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突然电压低会烧坏电器吗很高,多家电器烧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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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很可能是380倒送引起首先找物业看看物业怎么说如果是小区供电原因造成物业应负责修理修不好的协商赔偿,如是外电路即小区以外的造成就要求物业协助找有关方解决

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评论

  “摸黑过日子不说,安全没有保障啊!”昨日,家住道外十四道街富锦小区的居民向本报反映,自11日早上开始,自家的灯、电器都陆续“失灵”,3、4单元共40户居民家电灯、电器被烧坏,有居民测量,家里最高电压达400伏,最让他们头疼的是,出了这么大事儿,小区天文物业负责人始终不露面解决。

  “我家电视突然闪了一下就黑屏了,顶灯、台灯全都坏了!”昨天13时许,记者来到道外北十四道街92号楼4单元的徐先生家,他把屋里所有灯的开关全都打开,却无一灯亮。

  “灯泡有时暗得不发光,又突然亮得吓人。”对门曹女士说,她丈夫拿仪器在家测量,最低电压100伏,最高电压竟达到400伏。

  据居民们介绍,自本月7日开始,家里的灯就开始频闪,直至11日早上,小区3、4单元共40户居民家出现了电器烧坏的情况。

  记者在3单元魏女士家看到,冰箱大敞四开。魏女士回忆,11日中午,冰箱发出“咣、咣”的响声,随后就不再制冷了。当晚,魏女士的孩子在上网时,电脑突然冒出一股黑烟,黑屏了。“这节能灯都被电打穿了,我们晚上都不敢睡觉!”魏女士指给记者看。7楼86岁曹大娘家床头台灯的节能灯泡也突然炸碎,老太太吓坏了。

  微波炉、电冰箱、电视机、变压器……记者了解到,从11日至今,40户居民家陆续出现家用电器受损,已经不敢开灯,晚上摸黑。“找物业也不管,我们的安全没保障啊!”居民们向本报求助。

  随后,记者来到海员社区,据冯主任介绍,上午社区就接到了居民投诉,他们也到小区进行了走访,联系了电业部门查看。电业部门说小区供电正常,可能是单元电路问题,属于物业管理范围。冯主任与物业公司于经理取得联系,于表示会到现场查看,但一直未出现,随后电话关机。

  记者在道外区政府物业办了解到,工作人员到天文物业办公室去联络,物业办公室一直无人,负责人于经理始终处于关机状态。

  区物业办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就此情况已上报市物业办,同时继续联系天文物业,尽快解决小区居民供电问题。本报将对此事进行跟踪报道。

  (“新闻110”线索提供)

原标题:电压异常 家里电器被烧坏这该咋办 居民需集资维修

  6月25日晚,家住建和街附近的赵女士家的电灯突然亮了一下就灭了,她以为是停电了,但事后发现,家里的部分家电都不好使了。

  于是她穿好衣服走出家门,发现和她家一样情况的还有几位邻居。 随后,他们拨打了长春供电公司的电话。

  7月8日,赵女士告诉记者,他们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烧坏的家电没有得到赔偿不说,楼道里控制电的总闸还需要住户集资维修。

  不归供电公司负责 需要集资

  随后,记者从长春市供电公司了解到,事发后,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进行了检测。检测发现,电压升高是由于楼内电路问题导致,此处故障为总闸盘后零线接触不良造成的,根据产权分界点协议,该部分线路由产权单位负责维修监管,不归供电公司负责。

  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出现这样的问题,首先要看此故障部分所有权归谁,谁拥有所有权谁负责;二要看责任方在谁,是何原因造成变压器电压突然升高。”

  “对于多数家用电器来说,正常使用的电压范围是180伏到250伏之间。电压偏高或偏低,都会影响家用电器设备的正常工作,偏高会造成电器瞬间烧毁。”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说。

  对此,重庆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此处居民楼没有物业,所以他们正在积极协调此事,计划让住户集资,用集资的钱将此故障修好。

  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咋办?

  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如果判定是电压原因造成的电器烧毁,居民应该及时和电业部门取得联系,并保持家用电器损坏原状,事发7日后举报无效。

  如果市民感觉到家里的电压异常,可以用万用表简单测试一下。如果是在正常波动范围之内,就不必担心,如果已经超出了允许值,说明电源线路出现了异常情况。

  市民还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方法判断电压是否正常:如果电压过低,那么家里电灯的亮度会变暗,明显不如平时照明度高。如果电压过高,一开灯时灯泡会突然一亮,之后会立刻损坏。在电压出现反常的情况下,居民最好赶紧将家里的电器插销都拔下来,或拉开电表箱内的开关,并立即拨打电业客户服务热线电话95598报修,由专业人员来处理。

  律师表示居民应集资维修

  居民家中的损失应该由谁负责呢?吉林实达律师事务所马群英律师表示,“我个人认为应由物业负责。依据我国《物权法》的有关条文,楼内的电线等设施,应归所有业主共同区分所有,如果没有物业则需要居民集资。”

  马律师表示,根据《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由于不可抗力、第三人责任、受害者自身过错或产品质量事故等原因引起的电器损坏,电力部门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由于施工单位外力破坏或自备发电机串电等第三人责任造成居民家中电器损坏的,应该由相应的责任人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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