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入户费需要交入户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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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天然气需不需要缴纳额外的费用?
08:53:41 来源:胶东在线 [
  胶东在线消息 编号的网民留言:我是富甲小区的用户,我想咨询一下天然气开通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开通需要多少钱?然后你们负责到能正常用到天然气为止吗?所有的安装你们都服务是吧?
  烟台回复:具备通气条件的情况下,开通天然气不需要额外的费用,有12元的保险费属于自行选择的费用。户主本人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到所属营业厅办理开通手续。我公司负责天然气管道的设计、安装、通气。其他详细情况您可拨打9515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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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签的购房合同。交钥匙的。但现在要我们交煤气开户费这合理吗?
我是签的购房合同。交钥匙的。但现在要我们交煤气开户费,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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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不合理,可以提出异议,如果是天然气管道初装费是不需要缴纳的,这是由开发商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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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er is ok交完燃气安装费 还要再加钱?|燃气|小区_凤凰资讯
交完燃气安装费 还要再加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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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热线消息(记者 黎昕)前日,家住铜山新区新都家园3号楼10单元的业主蒋先生向本报反映,2013年8月底由物业公司代收了2600元燃气安装费,但是上周安装人员来装燃气的时候又索要200块钱,被业主蒋先生拒绝,因此安装人员停止给蒋先生家安装燃气。
原标题:交完燃气安装费 还要再加钱?  业主表示,安装人员让再交200元才给安装室内管线  管道入户的孔都已经打好晨报热线消息(记者 黎昕)前日,家住铜山新区新都家园3号楼10单元的业主蒋先生向本报反映,2013年8月底由物业公司代收了2600元燃气安装费,但是上周安装人员来装燃气的时候又索要200块钱,被业主蒋先生拒绝,因此安装人员停止给蒋先生家安装燃气。 疑问一:打好孔临时加收200块钱?马上就准备安装了,怎么人又走了呢?蒋先生告诉记者,安装人员提出要加200块钱,原因是他家位置特殊,用的管道比较多。前日,记者来到蒋先生家中。在阳台上记者看到,入室的管道入室孔都已经打好了。蒋先生说,去年8月份就交了2600块钱,现在安装却让多加200块钱。蒋先生表示,这个钱他不能接受,如果说因为自己家要多使用一截管道,那么这个管道是在室外,收费不合理。“而且我提出如果交钱能否给我开收据,他们说不能开,所以我更不能交了,结果我不交钱他们就转头走了。”蒋先生十分气愤。记者从该小区门卫处了解到,安装人员安装燃气时一般都会索要额外费用。“有人要200元,有人收300元,不知道是什么钱,也不给开收据。”门卫师傅说,最近已经有好几个业主路过小区门口时和他说起此事了。“我家刚装上燃气,没有要那么多,但一个阀门收了我80元,我认为太不合理了,这些钱不是包括在安装费里面吗?而且那个阀门市场价也就是二三十块钱。”家住3号楼7单元的一男业主表示。记者走访多个已经安装好燃气的业主家发现,很多业主都在安装时额外交了钱,但是都没有收到任何收据。燃气公司:收费为安装人员个人行为记者联系到恒信嘉业燃气公司李经理。李经理表示,收费行为为施工安装人员的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已经通知工程部领导加强人员管理,禁止在施工过程中乱收费。李经理称,对于新都家园三号楼的情况他有所了解。“这个楼比较特殊,一楼都是门面,工程支出确实比较多,如果单个住户申请安装则费用更多,但是如果是公司收取的任何费用都会有收据,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再补交的,除非有特殊原因。”对于有些住户另外交的阀门钱、管道钱等,李经理表示公司并不知晓,提醒业主如果遇到安装人员额外收钱要及时与燃气公司客服联系核实并要求对方提供收据。疑问二:没有蒋先生交费记录?就在蒋先生确定了安装人员是私自乱收费后,蒋先生吃了颗定心丸,以为这下终于可以安装了。但是没想到却被燃气公司告知,公司的记录上并没有查到蒋先生家的户号,也就是说蒋先生并没有交过燃气费。恒信嘉业燃气公司工程部徐姓负责人表示,他们查了下公司的交费记录,蒋先生家的户号不在其中。明明是去年交的钱,怎么又说没有交钱呢?由于发票被蒋先生弄丢,蒋先生带记者来到顺安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李经理向记者出具了去年8月26日李先生交费的记录。李经理称,发票丢了很正常,目前已经有十几户业主的燃气发票都找不到了,只要业主写个丢失说明,由物业和燃气公司沟通一下还是可以安装的。燃气公司:没有发票就说明没交过钱记者联系到工程部徐姓负责人,该负责人十分明确地表示,蒋先生的发票丢了就说明没有交过钱,公司的底子上也查不到蒋先生。蒋先生提出质疑:如果我确实没有交钱,那么当时燃气安装人员为什么要来我家装?“如果我当时爽快地给了他们200块钱的话,那么现在就已经装上了,怎么现在突然告知查不到我的底子了?”蒋先生不禁怀疑。徐姓负责人表示,上周安装人员确实去了蒋先生家里,但那仅仅是“顺便路过看看”,不能说明蒋先生家里是交过费的。即使给蒋先生家都安装好了,蒋先生还必须持发票到燃气公司进行申请开通,所以也不是说去安装了就一定可以用,还是要看发票。燃气公司的说法没法律依据对此,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张孝明律师称,首先,关于安装人员另行收费的问题,业主如果遇到安装人员额外收钱要及时与燃气公司客服联系核实,并要求其提供收费依据,该部分收费标准物价局都有规定,对于没有依据的收费可以予以拒绝。但安装人员毕竟是代表公司上门安装,公司应该加强监管。对于乱收费的现象市民也可以到物价部门投诉。其次,对于燃气公司“没有发票就说明没交过钱”的说法明显没有法律依据。关于蒋先生是否交费,物业公司李经理出具了去年8月26日李先生交费的记录,且如果当时已经开具发票,仅是丢失,在税务部门也可以查到相应的记录。如果燃气公司因没有发票拒绝安装、开通燃气,蒋先生可以收集相关证据,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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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点击排行刚入户就被强缴燃气设施费 燃气公司凭什么收取这笔费用-燃气
动迁房-上海频道-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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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入户就被强缴燃气设施费 燃气公司凭什么收取这笔费用
  上海市物价局今年4月16日发文:自今年5月1日起,本市各燃气企业不再向申请新装的居民用户收取燃气设施费。但是家住南汇大的听众吴先生却向东方传呼热线电话反映,今年5月5日他去办理动迁房入户手续时,还是被东临燃气配套有限公司收取了730元的燃气设施费。
  【按照市政府规定呢,5月1日以后这730元的设施费就不应该收的,但是我们去拿房子的时候房产商说,这个燃气公司非要收,就收了这730元。后来我打电话,他们一个张总听电话,他们已经跟农工商房地产开发商讲过不能收。】
  这位张总说,他们和开发商正在协调,一个月以后会联系他。一个月后吴先生主动联系了这位负责人。
  【他再三强调,这个收费是不对的,但是他说,解决是遥遥无期的。】
  让先生搞不懂的是他5月5日办的手续,钱也是当天交的,拿到的发票却是今年1月份开出的。记者联系了东临燃气公司,一位姓常的工作人员说:
  【虽然是5月5日交房,但是我们这个表二、三月份已经装好了。那个时候开发商这笔钱已经交掉了、因为开发商先要开大发批量的发票,这个时候,他房子卖给谁还不知道。这个退不退,不是我说了算的,这个应该咨询一个我们的领导。】
  让吴先生更郁闷的是,之前他是液化气的用户,当时申请液化气时已经缴纳了一笔730元的燃气设施费,如果按照老的办法,他拿着原来收据,到燃气公司办理装管道燃气的话,也同样可以免去新用户的申请费用。但是现在东临燃气公司连这张红的收据也不承认了。
  【以前装钢瓶煤气,也要付730元,钢瓶还给煤气公司,煤气公司给我开了一张红单子,意思说,你以后再用煤气的时候,这730元也不要出的。但是现在他们红单子也不承认了。】东临燃气的常女士这730元肯定不能退给他。
  【5月1日政策执行了,我们这边接到通知,5月1日开始这730元不退了。现在是上海市燃气公司叫我们停止了,我们是帮他们代办的。】
  新政策出台,原本是为了减轻市民的经济负担,现在吴先生负担没有减轻,连老的燃气用户的身份也白白丧失了。无论吴先生把吴先生归在老用户中还是新用户,按理都不该付这730元的费用。记者也曾联系过上海燃气热线,工作人员和东临公司的回答都是让吴先生去找开发商,这钱是燃气公司收的,凭什么然用户去找开发商呢?
  感谢收听今天的东方传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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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入户就被强缴燃气设施费 燃气公司凭什么收取这笔费用
日 08:23 来源:东广新闻台
  上海市物价局今年4月16日发文:自今年5月1日起,本市各燃气企业不再向申请新装的居民用户收取燃气设施费。但是家住南汇大的听众吴先生却向东方传呼热线电话反映,今年5月5日他去办理动迁房入户手续时,还是被东临燃气配套有限公司收取了730元的燃气设施费。
  【按照市政府规定呢,5月1日以后这730元的设施费就不应该收的,但是我们去拿房子的时候房产商说,这个燃气公司非要收,就收了这730元。后来我打电话,他们一个张总听电话,他们已经跟农工商房地产开发商讲过不能收。】
  这位张总说,他们和开发商正在协调,一个月以后会联系他。一个月后吴先生主动联系了这位负责人。
  【他再三强调,这个收费是不对的,但是他说,解决是遥遥无期的。】
  让先生搞不懂的是他5月5日办的手续,钱也是当天交的,拿到的发票却是今年1月份开出的。记者联系了东临燃气公司,一位姓常的工作人员说:
  【虽然是5月5日交房,但是我们这个表二、三月份已经装好了。那个时候开发商这笔钱已经交掉了、因为开发商先要开大发批量的发票,这个时候,他房子卖给谁还不知道。这个退不退,不是我说了算的,这个应该咨询一个我们的领导。】
  让吴先生更郁闷的是,之前他是液化气的用户,当时申请液化气时已经缴纳了一笔730元的燃气设施费,如果按照老的办法,他拿着原来收据,到燃气公司办理装管道燃气的话,也同样可以免去新用户的申请费用。但是现在东临燃气公司连这张红的收据也不承认了。
  【以前装钢瓶煤气,也要付730元,钢瓶还给煤气公司,煤气公司给我开了一张红单子,意思说,你以后再用煤气的时候,这730元也不要出的。但是现在他们红单子也不承认了。】东临燃气的常女士这730元肯定不能退给他。
  【5月1日政策执行了,我们这边接到通知,5月1日开始这730元不退了。现在是上海市燃气公司叫我们停止了,我们是帮他们代办的。】
  新政策出台,原本是为了减轻市民的经济负担,现在吴先生负担没有减轻,连老的燃气用户的身份也白白丧失了。无论吴先生把吴先生归在老用户中还是新用户,按理都不该付这730元的费用。记者也曾联系过上海燃气热线,工作人员和东临公司的回答都是让吴先生去找开发商,这钱是燃气公司收的,凭什么然用户去找开发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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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收取燃气入户费是否合理?
1,新买的房子,开发商在协议上注明逾期60天交房,开发商按照银行同期银行村矿利率和延期天数向购房者支付已付款利息,开发商不另行承担任何责任。购房协议上规定交房日期为日前。现在通知是日至日交房。这样的情况如何才能保障消费者权益,2,开发商需要业主缴纳燃气入户费人民币4300.00元,是否合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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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地区:河北-秦皇岛咨询电话:帮助网友:7355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燃气入网河北省已经不允许向业主收取,该费用计入开发成本,由开发商支付。延期交付可以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能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提高违约金数额 17:25 18:42华律网用户感谢朱律师的帮助,想追问一下,您说的这个河北省已经不允许想业主收取燃气入网的这个事情,有明确的文件吗?如果有,在哪可以找到,我们维权的时候应该能用的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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