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AFH666陕c00005是谁的车车

下列车辆在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28日期间被“电子监控”设备摄录,请车辆所有人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到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二、三、四、七大队违法处罚站依法接受处理,也鈳以通过安徽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用户绑定信息后自行处理未接受处理的,车辆管理所停止办理业务。

2021年第八批违法车辆公告下列车輛在2021年2月15日至2021年2月21日期间被“电子监控”设备摄录,请车辆驾驶人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到固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城迎賓大道西段)、车辆管理所大厅、县行政服务大厅或各乡镇派出所依法接受处理。未接受处理的车辆管理所停止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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