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房产网燕山新区政府花巨资修建的"遮丑墙",究竟能遮住谁的"丑

医改转舵解决&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主要靠政府
卫生部正会同相关部委制定医改新方案  ■“看病贵”、“看病难”等现象,根源在于我国医疗服务的社会公平性差、医疗资源配置效率低  ■要解决这两个难题,主要靠政府,而不是让医改走市场化的道路  ■以后,政府医院与社会非营利医院要成为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以此来体现卫生事业的社会公益性质  ―――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新明  “目前,我们惟一能告诉媒体的是,卫生部正在会同相关部委制定新的医改方案,但何时出台,还没有时间表。”卫生部新闻处一位工作人员2日对记者说。  《国务院研究机构最新报告说:中国医改不成功》一文于7月29日见报后,卫生部新闻处的电话几乎成了热线,媒体要求采访“医改问题”的传真也接连不断。“在新的方案出台前,暂时不接受媒体采访。”卫生部新闻处如此答复。  据悉,2000年,国家体改办等8部委出台《关于城镇医药卫生工作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卫生部等4部委推出《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把医疗机构分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较大规模的“市场化”改革从此开始。  卫生部医政司一位退休的司长说,市场化的改革方向,也不是卫生部一家提出来的。而现在的舆论,显然把矛头指向了卫生部。  事实上,不仅是舆论在关注中国的医改,中央政府也对此高度重视。在今年7月1日由中宣部等部门组织的形势报告会上,卫生部部长高强专门作了《我国卫生事业面临的形势及改革发展展望》的形势报告。“选择卫生部作形势报告,正是中央政府高度关注医改的一个信号。”卫生部一份内部报纸的常务副社长赵淳对记者说。  此前的6月20日,中国青年报记者采写的《市场化不是改革方向我国医改悄然转舵》一文的消息源,正是来自这份内部报纸头版头条刊发的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新明的一次讲话―――市场化非医改方向。该文同样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  据记者了解,否定市场化改革方向的意见,从去年年底开始就已经在卫生部官员的多次内部讲话中出现。然而,各地医疗机构“国退民进”的浪潮并没有随之减速。  一个市场化的样本是江苏省宿迁市。从2000年开始,宿迁将医疗机构全部推向市场,实行私有化。据了解,这场效仿“美国模式”的改革,使政府的负担减轻了,医疗服务质量也得到改善,但医疗费用随之上涨。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因此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刘新明司长在此前的讲话中说,当前医疗服务市场上出现的“看病贵”、“看病难”等现象,根源在于我国医疗服务的社会公平性差、医疗资源配置效率低。要解决这两个难题,主要靠政府,而不是让医疗体制改革走市场化的道路。  刘新明说,以后,政府医院与社会非营利医院要成为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以此来体现卫生事业的社会公益性质。  卫生系统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认为,刘新明透露的这些信息,或许正是今后新医改走向的核心内容。(编辑 唐 文)&全能神&等级分明 男领导配美女 - 溧阳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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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神&等级分明 男领导配美女
“全能神”教徒(资料图)“全能神”又自称为“实际神”、“东方闪电”,这个在上世纪90年代初从河南省中南部地区出现的教派历经多次演变。曾多次参与侦破“全能神”邪教组织案件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疑难案件犯罪心理分析专家武伯欣称,“全能神”的迅速发展看似悄无声息,但早已被公安部门关注,“历年来,发生在全国多地的多起自杀、他杀等刑事案件均与该教派有关。早在1995年11月,“全能神”就已被有关部门确定为邪教组织。历经20多年的发展,“全能神”自称除在西藏外的所有省、市、自治区均已建立组织,人数达数百万。近期,散播“世界末日”谣言事件在全国多地发生,而且基本与一个名为“全能神”的邪教组织有关。目前,据公开报道整理,青海、贵州、陕西、山西、内蒙古、浙江等省份已控制邪教相关人员近千名。邪教借“末日谣言”敛财据央视、新华社等媒体报道,近期多省份连续出现“全能神”邪教活动,在偏远农村、城乡接合部及部分城市地区,邪教组织成员利用登门宣传、走街串巷、上街打横幅、发传单和利用扩音器等方式煽动人们入教,并大肆宣扬“世界末日”等言论。“传教者”以中年女性居多,她们一方面宣称“世界末日”即将到来,以散布恐慌,另一方面蛊惑人们只要信奉“全能神”即可躲过一劫,同时宣称“凡不信和抵制的都将被‘闪电’击杀”。除利用“末日谣言”制造恐慌,在青海、新疆、内蒙古等地,“全能神”组织成员专门针对留守老人,利用“花钱买平安”等言论进行敛财活动。贵州青海查处700余人据贵州省公安厅透露,连日来在贵阳、铜仁、遵义和毕节等地,贵州警方已带离、查处357名参与“全能神”邪教活动人员。查处邪教人员较多的省份还有青海。另据此前青海省公安厅通报,自12月5日起,青海省内相继发生40余起“全能神”邪教组织人员非法聚集、闹事事件,目前已控制相关人员400余人。此外,浙江兰溪当地警方陆续控制了58名“全能神”骨干成员。当地警方透露,此次控制的人中,年龄最大的85岁,最小的18岁,他们除了散布谣言、蛊惑人心之外,还曾攻击政府部门。除上述查处人数较多的省份外,广东、江苏、内蒙古、福建等地也查处了“全能神”邪教活动,多则数十人,少则数人。广东佛山自12月11日以来共查处7起“全能神”邪教案件,查处违法嫌疑人37名,其中刑事拘留6人、行政拘留21人、教育训诫10人。江苏无锡连日来公安机关相继查处数十名公开宣扬“世界末日”的“全能神”邪教人员,并对其中11人实行行政拘留。江西余干警方近期查处多起煽动他人从事邪教案,控制违法人员10名,并对其依法实施行政拘留。新疆克拉玛依警方19日发布消息称:17日,克拉玛依区公安分局经过侦查,控制散布末日谣言的“全能神”犯罪嫌疑人2人。揭秘“全能神”邪教自称成员数百万早在1995年被认定为邪教,发起人赵维山已逃往美国创立发起人赵维山逃往美国“全能神”的实际操纵者和发起人叫赵维山。该教派虽对外宣传其创始人和“女基督”是河南的一名郑姓女子,但其只是傀儡。赵维山,男,1951年出生,黑龙江省阿城人,原为境外渗入的邪教“呼喊派”骨干成员。相关办案人员称,1989年,赵维山带着一批成员从“呼喊派”中分裂出来,成立“永源教会”,自称为“全权的主”。1991年,信徒已达数千人的“永源教会”被当地政府定为非法组织,并被查封,赵维山外逃。1993年,赵维山将“永源教会”改为“真神教会”,别称“实际神”。他开始在教会中造神,制造了7个“神的化身”。除自称“全权”的赵维山,其余6人均为女性。此后,其中代表“全能”的女子被赵维山进一步神话为“全能神”,再被演绎成称为“实际神”的“女基督”。2000年,赵维山潜逃东京,后又到美国。2001年,向美国申请政治避难。目前,“全能神”在东京、纽约、旧金山、多伦多、新加坡、韩国、印尼、马来西亚等国家或地区建立分部。组织组织严密共分七等级“全能神”等级分明,组织严密,名义上的最高权威“女基督”的主要工作只是负责说话,而“大祭司”赵维山才是真正的掌权者。他所负责的工作包括行政管理、安排各地的行政教务、差派工作,分配钱财,制定和监督教规的执行,及确定各地分部的领袖。“大祭司”以下设“各部门领导”,主要是协助赵维山处理“教务”工作,并为他出谋划策。然后依次为“省级分部领导”、“区级领导”、“县级领导”、“城乡领导”。他们每10到20人分为一个“小组”,设组长一名;40人为一个“小排”,设排长一名。各排各组均有一名“上级”(从外地调来的“讲道高手”)。自上而下,每层安排一名女性给该层的“男负责人享用”,“全能神”称之为“过灵床”。从“省级分部领导”开始,每层设有一线、二线、三线、四线人员,在各地设有“联络站”(负责接待)和“训练基地”(负责训练洗脑)。言论宣称只有信教才能保平安“比之衍生前的‘呼喊派’等,‘全能神’教义宗旨中的政治色彩和倾向更为明显和强烈”。武伯欣称。公安部门表示,自2012年开始,“全能神”在各地疯狂宣扬“2012世界末日说”以及攻击党和政府。办案人员称,“近来在全国多地愈演愈烈的非法聚集,上街散发宣传资料,散布世界末日谣言,鼓吹‘只有信教才能得救保平安’的现象都与赵维山接连向教徒发出的多个指令有关。”“受到末日论蛊惑,深感恐慌的部分教徒出现囤积食物、饮用水等疯狂举动,更为疯狂者则出现了冲击派出所等执法机关的恶性行为。”所谓“末日论”实际上是为了发展信徒和敛财等,武伯欣称,“全能神”所称应对末日的法门,则是“末日已至,只有信教才能得救保平安”,“信教,则把全部身心和财产交给教主”等带有明显欺骗性的行为。案例受害者家属建QQ群反邪教邪教成员首先鼓动亲人入教,若遭拒便选择“六亲不认”,不少家庭陷入危机“全能神”用末日谣言给信徒洗脑,然后借助信徒“拯救家人”的想法,首先鼓动他们向身边的亲人传教。据了解,一旦亲属不愿入教、或对信徒的行为加以劝阻,信徒则会选择“六亲不认”。随着“全能神”信众的增多,不少家庭陷入危机、甚至走向破裂。目前,受害者家属自发组建了多个“反全能神家属QQ群”,其中一位群主透露,不到一个星期,三个500人的大群已经满员,并不断有网友发来加群请求。记者统计发现,信教者多来自农村地区,中老年人居多,入教时间两到十几年不等。来自陕西咸阳的田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母亲是一名留守妇女,一家五口人除母亲外都常年在外打工。田先生称,两年多前,村里有个和母亲关系好的人拉母亲“信教”,之后便有四五个妇女常到家中来,有时候母亲也会到别处去,“什么都不肯说,但几天不回家。”田先生多次劝阻过母亲,但母亲根本不听,说急了就嚷嚷着跟他断绝母子关系。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的华强(化名)经常会在QQ群里问,该怎么拯救自己的亲人。华强和妻子结婚七年,有两个孩子。两人原本在县城做玉器生意,衣食无忧。但在3年前,妻子通过岳母的介绍开始接触“全能神”,“天天往外面跑,生意和孩子什么都不管了。”这三年他劝过、骂过也打过妻子,但都没有什么作用。华强说,关于“全能神”及他们的组织,3年中妻子没跟自己透露过一个字,他们到底干什么,华强全不知晓。今年11月15日,妻子离家出走至今未归。此后华强整天整夜泡在网上,查找关于“全能神”的资料,希望能寻得妻子的一些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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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建设&阳光财政&&让政府的&钱柜&更透明
作者:辽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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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相关内容&囤房&改&囤地& 开发商联手地方政府&炒
07:48:26 来源:
编辑:魏强
随着一线城市房地产调控细则陆续出台,越来越多的炒房者从重点城市退出,并逐渐向二、三线城市转移。然而,记者深入采访时,一些房开商明确表示:比起囤房,更乐于“囤地”,将短线炒作的资金用于2-3年的“中线炒作”,将大量资金用于与地方政府投入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中,采取“与地方政府共谋发展”、“共享囤地成果”的方式,来规避市场风险。
二线城市成为资金流入密集区
记者对长期在广东、江西、广西、云南、贵州等地进行土地投资的业内人士李克彬进行采访时,他明确表示,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就出现大量资金向中西部省区涌入的状况,其原因在于基础设施建设带动的巨大投资效应。
李克彬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2010年云南省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将超过400亿元,广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要完成投资180亿元以上,力争达到200亿元;贵州公路水路交通总投资目标计划完成360亿元,力争完成400亿元……
李克彬说:“这还只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如果算上中西部中心城市的路网建设、水电管网设施建设等一系列投资,总额肯定是现在的几倍。如广西南宁市2010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就有170亿元,柳州市的城市基础设施投入也超过80亿元,来宾市要搞环城水系建设,投入的资金量也很大。”
庞大的基础设施投入,吸引着众多在东部沿海地区通过前期房地产市场暴涨获得的资金投入到“升值空间巨大”的中西部城市。
来自深圳的投资商林羽凤2009年上半年在广西南宁地王国际购买了6000多平方米的写字楼,当初的价格不过5000多元每平方米,2010年初价格就增长到1万多元钱每平方米。
林羽凤认为:“资金流入南宁、昆明、贵阳、柳州、大理等城市的可能性很大,因为沿海和东部一线城市已经成为房地产价格调控的‘聚焦点’,重拳打击下唯有快速转移资金才是最安全的。”
记者采访的多位房地产开发商均认为,资金向中西部省区二三线城市的流动成为必然,与此同时,他们更强调,短时间里不会继续在囤积楼盘、购买转手项目中投入更多的资金,原因就在于:楼盘和房价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也是政策打击的关键。这就意味着即使通过招拍挂拿到了当地的“地王”,银行肯定不会提供相关的项目贷款,投资伙伴也会充分考量整个房地产项目开发的风险,而购房者当然不会在中央政策连续出台、房价面临很大压力情况下,投资购房。
开发商自述囤地“三步曲”
“囤房不如囤地,自己囤地不如与国有投资集团共同囤地!”这是记者采访的多位投资商表达的共同思路。
李克彬向记者自述了囤地“三步曲”。
―――弄清政府城市投资的“真切实力”。这是政府对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的“底线”和开发商与政府谈判的“价码”。
一般而言,中西部省区城市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仅靠财政方面的支持肯定无法满足需要。以南宁市为例,城市投资超过170亿元,肯定需要银行贷款。银行贷款必须提供相关的准备金,在中央银行提高准备金的要求下,无论找哪家银行贷款,准备金都不能少于25%。这就意味着最少要准备42亿元的准备金。而财政是很难一口气将所有的准备金注入银行的。
李克彬说:“无论是南宁,还是柳州、桂林、昆明、大理、襄樊、荆州……中西部地区城市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路政管网建设、水电设施建设、通讯设备建设、学校医院经济适用房建设等等,二三线城市没有哪一个能够仅靠自有财政收入完全实现。只能通过银行贷款或者吸引外来投资者进行融资。了解具体项目的发展目标、建设时间年限和融资状况,成为最重要的基础。”
―――构建“融资平台”,化解“资本金瓶颈”。
在了解完项目的相关信息之后。下一步就是通过建立适当的“融资平台”,为地方政府化解“资本金瓶颈”。
李克彬举了这样的例子:一段城市景观道路建设需要投资100亿元,银行准备金需要25%,也就是25亿元。25亿元财政无法立即投入。投资商就采取与政府下属的城市投资集团或者城市建筑集团,共同成立新公司或项目公司的方式进行运作。投资商负责25亿元资本金的80%即20亿元,项目公司负责资本金的20%即5亿元,项目公司投入的资本金实际上就是政府投入的资本金。资本金投入之后,景观道路的规划设计、招投标方案,均由投资商自行操作,建设周期为1-2年,实际建设成本应该为20亿元左右。建设周期过程中和建设周期结束之后,政府以财政方式全额回购。投资商从建设中赚取5亿元左右的利润。
―――“土地注资”谋取巨额暴利。
投资商为确保资金安全,在资金投入之时会要求政府将景观道路周边地块同期评估,评估后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划给新成立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中政府占51%的股份,投资商占49%的股份。这就有效地规避了市场风险。
景观道路完成之后。周围地块并未进行过公开招挂拍,政府的土地储备中心会要求进行招挂拍。但2年后的土地价格已经大幅度升值。招挂拍的 土 地 价 值 很 可 能 是 原 来 的3- 5倍,甚至飙升10-20倍。按照所占股份比例多少,投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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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房七大前提 &拆迁&变&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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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静安区老弄堂,工人正在进行拆迁。七大公共利益1. 国防设施建设的需要2.国家重点扶持并纳入规划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公共事业的需要3.国家重点扶持并纳入规划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
在静安区老弄堂,工人正在进行拆迁。
七大公共利益
1.&国防设施建设的需要
2.国家重点扶持并纳入规划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3.国家重点扶持并纳入规划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为改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建设的需要
5.为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的需要
6.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的需要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国务院法制办昨天在其官方网站全文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月12日前,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信函、电子邮件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五章四十一条,分别对适用范围、征收程序、征收补偿、关于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实施的拆迁等问题予以了明确规定。从公开的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正文中“拆迁”二字已不再出现,而代之以“政府征收房屋”以及“搬迁”。对于公众最为关心的“公共利益如何界定”问题,新条例也给予了明确的规定。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薛刚凌教授多次参加国务院法制办举办的关于修改“拆迁条例”的专家座谈会。她昨天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征求意见稿有不少亮点,能反映大多数被征房屋者的诉求。
不过,对于“附则”中“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拆迁”的内容,她建议再单独出台相关细则,对此进行界定。“我不赞成分成‘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两部分,事实上,在这两部分之外,还有大量的混合类型。”薛刚凌说。
应避免地方政府 征地建“白宫”
公共利益的界定,是征求意见稿的一大亮点。对于这七大“公共利益需要”,薛刚凌解释说,除了第五类危旧房改造需要得到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外,其余各类都是以政府为主,并不需要得到绝大多数被征收人的同意。
这并不意味着地方政府还是有权征地建“白宫”或者说豪华办公楼。薛刚凌表示:“这只是适用范围,程序上还有一些要求,必须符合程序。政府要公告,听证、公开、认证、听取意见等。”
当然,她并不否定会出现个别豪华办公楼,“因此,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体现了对程序公正的重视。”
9小户还是1大户决定搬迁?
征求意见稿规定,90%被征收人同意才能进行危旧房改造。有网友昨天提出,这种说法有问题,假如拆迁户有10户,其中1大户的面积占了90%,那么究竟是9小户人家决定拆迁呢还是1大户决定拆迁?
薛刚凌对此解释,这是以多数人的利益为前提条件的,做不到100%的被征收人同意。她说,其实对于搬迁人来讲,很多人愿意住新房,但也有一人因为经济原因或者其他原因不愿意搬迁,各利益诉求都不一样,但这一条款是以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诉求为前提的,权衡各方,只能是尊重大多数。
“不能因为少数人的利益,影响到大多数人的利益诉求。做不到100%。”薛刚凌说。
被征方可自选 房价评估机构
征求意见稿对政府征收房屋的补偿问题在第三章进行了专门的规定,要求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生效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
“补偿不低于市价”,很多网友对市价的定义不太理解。薛刚凌昨天对早报记者解释,有人认为市场价不包含土地使用价,这个理解是不对的。征求意见稿里的市价包含建造价及土地使用价格。“在建筑材料上,北京北六环的价格和二环的价格没有什么区别,但土地使用价格差别很大。”
但市价是否就是征收房屋时同地段的新房的价格?薛刚凌说,这个市价还需要房地产市场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为了避免被征收人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不信任,“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政府直接给出几家,然后由被征收人以投票或者抽签等方式确定。这样相对客观,被征收人有选择权。”
突出征收和补偿 遏制暴力搬迁
征求意见稿规定,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拆迁应按照自愿、公平的原则订立拆迁补偿协议。
征收意见稿还强调,房屋征收部门及其委托的单位不得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方式实施搬迁。违反上述规定、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公开的征求意见稿还可以看出,正文里“拆迁”二字已不再出现,而代之以“政府征收房屋”、“搬迁”。
薛刚凌表示,上述这些修改是为了弱化“拆迁”的概念,而把关注重点放在征收和补偿环节。这对于遏制强制搬迁、暴力搬迁能起到积极作用。
她认为,这些规定并不排除强制手段。“因为公共利益的需要,最后确实有那么一两户不搬迁,经过法律程序之后,法院也有权进行强迁。”
不能简单区分公私利益
薛刚凌认为,征求意见稿只是解决了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征收房屋的内容,却还存在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搬迁的问题。
对于“附则”中第40条“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而拆迁”的内容,她建议再单独出台相关细则,对此进行界定。
“我不赞成分成‘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两部分,事实上,在这两部分之外,还有大量的混合类型,即既不是纯公共利益,也不是纯商业利益。而现在把公共利益之外的,全部算在了商业利益里,这样还会带来很多问题。”薛刚凌说。
她举例说,一个新的商品房建起来,同时可能会建相关的配套设施,比如购物中心,这部分可能也属于城市的规划范围之内。“存在商业利益,但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公共利益,方便了居民购物,还能拉动相关产业的发展。目前全国纯公共利益的房屋征收只占20%~30%,70%~80%都是非公共利益,现在把非公共利益都划入了商业利益,如果被征收人一下子否定了,对于城市规划怎么实现?”
薛刚凌认为,如果把上述“混合型”全都划入商业利益,要解决起来非常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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