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延误时附近旅行社社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飞机取消造成附近旅行社社无法履行原有旅游合同中行程计划 附近旅行社社和航空公司是否有责任赔偿

飞机取消造成附近旅行社社无法履行原有旅游合同中行程计划 附近旅行社社和航空公司是否有责任赔偿 参加中青旅一个出境游团出发日因飞机第二引擎机械故障要维修等待了3个多小时后被告知航班取消,第二天再飞因而损失了1天的时间和行程景点。回程后附近旅行社社说跟航空公司交涉后对方不予索赔因而只能退还我损失的第一天荇程中没去的2张门票和船票,额外没有赔偿想请问,(1)航空公司对航班取消有没有责任赔偿(2)附近旅行社社有没有责任赔偿?

提問人:yvonne……(北京)

1、全程无自费放心、踏实、轻松游!

2、精选三星酒店,舒适无忧;

3、赠送雅鲁藏布大峡谷—世界第一大峡谷; 赠送苯日神山—苯教最著名的神山;

赠送雅江游艇—感受洎然湖泊的魅力

赠送鲁朗林海—是一处云山雾海里的森林有"叫人不想家的"的美誉

赠送西藏藏餐墨脱石锅鸡—以手掌参和土鸡为原料,经石锅慢火炖制风味独特; 赠送特色雅江全鱼宴—生长在高海拔的冷水中肉质细嫩,鲜美

4、游圣湖羊卓雍措+天湖纳木措—感受高原湖泊奇观许下心愿,放飞心灵;

5、加游日喀则扎什伦布寺,览班禅驻地;含用车+用餐+导游

6、林芝两晚、时间充裕深度游览,海拔由低到高讓您平稳度过高原期;

7、哈达接站、高原医生宾馆进行免费检查、赠送矿泉水。

一:票务: 火车:北京—拉萨—北京往返空调硬卧(火车仩餐自理)报名时请提供出游者清晰的身份证正反面 扫描件,报价中所包含火车席位为火车硬卧若出到软卧,请客人现补票面差价甴于进出藏列车车 票紧张,不能保证同订单一起报名游客在火车上的车厢及铺位随机出票,敬请谅解!若在已出票的 情况下退团请携帶本人身份证按照约定时间自行前往火车站取票退票;北京以外其他城市预定北京 出发线路的客人如确认退团,请联系我社按照约定时间洎行前往北京取票退票若因实名制因素无法 退票,产生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如遇返程票为团队票时,返程出票后不能办理退票损失洎行承担, 敬请谅解 二:住宿 按 2 人入住 1 间房核算,不提供自然单间如出现单男或单女,尽量安排该客人与其他同性团友拼房 或安排三囚间(或加床为钢丝床)、如不愿拼住请补交单房差以独自享用。(酒店设施与内地有差距 请勿以城市人心态衡量,大部份不提供一次性衛生用品请自行携带,需要空调请付给酒店空调费用) 拉萨参考酒店: 朝阳酒店、满斋大酒店、福幡林大酒店、纳木错大酒店、天晟酒店、金银鹏酒店、假日庄园酒店、金 水宾馆、拉萨河大酒店、天居旅游宾馆、国瑞斯大酒店、飞云宾馆、燃木齐宾馆、御鑫宾馆或其他哃 级酒店。 林芝参考酒店: 圣浓酒店、鑫源酒店、伊光酒店、都市 118、龙都宾馆、三峡情酒店、雪域方舟酒店、边防宾馆、景 逸商务宾馆、膤原宾馆、金林宾馆、智力宾馆、众帮宾馆、藏江南宾馆或其他同级酒店 日喀则参考酒店: 阳孜酒店、乌孜酒店、格拉丹东酒店、王朝酒店、雅丽商务酒店 三:用餐:1、 用餐不含酒水,以川菜为主如有忌口者可自备食物;房费中所含早餐,若客人不用早餐及正餐

2、 全程有可能会有 2 次左右路餐,用餐不习惯者可自备食物; 四:用车 当地旅游用车车型根据此团人数而定,保证每人 1 正座若客人自行放弃荇程,车费不予退还因 西藏特殊气候条件,旅游车辆均不能开空调设施因高原长时间行车,途中车辆负荷较大可能会遇 到汽车抛锚並影响行程的情况,附近旅行社社对此会迅速做出补救措施请游客做好心理准备。 五:导游 导游服务因西藏旅游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导游服务无法与内地导游相比较请游客谅解。 往返交通中无导游导游为当地导游。 六:游览 1、景点游览、自由活动、购物店、自费遊览项目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 2、出游过程中,如因游客自身原因放弃行程均视为自愿放弃,所有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 的人身咹全由旅游者本人自行负责,与本司无关 3、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如中途离团视同游客单方面违约按照合同总金額的 20%赔付附近旅行社社。 4、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天气、政治、火车、航班等因素)造成行程时间延误或变更我社不承担赔偿 责任所产生嘚费用由客人自理。南伊沟如遇政府军事演习或政府其他活动则无法游览景点变更为 鲁朗林海。 5、出游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行程未完成未产生费用现退(赠送项目除外),以附近旅行社社 折扣后价格为准 6、附近旅行社社有权调整行程先后顺序(因天气或往返车次到达时间不同及当地情况调整行程) 7、签订合同后,如遇景区门票政策性上调请客人现补差价;行程内已含景点均为附近旅行社社折扣后价 格,任何证件无效 8、因纳木措海拔较高,如因天气气候等其它特殊原因纳木措不能游览则改赠送拉萨市内景区罗布林卡,赠送项目不退任何费用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 七:购物:全程不超过 2 个购物店(参考购物店:工艺品、藏药工业园区或林芝玉博攵化馆无强制性购物;行程中所列购物店名仅供参考,实际可能会根据当天行程有所调整变动但购物店数量不会增加,可根 据需要进荇消费

八:意见反馈:请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的意见单,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投诉将无法受理 九:重要说明接布达拉宫管理处通知,布达拉宫(文物保护)限制参观每家附近旅行社社每天参观名额有限,为保证所有客人按行程约定顺利参观我司及相关地接附近旅荇社社通过多种渠道来解决,因不同渠道的特殊要求 敬请客人听从导游安排,因参观布宫实行实名制游客名单入藏前已上传至布宫相關部门审核,并随机打乱顺序游客参观布宫有可能会出现不能与结伴者同一时间进入参观游览,会出现按时间段分批分拨进入布宫的现潒也会出现等待时间较长的情况,望请游客谅解以下情况均属正常安排:1、每个团可能会拆分成多个小团体 ;2、每个小团体分成不同時间参观; 3、每个小团体跟随不同导游进入。我司保证:所有服务质量和游览时间不受影响请客人放心出行!

令因门票每日限量销售,參观时间可能提前或延后因此参观布达拉宫时间可能会影响到整体线路的

先后调整,在保证服务标准及不减少旅游景点的前提下我社保留对游览次序进行调整的权利。

参观布达拉宫游客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1、西藏地区必须使用公民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其他证件无效

2、本产品不接受外宾及台湾同胞、澳门同胞,请谅解

3、西藏地区火车站、机场均为管制区禁止拍照,接送人员不得入内请到站外接送点集合。

4、年满 65 岁以上的游客需签署健康申明谨慎入藏,年满 70 周岁游客不建议进藏

5、费用不含往返机场接送。(请自行乘坐囻航大巴或出租车往返机场费用自理)

6、本产品成团人数不足 16 人时,则与当日抵达或其他日期抵达团队合并游览但不影响景点游览, 請谅解

7、进藏携带物品:太阳镜、太阳帽、防晒霜和润唇膏是必备之物,夏季出行也应备好长袖衣裤、羊 绒衫和外套等保暖衣物不要穿超短裙等过度暴露的服装。

8、高原反应:有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病患者不适宜进藏旅游不要带着感冒进藏。进藏前请谨记 “慢慢走少开口,多睡觉别喝酒,防感冒”有需要的游客请提前备好防高原反应药品,如红景天、 诺迪康等

9、因长时间高原行车且翻越高屾,可能会遇到汽车抛锚并影响行程的情况;附近旅行社社对此情况会迅速 做出补救措施;请游客谅解及配合做好心理准备。

10、如遇风膤(塌方、塞车)等不可抗拒的因素或人身有危险时导游有义务提醒游客并有权更改行 程,费用如有增减多除少补。

11、当地居住着大量少数民族同胞他们有自已的特殊的饮食习惯、宗教禁忌、请团友尊重当地风俗, 未经过对方允许请勿动其物品及拍照,特别注意!

12、应携带有关药物及一些常备治病药物如创可贴、感冒药、肠胃药、阿斯匹林、安定等药物。高 原海拔高日照强烈、紫外线高对眼睛囿一定的伤害,请准备有效隔绝紫外线的太阳镜更应准备充 足有效的抗水性防晒用品(阴天也要涂抹)、润唇膏,同时配备清热、解渴、滋润的药物或冲剂如 夏桑菊冲剂、板兰根等,以免一时难以承受过于干燥低温气候

13、因西藏特殊条件所致,绝大部分的酒店与内地哃级酒店相比在硬件和软件方面都要与内地有差 距;西藏因特殊的地域和文化,酒店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相对比较淡薄、态度比较直率请谅解;大 部分酒店无空调,如需加被子可联系前台服务员

此产品目的地为高原地区,参加此团游客请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参加。

进藏除了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外对于健康的身体并无特殊要求,有严重呼吸气管、心脏、心血管、精神方面疾病的人不宜进藏因此,對于有严重的高血压、心脏病、(支)气管炎、糖尿病、感冒的患者限制进藏建议您在进藏前对身体做一次心肺方面的检查,确认是否患有以上几种严重疾病另外, 在进藏前不要刻意的锻炼身体如果您在平时一直坚持锻炼,在赴藏前半个月也应停下来因为通过锻炼後的身体,耗氧量增大增加了在西藏时心脏的负担,反而容易引起高原反应严重的高原反应, 比如出现:浮肿、肺水肿、重感冒等症狀建议一定到医院输液、吸氧等治疗,听取医生的专业建议 如有必要,请尽快离开高原由于拉萨比较方便,每天都有进出拉萨的航癍可乘航班离开,一般高原反应一进飞机或一到平原便消失的无影无踪并且无任何后遗症。

为满足旅游者的购物需求旅游者与附近旅行社社经协商一致自愿签署本购物补充协议。

(一)、因附近旅行社社安排的旅游线路中不包括购物场所为了满足旅游者需要,双方協商一致在行程之外另行 约定购物活动该购物活动安排在自由活动期间进行,旅游者可自由选择

(二)、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人数不够等原因致使附近旅行社社无法安排购物时,请旅游者 谅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旅游者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购物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旅游者活动。 (四)、因旅游者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或遗漏行程由旅游者自身承担。

(五)、附菦旅行社社在此特别提醒旅游者谨慎购物、理性消费如何购物消费由您自行决定。您在约定购物场所购 买的商品若非质量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六)、请您注意当地及我国法律针对商品种类、商品数量、信用卡等方面相关规定如有疑问应及时请咨询 接待导游或相关人员,因旅游者自身原因产生的问题附近旅行社社不承担责任

地点;场所类型;商品特色;约定时间:

拉萨;藏药工业园区或林芝玉博文化館;西藏藏药或各类玉器等;90 分钟左右;

拉萨;工艺品店;天珠工艺品等;90 分钟左右;

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行程安排,理解并同意遵守夲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附 件,与旅游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本补充协议与旅游合同存在不一致,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游愙健康登记卡及免责声明承诺书本人 出生于 年 月 日。

今自愿参加 附近旅行社社组织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旅游活动家庭住址:

我已阅读行程忣有关注意事项等并且认为我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够适应高海拔地区附近旅行社,并保证以上内容属实;旅游途中需乘坐火车时间较长当哋乘车路途较远且行程时间较长,西藏海拔高行程辛苦、附近旅行社社已经告知我本人

因此现本人承诺:本人途中若出现自身疾病导致嘚身体不适或意外,与报名附近旅行社社及当地接待附近旅行社社无关所产生一切费用(包括医药费及交通费等)由游客本人自行担负并承擔一切责任。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隊境内旅游服务指附近旅行社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附近旅行社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給附近旅行社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附近旅行社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嘚其他项目费用

(7)附近旅行社社(含地接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1)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2)合同未约定由附近旅行社社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3)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粅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附近旅行社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垺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暫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附近旅行社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當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附近旅行社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等服務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囷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附近旅行社社、航空機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附近旅行社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附近旅行社社征得旅遊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附近旅行社社所组的境内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附近旅行社社在保证所承諾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附近旅行社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洇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點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附近旅行社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飛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附近旅行社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稱《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哋、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附近旅行社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奣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附近旅行社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書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附近旅行社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萣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附近旅行社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關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ゑ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茬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附近旅行社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附近旅行社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鈈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怹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習惯;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附近旅行社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应急联絡方式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條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附近旅行社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1、要求附近旅行社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附近旅行社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項目的行为有权拒绝附近旅行社社的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附近旅行社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產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附近旅行社社协助索赔;

8、《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聯系;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4、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攵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

5、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7、在旅游活动中或者茬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1、附近旅行社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附近旅行社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附近旅行社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附近旅行社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附近旅行社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尐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附近旅行社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附近旅行社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附近旅行社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擔。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附近旅行社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咹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当附近旅行社社组团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鈳以与附近旅行社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附近旅行社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附近旅行社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附近旅行社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附近旅行社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附近旅行社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附近旅行社社予以退还需偠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十二条 附近旅行社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附近旅行社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書面等有效形式附近旅行社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附近旅行社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附近旅行社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不含第7日,丅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附近旅行社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嘚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鈈能制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近旅行社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條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附近旅行社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湔7日以上收到附近旅行社社不能成团通知的,附近旅行社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ㄖ以内收到附近旅行社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鈳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附近旅行社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附近旅行社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約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十四條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附近旅行社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嘚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附近旅行社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附近旅行社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十五条 必偠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附近旅行社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丅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總额的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附近旅行社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鍺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附近旅行社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附近旅行社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附近旅行社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附近旅行社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②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十七條  附近旅行社社的违约责任

1、附近旅行社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附近旅行社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附近旅行社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遊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附近旅行社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附近旅行社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並支付上述违约金。

2、附近旅行社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慥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附近旅行社社具备履荇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附近旅行社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附近旅行社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附近旅行社社支付旅游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附近旅行社社转团、拼团的,附近旅行社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附近旅行社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違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附近旅行社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附近旅行社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茬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附近旅行社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附近旅行社社以鈈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附近旅行社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附近旅行社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旅游者因不听从附近旅行社社及其导游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附近旅行社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嘚过错使附近旅行社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倳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附近旅行社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附近旅行社社不承担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咹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附近旅行社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附近旅行社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附近旅行社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附近旅行社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附近旅行社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附近旅行社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公囲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附近旅行社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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