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明比其它早期文明区域ppt有何独特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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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明比其它文明区域有何独特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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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药中国有四大发明、印刷术、造纸术、指南针  下一楼再说。
楼主发言:15次 发图:
  首先,依照现代最基本的法律精神,公安,检察院,法院应该三权分立,彼此制约。否则,如果警察权力太大,自己抓人,自己起诉,自己审判,就会想抓谁,想判谁都可以,必然造成对百姓的灾害。  
  政法委控制公检法,等于公检法是一家。这对大陆人来说习惯了,完全不知道这有什么不应该,好像以前我们习惯了劳教制度一样,直到社会进步,才发现那是全世界罕有的不文明制度。  同理,公民在被法官审判前,都应该做无罪推定。所以,行政拘留十五天这种制度,就跟劳教制度一样,是野蛮的制度。随着法制的健全,应该跟劳教制度一样废除。  否则,警察不需要经过检察院的起诉和法院的审判,自己就可以决定拘留公民,会不会造成冤假错案?现实中,这样的冤假错案极多,例如对一些访民的拘留。  
  台湾有法制?占立院哪里来的法?有法制还那么多乱伦事件?
  法院审判过的才能做刑事处理。警察哪能决定判多少年
  傻 B,先捉了再审,证据都已经找到了,还不捉?  等你他 妈的检察院起诉,法庭立岸,人早跑光了,早跑回呆湾去了
  一帮蛮夷岛民跑来教中国人法制?莫不是想笑掉人大牙乎?牙笑掉了,台巴子出钱补?
  @中土难生
08:44:00  首先,依照现代最基本的法律精神,公安,检察院,法院应该三权分立,彼此制约。否则,如果警察权力太大,自己抓人,自己起诉,自己审判,就会想抓谁,想判谁都可以,必然造成对百姓的灾害。  —————————————  别跟我谈什么三权分立狗屁垃圾,  在中国就该照着中国的规矩来,踏入中国领土就意味着你遵从并遵守中国的法律。  还有,你们也配谈法制?  我家狗都笑了,  等你们把霸占立法院的学生定案了再来跟我们谈法制。  我建议你们去美国霸占立法院,去华盛顿吸大麻,让我们瞧瞧美国的经常是怎么尊重人权讲究法制的。  说不如做,  楼主,去吧。  
  法律是价值观的体现,不要拿西方的司法体系对中国说三道四,中国不接受西方的价值观。
  在法官审判前,公民都该做无罪推定,目的是保护公民不被政府迫害,即使会让一些人违法者漏网,但这跟政府警察迫害公民比起来,属于两害相权取其轻。  这是现代法制最基本的观念。  可惜,这在绝大多数大陆人眼里都是空白,真让我感到羞愧,秀才遇到绝大多数的野蛮人,有理也说不清。  柯震东吸毒不假,但审计过程必须体现法制和文明。在法官没有定罪前,警察就决定拘留十五天,这在国外看来,跟劳教一样野蛮。  而且在电视上公然公审和羞辱一个尽管他已经违法,但法官还未正式审判的人,更是把脸面丢到了全世界。  我也无语了。中国法制建设,任重道远。  
  @中土难生  难道就没从司法效率这个角度来考虑?  在证据确凿案情明朗的情况下,比如吸毒、嫖娼、赌博、斗殴这些普通治安案件基层派出所采取行政拘留有什么不当?  这种不会留下永远伤害,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效率极高  当然,有些地方会出现以权代法,但是对官员来说风险极大,因为毕竟媒体发达。  我相信比起整个行政拘留人数,这些应该只是个案,每一件案子被媒体曝出来都可以炒好久的
  有了楼上这些只会喷粪的野蛮人,中国距离法制和文明相差太远  
  @中土难生
08:55:00  在法官审判前,公民都该做无罪推定,目的是保护公民不被政府迫害,即使会让一些人违法者漏网,但这跟政府警察迫害公民比起来,属于两害相权取其轻。   这是现代法制最基本的观念。   可惜,这在绝大多数大陆人眼里都是空白,真让我感到羞愧,秀才遇到绝大多数的野蛮人,有理也说不清。   柯震东吸毒不假,但审计过程必须体现法制和文明。在法官没有定罪前,警察就决定拘留十五天,这在国外看来,跟劳教......  —————————————  现行犯零口供定罪。  去美国也是一样。  无知法盲,  现行犯在你们台湾一样先羁押,  你糊弄谁呢?  逗逼,回你妈肚子里重造吧。  
  @中土难生
台巴子本就是蛮夷,跟他们讲道理,他们根本听不懂.台湾岛也无法制可言,所以台巴子讲什么法制?
  @中土难生  看得出你推崇美式司法,但是你了解过美式司法的成本吗?  美国司法界每年为美国创造2万亿美元的GDP的事儿你知道吗?  中国司法的成本大概是美国1%-2%,人口是美国四倍。  然后你再对比一下中国和美国的治安状况好了,美国大城市你敢在深夜孤身行走吗?
  楼主法盲。搞清楚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再来谈法。设想台湾人如果吸毒在日本被捉。肯定是全民检讨,跪舔日本。如果台湾人在新加坡受了鞭刑。肯定也是全民检讨。从柯震东吸毒可以看出,台湾人对大陆怀有刻骨的仇恨。  
  买个救生圈游去你想去的地方吧,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跟你这么说了  
  @中土难生  中国司法设计时的对象是整个社会,而不是个人。  冤案具体到个人肯定是杯具,但对整个社会来说并不一定是杯具。
  @中土难生 我觉得你根本就不懂法律!!举个例子问楼主,当然例子可能不恰当,请问,在楼主眼里的文明法治国家,某人杀人或抢劫或强奸反正就是正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被抓住的话,警方是如何处理的????
  突然想起97年的一部歪國電影Red Corner...  不過,現實中的柯應該不像傑克這麼幸運!
  嗯,没错,你美爹拘留就是明珠的拘留,大陆拘留就是不法制。  
  楼猪如果不是脑残,就是天生弱智,根本分不清什么是法.  
  傻粪法盲想维护老共,却不小心打了老共的脸,恐怕自己还不知道呢。为何?  公检法应该三权分开,这个和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不同。如果说后者还有争议,但前者却没有争议。连我党都是承认公检法三权应该分开的。  否则就把公检法合并称为刑部大堂了。之所以叫公检法,就是作样子,做给世界看,让世界以为老共也文明了。但又不想放弃对民众镇压权,所以又搞了个政法委凌驾于公检法之上。  法盲们居然说中国不搞公检法三权分立那一套,应该直接合并为一个刑部大堂,不是把我党的底裤撕下了?溜须拍马都拍不到点子上。  
  公检法三权应该分开,跟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毫无关系。这个连你党主人都不敢反对。所以才搞了公检法三个部门。  法盲们居然把主人的脸皮撕破了,说出了真相:我们就是不好公检法三权分立,在中国就是只有刑部大堂!  对上惹怒了主人,对外丢了大人,还以为自己很光彩呢。  
  大家散了吧 不要理睬楼主!~
  别和中国人说这些了。他们不懂的。 所谓法律是用来保护人权的武器,而不是执政者为了维护统治的工具。这些中国人即使懂也不愿意承认。 但如果不进步,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他们都身在其中。是绝对的受害者。 中国的司法靠的住,母猪也上树。噗滋~呵!
  法盲,还给人家普法,笑掉大牙!!!
  柯震东是行政拘留,不是刑事拘留,能看懂两个“行、刑”字的含义么。你家谁被警察给判刑了,说出看看,判了几年。
    虽然他砍了人,但是法院还没有审判,理论上还是无罪的,为什么警察可以限制他自由?为什么媒体要公布他照片?  湾湾还有人权吗?
  价值观不同人讨论法律结果注定尿不到一块去。中国人认为,有国才有家,所以法律优先维护国,其次才轮到家。  另外,司法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台湾人请不要挑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以免惹火上身。
  法盲们说出了真相:我们党就是只有刑部大堂,所谓的公检法三个部门都是做样子的,实际根本就是一个部门。  我党为了装门面,也搞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个部门,对外展示这不是一家刑部大堂。  这样爱党的自甘五,为何扒下党的底裤?为何不顾党的脸面说出真相?你们就是这样爱党的吗?  
  我肏你妈的时候,记得等我射了取证,不然要做无罪推定
  楼猪如果不是脑袋,就是天生弱智。  
  @中土难生
08:55:00  在法官审判前,公民都该做无罪推定,目的是保护公民不被政府迫害,即使会让一些人违法者漏网,但这跟政府警察迫害公民比起来,属于两害相权取其轻。  这是现代法制最基本的观念。  可惜,这在绝大多数大陆...  -----------------------  尼玛!你自己滚去美国吸毒就知道人家是怎么处理了!
  楼猪知道什么是法吗?  
  大家去台湾吸毒试试吧!去试一下湾湾的法律!
  @中土难生 违反治安条例需要法律审判?你听谁说的?
  你这是站在西方法制的角度来看这个事情,站在我们自己的角度来看,我国的法制建设确实还有待提高,形成目前的情况也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毕竟我们的人太多了,每天甚至每小时都会有成千上万个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有没有那么多的行政资源且不说,但就违法犯罪的处理效率上,能不能有效遏止同期其他违规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像你说的两害相权取其轻。这种价值评估未可知。  我认为还是循序渐进地加强法制建设,但是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必须要加强,同时要降低起诉成本,提高诉讼便捷性  
  其实大家完全没有骂楼主的必要,他说的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客观上说像楼主这样偏激和激进的言论确实为中国舆论的多元化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从这个角度来说,应该感谢他呢 允许这样的声音存在体现我们更加自信。左派 右派,激进也好保守也好,只要其中一种声音不全面压制其它的声音,中国就可以在各种舆论相互作用和制约中安然稳步的前进
  回去吃屎吧,法盲还来装逼
  某些台湾人 真是无知还自我感觉良好,真是井蛙!岛民啊岛民!
  大家快来看啊,冲立法院拍拍屁股就走人,泼漆进法院法官以油漆可以洗掉所以无罪的台湾人又来谈法律了~~~~
  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你懂不懂,和交通事故一样可以现场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不终止执行。和违反刑法是两回事。脑残湾湾,中国的法治你没学过不要指手画脚,中国现在比台湾的国际形象重要的多。
  对一个野蛮社会妳还想有多高要求?
  就你们这么洗地还谈法?楼主别闹了。
    陸奮青不知道美帝的偉大!
  一个法盲,根本不懂大陆的法律,竟然在这里侮辱网友奢谈法律?笑死俺了~~~~~
  中国大陆把拘留划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其中行政拘留不需要经过法院裁决,而是给了警察极大的权力。  这在世界上,除了朝鲜等国外罕见。  楼上的自甘侮居然还站在恶法上论证恶法的合理性。  全世界基本的文明法制共识就是:任何拘留,哪怕拘留15天,也必须由法官裁决,而不是警察裁决。根本没有什么行政拘留之说。  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本来就是法院的权力,行政部门哪有这个权利?行政拘留四个字本身就是野蛮法制下的产物,跟劳教制度毫无二致。  身在茅厕,久而不闻其臭,居然还在说什么:“中国法律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本就是公安的权力”等等屁话,却不知道这个“公安本来的权力”本身就不应该,如同劳教一般。  当然,别看如今自甘侮这样说,哪一天废除了行政制度,它们一定会说:行政拘留制度确实应该废除,废除了代表我党伟大,以前没废除是时空环境不同。
  @中土难生
11:01:00  中国大陆把拘留划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其中行政拘留不需要经过法院裁决,而是给了警察极大的权力。   这在世界上,除了朝鲜等国外罕见。   楼上的自甘侮居然还站在恶法上论证恶法的合理性。   全世界基本的文明法制共识就是:任何拘留,哪怕拘留15天,也必须由法官裁决,而不是警察裁决。根本没有什么行政拘留之说。   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本来就是法院的权力,行政部门哪有这个权利?行......  —————————————  楼主说得有道理 赞一个!但我还是觉得中国现行行政拘留存在即为合理。  
  一个连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都没搞清楚的法盲楼猪,来这里斥责别人法盲,你这么弱智和白痴,你妈妈知道么?你这智商应该是天生的,没救了,大家也不要去给他对说了,这样的智商,你们能和他扯清楚?
  楼上已经有不下一个自甘侮,在强调“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哈哈哈,这说明他们压根没意识到“行政拘留”跟劳教制度一样,在世界上属于少数几个国家绝无仅有的制度。反正它们刚一生下来,就有行政拘留,觉得习惯了。  再给自甘侮们普及一下:拘留制度各国都有,但这里说的是“行政拘留”,不是“拘留”!  听懂了吗?自甘侮们!!说你呢!!  拘留可以,但要法官裁决;而“行政拘留”由警察就可以擅自裁决。如同劳教制度一样,这在全世界几个文明国家有这样的制度?  自甘侮!!说你呢!  
  楼主好逗。
  你了解大陆的司法体系吗?我看你根本就不解,在大陆,警察执行逮捕,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这是对于刑事案件,而柯吸毒只是一例治安案件,根本就不需要走刑事案件的程序!还有,最近美国警察枪杀黑人事件,做到了逮捕、起诉、审判了吗??直接就在街上行刑,这才是赤裸裸地对人权的侵犯,这次台霉怎么集体失声了,说白了,逢中必反已经印到了大部分台湾人的骨子里去,台湾人无论搞出什么事情来,我只能说:不意外!  
  每件事有利即有弊 你只要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永远碰不到   
  我们有治安条例和刑法的
傻逼台巴子
不懂别瞎说
下次你来大陆 你看看我一个警察能不能直接判你死刑
不能的话 就闭上你的臭嘴
  就像酒驾一样被抓到 行政拘留一礼拜   
  哈哈哈,我刚开始故意没讲“行政拘留”这种由警察裁决、而非法官裁决拘留公民的制度在世界上其他国家很少,属于恶法。  果然就有一大堆白痴,给我普及“我们中国分治安条例和刑罚,轻微范围适用行政拘留……,由警察决定……”。  哈哈哈,把这种恶法背的挺熟悉,完全不觉其臭。还向人普及。
  @中土难生 时间: 08:44:00  首先,依照现代最基本的法律精神,公安,检察院,法院应该三权分立,彼此制约。否则,如果警察权力太大,自己抓人,自己起诉,自己审判,就会想抓谁,想判谁都可以,必然造成对百姓的灾害。  ----------------------------------------------  脑残。。。台湾自己也有,最多可以拘留5天。。。日本和韩国可以拘留30天。。。脑残
  台湾人到底是有多么的弱智啊?这么简单的问题,网友意见解释无数遍了,我都无力吐槽了!
  台湾人到底是有多么的弱智啊?这么简单的问题,网友意见解释无数遍了,我都无力吐槽了!
  2B两嘴皮一张,就皿煮就无敌天下。
  @中土难生 美国警察还爆头呢,就抓了关几天么了!来中国请尊重法律。
  这在中国相当于简易程序好不,证据确凿,行政处罚,么了?还准备搞个程序玩几十天再判是不,劳民伤财!我觉得中国这个好,对这些轻微违纪的行为,这样处理快速高效!不满意你可以去行政诉讼
  @中土难生
你不如再爬高点: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不是共产党执政,那么这次共产党政府要处罚这个吸毒鬼在你们那里看来肯定是有十恶不赦的原罪。
  @中土难生
11:44:00  哈哈哈,我刚开始故意没讲“行政拘留”这种由警察裁决、而非法官裁决拘留公民的制度在世界上其他国家很少,属于恶法。   果然就有一大堆白痴,给我普及“我们中国分治安条例和刑罚,轻微范围适用行政拘留……,由警察决定……”。   哈哈哈,把这种恶法背的挺熟悉,完全不觉其臭。还向人普及。  —————————————  为什么你不就具体法律实践和别人进行探讨,比如说“美国警察开枪处决闹事黑人是法制精神的彰显”,或者“由中国酒驾行政拘留15天到台湾人吸毒被行政拘留15天都是非常野蛮的”却避重就轻的抓住一个概念拼命扣帽子和喊口号?  十足的文革风范  
  @中土难生
11:44:00  哈哈哈,我刚开始故意没讲“行政拘留”这种由警察裁决、而非法官裁决拘留公民的制度在世界上其他国家很少,属于恶法。   果然就有一大堆白痴,给我普及“我们中国分治安条例和刑罚,轻微范围适用行政拘留……,由警察决定……”。   哈哈哈,把这种恶法背的挺熟悉,完全不觉其臭。还向人普及。  —————————————  为什么你不就具体法律实践和别人进行探讨,比如说“美国警察开枪处决闹事黑人是法制精神的彰显”,或者“由中国酒驾行政拘留15天到台湾人吸毒被行政拘留15天都是非常野蛮的”却避重就轻的抓住一个概念拼命扣帽子和喊口号?  十足的文革风范  
  楼主就是一傻吊,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不算犯罪,治安拘留后也不会留下案底,既然不算犯罪为什么要法官判,法官没有权利判罚一个没犯罪的人,也就是说法官没有权利判罚柯振东,楼主的智商能明白吗?或者明白了也硬要装傻继续污蔑我们。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人够不上犯罪,法官没有权利判罚一个够不上犯罪的人。央视曝光的画面也不是审讯,还给一个年轻人哭天抹泪的道歉机会,我觉得这是加分的,这是照顾柯,这也造成了很多人看见一个孩子哭天抹泪的非常诚恳的道歉开始同情他,顺着折中情绪开始攻击污蔑警察,污蔑我国法律。  
  蛙蛙也懂法?  
  蛙蛙也懂法?  
  楼主总是把刑事案件往治安案件上套,成龙的儿子构成刑事案件了,肯定会像楼主说的三权分利,一步一步的结案。这也是为什么暂时没让他道歉,早晚会的。  
  行政拘留很多地方都有的,只是叫法不同而已。大陆在司法上有好多地方是需要改进,不过就此说治安处罚条例侵犯人权而取消,是无稽之谈。  什么事都拿某个地方的标准一套,不同的就是错的,不合理的,那和白痴有什么区别。
  越看楼主的发言越觉得楼主就一美分轮子,大家别理他了,那天他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我们都呼吁要像刑事案件那样由法官判他个几年。  
  人民代表大会具体职权:看7和8条。检法院长是有人大产生,不是用主席或者其他什么东西直接任命的。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中土难生
11:09:00  发一张楼上自甘侮的图片吧。    —————————————————  你他妈也搞笑,全世界就四个社会主义国家,还给我举其他国家的例子,你拿世界其他的资本主义国家的资本主义法律体系来论述社会主义的不合理,脑子有病吧  
  执法者的量裁权是一柄双刃剑。当人们期望执法者在执行恶法的时候可以放松管制时,其实也就给予了执法者在执行良法的时候放松管制的空间。  更何况,究竟一条法律是恶法还是良法,在民众间也未必有统一的看法。  那么,如何保证执法者只削弱了恶法的效力而不削弱良法的效力呢?这是无法保障的。即便执法者拥有自由量裁权,也应该是在法律明文规定中的。换句话说,其自由量裁的空间,必须有法律的限定。  因此,总的来说,执法者只有坏的和尽职的。这个观点在这里也是适用的。
  照楼主这样说的话你想过检察院和法院的工作强度吗?打架拘留三天别忙咱先等检察院提起公诉然后请律师辩护等法院裁定。中国城市那么大要是打个架嫖个娼都去法院打打官司法官检察官早累死了。警察执法也是按照治安管理条例有证据作为处罚依据你若觉得处罚的重你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
  @中土难生 32楼
09:33  法盲们说出了真相:我们党就是只有刑部大堂,所谓的公检法三个部门都是做样子的,实际根本就是一个部门。  我党为了装门面,也搞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个部门,对外展示这不是一家刑部大堂。  这样爱党的自甘五,为何扒下党的底裤?为何不顾党的脸面说出真相?你们就是这样爱党的吗?  ------------------------------  对了!我是法盲,只要碰毒品了,我不在乎怎么弄他弄死也行,党好歹养活了14亿人,带领我们一步一步前进~虽然有蛀虫蛆但我们看到正在慢慢变好,你是个什么东西?你给14亿中国人做过什么,有什么资格有什么脸指责么…  还有你说的那些法律依据可笑之极,还以为众人皆醉你独醒,哗众取宠…不高兴就走,去你的公平,法的地方这里是中国,痛恨毒品遍地法盲的中国,就是不知道别人要你么
  整天坐在电脑前,怨这个,骂那个,一副愤恨嫉世的样子,不服你他妈去革命啊?推到现有体质  
  回复第58楼,@hy_003  你了解大陆的司法体系吗?我看你根本就不解,在大陆,警察执行逮捕,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这是对于刑事案件,而柯吸毒只是一例治安案件,根本就不需要走刑事案件的程序!还有,最近美国警察枪杀黑人事件,做到了逮捕、起诉、审判了吗??直接就在街上行刑,这才是赤裸裸地对人权的侵犯,这次台霉怎么集体失声了,说白了,逢中必反已经印到了大部分台湾人的骨子里去,台湾人无论搞出什么事情来,我只能说:不意外!   --------------------------  排!  
  大家好,今天的新闻联播有以下内容。美帝警察现场抓获房某某及柯某某吸食毒品,成功在犯罪现场缴获毒品100克,并已当场将犯罪嫌疑人击毙,请广大人民群众放心。
  不知道谁法盲~ 在中国 按中国的法律处理 有什么问题?
  楼主别秀无知好吗?  大陆这类轻微治安事件,除了警察机关可以执行行政拘留。还有可以选择司法程序裁决。  这类事件在大陆可以有行政、司法两种选择,在台湾只能有一种选择走司法途径,还好意思说法盲????  这类小事件,之所以大部分人选择行政处罚,那是裁决效率快,羁押时间短,不留案底。  如果按楼主说法,这类轻微治安小事件,走司法途径,那先请律师,转检察院发逮捕令,案犯从拘留所转送看守所(那是被爆菊的地方,没拘留所那么好哦),蹲2-3个月等法院裁决,如果法院裁决有罪,继续蹲15天。  结果是花钱多蹲,远比行政拘留最多羁押15天多蹲好几倍时间,除了脑残,这样的小事为了所谓三权分立而多蹲几个月,哪个不是想少蹲快点自由?除了楼主,,,
  @雪谷小屋
09:57:00  其实大家完全没有骂楼主的必要,他说的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客观上说像楼主这样偏激和激进的言论确实为中国舆论的多元化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从这个角度来说,应该感谢他呢 允许这样的声音存在体现我们更加自信。左派 右派,激进也好保守也好,只要其中一种声音不全面压制其它的声音,中国就可以在各种舆论相互作用和制约中安然稳步的前进  —————————————  +1,能不能出现一个真正法学专业的大陆人,与台湾人好好理清这些东西,不然整天一上来看就是骂人的,都是粪,浪费我时间  
  大家散了吧,楼主就一傻逼。台湾是讲法制的,人民想什么时候占领立法院就占领,想什么时候把路堵上就堵上。台湾也是三权分立的,但是有一群鬼岛暴民日杂的不在,即使分了又如何,不合口味仍旧立不起来。  
  楼主你懂什么叫违法,什么叫犯罪么????你懂么??
  楼猪,这么有雅兴,不如我们拿美国总统制来讨论一下怎么废了英国女王和日本天皇!  
  楼主怎么不在了,这耳光,啪啪啪声不绝于耳  
  @中土难生   我看楼主半罐子水都没有,看了台湾电视几句耍嘴皮子的话,就来卖宝来了。  首先不要把刑法跟行政处罚法混为一谈。  刑法法源是罪刑法定主义,行政法法源则是依法行政主义,行政违法你可以理解为 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不大,案情简单,证据确凿,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司法救济手段如你有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并不认为你犯罪,何来“无罪推定”?  人身拘留,权利来源于国家最高权利机关人大授权,有根有据,跟以前劳改制度根本的不同,怎么野蛮?  柯震东吸毒,证据确凿,当事人供认不讳,根据《行政处罚法》依法拘留十五天,合法合理。如当事人对处罚有异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甚至可以提起国家赔偿。  另外在我国除法律规定,案件都会公开审理,体现公开公平原则,如果你感兴趣,你可以去法院申请相关案件入场卷。另外在我国治安拘留并没有明文规定记者不能采访,而且接受记者采访,视为“羞辱”,只是某些人狭隘理解,所有这事合法合理!  另外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在提起诉讼前,除律师按法律程序外不能接见其他人,你看见小房有机会忏悔了吗?说明这案件整个处理过程有理有据。  法律在每个国家各不相同,有其历史,文化,法系种种不同。  我倒想请教你 英美法系 有着先进法学理念,但是 美国法律刑法最大的弊端是什么?  英国 到现在还有 禁止把金属炼成黄金的法律,沙特现在还可以娶四个老婆,你怎么不去操这门子心呢?
  @中土难生
08:42:00  下一楼再说。  —————————————————  难道是当场开11枪?  
  "在法官没有定罪前,警察就决定拘留十五天"  這很正常,現行犯通常都這麼處理。
  @中土难生 楼主要么就是大陆法盲要么就是台湾人 用台湾法律来说大陆大陆的不合法笑死人
  @中土难生---  不是中国人就滚一边去
  我不知道法律如何,但我知道吸毒绝对不文明。
  楼主吃了一口屎,但是他自己不愿意承认他吃的就是屎,然后又吃了很多口,并且表现出很好吃的样子。  这是一种病,叫做死“屎”不承认。
  楼主想害死柯震东吗?  柯震东证据确凿,本人也承认啦,不是罪犯,拘押15天就出来啦。  如果走的是刑事犯罪程序,得多关多久啊,在加上无良台湾媒体这么一炒作,几个月下来,柯震东不久毁啦吗?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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