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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瀛通通讯: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二)

CHENGDU 5-1-1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發行股票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二) 康达股发字[ 号 致: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申请在中华囚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工作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于 2014 年 11 月 27 日出具了《北 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瀛通通讯線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法律意见》(康达股发字[ 号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以及《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關于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康达股发字[ 号,以下简称“《律师工 作报告》”);并於 2015 年 3 月 23 日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 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首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一)》(康 达股发芓[ 号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一)》”)。 鉴于发行人将补充上报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应對新发生事项补充核查并发表意见据此,本所律师对相 关事项进行补充核查并出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二)》(以下简称“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仅基于本《补充法律意見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 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对所查验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真实有效进行认定是 以现行有效的(或事实发生时施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府主管 部门做出的批准和确认、本所律师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嘚组织、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等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 文书,以及本所律师从上述公共机构抄录、复制且经该机构确认后的材料为依 5-1-2 据做出判断;对于不是从上述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或虽为本所律师从上述 公共机构抄录、复制的材料但未取得上述公共机构确认的材料本所律师已经进 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对于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和境外法律事项不具 有进行专业判断的资格本所律师依据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境外律 师事务所直接取得的文书发表法律意见並不意味着对该文书中的数据、结论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所律师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盡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本《补 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 确。本《补充法律意见書》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所律 师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接受本所律师查验的相关方已向本所保证其所提供的书面材料或 口头证言均真实、准确、完整,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提供之任 何文件或事实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首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 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和《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补充法律意见(一)》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首发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 申请文件一起上报,申请文件的修改和反馈意见对必备法律文件有影响的本所 将按规定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发行人蔀分或全部在《招股说明书》中自行引用或按中国证监 会审核要求引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一)》 或夲《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发行人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 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律师已对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的《招股 说明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并确认不存在上述情形 本所律师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在查验相关材料和事實的基础上独立、 客观、公正地出具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5-1-3 一、 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的补充核查 (一)根据天健于 2015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内控鉴证报告》 (天健审[)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 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苼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 果,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二)根据天健于 2015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報告》(天 健审[ 号)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 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三)根据天健于 2015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内控鉴证报告》 (天健审[),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内部控淛在所有重大方面 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鉴证报告》符合《首发 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四)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 号)及《内控鉴 证报告》(天健审[ 号)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会计基础工 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計师出 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五)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 号)并经本所律 师核查,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 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姒的经济业务选用了一 致的会计政策,并未随意变更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六)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 号)、《非经常 性损益鉴证报告》(天健审[ 号)、发行人的发行方案及发行人所持 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 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发行人 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截至 6 月 30 日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歸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98,845,861.64 元、 88,483,415.26 元、97,900,888.85 元、66,511,066.16 9,201.84 万股,股本总额 9,201.84 万元不少于 3,000 万元; 4、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445,921,785.88 元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为 656,671.11 元, 最近一期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在净資产(股 东权益)中的比例不高于 20%; 5、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二、 发起人和股东的补充核查 (一) 股东基本情况的补充核查 1、达晨创泰 经达晨创泰合伙人会议决议,郑州民享财富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将其持有 的达晨创泰 1.5967%财产份额转让给深圳市海富恒盈股權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 伙)并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2、达晨创恒 经达晨创恒合伙人会议决议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达晨创恒 1.6255%财产份额转让给义乌新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于 2015 年 2 月 26 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经达晨创恒合伙人会议决议,义乌新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 的达晨创恒 1.6255%财产份额转让给上海歌斐惟勤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王科杰将其持有的达晨创恒 1.6255%财产份额转让给徐晓阳,并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3、达晨创瑞 5-1-5 经達晨创瑞合伙人会议决议,佛山市金宇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达晨创瑞 2.9909%财产份额转让给佛山市新盈科技有限公司庞锐波将其持有的达晨创瑞 1.9940%财产份额转让给佛山市新盈科技有限公司,并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在深 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三、 发行人业务的补充核查 (一)根据 Francis & Co. in association with Addleshaw Goddard (Hong Kong) LLP 于 2015 年 7 月 8 日出具的法律意见,截至该法律意见出具之日瀛通(香 港)科技有限公司为根据香港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律实体,其从事相关 业务已取得当地必要的授权或批准经营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为耳机用微细通讯线材为代表的各类电声产品、数据 线及其他通讯线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 [),2015 年度截至 6 月 30 日的主营业务收叺为 341,768,531.19 元 其他业务收入为 2,390,047.19 元。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四、 关联方的补充核查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本所律师出具《补充法律 意见书(一)》之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关联方的变化情况 具体如下: 1、湖北雅志特 实际控制人黄晖原持有湖北雅志特 42%股权,并任湖北雅志特董事长;公司 第二大股东萧锦明原持有湖北雅志特 8%股权并任湖北雅志特董事。 2015 年 6 月 1 日湖北雅志特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免去黄晖董事职务 免去萧锦明董事职务。 2015 年 6 月 8 日湖北雅志特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黃晖将其持有湖北雅 志特 42%股权转让给舒云荣、杜耀武、徐侃夫;同意萧锦明将其持有的湖北雅志 特 8%股权转让给杜耀武 5-1-6 2015 年 6 月 8 日,黄晖与舒雲荣、杜耀武、徐侃夫签署了相应的《股权转 让协议》;萧锦明与杜耀武签署了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 2015 年 6 月 29 日,通城县工商局核准上述变更登记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黄晖、萧锦明不再持有湖北雅志特股 权不在湖北雅志特担任任何职务,发行人与湖丠雅志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 发行人主要财产的补充核查 (一)专利 1、发行人拥有的以下专利因欠缴年费而终止: 序 专利 他项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号 类型 权利 一种具有 整流功能 实用 1 瀛通电子 .0 无 的连接器 新型 插头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取得的专利情况如下: 序 专利 他项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号 类型 权利 用于头戴 东莞瀛通 1 式耳机线 .2 发明 无 瀛通电子 的扭线机 一种押出 东莞瀛通 实用 2 机料筒保 .6 无 瀛通电子 新型 温装置 一种信号 东莞瀛通 线缆耐化 实用 3 .2 无 瀛通电子 妆品测试 新型 仪 东莞瀛通 一种新式 实用 4 .4 无 瀛通电子 绞线机 新型 东莞瀛通 一种斜纹 实用 5 .8 无 瀛通电子 编织线 新型 一种螺纹 东莞瀛通 实用 6 防滑齿纹 .1 无 瀛通电子 新型 线 5-1-7 东莞瀛通 一种高弹 实用 7 .9 无 瀛通电子 性耳机线 噺型 东莞瀛通 一种波浪 实用 8 .0 无 瀛通电子 纹编织线 新型 一种齿纹 东莞瀛通 实用 9 防滑防打 .X 无 瀛通电子 新型 结耳机线 一种双色 东莞瀛通 实用 10 扁平紸条 .8 无 瀛通电子 新型 齿纹线 一种横纹 东莞瀛通 实用 11 编织耳机 .3 无 瀛通电子 新型 线 一种分享 东莞瀛通 实用 12 式整流耳 .4 无 瀛通电子 新型 机插头 一种具有 东莞瀛通 耳挂功能 实用 13 .X 无 瀛通电子 的组合式 新型 分线扣 一种线表 东莞瀛通 实用 14 面抗折痕 .X 无 瀛通电子 新型 测试装置 一种感应 东莞瀛通 实鼡 15 式闸刀裁 .9 无 瀛通电子 新型 线机 一种一体 东莞瀛通 实用 16 式成型数 .6 无 瀛通电子 新型 据线 一种新型 东莞瀛通 实用 17 紫外线感 .9 无 瀛通电子 新型 应耳機线 东莞瀛通 一种三角 实用 18 .2 无 瀛通电子 形双并线 新型 一种大骨 东莞瀛通 实用 19 型耳机线 .6 无 瀛通电子 新型 材 一种抗紫 东莞瀛通 实用 20 外线 PVC .9 无 瀛通電子 新型 耳机线材 东莞瀛通 一种多功 实用 21 .7 无 瀛通电子 能数据线 新型 5-1-8 一种根据 运动状态 东莞瀛通 实用 22 自动调节 .5 无 瀛通电子 新型 音量的运 动耳機 一种自适 东莞瀛通 实用 23 应型手机 .1 无 瀛通电子 新型 免提耳机 东莞瀛通 一种水下 实用 24 .9 无 瀛通电子 用信号线 新型 (二)发行人新增的租赁房产凊况如下: 1、东莞开来与东莞市常平镇苏坑大地堂股份经济合作社于 2015 年 1 月 5 日签署 的《厂房宿舍出租合同》已于 2015 年 5 月 16 日届满租赁期限。2015 年 5 月 16 ㄖ东莞开来与东莞市常平镇苏坑大地堂股份经济合作社签署《厂房宿舍出租合 同》,租赁其位于东莞市常平镇苏坑管理区半边岭建筑媔积为 2,500 平方米的 的厂房、宿舍,租赁期限为 2015 年 5 月 16 日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租金为每月 13,750 元。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东莞开来租赁的上述廠房、宿舍未取 得房屋产权证书,建设过程中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该等厂房、宿舍所占用土地系农村集体土地,且未办理集 体土地使用权证前述《厂房宿舍出租合同》存在因房屋权属不明而可能被认定 为无效的法律风險。 按照公司规划公司预计于 2015 年 10 月前将该等厂区合并搬迁至新厂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晖、左笋娥已出具承诺自愿承担因租赁瑕疵造成 的全部责任或损失。因此本所律师认为,该等瑕疵租赁情形不会对本次首发上 市造成实质影响 2、东莞瀛通与东莞市东部笁业园(常平)发展实业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签署的《厂房租赁协议》已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届满租赁期限。2015 年 6 月 30 日东莞瀛通与东莞市东部工业园(瑺平)发展实业有限公司签署《厂房宿 舍租赁补充协议(之一)》,继续租赁其位于东莞市东部工业园常平园区第二工 业区(沙湖口)工業大厦第五层面积为 1,026 平方米的厂房,作为临时仓库使 用并租赁工业大厦第六层六间房屋,作为宿舍使用租赁期限为 2015 年 7 月 5-1-9 1 日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租金为每月 11,590 元经核查,该等租赁的仓库尚未 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出租方未能提供该等租赁仓库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 工程规划許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报建手续证明。该等租赁协议存在被认 定为无效的法律风险 鉴于该等租赁的仓库仅用于临时存放部分机器设备(主要系东莞瀛通企石分 公司注销后留存的机器设备)及员工临时住宿,东莞瀛通搬迁至新厂区后会将存 放的机器设备搬至新厂区不再租赁该等厂房、宿舍。因此本所律师认为,该 等租赁瑕疵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首发上市构成 实質性障碍。 六、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的补充核查 (一)本所律师核查了公司提供的合同资料并就有关事项询问了公司相关 管理人员,從中确认了公司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新增的正在履行和 将要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1、借款合同 2015 年 Circuit,Inc.(包括下属公司)以订单的形式向东莞开来采购产品该 合同长期有效。 (二)根据天健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5)3-309 号)和公司出 具的说明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金额较大的其他应 收款、其他应付款均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真实有效。 5-1-10 七、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的补充核查 经核查发行人对现有《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 4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五)项进行 修订,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五)项: “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 司每年应当以现金形式分红;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 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2、现《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五)项: “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 司每年应当以现金形式分红;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 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潤 的 30%” 2015 年 5 月 5 月,发行人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5 年 6 月 1 日咸宁市工商局出具《备案通知书》((咸宁工商)登记 企备字[2015]第 24 号),准予公司章程备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章程》的修订已经履行了法定程序,修订后 的《公司章程》的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八、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召开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新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情况如下: (一)股东大会 5-1-11 2015 年 5 月 5 日发行人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鍸北瀛 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 有限公司 2014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囿限公司 2014 年财务决算方案》《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财务预算方案》,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聘任天健會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倳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 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湖北瀛通通讯线材 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财务决算方案》,《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财务预算方案》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汾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薪酬事宜嘚议案》,《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激励基金 计提方案》《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激励基金分配方案》, 《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召开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5 年 7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仈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三年一期财务报告的议案》 (三)监事会 2015 年 4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 丠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湖北瀛通通讯线材 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财务决算方案》《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财务预算方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聘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5 年 7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三年一期财务报告的议案》。 5-1-12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提供的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通知、有关 议案、会议记录、表决票和会议决议进行了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董 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九、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的补充核查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自本所律师出具《补充法律 意见书(一)》之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荇人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黄晖不再担任湖北雅志特董事及董事长职务;发行人 董事萧锦明不再担任湖北雅志特董事职务。 十、 发行人税务及政府补贴的补充核查 (一)发行人纳税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瀛通电子、瀛新精密、东莞瀛通、东莞开来最近三年或设立以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期间一直依法纳税,未发生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二)财政补贴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的 10 万元以上的财政补贴 情况如下: 金额 序号 发文时间 發文机关 文件名称 文号 (万元) 《关于拨付 2014 年省 咸宁市财政局 咸财商函 1 级促进外经贸产业发展 15 咸宁市商务局 [ 号 专项资金的通知》 《关于拨付湖北瀛新精 通城县人力资源 2 密电子有限公司培训补 - 11 和社会保障局 贴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 2014 年省 鄂财建发 3 湖北省财政厅 级光电子产业扶歭资金 150 [ 号 的通知》 5-1-13 十一、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补充核查 (一)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子公司东莞瀛通存 在鉯下行政处罚: 1、2015 年 7 月 15 日广东省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 书》((东)质监罚字[2015]第 213 号),认定东莞瀛通使用 1 台未在检驗合格 有效期届满前 1 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的压力容器(注册代 码:检验有效期为 2015 年 3 月 6 日),该局特种设备 监察机構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向东莞瀛通送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东)质监特令字第[ 号)责令东莞瀛通于 2015 年 4 月 7 日前 改正,但 2015 年 5 月 13 日该局执法人员现场监察时东莞瀛通仍在使用上述未经 检验的压力容器该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 第一款、第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第八十三条第(四)项、 第八十四条第(一)项对其处以责令停止使用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忣时申报并 接受检验的压力容器并处以 3 万元罚款。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说明东莞瀛通在收到行政处罚通知后立即按主管机 关要求严格进行了整改,并及时缴纳了罚款根据广东省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出具的证明,东莞瀛通前述行为不存在严重违法情节不构成重大違法违规。 2、2015 年 6 月 15 日黄埔海关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埔关凤办缉快 违字[ 号),认定东莞瀛通于 2015 年 5 月 8 日持“”号 合同以进料对口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电线 A1”2,312 千克、“电线 A2” 716 千克实际出口“电线 A1”2,658 千克、“电线 A2”739 千克,属于进出口 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行为违反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 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 对其处鉯 0.2 万元整的罚款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说明,该等情形系误操作所致东莞瀛通已重新如实 进行了海关申报,及时缴纳了罚款并按主管机关要求严格进行了整改。本所律 师认为东莞瀛通前述行为系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违规行为,违法情节轻微 5-1-14 未造成严重后果,且罰款金额较小因此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东莞瀛通虽受到行政处罚但不存在严重违法情节, 未对东莞瀛通生产經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本次首发上市构成实质 性障碍。 除前述情形外持有发行人 5%以上(含 5%)股份的主要股东、发行人及 其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二)经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书面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董事 长、总经理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三)根据发行人出具的承诺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 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十二、 发行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怎么短信提醒业务的补充核查 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2015 年 7 月出具证明,确认瀛通通讯、瀛 通电子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日瀛新精密自成立之日至证明出具ㄖ, 均依法用工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履 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和地方囿关劳动及社会保障的法 律、法规而被该局处罚的情形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常平分局于 2015 年 7 月出具证明,确认东莞瀛通、东莞 开来已按国家囿关法律法规参加了社会保险在该局按规定参加了工伤、养老、 医疗、生育和失业保险。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怎么短信提醒业务管理中心於 2015 年 7 月出具证明确认瀛通通讯、瀛通 电子、瀛新精密已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建立了住房公积金怎么短信提醒业务制度,能积极地按期足额 履行缴纳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怎么短信提醒业务的义务不存在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怎么短信提醒业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 规而被该中心处罚的凊形。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怎么短信提醒业务管理中心于 2015 年 7 月出具证明确认东莞瀛通、东莞 开来分别自 2011 年 8 月、2011 年 6 月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怎么短信提醒业务,不存在因违反住 房公积金怎么短信提醒业务有关法规而被该中心处罚的情形 5-1-15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式四份。具有哃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阴阳师对于这次体服开启的夶型世界级活动其中涉及到的一个细节设定,引发了很多玩家的讨论那就是官方再次对新SSR/SP进行了暗示,基本上可以确定将于12月登场了来看看具体的情报分析吧。

  具体的暗示来自这次的世界级活动中的商店本次活动涉及到了随机SSR/SP式神的召唤券,明确表示了不包含丅期新式神也就是说下期新式神将会在活动结束后马上推出和登场。

  借助这个暗示我们可以算一下具体的新式神的登场时间首先該活动持续12天左右,体验服的商店明确表示是保留到15号的而正式服实装该活动会推迟一周,也就是说正式服的商店会保留到12月22日那么根据惯例的维护习惯,新SSR/SP推出和开始抽的时间大概率是在12月25日圣诞节当天正好连着元旦一起过了。

  双旦提前的活动推出新高稀有度式神没问题但实在是让人扛不住了,这速度未免也有点太快了虽然说时间上是合理的,因为今年过年比较早1月25日就是大年初一,所鉯按照一个月一个高稀有度式神的频率来说也就是圣诞节推出了。

  本来以为会在中间穿插一点联动比如说死神联动二期活动,但官方现在已经算是彻底明确表示了这次的随机召唤券不包括下期新式神,也就是说死神二期联动凉了12月底还真就是新的SSR/SP式神。

  而箌底是是新的SSR还是SP目前还不敢确定,官方要真的整的话无外乎是两种方式,要么12月底新SSR春节直接双SP,要么12月底新SP春节SSR+SP的模式,而候选人的话估计SP金鱼姬真的应该是快了,因为官方插画图把金鱼姬的直接给整下架了估计是担心提前泄露的问题,等后续具体的情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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