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納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2021年1月21日起,所有新办纳税人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以下简称“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我们整理了一些热点问答一起来看看↓
1.纳税人应当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用发票?
纳税人开具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可以开具红字開具红字电子专票票相较于红字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开具流程,纳税人在开具红字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票时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票,具有简便易行好操作的优点具体来说,开具红字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票的流程主要可以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是购买方或销售方纳税人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根据購买方是否已将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票用于申报抵扣开具《信息表》的方式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购买方开具《信息表》如果购买方已将開具红字电子专票票用于申报抵扣,则由购买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在这种情况下,《信息表》中不需要填写相对應的蓝字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票信息第二类是销售方开具《信息表》。如果购买方未将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票用于申报抵扣则由销售方在發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在这种情况下《信息表》中需要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票信息。
第二步是税务机關信息系统自动校验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第三步是销售方纳税人开具红字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票。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查询到已经校驗通过的《信息表》后便可开具红字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票。红字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购買方已将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票用于申报抵扣的情形因购买方开具《信息表》与销售方开具红字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票可能存在一定时间差,购买方应当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票后,与《信息表》一並作为
2.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用发票后,需要追回已开具的增值税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用发票吗
相较于红字增值税纸質专用发票开具流程,纳税人在开具红字增值税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用发票时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增值税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用发票,具有简便易行好操作的优点
3.受票方丢失已开具的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票后应当如何处理?
受票方如丢失或损毁已开具的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票可以根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等信息,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通过后下载开具红字电子專票票。如不掌握相关信息也可以向开票方重新索取原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票。
4.增值税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用发票票面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比有哪些主要变化
增值税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用发票进一步简化发票票面样式,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将“货物或应税劳務、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使增值税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用发票的开具更加简便。
5.企業收到一张增值税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用发票自行打印后,增值税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用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上没有加盖销售方的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作为报销入账归档的依据?
增值税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用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一致。纳税人以增值税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用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无需要求销售方在紙质打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但应当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增值税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用发票
6.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用發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该如何处理?
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的处理方式一致纳税人取嘚增值税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用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应当登录本省(市)增值税发票综匼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
7.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吗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納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既可以开具增值税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用发票也可以开具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票的開票方应当开具纸质专票。
8.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领取税务UKey后可以开具哪些种类的发票?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嘚新办纳税人领取税务UKey并核定对应票种后可以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开具红字電子专票用发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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