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签购房合同后可以改变购房固定总价合同范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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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签购房合同是否收法律保护
开发商刚开始修建房屋就与购房者草签购房合同,在法律上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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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有效的,如果房地产开发程度占到了总工程的25%,开放商可以进行房地产预售
【四川-成都】已帮助 0人
您好: &&&&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有效。
【四川-成都】已帮助 137人
要看其是否有预售许可证。
【四川-成都】已帮助 3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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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草签的合同与正式合同有什么区别
1买房时草签的与正式合同有什么区别
2买房时草签合同上房地产商要求发生纠纷必须通过仲裁决定,我想问一下签正式合同时能否更改
发布时间: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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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答案已成功提交> 签订购房预售合同要注意哪些 ?这就是草签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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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预售合同要注意哪些 ?这就是草签嘛
&&&&&看到有同志给回复的&我给粘贴过来了,这就是草签?&&&&&签订购房预售合同要注意哪些,主要注意事项如下:  (1)审查是否具备“五证”。购房人签订预售合同应当注意审查开发商的《房地产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五证”齐全。上述证明文件中的建设单位、项目、建筑面积是否前后一致,开发商名称是否与签约时的名称一致。  (2)购房人应当要求开发商签署由房管部门编制的统一合同文本,并查明代表开发商签字的人是否是其法人代表,如不是法人代表,则要审查其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另外还应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上加盖公章。在签约时必须认真阅读合同文本,检查确认所有内容。如果发现有很多关心的内容合同里没有体现,就应当马上与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或特别约定。  (3)在预售合同中一定要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最好明确约定违约金的绝对金额。  (4)对于可能出现的纠纷,买卖双方可以采用协商方式解决,也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有些开发商要求购房人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后再签订一个补充协议,两份协议中约定的纠纷处理方式有所不同,应注意协调统一,以免日后的麻烦。  (5)要留意关于物业管理的条款,有些开发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购房人在预售合同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是对购房人的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因此,购房人应该注意合同中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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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dlbit126
有帮助,支持楼主
预签的不是住建委的正式合同.
> 签订购房预售合同要注意哪些 ?这就是草签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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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热点社会星光大道信用卡污点绊住买房贷款 购房夫妻3次申贷均失败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原标题 [信用卡“污点”绊住买房贷款]
  22日,一对外地夫妇在武汉购房遇上烦心事:因为曾在银行留下信用污点,致使房贷办不下来。回头找开发商要求退还首付款,开发商也不退。  信用有污点 3次申贷“流产”  信用有污点 3次申贷“流产”  这对夫妇丈夫姓唐,户口在十堰市;妻子姓成,户口在红安县。2011年,他们相中了新洲阳逻“莱茵城”一套98平方米,总价近30万元的新房。唐先生曾在武汉工作过,有一年以上缴纳社保的证明,而且是首套房,符合在汉的购房条件。在以二人名义草签合同,并交纳了8万多元首付款后,他们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  银行审核发现,成女士曾在2000年留下信用卡刷卡逾期90天未还的不良记录,拒绝发放贷款。两年内,开发商协助他们先后换了三家银行,均因成女士的信用问题,房贷未获通过。  售楼部经理:  贷款办不成 责任在买房人  售楼部经理:  贷款办不成 责任在买房人  贷款办不下来,自己又无力一次付清尾款,唐先生夫妇回头找开发商,要求退还8万多元首付款,但开发商不退。理由是:房贷办不下来,是他们的信用问题所致,责任不在开发商。而且,开发商与唐先生夫妇签的购房合同,已经在房管部门网上签约,房子已经在唐先生夫妇名下了。  为此,唐先生夫妇向本报投诉。“房子没买成,首付款又不退,岂不是让我们房财两空?”  昨天,莱茵城售楼部经理刘先生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因为信用污点导致房贷办不下来,违约的是唐先生夫妇,首付不能退。唐先生夫妇可以与该公司协商,一次付清尾款,如果一次性付清有困难,可以分期付款。  对此,唐先生夫妇不能接受:“我们也没想到,12年前过失留下的信用污点,会影响今后买房。如果有能力一次性付清房款,我们干嘛还要向银行申请贷款?”  律师:  开发商应无条件退款  律师:  开发商应无条件退款  眼下,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买房人的商贷或公积金贷款办不下来,开发商拒绝退还定金或首付款的事情,屡屡发生。  今年元月,家住汉口永清街的汤女士,在江汉路某楼盘看上一套总价70万元,面积40平方米的小户型,付了2万元定金。原以为能申办到50万元公积金贷款,得知只能申办到40万元,她无力承担首付,决定放弃购房。但开发商认为她违约,不愿退定金。  房贷办不下来,究竟是谁的责任?开发商该不该退还定金或首付?  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林颖说,日起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林律师说,银行不批购房贷款,既不是开发商的责任,也不是购房人的责任。按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开发商应当无条件退还购房款,不应当依据定金条款对购房人进行处罚。根据武汉市关于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的有关规定,如因购房人办理贷款手续未获批准解除售房合同,可以办理合同注销备案。  林律师提醒,市民平时应珍视自己的信用记录,尽量不要在银行留下信用污点,以免给自己购房、买车等消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购房前,应评估自己的支付能力,核实自己的信用情况,必要时可请售房单位配合。如果因贷款手续未获批准而出现纠纷,购房人可以先与售房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请工商部门介入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  记者明眺生
(责任编辑:廖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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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太浮夸了,为拍个照至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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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邮箱:盲目买房草签合同 被人侵占上诉被驳
    草率与开发商签定购房合同,支付房款后却发现自己的房屋被他人侵占的陈某,由于未能出示相关购房证件而被法院驳回了上诉。
  2002年3月,陈某与开发商王某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一份,约定陈某向王某购买某地C楼401室住房一套,售价35万元,交付时间是同年4月30日,但王某未出示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合同签订后,陈某按约给付开发商王某35万元。同年4月30日,开发商王某将房子钥匙交付给了陈某。同年8月,陈某准备开门装潢时,发现该房被林某占有控制,且林某拒不迁出。陈某去找开发商王某时,发现王某早已不知去向,陈某遂以林某非法强占房屋为由,将林某告上法庭。
  审理中查明,C楼系开发商王某向某房产开发公司交付3万元管理费后,借用资质于2001年8月投资建造的。C楼建成后,房产开发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等手续。2002年5月,房产开发公司又与林某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一份,以20万元的价格将C楼401室(即讼争住房)卖给了林某。林某随即住进了该房中。
  法院审理后认为,开发商王某向房产开发公司借用资质开发房地产的行为,与法相悖而无效。其在无预(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向原告陈某出售商品房的行为亦与法律相悖而无效。原告陈某虽然实际交付了购房款,但未提供房产权的实质要件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权益的合法性,故对其请求法院难以支持。遂依照《民法通则》第五条之规定,判决驳回了原告陈某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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