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老公梦见家和母亲老公共同买房需要什么手续

结婚迁移户口报告怎么写? 我与老公今年结婚,想把户口迁入到老公家户口所在地,还需要哪些手续?_百度知道
结婚迁移户口报告怎么写? 我与老公今年结婚,想把户口迁入到老公家户口所在地,还需要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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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派出所。特此申请,常住户口地址,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结婚后双方都在XX市生活,男,请批准,为方便生活,XXXX年XX月XX日出生,常住户口地址,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省XXX市XX街XX号XX号楼XX单元XXX户:XX省XX市XXX区XXXX街XXX号)登记结婚,我于XXXX年XX月XX日与XX省XX市XX区居民XX(女,特申请将XX户口由XX省XX市迁入我户所在地XXXX市XX街派出所。申请人:本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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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和老公户口不在一起在大连金洲买房子够30万可以落户吗
我和老公户口不在一起在大连金洲买房子够30万可以落户吗
09-04-12 &匿名提问 发布
大连市户口迁入管理规定大连市人民政府 第一条 为加强户口管理,控制城市人口机械增长,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大连市控制城市人口机械增长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由外省、市迁入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之间以及由农村迁入城镇的户口迁移,均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市及县(市)、区公安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户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户口管理工作。第四条 夫妻一方系年龄较大或因病、残生活自理有困难且长期在城镇居住的农村人口的,可以申请“农转非”迁入城镇落户(含其未婚子女)第五条 市、镇职工、居民在农村的父母申请“农转非”迁入子女处落户的,应是年满65岁(单身老60周岁),农村无子女投靠或子女因病残等原因失去赡养条件,且不能独立生活的人员。第六条 父母在城镇,未成年子女(指16周岁以下,下同)或在校初、高中学生申请“农转非”迁入父母处落户的,可以办理。其中,属于父母离婚归城镇一方抚养的,须待一方再婚后方可办理。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本人、配偶、子女(指未婚)可以办理“农转非”:(一)三次被评为大连市劳动模范的;(二)一次被评为“大连市最佳乡镇企业家”的;(三)两次被评为“大连市优秀乡镇企业家”的;(四)一次被评为“大连市优秀乡镇企业家”同时又被评为省以上优秀企业家的。第八条 两次被评为大连市城镇集体企业“优秀厂长(经理)”的,其配偶、子女(指未婚)可以办理“农转非”迁入城镇落户。第九条 符合国家安置规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迁入落户,是农业人口的可以办理“农转非”。第十条 在外地城市(含县级市)工作的双职工,其未成年子女出生后一直寄养在我市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中的,可以迁入落户。第十一条 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流动性较大工作的女职工或现役女军人,因子女无法随身抚养要求送回市、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中的,可以迁入落户。第十二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的子女,可以迁入落户。第十三条 从市、镇调往青藏地区工作的职工,其家属因气候不能适应或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入回市、镇及农村家中或将子女寄养在市、镇及农村亲属处的,可以迁入落户。第十四条 属于同等市之间和大市迁往小市的,其市、镇(不含农业人员)之间人员投靠子女、投靠父母(指未成年的及在校初、高中学生)或夫妻(指无工作或退休,如有随迁子女限未婚)投靠,可以迁入落户。第十五条 属于小市迁住大市的,申请迁入市、镇(含农村非农业人口)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年满60周岁(投靠独生子女不受年龄限制),自理生活有困难,无亲属依靠需投靠子女的;(二)未成年子女及在校初、高中学生投靠父母的;(三)已退休人员投靠配偶的;(四)无工作人员投靠配偶,结婚五年以上的。第十六条 下列人员申请将户口迁回市、镇或农村家中,符合国家规定的准予迁入落户:(一)按照规定退休、退职的干部、工人、远洋船员;(二)退学、休学或不服从分配的大中专学生;(三)被开除军籍的现役军人;(四)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和劳改、劳教单位清理的就业人员。第十七条 特等、一等残废革命军人及其家属,国防科技工业三线艰苦地区三类企事业单位退休的干部及随迁家属(配偶须是无工作或退休,子女须是无工作、未婚)符合规定的,可以迁入落户。第十八条 监狱、劳动教养院干部的家属和派往监狱、劳动教养院工作的检察机构干部的家属,以及煤矿井下职工家属,可以迁入落户。第十九条 经部队军以下政治机关批准来连安置的部队离休干部的家属和符合随军条件的现役军人家属,可以迁入落户。第二十条 市、镇郊区的非农业人口和在新建集镇工作的职工,在市、镇内有住房并居住的,其本人及在郊区是非农业人口的配偶、子女(限未婚)可以迁入落户。第二十一条 外省、市及本市的农村人口申请“农转农”迁入市、镇郊区落户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与市、镇郊区农民结婚、女到男家的;(二)有女无儿户招赘女婿的(多女户只限一人);(三)男到女家,结婚后在女家居住五年以上的;(四)与市、镇职工结婚,在郊区自有房屋并居住多年的;(五)老人(子女)身边无亲属依靠,投靠子女(父母)的;(六)在市、镇郊区自有房屋并居住多年,已参加当地生产劳动无法返回原住地的。第二十二条 外地非农业人口(指离退休和无业人员)带来科研成果或专利在市、镇企业工作,连续二年创税后利润均在150万元人民以上的,其本人、配偶(限无工作或离退休)、子女(限无工作、未婚),可以迁入落户。第二十三条 符合《大连市控制城市人口机械增长管理规定》,由市委组织部、统战部、老干部局及市人事局、劳动局、民政局、侨办、教委等部门批准调、迁入的人员及其家属,以及以私人资金来连投资、捐赠和购买商品房达到市政府规定数额的人员及其家属,或经国家、省、市政府批准成建制迁入的人员及其随迁家属,准予迁入落户。第二十四条 经市政府批准的外地驻连机构编制内的人员,可落报多年有效的暂住户口。第二十五条 从本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简称市内四区)以外的区域调、迁入金州区、旅顺口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的人员,三年内不为其办理迁入市内四区的户口迁入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迁入的,应经市政府或市控制城市人口机械增长领导小组批准。第二十六条 符合户口迁入条件的人员,按下列规定申请或办理户口登记:(一)符合本规定第四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人员申请迁入落户,应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派出所查实有关情况后,上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复核和审批;(二)符合《大连市控制城市人口机械增长管理规定》,由市委组织部、统战部、老干部局及市人事局、劳动局、民政局、侨办、教委等部门批准调、迁入的人员及其家属,以及成建制迁入的人员及其随迁家属,持审批部门签发的手续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登记;(三)以私人资金来连投资、捐赠和购买商品房达到市政府规定数额的人员申请迁入落户的,向大连市公安局申请;(四)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持大连市外地驻连机构联络处出具的证明,到单位辖区派出所办理暂住户口。按照《大连市控制城市人口机械增长管理规定》应办理核签手续和缴纳城市建设增容费的人员,在办理户籍登记前应按规定办理核签手续和缴纳城市建设增容费。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大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起施行。本规定施行前本市有关户口迁入的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均以本规定为准。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夫妻户口不在一起,丈夫没有直接用自己名字买过房,男方家里有买过。想买房,写女方名字,算二套房吗?_百度知道
夫妻户口不在一起,丈夫没有直接用自己名字买过房,男方家里有买过。想买房,写女方名字,算二套房吗?
谢谢哈O(∩_∩)O哈,女方未迁户口至男方家里?多谢懂的老师们请教,算二套房吗,写女方名字,想买房子,结婚2年,男方家里有多套房男方的户口本和家里没有例开
购买的话!简单的说,家庭美满!祝你生活顺利,就不是二套房,你只要丈夫户口和家里例开说的对,购买更多的房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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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本户口本,只要有1个人买过房带过款算、结婚证、身份证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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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654 - 没有执行单元
654 - 没有执行单元,请稍后访问您还未登陆,请登录后操作!
老公要把他哥哥家的孩子户口落在他的户口上,孩子并不过来,与我们一起住,我们以后要面临什么样的事情呢?
共有 8 位网友向您献上回答啦, 对答案满意?赶快给出你的好评,感谢他们吧!
我想 :你们在北京居住,想让丈夫的侄女以确立收养关系的方式成为北京人(北京户口)是这样么?
既然不是简单的落户口问题,而是确立收养关系,你们的条件和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那就需要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第七条: 年满三十五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十一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我想 :你们在北京居住,想让丈夫的侄女以确立收养关系的方式成为北京人(北京户口)是这样么?
既然不是简单的落户口问题,而是确立收养关系,你们的条件和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那就需要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第七条: 年满三十五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十一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一旦确立收养关系,你们同被收养人就是拟制的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如果你们将来还要生小孩的话,就会在财产权利上出现法律冲突(你们的本意只是帮助其取得北京户口)。
第二十二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如果收养事实成就后,你丈夫的侄女就会取得所有的等同于你们亲生子女的一切权利。
建议三思后行!
需要回户口所在地
上的权利等同于你老公的亲生子女,包括有法定的继承权了。
如果不是领养,也有问题。你老公的户口所在房子的性质是什么性质?
是公有租赁房,还是产权房。如果是产权房还好,只要房产证上没有侄女的名字就可以了,户口没有关系。但是如果是公有租赁房,将来拆迁、分配的话,她要瓜分掉你们的一份。如果你老公将来百年后,她也有权成为户主继承房屋租赁权(实际上也就是占有房屋了)。
真不明白你老公这样做的用意何在?既然不是为了读书、工作,完全没有不要迁户口。是不放心你吗?你们又不是生不出孩子,我认为你应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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