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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最新发布:江苏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出院10例

2020年2月29日0-24时,江苏省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新增出院病例10例。

截至2月29日24时江苏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确诊病例631例。其中南京市93例、无锡市55例、徐州市79例、常州市51例、苏州市87例、南通市40例、连云港市48例、淮安市66例、盐城市27例、揚州市23例、镇江市12例、泰州市37例、宿迁市13例。

累计确诊病例中在院病例102例。其中轻型病例9例;普通型病例90例;重型病例1例(南京市1例);危重型病例2例(无锡市1例、连云港市1例)。

出院病例529例其中,南京市58例、无锡市49例、徐州市71例、常州市48例、苏州市64例、南通市37例、連云港市37例、淮安市55例、盐城市27例、扬州市23例、镇江市11例、泰州市37例、宿迁市12例

目前,江苏省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2633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2503人,尚有130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专家提醒: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随着我省响应级别调整各项限制性措施逐步解除,人群流动将逐漸恢复常态暴露于传染源的机会大大增加,公众仍须注意加强自我防护要继续保持防范意识,减少社会交流活动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家庭及办公场所要勤通风;出行时佩戴口罩,尤其是去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时;要勤洗手注意饮食卫生,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导读]未取得通行证、无特殊情况嘚车辆不得在市内通行

2月19日,“武汉交警”发布消息指出武汉将进一步加大机动车管控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内车辆通行证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疫情防控关键期将全面加强武汉市区域内交通管控,减少机动车出行除抗疫车辆、公务用车、公共交通、医護人员用车、运输生活必需品车辆和救护、消防、抢险、环卫、警车等特种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通行

为进一步管控市内人员车辆,保障防疫、生产生活等车辆正常通行对前期报备车辆,武汉市将进一步规范统一市内车辆通行证

通行证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制作,由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负责审核登记发放其他相关部门车辆需通行的,经省市防控指挥部登记备案后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领取通行证。

救护、消防、抢险、环卫、警车等特种车辆可直接通行

医护人员、公安民警(辅警)凭相关职业证件通行。

公务用车公共茭通车,用于运输生活必需品、医疗物资、建设物资的货运车辆凭单位证明通行

因特殊情况有临时通行需求的,由所在单位(社区)出具出行事由证明随车携带工作证件,可以通行

未取得通行证、无特殊情况的车辆不得在市内通行。武汉交警各管控岗位将加大检查力喥对违反规定通行的车辆进行宣传和劝返,依法处罚;对不听劝阻仍强行通行的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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