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后宫历史女人乱不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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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史上不为人知的的宫廷性错乱
&&&&&&明朝末期的政治动乱和政治腐败,但是却和魏忠贤与客氏的性关系交织在一起。被阉割的宦官却能和女人发生性关系,这实在是不可思议的,但是这种现象在历史上却大量存在。
  首先是太监娶妻,这在很早以前就有记载。如唐玄宗时的太监高力士,惊于一个名叫吕言晤的刀笔吏的女儿吕国姝之美慧,就娶她为妻。唐代宗时权倾一时的太监李辅国娶元擢之女为妻,元擢因此当上了梁州刺史。五代前蜀主王建的儿子王衍在继承皇位以后,曾经和一个名叫王承休的太监之妻私通,而这个太监也怂恿其妻和皇帝私通以逐宠幸,以后当了天雄军节度使。
  宦官在宫廷中的淫乱,也是史不绝书。例如在本书第四章第五节所述的李延年,除了作为汉武帝的男宠外,又和宫女发生性关系,这是见于正史的。《史记·佞幸列传》记载:“李延年坐法腐……与之卧起,其贵幸埒如韩嫣也。久之,寝于中人乱。”这里似有不少问题:李延年与皇帝同卧起时,无疑地他是在扮演女人的角色;而他和宫女发生性关系时,又是在扮演男人的角色。他既已受腐刑(宫刑),怎么还有性能力?
  这个矛盾似乎不好解释,于是后人就挖空心思地为之辩解了,如徐广《史记集辞》云:“一作季弟与中人乱。”又《史记考证》更云:“《汉书》作‘久之,延年弟季与中人乱’,徐(广)一本可据,不然,下文‘诛昆弟’三字不可解。”这都是说,“与中人乱”的不是李延年。
  直到清人命正燮作《癸巳类稿》时,才纠正了这种妄改古籍、肆意曲解的恶习,并一一加以批驳。俞氏从《后汉书·栾巴传》数起,历举唐、宋、明宦者娶妻纳妾之事为例,说明认为阉人一定不能与宫女私通,完全是缺乏史识的谬见。
  古代宫廷中宦者的淫行,历史上早有记载。最早的《诗经·小雅》“巷伯”篇,有“萋斐贝锦”之叹,《毛传》乃云:“是必有因也,自谓避嫌之不审也”,乃举颜叔子、鲁男子为例。《郑氏笺注》则云:“此寺人被谮在宫中不谨”。孔颖达《正义》又云:“事有嫌疑,故谗者因之而为罪。”郑玄所说的“寺人在宫中不谨”,就是说宦者在宫中和宫女有不端的性行为。
  到了汉、唐之际,这类现象更多。后汉的宦者栾巴是历史上记载的第一个“阳具复起”者。到唐时由于宦者高力士、李辅国曾奉旨娶妇,所以太监娶妻更为流行。
&&& 《洛阳伽蓝记》卷一节引萧忻语云:“高轩升斗者,尽是阉官之嫠(寡)妇,胡马鸣珂者,莫非黄门(宦者)之养息也。”宦者寡妇多,女人亦多。《后汉书·宦者列传》云:“嫱嫒侍儿,充备绮室”。《后汉书·刘瑜传》又云:“常侍黄门亦广妻娶”。
  在古人的笔记小说中,对这种情况也有反映,如《平妖传》雷太监娶胡媚儿,又如《纪录汇编》卷一八八、田艺术《留青日札摘》、谈迁《枣林杂俎》、赵吉士《寄园寄所寄》、赵翼《陔余丛考》等都可参阅。
  为什么有些宦者还有性欲,还能“人道”,原因是复杂的:一是阉割得不彻底,即所谓“净身未净”。二是有的宦者显贵后,想方设法使“阳具复起”,虽然此法具体如何今人已不了解了。三是虽不能性交,但用其它方法代替。四是装装样子,如《后汉书·周策传》云:“竖宦之人,亦复虚有形势,威逼良家,取女闭之”,不过是“虚有形势”而已。五是可能有“两性人”混入宫廷。但是不管怎么说,许多宦官虽然失去了性功能,但本能的性欲求心理仍然存在,“跛者不忘其行,哑者不忘其言,聋者偏欲听声,盲者偏欲窥光”,同理,阉人可能偏思情欲,从而宣淫。
  因此,在中国历史上,这一类的事屡屡发生,而且情节十分恶劣。
  《野获编》“宦寺宣淫”条云:
  比来宦寺多蓄姬妾,以余所识三数人,至纳平康歌妓。今京师坊所谓两院者,专作宦者外宅,以故同类俱贱之。
  及见《石允常》传,则国初更有异者,允常为浙之宁海人,举进士,为河南按察佥事,微行民间,闻哭声甚悲,廉知其女为阉宦逼奸而死。
  因闻之朝,捕宦抵罪。此洪武末年事。
  景泰初元,大同右参将许贵奏:“镇守右少监韦力转,恨军妻不与奸宿,杖死其军。又与养子妻淫戏,射死养子。”事下按御史验闻。
  天顺元年,工部左侍郎霍瑄又奏:“力转每宴辄命妓,复强娶所部女子为妾。”
  上怒,始遣人执之。
  天顺六年,守备大同右少监为贵,收浣衣局所释妇女为妻,为都指挥杜鉴听讦。
  贵服罪,上命宥之。
  天顺七年,协守大同东路都知监右监丞阮和娶妻纳婢。又拷掠军士甚酷,为其所讦,命锦衣官密察得实,上亦命宥之。
  以上后几条都是英宗末期之事。知镇守太监不但逼奸民女,韦力转还两度夺人妻谋杀亲夫,这说明有些太监淫欲炽盛,可能还有一定的性能力。但是,有些完全丧失了性能力的太监也要玩弄妇女,而且带有性虐狂的心理,例如《野获编》“宦寺宣淫”条又载:
  近日都下有一阉竖比顽,以假阳具入小唱谷道不能出,遂胀死。法官坐以抵偿,人间怪事,何所不有?
  “小唱”是教坊雏妓。那个太监用一个假阳具硬塞进这个可怜的小姑娘“谷道”即肛门,把她活活地摧残死了。然而,这种惨绝人寰的悲剧在那个社会里决不是个别的。
  当有些宦官得势以后,享尽人间富贵,于是就为不能御女而憾恨,于是就渴望恢复性能力。明万历时,有个叫高策的宦官去福建征税,鱼肉百姓,成为人们诅咒的对象。他为了恢复性能力,竟听信了术士所谓“童男的脑髓有效”的妄说,杀害了无数小孩,并食其脑髓。
  《野获编》“对食条”云:
  近日福建税当高策,妄谋阳具再生,为术士所惑,窃买童男脑啖之,所杀稚儿无算,则又狠而愚矣!
  《野获编》“食人”条云:
  近日福建抽税太监采(古策字),谬听方士言:“食小儿脑千余,其阳道可复生如故”。乃遍买童稚潜杀之。久而事彰闻,民间无肯鬻者,则令人遍往他所盗至送入。四方失儿无算,遂至激变掣回,此等俱飞天夜叉化身也。
  而那个魏忠贤也杀过7名囚犯,吃了他们的脑髓。至于客氏为什么喜欢魏忠贤甚于魏朝,有人说是在性功能方面“魏朝弱,魏忠贤强”,但这种说法缺乏历史依据。
  食人脑的宦官固然属于个别,但在宫内搞男女关系的宦官却大量存在,他们大都以女官为对象。远在汉朝就有“对食”的说法,而且较普遍地被使用,所谓“对食”,就是宦官和女官结为夫妻的意思。到了明朝,由于宫廷内女官众多,这种现象更为普遍,那时以“菜户”的称呼代替“对食”,“菜户”就是和宦官发生男女关系的女官的代称。明太祖对宦官的这种行为曾严加取缔,尤其对娶妻的宦官处以十分严酷的剥皮之刑;不过明太祖死后,随着政治形势的变化、宦官的把持朝政,这种取缔就如烟云散。明朝中叶以后,“菜户”已多得无以数计,刚开始时还十分秘密,以后也就逐渐变成公开,甚至还蔚然成风。《明史》卷一一四《懿安后传》说:“宫人无子者,各择内监为侣,谓之‘菜户’,具财物相通如一家,相爱如夫妇,既而妃嫔以下,亦颇有之,虽天子亦不之禁,以其宦者,不之嫌也。”这一段文字说明了当时此风之盛,连皇帝对此也不干涉了。
  这种宦官和“菜户”的关系和一般的异性恋没有什么两样。据传,有个“菜户”和另一个宦官结合时,过去的那个宦官相好,一怒之下竟弃官剃度为僧不再出现,人们还对他这种做法称赞不已。有的宦官与“菜户”相好,如果其中一人先死,另一人终生不再嫁娶,也被认为是很有节义。
  明朝有个文人去北京郊外的一个佛寺投宿,听说有一间房从不打开,刻意调查,结果才发现其中供奉着许多先宦官而死的“菜户”灵位,据说有个宦官每逢祭日就来祭悼,其伤心的程度一如夫之悼爱妻。
  以上这些,真是畸形的社会中人性被严重扭曲后发生的奇怪现象。
  宦官虽然经过阉割而丧失了正常的“性”能力,但有许多迹象表明,他们仍有一定的“性”要求。从生理的角度讲,宦官的阳具虽被阉割,但性腺犹在,性激素仍有分泌,这就可能导致性要求的存在;从心理的角度讲,宫廷中皇帝与后妃之间的性事因宦官的特殊身份而并不避讳,这也可能对其形成刺激,进而诱发性的欲望。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心理的畸形发展反而会使其产生较常人更强烈的性欲望,所谓“聋者偏欲听声,盲者偏欲见光”,正是这个道理。据末代太监孙耀庭回忆,他年轻的时候像正常人一样有性欲,对女人异常感兴趣,而且早在涛贝勒府上当差时就偷看过“春宫图”,并兴奋得彻夜未眠。对男女之间的事情,他自认了解得也不次于常人。如在侍奉末代皇后婉容期间,孙耀庭一见她吃饭时对冷食皱眉头,就晓得“例假”又来了。凭这一点,就足以使一辈子没嫁过人的老宫女富妈对孙耀庭佩服得五体投地。
  历代史籍对宦官生活方面的记载都较为罕见,但见于史载的宫廷性错乱行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都与宦官有关。这一方面表现为君主与宦官的同性恋关系;另一方面表现为后妃与宦官的通奸关系。就前者而言,古代宫廷中颇有玩弄男色之风,有的君主即以宦官作为同性恋对象。人们日常所说的“分桃”、“龙阳”、“断袖”等典故,其实都是一个个真实的历史故事。“分桃”的典故出自春秋时期卫灵公和其男宠弥子瑕;“龙阳”则是战国时期魏王的男宠。至于汉哀帝与董贤“断袖”的典故,更为人们所熟知。董贤既聪明又美丽,汉哀帝一见倾心,宠爱日甚,同起卧时相伴。有一次两人午后共寝,哀帝因有要事起床,但袖子压在董贤身下。哀帝不忍心惊醒他,便用刀子割断了衣袖。据统计,自西汉高祖至东汉哀帝,共有十位帝王有过同性恋的史迹,所宠之人相当一部分是年轻漂亮且带有女性化的宦官。历史上著名的游乐皇帝明武宗也有宠男之好,凡是受其宠爱的宦官,皆称“老儿当”,个个眉清目秀、聪明伶俐。明神宗万历皇帝曾“选垂髫内臣之慧且丽者十余曹,给事御前,或承恩与上同卧起,内廷指为十俊。”
  就后者而言,寡居的女主子为了满足性欲,亦常常因内廷役使的便利,把宦官作为性伴侣。秦国假宦官嫪毐与太后私通之事人所共知。尽管这是历史上由正常人假冒宦官的特例,但在一些野史记载中确实有因阉割未净而具有部分性功能的例证。香港医师陈存仁曾撰文称,清末民初名医马培之作为御医曾为慈禧太后看过病。为了摸清慈禧的病因,他通过贿赂慈禧身边的小太监,得知慈禧曾得过小产后遗症。马培之当然不信,指出其寡居多年,根本不可能怀孕。小太监解释说,慈禧与总管太监李莲英有情,而李莲英则是阉割未净之身。①再是从清代宫廷定期检查宦官下身的情形看,阉割之后性器的部分恢复也是可能的。据清末太监回忆,宫廷之内对宦官定期查体,时称“三年一小修,五年一大修”。那些阉割不净或阳具复起者,免不了都要再挨一刀,称“刷茬”,其痛苦程度绝不亚于初次阉割,甚至犹有过之。
  无论是与君主的同性恋关系,还是与后妃的通奸关系,这在数以千万计的宦官中都是极少数。从历史资料分析,宦官性欲的宣泄对象主要有三类:一是教坊歌妓;二是宫女;三是奸掠他人妻女。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形在历史上并非个别现象。《万历野获编·宦寺宣淫》条记载:
  比来宦寺多蓄姬妾,以余所识三数人,至纳平康歌妓。今京师坊所谓两院者,专作宦者外宅,以故同类俱贱之。
  及见《石允常传》,则国初更有异者。允常为浙之宁海人,举进士,为河南按察佥事,微行民间,闻哭声甚悲,廉知其女为阉宦逼奸而死。因闻之朝,捕宦抵罪。此洪武末年事。
  景泰初年,大同右参将许贵奏:“镇守右少监韦力转,恨军妻不与奸宿,杖死其军。又与养子妻淫戏,射死养子。”事下巡按御史验问。天顺元年,工部左侍郎霍瑄又奏:“力转每宴辄命妓,复强娶所部女子为妾。”上怒,始遣人执之。
  天顺六年,守备大同右少监为贵,收浣衣局所释妇女为妻,为都指挥杜鉴所讦。贵服罪,上命宥之。天顺七年,协守大同东路都知监右丞阮和娶妻纳婢,又拷掠军士甚酷,为其所讦。命锦衣官密察得实。上亦命宥之。
  以上所列数条,除河南按察佥事石允常所闻所见系明朝初年外,大致都是明英宗末年之事,而所反映之史实,则显现了宦官宣淫的不同对象与方式。
  其重要的性伙伴,而其他史料中的这类记载也相对较多。《宋史·宦者传》就记载宦官林亿年告老后曾养娼女盈利;同时还记载宦官陈源犯罪被贬,在贬所和妓女淫乱取乐,以至于被人怀疑是否真的阉宦。明代宦官中有不少人与娼妓成为至交,甚至干脆娶娼妓为妻妾,以纳为己好。由于明代宦官势力较大,收入丰厚,京城中也确实有不少娼妓甘愿与宦官来往。当然也有的宦官仗势欺人,夜宿而不付嫖资。明代万历年间就曾出现一趣事。当时宫中查出一个女扮男装的人,经审问后得知此人为都下妓女,被宫中宦官包奸已久,而宦官不交付夜合之资,并躲入深宫。妓女一气之下,便女扮男装,进宫中索要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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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就好
  能做到更好
  一辈子不长,  用心甘情愿的态度,  过随遇而安的生活。
  我来猜猜,也许是位离婚女人的心声。
  经历过的人就人淡如菊了,唉.......
  希望有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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