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宜和金乡和谐佳苑车位的车位是人防车位吗

原标题:重磅!小区人防车位被違法出售收益归谁所有?江苏省人防办两位主任现场回应!

11月25日江苏省人防办戴跃强主任、沈斌副主任走进《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廳长》全媒体直播室。节目中很多听众对人防车位租售有关问题非常关注。

就大家反映的热点问题处理后续今天,省人防办工程管理處副处长朱菊燕在节目中现场回复

我家小区地下车位是人防工程吗?

徐州刘先生咨询徐州市恒大滨河左岸二期地下车位是否是人防工程

经徐州市人防办核实,确认恒大滨河左岸小区结合项目依法配建人防工程2.2625万平米( 按规定住宅小区人防车位只租不售,租期不能超过彡年)位于小区的一期(B地块)和二期(A地块)。

那么对于市民来说,怎么去分辨小区地下车位是否为人防车位呢根据2018年出台《江蘇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技术规定》,要求2019年以后的所有新竣工工程都要明确标识出人防车位—— 人防工程口部要有橙色的标志,墙上有顯著的橙色色带人防车位在地上喷涂带有“人防”或“RF”。

对于此前竣工的人防车位省人防办将督促各地加强标识标志设置,力争用彡年左右的时间做到全覆盖

小区人防车位被开发商出售了怎么办

无锡的秦先生反映:无锡市惠山区阳光100小区存在违法出售人防车位情況

无锡市惠山区人防办经过调查,秦先生反映情况基本属实阳光100小区开发商无锡苏源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出售了8个人防工程车位。惠山區人防办与城建监察大队对开发商进行了查处要求其限期整改。目前开发商已退还了7个人防工程车位的销售款剩余一个尚在办理。无錫市人防办与惠山区人防办将继续跟进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建设单位没有权利出售人防停车位,租售期限超过三年或者违法出售、附赠要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的罚款人防部门表示,只要發现一起就查处一起

人防车位收益归谁所有

南京市鼓楼区幕府山街道云谷山庄小区的业主吴先生反映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有八百多個,请问2012年至今所收的费用是归开发商所有还是人防办所有?业主们是否也可以获利

依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小区人防车位嘚汽车停放费、租金主要用于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如果有剩余的就70%进入公共物业管理维修基金,30%补贴物业管理费

就在今年11月13日,吴政隆省长签发了省政府规章进一步明确从明年1月1日起,不管谁收这笔钱都要单独列账优先保障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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