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至2018年10月插得月季花,2018年8月可以移植吗

您好我是莒南县一名退役士兵,2017至2018年7月17号跟据山东省退役士兵11条选择了莒南县退役士兵公益岗位24号上岗,由于我患有大病(尿毒症肾移植)7月31号申请因病离职(41岁),9月30号批准从8月份领822元的离职生活费,2018年1月12号管理工益岗位的民政所通知我离职了不复合工益岗位规定不能上班了我工益岗位工资發到2017至2018年10月,欠我11,12(1月份12天)工资不给了理由是离职,工益岗位都是财政发工资不能享受双份工资,我能要回欠我的工资吗

  • 我这种凊况要回工资合法吗

2014----2017至2018走过了三个春夏秋冬期待2018年嘚春天!

  • 如果取卵后第3天移植胚胎(不算取卵日)移植日期向前推算17天是末次月经日,如果取卵后第5天移植囊胚(不算取卵日)则从移植日向前推算19天是末次月经日,从末次月经日开始计算孕周也即怀孕的天数=移植后天数+17天/1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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