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老祖宗是谁美国现有人口口多少全国排名主要聚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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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潍坊人中至少一个姓王  
  “赵钱孙李,周吴郑王……”百家姓都是这么开始背的。不过,根据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数据,上面的姓氏排行发生了很大变化,王、李、张三大姓氏位居新“百家姓”前三位。那么在潍坊的“新百家姓”里,哪个姓氏人口最多呢?7月25日,潍坊市统计局依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对外发布了潍坊市人口登记的姓氏结构数据。其中“王”姓是潍坊的第一大姓,王姓人口有113.07万人。王、张、李、刘四姓氏占全潍坊市人口比重为38.94%。
王张李刘排名前四,8个潍坊人中至少一个姓王
  日前,国家统计局公布了中国最新姓氏排名,数据显示,王姓是我国第一大姓,有9468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7.1%;第二大姓是李姓,有9276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6.96%。第三大姓是张姓,有8550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6.42%。“王李张刘陈杨黄赵周吴”为全国前10大姓氏,人口总数均在2000万以上。
  潍坊的姓氏排名如何?7月25日,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潍坊人口共有908万,姓氏有近600个,人数过万的姓氏有113个,排名前十的是王张李刘孙赵陈杨徐马,与全国排名略有不同。其中王、张、李、刘四姓氏占全市人口比重的38.94%,王姓人口有113.07万人,占12.44% ;张姓人口为82.67万人,占9.1% ;李姓人口为80.21万人,占8.83% ;刘姓人口为77.85万人,占8.57%。
我市复姓有27个,“尉(yù)迟”人口最多
  统计显示,目前我国现存的81个复姓中,居住在潍坊的人口涉及27个姓氏,共1153人。其中规模超过百人的复姓有4个,分别为尉迟322人、呼延241人,南宫145人,欧阳135人。其他人口规模不足百人的姓氏为宇文、公冶、赫连、司马、上官、端木、皇甫、夏侯、轩辕、诸葛、东方、万俟、宗政、太史、令狐、闾丘、申屠、闻人、仲孙、长孙、澹台、公孙、公羊等。
  据了解,尉迟姓主要集中在高密市柴沟镇柴沟村、马王村,以及呼家庄镇庞家村。据当地人介绍,尉迟姓是南北朝时北方鲜卑族姓氏。前秦时期苻坚攻灭鲜卑拓跋部族,建立代国。后来拓跋邽复国,改国号为魏,史称北魏。与此同时,鲜卑族中又崛起一支尉迟部落,号尉迟部。后来尉迟部随孝文帝进入中原,被命以族名尉迟为姓。
  历史上,尉迟姓出过不少名将,尉迟恭、尉迟敬德是唐初著名大将。在潍坊,门神上的大将画的就是秦琼和尉迟敬德,秦琼用锏,尉迟敬德用鞭,潍坊人称其为“鞭锏门神”。
“公、母、单(shàn)、双、阴、阳”都是姓
  据专家保守估计,我国实际使用过和正在使用的姓氏大约有20000个。与眼花缭乱、“一呼万应”的几个大姓相比,“小姓”也是潍坊姓氏的一大特点。
  记者从统计信息中查到,我市人口低于1000人的姓氏有308个,有姓“公、母”的,有姓“单、双”的,有姓“阴、阳”的,有姓“柴、米”的,有姓“金、木、水、火、土”的,还有姓“羊、虎、牛、龙、鹿、鱼”的。此外,还有姓“仉(zhǎng)”“钭(dǒu)”“位”“干”“乜(niè)”“危”“员(yùn)”“但”等比较生僻姓氏的。记者注意到,一些冷门姓氏的人数并不多,有些甚至只有几个人。
  据介绍,潍坊的“小姓”不少是来自满族、回族等少数民族姓氏。比如“钮”姓,是由满族“钮祜禄”演变而来,潍坊现有“钮”姓501人。“娜”姓则是源自满族“那拉氏”,潍坊现有“娜”姓362人。“哈(hǎ)”“保”“脱”等则是来自回族的姓氏。
“东、西、南”姓,传说老祖宗从哪个方向逃走,就姓哪个姓
  在潍坊,“东、西、南”都是姓氏。“东”姓主要集中在诸城市石桥子镇大里户村,“西”姓分布在临朐县蒋峪镇南店村,“南”姓分布在奎文经济开发区南家南村、青州市弥河镇增福寺、昌乐红河镇南家村、潍城区望留街道西寺村等地。
  临朐县蒋峪镇南店村西氏家族第20世后人西曰来告诉记者,“东、西、南”姓祖上是一家人。老祖宗原本不姓这些姓,由于犯错被抄家。抄家时,院内共有东、西、南、北四个门,老祖宗对众人说,从哪个门出去,从此以后便跟着哪个方向姓。由于北门被封住,没有从北门逃出来的,所以没有姓北的。
  因为这些特殊的姓氏,也产生了一些令人印象深刻的名字。在奎文经济开发区南家南村,有个小男孩叫“南北顺治”,因为他父亲是南家南村的,他母亲是南家北村的,所以为了纪念父母的结合,就起名为“南北顺治”,还有的叫“南楠”“南北”等等。
  苟姓居民原姓敬,祖先避讳改姓后人遭歧视
  统计显示,潍坊现有“苟”姓居民997人,主要集中在潍城区望留镇苟家庄村。据苟姓族人介绍,苟姓因为发音“gǒu”,让人浮想联翩,在介绍自己时,经常闹笑话。
  苟姓一族曾经考据过自己姓氏的来源。我国五代十国时期,有个皇帝叫石敬瑭,当时朝内有个大臣姓敬,他得罪了皇帝近臣,又冲了皇帝名讳,皇帝当时令其改“敬”为“苟”,否则诛其九族。于是,敬姓大臣召集族人忍痛改姓为“苟”,并连夜驱散族人逃往各地,其中一部分流落到现在的山东省。
  据了解,目前全国有不少苟姓开始恢复原来的敬姓,也有部分人随母姓或故意念成“勾”音。不过,潍坊苟姓居民还没有改姓的情况。
“俺姓母,是男的”,母姓源自田姓名门
  据统计,潍坊母姓有202人,不少母姓居民因为自己的姓氏挺无奈。家住青州黄楼镇的63岁的母师傅说,“有时候见到人打招呼,跟人家不熟时,人家也不知道该怎么叫你,叫你老母吧,有点占人家便宜,叫你母先生吧,听起来又很别扭。”
  母师傅的儿子在潍坊工作,一次单位来了新人,一起吃饭时,母师傅儿子主动给新来的女同事敬酒,女同事有些激动,就问他说:“我姓龚,你贵姓?”他很认真地说:“我姓母,我们合在一起就是公母。”话声一落,就引来了满桌子同事的哄笑。
  虽然经常遭人调侃,但母师傅说,“据学者考证,母姓本为复姓胡母,源于田姓,是齐王之后。虽然我们姓氏很奇怪,但怎么说也是名门之后,所以我们也以这个母姓为荣。”卢氏家谱网卢氏宗亲网卢氏家族网卢氏宗亲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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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卢氏基祖源流及人口分布状况
福建省泉州市卢氏基祖源流及人口分布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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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介绍:
福建省泉州市卢氏基祖源流及人口分布状况(调查稿)&& &&
一、建置沿革
根据南安县志,古南安三国时属吴国,隶属浙江杨州,为无诸辖地。南安在公元260年为东安县、公元502年――589年为南安郡、公元589年为南安县均辖现在的漳州市、厦门市、泉州市、蒲田市和福州市的福清市,公元700年南安县复制武荣州(州治在南安丰州)、公元711年武荣改泉州(州治乃在南安丰州),当时泉州辖龙溪县、南安县、蒲田县和清源县(仙游县),龙溪县后升为龙溪地区、后改为漳州市,蒲田县升为蒲田地区、划出福清县,后改为蒲田市,公元718年析南安县东南置晋江县,公元803年析南安县西南四乡置大同场,公元939年升大同场为同南县隶属泉州,公元822年析南安县西北二乡置桃林场即今永春县,德化县当时为归得场隶属福州,公元864年析南安县西二乡置小溪场,公元955年升小溪场为清溪县,即今安溪县,公元876年析南安县武得乡置武得场即今漳州市长泰县,太平兴国六年晋江县析东乡18里置惠安县,此时晋江县辖开健乡、安仁乡、永宁乡、晋江乡和玉泉乡,玉泉乡及晋江乡一部份1984年为鲤城区,1997年8月鲤城区划分为鲤城区、丰泽区和洛江区,1988年9月晋江市析析东南5镇置石狮市,2000年惠安县析惠北5乡镇置泉港区。
二、人口分布
泉州市现有卢氏人口约27000人
其中:石狮市约5725人、晋江市约1500人、南安市约3600人、惠安县约12500人、安溪县约700人、鲤城区约300人、丰泽区100人、洛江区450人、永春县约有380人、德化县约2058人。
石狮市卢氏主要分布在永宁镇沙美头村约2300人,锦尚镇卢厝村卢厝卢氏约1350人、石湖社区卢氏约800人、卢厝村西坑卢氏约600人、港东村卢氏约75人,郭宅村、塔石村等约600人。
晋江市卢氏主要分布在池店镇清鞔濉⒍酱濉⒉袼濉⑾济佬麓濉⒀竺宓热菽厦磐25里的周边地区,人口约1500人,其中东山村约900人。
鲤城区卢氏主要分布在江南街道赤土村和临江街道南门,人口约300人。
丰泽区卢氏主要分布在清源街道以及市面上区,人口约100人。
洛江区卢氏主要分布在双阳镇埭北卢厝,人口约450人。
南安市卢氏主要分布在美林街道办事处李东村约2100人,码头镇宫占村澳下约900人,洪濑镇大洋村烧前约500人,东田镇盖凤村芹菜坪约100人,乐峰镇飞云村等约35人。
惠安县卢氏主要分布在泉港区峰尾镇卢厝约150人,辋川镇五柳249人,黄塘镇省吟33人,小乍镇前峰19人、前海53人,螺阳镇金山317人,崇武镇靖江237人、莲西村13人、海门63人、潮乐6人、西华30人,涂寨镇温厝482人、涂寨70人、古山2886人、瑞东3598人,螺城镇东南76人、北美309人、中新、110人、霞围9人、新霞675人,紫山镇赤涂17人,东园镇东园7人,等22个行政村以及从这些村庄外迁3000人左右。。
安溪县卢氏主要分布在虎邱镇竹源(圆)村卢氏约200人,金谷镇卢氏约500人,其中汤内村卢氏约450人,其他金谷村、尚卿镇福林村、湖上镇飞亚村等约50人。
永春县现有卢氏主要居住在湖洋镇玉柱村,约有380人。
德化县卢氏主要分布在上涌镇西溪卢智村824人、三班镇龙阙村400人、龙浔镇高阳村451人、盖德镇下寮、有济306人、浔中镇61人、杨梅乡西乾村10人、春美乡尤床村6人。
三、基祖源流
石狮市卢氏基祖源流:储存在泉州海交馆的美江卢氏家谱是清光绪戊申年重修的长房子仁公支派,以子仁公为开基始祖,储存在沙美村的是老三子明公支派,以子明公为开基始祖,储存在卢厝后卢的是以子信公为开基始祖,储存在卢厝前卢的清加庆17年之前开基始祖为子信公、清加庆17年以后开基始祖为念一公。石狮市卢氏基祖源流为金瓯相裔,沙美村卢氏基祖子仁、子信和子明仨兄弟於明从同安仁德里十二都兑山保山美社(即今集美区后溪镇兑山村红树林)迁入,后子信移居港据(即今卢厝村),其他基祖均从沙美村、卢厝村迁出。
1、金门金瓯相裔维贞祖先于明万历丁未年撰写的谱中提及“凡同姓而不同宗者虽
贵且富不许冒认通谱扰乱宗属”,并提及“唐入闽邹公之15世二房真惠公子孙住晋江山尾头”。即今石狮市永宁镇沙美村,该谱可信度还是比较高的。
2、祖籍南安李东的宣统庚戌科进士卢芳年(和维贞同支脉),其进士匾仍显挂在
石狮卢厝村祠堂内,古时山尾头村和卢厝村祠堂门口都竖立着卢芳年进士的放杆。
3、&&&&&&&&&&&&石狮卢厝前卢现有加庆17年、光绪24年和咸丰5年撰写的家谱,谱中记载着:“唐元和朝任陕西省西安府咸宁县知县16承事天禄公传5子,分别为17、18、19、20和念一郎,17郎宋季任兵部员外郎分居漳州府冰河县小秤岭,18郎分居汀州府永定县,19郎宋季任工部职方司主事分居漳州府冰河县小秤岭,20郎分居汀州府永定县,开基祖念一郎宋季任大理寺评事,念一传念二、念三、念四郎、念二传念六、念六传子信、子智、子仁,、、、、、、,谋於诸房长仝长房弟和卿不惮奔走跋涉西寻东查考究履历因就蔡涵头玉泉乡即今陈三坝太学生日升公稽而问焉幸也公果不弃佘奉谱牒以相示始知我辈皆念一公所出也i其源流亦本於涿郡范阳来自太公望之裔也而日升公乃念三公苗裔念三公为念一公第二子熬於玉泉乡温府坦腹东床遂据而住里焉、、、、、、”。
附注日升祖先之源流:日升之祖先继传公为唐光启中入闽的金瓯相从愿公之六世孙简能公之十五世孙;其繁衍图:
继传――贵仁――承津()――
贵元――&&&&&&&&&&&&&&&&君善
贵和――承睿――宜高――君临――振廷――日升()
辉斗公讳日升字恒镳振廷公长子。日升祖先所谓的念一公即继传,可继传公生於明初,而念一公是宋末大理寺评事;再者假如念一公是其祖宗那也是金瓯相裔,纶公之四从子,谏议大夫简能公之后裔。
4、日升祖先宗祠建于康熙丁酉年十一月十五日,宗祠墙壁上碑记记述着“始祖先
卢太公望裔也、、、、、”。
晋江市卢氏基祖源流:晋江市卢氏基祖源流为植公长房孝公之后裔,基祖是:植公之四十三世孙法睿、法同、法州。宋初开基晋江四都地边(即今属晋江市英林镇地边村)礼房颜公的后裔未知迁徒那里。
至今晋江卢氏大人小孩都知道他们的基祖叫卢大总兵,非石狮卢氏分派。广西桂平卢振国提供的卢氏信息有清楚的记载,植公长子孝公之四十三世孙法F官至泉州府都阃(即大总兵)、法洞和法洲均住在泉州南门外25里龙井村,即现在晋江卢氏的居住地。
南安市卢氏基祖源流:南安市卢氏从宋朝至今共有七处,其源流如下:
李东卢氏基祖为金瓯相裔。邹(简方)公之二十三世孙居仲公携元福、元缉公,邹公之二十三世孙居吉公携元佑公于明景泰间迁徒南安四石柱(即今李东村),后元福携明斗、星斗于明万历间迁徒连江官乌(待考),元缉公后裔徒崇武卢厝街(待考),而居吉公及元佑公留居本宅开基为我始祖和一世祖。
东田镇盖凤村卢氏基祖为金瓯相裔,叫什么名字待考。属邹公之四派的后裔。
洪濑镇大洋村(古代叫南安四都鹏山)卢氏族谱毁于“文革”,但他们都很清楚他们的基祖叫卢申国,是朝内官,后因跟朝廷不和被贬到广南做行政监军,又跟朝廷不和再被贬到福州任道台再后到南安县做县令,县令做三年后不做把大印掉在中梁上连夜翻过泉州双乳山允居在大乳山下即鹏山下。现已查实,其基祖讳廓字申国,为卢氏五十五世,传五子,长仁房讳顺跟随父亲允居南安四都鹏山、次义房讳愿分居惠安八都圭山下、三礼房讳颜分居晋江四都地边、四智房讳顾分居同语水头、五信房讳颛分居惠安二十九都祥符。
码头镇宫占村澳下卢氏为二房卢宗泰公之后裔福财公。但这支卢氏现有家谱,谱中记载:“、、、、、、,福建开基则如金公其人也公讳铁由於河南光州固始县从岳父陈将军来辟云肖徒居龙溪置家墨场嗣后由墨场而移居永定者仍云陂公也讳宗善建家於太平里高陂大唐凹祖嗣系眠牛形牛口穴至理成公移居汀州府连城县广堂桥下住七年猎游来龙岩县永福里霭平山见其俗之敦朴遂卜居焉朔其年乃宋嘉熙元年也至大明成化七年开漳平县遂为漳平人氏而生志能公公生太常公公生六子长曰亨哥生二子长曰秉华则竹源祖也次曰秉崇则青阳祖也次曰孟二郎生吴福则兴化祖也三曰孟三郎生福财则澳下祖也四曰四郎生崇智五曰孟五郎生秉头俱住於祖家六曰孟六郎生秉恭则南安福居祖也、、、、、、”。这样澳下基祖明也。秉恭开基南安福居,福居即今南安市翔云镇翔山村村部所在地。本人8年前到访过福居一位卓姓的老伯,当时老伯已经102岁了,但神志还很清晰,据那位老伯说,福居古时是多姓居住地,现时张姓和卢姓已无人了,卢姓最后出走的那个人叫卢料,走时还在他家门口水井喝三口水,出走时间太约是民国间。
南安卢氏古时还有石井镇菊江村中的卢清自然村(这个地方估计就是古代的同语水头),本人7年前到过那里,菊江村现有李姓人口9000多人,卢氏只有7人,但古时卢清村卢氏居住在一个小山坡上,清时人口高达1000多人,除了少部分“过番”外,现只剩下7人了,其谱不是毁于“文革”,而是12年前随着一位管谱的老人去世而烧毁。
明初的南安县三十四都圳里(即今属南安官桥镇)有从同安仁德里十二都兑山保山美社迁入的卢氏――乾安公,这支卢氏到了明末清初迁徙到省外。
明初的南安福居(即今属南安县祥云镇祥山村村部所在地)有二房卢宗泰公之后裔秉恭祖先迁入,到了民国初只剩下最后一人叫卢料出走后,这支卢氏就不知去向了。
南安市还有几十个卢氏居住在乐峰镇,这支卢氏基祖源流待考。
惠安县卢氏基祖源流:惠安县卢氏基祖是二义房讳莫如深愿,宋初分居惠安八都圭山下(即今泉港区蜂尾卢厝)并有“五十六世愿公廓公之子卜居安圭峰为德音始祖,五十七世卢仁、五十八世卢锡、五十九世卢瞻、六十世嗣衍、六十一世应时、六十二世卢密、六十三世卢建、六十四世卢基、六十五世卢崎,等等。据惠安县志记载,卢姓中进士六人、贡生、举人数十个。我们的先贤老祖宗在惠安建县一千多年来有着光辉的业绩和优良的传统,留给后人学习和敬仰的英名事迹。宋先贤卢仁教子治家有方、书香门第、名垂青史、女儿嫁仙游蔡家,外孙蔡襄是宋一代名臣、泉州知府、建洛阳桥,子卢锡与蔡襄结庐读书于涂岭‘伏虎岩’是洛阳桥的主建者,孙卢瞻在‘登高山’亦名‘高士峰’结庐读书、中进士、饱学多才,、、、、、、,清卢易中进士任广西提学,著瑞峰集。”
洛江区卢氏基祖源流:洛江双阳卢厝基祖贵仁公为金瓯相裔之奉礼公(谏义大夫简能公)之后於明初从安溪汤内迁入。
安溪县卢氏基祖源流:安溪县虎丘镇竹圆(林)卢氏基祖为二房卢宗泰公之后裔理成公於宋末从同安迁入,安溪县金谷镇卢氏基祖为金瓯相裔之奉礼公(谏义大夫简能公)之后裔继传公於元朝从安溪上第(即今祥华乡祥东村)迁入。
永春县卢氏基祖源流:永春县桃源镇古代住有卢氏宗亲,后来迁到台北,其基祖源流待考。永春县湖洋镇玉柱村卢氏基祖讳进治明初从漳南彭炉(即今漳平市吾祠乡吾祠村)迁入,为金瓯相裔。
德化县基祖源流:德化县卢氏基祖谌公是金瓯相裔简求(又名邹、简方)公之子,简求公之子谌公据载曾任福建观察史、户部尚书,卜居德化县上涌镇西溪村,其后裔又衍福州永泰、闽清、蒲田等。据载河南省志:“卢纶之子简求及其后裔南渡止於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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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商道向老祖宗学习:看中国人如何玩钱
全球金融危机下,一片哀鸿,其实看看历史,古人的金融智慧一点也不逊于当今!唐代官场经费靠“捉钱”来解决现在要来说一下隋唐至五代的信贷情况了。唐朝立国,“民为贵”的调子是唱得最高的。那么它究竟是唱高调,还是确实办了实事呢?当然是办了实事。古代有史官,有史书,做好做歹都有后面一朝的人给你下定论。皇帝不畏天、不畏鬼神,甚至不畏民意,但总还要考虑后世名声;因此高调只要唱出来,一般都会落实。在唐朝,对灾民的赈贷,是完全制度化了的。其实从隋文帝开始,政府就建立了一种“义仓”,由政府管理,在每年收获季节动员富户捐出稻谷和麦子,存入义仓。灾年时就发放出来,“赈给”灾民。所谓“赈给”,有专家指出,这应该就是无偿提供,跟现代的情况一样了,不需要返还。义仓,也就是建在乡间村社的粮仓,所以也称“社仓”。到了唐太宗时代,各州县又普遍建立了县级以上的义仓,存粮实行摊派,按每亩土地收取粮食2升,对无地的商人按不同等级收粮,但对贫困户和少数民族不征收。遇到灾年,由县级义仓发放救灾粮,并贷给灾民种子,等到秋后偿还。后来,义仓粮食改为按户征收,最上等户要出粮5石,以下各等级根据富裕程度递减。富人不仅要先富起来,也要比别人多承担义务。这在古代是很朴素的道理,并非政府“仇富”或“绑架富人”。若富户中有恬不知耻的铁公鸡,那就是铁公鸡,那时候也没有自由主义理论可以做掩护。唐朝的这个赈灾机制,就是一个以政府为主导、民间做支撑的联合体。赈灾的事,有人出钱,也有人管理了。百姓不都是富得流油的商人,因为收成不好而穷困,不是他们的罪过。政府有责任帮助他们,这不是什么恩典,而是职责。隋唐五代,民本意识是比较强烈的,在皇帝身上也是一样。比方,百姓日子过得苦,隋文帝就会思考:“我怎么这样无能?”百姓日子过得穷,就会有柴世宗这样的皇帝出来说话。显德五年(958年),淮南发生大饥荒,柴世宗下令州县发放赈灾米。有臣下说:“民贫,恐怕无法偿还,如何办?”柴世宗就说:“民,吾子也。怎有子倒悬而为父者不救解之?”他质问臣属,怎么就非得让他们还贷呢?——不错,柴世宗只不过是个“封建”皇帝,但他说的不是真理吗?我看现代官场大概都缺了一课,那就是鲁迅先生所说的——“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当然,唐代也有“歪嘴和尚”,把唐太宗的经给念歪了。到唐玄宗时,义仓的粮食经常被挪做他用。到了该赈灾的时候,却拿不出粮来。老百姓饿得没法,只好去向商人借“倍息”的高利贷。唐玄宗也知道了这情况,专门发了圣旨说:“贫民都去借‘倍息’,致使贫者越贫,富者更富。”于是他下令,在各州设立农桑官员,各县要负责审查农民的粮食和种子情况,不够的就要贷给,还规定了赈贷口粮的标准。几年后,他又重新规定了义仓粮的征收办法(见《册府元龟》)。玄宗,《长恨歌》里的唐明皇,看来这人也不是心中只装着杨贵妃啊。唐朝的好经验,就是政府把慈善事业纳入了自己的职责范围,主动管了起来,发挥了政府和民间两个积极性,而不是将慈善事业向民间一推了之。再一个是动员了全社会的力量,建立赈灾保障体系,使得慈善事业有了强大的实力做后盾。在史籍上还记载着,在特殊情况下,唐政府也曾动用过国家粮仓的粮食进行赈济。也有过免除民欠官债的大量记录。有这样一群奇特的“捉钱”专业户前面所讲的唐朝的货币情况,都还没超出我们的常识,而说到这个中国古代最好的王朝,在放贷方面,却就有现代人难以想象的举措了。那就是所谓的官营高利贷。官营高利贷,最初是出现在隋朝,隋朝时叫“公廨钱”,到了唐朝,把这个制度继承下来,称为“公廨本钱”,凡从事官营高利贷的种种活动,都叫做“捉钱”。古人的形象思维,真是不知比现代人发达多少倍,比起现今常说的“捞钱”来,“捉钱”——是何等虎虎有生气。怎么捉钱?当然还是由朝廷发给本钱。从唐高祖李渊上台的那一年起,就在京师各部设立了公廨本钱,这就是放贷基金了,每个司都有。由各司出几位“科级秘书”来管理,这些人就号称“捉钱令史”。也有一些六品以下官员的子孙来干这项工作的,则称为“捉钱品子”。一般来说,是每个司指定大约9个秘书,每人发给本钱4万到5万文,再由他们将这些钱交给物色好的“中介人”(下面要专门讲到)拿去放债,要求每月收回利息4000文,每年收回利息5万文,相当于月利率8~10分。收上来的利息,就作为京官的料钱(津贴)。对那些能按时还本付息的“中介人”,有特别的奖励,只要干满了一定年限,便可参加吏部铨选,授予官职。到了唐高宗麟德年间之后,公廨本钱制又从京师推广到各府、州、县。东西南北中,官场是一家,大家都一起来“捉钱”。由“捉钱令史”借出去的钱,等于政府是债权人,没有皇帝的免责令,是绝对不能免除债务的。如果借款人死了,由子孙偿还;没有子孙的,由亲戚偿还;连亲戚也没有的,由保人偿还;要是保人也死了或者逃亡了,那也要找到一个人代纳。总之是赖不掉的,不能只在账面上做个“呆坏账处理”就算完事。因为这个事情的负面作用很大,唐朝开国重臣褚遂良就曾经激烈反对,他认为中介人只要按时缴还利息就给授官,会导致很多“惯于求利”的人得官,这将严重败坏干部队伍风气。迫于道德的压力,唐太宗时曾经两度废罢公廨本钱,但很快又恢复了,因为软道理要服从硬道理——没钱是办不了公的。此后,在玄宗开元年间,又曾罢废全国公廨钱一次,于8年后再次恢复。每次恢复后,月利率都有所下调,太宗时就降到了5—6分,玄宗和武宗时最低,仅为4分。不过即便是这样,合年利率也高达48%,其间的油水还是大得惊人。“捉钱”看来不是本质工作,只是一个附带的任务,所以月利率下调,大概是为减轻“捉钱”的难度,以免经办的官员除了钱不想别的。那么,唐朝后期放债的钱,是不是越来越少了呢?不,正好相反。初唐时,京师共有70多个司,有捉钱令史600多人。各司的公廨本钱总数在2400贯到3万贯之间。而到了中唐贞元十二年(796),京师68司所置的公廨本钱,总数已达24万多贯,捉钱官的人数也大大增加。——这算是个规律吧。一个王朝,越往后,办公经费的需要量就越大,大概是官员们越来越讲究品味的缘故。从唐高宗永徽年间(650—655年)以后,公廨本钱的运作,就交由“高户”即百姓中的富户来代理。这些富户,就成为官府的放债中介人,被称为“捉钱户”,可免除徭役。捉钱户是良莠不齐的,什么鸟都有,有人能按时交回利息,有人则赖账不还。到唐宪宗时,积欠本息的实在太多了,只好免去一些本息。如果借钱的人所付利息已经超过本金10倍的,本利全免。如果付息已达本金5倍的,所欠利息就不再要了。做一个捉钱户,还有一个绝大的好处,就是按唐朝法律,捉钱户一旦犯罪,府、县地方官管不着,要由本司的捉钱令史负责追究。这样,有的捉钱户本意就不是要帮官家放债,而是找一棵大树好乘凉,他们连本钱都不要,照样按时交付利息,图的就是一个受保护的身份。还有的捉钱户,在公廨钱里加入自己的私钱,一起放债,收来了利息归自己,收不上来,就算官家的呆坏账。还有的商贩富户,主动投靠官衙当“捉钱户”,就是想以“官本”资金为依托,主要目的是私人放债。他们明明放的是私人钱,在讨债的时候却说是官家的钱,对不能及时还钱的欠债人任意欺凌(以上均见《唐会要》)。政府也知道这些捉钱户的猫腻,但是衙门里的人头费就全靠这些人来解决,撵走了他们不是要让官们喝凉水?所以也睁眼闭眼的不大管。后来只是规定,捉钱户放债的私人本钱,不得超过官家给的本钱数,超过的部分就要没收。唐高宗以后,地方州县和军事单位也都设置了公廨本钱,由典吏(办事员)主持运作。收上来的利钱,作为各级吏员的吃饭钱和各级官员的工资、津贴。到了唐玄宗时,全国州县公廨本钱的总额,已达80万贯至100万贯左右。回过头去看这段历史,唐朝政府通过放债来筹集机构人员工资,而不是直接由中央财政拨款,总还算有点良心,知道老百姓的血,不应该抽的太多。而且这办法,也强于朱元璋狠命压低官员工资水准的笨办法。虽然官营高利贷也有一些负面效果,在“捉钱户”中会有一些仗势欺人的恶徒,但总比官员人人都肆无忌惮去“捉钱”要好啊。唐朝法律不许黄世仁抢白毛女上面讲的是公家放债的情况,在隋唐,私人放债也非常活跃。各种信用机构也应运而生,在长安的“西市”,还出现了中国最早的金融市场,有了各式各样的信用业务。可以说,我国古代的金融业到这时候,才全面成熟,迎来了它的第一个兴盛期。这是经济发达使社会生活变得丰富的实例,比起南北朝时和尚一手遮天的情况好多了。隋唐放债的人,主体是富商,有专门以放债为业的,家产能累积到千金。与此同时,也有其他的人在干这一行。从隋朝起,王公贵族就踊跃加入了放债取利的大军,他们有钱有势,玩得相当大。隋文帝有一个儿子杨俊,就是放债的能手。他老爹当了开国皇帝,他想不富都不行,有了钱就想更有钱,于是便“违反制度”,到处放债。这样的主儿,谁敢惹?无论官吏还是百姓,都深受其苦。在隋朝,放债叫“出责”、“举债”。而到了唐朝,则叫做“出举”、“举放”、“举债”、“放债”、“放息钱”、“责息钱”等等。借债为何被称作“举”?在词源学上我还真搞不懂。我琢磨着,大概债务就像大石头,借到了手,就像举着个大石头,压得人不舒服。唐朝初期,皇室的公主是最能放债的一批人,其他皇亲国戚也都差不多。他们图的,就是那月息的10分利。到了还钱的期限,还要派家奴去催债,想来是没人敢不还。这个带头作用是巨大的,各州县官员都看着眼红,也蠢蠢欲动,都借钱给本部下属,以此牟利。官员们有俸禄,不犯错误的话就是捧着金饭碗,他们为何还要汲汲于放债图利?这个,很简单——想往上爬。我说一个例子,大家就会明白:一般唐代的节度使(地方军政要员)都是从禁军将领中选拔的,节度使就等于土皇帝,是个特大的肥差,许多禁军将领都眼巴巴地盯着。而当时对任命节度使起决定作用的,是接近权力中枢的高级宦官。禁军将领为了能够外放,就要拿钱打点。没有那么多钱怎么办?他们就对富商放高利贷,收取“倍息”,再拿着赚来的钱去贿赂宦官。这就是社会食物链,一个吃一个,个个都有更弱小的可以吃。你只要不是最弱的那个,就总能有办法。早在唐玄宗时期,就曾下令禁止这种财迷心窍的官场作风。不过,看样子几十年都没能禁掉。23年后,他又下了更严厉的禁令,规定州县官员放债一匹绢以上的,就要免官,并处财物充公。可是这种纸面上禁令怎能有效?这不光是潜规则不可动摇的问题,而是制度决定。唐玄宗也好,大唐王朝也好,就好比是一个车身,全靠下面的轮子带着跑。你想,他要是忽然下令让轮子不要再转了,那怎么可能?所以“封建社会”里皇帝下的反腐令,我们大可不必当真,那也可能是舆论反应太强烈了,需要略踩一踩刹车而已。没有一个皇帝会像惩治谋反那样惩治腐败,除非他想让自己的车就地趴窝。唐朝的高利贷专业户,也很有政治头脑,他们还盯住了在京师刚被选任的新官员,借钱给他们做打点费和路费,等他们到任后再还。一个新补选的官,两手空空,连赴任的路费都凑不齐,为何到了任上就还得起?此间的猫腻,我不说,大家也都清楚。这个陋习到后来越闹越不像话,新官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考虑如何“捉钱”,这对干部队伍形象太有影响。到晚唐时,唐武宗干脆做了规定,新选的官员可以互相“环环相保”,先向户部借两个月的津贴,这样不至于欠着一屁股债去上任,总还可以有个清廉的起点。当时借债的利率如何?从吐鲁番出土的唐代借贷契约上,可以看出,一般都是月息10分,高的也有月息15分、20分的。玄宗时代有官方的规定,民间放债利率不得超过月息4分,官本钱不得超过5分,典当月息也不得超过5分,可是从出土契约看,这个规定,民间并不执行,恐怕只是个官样文章。因为有时皇帝会忽然高兴了,对全国百姓开恩,全面“免责”,把公私债务一扫而光。所以,有的放债人还特别在契约上注明,即使碰上皇帝免除债务,这一笔借款也不在免除之列(圣旨对契约关系无效)。吐鲁番出土的借贷契约上,还有关于欠债不还的条文,写明如果借方拖期不还钱,那就要以家产抵充。唐朝法律,一般是不审理这些民间债务纠纷的,但是有明文规定,当你强收别人的家产抵债时,如果其家产价值超过了你借出的金额,就要以“赃款”论罪。这就是说,黄世仁可以向杨白劳追债,官府对这是不管的,但是你要是把人家女儿抢去抵债,那就是抢夺财产了——道理大致如此。唐朝法律还规定“不得回利作本”,也就是不得按复利计算,不能把欠息折算成本金计息,搞“驴打滚”。在我少年时,经常看到控诉万恶旧社会的文章,其中经常出现的一个词,就是穷人借的是“驴打滚”的债,最后被债主逼得家破人亡。唐朝为了杜绝“驴打滚”,对放债取息有严格限制。比如,因借方还不上本金,拖延日久,导致付息超过本金一倍的,那就算还完了本金。贷方要是另外再讨要本金,官方不予支持。后梁、后唐也延续了这一规定。仁慈的后唐明宗还明确规定:凡是付息超过本金一倍的,就算已经收回本金;付息超过本金两倍的,本、息都不得再讨要,两下里就算清账。我说古人在很多地方放强于今人,有人也许要撇嘴。但这个事例起码说明:古人的思维逻辑还是很正常的,不会搞出200元的罚款单最后要交几万元滞纳金的荒诞剧。唐朝的政策看起来很人性化,但我也怀疑:民间实际情况怕不会这样温和。因为,凡是官方强调的,在实际上的情况可能就是正好相反。这一点我们在读史时也不要太单纯。在《旧唐书》里就记载着,有借款人向富商借了八千贯,逾期三年没还,大概属于恶意欠账。结果富商告了官,官府将借债人收捕,一顿打板子,限期偿还,并警告说还不上就要抵命。这也是够厉害的,一面是维护弱势群体利益,一面是维护债权人利益,都是真理,就看你强调哪一面了。谁的钱币在飞?对中国古代金融业来说,唐朝就是一场大大的春雨,催生了形形色色的信用方式,也催生出了各种金融机构。除了前面所说的“公廨本钱”之外,还有别的类型。这里分别来说一下。汇兑 这项业务,是从唐代起才开始有的。现代银行里,汇兑是最基本的业务之一,但古代早期没有承揽这项业务的机构,所以李白才在诗里写“腰缠十万贯”。那时候用钱,就只能随身带。今天有人较真,说:“一贯钱十斤,那么十万贯是多少斤?这么多的铜钱如何缠在腰间?甭说十万贯,十贯钱缠在腰间都行走困难,骑鹤上扬州更无从谈起。”呵呵,不错。从李白的浪漫,可以看出现实的尴尬来。在古代做一个行商,不大容易,真正的太平盛世还可以,世道稍一不靖,带钱上路就有性命之虞——绿林好汉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冒出来。唐代,带钱上路难成了燃眉之急,不过不是因为治安问题,是因为钱币缺乏,有些地方政府立法,不许钱币出境,后来连京师也限制商人运钱出境。这一来,钱只能在局部地区流通,有时候大把钱在手,却办不了事情。最后,解决的办法是由京师的商人想出来的。举例说明:一个四川商人,在京师卖广柑,赚了十万贯钱,他没法子把这钱带回家,那么,在回乡前,就可以把钱交给剑南道的“驻京办”。这种驻京办,往往有好几个不同系统的,可任意挑选。比如,可以交给各地在京的进奏院,也可以交给各地军政衙门的驻京办。此外,交给民间人士也行,比如在剑南道有联号的京师富商。只要你把钱给了他们,就可拿到一个文牒(取钱凭证)。这种文牒,是分成两半的,一半由商人自己持有,另一半由驻京办快递回本道。等他到达了剑南道,再到相关衙门去,经过“合券”手续,就可在当地取出十万贯来。这个办法,就叫“飞钱”。瞧古人这说法,是何等形象!——你不是能够“捉钱”吗?那我就会“飞钱”。飞钱也叫“便换”,跟现代的汇兑毫无二致。所谓“文牒”,就是我国古代最早的汇票。那时候的汇兑,不收汇费,你存入十万,到了地方凭汇票就拿走十万,相关衙门分文不取。那么,这些衙门难道是慈善机关,要干这种无利可图的买卖?不,他们有利可图。——利在哪里?猜一猜吧。如果你是银行系统的读者,大概早就看明白了:首先,来驻京办飞钱业务的,不可能是一个两个,而是好多。这样,驻京办的手里就总能有一大笔可以支配的活钱。这些钱有走的,也有来的,可以保持一个相当的总量。飞钱对于他们,虽然是过手钱,可是一样可以花、可以放债。驻京办,最需要的不就是钱吗?其次是,过去交通不方便,钱能飞,人不能飞。从京师到剑南道,起码得走两三个月。那么这笔钱放在我这儿三个月,我是不会给你利息的。它在我手头期间,我拿去放债,所产生的利息,对不起,那就是我的收益。这个业务,并非朝廷批准的,而是各地衙门和民间达成的默契,算是制度创新吧。唐宪宗的时候,大概看不惯地方政府在他眼皮底下这么取利,就下令禁止飞钱。钱不准飞了,商人就只好囤积起来不用。越不用,流通的货币就越少。货币的总量一少,物价就下跌,到处是百业不振的样子。这倒是稳定了市场,不过死也是一种稳定,那有用吗?为了拉动内需,几年以后,宪宗只得又开禁,但是肥水不能流入地方政府,他规定商人飞钱要通过中央的财政“三司”(盐铁、户部、度支),每飞1000钱,收手续费100钱。商人立刻大哗:要杀我们你就趁早讲。结果,没有一个去“三司”飞钱的。宪宗没办法,只好又改政策:免费了,你们就尽管来飞吧。这个飞钱制度,后来进一步扩大到外地。飞钱的人,也不仅限于商人了,知识分子和官员也有飞钱的。质库 唐代的质库(也就是典当业),是由南北朝的质库延续而来,但规模比南北朝的要大得多。南北朝时,人们所用的抵押物,大多是动产;而到了唐朝,不动产多了起来,主要是田地,也有房屋。《资治通鉴》里讲到过一则轶事,说是魏征的玄孙因为沦为赤贫,把房屋典当了,无力赎回,平卢节度使李师道心有不忍,便奏请皇上,愿以自己的私财帮助赎回。隋唐时期专办抵押贷款的机构,仍叫做“质库”,但不再由寺庙经营,而是独立经营。其法人代表,也转为商人、官吏和皇亲国戚。武则天的女儿太平公主家,就开办了一家规模不小的质库。质库是一项有油水的事业,有钱有势的人乐于经营,那是理所当然;但是唐朝对保护弱势群体财产也设定了一条底线。当时规定,农民的“口分田”、“永业田”不得典当,因这是农民的保命田。如果典当行违反了规定,官府就要追究。在审理此类案子时,土地要无条件归还本主,而典出去的钱如果收不回来,官府则不管。只有那些因为到边地服役、或到外地任官,家中无人守田的,才允许抵押口分田。唐朝的统治者,好歹知道土地无条件流转的口子不能开,连保命田都没了,人能干出什么事来,那不是傻瓜都知道?一般能典房子典地的,都是或者曾经是大户人家,瘦死的骆驼大于牛。至于贫民去典当的,那基本就是临时换点小钱花一花了。当时针对贫民的典质机构,就是专营小额押款的当铺。贫民家里拿得出手的,只有家用的物件,比如衣服、器具之类。在《太平广记》中有一条关于唐朝人的轶闻提到,那时哪怕是睡觉用的木枕,也是可以拿来典当的。贵族官僚们办的质库,并非法律允许,但是基本贯穿了整个唐代。“刑不上大夫”,谁能管得了?直到唐武宗统治的最后一年,才有禁令,禁止他们私设质库“与民争利”。可是唐武宗一死,他的政策大多都被废弃了。一部中国历史,不允许权贵“捉钱”的皇帝本来就很少,能切实做到这一点的,就更少。柜坊 也称做“僦柜”,相当于现代的银行保险箱业务。柜坊业务有一个发展、成熟的过程。先是城里的店铺为方便过往商旅,设立了柜坊为客人保管财物。后来柜坊渐渐独立出来,成了专办寄存业务的机构。这就有点像储蓄银行了,也有点像现代的信托业。当时把寄存钱财叫做“锁钱”,这非常形象——柜坊里的保险箱叫“僦柜”,钱财放进去以后要锁上。客户在这儿存了东西,要领取一个凭证,还有钥匙。那时客户不单是委托保管钱财,还有寄存奴婢或寄存牲畜什么的。可见柜坊决不只是一间小店铺,起码它得有客房、食堂和马圈之类,俨然一个大户人家了。比较有意思的是,当时的药店和外国人开的店铺(俗称波斯店)也兼营存钱业务。由柜坊、药店、波斯店代管的钱财,客人可以直接提取,也可以把领取凭证转给他人,作为一种支付。《太平广记》里,就记录了好几条关于唐代柜坊的事。《太平广记》是宋人编辑的书,收录了从汉朝到宋初的大量野史笔记,虽然都是轶闻,但也可以折射出一些事实。有一则是说,过去有两位知识分子——卢生和李生,隐居在太白山,练习道教吐纳导引之术。卢生学成了,先行离山而去,后来遇到李生,见李生潦倒不堪,还背了一屁股债。卢生便问:“你所欠官钱多少?”李生答:“两万贯。”卢生就给了他一根拄杖,说:“拿这个到波斯店里取钱吧,从此可以安心学道,不要再糟蹋自己了。”波斯柜坊的店主见了拄杖,大惊,问:“卢二舅拄杖,你何以得之?”他虽然纳闷儿,钱还是如数给了。这是柜坊见凭证就给钱的惯例。另外,在《太平广记》中还有一条关于唐初名臣尉迟敬德的故事。故事显然是瞎编的,不过却透露了一个事实:很可能在唐代就出现了我国最早的支票——“书帖”。书帖的作用,就是存钱人自己不去取钱,而是写好一个书帖,写明付款数额、取款人姓名、出帖人姓名,交给他人,那个人就可以凭书帖在柜坊取到钱。《太平广记》的这个故事说,尉迟敬德在发迹之前是铁匠,曾写过一个书帖,送给一位穷困潦倒的书生,让书生在柜坊中取到了钱。寄附铺 也就是寄卖店,既可为商民保管财物,也可代客户出售所寄存的物品。唐代传奇《霍小玉传》里面,就提到过这个寄附铺。中的女一号霍小玉,是长安城的当红名妓,年方十八岁,爱上了知识分子李益,两人山盟海誓,永不相弃。想不到李益被选拔做了官后,扛不住家中长辈的压力,最终还是娶了门当户对的卢氏。霍小玉不知内情,在长安望眼欲穿,渐渐地就愁闷出病来,又经常拿钱托亲友探听情郎下落,把手里的钱也花光了,只得将自己的首饰衣物拿到西市寄附铺去寄售。寄附铺能进入传奇小说,可见其当时已经很普及。金银铺 金银铺的业务,以打造金银器物为主,也兼营器物和金银买卖。当时金银铺比较多,往往集中在一起,形成一个较大的金银市场,名为“金银行”或“金银市”。《太平广记》中就提到,唐代在苏州、长安和洛阳,都有金银行。在唐代,民间都把金银当成货币来使用,可以流通,且以银为主。《资治通鉴》里多次记载,公私交易无论大宗小宗,都可以用银子支付。这个情况,比两晋南北朝更普遍,估计是铜钱不够用,金银自然就增强了作为货币的地位。因此,唐朝的金银铺,不光是从事金银买卖,也从事金银兑换,以钱换金银或金银互换,当然也就兼做金银的成色鉴定业务。注意,这一点和金银器物的买卖不同,这里是把金银作为货币来兑换。在中国历史上,直到出现钱庄之前,货币兑换都是由金银铺来承担的。这项业务在现代,都归于商业银行了。可是现代的商业银行很怪,都没有专门的兑换柜台。你找他们去兑换货币,比如用钢镚换纸币、用大票换零钱,营业员都有点不耐烦,好像这并非银行本业,而是替你做好事一样。至于有小商贩或者公交汽车公司用大宗钢镚去换纸币,商业银行居然还可以拒绝。这真是如恩格斯所说,任何历史的进步,都是以某种退步为代价的。期货交易 在唐代,商民交易中不光有赊买赊卖,还有期货交易。也就是预付全部货款,到期交货。在出土的吐鲁番文书里,就有关于期货的契约。比如,张三在龟兹先付给李四40文,说好买草若干,等张三到高昌以后再交货。契约规定,如到期交不出货,李四要归还张三60文,多出的这20文,就是经济损失赔偿。后周时期,对赊欠交易有更严格的限定,要求一定要有文字契约,不仅买方署名,而且店主和介绍买卖的中介人——牙人,都要署名,确定好责任顺序。一旦到期,买方不能支付货款,或卖方无货可供,中介方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综上所述,凡是传统金融业中的业务,在唐代就都有了,且分工很细、服务很全面——连活人都可以寄存。所以说,唐朝是我国古代金融业的一个爆发期,到此羽翼已渐丰满。从唐朝金融业的分工看,古人的服务意识很强。服务工作做得好,人大概就活得不那么焦虑。看唐人的诗赋文章,无论怎么铿锵有力,都能看出其中有一种闲情逸致来。这样的心态,在一个令人焦虑的环境中是不会有的。如果服务意识缺失,凡服务机构都以“捉钱”为主,消费者就会有深深的戒备心理和不信任感。这样的生活,是不会有幸福可言的。仅以现代社会的一件小事为例,就可知这种“捉钱”思维是如何地无孔不入——我们大家现在都要买房子,不知你注意到没有:办理一个房产证,除了许多税费之外,一个房产证本本的“工本费”,就要收取200大元。——莫非那是纯银打造的?所以说,有人愿意选择生活在唐朝,还是有一点点道理的。应该向古代金融理论家学习把一部金融史看到唐代,我想,再外行的人也开窍了。在中国古代,互相间进行经济博弈的,绝不是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这两大营垒。这种两分法,实际上是把复杂的历史给简单化了。影响至今,无论草根还是精英,大多都还习惯按两大阶层思考问题。两分法,简单是简单,但是掩盖了问题的实质,于事无补。中国古代史上,若从经济上划分势力,应为四大势力,即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民(包括地主和自耕农)、商人(工商)。其余的均属依附型群体,构不成经济势力。经济上的很多事情,就是这四大势力在角力。看明白这一点,我们读史的很多困惑就会迎刃而解。当时的朝廷(中央政府),并非天生就是农民的死对头,更不是什么地主阶级的总代表。它的立场态度,随需要而变化,时而照顾地方,时而照顾农民。中央和地方也并非铁板一块,有时朝廷会因为经济利益而与各州县关系闹得很紧张。在经济博弈中,金融、货币永远是朝廷的一个工具。朝廷用它来调节自己与民间、与各个阶层的关系,用以达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在诸种势力中,朝廷是最强大的一方,经常掌握主动权。不过一旦没把经济杠杆玩好,就会激起全民的愤怒,比如王莽。在唐代,有一位官员兼学问家,叫刘秩,是唐初著名史学家刘知几的儿子。他在唐玄宗年代编写了一部历史工具书《政典》,收集了历代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史料,分门别类地编排,开创了咱们国家此类书籍的先河。令人叹服的是,在金融方面,刘秩也很有见地,他学《管子》学得好,学贾谊也学得好,继承和发展了前人的金融学说。管子和贾谊都主张禁铜,反对私铸。他们认为:货币是君主之权,可以用来平衡各阶层之间的轻重本末。国家想让哪个阶级的地位变高或变低,通过货币政策就可以办到,反之亦然。所以,君王必须掌握铸币权,货币只能“与之在君,夺之在君,贫之在君,富之在君”。货币的制造、发行、调控等等,都是国家政治权力的运用,并非单纯只是经济上的事儿。刘秩完全赞同管子的“轻重论”,认为“国之兴衰实系于是(国家兴衰就在于货币)”。所以,他反对张九龄的“准许私铸”建议,主张国家垄断铸币权。看来这个刘秩,是典型的御用经济学家,但他不掩饰自己。是就是,怎么啦?御用,并不等于就要装疯卖傻。刘秩的观点非常正确,是给统治者出好主意,而不是出馊主意。他写了一篇给皇帝的报告,题目是《货泉议》,也就是《说钱》的唐代版啦。里边还真有些真知灼见,特别是阐述了商品经济的特点。他说:“物贱则伤农,钱轻则伤贾”。这是说,假如农副产品价格低,不值钱,就会伤害农民;反之通货膨胀,钱贬值,则会伤害商人。前一个现象好理解,柑橘西瓜稀烂贱,果农当然要倒霉。而后一个现象,理解起来需要绕个弯子——通货膨胀,为什么商人不高兴?通货膨胀,就是物价飞涨。东西贵了,商人为何不高兴?因为这等于商人已有的货币财富缩了水。当然具体情况还要复杂些,不过总体上可以这么看。刘秩看清楚了这一点,就主张:“善为国者,观物之贵贱,钱之轻重,且视时而作法敛散,以平物价,以安民心。”“视时而作法敛散”的意思,是说要根据情况,制定从紧或从宽的货币政策。要准确判断物价是高是低,钱是在贬值还是升值。多放一点钱出来,还是少放一点钱出来,要看情况。通过多投放货币或者回收一部分货币的办法,把物价平衡好,民心也就安了。这就是宏观调控。这理论,这实践,都是古已有之的了。刘秩认为,“物重则钱轻”,东西涨价,也就是钱贬值。而钱不值钱的原因,就在于钱太多了。这就要想办法回收一些,钱流通得少,自然也就增值了。反过来也是,钱一少,就“重”,商品则相应地不值钱。如此,农民没有生产积极性,商人也没有做买卖的积极性,这就要求增加货币供应量,让物价适当涨一涨。对唐玄宗后期日渐严重的经济衰退问题,刘秩一针见血地指出:经济不繁荣,就是因为通货短少。在他看来,掌握了货币发行权,就是掌握了“轻重之本”。他不理解,国家为什么要把这权力让渡给他人(指私铸)。既然说到了一位理论家,那我们就借这个机会,回顾一下古代金融理论史。自从春秋末期的单旗先生以来,咱们中国的金融学有过几个流派,各说各的理。单旗先生我们已经介绍过了,他是“金属主义”学派的鼻祖,主张货币要足值,说多重就要有多重,不能玩虚的,玩虚的就是敛百姓之财。在他之后,又有“名目主义”学派,说货币的价值那就是个名目,是王权说了算。王者说值多少钱,就是多少钱。货币不过就是个流通手段,“面值”多少,与它本身的价值无关。这一派比较典型的人物,是管子,他说过:“黄金、刀币,民之通货也。”(《管子?轻重篇》)继承管子学说的,是西汉的晁错,他看的更透彻,说珠宝金银有什么用?“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大众偏偏就以它们为贵。什么原因呢?是因为皇权使它们贵重。这一派,是历代铸大钱的理论支持者。他们的这说法,只是部分真理。货币日益成为独立的流通手段这不假,但币值绝不是王权意志的体现,而是由市场决定的。政府滥发大钱,没有不出乱子的。经济学家们经常分成若干派,各执一部分真理,互相搅不清,远在古代就这样。再往下,就出现了“实物论”学派。这一派,产生于南北朝动荡时期。一些人看多了货币贬值或者货币量不足的乱象,所以提出了取消货币的主张。他们认为,货币增值还是贬值,跟货币数量多少无关。那跟什么有关呢?跟市场上商品多少有关。商品多,钱就贬值,商品少,钱就增值。这其实也含有一部分真理。我们改革开放之前,商品很少,那时的钱,确实很“值钱”,100元能顶现在的5000元用。南朝宋武帝时,国用不足(国家经费缺乏),有人就建议,说这是因为钱币减少所致,应该搜罗民间铜器,多造五铢钱。有一位叫范泰的金融理论家不同意,他说,商品多少,是在贸易中产生的,跟钱币数量没关系。无论商品昨日怎么贵,今日怎么贱,它都是那一个东西,就看生产得多少而已。到了宋孝武帝,又出了一个周朗,更是主张干脆“罢钱”得了,用谷帛代替。他说,农桑才是国之本,要重这个本,就应该罢钱。这是历史上有名的“废除货币论”,是激进主义学派。在现代也有过传人,曾经酿成的祸害那就大了,这里不提。唐朝实行“两税法”,政府收税要收现钱,结果钱币集中于国库,造成流通中的货币不足,于是又有人重提“实物论”,如陆贽、韩愈等人。不过他们倒不是激进主义者,而是看到农民被盘剥得厉害,所以主张干脆就用实物纳税。除了上述几派之外,还有一个就是“数量论”学派。数量论的核心观点,就是认为:币值的高低,是由货币数量决定的。当货币贬值时,就要少投放货币;当货币升值时,就应该多投放货币。他们认为,货币的投放量多少,是可以调节物价的。西汉前期有一部经济学名著叫《盐铁论》,记录的是一场经济学大争论。其中贾谊就是“数量论”的代表人物。东汉章帝时,因为谷价上涨,政府开销吃紧。有一位张林看的明白,说,现在不但是谷贵,百物皆贵,那是因为钱贱。只要“封钱勿出,如此则钱少,物皆贱矣。”(《晋书?食货志》)说得真是干脆利落。刘秩,就是这一派在唐代的代表人物,他不但认为控制货币投放量可以稳定物价,还认为货币价值跟人口的多少也有关。他说,钱为什么不明不白地就增值了?东西为什么忽然就卖不起价钱了?是因为人口日益滋生,而铸钱炉不增加,货币量相对减少,流通中的货币不足,当然就会“钱重物轻”。这个货币价值与人口数量有关的理论,真是独具慧眼。一批又一批的少年人变为成人,进入就业领域和消费市场,造成货币量不足,百业萧条。这个因素,现在几乎没有人考虑进去。所以说,刘秩的聪明,那真不是一般的。这个刘秩,在中国历史上,还是个很罕见的敢为商人说话的理论家。他已经看出,商人的财富就是货币,而且是在流通过程中产生的。这个财富,也应当给以保护。这一点,他和前人——诸如管子、贾谊、桑弘羊的观点很不同。自从秦汉以来地主经济成熟后,历史上绝大多数经济学家,都是为农民(包括地主)说话的,他们也不大懂得商业是怎么回事。他们习惯于以农为本,以商为末,向来是重农轻商的。只有刘秩在历史上第一次次大胆地提出,政府也要考虑“利末”,决不能随随便便就“伤贾”。他很明白:社会是一个有机构成,有农也有商,谁也离不开谁,不能说商人天生有原罪,赚的钱就是一定是黑的。 “重农”固然不错,否则要逼出陈胜吴广来;但是也不能“伤贾”,商人受了无理损害,也要逼出造王莽反的人。所以最好的政策,是“本末俱利”。这真是个堪为宰相师的人。他说的这些问题,在现代也同样存在。过去计划经济的实质,就是限制货币流通和商品流通。有人天生就恐惧这两个流通,很怕商人活跃,很怕经济过热。而事实上,经济过热不等于经济失序。经济过热,不就是经济快速发展吗?这有什么不好呢?难道在经济发展中,得益的仅仅是商人吗?在经济总体秩序并没紊乱的时候,却老是怕经济过热,这大概是从古代遗传下来的恐商思潮在起作用。刘秩早就指出了问题的所在。要是我们不在这儿谈钱,大概还不知道唐代有如此思想犀利的人吧?所以,不用远去学希腊罗马,向咱们有头脑的古人学习就行了。集权的宋朝却出现了“钱币割据”来说说明初的富豪沈万三。沈万三,真名叫沈富,是湖州南浔(今浙江吴兴县)人。据说,“沈万三”不过是个外号,因为元末明初的时候,人们把拥有巨万家财的大财主都叫“万户”,而沈万三排行老三,所以草民都叫他“沈万三”。人民群众确是厉害,连富豪的名字都是他们发明的。沈万三原也是个穷人。穷人并不仇富,而是想富,小生产者的地位决定了他们的传统观念就是要发家致富。关于沈万三,江南民间有一个传说,说他的致富是因为心善,救了几只青蛙,青蛙王子就给了他一个聚宝盆,放一个铜钱进去,就能变出一盆铜钱来。沈先生就是这么发财的。这个“聚宝盆”传说的意义,很耐人寻味。我想,其意义有二:一是群众认为,富人所以能致富,是因为善良、助人为乐;二是群众认为,财富是靠勤俭持家聚集起来的,而不是靠一夜暴富得来的。这个民间传说,具有东方特色的意识形态。沈万三连青蛙这样的“贱命”都要怜惜,有的商人连人死了都一毛不拔,古今商人之间的素质差别就是这么大。据说沈万三为人慷慨仗义,不仅在乡里架桥铺路做善事,还积极资助张士诚、朱元璋起义军,又在明初捐出巨资修南京城墙。群众对他印象不错,仇富的却是皇帝朱元璋。据说朱元璋特别嫉妒沈万三拥有“聚宝盆”,又听说沈万三是财星下凡,“左脚生金、右脚生银”,那就更不能容忍了,将沈万三定为欺君之罪,发配云南,还要杀掉他的五个儿子,以灭其种。江南老百姓为沈万三打抱不平,便借“聚宝盆”的传说,为沈万三正名。在很长时间里,聚宝盆都是江南人家的“镇宅之宝”,成了普遍民俗。好了,旁枝斜蔓的咱们不多说了,还是回过头去看看,我们印象中古代的“聚宝盆”时代——宋朝,在历史上为我们聚了哪些宝?好心的皇帝制订了一些坏国策对这个宋朝,咱们的老百姓是太熟悉了,这得感谢古代的通俗小说家和戏剧家,岳飞精忠报国、冤死风波亭的事,谁不知道?大宋,在咱们印象中,就是个弱国。它的北方,强敌如林,先后有辽、金、西夏、蒙元,哪一个都能欺负它。一个堂堂的中原王朝,国土被人占去一半,两个皇帝被人俘获,首都被迫南迁,分成了“北宋”、“南宋”两大块。大家可能还不知道,宋朝不仅弱,而且还贫,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大穷国。真的吗?这就跟咱们印象中的太不一致了。有人要奇怪了:宋朝不是很富吗?宋徽宗玩的富贵花样不是最多吗?《清明上河图》画的不是北宋的繁华景象吗?李清照的名篇《永遇乐》写的不是汴京元宵节的盛况吗?不错,宋代的小农经济最发达,手工业和商业也超过隋唐五代,科技上就更不用说了。四大发明中,有三大发明是宋代才得到普及应用的,否则就是“七巧板”式的小玩闹。——它们是:火药用于作战,罗盘用于航海,活字版印刷术用于书籍。无可否认,宋代的经济确实发达,这算是它的光明面吧。不过研究历史不是给皇帝写政绩报告,光拣好的说不行。我们还是撩开一层华丽的面纱,看看里面的败絮究竟有多少?可以这样说,中国的“封建社会”,到宋朝是一个大转折。它既是盛的顶点,也是衰的开始。宋朝的中央集权空前厉害,这跟开国皇帝赵匡胤搞的体制改革大有关系。历代开国的一两位皇帝,他们的行事作风,他们制定的政策,或多或少都会影响到整整一个朝代,但没有哪一个比宋太祖赵匡胤对本朝历史的影响更大。赵匡胤干过许多事,最著名的莫过于“杯酒释兵权”。这之后,军权就被分割成统兵、调兵、后勤三大块,朝廷上唯一能掌握全部军权的,就只有皇帝一人。我们都知道,赵匡胤是通过军事政变上台的开国君主,他把军制这一改,就使他自己成了能这么干的最后一人。——我是野心家不假,但在我之后决不可再出野心家。为防止像晚唐那样出现地方割据,赵匡胤还将天下精兵都集中到首都附近,地方上只留弱兵,封疆大吏也由武将换成文官。这就叫“强干弱枝”,从此地方长官就甭想闹分裂。同时他还把财权也都收了上来。朝廷直接派“转运使”到各州,专管财政,地方财政收入除了必要经费之外,全部由转运使调往中央,使地方截留赋税成为不可能。过去唐朝的赋税收入,是“三分法”:收上来之后中央要一份,地方截留一份、收税机关留做办公经费一份。而宋朝是中央通通收上去,地方的吃喝用度,由中央再给你拨下来。过去是宰相(同平章事、中书省长官)统领群臣,很容易出司马懿。现在不行了,皇帝分了宰相的权,连宰相坐着和皇帝说话的板凳也给撤了。当然,赵匡胤对官员也有很温情的一面,曾立下誓碑,发誓“不杀大臣及上书言事者”。他对官员也很优待,高工资养着不说,只要当了官,保准文职三年一升、武职五年一升,不管干得好与坏。一人得道还不算,最开心的是鸡犬也能升天。宋朝对官员实行“荫补”制度,子孙可以沾光做官,就连同宗、亲戚,甚至门客、保健医生,也都可能跟着沾光做官。这下又有人愿意做宋朝人了吧?赵匡胤是通过篡权上来的,有王莽的教训在前,所以他注定了是个勤勉谨慎的好皇帝——为洗白自己就得这样做。他的生活很朴素,衣食相当简单,对自家人也能加以约束。年轻时他有过流浪的经历,所以对百姓的苦难深有体会,对民生问题相当关注。天下初定,他马上就实行了宽减徭役的政策,与民休息;同时还免除了百姓为军队服务(邮递、运输物资)的劳役。在赵匡胤立下的誓碑上,还有重要的一条,就是“不加农田之赋”。这真是一个好皇帝。一个武人出身的人,能为建立一个好国家费这么大心思,也是不容易了。可是他所做的改革,也有他所意料不到的副作用——这就是历史的诡异之处了,老天并不酬劳他的这份苦心。黄袍不是加到谁身上,谁就能做得好的。秦始皇也是统一意义上的开国之君,他的政策,我们至今还在享用——大一统、郡县制,书同文,还有民族的图腾物长城。同样是顶着一个开国皇帝帽子,赵匡胤就差得远了——他把事情做得太过。还是孔子的脑瓜儿犀利:做不到不行,做得太过了也不行。由于宋朝的权力过分集中在中央,结果地方的力量太弱(兵少,且都是老弱,十人不当一人),不足以拱卫中央,外军一打就能打到了首都。赵匡胤搞的军制改革,使得“兵不知将,将不知兵”,这仗还能打好吗?后来大宋成了一个泥足巨人,弱得不堪一击,跟军制改革绝对有关。什么“靖康耻”、“二帝被俘”、“风波亭”,这都是赵匡胤改革失当而结出的苦果。在经济上,大宋也很不乐观,基本可以说是一个穷国。一个大国,长期处在和平状态,国家不用做什么,靠收税也会富得流油了。那么,大宋的钱到哪儿去了?是因为它有著名的“三冗”。什么叫三冗?就是三多、三滥。一是冗兵,二是冗吏,三是冗费。先说兵多。据记载,宋朝第二个皇帝宋太宗时,天下之兵仅30万,而到了第三个皇帝宋真宗初年,因西北有边警,兵额猛增至60万。这一上去,就再也下不来了。等到大宋建国90年之后,也就是第四个皇帝宋仁宗时,兵额已达到140万。这之后,就经常保持了100万多兵员。这些兵,若都能打仗也还没算白养,可他们只能叫做“惰兵”。苏东坡的弟弟苏辙说,待遇越高的兵,越不能打仗。号称精锐的“禁军”,1万人不能当3000人用,可是耗费却相当于3万人。当时的大宋境内,到处是兵:漕运拉船的,服工役的,修缮河防的,看守陵寝太庙的,养军马的,疲老而吃白食的,也都是兵。这些兵,每个人都要给口粮、发衣服、发“月钱”,还有各种名目的特支、特赏。再加上驻屯费用,负担之重,够大宋财政喝一壶的。再说说官多。宋朝的官制,是历朝历代中最复杂最混乱的。官职叠床架屋,职责不清,有很多官职,都不知道是干什么的。其中各州的观察使、团练使,和名义上的道教场所负责人——各种“宫使”、“观使”,都是白拿钱不用干活的。古代的行政较为简单,管理不下乡镇,小吏不在编,官员队伍其实可以很精简。可是宋朝做官的途径太多,不光有科举的,还有荫补的、小吏转正的、富人出资买官的、卖粮积极奖给官的、军功授官的——借光的和杂流太多。人人都知道做官好,都拼了命往队伍里面挤,把国家当成了天下最大的奶妈,就敞开了喝吧,哥儿们。最后说说费用多。宋朝的官僚体制庞大,官员待遇优厚,这本来就是沉重负担了。可是,当时的官职竟然无定员,随便增加,经费也就没个限制。到宋徽宗时,奸臣蔡京、童贯、梁师成当道,滥官更多,居然有一人兼职10多个的,兼一份职,就领一份俸。宋徽宗信奉道教,那个时候连道士都有俸禄。因为给的多,所以高级道士都在外面养了妻子、小妾,锦衣美食,比常人过得还好。这样的特权道士,全国就有2万人之多。南宋失了半壁江山,冗官反而比北宋还厉害,军费也比北宋的多。可是养了一群吃财政饭的官员,一点报国意识都没有,一闻边境有警,都相顾失色,听说敌人又不来了,则神色恬然。再加上北方的辽、金,不是大宋的“哥哥”,就是大宋的“伯父”。大宋对邻国交战失利,就要纳贡求和,每年送给人家多少银子和绢,都成为定例。宋朝这匹大骆驼,背负的东西太多了,财政上入不敷出,怎么搜刮也是不够用。一年下来收支相抵、国库空空是正常的,赤字几百万缗也不奇怪,有一年赤字甚至达到千万。存折上没有一分钱的人是什么人?穷人。那么,表面富丽堂皇的宋朝,就是一个大穷国。其实,一个国家百姓多,不要紧。人多纳税就多,可以把国家纳成个富国。可是再富的国,用官员数字一除,也就成了个穷掉底的穷国。这道理,宋朝的皇帝就是想不明白。宋朝钱币就是一场书法盛宴我们言归正传,来讲宋朝的钱。宋朝因为赵匡胤尊重文人,所以文化非常繁荣,体现在钱币上,那就是花样繁多。虽然宋代铸造的都是在唐就已定型的通宝钱,但宋钱有它的独特之处,即:种类多、版面多、钱文书法超级漂亮。宋钱除了少数几种之外,都是年号钱,换一个年号,就要铸一次钱。宋代的皇帝偏偏就喜欢改年号,仅北宋的9个皇帝,就改了35个年号,其中铸了27种年号钱。另外还有3种非年号钱。太祖赵匡胤铸了开国第一种钱,叫“宋元通宝”,非年号钱。不过老百姓又瞎念,有人念成了“宋通元宝”。第二个皇帝宋太宗,在太平兴国年间,铸了“太平通宝”,这是宋代年号钱的开端。这以后,只有宋仁宗铸的“皇宋通宝”和宋徽宗铸的一种“圣宋通宝”不是年号钱以外,其余的就都是年号钱了。有了年号钱,后世收藏家就方便多了,一看就知道是那个年代的,不用再去费劲辨认了。宋朝不仅正式开创了年号钱,它的创新还有不少,比如“纪年钱”,也就是标注铸造年份的钱。南宋第二个皇帝宋孝宗,在淳熙七年(1180年)铸的“淳熙元宝”,钱背上就铸了一个“柒”字。据考,这是世界货币史上第一个纪年钱。这个传统,延续至今。我们现在使用的人民币,从最大面额的100元,到最小面额的1角钱,上面都有发行年份。你不妨再把钱包掏出来验证一下,其中10元以上的大票,纪年标注是2003年;1元的多为1999年版,1角和5角的使用时间最长,是1980年版的,比很多读者的年龄还要大。我们现在使用的纸币,易于磨损。从大票的纪年较新来看,说明大票是货币的主角儿,流通比较频繁,所以要常更换新装;而小票用处不大,流通不多,28年前的到今天还能将就用。其实我们做人,也要努力做“大票”才对。道理嘛,不言自明。宋朝铸钱,是由政府统一的铸币机关操作,这些铸币厂就叫做“钱监”,分布在不同地区,各有专名,如“河南府阜财监”、“鄂州宝泉监”等。到了南宋末年,又改纪年钱为“纪监钱”,也就是铸上钱监的地名或者监名。如宋宁宗铸“嘉定一宝”铁钱,背文就是钱监名,比如“汉”字,就代表是汉阳监铸造的。这也是一大特色。宋朝的年号钱,也不是一个年号出一种这么简单。同一种年号钱,因为钱文的书体的不同,细分种类也很多。仅宋神宗的熙宁、元丰两种年号钱,版面就有100多种,钱文有篆、隶、真、行、草等不同字体,大多都是名家手迹。所以宋钱的钱文,看上去特别爽。宋朝的皇帝书法好,所以也有皇帝亲自写钱文的,叫做“御书钱”。宋太宗所写的“淳化元宝”、宋徽宗所写的“崇宁通宝”、“大观通宝”,就是例子。历代铸币的钱文,书法好的相当不少,但是给人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宋徽宗的“瘦金体”。宋徽宗治国安邦无能,与儿子钦宗一起为金兵俘虏,留下千古之耻,但他对琴棋书画无不精通,尤其是自创的书法“瘦金体”,别具一功。用毛笔写汉字,大概顶数方孔圆钱的钱文最难运笔。在极为有限的外圆内方空间内,要把四个字安排有致,还要把书法的神韵酣畅淋漓地表现出来,那得有绝顶的功夫才行。看宋徽宗的运笔落墨,却毫无滞碍,如天马行空——这才是货真价实的“铁画银钩”。这哪里是钱?就在当年也算是上等艺术品。自宋太宗亲笔题写钱文之后,北宋几代皇帝都争相效仿,就想流芳百世。据说,待到宋徽宗的钱文一出,后世皇帝都自愧不如:自己这一笔臭字怎么拿得出手?于是,再无一个皇帝敢厚着脸皮题写钱文了。这个“徽宗钱”,就成了御书钱中的绝唱。哪位要是有心想收藏一枚,不难。据说收藏网站上就有卖的,大约5元人民币一枚。——买一枚受受熏陶吧,比你花钱看一场电影值啊。宋代大概是承平日久,人们有闲心,宋钱的花样比唐钱要多出好几倍来。在我们印象中,宋朝好像是个金戈铁马不断的乱世,其实那是《岳飞传》、《杨家将》给我们留下的印象,再有就是豪放派词人营造出来的气氛——他们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这可以理解。其实,宋朝的和平时期比汉唐、魏晋要长得多了。北宋的寿命有166年、南宋有152年,300多年中,“靖康耻”、“烽火扬州路”不过是历史一瞬间。积弱也好,屈辱也好,那是皇室丢了面子,和平在绝大部分时间里却是实实在在的。宋钱的花样繁多,在于大小不一、折价不同、含铜量有差别。这里要介绍几个新概念。北宋钱最基准的一种,叫做“小平钱”,也就是一文钱。其余有“折二”、“折三”、“折五”和“当十”,分别为一枚值两文、三文、五文和十文。南宋的情况比较特殊,很少铸造唐制标准钱,而是出现了一些稀奇古怪的钱。其中有当百大钱“淳祐通宝”、有根本不是圆钱的“钱牌”,还有“准五百文省”、“准叁百文省”、“临安府行用”等。在宋朝的各种年号钱中,含铜量最高的是太祖的“宋元通宝”和太宗的“太平通宝”。古代的铜钱,都要掺一定比例的铅和锡。唐朝玄宗时期,铸钱含铜在83%以上,是实打实的好钱。宋钱质量要差得多,北宋含铜约在65%左右,到南宋只有54%,近于“半铜钱”了。宋朝商品经济发达,对货币数量要求也就多。北宋共有27个钱监,分布在各路(州府之上的一级行政单位,有点像后来的省),每年都卯足了劲儿铸钱,从北宋中期的熙宁年间往后,保持在每年五六百万贯左右,到北宋后期铸造量减半。这流水一样的钱投放到流通中,总量相当可观。所以,我国地下出土的古钱以宋钱为最多,其中又以北宋的钱为多。这么多的钱,可还是不够用,因此宋朝有官定的“省陌”制度,规定以77文为一百钱。在记账的时候,要是钱是“省陌”的,就在钱数后面加一个“省”字,要是“足陌”的,就加一个“足”字,免得有人做手脚。官方如此,民间则各有各的习惯。多少文钱当百,各地不同,只要老百姓认可就行。你要是到了宋朝十有八九要减肥有人也许看出了点门道:宋朝似乎不像前朝,这个王朝挺有市场经济意识,放开了手铸钱,可是钱币为何还是不够用?这是因为:宋朝的商业实在是太繁荣了。那时有个人叫孟元老,在南宋高宗时写了一部《东京梦华录》,回忆北宋东京汴梁的繁华,看得人要流口水。他笔下汴梁的“州桥夜市”,光看文字就叫人食欲大振——晚上一整条街都是美食,当街就有卖水饭、熏肉和肉脯的。一家名叫“王楼前”的店,有卖獾子、野狐、鸡肉的;一家名叫“梅家鹿”的店,有卖家鹅、鸭、鸡、兔、肚肺、鳝鱼、包子、鸡皮、腰肾、鸡杂的,每一包不过15文。那时的吃食,冬夏两季有不同的品种。夏天天热,就有清凉开胃的,比如麻饮细粉、麻腐鸡皮、素签沙糖、冰雪冷圆子、水晶皂儿、生流水木瓜、药木瓜、鸡头穰砂糖、绿豆、甘草冰雪凉水、荔枝膏、广芥瓜儿、咸菜、杏片、梅子姜、莴笋、芥辣瓜儿、细料骨朵儿、香糖果子、间道糖荔枝、越梅、紫苏膏、金丝党梅、香振儿。这都是些啥东西?我也不知道,只能望文生义、边看古书边流口水而已。冬天也有冬天的美味,多以热气腾腾的肉类为主。有盘兔、旋炙猪肉皮、野鸭肉、滴酥水晶鲑、煎夹子、猪内脏。这些都叫“杂嚼”,算是夜宵吧,一直到三更时分才撤摊……作为宋朝的臣民,大概十个有八个要减肥才行。我一向认为我们民族不光是会赚钱,同时也是个有悠久传统的美食民族。这样说当然有根据——我们引以为自豪的商代青铜鼎,就是老祖先们用来炖肉的。《东京梦华录》里说,宋代的酒楼,那时堪称壮丽。那时候京师所有的酒楼,都用彩绸扎起大门迎客。一到晚上,灯火辉煌,上下相照。酒楼入口处,一般都有浓妆妓女好几百人,聚在走廊上,等待酒客呼唤。你要是走到九桥门外,只见彩楼相对,绣旗相招,遮天蔽日。全城有头有脸的知名酒楼,共有72家。其余小型的,都叫“脚店”,不计其数。无论风雨寒暑,白昼通宵,家家都是热闹喧天。孟元老说,那时汴京有各式各样的手工作坊,叫做“大小货行”,包括碾玉作、腰带作、裁缝作、箍桶作、香烛作、冥器作、果子行、鱼行、肉行、花行等等,说有360行,决不夸张。到底有说少行业?孟先生承认,他自己数不过来。按宋朝人习惯,许多经营范围相同的店铺,聚集在一处,就叫做“行”。这个叫法,在南唐时就开始有了,卖肉的市场叫“肉行”,卖花的市场叫“花行”;那么,卖银器的地方呢?想不到吧——就叫“银行”。这是“银行”一词在中国的最早出处,当然跟现代意义上的银行不是一码事。中国最早的行业协会——“团行”,就出现在行业高度发达的宋朝。我们现在常说的“同行”、“同业”、“行市”、“行会”之类的词汇,也是产生在那时候。那时候的汴京市领导,似乎很开通:做小买卖嘛,方便群众,就让他们随便做去。有税收,但是没有城管。连宋徽宗这样的花花公子,对首都外来人口如何谋生的问题也很关心。那时一遇兵祸灾年,就有大批难民涌入京师,京师居民就教他们如何蒸馒头、烙大饼,好摆摊赚钱。宋徽宗知道了,对京师的民风淳朴大为赞赏,专门下诏表扬。那时候的汴梁城,是全世界最宜居的城市。随处可见沿街叫卖的小贩和提供劳务的散工。你养马,就有人为你切草;你养狗,就有人为你准备酒糟;你养猫,就有人为你提供猫食和小鱼。你要是想买东西,连大门都不用出,每天都有无数小商贩到你家门口探头探脑。有叫卖羊肉、头肚、腰子、白肠、鹑兔鱼虾、退毛鸡鸭、蛤蜊、螃蟹、香药果子、散糖果子的;也有叫卖首饰、衣服、家用铜铁器、衣箱、瓷器的。还有上门提供劳务的民工,除了掌鞋、补帽子、打钗环、换扇子柄的,还有扛着大斧为人砍柴的、担水出卖的、给人打井的、淘井的、洗毡的。这些行当,叫做“诸色杂卖”,种类之多,不胜枚举。当然,那年头也有红灯区,汴京人习惯上叫做“院街”。就介绍到这儿吧,不然收不住笔了。无怪乎余秋雨大师愿意做宋朝人,这种好日子,谁不愿意过?要过上这样繁花似锦的好日子,钱不多,行吗?宋朝,显然是个需要减肥的大胖子。可是,它的货币情况怎么样呢?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Willia mpetty)说:“货币不过是国家的脂肪,如过多,就会使国家不那么灵活行事;如其过少,也会使国家发生毛病。”宋朝就有大毛病。宋朝实行“货币特区”政策宋朝虽然一开国疆域就比前代小,但毕竟还是个统一大国。可是这个统一大国的货币流通,却出现了奇特的“割据”状态,后人难以想象。宋初曾对钱币进行过规范,禁止使用小恶钱和铁钱,结束了五代留下来的钱币混乱。这一整顿,力度不可谓不小,但有两个地区例外。其中一个是四川,在宋朝开国后这里仍然流通铁钱。在五代时,蜀地的老百姓用惯了“后蜀”的铁钱。宋朝平蜀后,为了照顾当地民俗,对四川的货币实行一国两制,允许铁钱和铜钱同时使用。当时官方规定,铜钱一当铁钱十,但是铁钱一直在贬值。后来外地商人入川,一文铜钱就可以兑换到铁钱十四。这样,就会出现一些问题。由于铜钱与铁钱的比值在变动,有人就会钻空子,通过两种钱的兑换牟利。而且铜铁两钱的比值太悬殊,铜钱也会迅速从四川流失到境外去。另外,有的不法分子看到铜钱值钱,就到处剜佛像、毁铜器、盗古墓,获取铜料后,大肆盗铸。为了防止货币双轨制带来的混乱,朝廷就干脆禁止铜钱入川,在四川征税也不收铜钱,于是四川就成了清一色的“铁钱专用区”。你们既然喜欢用铁的,就用吧。不过,这铁钱可不能带出四川使用。朝廷后来在四川专设了铁钱监,给四川群众供应铁钱。到宋神宗的末年(1080年左右),大宋的铁钱监一共有9个,铸钱共计近89万贯。铁钱成了地区货币,四川成了“铁钱特区”。中央政府允许铁钱在某区域大面积流通,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年),又在四川新铸了大铁钱“景德元宝”,当铜钱一,当铁钱十。这种大铁钱,个头儿很大,每一贯重25斤8两。一个人腰上只要是缠上一贯,走路就很费劲,更别说十贯八贯、千贯万贯了。大铁钱一出来,又有好戏看了。说实在的,一部古代的金融货币史,就是朝廷和民间人士的斗智史。当时政府的想法是,与铜钱相比,铁钱就算再重,铸造成本也还是低。铸大铁钱,一个当你十个,政府当然获利甚多。同时大铁钱用料多,民间仿制不划算,因此也就用不着担心盗铸。可是民间不法分子并不傻,这种大铁钱一出来,他们又动开了脑筋:这钱个头这么大,假如把它熔铸成别的铁器,岂不更值钱?于是造钱黑户们又忙开了,坚持数年如一日地融铁钱,把这种“景德元宝”大半都给融化掉,做成别的器物去卖了。 “景德元宝”流通还不到10年,数量就所剩无几。当局再铸的时候,就只好减重,重量减了一半还多。一直到35年后的宋仁宗时期,朝廷才缓过劲来,又开始铸“康定元宝”大铁钱,重量又恢复到跟原来差不多了。——究竟道高,还是魔高?历史从来就没有固定答案。此外宋朝还有一个流通铁钱的地方,那就是陕西。陕西原本是铜钱流通地区,跟铁钱一点瓜葛也没有。可是到了宋仁宗时期(1041年左右),大宋跟西夏有了边境战事。朝廷为了筹措战费,就打起了歪主意,在陕西的近邻河东(今山西)铸了“庆历重宝”大铁钱,一当十。这种铁钱,只限在陕西流通,和原有的铜钱一起使用。陕西老百姓从此倒了霉,被朝廷搜刮了一遍又一遍。政府后来又铸了“庆历重宝”当十铜钱、铁小平钱各一种,都是供陕西专用。加上原有的制式通宝钱,陕西就有了四种不同的钱,币制混乱不堪。后来,有一些铁小平钱也流到了河东,使河东也成了铜铁钱兼用地区。这样一来,在大宋地面上,就出现了货币流通的“割据”局面,大部分地区流通铜钱,四川流通铁钱,陕西铜铁钱兼用。宋朝对钱币使用有严厉的法律,在这三个区域之间,不得越界私带铜铁钱,私带两贯就要判徒刑一年,私带三贯的话,脑袋就要搬家了,尸首还要当街示众。川陕地区使用的铁钱,原本价值就不高,政府还老是在出大钱,人们对铁钱的信誉更加疑虑。稍有风吹草动,就人心惶惶,以为铁钱马上要被废止了。仁宗至和年间(1054年左右),四川地方上试验了几年纸币很有成效,长安有个叫毋湜的官员想出风头,就上书建议朝廷取消陕西用的铁钱,干脆也用纸币得了。朝廷没采纳这个建议,但是消息不知怎么的传开了。陕西的老百姓顿时慌了神,都争先恐后抛出铁钱,抢购日用品——这破铁钱,过期就要作废,还留着干什么?可是商家也不是冤大头,都坚决不收铁钱。一时间长安城内惶恐不安,百姓议论纷纷。好多店铺见势不妙,就上了门板,愿怎么的就怎么的,生意我不做了。陕西出现乱局,朝廷忧心忡忡,众朝臣就请求宰相文彦博采取非常措施,制止混乱。但是文彦博不同意——不成,政府越说往东走,老百姓就越往西跑,这是有过教训的。他心生一计,召来了一些丝绢行业的商人,拿出家中数百匹绢卖给他们,且特别交代,只收铁钱,不要铜钱。消息传出,陕西民众知道铁钱不会废了,人心大定,商店也恢复了营业——这就是文彦博老先生著名的“铁钱回春”故事,史有明载,绝非传说。据说后来秦桧也向他学了这一手。文彦博,是北宋一代名相。从小就聪慧过人,也像司马光那样砸过缸。他先后伺候过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个皇帝,出将入相50年,在中国历史上也是罕见的,史称:“公忠直亮,临事果断,皆有大臣之风”。北宋人民摊上了这样一个聪明果断的宰相,真是大幸福。(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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