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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59 公司简称:新农开发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公司净利润为-178,371,609.21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442,162.08元,2016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3,898,833.69元。  由于公司2016年末没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因此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项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种子及其副产品加工及销售、棉浆化纤加工及销售、乳制品加工及销售以及及甘草深加工产品的加工及销售,各项业务由专门子公司进行。种子加工及销售业务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塔河种业开展,主要经营产品涉及棉花(包括长绒棉、陆地棉、彩色棉、抗虫棉)、水稻、小麦等大田作物种子以及瓜果、蔬菜、苗木花卉种子及农药、微肥等。棉浆化纤业务主要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农化纤开展,主要经营产品为棉浆粕与粘胶短丝等。乳制品业务主要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农乳业开展,主要经营业务奶牛养殖、原奶收购,液态乳以及奶粉等乳制品的生产销售。甘草制品业务主要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农甘草开展,主要经营产品甘草浸膏、甘草浸膏粉、甘草霜、甘草酸粉、甘草酸单铵盐、甘草总黄酮、甘草多糖、甘草酸二钾盐和甘草甜味素等。  二、公司经营模式  1、种子加工及销售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通过自己的科研机构及良繁场培育繁殖和提纯原种,将原种通过自有扩繁基地以及销售给签订了预约扩繁合同的团场进行扩繁种植。自有扩繁基地种植收获后种子籽棉、原粮等农作物归公司所有,预约扩繁基地种植收获后公司按照委托扩繁合同约定回收种子籽棉或毛籽进行种子生产。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公司+基地+团场”的模式进行种子繁育,并利用自有加工能力完成制种等程序。皮棉作为棉种加工副产品而产生。  (3)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种子销售模式主要通过自有经销体系销售,部分区域采用代理销售。  2、乳制品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乳制品业务主要原材料为原奶,采用长期订单下的市场统一询价价格收购。  (2)生产模式  液态奶采用以销定产生产模式,由公司利用自有加工能力加工生产。奶粉采用以销定产生产模式与存货生产模式相结合确定生产规模,本年度由库车乳业代为加工。  (3)销售模式  新农乳业主要利用自有销售渠道销售,在部分区域采用代理模式销售,并通过构建电商平台扩大销售覆盖范围。  3、甘草制品业务  (1)采购模式  甘草采购过程中,在公开询价的基础上,公司针对甘草的质量、物流费用等因素分别定价。  (2)生产模式  新农甘草的主要产品为甘草浸膏、甘草浸膏粉、甘草酸单铵盐、甘草霜、甘草酸。年初公司根据市场上一年的占有率情况及市场发展趋势,制订生产计划。期间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的是自主销售和代理销售两种模式。  4、棉浆化纤业务  根据公司2015年7月签署的《承包经营协议》及其相关补充文件约定,2016年度公司棉浆化纤业务所在的新农化纤交由阿拉尔富丽达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经营,具体经营由阿拉尔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自行负责,公司根据约定对其重大决策与财务管理进行控制。具体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棉短绒是公司产品棉浆粕工业生产的主要原料,主要采取市场询价现场验货方式采购。  (2)生产模式  新农化纤利用自有生产线进行棉浆粕和粘胶短纤加工,大部分棉浆粕通过自有生产能力加工为粘胶短纤,部分棉浆粕直接进行销售。  (3)销售模式  棉浆粕产品销售采取自主销售模式,本年度产销两旺,多采用预售模式进行销售。  三、行业情况说明  1、种子加工及销售业务  自2000年《种子法》出台以来,我国种业进入市场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培育了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的种子企业,领先企业的市场集中度有所提高。但是,与国外大型种业企业相比,我国种业的竞争力仍然较弱,存在着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研发能力弱等问题。受行业集中度低和同质化竞争等因素影响,目前我国主要农作物种子仍存在供给和需求不对称的现象,2016年,随着农业生产模式的转变,种业整合进一步加剧,种业企业发展规模与成长模式都发生着越来越深刻的变化。整体来看,种业还处于行业调整期,特别是棉种行业,受种植面积下降、种子更新速度加快等影响,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  塔河种业具有从良繁、扩繁、加工、销售等整套棉种生产、经营体系。近年来,始终坚持“育种做新、良繁做精”的生产经营思路,充分利用良种繁育场已形成的成套良繁技术和经验,进一步将以棉种为主的农作物新品种良种繁育工作做精。良繁体系及良繁研发具有可靠的技术保障和丰富的经验,在区域种业中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2017年,随着区域种植结构的调整与种棉积极性的下滑,种业将面临更为复杂的竞争态势。  2、乳制品业务  畜牧及乳制品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乳制品是重要的“菜篮子”产品,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从总体上看,我国奶业发展起步晚,增长迅猛,但人均乳品消费水平依然偏低,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增长潜力。随着我国城乡居民乳制品观念的转变,消费品种升级,在总消费量稳步增长的同时,对于新鲜、营养价值高、功能作用显著的高端乳制品的消费需求将快速增加。这种消费需求的阶段性变化,促使我国奶业发展由以往单纯数量扩张转入提高质量效益与数量增长并重的发展阶段。2016年,乳制品行业喜忧参半,上半年,延续了2015年乳制品行业消费信心不足,市场销售增长乏力,加上国际市场乳制品价格低迷,国内生产处于较低水平的增长;下半年,全球主要乳业出口地区牛奶供应量缩减,国内需求上涨,市场逐步复苏,乳制品生产消费出现了平稳发展的形势。我国乳制品行业起步晚,起点低,但发展迅速。中国乳制品产量和总产值在最近的10年内增长了10倍以上,已逐渐吸引了世界的眼光。经过八年的整顿和发展,奶业取得长足进步,已具备全面振兴的基础和条件,随着产业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国际市场的不断融合,通过转型升级、创新驱动、提质增效、补齐短板,我国奶业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2007年,新农乳业成为新疆第一家获得“中国有机产品”认证的乳品企业。稳定的质量与良好的口感,塑造了新农乳业的优质品牌。公司主导产品在南疆区域以及北疆的乌鲁木齐、塔城等多地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与较好的美誉度。但受自身规模、产品结构、营销网络等方面竞争劣势以及国内国际乳品行业不稳定的巨大压力,预计乳业竞争态势将相当严峻。  3、甘草制品业务  甘草是我国中药材的最主要品种之一,中医素有“十方九草”之称。据初步统计,至今从甘草中已分离得到100多种化合物。在国际市场上,从甘草中已经提取出20多种有效成分,广泛使用于医药、食品、烟草、化妆品等方面。可以说,甘草是具有全球性广泛经济用途的重要资源。目前被开发利用最多的是甘草酸及系列产品,其次是甘草次酸和黄酮。甘草深加工行业发展速度较快,前景广阔。  近几年,甘草行业随着国家准入条件的变化,民营企业纷纷异军突起,同时国字号制药企业也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正在向上游进行延伸,这对新农甘草市场份额是一个冲击,但优质甘草制品和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还比较少,新农甘草拥有全国先进的生产设备,且深加工产品的品质走在行业前列,生产的“红柳”牌甘草提取系列产品被中国国际名牌发展协会认定为“中国著名品牌”产品,“红柳”牌商标被新疆工商局评为“新疆著名商标”,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但受相关行业布局调整,大型药企自建加工能力等影响,甘草制品行业正加速整合,行业发展机遇与风险并存。  4、棉浆化纤业务  粘胶纤维属于纤维素纤维,位于纺织工业产业链的源头,由于纤维素纤维的优良特性和环保性,已被纺织业一致公认为是21世纪最具有潜质的高档纤维,应用领域非常广泛。该行业与纺织行业息息相关,周期性明显,从主导产品价格看,2014年起,粘胶纤维行业稳步向好,逐步进入行业景气周期。随着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支持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的逐步落实,“一揽子”新政支持新疆大力发展纺织服装产业,为区域粘胶纤维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环保标准的提高与落实,加速了行业整合,经营规模偏小的企业纷纷被整合或倒闭,行业竞争向规模化、集约化以及专业化方向发展态势明显。  新农化纤受经营规模偏小、技术路线不佳以及固定成本偏高、负债金额过大的影响,经营成果不佳,持续亏损。考虑到化纤行业周期性强,价格波动大,且公司化纤行业资源有限,新农化纤融资能力较弱,相对于公司扩充产能乏力,在行业景气度有所上升的时候,市场化出让相关资产,对公司来说是更优的决策。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至3月16日在阿拉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对外转让新农化纤所拥有的年产8万吨粘胶纤维、10万吨棉浆粕生产线全部有效经营性资产及配套设施(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依据公开挂牌转让最终成交结果,确定交易对方为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交易总价款为11.7亿元。目前,该事项已进入资产交割阶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从事化纤加工业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生产皮棉13339吨,棉种5010吨,棉浆粕93262吨,粘胶短纤68731吨,甘草制品1444吨,液态奶23295吨,奶粉3790吨,鲜奶10929吨;实现销售收入14.2亿元,年末总资产28.03亿元,增长2.09%,净资产6.6亿元,实现归属母公司利润 -151,442,162.08元。  2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河种业”)、新疆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甘草”)、阿拉尔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名“阿克苏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乳业”)、阿拉尔新农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化纤”)、阿拉尔新农棉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棉纺”)、新疆新农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矿业”)6 家子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没有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编号:2017—030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于2017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远晨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根据公司2016年资产运行状况,公司管理层认真分析,依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遵循对资产风险所持谨慎性原则,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认真清理,201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556.34万元,对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影响额7,953.29万元。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详情请见2017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详情请见2017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公司净利润为-178,371,609.21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442,162.08元,2016年末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3,898,833.69元。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由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告》。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常俊刚为公司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关联董事兰新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国资委主任,此项议案两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十、《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制定〈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薪酬管理办法》。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编号:2017-031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七次监事会于2017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4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亦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计提2016年资产减值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16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经营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重大风险控制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控制与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行为的有序开展。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制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编号:2017-032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持续经营所必要的,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4月25日,公司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兰新华先生、常俊刚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此议案根据有关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此项议案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降低成本、稳定经营、防范风险,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且遵循了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关于该等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万君  注册资本:人民币13226.9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新疆阿克苏市  经营范围:农用农药(除剧毒)批发,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运输。农副产品、化肥、日用杂品、农用薄膜、废旧物资回收、金属材料、农用机械及配件、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润滑油、建筑材料、吊车服务、摩托车、粮棉油加工机械、棉机产品、装饰装潢材料、皮棉、微滴灌项目、棉花功能促进剂、大量元素水溶性肥料、滴灌带销售;仓储;合成复合肥料、混配复合肥料制造销售;边境小额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新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126063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新疆阿拉尔市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火力、水力发电;煤炭生产及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热力生产及销售;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内陆水域养殖;线路安装;电器件购销;供热及其管道设计、维修、调试、安装;房屋租赁;蒸汽销售;炉灰、炉渣销售;建筑安装。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棉麻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4242.03万元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阿克苏市民主路8-2号  经营范围:籽棉收购;棉花、棉纱、棉布、麻制品、棉花加工设备及零配件、棉花包装材料、打包机械农副产品购销;电子产品购销;电子商务;仓储服务;搬运与装卸;铁路、公路货运代理;房屋租赁;日用百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4、新疆塔里木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忠其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新疆阿拉尔市塔里木大道  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市政建设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河湖整治堤防工程、建筑材料构件的物理实验与化学分析、运输建筑垃圾清运、土石方挖运、管道、线路、110KV输变电项目、钻水井、锅炉安装、陶瓷制品、水泥预制构件、水性涂料制造、承包境外房屋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 施工机械租赁业务。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二)履约能力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均具备履约能力。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种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并签订相关交易协议。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司利用关联方的采购及销售的集团化优势,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及提高销售价格。  (二)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都按市场价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关联交易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一)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公告编号:2017-033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朱晓玲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朱晓玲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朱晓玲女士辞职后,将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朱晓玲女士在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欧阳金琼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已对欧阳金琼先生的学历、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欧阳金琼先生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欧阳金琼先生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在能取得报名资格的前提下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附件  欧阳金琼先生简历:  欧阳金琼,1972年,男,湖南隆回县人,博士,塔里木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学术带头人。多次荣获塔里木大学优秀教师、优秀党员与教学质量优秀奖。近年来主持与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10余项,出版专著3部,发表论文30余篇,其中CSSCI收录期刊10余篇,获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奖3项,主要研究方向为农业经济学与劳动经济学。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编号:2017—034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28]号)核准,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512,82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75元。截止2014年12月18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512,820股,募集资金总额589,999,995.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31,441,240.7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8,558,754.2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XYZH/2014URA1028文号的验资报告。  2016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27,810.36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另外,2016年4月27日,公司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种业技术中心及配套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2,000万元永久性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6年7月22日,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4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后公司根据资金使用实际,未动用该部分资金,该笔募集资金未转出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936.17万元(包含累积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38.24万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2,936.1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于2015年1月15日经公司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改议案。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5年1月16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东大街(兵团)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营业部、阿克苏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十字信用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营业部签订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尔(兵团)支行、阿克苏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阿拉尔信用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尔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的公告》,就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承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工作进行了说明。  为规范公司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东大街(兵团)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和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十字支行签订了《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甘草”)、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尔支行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阿拉尔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尔支行签订了《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根据该等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20%的,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享有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权等。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55,855.88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3,057.95万元,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余额为2,936.1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2,922.32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为13.85万元)。募集资金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账号为2161015470000110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营业部(账号为3014020129024971784)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予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1,720,501.65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鉴证,出具了《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对此,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大通证券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日披露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5年2月5日,公司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对此,大通证券、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2015年5月29日,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对此,大通证券、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3、2016年7月22日,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4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但该议案最终未执行,该笔募集资金未转出募集资金专户,未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此,大通证券、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16年5月24日召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种业技术中心及配套建设项目》,并将原计划用于实施《种业技术中心及配套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12,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方式符合监管要求。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认为:新农开发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蓄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没有异议。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公告编号:2017-035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8日11点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东75号领先商业写字楼12楼新农开发董事会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8日  至2017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下转115版)THE_END

新疆运昇通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萨尔托海乡牧业五队,注册资本为3000.00万人民币,成立于2005-11-28,目前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是铁矿开采,油田专业技术服务,钻采技术的开发,农业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矿业技术咨询,园艺绿化,城市亮化照明器材安装,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销售:计算机耗材,化工产品,石油制品,矿产品,金属制品,家畜产品,五金交电,建材,汽车配件,电线电缆,日用百货,文体用品,电子产品,滴喷灌设备。;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查看全部
企业全称
新疆运昇通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5-11-28
注册资本
3000.00万人民币
法人代表
郗拥军
注册地址
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萨尔托海乡牧业五队
统一信用代码
916543257817719820
所属行业
铁矿采选
所在地
阿勒泰地区
登记机关
青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营业期限
2005-11-28 至
企业类型
私营/民营企业
经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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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5-05
公司代码:603393 公司简称:新天然气第一节重要提示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0,215,810.09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23,921,327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1,399,992股后,即以422,521,335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为253,512,80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简介■■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报告期内,受国际形势变化及地缘政治博弈加剧影响,石油、天然气、煤炭在内的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高,能源价格大幅上涨。与此同时,受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影响,国内天然气行业短期呈现出自产量稳步增长,进口量降幅增大,表观消费量下滑的现象。报告期内,我国天然气产量实现了217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4%,进口天然气10925万吨,同比下降9.9%。表观消费量达到3663亿立方米,同比下降1.7%。但我们依然坚信天然气行业发展长期向好的态势不变,由于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禀赋,油气对外依存度居高不下,特别是在国家“双碳”战略目标下,天然气作为一次能源消费缺口加大。煤层气作为天然气战略补充,在能源结构调整和“双碳”目标中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出台《“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明确指出要增强油气供应能力,积极扩大非常规资源勘探开发,加快页岩油、页岩气、煤层气开发力度。天然气产量快速增长,力争2025年达到2300亿立方米以上。国家及地方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有利于推动煤层气行业步入快速发展阶段。(一)主要业务情况说明公司主要从事城市天然气的输配、销售、入户安装以及煤层气开采业务。目前,公司城市燃气业务的经营区域在新疆省内,煤层气开采销售业务的经营区域在山西省及周边区域。主要产品及服务的种类、用户和用途如下:■(二) 经营模式情况说明1、燃气销售业务经营模式(1)燃气采购模式我国陆上绝大部分天然气开采及主干线管道输送均由中石油与中石化从事,公司绝大部分天然气均直接采购自中石油及中石化下属单位,少量采购自新业能源的煤制气和国盛汇东的煤层气。公司各子公司通常每年与供气方签订为期一年的书面合同,合同中对采购天然气价格、供气或供气量确定方式、计量方式、质量要求、结算方式等事项进行约定。采购价格由合同双方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指导文件经协商后确定。购气量,通常会在合同中约定年度具体购气量,每月或每季度由公司向供气方提交用气计划,再由供气方根据实际供需平衡情况确定下月或下季度向公司的供气计划。实际购气量的计量,通常由合同双方每天定时在天然气管道交接点按流量计显示气量共同确认。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预付款的方式按月或按周与供气方进行天然气价款结算。(2)燃气输配模式公司天然气以管道输送方式为主、车载方式为辅进行运输配送。公司天然气自上游供气方交界点接入公司天然气管道,通过高压管线进入公司各城市门站,在各城市门站进行调压、过滤、计量、加臭处理,经处理后部分直接供给设在门站的CNG汽车加气站,部分进入城市中压管网向各类用户及部分CNG汽车加气站供气。和硕公司所用天然气均采用车载方式由CNG运输车辆运至和硕县门站,在门站卸载并进行调压、过滤、计量、加臭处理后进行分流,部分供给和硕公司CNG汽车加气站,部分进入和硕县城市中压管网向各类用户供气。压缩天然气公司将通过管线进入其CNG母站的天然气压缩后,采用车载方式由CNG运输车辆向其加气子站供气。对于从事经营CNG汽车加气站业务的部分客户,公司采用车载方式由CNG运输车辆运输供气。(3)销售模式①管输天然气对于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及普通工业用户,由双方签订合同后为其通气,合同中对气价、计 量方式、结算方式、付款方式等均进行约定。对于大型工业用户,由公司的销售人员在与对方进行洽谈后签订合同,合同中对供气量、气压、气价、计量方式、结算方式、付款方式等条款均进行约定。公司对下游各类用户的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部分地区工业用户和CNG批发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所制定价格为上限,协商定价。公司将加强与政府物价主管部门的沟通,努力达成上下游价格顺调的价格联动机制并根据当地实际状况争取制定合理的销售价格,同时公司将加强业务开拓,拓展业务区域并增大业务规模,扩大销售气量。公司对下游用户的结算方式包括IC卡及抄表两种方式。IC卡模式为用户先行对IC卡充值后再用气,如卡内余额不足则需充值后才能继续用气,实际为预收款结算模式。抄表模式为每月定期对用户燃气计量表进行抄表,根据抄表数确定用户用气量以及用户气款金额,客户采用预缴气款或按月缴款方式付费。②CNG汽车加气站车用天然气对于CNG汽车加气站汽车加气用户,通常在加气站加气后根据实际加气量及气价,现场及时结算。公司在乌鲁木齐市的部分加气站还承担为乌市公交集团及珍宝巴士车辆进行加气的任务,由 于乌市公交集团及珍宝巴士车辆主要为公共交通车辆,加气频繁且加气量较大,因此采取每月末 进行汇总结算的方式。③车载CNG对于从事经营CNG汽车加气站业务的部分客户,公司采用车载CNG方式进行销售。公司与对方签订正式合同,约定供气量、气价、天然气交付点、结算方式等。通常由公司将CNG用车载方式运至对方CNG汽车加气站交付,根据双方签字认可的结算单据作为结算依据,双方按月结算。2、天然气入户安装业务经营模式天然气用户向本公司所属辖区的各子公司提出用气申请后,由各子公司与用户协商一致签订燃气设施入户安装协议(合同),先根据不同类型用户的用气规模、用气特点等进行安装方案设计和设备选型,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收,交付用户使用。3、煤层气销售模式(1)基本概述产品分成合同约定,亚美能源拥有以下销售选择权:①与中方合作伙伴共同向买方推广及销售;②向中方合作伙伴或其关联公司销售所分得的煤层气;③经政府部门批准直接向中国客户销售所分得的煤层气;④向任何其他合法的去向或买方销售。根据共同销售安排,在中方合作伙伴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前,亚美能源可直接与潜在客户接触并磋商。于中方合作伙伴与客户订立销售协议的同时,亚美能源与中方合作伙伴订立煤层气销售合作协议。据此,亚美能源负责向客户交付订约数量的煤层气,而中方合作伙伴负责存置每月事务的历史记录、开具销售收据、缴纳税项及矿区使用费以及申请退税及政府补贴。(2)销售渠道亚美能源通过拓展与需求稳定的管道下游客户的合作关系,扩大客户群,降低客户集中风险;并通过与部分管道下游客户订立长期销售合同的方式,锁定售价,增进财务稳定性。亚美能源的重点客户主要集中在管道运营商、天然气需求庞大地区(包括主要工业城市) 的天然气运营商及众多工业客户。亚美能源能够通过现有的管道网络基础设施向这些客户输送天然气。例如,亚美能源可通过连接集气站的地区管道向临近的河南省及山东省输送煤层气;亚美能源也可通过中石油的中央处理中心连接西气东输一线(横跨全国并向多个国内市场输送天然气的管道网络的一部分),输送煤层气到需求庞大而稳定的其他市场。亚美能源所在区域的现有管道基础设施不仅能助其进入天然气需求量大的市场,也可令其以低于其他天然气来源(如通过中亚管道天然气进口及液化天然气海运进口)的输送成本向其它市场供气。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适用 √不适用4股东情况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单位: 股■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适用 √不适用5公司债券情况□适用 √不适用第三节重要事项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16,239,655.70元,同比增长30.5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3,264,401.11元,同比下降10.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37,307,891.04元,同比增长25.74%。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12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明再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一、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二、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三、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履职报告》。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四、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五、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六、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七、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八、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数据的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16,239,655.7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23,264,401.11元。2022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39,769,944.60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20,215,810.0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2022年度利润进行分配,具体如下: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3,921,327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1,399,992股后,以422,521,335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为 253,512,801.00元(含税)。结合公司2022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以及股本结构优化等方面因素,本次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本次分配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分配方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九、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十、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及本年度审计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认审计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十一、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十二、审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十三、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2023年度具体薪酬方案如下:公司董事薪酬的结构为基本工资+绩效(视公司业绩完成情况确定)。董事长明再远年度薪酬为人民币273.6万元;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为13万元。董事张蜀、张新龙及陈建新均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不以董事职务领取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放工资。上述董事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十四、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结构为基本工资+绩效(视公司业绩完成情况确定)。基本工资、奖金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总经理张蜀年度薪酬为人民币174.27万元;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建新薪酬为人民币91.28万元;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东薪酬为人民币88.21万元;副总经理张新龙薪酬为人民币80.1万元;副总经理邓斌薪酬为人民币78.9万元;关联董事张蜀、陈建新、张新龙回避表决。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十五、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十六、审议《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十七、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明再远回避表决。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众环审字(2023)0800013号》、《众环阅字(2023)0800001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十八、审议《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于2023年4月4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15日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15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一)机构信息1、基本信息机构名称: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6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081978608B主要经营场地: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业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执业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2、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石文先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2021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282人,2021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780人。3、业务规模(1)2021年经审计总收入216,939.1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443.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9,646.66万元。(2)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088.16万元,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服务经验。4、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5、诚信记录:(1)中审众环最近3年(2019年-2021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2)3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二)项目信息1、人员信息项目合伙人:黄丽琼,自1998年4月起从事审计行业、注册会计师、多年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最近3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本期拟签字会计师1:黄丽琼本期拟签字会计师2:李茜,自2012年11月起从事审计行业、注册会计师、多年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专业上胜任能力,最近3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3、审计收费上期审计费用为: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55.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45.00万元,本期审计费费用由董事会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中审众环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2023年度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核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该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请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特此公告。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15日股票代码:603393 股份简称:新天然气
编号:2023-016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1.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该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相关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定价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三)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预计公司(含子公司)2023年度拟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计75760万元,具体如下:■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1、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0年03月28日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法定代表人:扶刚注册资本:捌仟伍佰玖拾万玖仟零叁拾叁元整主要股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持有51%,公司持有49%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石油气(液化的)、天然气(含甲烷;压缩的);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建材,PVC原料,燃气具,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厨房用具,水处理设备及配件,钢材,燃气输配设施,仪器仪表,阀门,管道配件,燃气用具及配件,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农畜产品,润滑油,日用百货,办公用品,保健食品,水果,水产品,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玻璃钢化保制品生产销售;房屋租赁,自有场地租赁,燃气设备设施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燃气工程施工与安装;燃气配套设施维修;燃气器具、家用电器、厨房用具及配件的安装、维修;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仓储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洗车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及代理发布;城市配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乌鲁木齐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01年06月29日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法定代表人:扶刚注册资本:叁仟贰佰捌拾万元整主要股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持有51%,公司持有4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建设工程设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建设工程施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危险废物经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旅游业务;餐饮服务;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住宿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深海石油钻探设备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子元器件批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仪器仪表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金属工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防腐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家电零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智能仓储装备销售;采购代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洗车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文具用品零售;平面设计;文具用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食品用洗涤剂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专用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电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品、不含烟草成分)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水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新鲜水果零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服装服饰3、五家渠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8年10月14日住所:新疆五家渠市幸福路511号法定代表人:于新良注册资本:壹亿零伍佰叁拾柒万伍仟壹佰零伍元整主要股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持有51%,公司持有49%经营范围:压缩天然气零售;管道燃气(天然气);汽车加气站(CNG)燃气管道安装;燃气用具、天然气输配和供应、压缩天然气供应、建筑材料、钢材、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机械设备、日用杂品批发、零售;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水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化妆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美发饰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化肥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药品零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音响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仪器仪表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轮胎销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洗车服务;机动车改装服务;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门窗制造加工;喷涂加工;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出版物零售;音像制品出租;音像制品制作;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物联网应用服务;进出口代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对外承包工程;土地使用权租赁;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征信业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4、阜康中石油昆仑鑫泰燃气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2年07月29日住所:新疆昌吉州阜康市乌奇路南法定代表人:徐伟林注册资本:伍仟零壹拾捌万捌仟零玖拾元整主要股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持有51%,公司持有49%经营范围: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燃气经营;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鲜肉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润滑油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保健食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水产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化妆品零售;轮胎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音响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化肥销售;药品零售;母婴用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销售代理;电力电子元器件零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肥料销售;进出口代理;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出版物互联网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汽车新车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物);机动车改装服务;汽车修理和维护;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机动车维修和维护;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洗车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乌鲁木齐市鑫泰长通运输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1年05月12日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5509号法定代表人:杨雷注册资本:壹仟叁佰万元整主要股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持有51%,公司持有4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药品零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餐饮服务;小餐饮;住宿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租赁;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家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鲜肉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水产品零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润滑油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针纺织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纸制品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出租;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音响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化肥销售;轮胎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图文设计制作;特种设备出租;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洗车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外卖递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6、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1年07月27日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军杜路68号法定代表人:付斌注册资本:捌拾伍亿陆仟万元整主要股东:昆仑能源有限公司持有100%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保险经纪业务;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分支机构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零售【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燃气器具生产;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房租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量技术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仪器仪表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日用品销售;日用电器修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7、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7年07月16日住所: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郭南村法定代表人:徐劲仓注册资本:27,733.333333万人民币主要股东:重庆卓荣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28.46887%、深圳标准多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6.80965%、山西晋联润通贸易有限公司持有15.75325%、三峡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1.90032%、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06792%。经营范围:建设工程:煤层气输气管网的建设、经营管理;燃气经营:煤层气输配、煤层气销售(有效期至2022年04月9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重要子公司新疆鑫泰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博湖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和硕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焉耆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库车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的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燃气”)签署《股权收购合同》,分别以人民币27,364.93万元、3,504.20万元、5,550.32万元、14,098.48万元、700.37万元将持有的米泉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五家渠市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鑫泰长通运输有限公司各51%股权转让给昆仑燃气,故上述5家公司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控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5家公司也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鉴于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新合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增资取得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相关规定,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三)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各关联人均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厘定价格。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和日常经营需要,能够充分发挥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公司收入和利润来源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也不会损害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特此公告。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15日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18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4日15点00分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4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上述议案已经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有关公告。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4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8、9、10、12、13、15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议案11、议案15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明再远、黄敏、陈建新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四、会议出席对象(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四)其他人员五、会议登记方法1.1.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和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股票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4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六、其他事项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3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北路61号。联系人:刘东联系电话:0991-3328990。特此公告。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15日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附件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委托人持优先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号:■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19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46号文《关于核准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明再远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7,793,36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6.88元,募集资金总额80,675.2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股权登记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后本次现金募集资金净额79,988.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14日存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0800009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于2021年10月2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下转7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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