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几句话吵架和孩子吵架。孩子生病了就不带孩子去医院?

摘要 理解您的心情,孕妇本来就是敏感的,需要关心的,对方没有做到这一点,也不怪您患得患失想要验证,您想要试探对方对您的关心,主要是要表达自己低落的情绪,看对方会不会心疼您,陪着去医院并不能表达对方关不关心,连自己女朋友怀孕去医院都不陪,本身就是渣男,一般情况都会去

因为意外怀孕了 孩子不能要 想得到他更多的陪伴和关爱 我昨天骗他肚子疼 让他陪我去医院 我只是想看看他的态度 看他愿不愿那么忙陪我去 他说等他一会 他就过来。我已经知道他愿意过来 但我是不想去医院的 我就和他讲我自己去算了 想博得他的疼爱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样说我就骗了说去了 他让我拍结果照片发给他 他要看 我拍不出来 他极度怀疑我。因为前两天查出怀孕 孩子不能要 要人流 我现在甚至觉得他怀孕孩子也不是他的 当然这是我的猜测 昨天我们吵架了 1是他让我拍医院结果照片 2是 他说我不信任他 因为我在朋友圈 看到别人给他品论又在偷着玩 我就说 你真的那么爱玩吗 他很生气说我不相信他为什么相信别人说的话 因为当时喝了很多家 陪客人在 很累 还说我质疑他 然后我发信息他就不理了

您可以这么解释:昨天我都到了医院了,想着反正这孩子也不会要,到时候还是会流掉的,看了b超我会难过,就又回去了,我没有骗你,也没有不信任你,可能是激素问题,让我天天胡思乱想,你工作也不容易,不想影响你,也害怕你烦我,所以才这样的

就是不能承认是吧 但孩子是他的 我三年和他在一起没有和任何人在一起 我怕他让我拿医院微信支付记录怎么办

您说自己只是到了医院门口就好了,不要承认自己的小心思,把这些都归结于孕期反应,容易情绪反复和胡思乱想,并且表示自己是爱对方担心对方觉得烦,所以才这样

我只是想被他关心 关注 被爱 怎么把自己弄成这样 越做越错 我怕晚上给他发信息他不回我

理解您的心情,孕妇本来就是敏感的,需要关心的,对方没有做到这一点,也不怪您患得患失想要验证,您想要试探对方对您的关心,主要是要表达自己低落的情绪,看对方会不会心疼您,陪着去医院并不能表达对方关不关心,连自己女朋友怀孕去医院都不陪,本身就是渣男,一般情况都会去

嗯 方式错了 我们之间都有点互相不信任 昨天我说他爱玩他特别生气 我该怎么办

您这么说:我不是抱怨你爱玩,而是你一个人玩的那么开心,我又不能陪你,我害怕你会离开我,之后我还要去医院,还要在家休养(流产后需要做小月子,就像正常生子坐月子一个月一样),我怕到时候你认识了别人,就不要我了,我只是害怕

把自己放在弱者的位置,而不是咄咄逼人的指责,本来您就是付出了很多,需要得到更多安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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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上,我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有前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注意,仅仅只是“可以”少分或不分,就是说也可不这么分,甚至多分也不违反法律规定,由此可以看出,出轨与财产分割没有法律上的联系。 一般性的出轨行为不会影响法官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处理。除非出轨方与第三者之间产生了较多的财产交集,对夫妻共同财产产生了损害,可能会考虑分割的方式及比例来平衡这种损害。 一般的出轨行为,不会从根本上影响法官对婚生子抚养权的处理,法官处理婚生子抚养权的问题时,唯一要考虑的是怎样处理抚养权最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但如果出轨行为较经常、公开、长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法官对出轨方是否适宜抚养婚生子的判断。

  •   诉讼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白领及以上人士居多。因此,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  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现代的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孩子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带,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往往是一方的父母带 再者: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最后,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既然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所以收集证据是最重要的。尽量收集以下两方面的证据:    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    2.证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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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已经过去快十个月了,本来不想再多提,别搞地自己象祥林嫂那样,但看到这里有很多MM不知道儿童医院新生儿科住院的情况,我出于自己的亲身经历,我觉得我有足够的理由和因为有这样一些责任感,我一定要再说一遍。
同时,我觉得有必要说明一下:

大家别再把儿科医院说成儿童医院了,这两家医院的医生护士的水平我不敢说,但态度是决然不同的,不要让儿童医院再厚颜无耻地沾儿科医院的光了,也不要让更多的JMS上当了。
我们宝宝出生时因为早产,生下来就在国妇婴住了三周,是新生儿肺炎。
后来两个多月的时候宝宝咳嗽去儿童医院看,一看医生就让住院,而且是监护病房,大人不让陪得,当时我们不懂,就让住进去了,因为我们在国妇婴得时候医生照顾地很好,宝宝出来时还重了几斤,所以我们忽视了,以为儿童医院得也可以放心。
我们刚进去时仅仅是轻微得咳嗽,诊断为支气管炎。医生说你们这个在我们这里算老轻的,最多一周就可以回去了。
可是后来就不对了,我是天天去医院问情况的,因为不能看孩子只能问情况。听医生的口气是宝宝的病情越来越不好了,一会儿又说他心脏可能有不好,要做24小时HOT跟踪,要继续住院检查,结果心脏HOT跟踪结果是好的;一会儿又说宝宝有过体温波动,要再观察一天,可是关于我们刚住院进去的支气管炎却毫无进展。我越来越觉得不对,强烈要求出院,他们主任就和我说什么你们宝宝皮肤很嫩的,稍微有点过敏看上去就很厉害,我更觉得有问题,一定要出院,后来她们终于同意了。
我的天,宝宝出来我都不认识了,我们进去的时候胖胖的,脸象汤婆子一样的,我还说他太胖难看死了,结果出来时瘦地下巴都尖了,我们进去时皮肤很好,又白又嫩,我们从来没有发过什么奶癣也没什么奶粉过敏,可是出来时脸上全是奶癣,很吓人的。最可恶的是宝宝额头上被拉掉了一块皮,我们当时就和护士吵起来了,她们医生一个都不出来,很气人的。
后来我回到家再打电话给她们主任,她居然说什么头上破了,好像她根本不知道这么回事一样,太可恶了,有这样的主任,那么她手下的是怎么干活的也就可以想象了。
而且我们回家仔细检查宝宝,发现他脖子里的皮肤都因湿疹而破了,他还拉肚子了,她们给他用的尿片上居然还放纱布,大便完了仅换纱布,尿片接着用,太恶心了,我们的尿片都是我们自己买进去的。宝宝的PP全是湿疹,一个一个很大的包,有几个已经破了,我想他一定很疼。最气人的事,我们进去的时候仅是轻微的咳嗽,回来时咳地跟老头子一样厉害。而且宝宝的嗓子明显哭哑了。要知道我们宝宝从国妇婴回来的时候,肚脐已经收地很好,很平了,可是解开宝宝的衣服,我真的当时是吓了一跳,以至于后来一直到几个月后宝宝的肚脐收好,我一直都不敢直视他的肚脐,当时宝宝的肚脐鼓地足有半个乒乓球那么大,我一点也不夸张,感觉肚脐的皮被撑地很薄很薄了,里面的肠子都要出来了,真的,感觉碰一下就要破了一样,吓死我了,月嫂说那是哭出来的。可想而之,宝宝在那里哭成什么样!!
我们当天下午就去儿科医院看了,结果是继续挂针。而且我们还去看了皮肤科,医生说我们的红屁股是相当厉害了,还说你们怎么把小孩搞成这样子,我们跟他说了宝宝的遭遇,他也无语,只能摇摇头。
儿童医院的监护病房我是最后一天接宝宝时跟护士吵架才进去的,条件之差,反正就是你看了就是一个怎么说,就想人家打仗时,难民呆的地方,又乱又脏,我真悔地肠子都青了。后来我同事说她有个同学在儿童医院做护士,她同学也对她们医院的护士工作摇头,说不要住进来,我说你怎么不早说,气死我了。
爸爸说以前我们小时候都去儿童医院的,那时候的医生可好了,住院的小朋友那时候都没有大人陪的,但都是照顾地好好的,现在是实在太不象话了,还叫“上海市”儿童医院,坍台啊。
后来我们宝宝因为生病,还是肺炎(因为我们宝宝早产有胃食道反流,所以是吸入性肺炎),再住院,我们就住在儿科医院了,不过我们宝宝当时可以陪大人了。儿科医院明的病房显比儿童医院干净多了,最多是四个人一个病房,一般都是三个人和两个人一个病房(不是特需病房,就是普通病房),当然病房不大,但很安静,晚上9点后,只准一个大人陪,要来检查的,所以晚上病房里很安静的,大人小孩都能好好休息,而且她们护士都很好的,我们宝宝小,当时我LG陪夜的,有时搞不定,宝宝一直哭,她们护士会跑来帮着抱一两个小时,让我LG休息一下,真很谢谢她们的。
我想肺炎在现在的社会不能说是大病,其实儿童医院和儿科医院应该是一样看的,但是一个医院里的医生护士都象别人欠她钱不还一样,态度恶劣,最主要是小孩多吃苦头,而另一个却一直是笑脸相迎,耐心解答。
我这么说是因为儿科医院床位很紧张,我们在宝宝8个月大的时候又因为吸入性肺炎需住院,但当时住不进,新华医院也没有空床,只有儿童医院有,我们当时是不情愿去的,但考虑宝宝需住院治疗,而且这次可以大人陪,所以最后决定去住的。那天儿童医院的门诊医生是个男的,穿个拖鞋(有医生穿拖鞋上岗的吗,什么形象,他们医院的管理叫人咋舌),我问那个医生说我们是不是需要住院,他看都不看我一眼,说你们要住院是不啦,去住好了,然后就开住院单给我了,感觉他们无所谓的,你要住就住,而不是他们根据宝宝的病情来看是否需要住院。到了病房我们更是无语,十个人一个大病房哦,吓死我了,而且他们根本不管多少人配的,晚上也不管了,一个十人的病房起码有30个人在,真跟难民营没什么差别,就是脏乱差。
在这种环境里工作的医生护士和住院的人,没一个有好心情的,吵架是天天几场,一个住了一个礼拜的人跟我们说,这里所有的人都跟医生吵过了。我们后来也跟医生护士吵过,主要是本来就是对他们医院有气,不过也确实是他们不对而且态度恶劣,所以就又吵了。其实没有病人和家属不想和医生搞好关系的,这个原因很简单的,但是搞到所有的病人家属都要和医生护士吵架也足以证明这医院已经不是个别医生护士的个人素质问题了,而是整个医院的管理已经很混乱的了。
我们家宝宝也是算住院住出经验来了,不管怎么样,别去儿童医院住院,我们后来那次住了一周儿童医院都没好转,还是转到儿科医院去的,他们还不让我们出院来,我自己签字出来的。

说完了,觉得心里舒服点了,希望对一些JM参考价值。

我把后面写的一些内容也一起贴过来:
第一次我们宝宝住儿童医院的时候,住的是新生儿科,大人不能陪也不能看,只能问情况。有一次我去问情况的时候,碰到一个外地的家长正在跟医生理论。他宝宝住进去后,医生说要验大便。当时他问医生结果甚么时候可以出来,医生说要下午5点以后,他就一直等到5点后,结果医生说今天出不来了,要他明天再去。结果他第二天再去的时候,医生居然跟他说他宝宝根本就没去验过大便,还说你宝宝这几天都没大便过,哪来的大便。他很气愤,就在那里跟医生吵。
我当时在边上听了也火很大的,真太不负责任了,把人家当傻子耍啊。他们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我们第二次进儿童医院住的是可以有大人陪的病房,但一个病房十个人。我正好有一次亲眼看见她们(儿童医院的护士)是怎么给孩子洗澡的。当时我们住十个人的病房,每天下午可以有段时间给小孩洗澡。我们就把宝宝抱去,自己给他洗澡。他们有一个看上去黑其其的大水斗,还有两个独立的花洒。我们当时就用花洒给宝宝洗澡。结果她们护士进来说,花洒是给她们洗澡用的,让我们把宝宝放在水斗里洗。我们看那个水斗那么脏,就没理她。过了一会儿,进来两个小护士,抱着一个皮包骨头的小孩,把他往水斗里一放,然后就开水龙头给他冲,把他在水斗里转几下,就拎出来了,手脚很重的,而且一边洗还一边说,叫你大便叫你大便。
我看地真恨不得冲上去抽她耳光,我们宝宝第一次住新生儿科没大人陪的时候,她们当时肯定也是这样对我们宝宝的。我当时就冲过去说,你们怎这样给小孩洗澡的啦,他大便他又不懂啊!那个小护士看也不看我,把小孩就抱出去了,太可恶了。我想我们有旁人在,她们都这样对小孩,没有人在的时候更不知道怎么样弄的。你说一个护士要照顾很多小孩,照顾不过来,忙,那可以理解,我们不要求你成天抱宝宝,但你这样对待小孩的态度实在是恶劣啊,他们都还不会说话啊。
还有,说起给宝宝挂头针,剃头发,儿童医院是用老早的那种刀片刮刀刮的,很容易刮破皮肤的,儿科医院是用松下的电动儿童剃刀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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