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这本书付了200元的三书的另一种说法法

1.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  当自然状态中不利于人类生存的种种障碍在阻力上已超过了每个个人在那种状态中为了自存所能应用的力量。……人类集合起来形成┅种力量的总和才能够克服这种阻力……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苴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

——卢梭《社会契约论》

 顺应這些自然本性的各项中央权力都喜欢和鼓励平等,因为平等特别便于中央行使权力使中央扩大和巩固权力。……政府是爱公民之所爱并且自然是恨公民之所恨。这种感情一致的共同体在民主国家不断将每个公民和国家元首结合在同一思想之下,并在两者之间建立起隱秘的和恒久的同情……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自然喜欢中央政权,并愿意扩大它的特权;而且如果这个政权忠实地代表了他们的利益,确切地再现了他们的本意他们对它的信任就几乎是无限的,并准备将自己所能付出的一切献给它

——摘自[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

材料三  康有为于1898年上书光绪皇帝,更明白说道:“自东师辱后泰西蔑视,以野蛮待我以愚顽鄙我。昔视我为半教之国者今等我於非洲黑奴矣。”从利娅·格林菲尔德对民族主义兴起之感情动力的论断来看,中国近代民族主义可以说已经略具刍形,呼之欲出。

——摘编自《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

整个事件过程 1.当事人在挑选好商品时疏忽忘记结账. 2.工作人员找到当事人后大声凶吼当事人,并且有辱骂.言辞不当行为「有现场人员作证.当时我们在四楼Hi百货市集就岗」并将当事人抓住不放带进电梯进了商场! 3.工作人员带当事人在商场时间为接近一小时!「当时在四楼Hi百货为上班时间.所以不清楚当事人與工作人员的交流」 4.当事人回来后,作为在一起工作原因并上前询问

如下当事人道明原委: 5.我在下面商场买了一个面包和一个鸡爪.当时沒有拿购物篮,为了方便选购物品将鸡爪放进裤兜里面结账时忘记了鸡爪。

就被工作人员说成是小偷商品已经归还了,但是工作人员暫扣了我的手机说明天拿两百元去赎回手机! 大致事情发生,经过结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進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消协说法】 超市没有这些权利对顾客罚款、處罚或收取押金 针对此事,开封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克航平表示生活中确实存在购物忘记付款的事情,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并不存在盜窃的主观意念,也未实施盗窃行为

但是,不管有意无意只要


(1)买这三件物品一共需要多少錢
(2)孙勇买一副乒乓球拍和一本书,付了50元应找回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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