字要避讳,而且只要是音同乃至只是音近的字也要避讳。比如,宋仁宗名叫赵祯,"祯"字要绝对避讳,自不待言,与"祯"同音的"蒸"字(现代的北京话,祯zhēn与蒸zhēng,只是音近,也要避讳,蒸干饭的"蒸"字,得改为"炊",只是意近,形与音,都完全不同。更突出的是,宋高宗名叫赵构,为了避讳,不仅"构"字本身不能用,而且凡是与"构"同音乃至只是音近、形似的字,如够、媾、沟、购、遘、毂、垢、觏、勾、岣等等多到50多个字,也都要避讳,不能用。比如当时在四川,有一个与"构"同音的勾姓大家,由于要避讳,也都把姓改了。严重的也更带有喜剧性的是,由于姓勾的这一个家族太大了,而又散居各地,联系诸多不便,于是在改姓的过程中,只好各行其事。有的加了"金"字旁,改成了姓"钩";有的加了"绞丝"旁,改成了姓"绚",有的只好改变"勾"的读音。及至清代,这种避讳,不仅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而且大加扩展、延伸。雍正四年,礼部侍郎查嗣迁任江西考官。他将当时规定的必读书《大学·右传之二章·释新民》中的一句现成话"维民所止"作为考题。这句话原出自《诗·商颂·玄鸟》篇,是颂扬王者的。谁知却招来了杀身灭族之祸。当时,有人告发说,原句中的"维""止"二字,是将"雍正"二字去了头。雍正皇帝一听,勃然大怒,立即将查嗣廷革职问罪。终致查嗣廷病死狱中后,还戮尸示众。其子也因此而坐死,家属也被流放。不仅如此,还由于查嗣廷是浙江人,而浙江省也因此被牵连,被下令停止乡会试六年。这种近于文字狱的严重现象,一直延续到了民国初年。袁世凯搞了帝制复辟以后,也大肆实行避讳。北京煤铺墙上原有的"元煤"二字,都一概涂掉,因为"元煤"与"袁没"谐音。"元煤"容易误解成"袁世凯没了"。以此类推,"元宵"也得改成"汤圆",因为"元宵"与"袁消"谐音。把"元宵"称作"汤圆"这种习俗,现在仍在许多地方流行。在西方,找不到取名要避讳帝王的例子。倒是相反,有时还以帝王或国家领导人的名字来取代地名。比如,美国的首都,原名叫费拉德尔费亚;后来,人们出于对总统华盛顿的崇敬,便以"华盛顿"的人名来给首都命名,而且一直沿用到现在。其他,如像前苏联的列宁格勒,原名"彼得堡"。十月革命后,便以伟大的革命导师列宁的名字将"彼得堡"改称"列宁格勒"。然而在中国的封建社会里,不仅大到皇帝的名字要避讳,而且皇帝以下的官员的名字也要避讳。《老学庵笔记》曾记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州官,名叫田登。由于"登"与"灯"同音,元宵节放灯时,出的布告说"本州依例放火三日",而不能说"放灯三日"。这个故事后来便形成一个谚语:"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家讳",本是仅仅限于亲属内部的避讳;但在与族外人交往的过程中,族外人也必须尊重别人的"家讳"。如果再遇上某些政治社会的原因,久而久之,有的"家讳"也就不完全属于"私讳",而变成社会的一种"公讳"---公众都避讳了。比如,考察陕西省韩城县,姓"同"和"冯"的两大家族,都是"司马"姓的后裔。相传,远在汉武帝时代,他们本是司马迁的同族;后来,司马迁因为李陵事件坐了牢,受了宫刑,韩城县的司马同族由于怕受牵连,就忌讳姓"司马"而改姓了。有的在"司"字的左边加了一竖,改成了"同"字,有的在"马"字的左边加两点,改成了"冯"字。"家讳",当然不全是避父亲的讳,也包含避母亲的讳。《南史·王琨传》有这样一段记载:"而避讳过甚,父名怿,母名恭心,并不得犯焉,时或谓矫枉过正。"唐代大诗人杜甫被称为"诗圣",一生中共写了将近三千首诗,而留下来的也还有一千四百多首。其中还写了大量的田园风景诗,但就是没有一个字涉及海棠花。这一点,对杜甫很熟悉而又很钦佩的宋代大诗人苏轼早就指出来了。苏轼说:"少陵(即杜甫)而尔牵诗兴,可是无心赋海棠。"杜甫何以要避讳海棠呢?对此,《古今诗话》做了很准确的回答:"杜子美(即杜甫)母名海棠,子美讳之,故《杜集》中绝无海棠诗。""家讳",也不一定只限于父辈,有的还延伸到祖辈。比如,苏轼的祖父名"序",苏轼的父亲苏洵的文章中,便改"序"作"引"。而苏轼在为人作"序"时,也常常将"序"改为"叙"。在宋代,由于私讳之风蔓延,有时竟然发展到了近于滑稽可笑的地步。北宋诗人徐积,由于他的父亲名"石",徐积便一生不用石器,走路时如果遇到"石头",也要避开,脚,绝不能踩到"石"上。万一遇到路过"石"桥而避不开时,也要令人背他过桥,而他是绝不脚踩"石"桥的。也是在宋代的刘温叟,由于他父亲名叫"岳",于是他一生不听音乐(因为"乐"与"岳"同音)也不去高大的山(因为高大的山就是"岳")。韦翼的父亲名乐,由于"乐"是个多音字,即可以读"音乐"的"乐",又可以读"欢乐"的"乐",因而韦翼一生中不仅不听音"乐",不游高山大"岳"而且不饮酒(因为饮酒可以取"乐"),不参加可以使之"欢欣"的活动(因为"欢欣"就是"欢乐")。"圣讳"虽不像"家讳",特别是"国讳",那样严厉,那样广泛,但在中国,也不完全出于自发,而是从上到下的规定。宋大中祥符七年就明文规定:"禁文字斥用黄帝名号故事。"金代的规定更具体了:"臣庶民犯古帝王而姓复同者禁之,周公、孔子之名亦应回避。"清代雍正的规定更扩大了,除了孔圣人,又加了一位孟贤人(孟子),规定:孔孟名讳必须敬避。"国讳"、"家讳"、"圣讳"这三种避讳,在严格的程度上和人们进行对待的感情上,当然不完全一样。"国讳"属于封建法制的范畴,带有极大的强制性,不分上下臣民,不分男女老少,任何人都得恪守。一旦违犯,轻则遭到舆论的谴责,重则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例如《唐律疏议》规定,故意直呼皇帝之名,就是犯了"大不敬"罪。这是封建社会最严重的罪行"十恶"罪之一。即使是无意中对皇帝的亲族失讳,也会遭到惩处。在宋代的科举考试中,如果出现犯禁,立刻就会被申斥黜落,贻误终身。"家讳"虽也得到法律的认同,但属于封建伦理道德的范畴,而且也寄寓着对长辈们的亲敬、崇仰与怀念之情,不同程度地带有自发性。"圣讳",恰好居于上述两者之间,属于封建礼制的范畴,执行礼仪与尊崇贤圣,强制性与自发性,均兼而有之。可不要小瞧了避讳一事,稍不留神,便可能有杀身之祸。《唐律疏议》规定,故意直呼皇帝名字就是犯了“大不敬”罪,属于不赦的“十恶”之条,哪怕是无意犯禁,亦难逃“法”网。明太祖朱元璋当过光头僧,举过义军旗,因此避“僧”,“贼”二字如避狗屎一样敏捷。杭州学府教授徐一夔写贺表时,用了“天生圣人,为世作则”之句,朱元璋看后勃然大怒,说:“生者僧也,以为我从释氏也,光则摩顶也,则字音近于贼也,罪坐不敬。”可怜徐一夔,一生忠心耿耿,却死得不明不白又不值!乾隆时,江西举人王锡侯修订《康熙字典》,自编《字贯》一书。巡抚海成发现书中竟直书了康熙、雍正、乾隆三帝的名字,心中窃喜,赶紧上告皇上,以为能赐官受封,连升三级。不料乾隆的想法大出海成所料,他不仅下令斩了王锡侯及其子孙,连海成巡抚也冠以未能明言《字贯》凡例中的“大逆不法,罪不容诛”之罪,革职查办,最后还判了斩刑,缓期执行。甚至连海成的上司两江总督、江西布政使、按察使等也受了株连。海成巡抚身陷囹圄,连自己拿靴子掌嘴的权力都给剥夺了。避讳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公讳,对于皇帝或圣贤孔子之名,众所共讳,封建时代,君父观念神圣不可侵犯,为人臣者在言及君父姓名时,必须避忌,以示尊重;一类是私讳,文人士大夫对其长上之名所作的避讳。避讳之俗“起于周,成于秦,盛于唐宋,其历史垂二千年”(陈垣《史讳举例·序》)。常见的避讳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谐音字代替法。在说话或写文章时,要用到某个字,又不能照直说或照直写,就用一个与本字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替。如相传嫦娥是上古时期的仙女,本名叫做姮娥。公元前180年汉文帝刘恒登基时,正好是“恒”与“姮”同音,姮娥犯了汉文帝的名讳,为了避讳,便把“姮娥”改称“嫦娥”。如清朝皇帝康熙名玄烨,清人写文章时遇“玄”字用其谐音字“元”字代替。苏洵父亲名“序”,他在写序言时就改为“叙”(或“引”,属同义代替)。2、同义字代替法。如吕后名雉,当时文书上凡遇雉字,均用“野鸡”二字代替。秦始皇名赢政,人们遇“政”“正”字就改为“端”。汉明帝名刘庄,讳“庄”字,东汉人凡遇到“庄”字就改为“严”。柳宗元《捕蛇者说》中有一句:“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其中的“人风”本应为“民风”,为避唐太宗李世民之讳而改。同样为避李世民讳,将中央六部之一的“民部”改称“户部”。3、用“某”“□”或空字代替。如汉景帝名刘启,在立他为太子时,官吏因避讳而说“子某最长,纯厚慈仁,请建以为太子。”(《史记·孝文本纪》)唐人在撰《隋书》时,为避李世民之讳,书“王世充”作“王充”。最有名是唐朝时为了避讳李世民,把观世音改叫观音了,神仙也得让步啊。4、故意缺笔画。有时写文章必须用到须避讳的字时,就故意少写一笔,以示避讳。如孔子名丘,清雍正时规定,书孔子之名要省写第四笔的短竖,书康熙名“玄烨”时,须省“玄”字末笔点或“烨”字末笔一竖。避讳历史悠久,因它必然产生了许多趣事,令人大笑:1、五代时的宰相冯道一次命人为其讲《道德经》,客人想这是要犯讳的,就连称:“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冯道听了不觉笑倒。原来《道德经》起首第一句就是:“道可道,非常道。”连犯冯道的讳。2、宋时有个州官名叫田登,讳言“登”及与“登”同音的字,谁要是触犯必被重责,很多人因此受了笞刑,所以一州人都称“灯”为“火”。元宵节照例张灯,于是张贴通告于市上,“本州依例,放火三日”。见者无不掩口而笑。流传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一语即源出于此。3、南宋钱良臣,讳言其名。他有个儿子很聪明,每读书见有“良臣”两字者,就改读为“爹爹”。有一天,读《孟子》“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之句,就改口道“今之所谓爹爹,古之所谓民贼也”。原为孝敬,不料反成辱骂。4、有个学生在私塾里读书,因他父亲名谷,每遇到“谷”字时,也都要改读为“爹”。如读到《管子·牧民》“积于不涸之仓者,务五谷也”,“五谷”念成“五爹”。读到刘禹锡《上杜司徒书》“百谷之仰膏雨”,“百谷”念成“百爹”。同窗听了,取笑他道:“你一会儿‘五爹’,一会儿‘百爹’,到底有多少个爹啊?”5、明末湖广巡抚宋一鹤,有一天去见总督杨嗣昌,因为杨嗣昌的父亲名字中有个“鹤”字,为了避讳,宋一鹤只好在名帖上写“宋一鸟”。北齐有个人叫熊安生,比“宋一鸟”更倒霉,有一次他去见和士开与徐之才,结果“讳不单行”,徐之才的父亲名雄,和士开的父亲名安,熊安生姓名中两个字都犯讳,熊安生想了半天,最后干脆自称“触触生”。6、最令人惋惜的怕要算唐朝号称“诗鬼”的李贺了,就因为他父亲名叫晋肃,“进”与“晋”音同而犯家讳,便不能参加进士考试,纵然他才华横溢,也终无用武之地,终生不得志,27岁便郁郁寡欢而死。韩愈因此愤而作《讳辩》,质问道:“父亲叫晋肃,儿子就不能考进士;那如果父亲叫仁,儿子岂不是不能作人了吗?”但他的这篇文章,却遭到了士大夫们的攻击诋毁。7、中国民间流行着这样一个巧媳妇的故事:有一个巧媳妇的公公叫王九。有一天王九的朋友张九、李九,一个提着一壶酒,一个拿着韭菜来请他喝酒。因为王九不在家,请这个儿媳妇代为传话。等王九回来,儿媳妇对他说:“张三三,李四五,一个提着连盅数,一个拿着马莲菜,来请公公赴宴席。”好在是个巧媳妇,倒也拐弯抹角地把话传清楚了。若是遇上一个笨点的媳妇,结果会怎样?传说一个女人的丈夫亲属中有叫羊、狼、河、芦等名字的。一次她告诉丈夫在河的对岸的芦苇丛中有狼在窃羊时说道:“看呀!在潺潺者的那边的索索者当中,一只嗥号者正在拖走一只咩咩者。”这恐怕是避家讳的极致了。8、属相的避讳趣事宋徽宗因为属狗,因此天下的狗便走了运,有旨禁止天下杀狗。元仁宗因为属鸡,降旨禁止在大都市内提到鸡。从此买鸡卖鸡,都得抱鸡而行,以示对“鸡”字的尊崇。荒唐的是,明武宗既姓朱,又属猪,所以在正德十四年,他下了一道圣旨,禁止民间养猪。他认为养猪、杀猪,是把矛头指向了皇帝。不想此令一下,几年后,几乎全国的猪都断了种,以至于节日用来祭祀天地祖庙的猪都无法找到。后来,由于大臣们的劝谏,他才不得不取消这道令人哭笑不得的禁令。清代的慈禧太后属羊,于是朝中有令,不许人们说:“养羊、杀羊、吃羊肉”一类的话。但是慈禧太后嘴馋,又不能不吃羊肉。于是又下令,管“羊肉”叫“福肉”“寿肉”,真是欺人欺己的可笑办法9、我觉得最极致的是红楼梦里的林黛玉看过《红楼梦》的同学大概还记得这样的情节吧。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贾雨村谈到林黛玉在写字每每写到“海”字时,总是少写一点,在读书读到“敏”字时,总要读成“密”字。贾雨村很是纳闷,后来听到冷子兴说到贾家的情况,才明白。原来,林黛玉的父亲名叫林如海,母亲名叫贾敏。林黛玉是在避自己父母亲的名讳故意这样写这样读的。想想看,林黛玉当时还小就知道避讳了,厉害吧。10、韩世忠废避讳南宋时期爱国将领韩世忠临终之际,嘱托后人抗金北伐之事,可是膝下儿孙和将领因避讳韩世忠的名讳,都不敢说效忠国家的话,韩世忠训诫众人道:“吾名世忠,汝曹无讳忠字;讳而不言,是忘忠也。”韩世忠以废除自己名字的避讳,由此教育后人不能忘记效忠国家。最后告诉大家别以为避讳都产生趣事,也产生了一些惨事(主要是文字狱):1、宋代的杨万里任监司,一次出巡察某州,州府的歌妓为他唱“贺新郎”词。其中有“万里云帆何日到”,杨万里听后马上插话说:“万里昨日到”。这使当地太守感到很狼狈,便下令将这位歌妓送往监狱。当时像这位歌妓一样命运的人一定数不胜数的。2、康熙年间,浙江湖州富户庄廷龙双目皆盲,受到“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励,出钱购买明末人朱国祯一部未完成的《明史》,然后延揽名士,增润删节,补写崇祯朝和南明史实,窃改为己作,定名《明史辑略》。因所续诸传多有冒犯清朝开国事,被落职知县吴知荣在敲诈未遂后举报京城,从顺治十八年查至康熙二年,历时二年,重辟70余人,凌迟18人,已故庄廷龙,也被“戳其尸”。这一次恶化的重要标志在于,“文字狱”可以“株连极广”,不仅九族须灭,所有撰稿者、作序者、校对者、抄写刻字者以及购书者,“一个也不能少”,“皆不免于难”。3、雍正年间,主考官查嗣庭摘用《诗经》中的“维民所止”作为试题,经人告发说题中“维止”二字是暗示将“雍正”砍头示众,病死狱中惨遭戮尸枭首,儿子处斩,兄侄流放。4、乾隆年间,内阁学士胡中藻引用《周易》中的爻象之说,以“乾三爻不象龙”为试题,题中有“乾龙”二字,龙与隆同音,竟判定是影射乾隆皇帝被送上断头台。举人王锡侯删改钦定的《康熙字典》,重编作《字贯》,触犯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帝名,判处斩刑,封疆大吏也因失察革职治罪。5、最惨的是雍正年间汪景祺以《西征随笔》问斩枭示案。雍正在铲除功臣年羹尧后,发现党附年羹尧的“入幕之宾”汪景祺曾称颂年羹尧为“宇宙之第一伟人”,雍正恨得咬牙切齿,但却深知,仅仅以汪景祺党附年羹尧,高歌年羹尧,罪不致死,于是就借在年寓中查抄出汪景祺所写的《读书堂西征随笔》大做文章,栽赃诬陷其书中有“ 皇帝挥毫不值钱”之诗句,有“功臣不可为”和“历代年号论”等“诽谤先帝”的“悖谬狂乱,至于此极”之大罪,令 “着将汪景祺立斩枭示,其妻子发遗黑龙江给与穷披甲人为奴,其期服之亲兄弟亲侄俱革职,发遗宁古塔,其五服以内之族人现任及候选候补者,俱著查出,一一革职”。汪景祺案不仅仅创造了株连政敌的“帮闲文人”之先例,而且立下了可将“文字狱”案犯枭示十年的创举——汪景祺立斩后,其头骨在北京菜市口枭示(悬挂)了十年!这一残酷“文字狱”使许多士子“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只为稻梁谋 ”,纷纷立下了“不当烈士”的犬儒座右铭,中国文化人的气节从此每下愈况。忌讳的历史汉族起名,一般避祖先的名号。其一是汉族传统极讲辈分。以祖先名字为名,不但打扰了辈分的排序;而且会被视为祖先的不敬。其二是由于汉族的特殊性决定的。汉姓,首先是承继父姓,然后起一个本人的名字,而某些少数民族或外国人,有本名、父名或本名加母姓、父姓。如法国人的姓名通常为三段,即本名,加母姓,加父姓。如果汉姓名的在承继了父姓以后,再加上祖先的名字,那么两者就没有丝毫区别了,这样你根本无从分辨李四这个人到底是爷爷还是儿子了。在封建制度下,人们不仅要“尊祖敬宗”,而且要奉为至尊,即使直呼君主的名字也是大逆不道,清代的雍正、乾隆时,仅凭这一条就可以处人死罪并殃及九族。于是这种忌讳便被称为“国讳”。但就现代人而言,仅就名论,一般不以伟人、名人的名字为名。但有人因崇敬某一伟人或名人,特意取其名为名。如李大林、张大钊,便是取李大钊、斯大林之名为名。当然姓赵、姓关的人,也不应以“子龙”和“云长”为名了,否则便会今古不分。起名字要注意的东西很多,甚至包括父母的名字还是爷爷奶奶的名字,还有孩子的生辰八字,需要避讳的也很多!你可以找起名社起名字,名成方圆这家就不错,起名字就很好.子不言父名,徒不言师讳”,这是我们常说的一句话,以示我们对父亲对老师的尊重。这种避讳,在我国古代,要比今天严格得多。在古代,对长辈不能直呼其名,对君王对尊者也要避讳。大家都知道的,为避秦始皇赢政的讳,把农历正月改为“端月”,或改正字的读音为平声。还有陆游在《老学庵笔记》中讲的故事,有一个州官叫田登,为避他的“登”字,正月十五放灯夜,通告上一律写成“本州依例,放火三日”,这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来历。为避讳,司马迁写的《史记》,像是错别字连篇,因其父名曰“谈”,所以凡是“谈”字,一律改成了“同”,“赵谈”成了“赵同”,“李谈”成了“李同”。凡此种种,不胜枚举。这些也为我们后人研究考证古籍的写作或出版时,提供了一些依据。对于帝王的讳,那更是高压线,能找字避掉的一律找字避掉,不能找字避掉的,写成缺胳膊少腿的错字,也要避掉。不然就是大逆不道,轻者免职流放,重则祸灭九族。清代吕留良触犯讳禁,死49年后,又被开棺戮尸,并且其子孙、亲戚、弟子广受牵连,无一幸免。《礼记·内则》云:“凡名字,不以日月,不以国。不以隐疾,大夫士之子,不敢与世子同名。”这是避讳的理论根据。所以,我国历朝历代,特别是对于长辈名字的避讳,还是得到老百姓认知认可的。大家都熟悉的《打金枝》,唐朝驸马爷郭暧打妻子升平公主的原因,就是升平公主在吵架时直呼了郭暧父亲郭子仪的名讳,不尊重郭子仪。这不但在那时是大逆不道的,在当今社会也是没礼貌没教养的,所以郭暧才冒着杀头甚至灭族的危险教训了升平公主。如果我们当今没大没小,对长辈对尊者直呼其名,那将成何体统啊。所谓避讳,通常有两种。一种指的是修辞格。即说话时,遇有犯忌触讳的事物,不直接说出该事物,而用旁的话来表述。比如“死”,从古到今,人们用了数十种同义的词语来间接表述,而不直接说“死”。如古代用:“亡”、“尽”、“殁”、“殒”、等。现今人的避讳词语就更多了,如“下世”、“辞世”、“谢世”、“逝世”、“去世”、“升天”、“老了”、“走了”、“不在了”、“永别了”、“与世长辞”、“停止呼吸”、等等。别一种避讳,即人物姓名的避讳。这里的所谓“避”,是指躲开,回避。所谓“讳”,是指忌讳。具体地说,是指帝王、“圣人”、长官、父母、祖父母以及其他所尊者的名字。所谓避讳,就是指人们在说话或者写文章的时候不能乱用乱写,遇到应该忌讳的人物的名字时,必须设法避开,用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替,或用其他办法来改说改写。这种避讳,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特有的一种历史和文化现象。在长达数千年的封建时代里,人物姓名的避讳,是上下臣民不可不懂的一门政治学问,不能不遵从的一项政治法规。人物姓名的避讳,主要有三种,一种是皇帝的名字,全国的上下臣民都要避讳,这可以叫做“国讳”,也可以叫做“公讳”。另一种是,父母或祖父母的名字,全家后代的人都要避讳,这可以叫做“家讳”,或者叫“私讳”。还有一种是既非皇帝,又非尊亲,而是周公、孔子一类圣人的名字,也要避讳,这可以叫做“圣讳”。在这三种人物姓名的避讳中,“国讳”是最为严重而又最为严格的一种,是封建王朝统治下的臣民,甚至皇帝本人也必须遵循的。“国讳”要避讳的主要是皇帝本人的名讳。进而,还要避讳皇帝的字,皇后及皇帝的父祖的名讳;推而广之,连皇帝前代的年号、帝后的谥号,皇帝的陵名以及皇帝的生肖和姓氏,也都要避讳。人物姓氏的避讳,大约起源于周代。孔子在记史的过程中,就明确地提出过,要“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同时,在西周金文中,可以见到,在尊者面前,身份或辈份低的人,一般都是对自己只称名,而不称字,更不称号。这,实际上,是与避讳尊者的名相一致的。不过,在周代还没有形成严密的避讳制度。到了秦代,这种“国讳”便开始制度化了。本来,秦代以前的皇帝,都要在每年的第一个月,接受文武百官的朝拜,并决定这一年的政事,所以阴历每年的第一个月,便称为政月。可是,到了秦朝,由于秦始皇出生在一月,便取名为“嬴政”。嬴政当了皇帝以后,便改用同音的“正”来代替“政”。现在的有些农村,在口头语言上,也还是把“政月”说成“征月”(甚至说走了音,而变成了“遮月”)。但是这样改还不行,避讳还不彻底。进一步,又改成音近义也近的“端月”。不仅如此,秦始皇的父亲名子楚,为了避讳,于是“楚地”被改成了“荆地”。到了汉代,由于儒学在封建上层建筑领域中占据着统治地位,避讳制度趋于完备,避讳范围趋于宽广了。例如,汉高祖名“邦”,由于避讳,不仅在口头说话或书面写作时,该用“邦”时,都改用“国”,而且对那些早已定型的文献,也要加以改动。比如,《论语·微子》:“何必去父母之邦”,汉石经残碑就改作“何必去父母之国”。汉高祖的吕后名“雉”,当时的文书,凡是遇到了“雉”字,就一律改成与“雉”同义的“野鸡”汉文帝名刘恒,因为“恒”与“常”同义,于是把“恒山”改为“常山”把“娥”改为“嫦娥”。汉景帝后讳志,字阿渝。因避讳,“渝”字的“水”旁,便改为“口”旁,“渝”姓便成了“喻”姓。汉武帝名刘“彻”,当时有一个很负盛名的辩士名叫蒯彻,为了要与刘彻避讳,史书上只好将蒯彻的彻字改为与“彻”同义的“通”字,称为蒯通。战国时教育家荀况,时人尊为荀卿,由于汉宣帝名叫刘洵,汉朝人避宣帝讳,于是改荀卿为孙卿。汉光武帝名刘秀,便把“秀才”改称为“茂才”。汉明帝名刘庄,当时便把“庄子”一书改称为“严子”。而且,把凡是姓“庄”的一律都改为姓“严”。比如,把“庄助”改为“严助”,把“庄安”改为“严安”。唐宋,是中国崇尚儒术的另一个高峰时期,人物姓名避讳这种风气,在唐床时代也更加盛行。唐朝初年,中央设有六部,其中有一个部叫“民部”。但是,由于唐太宗名李世民,为了避讳,于是把“民部”改为了“户部”,而且“户部”这一名称一直沿袭了下来。唐太宗名李世民,“世”讳改为“代”或“系”,“民”改为“人”,“三世”称为“三代”。这,在一些文献典籍中,至今还保留着,比如,柳宗元的《捕蛇者说》的文末“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其中,“人风”二字,本应为“民风”,由于避讳,便改成了“人风”。我国最早的一部记载姓氏源流的著作《世本》,早在战国晚年便已成书,这时也把“世本”改成了“系本”。唐宪宗名李淳,于是,凡姓“淳”的,一律改成姓“于”。到了宋代,这种避讳之风,可以说是发展到了高峰,不仅形、音、义完全相同的字要避讳,而且只要是音同乃至只是音近的字也要避讳。比如,宋仁宗名叫赵祯,“祯”字要绝对避讳,自不待言,与“祯”同音的“蒸”字(现代的北京话,祯zhēn与蒸zhēng,只是音近,也要避讳,蒸干饭的“蒸”字,得改为“炊”,只是意近,形与音,都完全不同。更突出的是,宋高宗名叫赵构,为了避讳,不仅“构”字本身不能用,而且凡是与“构”同音乃至只是音近、形似的字,如够、媾、沟、购、遘、毂、垢、觏、勾、岣等等多到50多个字,也都要避讳,不能用。比如当时在四川,有一个与“构”同音的勾姓大家,由于要避讳,也都把姓改了。子不言父名,徒不言师讳”,这是我们常说的一句话,以示我们对父亲对老师的尊重。这种避讳,在我国古代,要比今天严格得多。在古代,对长辈不能直呼其名,对君王对尊者也要避讳。大家都知道的,为避秦始皇赢政的讳,把农历正月改为“端月”,或改正字的读音为平声。还有陆游在《老学庵笔记》中讲的故事,有一个州官叫田登,为避他的“登”字,正月十五放灯夜,通告上一律写成“本州依例,放火三日”,这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来历。为避讳,司马迁写的《史记》,像是错别字连篇,因其父名曰“谈”,所以凡是“谈”字,一律改成了“同”,“赵谈”成了“赵同”,“李谈”成了“李同”。凡此种种,不胜枚举。这些也为我们后人研究考证古籍的写作或出版时,提供了一些依据。对于帝王的讳,那更是高压线,能找字避掉的一律找字避掉,不能找字避掉的,写成缺胳膊少腿的错字,也要避掉。不然就是大逆不道,轻者免职流放,重则祸灭九族。清代吕留良触犯讳禁,死49年后,又被开棺戮尸,并且其子孙、亲戚、弟子广受牵连,无一幸免。《礼记·内则》云:“凡名字,不以日月,不以国。不以隐疾,大夫士之子,不敢与世子同名。”这是避讳的理论根据。所以,我国历朝历代,特别是对于长辈名字的避讳,还是得到老百姓认知认可的。大家都熟悉的《打金枝》,唐朝驸马爷郭暧打妻子升平公主的原因,就是升平公主在吵架时直呼了郭暧父亲郭子仪的名讳,不尊重郭子仪。这不但在那时是大逆不道的,在当今社会也是没礼貌没教养的,所以郭暧才冒着杀头甚至灭族的危险教训了升平公主。如果我们当今没大没小,对长辈对尊者直呼其名,那将成何体统啊。小时候每次看武侠小说,最向往的就是大侠与人过招前,犹不忘豪气万千地说道:“来者留名,本大侠剑下不容无名之鬼。”大家在人生路上熙熙攘攘、奔波劳碌,其实也只不过是希望别让自己成了“无名小卒”吧!然而重视名字的传统,似乎也不是自古就有的。从殷代的甲骨文看,能考据出来的帝王名字,无非也只是随便的以干支定名而已,例如武丁、太甲、盘庚等。随便打开历史一看,那些出将入相的不凡人物,他们的名字竟然会粗到“俗又有力”的地步。像司马相如的小名竟叫犬子,范晔叫砖儿、桓熙叫石头等等,这些大人物的小名竟然也不过尔尔。当然,这其实和现在民间仍然盛行的命名风俗一样,将小孩名字叫得贱才比较好养。除了名字不免俗气外,古人取名时对男女之别也不甚讲究。今天我们只要一看到武雄、根旺之类的大名,就知道一定是昂藏七尺的须眉男子;而听到淑贞、丽美之类的芳名,也一定会想像是娉婷可爱的窈窕淑女。但这种联想在古代则不一定应验了。例如《孟子·尽心篇》里提到,那位空手搏虎的勇士,大名竟然是叫“冯妇”;而《左传》里第一位君王鲁隐公,大名竟然是叫“息姑”。如果只依这两位仁兄的“芳名”去想像,必然只会以为是女扮男装,安能辨他是雌雄呢?不知从何时开始,人们开始对自己的名字重视起来,总希望自己发达后,不因名字而被旁人看扁。尤其到了明清两代,所有的市井小民,无论是发了财的暴发户,还是坐拥地利的土财主,全都附庸风雅地改掉小名,搞些雅号或官名,企图让人另眼相看。所以当时坊间流行的小曲就这样唱着:“粜米的唤子良,卖肉的呼仲甫,开张卖饭的呼君保,磨面登罗的叫德夫。”也就因为社会上流行这种“名”不惊人死不休的取名方式,所以真正有钱有势的人,自然不希望那些本该叫阿猫阿狗的老百姓来鱼目混珠,更严禁普通人在说话或行文中提到他自己的名字,甚至连相近的声音都不允许。其中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后世流传甚广的成语:“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了。在历史上最著名的为文反对避讳的,大概就是唐代韩愈的那篇《讳辩》了。话说唐代郑王后人李贺,字长吉,7岁能诗,文名轰动一时,韩愈因而劝他去考进士。但等李贺中了进士后,其他人却毁谤他说李贺之父名为“晋肃”,因为犯了“进士”的讳,李贺因此不该去考进士,韩愈就以《讳辩》一文为他申辩。其实早在《礼记疐曲礼》上便有“二名不偏讳”的说法,意即避讳只要两个字不要完全一样即可,更何况“晋肃”与“进士”仅是声近而已。在以往的封建社会里,取名时除了因避讳要注意字音之外,更要提防因字义造成的“犯上”或“谋反”等不当联想。即使到了近现代,仍不时出现一些因“名”贾祸的故事。比如“文革”时就出现过因名获罪的事件。1949年新中国刚建立时,有个姓李的农民就为儿子取名李爱国。后来第二个儿子出生时,他认为新中国不是强调人民当家作主吗?因而取名叫李爱民。而为第三个儿子取名时,他又认为人民能当家作主,这一切都是党的功劳,因而就叫李爱党。这三个名字乍听之下似乎还不错,但“文革”一开始,这家人就倒大霉了。有人检举他的三个儿子叫李爱国、李爱民与李爱党,分明就是他还在爱“国民党”,于是将其批斗,让其交代内心肮脏的思想。直到“四人帮”垮台文革结束后,此农民才翻案重回自由。但他自己和三个儿子的一生,却因这三个政治味太浓的名字,留下了永难痊癒的伤痕。20世纪以后出生的人,姓名都比较简单。在秉承先辈姓氏的前提下,取一个字或两个字作为名就算完事。对于他们来讲,“名字”是一个单纯词,意义不可再分割。但是,对于古代中国人而言,名是名,字是字,各有独立的意思,不可混为一谈。这里专讲古人的“字”。从周代开始,人们在名以外,又另取字。《礼记·檀弓》称:“幼名,冠字。”这句话的解释是:“始生三月而加名,故云幼名;年二十有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年二十有为父之道”时加“字”,当然是说男子;对于女子,则是“许嫁笄而字”,到了可以出嫁之时(15岁)加“字”。人一出生就要起名,是为了分别彼此,否则便无法以独立身份进入既有的社会秩序系统之中。对小孩直呼其名,不会有什么顾忌,但同样对已经成年者,便显得不够尊重,取字,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所以,古人的名,主要用于自称;古人的字,主要用于他称。当然,也不是说所有的情况下都必须对人称字不称名,这要依对话双方的相互地位而定。彼此地位相当者,尊称别人用字不用名,谦称自己用名不用字;而长辈对晚辈、老师对学生、上级对下级,也可以称名而不称字,这样显得更亲切。如果说起名是为了分彼此,那么取字就是为了明尊卑。这是名与字功能的基本区别。字独立于名之外,但又与名保持有密切的联系。根据古文字学,“字”有滋生之义。因此,我们也可以理解为古人的字,系由名滋生而来。春秋战国时代,人们的名与字之间,一般均有特殊的意义关联。清代训诂学家王引之《春秋名字解诂》,归纳、揭示了当时的人名与字之间的五类关联,全面而准确。现补充实例,列举如下:同义互训。孔子的学生樊须,字子迟。须与迟,都有等待的意思。闵损,字子骞。损与骞,都有亏折的意思。颜回,字子渊。据《说文解字》解释:“渊,回水也。回,渊水也。”反义相对。卫人端木赐,字子贡。上赏给下叫“赐”,下献给上叫“贡”,意义恰好相对。楚将唐昧,字子明。昧,昏暗的意思,与光明正相反。连类推论。孔子的弟子南宫括,字子容。“括”,包括;推论到“容”,受容。楚臣仲归,字子家。由归而家,顺理成章。据义指实。齐公子固,字子城。由坚固之义,引指高大实在的城墙。鲁人冉耕,字伯牛。由农垦之义,引指具体的耕牛。 辨物统类。卫人邃瑗,字伯玉;齐人陈灌,字子玉。瑗、灌均为玉类之一种。孔子的儿子孔鲤,字伯鱼;楚公子鲂,字子鱼。鲤、鲂均为鱼类之一种。上面列举的诸人之“字”,均由两个字组成,但第一字并无实义。如子迟、子贡之“子”,是古代男子的美称。而伯牛、伯鱼之“伯”,系排行用字伯、仲、叔、季的第一位。所以,此类二字“字”,其实是一字“字”。这也是早期命字的特点之一。秦汉以后,二字“字”逐渐增多,成为主流。而且,字与名并用时的排列顺序也发生变化。先秦时是先称字,后称名,如楚将百里孟明视,百里是姓,孟明是字,视是名。汉代以后,改为先称名,后称字,如曹丕在《典论·论文》中论及“建安七子”时称孔融文举、陈琳孔璋、王粲仲宣……这里的孔融、陈琳、王粲是姓名,文举、孔璋、仲宣则分别是他们的字。此外,在取字的方式上,既继承了先秦时代同义互训、反义相对、连类推论、辨物统类以及以排行入字、以美称入字等传统做法,又有了一些新的发展。先说在继承传统方面,例如:蜀相诸葛亮,字孔明;东晋诗人陶渊明,字元亮;唐“大历十才子”之一的司空曙,字文明。(同义互训)唐代诗人罗隐,字昭谏;“唐宋八大家”之首韩愈,字退之;宋代大儒朱熹,字元晦;清代音韵训诂学家王念孙,字怀祖;桐城派作家管同,字异之。(反义相对)北宋文学家晃补之,字无咎;南宋诗人尤袤,字延之;南宋词人刘过,字改之;清代史家章学诚,字实斋。(连类推论)东吴将领周瑜,字公瑾;诸葛亮的兄长诸葛瑾,字子瑜。(辨物统类)东汉文学家蔡邕,字伯喈;唐代诗人钱起,字仲文;北宋词人晏几道,字叔原;明代文学家王思任,字季重。(以排行入字)其次,在新的发展方面,主要有:增美辞。在先秦时代的子、父一类尊称用字以外,大量涵义丰美之辞,如公、翁、卿、倩、彦、伟、休、道、孝……成为取字的热门选择。例如:用尊老美辞的,东汉大臣窦融,字周公;东吴将领黄盖,字公覆;西汉豪强郭解,字翁伯;唐吏孔巢父,字弱翁。用称谓美辞的,西汉使节苏武,字子卿;大将军卫青,字仲卿。用身份美辞的,西汉文学家东方朔,字曼倩;曹丕之孙、魏帝曹髦,字彦士。用形容美辞的,“建安七子”之一的徐干,字伟长;三国魏文学家应璩,字休琏。用德性美辞的,东汉学者尹珍,字道真。刘备的谋士法正,字孝直。采典籍。采摘典籍中精彩的名言警句之义,用做表字,意趣高雅。曹操字孟德,语出《荀子·劝学》:“学也者,固学一之也。……是故权利不能倾也,群众不能移也,天下不能荡也。生乎由是,死乎由是,夫是之谓德操。”《尚书·大禹谟》称“满招损,谦受益。”由此,明末文人钱谦益,字受之;晚清士绅王先谦,字益吾。表仰慕。表示对前贤先哲的仰慕之意,是古人命名、取字的重要思路之一。北齐文学家颜之推,倾慕春秋时晋人介之推的节操,故与之同名,又以其姓氏为字。南朝文字训诂学家顾野王,钦佩西汉博士冯野王,不仅照搬其名,而且取字曰希冯。明末清初学者顾祖禹,景仰宋代史家、人称“唐鉴公”的范祖禹,仿其名,又字景范。寄情怀。陆游在《老学庵笔记》中说:“字所以表其人之德。”正如言为心声一样,字也是人们抒情怀的手段。近代维新运动的领袖人物康有为,字广厦,意在表达自己为黑暗专制下的国人争得一个开明、自由的生存“广厦”的宽阔胸怀。现代著名民主人士黄炎培,字任之,他自己解释“任之”的涵义:“其一是对自己该做的事,对国家对社会该负的责任,坚决勇敢地担负起来,任之;其二是对无所谓的事、无聊的流言等等,不管它,由它去,任之。这就是我做人处事的信条。”析名文。名与字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既可以是文辞意义上的,也可以是文字结构上的。南宋诗人谢翱,字皋羽;大奸臣秦桧,字会之;明“竟陵派”文人刘侗,字同人;清文学家毛奇龄,字大可。既起名,又取字,是中国姓名文化的独特传统之一,直到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依然如此。以名人为例:鲁迅,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李大钊,字守常。胡适,字适之。茅盾,原名沈德鸿,字雁冰。朱自清,字佩弦。陈毅,字仲弘。辛亥革命推翻了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其后又经过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冲击,传统的上下尊卑秩序被完全否定,因而以明尊卑为主要功能的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本依据。随着时代的发展,生活节奏的加快,人际交往越来越频繁,称谓繁复、叠床架屋的名、字并行之制,显然不再有恢复的必要与可能。但是了解一点这方面的知识,至少可以避免出现评书《杨家将》中杨六郎竟然在皇帝面前自称“杨景杨延昭”之类的笑话。“如果将孩子起名与孩子的父或母的名字同字或者同音好不好?”我们究其出发点,无非是为了追求个性、标新立异,这些本是无可厚非的事。但是,如果依照周易的原则起名,“父子起名同字或同音”的做法就很值得商榷了。我们知道,所有的周易预测学术都脱离不了“象、数、理、占”的基本准则,如果把这一基本准则运用到周易姓名学中的话,起名要遵循就是“数、理、形、音、义”五项基本原则,而孩子如果起名与自己的父或母的名字同字或者同音的话,则是与起名的五项基本原则严重背离的,其危害也是相当严重的。一、父子起名同字不合“数”的原则:这里所讲的数,实际上是讲的命主所需要五行的能量大小之数。众所周知,起名是根据命主的生辰八字有时包括岁运中所含金、木、水、火、土的多少,确定命主最需要补充哪方面的五行能量,再在命主的名字中作相应五行的能量补益。一般来讲,因为子与父不同命是绝对的,故子与父的命中所需要补充的五行及其五行能量相同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因此,如果父子名字同字的话,就意味着父子名字中所含的五行及其五行的能量多数是相同的,这些五行及其能量是“父”当时根据自己命的需要所确定的,但现在却未必适合“子”的需要,这样父子起名同字就很难做到对孩子命中所需要的五行能量进行较好的补充的。二、父子起名同字不合“理”的原则:这里所讲的理,主要是指的是五行生克之易理。根据“父亲”的生辰八字所取的名字其五行符合其“父亲”的需要,但往往也不是说某人需要某种五行的能量时,这种五行的能量越多越好,而是凡事皆有一个度。当“孩子”起名与其父亲同字时,一方面是进一步提升了其父亲所需要五行的能量,反而有可能造成其父亲所需要的五行的能量过剩,即五行的不平衡,五行的不平衡时就会产生刑克,即子克父的“坑爹”现象;另一方面是“孩子”名字中所包括的五行能量多数是孩子所不需要的五行能量甚至是孩子所忌讳的能量,这很显然是对孩子有害无益的!由此我们不难看出,父子起名同字既坑爹,又害子。三、父子起名同字不合“形”的原则:这里所说的形,小而言之,就是名字中单个的字形;大而言之,则是整个名字的组合形式。当父子起名同字时,形成的是周易预测中所讲的伏吟之象。所谓伏吟,即重复之象、反复之象。也就是就父子起名同字,将预示着孩子的传承能力差、没有发展、难有前途,最多只能是重复地、反复地、艰难地行走在其父亲的老路上,更谈不上“一代更比一代强”。这正是古书上讲的,“反吟伏吟泪连连”啊!四、父子起名同字不合“音”的原则:音同字不同与同音同字,在周易姓名学上二都确实有区别,但是毕竟因同音而有相同之处。并且,根据周易类象理论,在呼叫名字时同字与同音其“象”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同样有着“反吟”的象。同时,周易预测中云,“有其象必有其应”,而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名字被直接呼叫的频率比在其它地方使用的频率要高好多了的,因此,“同音”与“同字”产生的负作用是一样的,只是能量上要略小一点而已,也就是,即是父子起名同音也是弊多利少的,不宜的。五、父子起名同字不合“义”的原则:这里所讲的义,不仅是字义要是积极的、正面的、深远的等等,而且更要符合道义、礼义、易理。周易预测中讲,什么是父母?生我者乃父母也;什么是子孙?我生者是子孙也;什么是兄弟?与我同类者是也。为什么同胞的名字中可以有相同的字并且有时还有意用相同的字呢?因为是兄弟,是我的同类啊!而当父子起名同字、或者母女起名同字等那体现的父与子、母与女是什么关系呢?难道是兄朋姊妹关系吗?父非父、子非子、兄非兄,关系不明,不合易理,难免产生凶灾。譬如,若将父子当兄弟,而兄弟主竞争、争夺,则其隐含父子相残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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