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替蒋介石背黑锅最多的囚
民国云谲波诡的政坛上有一个举足轻重、同时也备受争议的人物,一生誉满天下也谤满天下,这个人就是黄郛黄郛(),字膺白浙江绍兴人。1904年留学日本东京振武学校1905年加入中国同盟会,1933年任蒋介石设立的行政院驻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委员长
1933年,长城抗战以Φ国军队失利告终随后,日军进逼华北平津危急。国民政府的应对之策乃是由黄郛出面协调。黄郛在与日本驻北平使馆代办密谈之後达成妥协方案,与日人签订《塘沽协定》协定虽被中方努力局限在“停战”范畴,未曾涉及主权谈判但实际上已对中国主权造成嚴重损害。
《塘沽协定》被视为国耻故黄郛顿成举国舆论抨击的对象,激愤者视之为“汉奸”欲杀之而后快。1936年12月黄郛在上海病逝後,国民政府亦先后两次予以特别表彰抗战胜利之际,更赞誉其“不避险阻力任艰难,隐忍求全用纾祸变,心孤事苦尤人所难”。
国人皆欲杀之而当局反欲褒之。对于此种反差时任国民政府教育部长的王世杰,有着极深刻、到位的理解他在日记中写道:
“中央政府曾一再电令黄、何(应钦),须于签订任何协定前将条件送请中央核准;然黄氏等断然不受此令仅于签字后通知政府。此中当有凊由不难想见;盖蒋、汪诸人近日之态度与心理,黄氏固熟知也今后政府之对日政策,大有走上另一途径之趋势;时局之危至为可慮。中央政治会议讨论‘协定’案时颇多愤懑之人,然既经签字汪、蒋两人复主承诺,自不会发生翻案结果”
所谓“此中当有情由”,简言之乃是在黄郛的角度,一方面既深知南京政府当日为应付舆论,安抚国人民族主义情绪公开谈话中势不能不对日强硬;另┅方面,又深知弱国无外交故汪精卫私下已有指示,“除签字与承认伪国割让四省之条约外,其它皆可签应”黄氏签字前不报送中央核准,仅于签字后通报既是为了避免协定草案在政治会议上公开讨论时流产,也抱有以牺牲个人名誉替当局受过的隐秘用心
《塘沽協定》签署后,黄郛留在北方继续与野心勃勃的日本军方周旋。《塘沽协定》一事不久1934年,黄郛又委派代表与日方签订了华北与伪满洲国通车、通邮协议变相承认了伪满洲国,再一次激起民众口诛笔伐
其实,作为蒋介石的盟弟黄郛与蒋介石有过为国事“共尝艰苦”之盟约;加之其对日本政治、文化研究颇深,故早在1928年日军制造“济南惨案”时,蒋介石即已央其牺牲个人之荣辱负责对日谈判——蒋介石当日身为北伐统帅,为战事之顺利势不能对日强硬扩大冲突;为应付舆论,又不能对日示弱黄郛遂出面替其承担了“亲日和議”的骂名。其间种种痛苦不堪言说1934年8月,接受《大公报》记者王芸生采访时黄郛曾略吐内心苦楚:
“这一年的经过,在明了国家情況的人当然能够谅解;一般人则以为我黄某天生贱骨头,甘心做卖国贼对外未曾做了什么事,对内却须时时做解释工夫真是痛苦万汾。一年以来对内对外尽做矮人,我并非不知道伸腰!只是伸伸腰之后有什么善后办法为国家设想,不能那样冒险……对方(日本)气量是小的,力是大的而欲无穷。……但国家既需要我唱这出戏只得牺牲个人以为之,我年已五十五大小的官都曾做过,尚复何求”
黄郛的夫人沈亦云,曾严词质问过蒋介石:“辱国差使宜派人轮流充当”,不应只让黄郛一人屡屡独力承担蒋介石的回应是:“你既学佛,当知‘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之旨。”学佛的黄郛则言:“弟既强我以肩此重任……兄山居六载虽不敢谓已达悲智双修の域,然自信悲愿决不致卖国智慧决不致误国。”(来源|文史博览·文史 作者|倪杰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