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口碑怎么样怎么样 了解东方航空口碑怎么样的服务质量和口碑?

“即使有监控视频,我也觉得自己没错!”无耻东航擅离职守,毁我蜜月之旅;阿提哈德藐视中国客户,傲慢无理!我的惨痛经历告诉我,任何一班航班都比东方航空强,千万不可以做东方航空。官网告知、官方确认的服务时间内,哪怕是最后一分钟抵达,商家都应该提供官方承诺的服务!”对于经常乘坐飞机的客户来说,我想毫无疑问这是大家都公认的规则。为商者,言而有信,这才能换得客户的长久支持。而近期东方航空的做法却让我震惊不已,原本是一件简单的,证据齐全、机场监管部门已经做了公正判断的事情,却因为东方航空值机经理黄先生的百般推脱,阿提哈德的不作为而迟迟无法解决,不仅毁了我原本安排周全的蜜月之旅,还让我感觉到了东方航空店大欺客的无耻,以及外国航司对中国客户的藐视。 事情的发生原本是简单的:我原定了阿提哈德航空6.22日0:45上海浦东机场前往阿布扎比的飞机。我提早一个小时站在值机口,我承认当时抵达的时间确实已经很紧张了。但是根据官网公告以及客服告知(有录音),合理的登机时间是大于等于60分钟,员工可以撤离的时间是起飞前提早45分钟。也就是说,按照官方规定,这个时间工作人员必须在场,而我也应该被服务的。然而,让我非常震惊的是,现场值机柜台竟空无一人,柜台早已经清理得干干净净,清洁人员告诉我们工作人员早离开了,我在空荡荡的机场打了无数个电话,从上海代表处到中东总部,没有任何人回应我。意大利之旅是我心心念念规划了很久的蜜月之旅,此时我却只能在机场打了两个多小时的电话,最后只能眼看着飞机飞走。 我是个信奉规则的人,如果是我迟到,哪怕是一分钟我都认全责,但如果是承诺的合理时间内,哪怕是最后一分钟,我认为我都应该被公平对待!6.26日,在我再次前往机场和阿提哈德上海代表处沟通,工作人员告诉我当天航班是东方航空作为代理。当时我们达成一致,调取机场视频,也确认抵达时间11;45分和11:46的差别,45分是合理的抵达时间,但如果我是46分抵达,即使这一分钟之差,我也要负全责。很快,视频取证在6.27日便有了结果,机场TOC人员告知我,视频显示,我在值机口时刚到45分,而东方航空的工作人员在44分已经离场,比合理时间提早了16分!航司应负全责。之前沟通的阿提哈德工作人员也在27日18:20分打给我道歉,表示会追责东方航空。原本到此,我觉得这事情已经很清楚了,只要东航道歉,并再次给我安排一个航班,或者原价退还机票就算了! 万万没想到,就在我放下心来时,最让我震惊的,无耻的一幕出现了。 东方航空第二天姗姗来迟地打电话给我:“不管视频,我们就是合理时间离开的,没错的!” “我们还有最后一个人在的,只是你没注意到” 整排值机柜台空空荡荡的,你当我瞎???如果你们还有工作人员,我闲着没事打了一两个小时的国际长途???我再次致电阿提哈德航空时,那边冷冰冰地告诉我,原本负责人员去度假了,他们只能等东航回复,后来我多次打电话,就再也没有准确的说法。我客客气气地写了一封又一封邮件,也再也没有回复! 对此我实在想问阿提哈德航空:你们为何如此轻慢中国客户的正常诉求,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即使员工要享受休假,也能否做好及时的工作交接?你们能否依证据公正办事?因为我对你们来说只是一个小客户,还是说这是你们一贯的态度,中国客人就不值得你们尊重? 我也想问东方航空当晚的值机经理黄先生:我不想再讨论你的员工是否有肉眼不可见的特异功能,我只想问你一句:工作时间在工作岗位是不是一个基本的职业态度?我在合理的时间到合理的地点为什么没有人服务? 我咨询过律师,和航司申诉通常没有什么结果,他们太有钱。可是我仍然要把这件事坚持下去。因为我觉得在一个制度合理的社会,我们都应该严格恪守条约,店大欺客从来就不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即使我的争取最后都没有结果,我也想让更多外国航司看到,中国客户有权被平等对待,让国内航司也看到,员工按时在岗是你们最基本的服务态度! 当然,在这件事情中,我也有需要感谢的人。非常感谢机场公安的小哥哥,特意向上机请示帮我调取证据,也感谢浦东机场TOC的工作人员,帮我截取了机场视频作为证据,并多次和航司申诉。还有民航局和消协的工作人员,即使无法触及外航,也多次帮我和东航沟通,不管结果如何,我都感恩你们的敬业负责的态度!我也会在微博更新进度,希望相关的航空公司能有点担当,更希望有一天我们这些旅客的权益能得到保护,少一些被欺凌后还求助无门的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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