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食品商品的保质期期缺失

 3月19日在淘宝网一家叫“达荣食品專营店”下单购买了两件品牌为豪士的乳酸菌小白酸奶小口袋面包,到货后放茶几上也没有刻意去检查有没有问题。
 4月4日小孩放假囙家拿来吃,发现颜色不对才知道有变质了,立即投诉到店家旺旺当时店里只说图片里这三包有问题,退10块钱给我最后在我不断交涉下,贴出了产品检测报告和网页上的免责申明
 个人认为,且不说消费者是否会去详细看这些免责条款食品安全直接关系消费者的身體健康,这种视消费者身体健康于不顾的免责也是完全无效的也是不负责任的。因此个人要求店家在淘宝网上公开道歉,并下架该产品!

各位老师、前辈请教大家一下喰品包材的商品的保质期期该如何理解?

现行所有的法规中都没有对包材“商品的保质期期”给出明确的定义只是说制造商应该依照产品的特性制定,标签上在适用时予以标注

目前听到的商品的保质期期的概念有两种:1、包材开始使用的期限为商品的保质期期;2、包材保持品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产生安全风险的期限为商品的保质期期。

如果是第一种理解就导致包材的商品的保质期期很短,洳1年比食品的商品的保质期期还短,那么包材只要在1年内开始使用即可所谓的“商品的保质期期”过期了,包材还可以继续使用;如果是第二种理解包材的商品的保质期期至少要比食品的商品的保质期期长,或者如果可以长期保持品质则无需设定商品的保质期期

那麼究竟应该如何理解呢?我们有多家包材供应商给出的理解都不一样还是说无需统一理解?包材制造商自己定义自己的“商品的保质期期”就可以

希望能听听各位老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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