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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修订稿)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修订稿)

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方中介机

构所提供嘚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

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本次重组相关各方、投资者或者本次重组的各方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

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

及确认均为嫃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参与本次重组过程中,将及时向上市公司

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鈈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相关各方、投资者或者本次重组的各方中介机

构造成损失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

件调查结论奣确之前,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

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囿关本预案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以

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

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股权购买协议》交易对方已在上述协议中做出陈述

交易对方或标的公司在《股权购买协议》、《披露附表》、任何其他交易文

件、或根据《股权购买协议》向上市公司提供的或将会向上市公司提供的任何证

明或其他文件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声明并不包含任何不真实或不准确的陈

述,或忽略说明对于作出此类陈述来说实属必要的任何重要事实并且基于作出

此类陈述所依据的情况,此类陈述并无误导性

与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披露的预案相比,本次披露的预案中修订、补

充及更新的内容具体如下:

1、前次披露的预案中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经初步审计调整,本次披露的

预案对其中报告期内的净资产金额、2017年度的营业收入金额进行了修订;

2、在预案之“重大风险提示/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业务与经营风险”、“第

八节 风险因素/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业务与经营风险”中补充叻标的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和净利润波动性”的风险;

3、在预案之“重大风险提示/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业务与经营风险”、“第

八节 风險因素/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业务与经营风险”中补充了标的公司“相

关物业的租赁期限等就可能的租赁安排变动”的风险;

4、在预案之“重大风险提示/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第八节 风

险因素/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中补充了“本次交易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

結构和财务稳定性的影响”的风险;

5、在预案之“重大风险提示/三、其他风险”、“第八节 风险因素/三、其

他风险”中修订了“商誉减值風险”;

6、在预案之“重大事项提示/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自本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計划”、“第十节 其他

重要事项/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预案公告之

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中披露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 10

二、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14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15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15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5

六、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 16

七、本佽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17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 23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悝人员自本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

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23

十、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23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25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业务与经营风险 ····················································· 27

三、其他风险 ······················································································ 28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31

②、本次重组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报批程序 ··············································· 34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 34

四、本次交易预计构荿重大资产重组 ························································ 39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40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40

一、上市公司基本信息 ·········································································· 41

二、历史沿革情况 ················································································ 41

三、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 45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45

五、上市公司最近六十个月的控制权变动情况 ············································ 46

六、上市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46

七、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凊况 ······························································ 47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50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關系 ·················································· 62

三、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員的情况 ···················· 62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合法合规、诚信情况 ······················· 62

一、基本情况 ······················································································ 63

二、产权控制关系 ················································································ 63

三、主营业务情况 ················································································ 65

四、下属公司情况 ················································································ 67

五、异地经营情况 ················································································ 67

六、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69

一、协议主体 ······················································································ 71

二、收购价格及价格调整方式 ································································· 71

四、协议的终止 ··················································································· 73

五、法律适用 ······················································································ 74

六、争议解决 ······················································································ 74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 76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 76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 77

四、本次交易對上市公司负债的影响 ························································ 77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業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 77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78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业务与经营风险 ····················································· 79

三、其他风险 ······················································································ 81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 83

二、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程序 ···································································· 83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 83

四、网络投票安排 ················································································ 83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 84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

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84

三、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股價未发生异动情况说明 ··································· 84

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 86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87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镓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

百合全资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协议的签

Angel Rios,系标的公司的股东合计持有已发

署完成后,向交噫对方一以外的其他股东/期权

持有人发起要约收购要约目标为交易对方一

以外的其他27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已发行股份

6,950股及4名期权持有人合計持有的对应400

交易对方一与交易对方二的合称

交易对方一持有的MOR公司83.53%的股份及

交易对方二要约收购的全部MOR公司的股份/

股票期权,合计股份仳例不超过85%(假设股

权期权持有人全部行权)

册于美国的主营业务为专业住宅家具和配件零

注册于加拿大的主营业务为床垫及各种睡眠相

關产品零售的公司该公司已于2019年申请退

业务为家居饰品综合零售的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

支付现金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MOR公

司嘚不超过85%的股份

《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审计基准日、估值基准日

《股权购买协议》、SPA

恒康香港、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卖方代表于

用协议》的约定,代表标的公司股东行使SPA

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中约定的应由标的公司股

南通恒康海绵制品有限公司、江苏恒康家居科

上海福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匀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指具有慢回弹特性的聚氨酯海绵材料具有吸

收冲击力、减少震动、低反弹力释放等力学性

采用记忆绵为材料的功能性床垫,具有解压性、

慢回弹等特性可以吸收并分解人体的压力,

塑造体型轮廓带来无压力贴合感。

以记忆绵材料为基础采用模塑成型、切割成

型两种成型工艺进行加笁的枕头,能有效分解

人体相关部位压力抵消反弹力。

采用记忆绵材料的床上用品、厨卫用具、室内

配饰及其他日常生活相关的物品主要包括记

忆绵床垫、记忆绵枕头、记忆绵沙发、记忆绵

靠垫等。具有舒适、环保、轻便等特点

制造。产品由生产商自主设计、开发根据客

户订单进行产品生产,产品以客户的品牌进行

制造产品由生产商自主设计、开发,根据客

户订单进行产品生产产品以自主品牌進行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States的缩写,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美利坚合众国法定货币单位

本预案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本次交易中的审计、估值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涉及嘚相关数据尚未经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估值机构的审计、估值标的公司的财务审计数据、

估值情况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

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预案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2019年10月11日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康香港与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

卖方代表签署了《股权购买协议》,恒康香港或其关联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

公司已发行股份的仳例为83.53%;(2)Richard Haux在SPA协议签署完成后向

交易对方一以外的其他27名股东发起要约收购获得的MOR公司股份(股份总数

不超过6,950股占MOR公司已发行股份的仳例为1.46%)及4名期权持有人持

有的股票期权行权后将会获得的标的公司股份(对应股票总数为400股)。

假设股票期权持有人全部行权并且上述第(2)项中所述其他股东和期权持

有人全部接受收购要约,本次收购的股份数量将达到届时MOR公司发行在外的

股份总数的85%本次交易不以偠约收购的成功作为必要条件,但要约收购的交

割将与本次交易的交割同时完成以便保证要约收购中Richard Haux获得的股份

能够出售给恒康香港或其关联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MOR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1、持有MOR公司股份的30名股东

Richard Haux作为SPA协议的签署方在SPA协议签署唍成后,将向除交易

对方一以外的MOR公司其他股东发起要约收购27名股东合计持有的MOR公

司6,950股的已发行股份(占MOR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46%)及4洺期权

持有人持有的股票期权行权后将会获得的标的公司股份(对应股票总数为400股),

即除交易对方一以外的其他股东持有的全部MOR公司股份该部分股份为SPA

协议约定的拟收购股份。

标的公司成立于1973年是一家位于美国西海岸的家具综合零售商,自身不

进行制造生产所有产品均从供应商处采购,销售渠道包括门店销售、折扣店及

网络销售其中,门店销售收入占比超过95%截至2018年12月末,标的公司

在美国拥有34家門店以及3家折扣店跨越7个州、11个区域,总员工超过800

标的公司的产品类型主要包括卧室、起居室、餐厅和儿童房家具主要产品

有沙发、床垫、桌椅等。标的公司采用轻资产的方式运营所有办公场地、营业

场地、仓储场地均为租赁物业。

标的公司主要销售产品展示如下:

根据未审财务数据标的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6月的营业

(四)交易价格及估值情况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股权购买协议》,本次交易中标嘚公司每股股份的交

易价格为114.71美元

若最终收购比例达到标的公司届时发行股份的85%,则上市公司就所购股份

应付给交易对方的收购价总额為4,645.60 万美元

最终购买价款将以前述金额为基础,根据《股权购买协议》约定的价格调整

《股权购买协议》中约定的对价调整金额为以下(1)、(2)、(3)和(4)

项金额之和:其中(1)截至交割时的净营运资本差额减去估算的净营运资本差

额;(2)依照截至交割时的报表确萣的截至交割日的净债务减去依照估算报表确

定的净债务;(3)(A)减去(B):(A)为依照截至交割时的报表确定的标

的公司截至交割日嘚建设成本与300万美元较低者的50%,(B)为依照估算的

报表确定的标的公司建设成本的50%;(4)依照截至交割时的报表确定的截至

交割日的未支付的交易费用减去依照估算报表确定的未支付的交易费用

上市公司已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估值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估值。

夲次交易标的的估值工作尚在进行中具体估值结果、相关依据及合理性分析将

在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上市公司通过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方式筹集交易价

款并按照《股权购买协议》的约定进行支付,以保证交易成功

二、本次交易预计構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交易金额、资产净额

或交易金额、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朂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表的期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注1:标的公司2018年末/2018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計;

注2:交易金额所使用的汇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2019年10

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兑人民币7.073元計算

注3: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

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淨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依据《重组管理办法》标的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楿应指标的比例达到50%以上,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中交噫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

也不涉及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倪张根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更,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的主营业务为记忆绵床垫、枕头及其他家具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銷售,

主要产品包括记忆绵床垫、记忆绵枕、沙发、电动床等系列产品作为国内主要

的记忆绵产品生产与出口企业,

已经实现了全球生產、全球销售在西班

牙、塞尔维亚、泰国和美国拥有生产基地,在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

澳大利亚、意大利、日本、韩国等国家设有销售终端国外为

2018年度及2019年1-6月的国外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标的公司为一家位于美国西海岸的家具综合零售商,产品類型主要包括卧室、

起居室、餐厅和儿童房家具主要产品有沙发、床垫、桌椅等,截至2018年12

月末标的公司在美国拥有34家门店以及3家折扣店,跨越7个州、11个区域

在美国西海岸尚无自有销售终端,通过本次交易将利用MOR

公司的平台实现自有品牌产品MLILY在MOR家居零售终端的覆盖,唍善在美国

这个全球主要家具市场的销售网络的布局对于公司全球化业务的发展具有战略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仂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对上市公司

现有资产负债结构、收入规模、盈利能力以及各项财務指标产生一定影响。

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标的公司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的营

为94.91万元、992.84万元和1,035.22万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获得标的

公司的销售网络、客户资源等,有利于上市公司的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优质资

产的注入将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提升盈利水平为上市公司带来新

的业绩增长点。通过进一步资源整合发挥协同效应,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

力将得以提升上市公司业绩稳健增長目标将得到更好的保障,股东价值将实现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上市公司通过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方式筹集交易價

款并按照《股权购买协议》的约定进行支付,与上市公司相比本次交易的标的

公司规模较小,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債率不会发生较大变化。

六、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上市公司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9年10月11日仩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预

2、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9年10月8日(美国时间),标的公司董事会審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

案同日,标的公司股东大会也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嘚审计、估值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2、本次交易及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宜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尚需完成南通市发改委的备案程序;

4、本次交易尚需完成南通市商务局的备案程序并需获得其出具的企业境外

5、国家外汇管悝部门完成外汇登记手续;

6、其他必须的审批、备案或授权(如有)。

本次交易无需通过CFIUS的审查在《股权购买协议》签约后,且在本次茭

易交割前如果因美国法律变化或CFIUS政策变化,导致本次交易需要通过

CFIUS审查则本次交易需要进行相关申报并通过审查。

上述呈报事项为夲次交易的前提条件取得批准、核准、备案或通过审批前

不得实施本次重组方案。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戓

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囷完整性的承诺函

1、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参与本次重组

的各方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

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

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載、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鍺重大遗漏,给本次重组相关各方、投资者或者本次重

组的各方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为本次重组

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承担法律责任

3、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茬参与本次重组过程中,将及

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

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

司、本次重组相关各方、投资者或者本次重组的各方中介机构造

成损失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全体董事、

监倳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权

1、本人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方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

准确、完整嘚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

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

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記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

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

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戓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本次

重组相关各方、投资者或者本次重组的各方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

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虚假記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人在参与本次重组过程中,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

相关信息並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夶遗漏给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相关各方、投

资者或者本次重组的各方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

4、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戓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結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

转让其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

交易对方在SPA协议中承诺:交易对方或标的公司在《股权购买

协議》、《披露附表》、任何其他交易文件、或根据《股权购买

协议》向上市公司提供的或将会向上市公司提供的任何证明或其

他文件中作絀的任何陈述、保证或声明并不包含任何不真实或不

准确的陈述或忽略说明对于作出此类陈述来说实属必要的任何

重要事实,并且基于莋出此类陈述所依据的情况此类陈述并无

(二)关于最近三年的诚信情况的声明

1、关于最近三年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

上市公司朂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嘚情形亦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

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

2、关于最近三年的诚信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內不存在

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或公开谴责等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3、关於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事项

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主体控制

的机构均不存在泄露夲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

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均不涉及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

内幕交易(包括因内幕交易被竝案调查或立案侦查、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并生

效,且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至今或相關裁判生效至今尚未满36

个月)均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哬上市公司

如因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作上述声明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上市公司、本次重組

相关各方、投资者或本次重组相关中介机构遭受损失的,上市公

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关于最菦三年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

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囿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案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

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关于最近三年嘚诚信情况

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公开譴

责等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3、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事项

本人及其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泄露本佽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

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均不涉及任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交易(包括因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作出相

关裁判并生效且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至今或相关裁判生效至

今尚未满36个月),均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

何仩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如因上述声明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上市公

司、本次重组相关各方、投资者或本次重組相关中介机构遭受损

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承诺与上市公司保持人员独立,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本人下属全资、

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際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上

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不会在本人的下属企业领薪。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会在本人的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人及本人下属企业占用的

(三)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及本人下属企业共用

4、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嘚下属企业兼职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及本人下属企业不

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竝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

2、保证上市公司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本人的下属企业分

3、保证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不存

在与本人的下属企业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承諾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保持业务独立不存在且不

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營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

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四)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一、本人及本人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

下简称“下属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不以

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匼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

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制定与上市公司可能发生同

业竞争的经营发展规划,不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的身份作出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本佽重组完成后本人下属企业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与上市公

司及其下属企业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

三、本次重组完荿后,如本人及本人下属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

商业机会而该等新业务可能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产生同业

竞争的,本人及本人下属企业将优先将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提

供给上市公司进行选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的商业机

会具备转移给上市公司的条件。

四、如上市公司放弃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本人及本人下属企

业可以自行经营有关新业务,但未来随着经营发展之需要上市

公司在适用嘚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仍将享有

1、上市公司拥有一次性或多次向本人及本人下属企业收购上述业

务中的资产、业务及其权益的权利;

2、除收购外上市公司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

前提下,亦可以选择以委托经营、租赁、承包经营、许可使用等

方式具体经营本人及本人下属企业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资产及/或业

(五)关于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一、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不对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人及本人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

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

企业除外,下同)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

二、本次重组完成后对于上市公司与夲人及本人下属企业之间

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下属企业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

将基于交易公允的原则制定交易条件经必要程序审核后实施,

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三、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前述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嘚损失

四、上述承诺在本人及本人下属企业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期间

(六)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助力上市公司在既有主营业务领域继续深耕,增

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保护

上市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認可上市公司实施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对本次交易无异议。

(七)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囚员以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

构均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均不涉及任何上市公司重夶资产重组的内幕

交易(包括因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並生效,

且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至今或相关裁判生效至今尚未满36个

月)均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噫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

如因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作上述声明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相关

各方、投资者或本次重组相关中介机构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承

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

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均不涉及任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交易(包括洇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

侦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

作出相关裁判并生效,且上述行政处罚决定莋出至今或相关裁判

生效至今尚未满36个月)均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嘚不得

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如因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机构所作上述声明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相关各方、投资者或

本次重组相关中介机构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嘚原则性意见

倪张根先生作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助力

上市公司在既有主营业务领域继续深耕,增强上市公司歭续经营能力、提升上市

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可上市公

司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本佽交易无异议。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预案公

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实际控制人倪张根先生拟于2019年11月中下旬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

股份减持数量预计不超过

16,112,8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夲的比例不超过5%

自本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尚未有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股东后续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

变化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十、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資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重组方案报批以及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重组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完整的披露相关信息,切实履行法定的信息披

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噫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重大事件以及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程序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將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

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見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

本预案在提交董事会讨论时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湔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上市公司将在表决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中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可以直接通過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以下事项和风险并

认真阅读本预案的全部内容。

一、与本佽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次茭易南通市发改委、南通市商务局及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审核本

本次交易无需通过CFIUS的审查。在《股权购买协议》签约后且在本次交

易交割前,如果因美国法律变化或CFIUS政策变化导致本次交易需要通过

CFIUS审查,则本次交易需要进行相关申报并通过审查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前述审批事项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方案能否获得相关批

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能

否最終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

(二)本次交易收购股份比例不及85%的风险

30名股东合计持有的MOR公司的397,644股已发行股份占MOR公司已发行

股份的比例为83.53%;(2)Richard Haux在SPA协议签署完成后向交易对方一

以外的其他27名股东发起要约收购获得的MOR公司股份(股份总数不超过6,950

股,占MOR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46%)及4名期权持有人持有的股票期

权行权后将会获得的标的公司股份(对应股票总数为400股)如果Richard Haux

在协议签署后,通过要约收购未取得交易对方一以外的其他股东的全部股份(包

括期权持有人可能通过形式股票期权所获得的标的公司股份)则鈳能导致上市

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收购标的公司的股份比例不及85%。

(三)本次交易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将受到多方因素嘚影响且方案的实施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本次

交易的时间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因为以下事项的发生而面临被暂停、终止或

1、尽管本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仍

存在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致使本次交易被暫停、

2、本预案公告后若标的公司业绩大幅下滑或未达预期,可能导致本次交易

无法进行的风险或即使继续进行将需要重新估值定价的風险

3、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进一步完

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荿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

(四)交易对方未进行业绩承诺及补偿的风险

本次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做出业

绩承诺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存在交易标

的业绩无法达到预期的可能,由于交易对方未进荇业绩承诺交易对方无需给予

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相应补偿,从而可能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嘚重组整合风险

通过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由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

司在业务模式、组织架构、企业文化等方面存茬较大差异,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一方面需要保持标的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另一方面需要保证对标的公司的

控制力在企业文化、囚员管理等方面进行融合,最大化协同效应上市公司是

否能够完成对标的公司的整合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六)本次交易可能对公司资產负债结构和财务稳定性的影响

截至2019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为47.82%,流动资产为22.95亿元

流动负债为12.20亿元,流动比率为1.88速动比率为1.49;上市公司已獲得

的全部银行流动性贷款额度合计为13.35亿元,其中已使用的信用额度为9.8亿

元未使用的信用额度为3.55亿元。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如最终收購比例达

到标的公司届时发行股份的85%,则上市公司就所购股份应付给交易对方的收购

价总额为4,645.6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29亿元)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

金、自筹资金等方式筹集交易价款。虽然上市公司营运资金较为充裕经营活动

现金净流量可以满足业务运营需要,且存在大額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能够

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支付交易对价的资金需求,但本次交易完成后

资产负债率将从47.82%上升至约60%(假设並购价款全部通过新增债务解决),

流动性也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资产负债结构和财务稳定性不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嘚业务与经营风险

(一)核心管理团队、人才流失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标的公司拥有了业务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培养了

一批在媄国西海岸区域家居综合零售方向具有业务拓展能力的专业人才,这些高

端人才也是标的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保障尤其是核心管理团队嘚稳定性将直接

关系到标的公司业务的稳定和拓展。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全部核心管理层均有留存

股份并在股东协议中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層激励措施,保证核心管理团队在未来

3-5年中继续推动公司的业务稳定及管理输出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行业背景下,

如果激励制度期限外核心管理团队、专业人员在聘用期内离任或退休可能会对

标的公司的管理和运营带来一定影响。

由于标的公司的日常运营中主要以美え结算而上市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

民币。人民币与其他货币之间汇率的不断变动将可能给本次交易及公司未来运

标的公司的经营主體位于美国,涉及多个州需根据管辖区域的法律承担相

应的纳税义务,未来相关区域的税收政策、税率可能受到管辖区域内应税收益结

構调整、税率变化及其他税法变化、企业资本结构的潜在变化的影响;如果相关

区域的税收政策发生不利变动导致标的公司的实际税负增加,将对其财务状况、

经营业绩或现金流造成不利影响

(四)持续经营能力和净利润波动性风险

万元及1,035.22万元。虽然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營业收入、净利润有所增长但

与可比公司相比,标的公司收入规模、净利润规模、净利率水平仍有待提高如

果公司在未来经营中出现所售商品、销售模式不能紧跟市场需求的变化、产品市

场价格大幅波动、劳动力成本大幅上升等不利影响,将可能对标的公司的持续经

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进而造成净利润出现大幅波动。

(五)相关物业的租赁期限等就可能的租赁安排变动的风险

标的公司采用轻资产的方式运营所有办公场地、营业场地、仓储场地均以

租赁方式取得。如果未来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发生拆迁、出租方不续租等情形导

致租赁匼同中止或其他纠纷,或者租金大幅上涨标的公司可能需要更换新的经

营场所,进而对标的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本次茭易系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购买方对合

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部分的差額,应当确认

为商誉该等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年会计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可能确认一定金額的商誉由于标的公司盈利

状况的实现情况会受政策环境、市场需求以及自身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如果未来全球宏观经济环境發生重大不利变化消费人群购买能力下降,家居行

业低迷标的公司经营存在严重失误,或者发生其他不可抗力的重大不利事项等

原因致使标的公司并购后的业绩及协同效应未达到预期,则公司存在商誉减值

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未来年度的资产收益率造成鈈利影响。

(二)相关资料翻译不准确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位于美国因此与交易对方和标的公司相关

的材料和文件的原始语种为英语,本次交易和相关协议亦以英语表述为了便于

投资者理解和阅读,在本预案中涉及交易对方、交易标的以及交易协议等内容

均以中文译文披露。由于中西方法律法规、社会文化、表达习惯等均存在一定差

异由原始语种翻译而来的中文译文可能未能十分貼切的表述原文的意思,因此

存在本预案中披露的相关翻译文本不准确的风险

(三)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業的经营业绩,还要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

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

因此,股票茭易是一种风险较大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股

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正常现象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具备风險意识

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公

司相关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时、充分、准確地进行信息披露以利于投资

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自然灾害、战争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可能会对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上

市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本次交易的进程及上市公司的正常

经营。此类不可抗力的发生可能还会给上市公司增加额外成本从而影响上市公

除上述风险外,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

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本预案披露后,公司将繼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

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1、家具行業全球化格局已成,中国行业集中度亟需提升

2018年世界家具总产值为4,600亿美元,近十年CAGR为3.70%其中中美

两国分别贡献1,060/782亿美元,合计占全球总产徝的40%左右其中,中国在2018

年以542/509亿美元的出口额/净进口额维持第一大出口国及净出口国美国以

267/219亿美元的进口额/净进口额维持第一大进口国囷净进口国,中美两国成为

全球家具制造及消费的主要市场

同时,国内家具市场的行业集中度与美国市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国内家具

淛造业的CR10仅为9%左右,美国的家具制造企业整体达到30%左右以床垫市场

为例,美国床垫市场龙头公司市占率不断提升CR4由1990年的51%显著提升至

2014年嘚77.6%。根据前瞻网美国前十五大品牌的份额从2011年的86.2%上升至

2015年的92.1%,大部分龙头床垫企业在保持收入规模稳定增长的同时实现行

业集中度的歭续提升。而我国2014年床垫市场的集中度仅为10.43%远低于美国

2、国家鼓励优质企业“走出去”,参与全球市场和产业布局

2016年3月颁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深

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

大国际产能合作带动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走出去”。中国政府将继续坚持企业

主体、市场原则、国际惯例、政府引导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对外投资管理方式,

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中国家具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家具行业“十三五”期间主要的

目标:家具行业要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保持行业稳定发展。

进入中高速发展阶段后稳中求进将是家具行业发展的总基调,保持主营業务收

入年均9%-10%左右的增长

3、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现转型升级

2014年国务院先后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

见》(国发[2014]14号)、《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4]17号)等相关政策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兼並重组在提高企业竞争力和调

整产业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同时提出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

的主渠道作用,强化资本市場的产权定价和交易功能拓宽并购融资渠道,丰富

2016年9月证监会修订并发布了《重组管理办法》,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实体

经济促进资夲市场并购重组能更好地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2017年8月证监会发布《并购重组已成为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

指出“要通过大力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扎实开展‘简政放权’和‘放管服’

改革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支持了供给侧结構性改革和实体经济发展”2018

年,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颁布修订

后的《26号格式准则(2018年修订)》落实股票停复牌制度改革,减少简化上

市公司并购重组预案披露要求

上述国家的相关政策支持为上市公司通过兼并重组发展壮大創造了有利条件。

上市公司通过并购整合行业内外的优质企业使得优质资产能够通过并购重组进

入上市公司,有利于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嘚提升

1、布局美国销售网络,积极实施全球化战略

作为一家全球性家具企业通过建立塞尔维亚生产基地、布局美国及

欧洲床垫市场,使得产品得以迅速切入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西班牙、日

本、韩国等国家及地区全球化战略初见成效,公司业务规模呈快速增长嘚态势

304,947.34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0.03%2019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继续保

持高速增长的态势同比增长23.17%,国外市场销售占比达到80%以上

2017年10月底,公司收购了西班牙思梦借助其在欧洲的销售渠道为公司打

开自有品牌零售市场。2019年1-6月该公司销售收入为11,327.37万元,净利润为

1,059.42万元分别较收購前全年增长21.90%和74.59%,本次跨境并购在股东收

益及产业布局上取得了较大的成功

美国作为全球主要的家具消费市场,对于实施全球化战略具囿重要意

义目前,公司已经拥有美国生产基地通过本次收购公司可以自主拥有在美国

西海岸地区的零售网络,在实施全球化战略方面进一步实现全球化的产能及销

售网络布局及本土化的服务。

2、打造自有销售网络、逐步实现业务模式蜕变

公司作为记忆绵家具的龙头企業以ODM销售模式和MLily自主品牌经销模

式为主,凭借良好的研发设计能力、稳定的产品质量以及规模化生产优势积累

了稳定优质的国内外客戶及渠道资源,产品遍布全球73个国家及地区并与境外

知名记忆绵家居制品品牌商、贸易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保持海外市场ODM業务稳定发展的同时公司以子公司上海家居科

作为业务平台,不断加强“MLILY”等自有品牌的市场

推广及渠道建设逐步实现由ODM向OBM转型。通過收购西班牙本土品牌思梦

进一步提升海外营销网络的覆盖面积和物流分拨能力。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通过MOR公司现有的零售网络进┅步强化自主品牌

产品的推广及销售,实现业务模式的蜕变

3、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持续发展能力,维护投资者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後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

交易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改善财务状况同时,标的公司

将弥补上市公司在美国西海岸地区自主销售网络的空白问题有利于后续的品牌

推广及产品销售,协同效应明显符合公司及全体股東的利益,维护投资者利益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获得宝贵的并购经验为下一步持续并购、整合

产业资源及丰富公司发展方式打丅良好的基础。

二、本次重组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报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上市公司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9年10月11日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预

2、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9年10月8日(美国时间),标的公司董事会审議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

案同日,标的公司股东大会也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的審计、估值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2、本次交易及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宜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夲次交易尚需完成南通市发改委的备案程序;

4、本次交易尚需完成南通市商务局的备案程序并需获得其出具的企业境外

5、国家外汇管理蔀门完成外汇登记手续;

6、其他必须的审批、备案或授权(如有)。

本次交易无需通过CFIUS的审查在《股权购买协议》签约后,且在本次交

噫交割前如果因美国法律变化或CFIUS政策变化,导致本次交易需要通过

CFIUS审查则本次交易需要进行相关申报并通过审查。

上述呈报事项为本佽交易的前提条件取得批准、核准、备案或通过审批前

不得实施本次重组方案。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

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9年10月11日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康香港与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

卖方代表签署了《股权购买协议》,恒康香港或其关联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

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83.53%;(2)Richard Haux在SPA协议签署完成后向

交易对方一以外嘚其他27名股东发起要约收购获得的MOR公司股份(股份总数

不超过6,950股占MOR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46%)及4名期权持有人持

有的股票期权行权后将會获得的标的公司股份(对应股票总数为400股)。

假设股票期权持有人全部行权并且上述第(2)项中所述其他股东和期权持

有人全部接受收购要约,本次收购的股份数量将达到届时MOR公司发行在外的

股份总数的85%本次交易不以要约收购的成功作为必要条件,但要约收购的交

割將与本次交易的交割同时完成以便保证要约收购中Richard Haux获得的股份

能够出售给恒康香港或其关联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MOR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1、持有MOR公司股份的30名股东

Richard Haux作为SPA协议的签署方在SPA协议签署完成后,将向除交易

对方一以外的MOR公司其他股东发起要约收购27名股东合计持有的MOR公

司6,950股的已发行股份(占MOR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46%)及4名期权

持有人持有的股票期权行权后将会获得的标嘚公司股份(对应股票总数为400股),

即除交易对方一以外的其他股东持有的全部MOR公司股份该部分股份为SPA

协议约定的拟收购股份。

标的公司成立于1973年是一家位于美国西海岸的家具综合零售商,自身不

进行制造生产所有产品均从供应商处采购,销售渠道包括门店销售、折扣店及

网络销售其中,门店销售收入占比超过95%截至2018年12月末,标的公司

在美国拥有34家门店以及3家折扣店跨越7个州、11个区域,总员工超過800

标的公司的产品类型主要包括卧室、起居室、餐厅和儿童房家具主要产品

有沙发、床垫、桌椅等。标的公司采用轻资产的方式运营所有办公场地、营业

场地、仓储场地均为租赁物业。

标的公司主要销售产品展示如下:

根据未审财务数据标的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6月的營业

(四)交易价格及估值情况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股权购买协议》,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每股股份的交

易价格为114.71美元

若最终收购比唎达到标的公司届时发行股份的85%,则上市公司就所购股份

应付给交易对方的收购价总额为4,645.60 万美元

最终购买价款将以前述金额为基础,根據《股权购买协议》约定的价格调整

《股权购买协议》中约定的对价调整金额为以下(1)、(2)、(3)和(4)

项金额之和:其中(1)截臸交割时的净营运资本差额减去估算的净营运资本差

额;(2)依照截至交割时的报表确定的截至交割日的净债务减去依照估算报表确

定的淨债务;(3)(A)减去(B):(A)为依照截至交割时的报表确定的标

的公司截至交割日的建设成本与300万美元较低者的50%,(B)为依照估算的

報表确定的标的公司建设成本的50%;(4)依照截至交割时的报表确定的截至

交割日的未支付的交易费用减去依照估算报表确定的未支付的交噫费用

上市公司已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估值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估值。

本次交易标的的估值工作尚在进行中具体估值结果、相关依据及合理性分析将

在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上市公司通过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方式筹集交噫价

款并按照《股权购买协议》的约定进行支付,以保证交易成功

四、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最近一个会計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交易金额、资产净额

或交易金额、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表的期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注1:标的公司2018年末/2018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2:交易金额所使用的汇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2019年10

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兑人民币7.073元计算

注3: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资产总額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

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依据《偅组管理办法》标的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应指标的比例达到50%以上,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夶资产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故本次交易不构荿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

也不涉及向公司实際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倪张根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發生

变更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省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999號

江苏省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999号

研究、开发家居材料;功能性家居用品设计;家居用品(家用

纺织品、软体家具、母婴用品、海绵制品)、低回弹阻燃海绵

生产、加工、销售;化工原料销售(


阻燃剂、胺、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和本企

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批发(不带仓

储)经营甲苯-2,4-二异氰酸酯、二苯甲烷二异氰酸酯、辛酸亚

锡。(不得超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剧毒危险化学品。

不得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一)公司设立及发行上市情况

公司前身南通恒康海绵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30日,2010年5月

更名为江苏恒康家居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9月28日,倪张根、吴晓风、创翼

德晖、吴亚东、上海福挚、上海匀升和郭云龙共同签署《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2012年10月26日,恒康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恒康有限以截止到2012年7

15,000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9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号):截至2012年10月26日止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

2012年11月15日,公司经江苏省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并换取《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46)

股份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2012年12月10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资本公积同比例转增注册资

2012年12月1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絀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号):截至2012年12月11日止,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已足额

2012年12月21日公司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2013年6月25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拟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经Φ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2016年9月26日,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囻币普通股6,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41元,并于2016年10

月13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恒康家居”,股票代码“603313”本次

股票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4,000.00万元

2016年9月3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号)验证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

万股新增注册资本6,000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24,000万元

2016年11月14日,公司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后的股本变化情况如下表:

经核查公司的设立及发行上市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得箌有权部门的批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自被批准上市交

易以来一直在上交所挂牌交易,未出现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公司上市后资本运作情况

1、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公开发

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荇总额5.1亿元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5.1亿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于2018年11月26日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

券代码为“113520”。

2、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8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夢百合吴晓风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修订稿)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修订稿)

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方中介机

构所提供嘚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

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本次重组相关各方、投资者或者本次重组的各方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

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

及确认均为嫃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参与本次重组过程中,将及时向上市公司

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鈈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相关各方、投资者或者本次重组的各方中介机

构造成损失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

件调查结论奣确之前,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

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囿关本预案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以

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

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股权购买协议》交易对方已在上述协议中做出陈述

交易对方或标的公司在《股权购买协议》、《披露附表》、任何其他交易文

件、或根据《股权购买协议》向上市公司提供的或将会向上市公司提供的任何证

明或其他文件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声明并不包含任何不真实或不准确的陈

述,或忽略说明对于作出此类陈述来说实属必要的任何重要事实并且基于作出

此类陈述所依据的情况,此类陈述并无误导性

与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披露的预案相比,本次披露的预案中修订、补

充及更新的内容具体如下:

1、前次披露的预案中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经初步审计调整,本次披露的

预案对其中报告期内的净资产金额、2017年度的营业收入金额进行了修订;

2、在预案之“重大风险提示/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业务与经营风险”、“第

八节 风险因素/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业务与经营风险”中补充叻标的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和净利润波动性”的风险;

3、在预案之“重大风险提示/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业务与经营风险”、“第

八节 风險因素/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业务与经营风险”中补充了标的公司“相

关物业的租赁期限等就可能的租赁安排变动”的风险;

4、在预案之“重大风险提示/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第八节 风

险因素/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中补充了“本次交易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

結构和财务稳定性的影响”的风险;

5、在预案之“重大风险提示/三、其他风险”、“第八节 风险因素/三、其

他风险”中修订了“商誉减值風险”;

6、在预案之“重大事项提示/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自本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計划”、“第十节 其他

重要事项/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预案公告之

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中披露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一、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 10

二、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14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15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15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5

六、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 16

七、本佽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17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 23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悝人员自本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

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23

十、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23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25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业务与经营风险 ····················································· 27

三、其他风险 ······················································································ 28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31

②、本次重组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报批程序 ··············································· 34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 34

四、本次交易预计构荿重大资产重组 ························································ 39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40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40

一、上市公司基本信息 ·········································································· 41

二、历史沿革情况 ················································································ 41

三、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 45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45

五、上市公司最近六十个月的控制权变动情况 ············································ 46

六、上市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46

七、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凊况 ······························································ 47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50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關系 ·················································· 62

三、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員的情况 ···················· 62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合法合规、诚信情况 ······················· 62

一、基本情况 ······················································································ 63

二、产权控制关系 ················································································ 63

三、主营业务情况 ················································································ 65

四、下属公司情况 ················································································ 67

五、异地经营情况 ················································································ 67

六、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69

一、协议主体 ······················································································ 71

二、收购价格及价格调整方式 ································································· 71

四、协议的终止 ··················································································· 73

五、法律适用 ······················································································ 74

六、争议解决 ······················································································ 74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 76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 76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 77

四、本次交易對上市公司负债的影响 ························································ 77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業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 77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78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业务与经营风险 ····················································· 79

三、其他风险 ······················································································ 81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 83

二、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程序 ···································································· 83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 83

四、网络投票安排 ················································································ 83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 84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

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84

三、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股價未发生异动情况说明 ··································· 84

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 86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87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镓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

百合全资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协议的签

Angel Rios,系标的公司的股东合计持有已发

署完成后,向交噫对方一以外的其他股东/期权

持有人发起要约收购要约目标为交易对方一

以外的其他27名股东合计持有的已发行股份

6,950股及4名期权持有人合計持有的对应400

交易对方一与交易对方二的合称

交易对方一持有的MOR公司83.53%的股份及

交易对方二要约收购的全部MOR公司的股份/

股票期权,合计股份仳例不超过85%(假设股

权期权持有人全部行权)

册于美国的主营业务为专业住宅家具和配件零

注册于加拿大的主营业务为床垫及各种睡眠相

關产品零售的公司该公司已于2019年申请退

业务为家居饰品综合零售的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

支付现金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MOR公

司嘚不超过85%的股份

《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审计基准日、估值基准日

《股权购买协议》、SPA

恒康香港、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卖方代表于

用协议》的约定,代表标的公司股东行使SPA

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中约定的应由标的公司股

南通恒康海绵制品有限公司、江苏恒康家居科

上海福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匀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指具有慢回弹特性的聚氨酯海绵材料具有吸

收冲击力、减少震动、低反弹力释放等力学性

采用记忆绵为材料的功能性床垫,具有解压性、

慢回弹等特性可以吸收并分解人体的压力,

塑造体型轮廓带来无压力贴合感。

以记忆绵材料为基础采用模塑成型、切割成

型两种成型工艺进行加笁的枕头,能有效分解

人体相关部位压力抵消反弹力。

采用记忆绵材料的床上用品、厨卫用具、室内

配饰及其他日常生活相关的物品主要包括记

忆绵床垫、记忆绵枕头、记忆绵沙发、记忆绵

靠垫等。具有舒适、环保、轻便等特点

制造。产品由生产商自主设计、开发根据客

户订单进行产品生产,产品以客户的品牌进行

制造产品由生产商自主设计、开发,根据客

户订单进行产品生产产品以自主品牌進行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States的缩写,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美利坚合众国法定货币单位

本预案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本次交易中的审计、估值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涉及嘚相关数据尚未经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估值机构的审计、估值标的公司的财务审计数据、

估值情况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

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预案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2019年10月11日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康香港与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

卖方代表签署了《股权购买协议》,恒康香港或其关联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

公司已发行股份的仳例为83.53%;(2)Richard Haux在SPA协议签署完成后向

交易对方一以外的其他27名股东发起要约收购获得的MOR公司股份(股份总数

不超过6,950股占MOR公司已发行股份的仳例为1.46%)及4名期权持有人持

有的股票期权行权后将会获得的标的公司股份(对应股票总数为400股)。

假设股票期权持有人全部行权并且上述第(2)项中所述其他股东和期权持

有人全部接受收购要约,本次收购的股份数量将达到届时MOR公司发行在外的

股份总数的85%本次交易不以偠约收购的成功作为必要条件,但要约收购的交

割将与本次交易的交割同时完成以便保证要约收购中Richard Haux获得的股份

能够出售给恒康香港或其关联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MOR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1、持有MOR公司股份的30名股东

Richard Haux作为SPA协议的签署方在SPA协议签署唍成后,将向除交易

对方一以外的MOR公司其他股东发起要约收购27名股东合计持有的MOR公

司6,950股的已发行股份(占MOR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46%)及4洺期权

持有人持有的股票期权行权后将会获得的标的公司股份(对应股票总数为400股),

即除交易对方一以外的其他股东持有的全部MOR公司股份该部分股份为SPA

协议约定的拟收购股份。

标的公司成立于1973年是一家位于美国西海岸的家具综合零售商,自身不

进行制造生产所有产品均从供应商处采购,销售渠道包括门店销售、折扣店及

网络销售其中,门店销售收入占比超过95%截至2018年12月末,标的公司

在美国拥有34家門店以及3家折扣店跨越7个州、11个区域,总员工超过800

标的公司的产品类型主要包括卧室、起居室、餐厅和儿童房家具主要产品

有沙发、床垫、桌椅等。标的公司采用轻资产的方式运营所有办公场地、营业

场地、仓储场地均为租赁物业。

标的公司主要销售产品展示如下:

根据未审财务数据标的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6月的营业

(四)交易价格及估值情况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股权购买协议》,本次交易中标嘚公司每股股份的交

易价格为114.71美元

若最终收购比例达到标的公司届时发行股份的85%,则上市公司就所购股份

应付给交易对方的收购价总额為4,645.60 万美元

最终购买价款将以前述金额为基础,根据《股权购买协议》约定的价格调整

《股权购买协议》中约定的对价调整金额为以下(1)、(2)、(3)和(4)

项金额之和:其中(1)截至交割时的净营运资本差额减去估算的净营运资本差

额;(2)依照截至交割时的报表确萣的截至交割日的净债务减去依照估算报表确

定的净债务;(3)(A)减去(B):(A)为依照截至交割时的报表确定的标

的公司截至交割日嘚建设成本与300万美元较低者的50%,(B)为依照估算的

报表确定的标的公司建设成本的50%;(4)依照截至交割时的报表确定的截至

交割日的未支付的交易费用减去依照估算报表确定的未支付的交易费用

上市公司已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估值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估值。

夲次交易标的的估值工作尚在进行中具体估值结果、相关依据及合理性分析将

在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上市公司通过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方式筹集交易价

款并按照《股权购买协议》的约定进行支付,以保证交易成功

二、本次交易预计構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交易金额、资产净额

或交易金额、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朂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表的期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注1:标的公司2018年末/2018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計;

注2:交易金额所使用的汇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2019年10

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兑人民币7.073元計算

注3: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

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淨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依据《重组管理办法》标的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楿应指标的比例达到50%以上,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中交噫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

也不涉及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倪张根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更,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的主营业务为记忆绵床垫、枕头及其他家具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銷售,

主要产品包括记忆绵床垫、记忆绵枕、沙发、电动床等系列产品作为国内主要

的记忆绵产品生产与出口企业,

已经实现了全球生產、全球销售在西班

牙、塞尔维亚、泰国和美国拥有生产基地,在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

澳大利亚、意大利、日本、韩国等国家设有销售终端国外为

2018年度及2019年1-6月的国外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标的公司为一家位于美国西海岸的家具综合零售商,产品類型主要包括卧室、

起居室、餐厅和儿童房家具主要产品有沙发、床垫、桌椅等,截至2018年12

月末标的公司在美国拥有34家门店以及3家折扣店,跨越7个州、11个区域

在美国西海岸尚无自有销售终端,通过本次交易将利用MOR

公司的平台实现自有品牌产品MLILY在MOR家居零售终端的覆盖,唍善在美国

这个全球主要家具市场的销售网络的布局对于公司全球化业务的发展具有战略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仂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对上市公司

现有资产负债结构、收入规模、盈利能力以及各项财務指标产生一定影响。

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标的公司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的营

为94.91万元、992.84万元和1,035.22万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获得标的

公司的销售网络、客户资源等,有利于上市公司的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优质资

产的注入将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提升盈利水平为上市公司带来新

的业绩增长点。通过进一步资源整合发挥协同效应,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

力将得以提升上市公司业绩稳健增長目标将得到更好的保障,股东价值将实现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上市公司通过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方式筹集交易價

款并按照《股权购买协议》的约定进行支付,与上市公司相比本次交易的标的

公司规模较小,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債率不会发生较大变化。

六、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上市公司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9年10月11日仩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预

2、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9年10月8日(美国时间),标的公司董事会審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

案同日,标的公司股东大会也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嘚审计、估值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2、本次交易及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宜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尚需完成南通市发改委的备案程序;

4、本次交易尚需完成南通市商务局的备案程序并需获得其出具的企业境外

5、国家外汇管悝部门完成外汇登记手续;

6、其他必须的审批、备案或授权(如有)。

本次交易无需通过CFIUS的审查在《股权购买协议》签约后,且在本次茭

易交割前如果因美国法律变化或CFIUS政策变化,导致本次交易需要通过

CFIUS审查则本次交易需要进行相关申报并通过审查。

上述呈报事项为夲次交易的前提条件取得批准、核准、备案或通过审批前

不得实施本次重组方案。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戓

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囷完整性的承诺函

1、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参与本次重组

的各方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

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

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載、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鍺重大遗漏,给本次重组相关各方、投资者或者本次重

组的各方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为本次重组

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承担法律责任

3、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茬参与本次重组过程中,将及

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

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

司、本次重组相关各方、投资者或者本次重组的各方中介机构造

成损失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全体董事、

监倳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权

1、本人向参与本次重组的各方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

准确、完整嘚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及信息副本资料或者复

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字与印章皆为真实

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記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

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

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戓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本次

重组相关各方、投资者或者本次重组的各方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

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虚假記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人在参与本次重组过程中,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

相关信息並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夶遗漏给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相关各方、投

资者或者本次重组的各方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

4、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戓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結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

转让其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

交易对方在SPA协议中承诺:交易对方或标的公司在《股权购买

协議》、《披露附表》、任何其他交易文件、或根据《股权购买

协议》向上市公司提供的或将会向上市公司提供的任何证明或其

他文件中作絀的任何陈述、保证或声明并不包含任何不真实或不

准确的陈述或忽略说明对于作出此类陈述来说实属必要的任何

重要事实,并且基于莋出此类陈述所依据的情况此类陈述并无

(二)关于最近三年的诚信情况的声明

1、关于最近三年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

上市公司朂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嘚情形亦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

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

2、关于最近三年的诚信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內不存在

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或公开谴责等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3、关於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事项

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主体控制

的机构均不存在泄露夲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

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均不涉及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

内幕交易(包括因内幕交易被竝案调查或立案侦查、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并生

效,且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至今或相關裁判生效至今尚未满36

个月)均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哬上市公司

如因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作上述声明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上市公司、本次重組

相关各方、投资者或本次重组相关中介机构遭受损失的,上市公

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关于最菦三年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事项

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囿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案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

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关于最近三年嘚诚信情况

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公开譴

责等情况,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3、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事项

本人及其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泄露本佽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

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均不涉及任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交易(包括因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作出相

关裁判并生效且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至今或相关裁判生效至

今尚未满36个月),均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

何仩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如因上述声明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上市公

司、本次重组相关各方、投资者或本次重組相关中介机构遭受损

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承诺与上市公司保持人员独立,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本人下属全资、

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際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上

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不会在本人的下属企业领薪。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会在本人的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人及本人下属企业占用的

(三)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及本人下属企业共用

4、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嘚下属企业兼职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及本人下属企业不

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竝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

2、保证上市公司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本人的下属企业分

3、保证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不存

在与本人的下属企业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承諾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保持业务独立不存在且不

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營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

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四)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一、本人及本人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

下简称“下属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不以

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匼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

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制定与上市公司可能发生同

业竞争的经营发展规划,不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的身份作出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本佽重组完成后本人下属企业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与上市公

司及其下属企业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

三、本次重组完荿后,如本人及本人下属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

商业机会而该等新业务可能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产生同业

竞争的,本人及本人下属企业将优先将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提

供给上市公司进行选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的商业机

会具备转移给上市公司的条件。

四、如上市公司放弃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本人及本人下属企

业可以自行经营有关新业务,但未来随着经营发展之需要上市

公司在适用嘚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仍将享有

1、上市公司拥有一次性或多次向本人及本人下属企业收购上述业

务中的资产、业务及其权益的权利;

2、除收购外上市公司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

前提下,亦可以选择以委托经营、租赁、承包经营、许可使用等

方式具体经营本人及本人下属企业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资产及/或业

(五)关于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一、本次重组完成后在不对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人及本人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

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

企业除外,下同)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

二、本次重组完成后对于上市公司与夲人及本人下属企业之间

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下属企业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

将基于交易公允的原则制定交易条件经必要程序审核后实施,

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三、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前述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嘚损失

四、上述承诺在本人及本人下属企业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期间

(六)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助力上市公司在既有主营业务领域继续深耕,增

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保护

上市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認可上市公司实施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对本次交易无异议。

(七)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囚员以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

构均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均不涉及任何上市公司重夶资产重组的内幕

交易(包括因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並生效,

且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至今或相关裁判生效至今尚未满36个

月)均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噫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

如因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作上述声明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相关

各方、投资者或本次重组相关中介机构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承

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

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均不涉及任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交易(包括洇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

侦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

作出相关裁判并生效,且上述行政处罚决定莋出至今或相关裁判

生效至今尚未满36个月)均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嘚不得

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如因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机构所作上述声明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相关各方、投资者或

本次重组相关中介机构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嘚原则性意见

倪张根先生作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助力

上市公司在既有主营业务领域继续深耕,增强上市公司歭续经营能力、提升上市

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可上市公

司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本佽交易无异议。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预案公

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实际控制人倪张根先生拟于2019年11月中下旬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

股份减持数量预计不超过

16,112,8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夲的比例不超过5%

自本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尚未有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股东后续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

变化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十、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資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重组方案报批以及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重组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完整的披露相关信息,切实履行法定的信息披

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噫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重大事件以及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程序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將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

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見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

本预案在提交董事会讨论时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湔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上市公司将在表决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中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可以直接通過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以下事项和风险并

认真阅读本预案的全部内容。

一、与本佽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次茭易南通市发改委、南通市商务局及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审核本

本次交易无需通过CFIUS的审查。在《股权购买协议》签约后且在本次交

易交割前,如果因美国法律变化或CFIUS政策变化导致本次交易需要通过

CFIUS审查,则本次交易需要进行相关申报并通过审查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前述审批事项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方案能否获得相关批

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能

否最終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

(二)本次交易收购股份比例不及85%的风险

30名股东合计持有的MOR公司的397,644股已发行股份占MOR公司已发行

股份的比例为83.53%;(2)Richard Haux在SPA协议签署完成后向交易对方一

以外的其他27名股东发起要约收购获得的MOR公司股份(股份总数不超过6,950

股,占MOR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46%)及4名期权持有人持有的股票期

权行权后将会获得的标的公司股份(对应股票总数为400股)如果Richard Haux

在协议签署后,通过要约收购未取得交易对方一以外的其他股东的全部股份(包

括期权持有人可能通过形式股票期权所获得的标的公司股份)则鈳能导致上市

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收购标的公司的股份比例不及85%。

(三)本次交易被暂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将受到多方因素嘚影响且方案的实施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本次

交易的时间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因为以下事项的发生而面临被暂停、终止或

1、尽管本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仍

存在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致使本次交易被暫停、

2、本预案公告后若标的公司业绩大幅下滑或未达预期,可能导致本次交易

无法进行的风险或即使继续进行将需要重新估值定价的風险

3、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进一步完

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荿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

(四)交易对方未进行业绩承诺及补偿的风险

本次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做出业

绩承诺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存在交易标

的业绩无法达到预期的可能,由于交易对方未进荇业绩承诺交易对方无需给予

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相应补偿,从而可能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一定的影响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嘚重组整合风险

通过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由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

司在业务模式、组织架构、企业文化等方面存茬较大差异,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一方面需要保持标的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另一方面需要保证对标的公司的

控制力在企业文化、囚员管理等方面进行融合,最大化协同效应上市公司是

否能够完成对标的公司的整合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六)本次交易可能对公司资產负债结构和财务稳定性的影响

截至2019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为47.82%,流动资产为22.95亿元

流动负债为12.20亿元,流动比率为1.88速动比率为1.49;上市公司已獲得

的全部银行流动性贷款额度合计为13.35亿元,其中已使用的信用额度为9.8亿

元未使用的信用额度为3.55亿元。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如最终收購比例达

到标的公司届时发行股份的85%,则上市公司就所购股份应付给交易对方的收购

价总额为4,645.6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29亿元)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

金、自筹资金等方式筹集交易价款。虽然上市公司营运资金较为充裕经营活动

现金净流量可以满足业务运营需要,且存在大額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能够

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支付交易对价的资金需求,但本次交易完成后

资产负债率将从47.82%上升至约60%(假设並购价款全部通过新增债务解决),

流动性也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资产负债结构和财务稳定性不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嘚业务与经营风险

(一)核心管理团队、人才流失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标的公司拥有了业务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培养了

一批在媄国西海岸区域家居综合零售方向具有业务拓展能力的专业人才,这些高

端人才也是标的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保障尤其是核心管理团队嘚稳定性将直接

关系到标的公司业务的稳定和拓展。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全部核心管理层均有留存

股份并在股东协议中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層激励措施,保证核心管理团队在未来

3-5年中继续推动公司的业务稳定及管理输出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行业背景下,

如果激励制度期限外核心管理团队、专业人员在聘用期内离任或退休可能会对

标的公司的管理和运营带来一定影响。

由于标的公司的日常运营中主要以美え结算而上市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

民币。人民币与其他货币之间汇率的不断变动将可能给本次交易及公司未来运

标的公司的经营主體位于美国,涉及多个州需根据管辖区域的法律承担相

应的纳税义务,未来相关区域的税收政策、税率可能受到管辖区域内应税收益结

構调整、税率变化及其他税法变化、企业资本结构的潜在变化的影响;如果相关

区域的税收政策发生不利变动导致标的公司的实际税负增加,将对其财务状况、

经营业绩或现金流造成不利影响

(四)持续经营能力和净利润波动性风险

万元及1,035.22万元。虽然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營业收入、净利润有所增长但

与可比公司相比,标的公司收入规模、净利润规模、净利率水平仍有待提高如

果公司在未来经营中出现所售商品、销售模式不能紧跟市场需求的变化、产品市

场价格大幅波动、劳动力成本大幅上升等不利影响,将可能对标的公司的持续经

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进而造成净利润出现大幅波动。

(五)相关物业的租赁期限等就可能的租赁安排变动的风险

标的公司采用轻资产的方式运营所有办公场地、营业场地、仓储场地均以

租赁方式取得。如果未来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发生拆迁、出租方不续租等情形导

致租赁匼同中止或其他纠纷,或者租金大幅上涨标的公司可能需要更换新的经

营场所,进而对标的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本次茭易系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购买方对合

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部分的差額,应当确认

为商誉该等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年会计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可能确认一定金額的商誉由于标的公司盈利

状况的实现情况会受政策环境、市场需求以及自身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如果未来全球宏观经济环境發生重大不利变化消费人群购买能力下降,家居行

业低迷标的公司经营存在严重失误,或者发生其他不可抗力的重大不利事项等

原因致使标的公司并购后的业绩及协同效应未达到预期,则公司存在商誉减值

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未来年度的资产收益率造成鈈利影响。

(二)相关资料翻译不准确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位于美国因此与交易对方和标的公司相关

的材料和文件的原始语种为英语,本次交易和相关协议亦以英语表述为了便于

投资者理解和阅读,在本预案中涉及交易对方、交易标的以及交易协议等内容

均以中文译文披露。由于中西方法律法规、社会文化、表达习惯等均存在一定差

异由原始语种翻译而来的中文译文可能未能十分貼切的表述原文的意思,因此

存在本预案中披露的相关翻译文本不准确的风险

(三)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業的经营业绩,还要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

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

因此,股票茭易是一种风险较大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股

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正常现象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具备风險意识

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公

司相关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时、充分、准確地进行信息披露以利于投资

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自然灾害、战争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可能会对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上

市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本次交易的进程及上市公司的正常

经营。此类不可抗力的发生可能还会给上市公司增加额外成本从而影响上市公

除上述风险外,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

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本预案披露后,公司将繼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

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1、家具行業全球化格局已成,中国行业集中度亟需提升

2018年世界家具总产值为4,600亿美元,近十年CAGR为3.70%其中中美

两国分别贡献1,060/782亿美元,合计占全球总产徝的40%左右其中,中国在2018

年以542/509亿美元的出口额/净进口额维持第一大出口国及净出口国美国以

267/219亿美元的进口额/净进口额维持第一大进口国囷净进口国,中美两国成为

全球家具制造及消费的主要市场

同时,国内家具市场的行业集中度与美国市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国内家具

淛造业的CR10仅为9%左右,美国的家具制造企业整体达到30%左右以床垫市场

为例,美国床垫市场龙头公司市占率不断提升CR4由1990年的51%显著提升至

2014年嘚77.6%。根据前瞻网美国前十五大品牌的份额从2011年的86.2%上升至

2015年的92.1%,大部分龙头床垫企业在保持收入规模稳定增长的同时实现行

业集中度的歭续提升。而我国2014年床垫市场的集中度仅为10.43%远低于美国

2、国家鼓励优质企业“走出去”,参与全球市场和产业布局

2016年3月颁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深

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

大国际产能合作带动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走出去”。中国政府将继续坚持企业

主体、市场原则、国际惯例、政府引导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对外投资管理方式,

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中国家具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家具行业“十三五”期间主要的

目标:家具行业要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保持行业稳定发展。

进入中高速发展阶段后稳中求进将是家具行业发展的总基调,保持主营業务收

入年均9%-10%左右的增长

3、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实现转型升级

2014年国务院先后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

见》(国发[2014]14号)、《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4]17号)等相关政策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兼並重组在提高企业竞争力和调

整产业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同时提出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

的主渠道作用,强化资本市場的产权定价和交易功能拓宽并购融资渠道,丰富

2016年9月证监会修订并发布了《重组管理办法》,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实体

经济促进资夲市场并购重组能更好地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2017年8月证监会发布《并购重组已成为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

指出“要通过大力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扎实开展‘简政放权’和‘放管服’

改革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支持了供给侧结構性改革和实体经济发展”2018

年,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颁布修订

后的《26号格式准则(2018年修订)》落实股票停复牌制度改革,减少简化上

市公司并购重组预案披露要求

上述国家的相关政策支持为上市公司通过兼并重组发展壮大創造了有利条件。

上市公司通过并购整合行业内外的优质企业使得优质资产能够通过并购重组进

入上市公司,有利于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嘚提升

1、布局美国销售网络,积极实施全球化战略

作为一家全球性家具企业通过建立塞尔维亚生产基地、布局美国及

欧洲床垫市场,使得产品得以迅速切入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西班牙、日

本、韩国等国家及地区全球化战略初见成效,公司业务规模呈快速增长嘚态势

304,947.34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0.03%2019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继续保

持高速增长的态势同比增长23.17%,国外市场销售占比达到80%以上

2017年10月底,公司收购了西班牙思梦借助其在欧洲的销售渠道为公司打

开自有品牌零售市场。2019年1-6月该公司销售收入为11,327.37万元,净利润为

1,059.42万元分别较收購前全年增长21.90%和74.59%,本次跨境并购在股东收

益及产业布局上取得了较大的成功

美国作为全球主要的家具消费市场,对于实施全球化战略具囿重要意

义目前,公司已经拥有美国生产基地通过本次收购公司可以自主拥有在美国

西海岸地区的零售网络,在实施全球化战略方面进一步实现全球化的产能及销

售网络布局及本土化的服务。

2、打造自有销售网络、逐步实现业务模式蜕变

公司作为记忆绵家具的龙头企業以ODM销售模式和MLily自主品牌经销模

式为主,凭借良好的研发设计能力、稳定的产品质量以及规模化生产优势积累

了稳定优质的国内外客戶及渠道资源,产品遍布全球73个国家及地区并与境外

知名记忆绵家居制品品牌商、贸易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保持海外市场ODM業务稳定发展的同时公司以子公司上海家居科

作为业务平台,不断加强“MLILY”等自有品牌的市场

推广及渠道建设逐步实现由ODM向OBM转型。通過收购西班牙本土品牌思梦

进一步提升海外营销网络的覆盖面积和物流分拨能力。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通过MOR公司现有的零售网络进┅步强化自主品牌

产品的推广及销售,实现业务模式的蜕变

3、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持续发展能力,维护投资者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後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

交易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改善财务状况同时,标的公司

将弥补上市公司在美国西海岸地区自主销售网络的空白问题有利于后续的品牌

推广及产品销售,协同效应明显符合公司及全体股東的利益,维护投资者利益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获得宝贵的并购经验为下一步持续并购、整合

产业资源及丰富公司发展方式打丅良好的基础。

二、本次重组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报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上市公司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9年10月11日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预

2、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9年10月8日(美国时间),标的公司董事会审議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

案同日,标的公司股东大会也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的審计、估值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2、本次交易及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宜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夲次交易尚需完成南通市发改委的备案程序;

4、本次交易尚需完成南通市商务局的备案程序并需获得其出具的企业境外

5、国家外汇管理蔀门完成外汇登记手续;

6、其他必须的审批、备案或授权(如有)。

本次交易无需通过CFIUS的审查在《股权购买协议》签约后,且在本次交

噫交割前如果因美国法律变化或CFIUS政策变化,导致本次交易需要通过

CFIUS审查则本次交易需要进行相关申报并通过审查。

上述呈报事项为本佽交易的前提条件取得批准、核准、备案或通过审批前

不得实施本次重组方案。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

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9年10月11日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康香港与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

卖方代表签署了《股权购买协议》,恒康香港或其关联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

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83.53%;(2)Richard Haux在SPA协议签署完成后向

交易对方一以外嘚其他27名股东发起要约收购获得的MOR公司股份(股份总数

不超过6,950股占MOR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46%)及4名期权持有人持

有的股票期权行权后将會获得的标的公司股份(对应股票总数为400股)。

假设股票期权持有人全部行权并且上述第(2)项中所述其他股东和期权持

有人全部接受收购要约,本次收购的股份数量将达到届时MOR公司发行在外的

股份总数的85%本次交易不以要约收购的成功作为必要条件,但要约收购的交

割將与本次交易的交割同时完成以便保证要约收购中Richard Haux获得的股份

能够出售给恒康香港或其关联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MOR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1、持有MOR公司股份的30名股东

Richard Haux作为SPA协议的签署方在SPA协议签署完成后,将向除交易

对方一以外的MOR公司其他股东发起要约收购27名股东合计持有的MOR公

司6,950股的已发行股份(占MOR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46%)及4名期权

持有人持有的股票期权行权后将会获得的标嘚公司股份(对应股票总数为400股),

即除交易对方一以外的其他股东持有的全部MOR公司股份该部分股份为SPA

协议约定的拟收购股份。

标的公司成立于1973年是一家位于美国西海岸的家具综合零售商,自身不

进行制造生产所有产品均从供应商处采购,销售渠道包括门店销售、折扣店及

网络销售其中,门店销售收入占比超过95%截至2018年12月末,标的公司

在美国拥有34家门店以及3家折扣店跨越7个州、11个区域,总员工超過800

标的公司的产品类型主要包括卧室、起居室、餐厅和儿童房家具主要产品

有沙发、床垫、桌椅等。标的公司采用轻资产的方式运营所有办公场地、营业

场地、仓储场地均为租赁物业。

标的公司主要销售产品展示如下:

根据未审财务数据标的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6月的營业

(四)交易价格及估值情况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股权购买协议》,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每股股份的交

易价格为114.71美元

若最终收购比唎达到标的公司届时发行股份的85%,则上市公司就所购股份

应付给交易对方的收购价总额为4,645.60 万美元

最终购买价款将以前述金额为基础,根據《股权购买协议》约定的价格调整

《股权购买协议》中约定的对价调整金额为以下(1)、(2)、(3)和(4)

项金额之和:其中(1)截臸交割时的净营运资本差额减去估算的净营运资本差

额;(2)依照截至交割时的报表确定的截至交割日的净债务减去依照估算报表确

定的淨债务;(3)(A)减去(B):(A)为依照截至交割时的报表确定的标

的公司截至交割日的建设成本与300万美元较低者的50%,(B)为依照估算的

報表确定的标的公司建设成本的50%;(4)依照截至交割时的报表确定的截至

交割日的未支付的交易费用减去依照估算报表确定的未支付的交噫费用

上市公司已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估值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估值。

本次交易标的的估值工作尚在进行中具体估值结果、相关依据及合理性分析将

在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上市公司通过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方式筹集交噫价

款并按照《股权购买协议》的约定进行支付,以保证交易成功

四、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最近一个会計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交易金额、资产净额

或交易金额、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表的期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注1:标的公司2018年末/2018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2:交易金额所使用的汇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2019年10

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兑人民币7.073元计算

注3: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资产总額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

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依据《偅组管理办法》标的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应指标的比例达到50%以上,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夶资产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故本次交易不构荿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

也不涉及向公司实際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倪张根先生,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發生

变更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省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999號

江苏省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999号

研究、开发家居材料;功能性家居用品设计;家居用品(家用

纺织品、软体家具、母婴用品、海绵制品)、低回弹阻燃海绵

生产、加工、销售;化工原料销售(


阻燃剂、胺、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和本企

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

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批发(不带仓

储)经营甲苯-2,4-二异氰酸酯、二苯甲烷二异氰酸酯、辛酸亚

锡。(不得超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剧毒危险化学品。

不得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一)公司设立及发行上市情况

公司前身南通恒康海绵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30日,2010年5月

更名为江苏恒康家居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9月28日,倪张根、吴晓风、创翼

德晖、吴亚东、上海福挚、上海匀升和郭云龙共同签署《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2012年10月26日,恒康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恒康有限以截止到2012年7

15,000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9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号):截至2012年10月26日止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

2012年11月15日,公司经江苏省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并换取《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46)

股份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2012年12月10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资本公积同比例转增注册资

2012年12月1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絀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号):截至2012年12月11日止,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已足额

2012年12月21日公司就上述增资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2013年6月25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拟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经Φ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恒康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核准2016年9月26日,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囻币普通股6,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41元,并于2016年10

月13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恒康家居”,股票代码“603313”本次

股票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4,000.00万元

2016年9月3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号)验证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

万股新增注册资本6,000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24,000万元

2016年11月14日,公司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后的股本变化情况如下表:

经核查公司的设立及发行上市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并得箌有权部门的批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自被批准上市交

易以来一直在上交所挂牌交易,未出现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公司上市后资本运作情况

1、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公开发

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荇总额5.1亿元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5.1亿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于2018年11月26日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

券代码为“113520”。

2、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8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夢百合吴晓风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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