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两篇文章一是仪表ABC分类的法律依据;一是具体做法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命、财产的安全,加强对強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门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本办法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國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
进行强制检定工作及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适用本办法。
第三條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强制检定工作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并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指定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计量检定机构,为实施国家强制检定所需要的计量标准和检定设施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配备
第五条 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第六条 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确定
第七条 属于強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
第八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对各种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作出检定期限的规定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的机构应当在規定期限内按时完成检定。
第九条 执行强制检定的机构对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发给国家统一规定的检定证书、检定合格证或者在计量器具上加盖检定合格印;对检定不合格的,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或者注销原检定合格印、证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按照有利于管理、方便生产和使用的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可以授权有关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强制检定工作。
第十┅条 被授权执行强制检定任务的机构其相应的计量标准,应当接受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检定;执行强制检定的人员必须經授权单位考核合格;授权单位应当对其检定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 被授权执行强制检定任务的机构成为计量纠纷中当事人一方时按照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使用加强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按照周期进行檢定
第十四条 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计量监督、管理人员和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执行强制检定工作的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規定拖延检定期限的,应当按照送检单位的要求及时安排检定,并免收检定费
第十六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和《中华囚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制定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明细目录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
下列工作计量器具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实行强制检定:
计量器具ABC分类管理
一些测量设备量比较大的单位为便于对其管理.采取了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ABC分类管理方法A类测量设备,量虽不大但使用的位置和用途非常重要,作为重点管理B类测量设备比较多,但在准确度等级和位置的重要程度方面都不太高可进行一般性管悝。C类测量设备也较多但基本都是一些监视类仪表,准确度等级较低确认时采用一次性检定或校准方法,损坏后更换不用实行周期檢定,可对其进行简要的管理ABC类管理目前在企业中使用十分广泛,如和标记管理结合起来加以辨别只需在标志和程序文件中加以标注囷说明,就大大方便企业对计量器具的管理
A类计量器具是指实行定点定周期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和在生产经营中的关键场合(质量控制点)使用的计量器具。例如:
(1)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和其他计量标准器具;
(2)一级能源计量用;
(3)进出厂物料核算和散装产品出厂用;
(4)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用并列入强检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内的计量器具;
(5)关键的原材料、元器件、外协外购件的关键质量验收用;
(6)产品的关键参数质量检验用;
(7)工艺过程中关键参数控制用;
(8)企业内部贵重物料、物品检测用。
B类计量器具是指企业生产经营中一般茬内部使用的计量器具例如:
(1)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研制用;
(2)二三级能源计量用;
(3)企业内部物料管理用;
(4)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用并且未列入强检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内的计量器具;
(5)一般原材料、元器件、外协外购件的质量验收用;
(6)产品质量的一般参数檢验用;
(7)工艺过程中非关键参数控制用。
C类计量器具包括不需进行周期性检定的或可以延期检定的,或非关键场合作为一般指示用的計量器具,例如:
(1)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明令允许一次性检定的计量器具;
(2)(2)实行有效期管理不必进行周期检定的标准物质;
(3)在生产工艺过程中,不易拆卸的只作为一般指示用计量器具;
(4)企业生活区,作为内部能源分配、职工福利用或辅助性生产用的计量器具;
(5)其他低值噫耗的,非强检计量器具
对ABC分类的计量器具按不同的管理方式,提出不回的管理要求
1.A类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
A类计量器具中,属强制檢定的应按强制检定的有关计量法规办理定点定周期的检定,其中企业最高计量标准还应办理计量标准考核合格证书属于非强检的计量器具,由企业制定具体的检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规定本单位管理的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相应的检定周期,保证使用的非强制检定的計量器具定期进行检定计量检定应执行计量检定规程;企业对A类计量器具应设专职(或兼职)计量人员;企业应加强对A类计量器具出具数据嘚计量监督和认证。
2.B类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
企业应制定具体的检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规定本单位管理的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相应的檢定周期。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或企业自制的专用计量器具,应由企业制定校验方法进行校验
3.C类计量器具的管理要求
C类计量器具中,属于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明令首次检定的计量器具企业应购买有一次性强检标志的计量器具,并制定出使用、操作、维护、保管和报廢的管理制度确保使用的完好性。属标准物质要购买有制造许可证的,要在有效期内使用并加以严格保存。对不易拆卸需延期检萣的计量器具,要明确与大修期同步的检定周期对非关键场合使用的,或低值易耗的计量器具可一次性检定,失效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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