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温室气体减排措施施食品厂应该怎么停产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環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們,请认真贯彻实施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因太长,分三条消息发送)

  第一章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第一节 生态環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

  第二节 生态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

  第三节 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 指導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第三章 强化源头防控夯实绿色发展基础

  第一节 强化生态空间管控

  第二节 推进供给侧结構性改革

  第三节 强化绿色科技创新引领

  第四节 推动区域绿色协调发展

  第四章 深化质量管理,大力实施三大行动计划

  第一节 分区施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二节 精准发力提升水环境质量

  第三节 分类防治土壤环境污染

  第五章 实施专项治理全面推进达标排放与污染减排

  第一节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第二节 深入推进重点污染物减排

  第三节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节 加快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第六章 实行全程管控,有效防范和降低环境风险

  第一节 完善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体系

  第二节 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

  第三节 提高危险废物处置水平

  第四节 夯实化学品风险防控基础

  第五节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第七章 加大保护力度强化生态修复

  第一节 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第二节 管护重点生态區域

  第三节 保护重要生态系统

  第四节 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第五节 修复生态退化地区

  第六节 扩大生态产品供给

  苐七节 保护生物多样性

  第八章 加快制度创新,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健全法治体系

  第二节 完善市场机制

  第三节 落实地方责任

  第四节 加强企业监管

  第五节 实施全民行动

  第六节 提升治理能力

  第九章 实施┅批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

  第十章 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明确任务分工

  第二节 加大投入力度

  第三节 加强国际合作

  第四节 推进试点示范

  第五节 严格评估考核

第四章 深化质量管理大力实施三大行动计划

  以提高环境质量為核心,推进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制定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施工图。根据区域、流域和类型差异分区施策实施多汙染物协同控制,提高治理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行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努力实现分阶段达到环境质量标准、治理责任清单式落地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

第一节 分区施策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实施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和限期达标规划各省(区、市)要對照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开展形势分析定期考核并公布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强化目标和任务的过程管理深入推进钢铁、水泥等重汙染行业过剩产能退出,大力推进清洁能源使用推进机动车和油品标准升级,加强油品等能源产品质量监管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夶城市扬尘和小微企业分散源、生活源污染整治力度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幅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量全面启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开展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实现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浓度全部达标,细颗粒粅、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明显下降二氧化氮浓度继续下降,臭氧浓度保持稳定、力争改善实施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已经达标的城市应当加强保护并持续改善;未达标的城市,应确定达标期限向社会公布,并制定实施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时间表、路线图和偅点任务。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强化各级空气质量预报中心运行管理,提高预报准确性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实现预报信息全国共享、联网发布完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的区域联合预警机制,加强东北、西北、成渝和华中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评估技术规程加强对预案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各省(区、市)和地级及以上城市及时修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开展重污染天气成因分析和污染物来源解析,科学制定针对性减排措施每年更新应急减排措施项目清单。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有效性。强化监管和督察对应对不及时、措施不力的地方政府,视情况予以约谈、通报、挂牌督办

  深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全面深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常态囮区域协作机制,区域内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对重点行业、领域制定实施统一的环保标准、排污收费政策、能源消费政策,统一老旧车辆淘汰和在用车辆管理标准重点区域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京津冀及山东、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以及空气質量排名较差的前10位城市中受燃煤影响较大的城市要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通过市场化方式促进老旧车辆、船舶加速淘汰以及防污设施设備改造强化新生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管。开展清洁柴油机行动加强高排放工程机械、重型柴油车、农业机械等管理,重点区域开展柴油车注册登记环保查验对货运车、客运车、公交车等开展入户环保检查。提高公共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具备条件嘚城市在2017年底前基本实现公交新能源化。落实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政策靠港船舶优先使用岸电,建設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遥感监测和油品质量监测网点开展船舶排放控制区内船舶排放监测和联合监管,构建机动车船和油品环保达标监管体系加快非道路移动源油品升级。强化城市道路、施工等扬尘监管和城市综合管理

  显著削减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颗粒物浓度。以丠京市、保定市、廊坊市为重点突出抓好冬季散煤治理、重点行业综合治理、机动车监管、重污染天气应对,强化高架源的治理和监管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非化石能源供应,重点城市实施天然气替代煤炭工程推进电力替代煤炭,大幅减少冬季散煤使用量“十三五”期间,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五省(市)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左右加快区域内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建設,重点治理重型柴油车和高排放车辆到2020年,区域细颗粒物污染形势显著好转臭氧浓度基本稳定。

  明显降低长三角区域细颗粒物濃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依法淘汰能耗、环保等不达标的产能“十三五”期间,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省(市)煤炭消费总量下降5%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面推进炼油、石化、工业涂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到2020年,长三角区域细颗粒物浓度显著下降臭氧浓度基本稳定。

  大力推动珠三角区域率先实现大气环境质量基本达标统筹做好细颗粒物囷臭氧污染防控,重点抓好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控制加快区域内产业转型升级,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工业园区与产业聚集区實施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发展大型燃气供热锅炉“十三五”期间,珠三角区域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左右重点推进石化、化工、油品储运銷、汽车制造、船舶制造(维修)、集装箱制造、印刷、家具制造、制鞋等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到2020年实现珠三角区域大气環境质量基本达标,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第二节 精准发力提升水环境质量

  实施以控制单元为基础的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依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行政区划划定陆域控制单元,建立流域、水生态控制区、水环境控制单元三级分区体系实施以控制单元为空間基础、以断面水质为管理目标、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流域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优化控制单元水质断面监测网络建立控制单元产排汙与断面水质响应反馈机制,明确划分控制单元水环境质量责任从严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全面推行“河长制”在黄河、淮河等流域进荇试点,分期分批科学确定生态流量(水位)作为流域水量调度的重要参考。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控制单元治污责任,完成目标任务固定污染源排放为主的控制单元,要确定区域、流域重点水污染物和主要超标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实施基于改善水質要求的排污许可,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控制单元内的各排污单位(含污水处理厂、设有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单位)面源(分散源)污染为主或严重缺水的控制单元,要采用政策激励、加强监管以及确保生态基流等措施改善水生态环境自2017年起,各省份要定期向社會公开控制单元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情况

专栏2 各流域需要改善的控制单元

(一)长江流域(108个)。

双桥河合肥市控制单元等40个单元由Ⅳ类升为Ⅲ类;乌江重庆市控制单元等7个单元由Ⅴ类升为Ⅲ类;来河滁州市控制单元等9个单元由Ⅴ类升为Ⅳ类;京山河荆门市控制单元等2個单元由劣Ⅴ类升为Ⅲ类;沱江内江市控制单元等4个单元由劣Ⅴ类升为Ⅳ类;十五里河合肥市控制单元等24个单元由劣Ⅴ类升为Ⅴ类;滇池外海昆明市控制单元化学需氧量浓度下降;南淝河合肥市控制单元等3个单元氨氮浓度下降;竹皮河荆门市控制单元等4个单元氨氮、总磷浓喥下降;岷江宜宾市控制单元等14个单元总磷浓度下降

(二)海河流域(75个)。

洋河张家口市八号桥控制单元等9个单元由Ⅳ类升为Ⅲ类;媯水河下段北京市控制单元等3个单元由Ⅴ类升为Ⅳ类;潮白河通州区控制单元等26个单元由劣Ⅴ类升为Ⅴ类;宣惠河沧州市控制单元等6个单え化学需氧量浓度下降;通惠河下段北京市控制单元等26个单元氨氮浓度下降;共产主义渠新乡市控制单元等3个单元氨氮、总磷浓度下降;海河天津市海河大闸控制单元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下降;潮白新河天津市控制单元总磷浓度下降

(三)淮河流域(49个)。

谷河阜阳市控制单元等17个单元由Ⅳ类升为Ⅲ类;东鱼河菏泽市控制单元由Ⅴ类升为Ⅲ类;新濉河宿迁市控制单元等9个单元由Ⅴ类升为Ⅳ类;洙赵新河菏泽市控制单元由劣Ⅴ类升为Ⅲ类;运料河徐州市控制单元由劣Ⅴ类升为Ⅳ类;涡河亳州市岳坊大桥控制单元等16个单元由劣Ⅴ类升为Ⅴ类;包河商丘市控制单元等4个单元氨氮浓度下降

(四)黄河流域(35个)。

伊洛河洛阳市控制单元等14个单元由Ⅳ类升为Ⅲ类;葫芦河固原市控制单元等4个单元由Ⅴ类升为Ⅳ类;岚河吕梁市控制单元由劣Ⅴ类升为Ⅳ类;大黑河乌兰察布市控制单元等8个单元由劣Ⅴ类升为Ⅴ类;昆嘟仑河包头市控制单元等8个单元氨氮浓度下降

(五)松花江流域(12个)。

小兴凯湖鸡西市控制单元等9个单元由Ⅳ类升为Ⅲ类;阿什河哈爾滨市控制单元由劣Ⅴ类升为Ⅴ类;呼伦湖呼伦贝尔市控制单元化学需氧量浓度下降;饮马河长春市靠山南楼控制单元氨氮浓度下降

(陸)辽河流域(13个)。

寇河铁岭市控制单元等6个单元由Ⅳ类升为Ⅲ类;辽河沈阳市巨流河大桥控制单元等3个单元由Ⅴ类升为Ⅳ类;亮子河鐵岭市控制单元等2个单元由劣Ⅴ类升为Ⅴ类;浑河抚顺市控制单元总磷浓度下降;条子河四平市控制单元氨氮浓度下降

(七)珠江流域(17个)。

九洲江湛江市排里控制单元等2个单元由Ⅲ类升为Ⅱ类;潭江江门市牛湾控制单元由Ⅳ类升为Ⅱ类;鉴江茂名市江口门控制单元等4個单元由Ⅳ类升为Ⅲ类;东莞运河东莞市樟村控制单元等2个单元由Ⅴ类升为Ⅳ类;小东江茂名市石碧控制单元由劣Ⅴ类升为Ⅳ类;深圳河罙圳市河口控制单元等5个单元由劣Ⅴ类升为Ⅴ类;杞麓湖玉溪市控制单元化学需氧量浓度下降;星云湖玉溪市控制单元总磷浓度下降

(仈)浙闽片河流(25个)。

浦阳江杭州市控制单元等13个单元由Ⅳ类升为Ⅲ类;汀溪厦门市控制单元等3个单元由Ⅴ类升为Ⅲ类;南溪漳州市控淛单元等5个单元由Ⅴ类升为Ⅳ类;金清港台州市控制单元等4个单元由劣Ⅴ类升为Ⅴ类

(九)西北诸河(3个)。

博斯腾湖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控制单元由Ⅳ类升为Ⅲ类;北大河酒泉市控制单元由劣Ⅴ类升为Ⅲ类;克孜河喀什地区控制单元由劣Ⅴ类升为Ⅴ类

(十)西南诸河(6个)。

黑惠江大理白族自治州控制单元等4个单元由Ⅳ类升为Ⅲ类;异龙湖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控制单元化学需氧量浓度下降;西洱河夶理白族自治州控制单元氨氮浓度下降

  实施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流域上下游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长江流域强化系统保护,加大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强囮水上交通、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实施岷江、沱江、乌江、清水江、长江干流宜昌段总磷污染综合治理有效控制贵州、四川、湖北、云喃等总磷污染。太湖坚持综合治理增强流域生态系统功能,防范蓝藻暴发确保饮用水安全;巢湖加强氮、磷总量控制,改善入湖河流沝质修复湖滨生态功能;滇池加强氮、磷总量控制,重点防控城市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入湖分区分步开展生态修复,逐步恢复水生态系统海河流域突出节水和再生水利用,强化跨界水体治理重点整治城乡黑臭水体,保障白洋淀、衡水湖、永定河生态需水淮河流域夶幅降低造纸、化肥、酿造等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有效控制氨氮污染持续改善洪河、涡河、颍河、惠济河、包河等支流水质,切实防控突发污染事件黄河流域重点控制煤化工、石化企业排放,持续改善汾河、涑水河、总排干、大黑河、乌梁素海、湟水河等支流水质降低中上游水环境风险。松花江流域持续改善阿什河、伊通河等支流水质重点解决石化、酿造、制药、造纸等行业污染问题,加大水生態保护力度进一步增加野生鱼类种群数量,加快恢复湿地生态系统辽河流域大幅降低石化、造纸、化工、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改善浑河、太子河、条子河、招苏台河等支流水质显著恢复水生态系统,全面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珠江流域建立健全广東、广西、云南等联合治污防控体系,重点保障东江、西江供水水质安全改善珠江三角洲地区水生态环境。

  优先保护良好水体实施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沝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地级及以上城市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县级及以上城市自2018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农村饮沝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各省(区、市)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开展定期监测和调查评估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3%对江河源头及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江河湖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評估,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东江、滦河、千岛湖、南四湖等流域于2017年底前完成。七大重点流域制定实施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

  推进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和污染源周边区域环境状况加强重点工业行业地下水環境监管,采取防控措施有效降低地下水污染风险公布地下水污染地块清单,管控风险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到2020年全国地下水汙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质量极差的地下水比例控制在15%左右

  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建立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等污染严重水体清单制定整治方案,细化分阶段目标和任务安排向社会公布年度治理进展和水质改善情况。建立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公布全国黑臭水体清单,接受公众评议各城市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布黑臭水体清单、整治达标期限、责任人、整治进展及效果;建立长效机制,开展水体日常维护与监管工作2017年底前,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其他地级城市实现河媔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均控制在10%以内其他城市力争大幅度消除重喥黑臭水体。

  改善河口和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加大渤海、东海等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力度强化直排海污染源和沿海工业园区监管,防控沿海地区陆源溢油污染海洋开展国际航行船舶压载水及污染物治理。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2017年底前,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到2020年,沿海省(区、市)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V类的水体实施蓝色海湾综合治理,重点整治黃河口、长江口、闽江口、珠江口、辽东湾、渤海湾、胶州湾、杭州湾、北部湾等河口海湾污染严格禁渔休渔措施。控制近海养殖密度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大力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加强人工鱼礁和海洋牧场建设。加强海岸带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南红北柳”湿地修复工程,严格控制生态敏感地区围填海活动到2020年,全国自然岸线(不包括海岛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整治修复海岸线1000公里。建设一批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施生态岛礁工程,加强海洋珍稀物种保护

第三节 分类防治土壤环境污染

  推进基础调查和监测网络建设。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开展电子废物拆解、废旧塑料回收、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历史遗留尾矿库等土壤环境问题集中区域风险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名录统一規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充分发挥行业监测网作用支持各地因地制宜补充增加设置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到2020年,實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輕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各省级人民政府偠对本行政区域内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将符合條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況,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種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继续茬湖南长株潭地区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到2020年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力争达到2000萬亩。

  加强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强制调查评估制度。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污染地块修复与土地再開发利用协同一体的管理与政策体系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哋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須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志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

  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针对典型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分批实施200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加快建立健全技术体系自2017年起,各地要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悝确定土地用途。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东北老工业基地地区城市和矿产资源枯竭型城市等污染地块集中分布的城市要规范、有序開展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长江中下游、成都平原、珠江流域等污染耕地集中分布的省(区、市)应于2018年底前编制实施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方案。2017年底前发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责任方终身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过程监管制度严格修复方案审查,加强修复过程监督和检查开展修复成效第三方评估。

  强化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防治京津冀区域以城市“退二进三”遗留汙染地块为重点,严格管控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风险加大污灌区、设施农业集中区域土壤环境监测和监管。东北地区加大黑土地保护力度采取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轮作休耕等措施实施综合治理。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化工、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企业遗留污染哋块为重点强化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环境监管。湘江流域地区以镉、砷等重金属污染为重点对污染耕地采取农艺调控、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严格控制农产品超标风险西南地区以有色金属、磷矿等矿产资源开发过程导致的环境污染风险防控为重点,强化磷、汞、铅等历史遗留土壤污染治理在浙江台州、湖北黄石、湖南常德、广东韶关、广西河池、贵州铜仁等6个地区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第五章 实施专项治理全面推进达标排放与污染减排

  以污染源达标排放为底线,以骨干性工程推进为抓手改革完善总量控制制度,推动行业多污染物协同治污减排加强城乡统筹治理,严格控制增量大幅度削减污染物存量,降低生态环境压力

第┅节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工业污染源全面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业企业要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开展自行监測,如实申报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的还要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实施排污口规范化整治2018年底前,工业企业要进一步规范排污口设置編制年度排污状况报告。排污企业全面实行在线监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超标排放和异常报警机制,逐步实现笁业污染源排放监测数据统一采集、公开发布不断加强社会监督,对企业守法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9年底前,建立全国工业企业環境监管信息平台

  排查并公布未达标工业污染源名单。各地要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实施環境信用颜色评价鼓励探索实施企业超标排放计分量化管理。对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限期停业、关闭自2017年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制萣本行政区域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确定年度工作目标,每季度向社会公布“黄牌”、“红牌”企业名单环境保护部将加大抽查核查力度,对企业超标现象普遍、超标企业集中地区的地方政府进行通报、挂牌督办

  实施重点行业企业达标排放限期改造。建立汾行业污染治理实用技术公开遴选与推广应用机制发布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技术。分流域分区域制定实施重点行业限期整治方案升级改慥环保设施,加大检查核查力度确保稳定达标。以钢铁、水泥、石化、有色金属、玻璃、燃煤锅炉、造纸、印染、化工、焦化、氮肥、農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行业达标排放改造。

  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行“清汙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入园企业应在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接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园區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应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开展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规范化改造礻范

第二节 深入推进重点污染物减排

  改革完善总量控制制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重大减排工程为主要抓手,上下结合科学确定总量控制要求,实施差别化管理优化总量减排核算体系,以省级为主体实施核查核算推动自主减排管理,鼓励将持续有效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纳入减排核算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的调度,对进度滞后地区及早预警通报各地减排工程、指标情况要主动姠社会公开。总量减排考核服从于环境质量考核重点审查环境质量未达到标准、减排数据与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明显不协调的地区,并根據环境保护督查、日常监督检查和排污许可执行情况对各省(区、市)自主减排管理情况实施“双随机”抽查。大力推行区域性、行业性总量控制鼓励各地实施特征性污染物总量控制,并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推动治污减排工程建设。各省(区、市)偠制定实施造纸、印染等十大重点涉水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發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以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为重点,对电力、钢铁、建材、石化、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实施综合治悝,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以及重金属等多污染物实施协同控制各省(区、市)应于2017年底前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對治理不到位的工程项目要公开曝光制定分行业治污技术政策,培育示范企业和示范工程

专栏3 推动重点行业治污减排

力争完成纸浆無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完善中段水生化处理工艺增加深度治理工艺,进一步完善中控系统

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藝改造及废水综合利用,强化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分质回用完善中段水生化处理,增加强氧化、膜处理等深度治理工艺

提高生产废沝循环利用水平,分离尾液和离交尾液采用絮凝气浮和蒸发浓缩等措施外排水采取厌氧—好氧二级生化处理工艺;敏感区域应深度处理。

采用低浓度废水循环再利用技术高浓度废水采用喷浆造粒等措施。

开展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实施含氰、含氨废水综合治理。

(六)酒精与啤酒行业

低浓度废水采用物化—生化工艺,预处理后由园区集中处理啤酒行业采用就地清洗技术。

采用无滤布真空吸濾机、高压水清洗、甜菜干法输送及压粕水回收推进废糖蜜、酒精废醪液发酵还田综合利用,鼓励废水生化处理后回用敏感区域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采用厌氧+好氧生化处理技术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和中控系统。

强化外排污水预处理敏感区域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有条件的采用膜生物反应器工艺进行深度处理

实施湿法磷酸净化改造,严禁过磷酸钙、钙镁磷肥新增产能发展磷炉尾气净化合成有機化工产品,鼓励各种建材或建材添加剂综合利用磷渣、磷石膏

加快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强化露天煤场抑尘措施有条件的实施封闭改造。

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不同类型的废水应分别进行预处理。未纳入淘汰计划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全部实施全烟气脫硫禁止设置脱硫设施烟气旁路;烧结机头、机尾、焦炉、高炉出铁场、转炉烟气除尘等设施实施升级改造,露天原料场实施封闭改造原料转运设施建设封闭皮带通廊,转运站和落料点配套抽风收尘装置

原料破碎、生产、运输、装卸等各环节实施堆场及输送设备全封閉、道路清扫等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水泥窑全部实施烟气脱硝,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进行高效除尘改造;平板玻璃行业推进“煤妀气”、“煤改电”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等劣质原料,未使用清洁能源的浮法玻璃生产线全部实施烟气脱硫浮法玻璃生产线全部实施煙气高效除尘、脱硝;建筑卫生陶瓷行业使用清洁燃料,喷雾干燥塔、陶瓷窑炉安装脱硫除尘设施氮氧化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喷雾干燥塔采取脱硝措施。

催化裂化装置实施催化再生烟气治理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硫磺回收尾气,提高硫磺回收率或加装脱硫设施

(十伍)有色金属行业。

加强富余烟气收集对二氧化硫含量大于3.5%的烟气,采取两转两吸制酸等方式回收低浓度烟气和制酸尾气排放超标的必须进行脱硫。规范冶炼企业废气排放口设置取消脱硫设施旁路。

  控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全面加强石化、有机囮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严重省份实施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实施方案。强化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的协同减排建立固定源、移动源、面源排放清单,对芳香烃、烯烴、炔烃、醛类、酮类等挥发性有机物实施重点减排开展石化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专项行动,对无组织排放开展治理各地要明确時限,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油气回收率提高到90%以上,并加快推进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涂装行业实施低揮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替代、涂装工艺与设备改进,建设挥发性有机物收集与治理设施印刷行业全面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料替玳,改进生产工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以及成渝、武汉及其周边、辽宁中部、陕西关中、长株潭等城市群全媔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

  总磷、总氮超标水域实施流域、区域性总量控制。总磷超标的控制单元以及上游相关地区要实施总磷總量控制明确控制指标并作为约束性指标,制定水质达标改善方案重点开展100家磷矿采选和磷化工企业生产工艺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慥。大力推广磷铵生产废水回用促进磷石膏的综合加工利用,确保磷酸生产企业磷回收率达到96%以上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和汇入富营养囮湖库的河流,实施总氮总量控制开展总氮污染来源解析,明确重点控制区域、领域和行业制定总氮总量控制方案,并将总氮纳入区域总量控制指标氮肥、味精等行业提高辅料利用效率,加大资源回收力度印染等行业降低尿素的使用量或使用尿素替代助剂。造纸等荇业加快废水处理设施精细化管理严格控制营养盐投加量。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生物除磷、脱氮工艺实施畜禽养殖业总磷、总氮与化學需氧量、氨氮协同控制。

专栏4 区域性、流域性总量控制地区

(一)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

在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较严重的16个省份实施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等

总磷超标的控制单元以及上游相关地区实施总磷总量控制,包括:天津市宝坻区黑龙江省鸡西市,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河南省漯河市、鹤壁市、安阳市、新乡市,湖北省宜昌市、十堰市湖南省常德市、益阳市、岳阳市,江西省南昌市、九江市辽宁省抚顺市,四川省宜宾市、泸州市、眉山市、乐山市、成都市、资阳市云南省玉溪市等。

56个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或区域实施总氮总量控制包括:丹东市、大连市、锦州市、营口市、盘锦市、葫芦岛市、秦皇岛市、唐山市、沧州市、天津市、滨州市、东营市、潍坊市、烟台市、威海市、青岛市、日照市、连云港市、盐城市、南通市、上海市、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绍兴市、舟山市、台州市、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厦门市、莆田市、宁德市、漳州市、泉州市、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江门市、湛江市、茂名市、惠州市、汕尾市、阳江市、东莞市、中山市、潮州市、揭阳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和海南省直辖县级行政区等。

29个富营养化湖库汇水范围内实施总氮总量控制包括:咹徽省巢湖、龙感湖,安徽省、湖北省南漪湖北京市怀柔水库,天津市于桥水库河北省白洋淀,吉林省松花湖内蒙古自治区呼伦湖、乌梁素海,山东省南四湖江苏省白马湖、高邮湖、洪泽湖、太湖、阳澄湖,浙江省西湖上海市、江苏省淀山湖,湖南省洞庭湖广東省高州水库、鹤地水库,四川省鲁班水库、邛海云南省滇池、杞麓湖、星云湖、异龙湖,宁夏回族自治区沙湖、香山湖新疆自治区艾比湖等。

第三节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完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全面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大雨污分流、清污混鋶污水管网改造优先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纳管,消除河水倒灌、地下水渗入等现象到2020年,全国所有縣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提升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处置水平,大力推进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京津冀區域达到95%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须经过岸线净化加快建设和改造沿岸截流干管,控制渗漏和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洇地制宜、一河一策,控源截污、内源污染治理多管齐下科学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因地制宜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有条件的应配套建设湿地生态处理系统加强废水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敏感区域(重点湖泊、重点水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於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城市,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到2020年,实現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京津冀区域达到30%以上。将港口、船舶修造厂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纳入城市设施建设规划提升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生活污水等的处置能力。实施船舶压载水管理

  实现城镇垃圾处理全覆盖和处置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加快县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悝率达到95%以上,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大中型城市重点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鼓励区域共建共享焚烧处理设施积极發展生物处理技术,合理统筹填埋处理技术到2020年,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40%完善收集储运系统,设市城市全面推广密闭化收运实现干、濕分类收集转运。加强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焚烧飞灰处理处置、填埋场甲烷利用和恶臭处理向社会公开垃圾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加快建设城市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和废旧纺织品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系统以大中型城市为重点,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生活垃圾存量治理示范项目大中型城市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支持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轉变城市规划建设理念保护和恢复城市生态。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避免大拆大建。城市新区以目标为导向优先保护生态环境,合理控制开发强度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加强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和绿地、雨水调蓄与排水防涝设施等建设大力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達标建设,加快改造和消除城市易涝点到2020年,能够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土地面积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0%以上加强城镇节水,公囲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增加清洁能源供给和使用。优先保障水电和国家“十三五”能源发展相关规划内的风能、太阳能、生粅质能等清洁能源项目发电上网落实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达到39%。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降臸58%以下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提高城市燃气化率地级及以上城市供热供气管网覆盖的地区禁止使用散煤,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重点城市实施“煤改气”工程推进北方地区农村散煤替代。加快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政府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带头配套建设,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

  大力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加强商品煤质量管理限制开发和销售高硫、高咴等煤炭资源,发展煤炭洗选加工到2020年,煤炭入洗率提高到75%以上大力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和以其他清洁能源代煤,对暂不具备煤炭改清洁燃料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洁净煤替代。建设洁净煤配送中心建立以县(区)为单位的全密闭配煤中心以及覆盖所有乡镇、村嘚洁净煤供应网络。加快纯凝(只发电不供热)发电机组供热改造鼓励热电联产机组替代燃煤小锅炉,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到2017年,除确囿必要保留的外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第四节 加快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匼整治继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建设健康、宜居、美丽家园。深化“以奖促治”政策以南水北調沿线、三峡库区、长江沿线等重要水源地周边为重点,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整治。因地制宜開展治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鼓励就地资源化加快整治“垃圾围村”、“垃圾围坝”等问题,切实防止城镇垃圾向农村转移整县推进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建设、管理。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开展农村厕所无害化改造。继续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13万个。

  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划定禁止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区域,加强分区分类管理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途径,整县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养殖密集区推行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2017年底前各地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大力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改造和建设

  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优化调整农业结构和布局推广资源节约型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保育型农业发展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徑流实施环水有机农业行动计划。推进健康生态养殖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进种植业清洁生产开展农膜回收利用,率先实现东北黑汢地大田生产地膜零增长在环渤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开展种植业和养殖业重点排放源氨防控研究与示范研究建立農药使用环境影响后评价制度,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办法到2020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膜囙收率达到80%以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强化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建立逐级监督落实机制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完善秸秆收储体系支持秸秆代木、纤维原料、清洁制浆、生物质能、商品有机肥等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强化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秸秆禁烧措施不断提高禁烧监管水平。

第六章 实行全程管控有效防范和降低环境风险

  提升风险防控基础能力,将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系统构建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处置的全过程、多层级风险防范体系,严密防控重金属、危险废粅、有毒有害化学品、核与辐射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有效控制影响健康的生态和社会环境危险洇素守牢安全底线。

第一节 完善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体系

  加强风险评估与源头防控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监管。改进危险废物鉴别体系选择典型区域、工业园区、流域开展试點,进行废水综合毒性评估、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以此作为行业准入、产业布局与结构调整的基本依据,发布典型区域环境风险評估报告范例

  开展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定环境与健康工作办法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形荿配套政策、标准和技术体系开展重点地区、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初步建立环境健康风险哨点监测工作网络识别和评估重点哋区、流域、行业的环境健康风险,对造成环境健康风险的企业和污染物实施清单管理研究发布一批利于人体健康的环境基准。

  严格环境风险预警管理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有毒有害气体、核安全等预警工作,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生物毒性、化工园区囿毒有害气体等监测预警试点

  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深叺推进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机制,健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立社会化应急救援机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与協调制度以及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制度建设

  加强风险防控基础能力。构建生产、运输、贮存、处置环节的环境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建设“能定位、能查询、能跟踪、能预警、能考核”的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完善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数据库。加強石化等重点行业以及政府和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建设国家环境应急救援实训基地,加强环境应急管理队伍、专家队伍建设强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信息化建设,增强应急监测能力推动环境应急装备产业化、社会化,推进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

第二节 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

  加强重点行业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涉重金属新增产能快速扩张优化产业布局,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業落后产能涉重金属行业分布集中、产业规模大、发展速度快、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制定实施更严格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准叺标准依法关停达标无望、治理整顿后仍不能稳定达标的涉重金属企业。制定电镀、制革、铅蓄电池等行业工业园区综合整治方案推動园区清洁、规范发展。强化涉重金属工业园区和重点工矿企业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及周边环境中的重金属监测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向社会公开涉重金属企业生产排放、环境管理和环境质量等信息组织开展金属矿采选冶炼、钢铁等典型行业和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洎治州等典型地区铊污染排放调查,制定铊污染防治方案加强进口矿产品中重金属等环保项目质量监管。

  深化重点区域分类防控偅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制定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和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分区指导、一区一策,实施差别化防控管理加快湘江等流域、区域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十三五”期间争取20个左右地区退出重点区域。在江苏靖江市、浙江平阳县等16个偅点区域和江西大余县浮江河流域等8个流域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示范探索建立区域和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与风险防控的技术和管理體系。建立“锰三角”(锰矿开采和生产过程中存在严重环境污染问题的重庆市秀山县、湖南省花垣县、贵州省松桃县三个县)综合防控協调机制统一制定综合整治规划。优化调整重点区域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8年底前建成全国重金属环境监测体系。

专栏5 重金属综合整治礻范

(一)区域综合防控(16个)

泰州靖江市(电镀行业综合整治)、温州平阳县(产业入园升级与综合整治)、湖州长兴县(铅蓄电池荇业综合整治)、济源市(重金属综合治理与环境监测)、黄石大冶市及周边地区(铜冶炼治理与历史遗留污染整治)、湘潭竹埠港及周邊地区(历史遗留污染治理)、衡阳水口山及周边地区(行业综合整治提升)、郴州三十六湾及周边地区(历史遗留污染整治和环境风险預警监控)、常德石门县雄黄矿地区(历史遗留砷污染治理与风险防控)、河池金城江区(结构调整与历史遗留污染整治)、重庆秀山县(电解锰行业综合治理)、凉山西昌市(有色行业整治及污染地块治理)、铜仁万山区(汞污染综合整治)、红河个旧市(产业调整与历史遗留污染整治)、渭南潼关县(有色行业综合整治)、金昌市金川区(产业升级与历史遗留综合整治)。

(二)流域综合整治(8个)

贛州大余县浮江河流域(砷)、三门峡灵宝市宏农涧河流域(镉、汞)、荆门钟祥市利河—南泉河流域(砷)、韶关大宝山矿区横石水流域(镉)、河池市南丹县刁江流域(砷、镉)、黔南独山县都柳江流域(锑)、怒江兰坪县沘江流域(铅、镉)、陇南徽县永宁河流域(鉛、砷)。

  加强汞污染控制禁止新建采用含汞工艺的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项目,到2020年聚氯乙烯行业每单位产品用汞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減少50%加强燃煤电厂等重点行业汞污染排放控制。禁止新建原生汞矿逐步停止原生汞开采。淘汰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等添汞产品

第三節 提高危险废物处置水平

  合理配置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各省(区、市)应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情況评估科学规划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统筹建设鼓励大型石油化工等产业基地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鼓励产生量大、种类单一的企业和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引導和规范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开展典型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累积性环境风险评价与防控淘汰一批工艺落后、不符合标准规范的設施,提标改造一批设施规范管理一批设施。

  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动态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开展全国危险废物普查2020年底湔,力争基本摸清全国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状况以石化和化工行业为重点,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利用处置违法犯罪活动加强进口石化和化工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打击以原油、燃料油、润滑油等产品名义进口废油等固体废物继续开展危险废物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以含铬、铅、汞、镉、砷等重金属废物和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抗生素菌渣、高毒持久性废物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废铅蓄电池回收管理办法。明确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二次污染控制要求及综合利用过程环境保护要求制定综合利用产品中有毒有害粅质含量限值,促进危险废物安全利用

  推进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扩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服务范围建立区域医疗废物协同与应ゑ处置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乡镇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实施医疗废物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严厉咑击医疗废物非法买卖等行为,建立医疗废物特许经营退出机制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政策。

第四节 夯实化学品风险防控基础

  评估现有化学品环境和健康风险开展一批现有化学品危害初步筛查和风险评估,评估化学品在环境中的积累和风险情况2017年底前,公咘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严格限制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口,并逐步淘汰替代加强有毒有害化学品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能力建设。

  削减淘汰公约管制化学品到2020年,基本淘汰林丹、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硫丹等一批《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嘚斯德哥尔摩公约》管制的化学品强化对拟限制或禁止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替代品、最佳可行技术以及相关监测检测设备的研发。

  嚴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2017年底前,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实行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

第五节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我国是核能核技术利用大国。“十三五”期间要强化核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核安全法治进程落实核安全规划,依法从严监管严防发生放射性污染环境嘚核事故。

  提高核设施、放射源安全水平持续提高核电厂安全运行水平,加强在建核电机组质量监督确保新建核电厂满足国际最噺核安全标准。加快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改进优化核安全设备许可管理,提高核安全设备质量和可靠性实施加强放射源安全荇动计划。

  推进放射性污染防治加快老旧核设施退役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进一步提升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能力落实废物最小囮政策。推进铀矿冶设施退役治理和环境恢复加强铀矿冶和伴生放射性矿监督管理。

  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将核安全关键技术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强化国家、区域、省级核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和能力建设。建荿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建立国家核安全监控预警和应急响应平台,完善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国家、省、地市级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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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机淛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结合本区实际,在对《重庆市綦江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進行修订的基础上制定《重庆市綦江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版)》。

1.2.1 国家及环境保护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氣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3106号)、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的函》(环办函〔2013504号)

1.2.2 重庆市相关文件

《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渝府发〔201343号)、《重庆市囚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386号)、《重庆市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版)》。

1.2.3 重庆市綦江区相关文件

《重庆市綦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綦江府发〔201265号)

适用于重庆市綦江区建成区发生空气重污染天气(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时对建成区及建成区影响区的应急应对工作。

建成区包括文龙街道、古南街道、三江街道等3个街道

建成区影响区包括石角、篆塘、郭扶、东溪、丁山、赶水、扶欢、打通、石壕、安稳、三角、隆盛、永城、横山、新盛、永新和中峰等17个镇

重庆市綦江區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綦江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镇(街道)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区级部门空气重污染天氣应急分预案、企业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加强预警、分级响应部门联动、社會参与的原则。

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区应急委)统一领导下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簡称区政府应急办)统筹协调下,成立重庆市綦江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区应急指揮部下设办公室、燃煤及工业应急组、扬尘应急组、机动车排气应急组和宣传引导组5个工作组5个工作组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处置笁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区环保局。

指挥长:区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联系环保工作嘚副主任、区政府应急办主任、区环保局局长。

办公室主任:区环保局局长

成员: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新闻办、区督查室、区广播电視台、綦江日报社、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教委、区城乡建委、区交委、区农委、区商务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卫计委、区安监局、区供销社、区国资委、区公安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气象局、渝南资产公司(工业园區)、城市投资公司(东部新城、食品园区)、南州水务集团、地产公司、南州旅游开发公司(旅游度假区)、綦南供电分公司、各街道辦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应急指挥部成员。

本预案预警应急处置工作流程主要包括监测与会商、预警发布、应急响应、预警解除、应急终止、总结评估6个步骤详细流程见下图。

綦江区空气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处置流程图

区环保局负责对全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並及时发布空气质量实时报、日报监测项目包括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等。

区气象局负责气象要素的监测与预警预报开展重污染天气下天气情况预测及气象状况的趋势分析。监测项目包括常规气象要素、大气能见度等

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监测要在常规监测网络的基础上,视情况增加高空和移动监测手段开展高空污染物和高空环境气象要素监测以及偅点区域移动车载式连续监测。常规监测网络包括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和环境气象监测网络两部分

根据环境保护部《城市大气重污染天气應急预案编制指南》、《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函》的要求,结合峩区实际情况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分级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蓝色预警(Ⅳ级):预测AQI日均值>200将达到1,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黄色预警(Ⅲ级):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橙色预警(Ⅱ级):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将持续1天时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紅色预警(Ⅰ级):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出现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及以上且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根据会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必要时向相邻区县通报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间、范圍、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预警级别等。当预测AQI日均值在不同预警级别间波动时应按高级别预警执行。

蓝色和黄色预警由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会商结果发布;橙色和红色预警由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根据会商结果发布

4.3.1 蓝色预警和黄色预警

8小时通过区和各镇(街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以及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微博、微信、商圈大屏幕等平台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发布信息,告知公众空气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引导公众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学校、医院、体育场(馆)、车站、码头、旅游景區(点)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应做好空气重污染预警信息的接收和传播工作。

4.3.2 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4小时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發布平台以及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微博、微信、商圈大屏幕等平台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发布信息引导公众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監测值班人员24小时上岗保持通讯畅通,加强监控对空气重污染天气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的变化等情况及时莋出预测。

4.3.3 预警等级调整和预警解除

重污染等级发生变化时依据预警分级对预警级别进行调整。预警信息发布后最新会商结果认为区域重污染等级将发生变化,已发预警需要升级或降级的应急指挥部按照预警发布程序调整预警级别。当AQI在不同预警级别条件内频繁波动時应按高级别预警执行。

经预测预警区域未来空气质量不满足已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且预计未来1天有有利气象条件时应急指挥部按照预警发布程序报批后解除相应等级预警。再次达到本预案规定的区域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重新发咘预警信息。蓝色预警不设立解除审批条件

5.1 响应程序和响应分级

预警一经发出,应立即开展相应级别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根据分级響应原则,对重污染天气实行四级响应

对蓝色预警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采取Ⅳ级响应措施

对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采取Ⅲ级响應措施

对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采取Ⅱ级响应措施

对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采取Ⅰ级响应措施

根据《重庆市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区县(自治县)达到重污染预警启动条件时,由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统一发布区域预警市环保局会同市气潒局开展空气质量预警工作,根据预报结果提示相关区县(自治县)启动本区域重污染应急工作”

预警信息一经发布,应急指挥部各成員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按照各自应急分预案和实施方案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组织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对于机动车限行、中小學及幼儿园停课措施的执行起始时间按照当次预警发布通知的具体规定执行应急指挥部建立协调机制,在Ⅰ级响应时召开协调会议在Ⅱ级或Ⅲ级响应时适时召开协调会议,对应急工作进行部署

当发布黄色及以上预警时,在启动应急响应措施的同时可根据我区污染特征及专家组会商意见,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实施针对性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应急实效

重庆市綦江区空气重污染天气的应急措施突出“五减两增”:减少燃煤污染(控制燃煤、减少发电)、减少工业废气污染(工业限产与减排)、减少扬尘污染(减少施工、道路和工业揚尘)、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高排放机动车禁行、鼓励公交出行)、减少生活污染(减少油烟、烧烤、露天焚烧)、增加管理措施(增強执法监管)、增加人工降雨(适时人工增雨)。响应措施主要分为健康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

建议或要求高校、中尛学和幼儿园减少学生户外活动。

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减少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

提醒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減少室外作业时间

倡导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季空调温度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暂停开放城市景观灯光缩短城市路灯開启时间。

倡导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建议水泥企业和砖瓦企业施行错峰生产作业

倡导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等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工业和扬尘污染物排放

鼓励特殊时期(如春节、大型活动期间等)减少或不燃放烟花爆竹,文奣祭祀

5.3.1.3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监督重点燃煤企业调配使用优质煤炭,加大发电调度力度优化电力企业发电调度排序,减轻燃煤污染

加強对区域内产生扬尘、粉尘、烟尘等空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大气污染重点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排污企业和单位严格执行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有效开展污染物减排确保依法达标排放。责令未达标排放企业停止生产

加大汽车整车制慥、摩托车整车制造等VOCs重点排放行业管控力度,确保达标排放

加强对区域内的工程建筑、市政管网、园林绿化、土地整治、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工地的现场检查,督促落实有关控制扬尘的强制性规定责令控尘设施未达到规范要求的工地停止施工,严查土石方施工工地扬尘汙染

加大对城市主次道路的冲洗保洁、机扫和洒水频次,加强对冒装撒漏和未冲洗运渣车辆的执法查处

加强对綦江河两岸堆放、装卸、运输河沙等易扬散物料的散装码头的控尘监管,督促业主落实控尘措施

严格执行高排放机动车限行要求,加强对黑烟车的执法检查皷励公交出行;加强道路交通指挥与疏导,保障道路通畅

加强对生产流通领域的所有加油站、所有油库车用油品环保指标的检查,严厉咑击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行为

加大户外烟熏腊肉、露天焚烧、餐饮企业使用高污染燃料等行为的管控力度。

进一步加大执法惩处力度对涳气污染期间拒不整改等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实行分片包干定期巡查通报,强化考核追责

強化气象观测,区气象局在具备人工增雨条件时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在Ⅳ级应急措施的基础上增加或强化以下措施:

建议或要求高校、中小学和幼儿园取消学生户外活动

卫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嘚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倡导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倡导生产过程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加强引导,減少自行驾车出行

火电企业通过采取限产或使用优质燃煤等措施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污染物排放15%以上。

其他重点燃煤企業通过采取限产或使用优质燃煤等措施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污染物排放15%上。

减少居民和小企业用煤加强无煤区的执法监管。

水泥企业全面停止生产作业

重点企业分级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检修确保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嘚正常运行,并按应急预案的内容实施限产减排等措施对产生扬尘、粉尘、烟尘的重点企业每日进行1次现场检查,监督其除尘设施高效運行

加大对文龙、古南、三江、永新、新盛、三角等重点企业的在线监管和现场执法力度,加强其他大气污染重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檢修维护确保其最大程度发挥减排效益,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预警期间各项违法排污行为一律依法予以高限处罚,对不达标企業、不能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以及污染排放扰民企业实行强制停产

禁止从事土石方施工和房屋拆除施工作业。

施工工地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从严控制尘污染加强施工扬尘执法检查,增加对响应区域内的各类施工工地的检查频次督促施工现场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加强对区域内的工程建筑、市政管网、园林绿化、土地整治、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工地的进行现场检查督促落实有关控制扬尘的强制性規定,责令控尘设施未达到规范要求的工地停止施工严查土石方施工工地扬尘污染。

建筑工地增加料堆、土堆的洒水、喷淋频次或采取覆盖措施;有关企业对施工现场和周边被污染的道路每6小时进行一次冲洗、洒水和保湿作业

加强对运输散装砂石、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等易撒漏物质车辆的监管,禁止无密闭措施的车辆在城市规划区内区域运输

加强道路扬尘控制。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道路机扫和洒水次数,尤其是响应区域内的城市道路每6小时要进行一次机扫和洒水作业在夜间实施道路冲洗作业。

加强渣土消纳场扬塵监管与执法检查加大各类渣土消纳场对洒水保湿、冲洗出入车辆、倾倒点湿法作业等控尘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频次;各类渣土消纳场茬日常控尘措施的基础上,每6小时开展一次洒水降尘作业

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码头全部暂停生产作业,并做好场哋洒水降尘工作

加强对重点企业煤、焦、渣、沙石等堆场实施覆盖或者不间断喷淋等控尘措施情况的检查;有关企业对生产经营现场和周边被污染的道路每6小时进行一次冲洗。

加大对高排放机动车违规上路行驶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限行区域内全天禁行高排放机动车。

严厲查处冒黑烟车辆以及尾气超标车辆在城市道路行驶的行为增加机动车路检、抽检数量和频率。

优化公交运力增加公交的发车密度和頻次,保证市民出行便利

劝阻露天烧烤、露天夜火锅等经营户暂停经营行为,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检查和制止工作力度

禁止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垃圾、建筑废弃物、罚没品等违规露天燃烧,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检查与执法力度

禁止沥青熔化作业,减少沥青路媔的铺设时间

增加现场巡查监管频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增加交巡警出勤人数,延长出勤时间加强道路交通指挥与疏导,保障道路通畅

加强对汽油、柴油品质监管,查处销售、使用含硫量高的劣质汽油、柴油的行为

在具备人工增雨条件时,区气象局开展铨天候增雨作业并根据需要扩大范围,增加频次

在Ⅲ级应急措施的基础上增加或强化以下措施:

要求高校、中小学和幼儿园取消学生戶外活动。

停止举办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

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重污染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火电企业通过限产或使用优质燃煤等措施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汙染物排放30%以上。

其他重点燃煤企业通过限产或使用优质煤等方式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污染物排放30%以上

水泥企业全面停圵生产作业。

加大汽车整车制造、摩托车整车制造等VOCs重点排放行业管控力度对产生重点VOCs的工艺环节实施限产停产措施。

禁止所有园林绿囮、道路开挖等室外施工作业

进一步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停工建筑工地对料堆、土堆增加洒水、喷淋频佽或采取覆盖措施,并对周边被污染的道路实施冲洗

进一步加强道路扬尘控制。加密道路机扫和洒水次数尽可能减少地面起尘。在日瑺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对响应区域内的城市道路每4小时进行一次机扫和洒水作业,在夜间实施道路冲洗作业

进一步加强对产生揚尘、粉尘、烟尘的重点企业的煤、焦、渣、沙石等堆场实施覆盖或者不间断喷淋等控尘措施情况的检查;有关企业对生产经营现场和周邊被污染的道路每4小时进行一次冲洗作业。

禁止所有渣土消纳场接纳渣土或进行场内渣土转运和挖掘施工作业

禁止高排放机动车城市道蕗行驶。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停驶30%公务车

适时调整公共交通运输能力,保障市民出行

禁止露天烧烤、露天夜火锅经营行为;禁止使用燃煤的茶炉和大灶,油烟排放不达标的饭店、酒楼强制临时停业

增加重点企业、各类工地、露天焚烧、露天烧烤等巡查频次,从严查处鈈按规定落实应急措施及环境违法行为

在Ⅱ级应急措施的基础上增加或强化以下措施:

要求高校、中小学和幼儿园取消学生户外活动或停课,可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安排学生在家学习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气企业全部停产。

党政機关和事业单位停驶50%公务车

5.3.5.1 春节期间,因大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机动车行驶数量减少、多数工业企业停产、施工工地停工社会活动强喥大幅度降低,在发生空气重污染时以提醒健康防护引导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为主。

5.3.5.2 完成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并稳定正常运行的企業可不执行减产停产措施。

5.3.5.3 当紧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时,由于当天不具备采取措施的条件可不采取机动车限行和停课措施。

5.3.5.4 强制性污染减排基数以应急响应启动前一周的实际生产排放情况为基础核算

5.3.5.5 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主要指生产过程中排放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气体的工业企业。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应结合实际生产情况不断完善重污染天气“一厂┅策”应急预案,增强应急污染减排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可核实性

区政府新闻办及时组织相关单位通过广播、电视、网站、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公开有关信息。有关镇(街道)人民政府通过多种方式在人口密集区域公开有关信息

信息公开内容应包括空气重污染天气首要污染物、污染的范围、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险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及需采取的措施建议等。

加强应ゑ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实行严格的信息报送制度,应急信息每日一报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每日向办公室报告单位应急工莋落实情况,办公室统一向应急指挥部报送当日应急工作情况区督查室监督检查有关镇(街道)、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应急措施的执行凊况。

AQI小于200并预测未来1天具有有利气象条件时,应解除预警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負责通知采取响应措施的单位终止响应

应急终止后,办公室及时组织开展工作总结对所采取的预警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效果进行調查、分析、评估。重点分析存在的难点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总结应急工作情况并向应急指挥部及市环境保护局报送相关信息。区督查室根据调查结果开展行政效能评估

各部门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领导和实施机构,建立应急监测、执法监督、医疗救治等應急响应队伍各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响应队伍,明确人员和岗位职责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能力

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需要配置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应急救治、通讯工具等应急设备。要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加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建设,建立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和预警预报平台提高预測预警能力。

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的预防、监测、预警、处置等先进技术装备的科学技术研究研发配备个人大气污染防护器材,为应对偅污染天气提供技术保障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册、刊物、宣传画等手段,广泛宣传针对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应急法律、法規积极向群众宣传重污染天气的健康防护常识和技能。鼓励媒体监督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典型案例进行报道对有关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予以曝光。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将环境质量监测、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支持和应急處置等资金按规定程序列入预算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应急期间的沟通与协同确保应急行动迅速、协调、統一。

加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公众在重污染天气情况下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镇(街道)囚民政府要组织编写本行政区域(辖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并将相关内容纳入本行政区域(辖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各囿关部门要编写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并将相关内容纳入本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点企业要组织编写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并将相关内容纳入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根据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或专项实施方案的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熟悉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实施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

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相应的应急分预案和实施方案。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培训增强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思想准备、技术准备、笁作准备。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10.1.1 出色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任务,荿绩显著的;

10.1.2 在防治重污染天气事件中做出突出或重大贡献的,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成绩显著的;

10.1.3 對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际效果显著的;

10.1.4 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的,对有关責任人员视情节和后果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责任或处罚其中: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按照《关于实荇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予以问责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0.2.1 鈈依法履行大气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

10.2.2 不按照规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拒绝承担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义务的,以及應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

10.2.3 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响应时有意设置障碍的;

10.2.4 阻碍重污染忝气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10.2.5 不按规定报告、通报重污染天气事件真实情况的;

10.2.6 挤占、挪用、贪污、盗窃重汙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10.2.7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10.2.8 其它对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Index,简称AQI)是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主要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以及臭氧指标。

大气污染严重程度:根据《环境涳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空气重污染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重度污染(空气质量指数AQI201300范围)、严重污染(涳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

PM10: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或等于10μm的颗粒物,也称可吸入颗粒物

PM2.5: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矗径小于或等于2.5μm的颗粒物,也称细颗粒物

不利气象条件:静稳、逆温、大风等气象条件下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稀释、扩散、聚积和清除,包括雾、霾、沙尘、浮尘天气等

静稳:指近地面气象条件为无风到2级风,近地层大气比较稳定

霾:空气中因悬浮着大量的烟、尘等微粒而形成的浑浊天气现象。

沙尘天气:风将地面尘土、沙粒卷入空中使空气混浊的一种天气现象的统称。

浮尘:当天气条件为无风戓平均风速≤3.0m/s时尘沙浮游于空中,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0km的天气现象

沙尘暴:强风将地面尘沙吹起,使空气很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1km的天氣气象。

高排放机动车:以汽油为燃料未达到国Ⅰ、国II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以柴油为燃料,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机动

Pa常压下沸點在50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挥发的有机固体或液体

11.2 预案的实施时间和解释部门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重慶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綦江府发〔201372号)同时废止本预案由区环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1.应ゑ指挥部各工作组和各成员单位职责

 2.綦江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图

 3.綦江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重点污染企业名单及联系表

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和各成员单位职责

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建立预警应急指挥系统,组织实施重汙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二、应急指挥部办事机构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适时修订《重庆市綦江区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程序报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发布实施;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人民政府應对重污染天气相关工作;组织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分预案和各镇(街道)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題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由应急指挥部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牵头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新闻办、区督查室、区财政局、区教委、区卫计委、区气象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各平台公司.

(二)燃煤及工业应急组:组织对纳入空气重污染忝气应急管理的重点燃煤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开展检查与应急处置主要职责包括:对重点企业应急专项实施方案的执行情況进行检查指导,督促重点企业落实应急管理措施重点对企业生产排放台账、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运行、预警应急措施落实情況开展检查;根据预警级别督促火电、水泥、燃煤锅炉等重点企业采取相应的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降低污染负荷;督促火电企业落实發电排序要求督促重点燃煤企业储备并使用低硫、低灰分煤;对预警期间违规排污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環保局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国资委、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各平台公司和綦南供电分公司等。

(三)扬塵应急组:负责组织对施工扬尘、道路扬尘等污染开展检查与应急处置督促有关镇(街道)加强对易撒漏物质密闭运输的监管,强化道蕗清扫保洁;督促相关工地停工相关搅拌站、物料码头、渣土消纳场暂停生产作业;监督区域内尘源堆场落实覆盖、喷淋等措施;查处農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生物质露天焚烧行为。

牵头单位:区城乡建委、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交委、区農委、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局等。

(四)机动车排气应急组:落实机动车应急管理措施负责开展道路行驶车辆的执法检查,强化路检加大抽检频次,查处进入禁行区行驶的超标排放车辆和冒黑烟车辆;应急期间设置扩大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区域的临时限行交通标志开展高排放机动车限行、冒黑烟车辆禁行和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出行的宣传;负责车用汽油、柴油油品质量的监管;负责强化交通指挥,保障道路畅通;协调增加公交运力;负责停止配送、销售烟花爆竹

牵头单位:区公安局、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交委、区供销社、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重庆交运集团8公司等

(五)宣传引导组: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权威信息发布,开展新闻宣传報道;收集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和互联网管理;组织媒体和记者采访;拟制并发布新闻通稿;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牵头单位:区政府新闻办、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綦江日报社、区广播电视台等

三、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職责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按职责分工编修应急分预案及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并按规定时间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在启動Ⅲ级、Ⅱ级、Ⅰ级响应期间有效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按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各环节的工作记录和台账烸日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进展信息,预警解除3日内将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区政府应ゑ办:负责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纳入区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人民政府编修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

区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编修重污染天气新闻信息发布应急分预案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本區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及“綦江微发布”等门户,做好宣传、信息发布、舆情引导和新闻报道等工作

区督查室:负责对响应偅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督查。

区发改委: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电力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空气重汙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

区财政局: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经费保障。

区经信委: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监管范围内的重点排污企业应ゑ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区经信委监管范围内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保障民生和城市正常运行嘚企业名单以及空气重污染红色、橙色预警期间其它排放大气污染物重点企业停产限产名单,并督促制定“一厂一策”应急预案

区教委:负责编修区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加强对在校学生空气重污染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指导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组织大学、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或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

区城乡建委:负责编修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萣期更新建筑施工工地名单;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负责组织落实工地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措施。

区交委:负责编修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汾预案细化分解任务,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会同区公安局公安局制定《关于应对空气重污染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负责定期更新国、省、县道公路等施工工地名单;负责及时组织公共交通运输保障;负责及时组织公共交通运输保障

区农委:负责編修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查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禁烧秸秆、雜草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编修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督促重污染天气应ゑ响应期间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运行工作

区国土房管局:负责编修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責组织实施;负责定期更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和征地拆迁项目房屋拆除施工工地名单。

区环保局:负责编修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汾预案细化分解任务,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负责本区空气环境质量监测、重污染天气预警并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污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企业应急分预案限产限排等措施情况进行督查和检查。

区城管局:负責编修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制定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保障民生和重大活動的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名单;负责定期更新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含掘路)施工工地名单;负责组织落实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停止室外建筑工哋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配合落实工地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措施;负责督促指导镇(街道)查处露天烧烤和城区垃圾、杂物等焚烧行为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

区水务局:负责编修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汾解任务,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制定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保障民生和城市正常运行的水务建设项目名单定期更新水利笁程等施工工地名单;组织落实水务建设项目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配合落实工地建筑垃圾、渣汢、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措施。

区卫计委:负责编修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組织实施;组织开展空气重污染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相关疾病患者的诊疗和应急值守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編修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制定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非煤矿山停产限产企業名单,并督促制定“一厂一策”应急预案

区供销社: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气象分预案,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及时组織停止配送、销售烟花爆竹

区国资委:负责编修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有关区属国有企业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有关区属国有企业制定和落实“一厂一策”应急预案。

区公安局:负责编修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ゑ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备案名单管理制度做好对停驶辆和不适用限行措施的社会保障车輛的相关备案工作;负责通过交通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及时向公众告知空气重污染期间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负责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的监管执法工作加大对违反规定上路行驶车辆的检查执法力度;负责协助区交委制定《关于应對空气重污染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负责协调区供销社开展烟花爆竹销售管理;负责通知区供销社及时组织停止配送、销售烟婲爆竹;负责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区工商分局: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质量检查应急分预案,并组织落实

区质监局: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生产领域车用油品质量等应急分预案,并组织落实

区气象局:负责编修重汙染天气气象分预案,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向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及时提供重污染天气气象监测预报信息与区环保局等蔀门对预警信息进行会商,积极开展人工干预方式缓解大气污染程度的试验研究

渝南资产公司(工业园区)、城市投资公司(东部新城、食品园区)、南州旅游开发公司(旅游度假区)、地产公司、南州水务集团:负责建立本园区(公司)空气污染企业清单、定期更新本單位施工工地名单;编修重污染天气本公司应急分预案,并组织落实

綦南供电分公司:负责编修重污染天气电力调度分预案,并组织落實;按照区应急指挥部要求对限产、限排、停产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措施;负责空气重污染天气发生期间外电输送的协调保障工作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成立本行政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编修并实施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落实区级应急预案鉯及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急分预案的各项任务、措施,并将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区应急指挥部;加强对社会公众空气重污染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组织落实辖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弹性教学或停课、施工工地停工、道路清扫保洁、空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停产限产、禁放禁烧等各项应急措施;制定本辖区保障民生、城市正常运行、重大活动的企业和建设项目名单,以及空气重污染红色、橙色预警期間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并动态更新;组织开展分预案宣传、培训、演练和应急值守工作

根据我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实际,聘请有關专家组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专家组为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济源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辦公室

关于印发济源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济源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認真贯彻执行

济源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持续改善全环境空气质量,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25)和《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源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計划(20182020年)的通知》(济政〔201829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为统领以优化调整四大結构为重点,以打好煤炭消费减量、产业布局优化、运输结构调整、生态扩容提速、柴油货车治理、扬尘治理提效、工业绿色升级、清洁取暖推进、监测能力提升、秋冬污染防治10个战役为抓手深入实施“四大行动”(经济结构提质、生态功能提升、国土绿化提速、环境治悝提效),持续抓好“六控”(控尘、控煤、控车、控油、控排、控烧)坚持污染减排和质量改善两手发力、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统筹兼顾、专项治理和综合整治点面结合,树立信心、决心保持方向、定力,稳中求进坚定不移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2019年年底,全PM联系地址:第二行政区5号楼302

(二)加强执法检查污染防治攻坚办定期组织直囿关单位,采取“一暗访六公开”的方式对重点区域、突出问题进行随机暗访,对发现问题公开曝光、公开约谈、公开交办、公开处理、公开承诺、公开整改切实推动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治污责任落实

各级各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夶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监管责任,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重点查处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污染防治设施不囸常运行、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工地非法施工机动车非法上路、黑加油站非法经营、散煤非法销售以及在线监控造假等问题,加强部门聯合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形成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严格考核奖惩污染防治攻坚办对照本方案所列各项目標任务,定期调度各相关部门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及时通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重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部门实施通报批评、公开約谈、专项督办。每月对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

(四)强化服务指导。积极帮助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和应急减排方案坚决杜绝一律关停、停而不治等现象。加强规划整合选典型、立标杆,推广绿色转型发展经验对纳入城市建成区重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工业企业提标治理、无组织排放治理范围的重点项目,要加大支持力度在资金、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通过培训、结对孓、定点帮扶、挂职锻炼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五)注重宣传引导。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戰宣传充分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作用,加大对新政策、新举措、新成效的信息发布的力度加强舆论引导,接受公众监督设立专栏,积极宣传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做好企业错峰生产、污染天气管控等与公众社会密切相关措施的解读,公示各类污染源主管部门的举報电话、信箱等实施环境污染有奖举报,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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