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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主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囷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上海劳动仲裁机构为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議仲裁院地址为西乡路188号。各区仲裁机构为:长宁区威宁路410号3楼黄浦区车站支路87号;虹口区祥德路468号;普陀区交通路2315号,杨浦区长阳蕗2467号22号楼
上海市劳动仲裁在上海劳动仲裁机构办理,比如黄浦区社保争议仲裁庭、卢湾区社保争议仲裁庭、徐汇区社保争议仲裁庭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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