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龙和金庸是朋友还是爱仇敌的经文

金庸、古龙笔下最好的朋友,和最好的对手 - 简书
金庸、古龙笔下最好的朋友,和最好的对手
( 图片来自网络 )
文 | 行之一、你如果问古龙,人世间什么东西最重要,他肯定告诉你三个答案,朋友,酒和女人。古龙写过很多朋友之间的友情,比如楚留香和胡铁花,沈浪和熊猫儿,李寻欢和阿飞。他曾说:多年的朋友,患难与共,到后来一定会有爱——绝不是同性恋那种爱,而是一种互相了解、永恒不渝的爱。简而言之就是男人之间的爱。现在被很多人戏称为“基友”。其实关于同性恋的事,绝大多数是定式,在每个人还在娘胎的时候,由父母双方遗传的基因染色体组合,决定胎儿的性别,相应形成“男性化脑”或“女性化脑”。“男性化脑”决定了这个胎儿以后喜欢看美女,“女性化脑”决定了这个胎儿以后喜欢看帅哥。但有少一部分的胎儿,在决定隔分“男女”的时候出现了差池。所谓同性恋,是因为他们在还没出生之前,就被基因篡改了性取向。世间无论多强的强者,都无法与制造自己的基因做抗争。基因决定了一个人的“命”。同性恋是“命”选择了他们,而他们则别无选择。所以世人可以不喜欢他们,但没有理由鄙视他们。在“命”中,众生都是弱者,都是棋子。但古龙所说的男人之间的爱,和性取向没有关系。男人和女人之间,关系深到一定程度,总要发生点精神领域之外的关系。即便不发生,也难免有心猿意马的时候。在荷尔蒙的影响下,所谓“男女没有纯正的友谊”是自然的。但男人和男人之间,关系深到一定程度,是推心置腹,是肝胆相照,是“士为知己者死”。他们可以用简单的拥抱相比男女之间最亲密的接触。二、在《天龙八部》里,段誉和萧峰之间成为朋友,结拜为兄弟。然而段誉又和虚竹成为朋友,结拜为兄弟。后来,萧峰在少林寺率燕云十八骑被千人围攻,段誉看在眼里:段誉眼见各路英雄数逾千人,人个要击杀义兄,不由得激起了侠义之心,大声道:“大哥,做兄弟的和你结义之时,说什么来?咱俩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愿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今日大哥有难,兄弟焉能苟且偷生?”像段誉这样的白面书生,从小念经信佛,只知道下棋泡妞,但即便再文弱,此时也豪气干云,热血激荡。段誉的人格,此时此刻,绽放的是最男人那一面的光辉。我每次读到第这“天龙”第四十一章《燕云十八飞骑 奔腾如虎风烟举》都毫无例外的有热泪盈眶的感觉。这一章节,也是我认为金庸写的所有小说中,最精彩的一章。
萧峰拉着段誉之手,说道:“兄弟,你我生死与共,不枉了结义一场,死也罢,活也罢,大家痛痛快快地喝他一场。”
段誉为他豪气所激,接过一只皮袋,说道:“不错,正要和大哥喝一场酒。”
这时候,两个男人之间的爱已经推至顶峰,管他生死,就在现在,我要和你痛饮一场。但就在这时:少林群僧中突然走出一名灰衣僧人,朗声说道:“大哥,三弟,你们喝酒,怎么不来叫我?”正是虚竹。我一直认为这是金庸笔下最伟大的转折。小说继续写道:
萧峰从未见过虚竹,忽听他称自己为“大哥”,不禁一呆。
段誉抢上去拉着虚竹的手,转身向萧峰道:“大哥,这也是我的结义哥哥。他出家时法名虚竹,还俗后叫虚竹子。咱二人结拜之时,将你也结拜在内了。二哥,快来拜见大哥。”虚竹当即上前,跪下嗑头,说道:“大哥在上,小弟叩见。”
萧峰微微一笑,心想:“兄弟做事有点呆气,他和人结拜,竟将我也结拜在内。我死在顷刻,情势凶险无比,但这人不怕艰危,挺身而出,足见是个重义轻生的大丈夫、好汉子。萧峰和这种人相结为兄弟,却也不枉了。”当即跪倒,说道:“兄弟,萧某得能结交你这等英雄好汉,欢喜得紧。”两个相对拜了八拜,竟然在天下英雄之前,义结金兰。
到这时候,萧、段、虚兄弟三人组才正式建立。这是一个有趣的组合,中间的维系人是段誉,他先认识了萧,结拜为兄弟,然后认识了虚,结拜为兄弟。但是萧和虚之间,素未蒙面,本该是没有结拜的机缘。但当虚竹看到段誉和萧峰决定共赴生死的时候,这个机缘出现了。虚竹虽然呆,但他知道,世间最难喝到的,是兄弟的生死之酒,这杯酒,是男人壮阔的豪情。所以他便问“你们喝酒,怎么不叫我?”而萧峰呢,他作为一个义薄云天的汉子,信奉“兄弟的兄弟,也是我的兄弟”的交友原则。他信任段誉,看重段誉,所以他知道,段誉看重的人,必定也是不同凡响。所以他初见虚竹,见这个老实和尚竟敢在如此险境中挺身而出,足见英雄气概,不枉结为兄弟。要知道萧峰身为人中龙凤,眼界甚高,之间他钦慕和自己的其名的慕容复,后来看穿了慕容复的小人行径,是无比愤懑的,对其怒吼:“萧某大好男儿,竟与你这种人其名!”在他眼里,和小人齐名,是一种至深的侮辱。这样一种有精神洁癖的人,是不可能轻易与人结拜的。但是虚竹和他初见面便能与他结拜,这是虚竹优秀人格强有力的侧面证明。金庸的小说里,萧、段、虚,在我看来是最完美的兄弟组合,其气度,可与刘、关、张桃园三结义相媲美。三、而古龙笔下的朋友组合呢。他笔下的朋友,当然也很感人。但他和金庸的区别在于,他写朋友,更擅长写对手式的朋友。古龙一直认为,最好的对手,也是最好的朋友。西门吹雪最好的朋友是谁?我看,不是四条眉毛陆小凤,而是他的对手白云城主叶孤城。西门吹雪是剑神,陆小凤尽管有双飞彩翼和灵犀指的武学绝技,但是对剑的领悟却和他不在一个层次上。在西门吹雪眼里,剑是一种道,是一种杀人的艺术。懂他剑的,只有同样剑法超绝的叶孤城。西门吹雪在剑法上几乎是无敌的存在,他唯一看得上眼的只有叶孤城的“天外飞仙”。古龙很有意思,写了叶孤城也就罢了,偏偏要写一个花满楼。叶孤城,花满楼。明明就是一个对子。他们的名字也隐喻了他们截然不同的人格和价值取向。他们有很大的相似之处,都是各方面条件都极其优越的翩翩公子,都是高人一等的人中龙凤。但他们的价值观完全不一样。叶孤城是典型的入世价值观,他已经拥有了太多,世人所苦苦追求的功名利禄,对他而言唾手可得。为了完成生命的仪式,他选择向更高的层次的发起挑战。对于已经站到世俗制高点的人来说,还有什么更高的高度?他选择了去取代当朝皇上的位置,意欲篡夺整个江山。而花满楼呢,他什么都好,只是可惜盲了一双眼睛。但是他心从未盲,他信奉的是出世价值观:你有没有听见过雪花飘落在屋顶上的声音?你能不能感觉到花蕾在春风里慢慢开放时那种美妙的生命力?你知不知道秋风中,常常都带着种从远山上传过来的木叶清香?在他的心里,人生不是一场虚无的追求,而是一场平静的感知。花楼满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高贵和优雅,如果论世间最君子的是谁,绝不会是陆小凤,而是花满楼。四、叶孤城最终阴谋失败,和西门吹雪正面相逢。于是有了月圆之夜,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这时候的西门吹雪,剑法有致命的破绽,如陆小凤看到的,他的剑“系住了一条看不见的线,他的妻子,他的家、他的感情,就是这条看不见的线。”但叶孤城的剑没有线,行云流水。但他的剑锋即将刺进西门吹雪喉咙的时候,却故意偏离了一两寸,他选择了终结在西门吹雪的剑下。他把西门吹雪当成了最好的对手,也把他当成了最好的朋友,他的生命既然要消散,最认为最好的了结是死在西门吹雪的剑下,有借此把荣耀托付和转交给西门吹雪。对手,不一定是敌人。好的对手之间,本身没有恩怨,没有杀心,只是时代选择了他们,让他们同样出类拔萃,让他们相爱亦想杀,也让他们不会因此无敌而寂寞。五、我最喜欢古龙的小说是《三少爷的剑》。三少爷谢晓峰和叶孤城在才能上很接近,同样是天赋异禀,同样是遗世独立,几乎神一般的存在。他只有一个人可以做他的对手,那就是燕十三。但是谢晓峰和叶孤城不同的是,他对名利没有丝毫欲望,他一生只想做个普通的人。他甚至觉得当挑粪工比当三少爷,要快乐得多。他的出世价值观和花满楼也是不同的。花满楼是重在对生活细微感知,重在发现美。而谢晓峰却看重平凡的真,追求内心真正的平静。燕十三呢,没见到谢晓峰之前,他太寂寞,他没有对手。但他闻出一种宿命的味道,他知道,他和谢晓峰之间,一定要比一场剑。因为天地既然造化出了两柄绝世的剑,他们就一定要相见。然而燕十三也不知道的是,自己太有天赋,居然练出了空前绝后的“夺命第十五剑”,这一剑,是魔性之剑,是必杀之剑,无人能挡,但他自己不能控制。最后谢晓峰带着他的谢家神剑,迎战燕十三。燕十三却在一剑刺向他喉咙的时候,突然倒转剑锋,刺向了自己的喉咙。和叶孤城一样,他选择了将自己的荣耀托付和转交给了最好的对手,也是最好的朋友。而谢晓峰呢:
长夜漫漫。漫漫的长夜总算已过去,东方第一道阳光从树林缺的枝煦照进来,恰好照在谢晓峰脸上,就像是一柄金剑。
风吹枝叶,阳光跳动不停,又彷佛是那一剑神奇的震动。
谢晓峰疲倦失神的眼睛里忽然有了光,忽然长长吐出口气喃喃道:“我明白了,我明白了。”
是的,如果世上还有一个人能懂燕十三的剑道,那一定是谢晓峰。因为他们是最好的朋友。六、我一直认为,人生拥有一个最好的对手,和拥有一个最好的朋友是同等重要的。独孤求败的人生是遗憾的,他的无敌不是荣耀,而是折磨,因为他没有一个很好的对手。而西门吹雪和谢晓峰是幸运的,他们都有百年难得一遇的最好的对手。我很喜欢看一些旗鼓相当的人打球、打游戏、下棋之类的。我总感觉那接近一种艺术。我曾看过两个人一起打街机游戏,拳皇98,我最喜欢的一款格斗游戏。有两个高手,看他们的交谈就知道,一定是老友。他们一个打法极其飘逸、灵动,一个打法极其细腻、古拙。但是绝对的旗鼓相当,互有胜负,每次打完一局,就站起来,两个人大笑,互损几句。我从他们的眼里,看到一种光亮,一种内心真正的愉悦。我甚至有些羡慕。任何游戏,一旦玩到很高的层次,是有风格的。两种不同的风格碰撞,在实力相等的情况下,是很好看的。又如下棋,两个旗鼓相当的人下棋,是很好看的。而最好的看,是这些对手在下棋过程中的谈笑风生,是输赢后的拌嘴、互损、不服输。这些都是日常的温情,但却都是时间酝酿出的一种浓情的香味,因为他们是对手的同时,又是最好的朋友。要知道,有一个对手,相互较劲,相互督促,相互损几句,彼此都会意而不在意,这看起来似乎是寻常,却也是世间最美妙的事情之一了。
青年作者,公众号「在下行之」
约稿、合作联系微信:xingzhizc
前天发了一篇有关金庸先生笔下萧峰萧大侠血战聚贤庄的文章 没想到反响很好 谢谢大家的支持!其中有很多网友积极互动留言 宝宝很开心 我会积极回复 和讨论他们认为金庸先生笔下最精彩的决斗!比如萧峰虚竹段誉三兄弟大战少室山!张无忌光明顶独斗六大派!雪山之巅打遍天下无敌手苗人凤大战辽...
文 | 行之 《天龙八部》是金庸武侠作品里的鸿篇巨制,也是他作品中男主最多的一部,有段誉、萧峰、虚竹三位。谋篇布局与《水浒传》类似,利用复式结构写法,将众多人物相互勾连盘结。 三大男主,段誉最先出场,是一条主线,其后带出了萧峰。萧峰出场后有了自己的独立主线。此后是虚竹是一条...
暑假里,看了03年电视剧版的《天龙八部》,深感意犹未尽。又金庸十五部久负盛名,自己却没有拜读过其中的任何一部,实在遗憾。遂到网上下载了全部版本的金庸作品电子书,以待日后细看。 金庸十五部有三个版本之分,一是最初金庸在报纸上连载的版本,二是三联出版社出版的金庸作品集,三是金庸...
文|辛凡 华山论剑,声名远扬,金老笔下,英雄豪杰数不胜数。 想必凡是金迷,肯定都有这样一个疑问: 究竟谁,才是武功天下第一? 是豪情万丈的萧峰,还是大智若愚的郭靖,亦或是狂放不羁的杨过,还是虚怀若谷的张无忌等等。 以上人物虽声名远播,武功盖世,但也只能算的上平常高手。 若论...
众所周知,天龙八部的目录连起来就是几首词,下面就对其进行赏析。 金庸小说中的诗词虽然大部分为引用,但并非没有原创作品,而且其中更有精品。这里就先说说金庸自己的小说诗词最高峰——《天龙八部》回目词(我个人认为其也是章回体小说回目中的顶峰!) 《天龙八部》词之一:段誉少年游 《...
上周单位要迎接上级检查,各种赶台账,赶资料,加班。晚上复习准备考试,娃还不时来凑热闹。说好的7月坚持一个月晨读的,结果在最后一周前功尽弃,真是打脸啊打脸。经常看时间管理的资料,到自已实践的时候,还是各种手忙脚乱。看过了很多书,知道了很多道理,还是过不好这一生。这就是牛人和凡...
站在寒假的尾巴上,我独自来到重庆。在上映不久的电影里,邓超和张天爱把这座城市演绎得很有味道。一个朋友说,山城是一个人的记忆。我起初不解,记忆属于这里生活着的人们,对于旅人,过客匆匆,哪有什么记忆可言。直到离开它,我才明白,它已经从此住进了我的心中。 从来没有一个城市像山城这...
随着对自己对他人的了解不断增多,越发的体会到,人内心的真实自有一种力量,一种不表达出来就不舒服的力量,一种本能性的力量。而且,如果这种真实看不到,被覆盖掉,就会很难疏通出来,你会明显的感觉到还是有些什么东西在那里面,根本没有弄干净,膈应着。所以,自己的感觉特别很重要,轻易不...
缘起 在豆瓣上标记为想读。 预约的书今天()终于到了,收到邮件后就让人顺便给我取了。 看第1个番茄钟,P17-39/317,计划全书15个番茄钟。 刻意练习的英文是deliberate practice 书英文名是...
天气晴好的时候, 我心情也好。 对于拍照这件事来说, 最大的幸运莫过于光。 神说, 要有光, 于是 就有了光。 天气不晴好的时候, 也有另一个人, 当我的太阳。 我的世界,就又天晴了。金庸与古龙的江湖,尽在一句“身不由己”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不错,这是出自金庸的名言,据说当年曾有记者问金庸谁是他心目中的侠客,他回答说邓公小平为“侠之大者”。
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出自《九阳真经》。
萧某大好男儿,竟然与你这种人齐名。
少林寺一战,萧峰如是唾弃慕容复。这句话本身够霸气,但是能够坦荡说出这句话的人更够霸气。
欲练神功,引刀自宫。
出自《笑傲江湖》,葵花宝典扉页的题记,在今天流传也算很广。
还有,金庸写的爱情,每每读起也是让人潸然泪下的:
阿朱就是阿朱,四海列国,千秋万载,就只这么一个阿朱。
红颜弹指老,刹那风华。——《天龙八部》天山童姥。
欢喜快活原只一忽儿时光,愁苦烦恼才当真是一辈子的事。
《射雕英雄传》里关于蓉儿,有一段印象深刻的话:"靖哥哥,我死后你要答应我三件事。一,我允许你为我难过一阵子,但不允许你永远为我难过。 二,我允许你再找一个妻子,但她必须是华筝,因为她真心爱你。 三,我允许你来拜祭我,但不能带着华筝来,因为我毕竟还是很小气。"
在张无忌和周芷若成亲的那天,韦一笑对赵敏说:“教主已经决意和周姑娘成亲,婚姻大事,赵姑娘你又何必勉强呢?”
赵敏:“我就是要勉强!”我就是因为这一句话而森森地爱上了她,她也是金庸里我最喜欢的女主角,没有之一。
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程英在纸上一遍一遍的写“既见君子,云胡不喜”,好心疼像这样的女孩。一见杨过误终身的还有郭襄,向杨过一瞥,说道:“他!他自然不同。我说是旁人啊。”
人分两种:你和其他。几次从风陵夜话开始重读《神雕》。
说到痴情,忍不住再写一段《射雕》中,黄蓉用计将欧阳克压于大石之下,后迫于欧阳锋淫威,黄蓉故作相救,欧阳克与她的一段对话:
「黄姑娘,多谢你相救。我是活不成了,见到你出力救我,我是死也欢喜。」
「你不用谢我。这是我布下的机关,你知道么?」
「别这么大声,给叔叔听到了,他可放你不过。我早知道啦,死在你手里,我一点也不怨。」
过儿,心里有什么不痛快吗?
“过儿,心里有什么不痛快吗?”这是小龙女在十六年后见到杨过背影时说的第一句话,每每读到,泪奔。
除了一句“过儿”,在金庸的故事中,还有一句“哥哥”足以表达:
黄蓉:“靖哥哥”
周芷若:“无忌哥哥”
任盈盈:“冲哥”
但是,但是,都不如东方不败的一句“莲弟”啊。
哈哈,画风转了,让大家欢乐一点啦,对了,还有一个韦小宝的:
辣块妈妈不开花,开花养了小娃娃!他奶奶的,皇帝屋里摆了这许多书,整天见的都是书,朝也书,晚也书,还能赌钱么?
爱笑的女子,运气一般不会太差
是的,这句流传这么广的心灵鸡汤是古龙说的啦,出自《剑花烟雨江南》。
古龙仅一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就已胜过上面无数言语。
这句话出自《楚留香传奇》,生在江湖的人随时都会有被杀的悲哀和不得不杀的无奈,在《三少爷的剑》里有这么一句话足以解释这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只要你一旦做了谢晓峰,就永远是谢晓峰。就算你已不再握剑,也还是谢晓峰!”
谢晓峰逃名避世,乃至削指弃剑,却一再被迫出手,纵使已无剑、已不再能使剑,仍然不能避免别人要来找他比剑。江湖中本就没有绝对的是非,江湖人为了要达到某种目的,本就该不择手段。他们要做一件事的时候,往往连他们自己都没有选择的余地。没有人愿意承认这一点,更没有人能否认。
人在江湖,固然是身难由己,其实人不在江湖,又何尝能够由得自己呢?
转载自中国文化交流
责任编辑: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今日搜狐热点为什么古龙和金庸的差距那么大?_百度知道
为什么古龙和金庸的差距那么大?
我有更好的答案
金庸写人间,古龙写天涯金庸和古龙,都各自发出过对人生和命运的终极之问。金庸问的是:“我是谁?”古龙问的是“天涯远不远?”前一问,是充裕、富足后的哲思,问的是人生的意义;后一问,是孤独、漂泊中的追寻,问的是人生的归宿。金庸的侠是人间的侠,就像你和我这些凡俗之人,永远被人情世故包裹着,父母师长亲友君臣,江湖庙堂家族草莽,各种关系,侠客们都要一一面对。他们基本上来历分明——书香世家陈家洛,屌丝孤儿小杨过,又高又富段公子,土鳖翻身郭大侠。最来历不明的韦小宝,你也至少知道他娘是谁。你知道他们的童年,他们的口音,他们的初恋。他们被金庸抛入江湖,就像你从校园踏入社会,万千巨浪,无数暗涌,他们遇到的每一点希望,每一个陷阱,每一步成长,你都感同身受。古龙的侠不一样。他的侠是天涯的侠。古龙不是不能写人间,但是能驾驭的范围窄,就像一个歌手音域有限。一写到小人物,就只好请出小酒馆老板张老实;一写到王公巨贾的生活,想来想去,也只有波斯地毯、小牛腰肉、美女脱光了往怀里钻。他写不出他们吃什么饭、送什么礼、聊什么天。于是,古龙独辟蹊径,决然离开人间,把他的侠客发配去天涯。他的侠客没有来历,宛如孤星,仿佛自天地肇始、江湖开辟的那一刻,他们就已经冷冷地在那里。他们永远在赶路,却不知道要去何方。你不知道他们的故乡,不知道他们的初恋。你能看到他们此刻身边的女人,却不知道他们曾经爱过谁。郭靖遇到黄蓉,我们知道他多半会想起华筝;胡斐遇到苗若兰,我们知道他多半会想起程灵素。但陆小凤碰到一个姑娘呢?鬼才知道他会想起谁。古龙的侠客,从不处理复杂的社会关系。他们的人生只有两件事:生存和死亡。他们生活的场景只有三种:床、酒馆、山顶(或者是房顶)——在床上纵情,在酒馆里社交,在山顶上决战。他们面对的人也只有三种:朋友、敌人、路人。或许你要问:还有女人呢?回答是:女人用过后基本属于路人那一类。金庸写太阳,古龙写明月这是两人的第二点不同。金庸的侠客,常常是太阳般的武士。他们生时颂的是“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他们死前唱的是“焚我残躯、熊熊圣火”;他们最伟大的战斗,华山、襄阳城、光明顶、雁门关,都发生在白天;他们最强大的团体明教,崇拜的是炽热的火焰;他们最强的武者姓东方,最好的武功名葵花,一切都指向太阳。古龙的侠客,则属于月夜。楚留香是属于月夜的——“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傅红雪是属于月夜的——“明月在哪里?就在他心里,他的心就是明月。”每一个侠客都带着浓浓的夜的气质。在白天,他们是慵懒的、是潜伏的,只有到了夜晚才会出现。正如阿飞是月夜下的狼,西门吹雪是月夜下的冰,陆小凤是月夜下的精灵,李寻欢是月夜下的神。所以,古龙最伟大的战斗常常发生在晚上。李寻欢和上官金虹那一战,是晚上——“燃着灯,灯芯已将燃尽”;西门吹雪和叶孤城那一战,也是晚上——“月圆之夜、紫禁之巅”。古龙的英雄,从不爱在白天决定自己的命运。金庸写剑,古龙写刀这是他们的第三个不同。剑是白刃中的君王,高贵,优雅,平衡。金庸的江湖是属于剑的,十四部书里,刀真正唱了主角的只有三部:《飞狐外传》、《雪山飞狐》、《鸳鸯刀》,其余几乎全是剑的天下。如果没有雪山飞狐,没有胡家刀法,真不知道金庸对剑要偏心眼到什么程度。与剑不同,刀是兵器中的狂客,粗犷、暴力、直接。古龙的江湖,归根结底是属于刀客的江湖。在古龙的潜意识里,常常觉得剑是虚伪、骄狂、自负的。他最爱写的一类角色,就是挂着名剑、不知天高地厚的纨绔子弟,然后被人各种羞辱各种虐。古龙要用孤傲的刀,来颠覆这个矫情的世界。他塑造了无数成名兵器,但最伟大的毫无疑问——是小李飞刀。他的侠客里,用刀的永远比用剑的迷人——用飞刀的李寻欢比用剑的阿飞有味道,同样用飞刀的叶开比用剑的路小佳有味道,用割鹿刀的萧十一郎比用剑的连城璧有味道,就连古龙悉心打造的剑神西门吹雪,我觉得也没有孤独的刀客傅红雪来得深刻、复杂、动人。这就是金庸和古龙的区别。金庸是,人间,太阳,剑。古龙是,天涯,明月,刀。转自六神磊磊《金庸和古龙 只差三个词而已》
采纳率:83%
来自团队:
我认为古龙写作手法不比金庸差,而且比金庸强很多,可惜就是古龙死的太早了,没有更多推广投资商赞助商,所以名气没金庸大,主要原因就是天嫉英才。
金庸写的多是少男少女青涩,热血,坚持正义,古龙笔下的多是熟男熟女每个人身后都有一个故事,江湖多是庸碌之人黑白总是力量来定
金庸写的是人间理想奇遇,必有正邪、正则奇遇连连或臂助不断;邪则必改正或必不胜正!追求的是武功越强责任越大"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万人敬仰的大侠梦!更符合人们对于现实生活的期盼,且有民族大义贯穿符合上层需求!古龙写的是人间现实遭遇,没有正邪只有立场与好坏!立场相同把酒言歌、不同则刀剑相向!追求的是武功越高我越自在的自我追寻!不得不说现实但看起来却越觉虚幻,一言不合拔刀相向也不符合上层需求!确像剑与刀,同为兵器一个佩于腰间温文尔雅为世人称君子;一个持之于手张狂霸道为世人称凶兵!一个圆润一个偏执!(仅代表个人看法,不喜勿责!)
人与人之间都是有差距的呀,路就在脚下看你怎么选择而也。
个人经历和喜好不一样,不同是肯定的
其他10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金庸与古龙现实中是什么样的? (下) -
关于古龙的篇幅,可能远远不如金庸。因为他的故事,并不像金庸那么多姿多彩,他的生活,实在简单纯粹得多。他生活不羁又放浪形骸,金庸办报的时候,他在写书喝酒玩女人,金庸封笔的时候,他跟倪匡写书喝酒玩女人,金庸从政的时候,他还在跟倪匡写书喝酒玩女人。而且,他英年早逝,找不到他什么访谈资料,后人为他立传又寥寥,切实材料又实在太少。但我还是想谈谈他,我从《血海飘香》第六章第七句话被他的作品吸引,此后一发不可收拾,中学六年,他陪伴了我宝贵的四年时光。再这么讲下去,似乎在感情上就有厚古而薄金的嫌疑了。咳咳,收拾情绪,谈谈作品外的古龙。首先先上图对比:
以上,两人的青年、中年、晚年的状态差距相当明显,金庸也经过跌宕起伏,但整体来说是意气风发的,而古龙这些年的日子似乎过得不是太好。当然与他的身体状况有极大关系。关于金古前人已经对比太多,我不再赘述,就题主的问题而言,金庸长袖善舞、左右逢源,在不同的时空里,他一直走位风骚、话题万千,而古龙也认识道上的人,他社交能力并不差,只是更多的,他是处于又摘桃花换酒钱、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潇洒状态。外表看,金庸谦谦儒雅,古龙其貌不扬,甚至有几分猥琐。但金庸像书生,像师长,像领导,古龙则像我们的兄弟,像中路相逢、倾盖如故的好兄弟,尽管相逢义气、痛饮一番后,就要各奔东西。他有很多缺点,也有不少优点,他勇敢、浪漫、自由、豪迈,他是闪逝于边城凛冽的刀,是吟咏于天涯寂寥的诗,他是瘦马关山道的西风,是晚来天欲雪的烈酒。怎么说起古龙,文风都变了。不好意思,我收起感性,正经一点。国共内战时,熊家从江西南昌迁至香港,之后熊耀华在这里出生,出生日期其实说法不一,我们便用1938年。国军败退台湾后,形势难测,熊耀华一家于1950年迁至台湾。父亲熊飞,后有外遇,抛妻弃子,古龙与之断绝关系,并独自离家在外打拼,期间曾加入黑帮(四海帮),伤痕累累。勤工俭学时,古龙以文发家,终成一代武侠宗师,后因吟松阁事件,再加上生平嗜酒好色,身体一落千丈,于1985年病逝。古龙生平,大致如此。在评价古龙的时候,我不会再啰嗦一大堆,有兴趣的可以去看传记,但遗憾的是,我还没有看到哪篇靠谱的古龙传记,很多几乎说得天花乱坠,却没有实际考证材料真实来源。(推荐散文集《笑红尘》时代文艺出版社2012年版,附古龙大事记较靠谱)这里,我想用另一种简单的形式评价古龙,就像我最喜欢的《欢乐英雄》,不按时间轴,按事件脉络。一、小说创作如果说金庸重心还有商界政界,古龙的一生事业,则未曾分心他顾(后创宝龙、群龙影业,但极为仓促),他全神贯注凝聚在武侠小说的创作上。而且,一辈子念叨着“求新、求变、求突破”,却不去回头好好修整既有的作品。这也是为什么有些古龙粉会说,如果古龙像金庸一样好好整理,定是登峰造极,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云云。(当然,我的意见是,即便古龙整理,或许会多一些读者,但终究无法在作品的整体质量、境界上超越金庸)古龙作品当初重复连载甚繁,台湾、香港、大陆也授权了不少出版社,加上后来的几个子女不断为版权掐来掐去,的确非常乱,所以我们不去细谈这块。我所敬重的是古龙对武侠小说创作的态度,这是我喜欢他的点之一。早期我写的是《苍穹神剑》、《剑毒梅香》、《孤星传》、《湘妃剑》、《飘香剑雨》、《失魂引》、《游侠录》、《剑客行》、《月异星邪》、《残金缺玉》等等。  中期写的是《武林外史》、《大旗英雄传》(铁血大旗)、《情人箭》(怒剑)、《浣花洗剑录》(洗花洗剑)、《绝代双骄》,有最早一两篇写楚留香这个人的《铁血传奇》。然后我才写《多情剑客无情剑》,再写《楚留香》,写《陆小凤》,写《流星o蝴蝶o剑》,写《七种武器》,写《欢乐英雄》。而一部在我这一生中使我觉得最痛苦,受到的挫折最大的便是《天涯o明月o刀》。因为那时候我一直想“求新”、“求变”、“求突破”,我自己也不知是想突破别人还是想突破自己,可是我知道我的确突破了一样东西——我的口袋。我自己的口袋。在那段时候唯一被我突“破”了的东西,就是我本来还有一点“银子”可以放进去的口袋。——古龙《大旗英雄传》序《一个作家的成长与转变》按这个思路,其实《欢乐英雄》后,还有一个未提及的晚期:那就是《圆月弯刀》、《英雄无泪》、《猎鹰赌局》时期。我们来简单梳理一下他的创作历程。熊父曾在年轻时写过武侠小说,他的书房里有不少武侠作品,古龙便是那时受到的启蒙。他看清代近代武侠小说,喜欢《三侠剑》,“二十年前我看这本小说时,只要一看到蒋伯芳亮出他的盘龙棍,我的心就会跳”,同样的,幼时的武侠阅读经历在他心底埋下了种子。但是,求学的时候,古龙第一次卖稿费的,却是纯文学创作的文艺小说《从北国到南国》。早期几年,他都是进行纯文学创作,但是反响一般,当时囊中羞涩,正好台湾文坛武侠小说风生水起,几乎可说唯诸葛青云、司马翎、卧龙生“三剑客”马首是瞻,三人在出版界呼风唤雨,结盟组织武侠作家沙龙,呼朋引友,古龙本是武侠迷,便混了进去,之后,通过自己的酒量及豪爽个性,征服了三剑客。
从左至右,周瑞标(报业奇才周宝振之父)、卧龙生、诸葛青云、古龙在了解了古龙的武侠造诣及文笔后,三剑客由于常年约稿不断,难以一一应付,古龙便顶替上阵,捉刀代笔,并趁机请教学习。尤其是诸葛青云,可以说是他的入门老师。代笔一阵,时机成熟,1960年,他推出了自己的处女作《苍穹神剑》,并在这一年接连写下《月异星邪》、《剑气书香》、《湘妃剑》、《剑毒梅香》和《孤星传》,在当时,古龙的散漫个性已展现无遗。他虽然出手不凡,产作甚丰,但质量一般也就罢了,其中《剑气书香》、《剑毒梅香》还是个坑,出版社不得不让墨余生、上官鼎分别代笔续完。这个新人实在是……||几部书的出版为古龙带来不少收入,他决定正式踏上武侠这条不归路。在接连几部反响一般的作品试水后,他终于推出了《浣花洗剑录》、《名剑风流》、《大旗英雄传》等佳作,与三剑客齐名,奠定了台湾“四大天王”的地位,此后,主编明报刊物《武侠与历史》的倪匡瞄上了台湾市场,主动向古龙约稿,古龙出手不凡,便写出了名作《绝代双骄》,此后,更与倪匡成了一生挚友,也结识了明报的武林前辈:金庸。浣花 大旗 绝代的成功,为古龙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他豪掷千金,购买了豪宅“三福公寓”,而且不改风流本色,红袖添香夜读书,他步入了创作的高峰期。而且,这个时候,他接触了大量的西洋小说日本小说。如果说第二阶段的作品虽然成功却难脱前人窠臼,第三阶段的巅峰作,则基本树立了古龙的风格。他模仿007塑造楚留香陆小凤,他制造悬念引人入胜,以情节曲折离奇见长。而且,这个时期,他多写浪子,他写李寻欢“平生最厌恶的就是寂寞,却时常与寂寞为伍”,他还塑造了叶开、傅红雪、孟星魂、谢晓峰、萧十一郎,他们有的万花丛中过,有的只身行天涯,这一些,都是古龙幼年遭遇父母离异、自己离家出走漂泊于黑道的缩影,他骨子里的反叛性格,及天性中的不安全感,都是他家庭观念淡泊、时常感到孤独的原因所在。这一切,都在他的作品里得到了最本真的体现。这也是为什么他的作品直至如今还能打动我们的原因之一:人生在世,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孤独的因子。他不愿阿飞再想这件事,忽然抬头笑道:你看,这棵树上的梅花已开了。阿飞道:嗯。李寻欢道:你可知道已开了多少朵?阿飞道:十七朵。李寻欢的心沉落了下去,笑容也冻结。因为他数过梅花。 他了解一个人在数梅花时,那是多么寂寞。——《多情剑客无情剑》他还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楚留香传奇之《午夜兰花》“论战飞战”章节)。大多数文学家都会把亲身经历融入作品中,如金庸,书剑中的家乡情结,碧血剑里的乱世愁思,射雕三部曲可见的感情脉络,潜心佛学时的天龙,文革时期的笑傲,以及,面临香港回归前的迷茫期——鹿鼎记。古龙,则相应的把自己的浪子心境诠释在他的小说里。他是一个矛盾结合体,既容易感到孤独,却又性情豪迈、慷慨洒脱,因为他一直在寻求一个永恒的港湾,而且充满信心(尽管事与愿违)。所以他虽然写彻人性的变态,却也着意强调人间的温暖,他虽然写痛苦,却更渲染快乐,因为他“真的希望每个人的人生能变得快乐”(《三少爷的剑》前言),他说:我总希望能为别人制造些快乐,总希望能提高别人对生命的信心和爱心。假如每个人都能对生命充满了热爱,这世界岂非会变得更美丽得多?——古龙《关于武侠》见散文集《笑红尘》,原文题目《谈我看过的武侠小说》于是我们看到了这段话:谁说英雄寂寞?我们的英雄就是欢乐的。 ——《欢乐英雄》所以沈浪在笑,楚留香在笑,陆小凤在笑,花满楼在笑,叶开在笑,郭大路在笑,所以静夜之时,逆旅之时,绝境之时,我们总能在古龙小说里看到光明,看到希望。回到我开头所说的,我喜欢他的创作态度。这个态度并不是说他四处挖坑,再让别人填坑,而是说他在早期满足经济需求后,不断做出的尝试和创新。金庸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师,从书剑到射雕到天龙到鹿鼎记,他把“侠”的内核挖掘得一干二净,几乎断了后人武侠创作的后路。我们说古龙仍在求新求变,主要说的是他剑走偏锋,在形式上不拘一格。他多用诗化的短句(当然也有可能是当时台湾出版界多按行而非按字数计稿费,见林清玄在《开讲啦》的视频),武打时不再拘泥细腻招式,而是渲染气氛,集中爆发,一招了账。其次,他形成了独特的叙事模式,多采用电影中蒙太奇的镜头剪切手法。白玉京并不在天上,在马上。他的马鞍已经很陈旧,他的靴子和剑鞘同样陈旧,但他的衣服却是崭新的。他的剑鞘已经敲着马鞍,春风吹在他脸上。——七种武器系列之《长生剑》第二章“天上白玉京”当然,这是他的风格,我不会捧上天,因为仍是“我买账,你们买不买账我不知道”的问题(为免旁人拿电影剧本手法说事,我必须要强调,编剧出身的金庸,在运用剧本手法的小说叙事模式里,已经是炉火纯青,重点不是分镜,而是大高潮的铺陈、大场面的情节安排人物调度。所以,评论金古作品高下,真的没什么意义)。只是再这么下去,又要变成古龙作品风格分析文了,我们重心放在古龙身上。他是很喜欢冒险的人,而且乐此不疲,以事件为线而非时间的《欢乐英雄》,先有剧本再创作小说的《萧十一郎》,都让他像个孩子一样,在序言里沾沾自喜。甚至于晚年——“我计划写一系列的短篇,总题叫做‘大武侠时代’,我选择以明朝做背景,写那个时代里许多动人的武侠篇章,每一篇都可以独立来看,却互相间都有关连,独立的看,是短篇;合起来看,是长篇,在武侠小说里这是个新的写作方法。”  之所以想到这种改变,是一来自己的体力也无法熬着写长篇;二来是时代变了,现代人的生活已经没有人有耐心看连载的长篇。  “以前写连载,有时写到八百多天才登完一个故事,写的人有稿费可拿都很烦了,何况是看的人呢?武侠小说不得不变,短篇可能是一条路,它可以更讲结构,更干净、更利落。”——林清玄《古龙的最后境界与愿望》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还在不断超越自己,尽管最后还是没有完成那个《大武侠时代》(即《猎鹰赌局》。为什么古龙如此执意求新求变?答案也很简单:在很多人心目中,武侠小说非但不是文学,不是文艺,甚至也不能算是小说。正如蚯蚓,虽然也会动,却很少有人将它当做动物。 ——古龙《欢乐英雄》序武侠小说既然也有自己悠久的传统和独特的趣味,若能再尽量吸收其它文学作品的精华,岂非也同样能创造出一种新的风格,独立的风格,让武侠小说也能在文学的领域中占一席地,让别人不能否认它的价值,让不看武侠小说的人也来看武侠小说!这就是我们最大的愿望。 ——古龙《多情剑客无情剑》序简单来说,他一直希望武侠小说能够不再像民国旧派一样被划入三俗的鸳鸯蝴蝶派,而是正式入大雅之堂,在中国文学史上享有一席之地。相比之下,梁羽生也做着这样的努力,在加入作协后,他不止一次为武侠小说发声正言。再相比之下,那个几乎摘下武侠小说领域所有荣耀的宗师金先生,却一直对武侠小说的地位持和稀泥的态度。正如我之前所说,金庸渴望精英阶层的认可。底下也有知友说了,他有儒家士人希望“立言”的情结,在这里我要说的是,他的确自负自己在武侠小说上的成就,但经过了无数人对武侠小说在文坛价值的口诛笔伐,他其实更渴望学界权威的加冕。金庸甚至对武侠小说的后续发展表示漠然,古龙有徒弟(尽管没啥成就),“大陆新武侠”崛起时,梁羽生为《昆仑》题词,温瑞安与后辈同台竞技(尽管写得一般),黄易设立文学奖,就算是台湾的武侠爱好者温世仁兄弟,也以温世仁过世后的部分遗产,成立了奖金极其丰厚的温世仁武侠小说大赏(现今已被迫中止)。可金庸,除了轻描淡写地打打口水战,批评现在武侠写得烂,以及在大陆捞捞钱,并没有太大作为。这其实是个富争议性的问题(如果你们有看到金庸勉励武侠后辈,记得留言拍砖),因为金庸有他的自由,武侠新生代自己不争气,我们无权逼他出面助推。或许他觉得不需要多费唇舌,武侠的文学价值已摆在那,或许他觉得他已经把武侠的变化写尽,不可能后有来者……我——只是我在看到武侠小说式微,会觉得气沮无奈而已。二、关于爱情还是回到古龙身上。在武侠创作上,我们用了很大篇幅谈论古龙,却很少讲金庸的创作历程。因为金庸生活中实在八面玲珑,有太多东西可写。而若连小说创作也不讲,古龙就只剩喝酒玩女人了……在爱情方面,古龙切身证明了没有最渣,只有更渣的特点——他简直是个大种马,没有错别字,就是这个种。他对女人的态度,在中期作品随处可见,不管是好女人坏女人,动辄脱光投怀送抱。他说“白马非马,女朋友不是朋友”(古龙《不是集》散文集“不是玫瑰”章节)。我们说他因为早年的孤苦经历,造就了安全感的缺失,这或许可以解释他的一部分浪子秉性,却决计无法为他的好色洗地。即便是百度百科,也很容易查到他比较知名的五个伴侣:郑月霞(又名郑莉莉,同居)、叶雪(结婚未登记)、千代子(日本留学生,同居)、梅宝珠(结婚)、于秀玲(结婚而未登记),其他还有逛夜店逛窑子的,投怀送抱的,花钱买的,不计其数。他真的是个花心浪子,我觉得讨论对谁有没有付出真心并没有意义,段正淳说他对每个女孩子都是认真的,也不能掩盖大渣的事实。第一段,是郑月霞。郑月霞是一个舞女,在一些传记里,都描述她是古龙的初恋。当初古龙与朋友去交际场所玩乐认识了她,当时古龙还在求学,与郑相爱后,甚至从淡江英专(淡江大学前身)肄业。他们一同住在台北瑞芳镇郑家,此后古龙从事武侠小说创作,很大一部分是为了谋生。古龙将未得到的家庭温暖,寄予在女性身上,他们很快有了爱情的结晶:熊小龙(1967年)。但是古龙自小父母不和、待己冷漠的经历,又养成他我行我素的反叛性格,他实在太没有安全感,尽管郑月霞勤俭持家,还是没能拴住古浪子的心。短短三年,古龙便抛弃了她,离开瑞芳镇,重新踏入了都市。郑月霞不得不独自一人带着郑小龙(改名)过活。
郑小龙第二段,还是一个舞女,她叫叶雪。那一年,古龙已步入第二阶段、名声鹊起的阶段,他已受倪匡之邀,写下了《绝代双骄》,风头正劲,为了满足饥渴之欲,他可以一掷千金。所以他在交际场所碰到了叶雪。很快地,两人又干柴烈火地同居了,叶雪又为他生下了一个男孩(1973年),后来名字叫叶怡宽。这里有一个说法,叶雪要一个名分,有的说他们结婚了(未登记),也有一个说法,是古龙并没有答应。不管怎么样,最后古龙日久生厌,再次抛弃了她。继续他的武侠创作,叶雪不得不拖着儿子重新过活。
叶怡宽后来,古龙在《幽灵山庄》里的女主角,也叫叶雪。中间有个插曲,他与日本籍的千代子又同居了一段时间,又抛弃掉,然后,终于迎来了公认的妻子,三福公寓的第一个女主人:梅宝珠。
当时古龙名闻天下,他一向风流成性,这个新闻自然轰动了整个台湾。梅宝珠是个高中生,出自正统人家,论学识、修养,都相当不错,古龙终于萌生了结婚的念头,友人以为浪子终于有了归宿,纷纷前来道喜。文坛名宿陈公柔赠联曰:“古匣龙吟秋说剑,宝帘珠卷晓凝妆。宝靥珠铛春试镜,古韬龙剑夜论文。”三福公寓,有酒,有朋,有美人。古龙度过了一生中最快乐、也是最高产的日子。梅宝珠很快为古龙生了第三个儿子:熊正达(1977年)
熊正达后来古龙创立宝龙电影公司,便是以两人的名字契入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古龙的宝龙影业连昙花一现都没有,便匆匆倒闭。按这个剧情,本来浪子应该圆满了,可是古龙本性难移,依然故我地花天酒地。终于,梅宝珠忍受不了古龙的生活习惯,携子正式提出离婚(1980年底)。后来古龙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他还是遇到了陪伴他余生的读者(跟金庸有点像……):高中生于秀玲。
左一为于秀玲。综上所述,古龙的确是一个视老婆如衣服的人,我还没有提他与女明星们的花边新闻。他对太多女人始乱终弃,这也是他最值得诟病的地方,我压根不会说半句好话。倪匡说古龙是个聪明的人,什么事都想得通透,唯独对爱情有点想不开(倪匡说古龙视频)。古龙并不是傻瓜,他也了解最理想的爱情,他毕生也在追求属于他的幸福。可是他的性格,终究没能让他在爱情上得到圆满结局,不客气地说,完全是咎由自取。后来他三个宝贝儿子为了遗产版税对薄公堂,现在已经和好,这是后话。古龙曾有流传很广的遗言说:“怎么我的女朋友都没来看我?”让广大古迷唏嘘不已。拜托,你那时跟现任太太在医院,你的ex eeee……eeex就算余情未了,又怎么厚的下脸皮去看你?三、关于友情这大概是我们最喜欢古龙的一点。关于朋友的妙语,古龙说了实在太多,我们把《不是集》中“不是玫瑰”篇章摘录一段:有人说:世间唯一无刺的玫瑰,就是朋友。 我并不十分赞成这句话。 朋友就是朋友,绝没有任何事能代替,绝没有任何话能形容——就是世上所有的玫瑰,再加上世上所有的花朵,也不能比友情的芬芳和美丽。 绝不能。古龙是个漂泊的浪子,只有与朋友一起,才真正找到了归属。兄弟如手足,这是任何一个情人,都无法替代的。所以李寻欢有阿飞,楚留香有胡铁花,陆小凤有花满楼,郭大路有王动、林太平,以及,可爱的燕七。没有经历过肝胆相照的友情,很难写出那些令人共鸣动容的桥段。古龙生性豪迈,对朋友两肋插刀,仗义疏财,这是尽人皆知的,所以,他有许多朋友。倪匡是生死之交,他们相识以后,共谈风月,共饮烈酒。古龙与楚原相识,并由后者拍摄《流星蝴蝶剑》,便是倪匡牵的线。古龙在去世前躺在病床上曾对倪匡说,若有人拿刀子杀倪匡,能够挡在前面的,只有他古龙。丁情曾是影视圈的不良少年,叛逆轻狂,古龙与他喝酒相交,相逢义气,待他极好,收了他当徒弟,几乎改变了他的一生。
从左至右,倪匡、古龙、丁情古龙从淡江英专肄业,后来结识学姐冯娜妮(漫画家李费蒙的夫人),并与李氏夫妇(又称牛哥牛嫂)相交,堪称莫逆。牛哥牛嫂极欣赏古龙豪爽的性格及酒量,当时他一文不名,又年少轻狂,惹是生非,夫妇俩帮了他实在不少。古龙后来的朋友,三剑客之一的诸葛青云曾说:“如果古龙死过一千次,牛嫂一定救他九百九十九次”。所以冯娜妮又称为“古龙的妈”。
从左至右:司马翎、冯娜妮、李费蒙、卧龙生他如同笔下的李寻欢、胡铁花、陆小凤,他生性嗜酒如命,时任编辑的好友林清玄每次向他约稿,总要被逼着先喝上一摊,后来,林清玄回忆:“其实,我不是很爱喝酒的。”古龙说:“我爱的不是酒的味道,而是喝酒时的朋友,还有喝过了酒的气氛和趣味,这种气氛只有酒才能制造得出来!” ——林清玄《古龙的最后境界与愿望》古龙未服兵役,不能出境,即便如此,他还是与相隔千里的金庸成了朋友。金庸封笔后,为《明报》向古龙约稿,古龙写下了《陆小凤传奇》。宗师传位,堪称佳话。很久以后,金庸接受采访,谈及故人,说道:他是江西人,个性有点侠气,我就没有。他喝酒多年所以年轻时就去世了,与他交往,我认为他与武侠生活相近,有次他不愿与一帮日本人喝酒,结果被人砍伤手臂,而我是规规矩矩的做学者,他与我平时谈天说地很好,要生活在一起不容易。 ——《金庸访谈录》之中大学生见面会,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3年出版金庸提及的,便是“吟松阁事件”。这几乎扭转了古龙一生命运的事件,事实上一直没有真相传出。我也只能根据所看过的一些书籍,将大致剧情复述如下:1980年,当年宝龙影业的开业影片刚刚杀青,古龙手下一个小弟提议去北投吟松阁(风月之地)喝酒,恰好武行出身的柯俊雄(自行百科,有黑帮背景)也带着一帮小弟在场。古与柯各处一室,小弟们守在外面。双方喝高了之后,柯的小弟让古龙去敬酒,因古龙名气远大过柯,双方一言不合便吵了起来。当时台湾黑道多以日本武士刀和扁钻装备,古龙在雅室内听到动静出来,柯底下的小弟一紧张亮出扁钻,伤到了古龙臂上大动脉,登时血流不止昏死过去。据说古龙送往医院后,失血太多,医院库存不够,不得不往黑市购血,误输入混有肝炎病毒的血液,就此感染(一说1977年即染肝病,此次加重病情),却终于捡回一条命。后来与柯的过节由李氏夫妇出面调停。(当然,此段剧情如果有不符科学依据的地方,帮忙提出)-----------------------------------------------------------------------------------倪匡、古龙、三毛曾有一段脍炙人口的生死之约,附文字如下:“生死之约”名副其实,听来十分骇人,实际内容也确然有点怪异。 三人都对死亡存有不可解之处,却又咸认为人死后必有灵魂,只是人、魂之间,无法突破障碍沟通。也认为要突破这种障碍,人所能尽力者少,魂所能尽力者多。所以约定,三人之中,谁先离世,其魂,需尽一切努力,与人接触沟通,以解幽明之谜。 约定之后,每次共聚,都互相提醒,不可忘记。 没有多久,古龙谢世。 ——倪匡《长沟流月去无声》没有多久,古龙身染肝病,依然任性妄为,嗜酒好色,尽管到最后还有未竟的愿望,却还是与世长辞,留下绝笔:“陌上花发,可以缓缓醉矣。忍把浮名,换了低斟浅唱。”下刻印章“一笑”二字。好友们恸心无已,倪匡写了那篇著名的讣告:我们的好朋友古龙,在今年9月21日傍晚,离开尘世,返回本来,在人间都留了四十八年。本名熊耀华的他,豪气干云,侠骨盖世,才华惊天,浪漫过人。他热爱朋友,酷嗜醇酒,迷恋美女,渴望快乐。三十年来,以他丰盛无比的创作力,写过了超过一百步精彩绝伦、风行天下的作品,开创武侠小说的新路,是中国武侠小说的一代巨匠。他是他笔下所有多姿多彩的英雄人物的综合。……未能免俗,为他的遗体,举行一个他会喜欢的葬礼。时间:日下午一时,地址:第一殡仪馆景行厅。人间无古龙,心中有古龙,请大家来参加。乔奇还写了那副经典挽联: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郑月霞母子、梅宝珠之子参加(梅在南部,叶雪在美国),好友悉数出席,好友王羽购买了四十八瓶XO,由倪匡带头,放于棺材内侧,伴古龙下葬。
倪匡痛哭失声,左为三毛。葬礼当晚,倪匡与三毛在台北小楼燃烛一晚,却未等到古龙的魂灵赴那“生死之约”。没有多久,三毛也谢世了。 这一下,魂方面力量增强,应该有希望可获得来自他们方面的确切信息了?谁知道日复一日,夜复一夜,依然信息杳然,竟然连梦中都未出现,别说是确切真实的沟通交流了! 噫!难道真是幽明阻隔,无可逾越?这谜团,看来要等到三人再次齐聚,才能有解答了?然而,到时即使有了答案,又如何让世人得知?念及此,不由得悲从中来。 ——倪匡《长沟流月去无声》----------------------------------------------------------------------------------------我们回到这个问题,做个总结,按我的思路,金庸在生活中圆滑世故、追名逐利,花心痴心像段誉,中年晚年像韦小宝,甚至岳不群。而古龙,除了同样花心,还慷慨仗义,潇洒不羁。我开头就说喜欢古龙,所以,肯定会有人说我偏颇。其实,当我们冷静地重新思考,以非武侠爱好者的角度重新审视他们两人时,甚至会觉得,金庸实在是一个才华绝顶的人,他每分钱都靠自己一手努力,未伤天害理不说,而且他办报、参政,在混乱的WG期间为读者拨云见日,为香港基本法政制的拟定传递思路,我们还可以说,他所创造的社会价值,应该是高于古龙的。之所以圆滑、世故,只是身处其位,不得不为,总而言之,是怀抱不同罢了。评价两个人,始终不能笼统以“好坏”冠之,有时候,难免会受到个人喜好左右。我们喜欢古龙的这类人,大抵是由于深陷武侠太深,有一天突然发现金庸并非如他笔下主角一般,而大失所望。这时,与江湖侠气更接近的古龙,便成了我们的理想寄托。或许我们都曾经是那样的人,我们曾经像古龙那样,叛逆而孤独,我们憧憬像古龙那样,落拓江湖载酒行,我们憧憬像他那样,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我们不爱世故圆滑,不爱心为形役,我们憧憬逍遥方外、慷慨洒脱,我们憧憬了太多东西,可是许多年以后,却发现依然一事无成。说到底,我们很可能眷恋那份得不到的江湖情怀,因而爱屋及乌而已。但是喜欢一个人,本来就是件任性的事啊。
大家都在看
阅读下一篇
点击微信右上角,可发送给朋友,或分享到朋友圈。
收录到我的主题
大家都在看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古龙香水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