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情节上古卷轴5没有代入感感较弱怎么练?

如何成为一个会讲故事的人? - 知乎<strong class="NumberBoard-itemValue" title="4被浏览<strong class="NumberBoard-itemValue" title=",460,215分享邀请回答v.youku.com/v_show/id_XODY5MjMyODgw.html答主总结如下:最后的最后。。。。(完)我开了一场LIVE讲述了“天赋”与“刻意练习”的话题,欢迎参加微信公众号:rivershuo 我会在这里写关于【刻意练习】的文章,告诉你把任何兴趣玩成高手的练习方法论。12K211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zhihu.com/question/20365461。一个牛逼的麦高芬,总是让你觉得欲罢不能又怅然若失……2,一句话总结一个故事。倘若一个故事不能用一句话来阐述,多少说明这个故事有点问题。一句话能总结,也不是说一定是好故事,只不过,一句话总结的故事,能用这一句话来迅速判断好还是不好。3,熟悉经典的故事结构,一定要烂熟于心。这好比背诵唐诗三百首一样,甚至可以说,一个人能背诵上千篇唐诗宋词,才能理解诗词的遣词造句是怎么玩的。所有的好故事,都基本遵循某些规律,似乎有人总结过,故事就三十六种而已。4,故事讲到最后,似乎只有一个母题:救赎。深刻的理解什么是“救赎”,才能真正理解一个故事为什么精彩,为什么让你如痴如醉。5,人物一定要有两个东西:Arc,Stake。Arc,就是著名的“弧光”,亦即,一开始的五分钟和最后五分钟,主人公必须得到一种提升,或者堕落,总之要有变化。Stake:赌注。如果牌桌上的赌注很小,或者没有,这个牌局是没意思的,不管牌打得多好。同理,一个人要干什么事情,他愿意付出多少代价,或者他必须付出什么代价,决定着这个故事有多少分量。1.7K64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您还未登录,请登录后再进行相关操作!豆瓣评分9.7的小说,究竟有什么特别之处?
两个多月前,一本名叫《我的叔叔李海》的中篇小说集悄然上市,
作者尹学芸被认为“写尽人世种种微薄的艰难与微薄的善良”。《我的叔叔李海》,全书368页,包括《我的叔叔李海》《士别十年》《曾经云罗伞盖》《玲珑塔》四个中篇故事。在看似不算宏大的篇幅中,这部书却写尽了各个生存环境中的世道人心,从中可看见一幅从二十世纪下半页到二十一世纪初期中国城乡地区的家庭生活画卷,于日常中见真知。
豆瓣读者@控鹤监称:“作者本着对常世、常情的热爱,留意小事,不避俗语,从日常叙事中发掘义理、经营智趣,曲中有直,密处能疏,平实之中蕴含灿烂,低处独语也常让人豁然开朗。”
更有不少读者用“震撼”“爱不释手”来形容阅读这本书时的感受。截至今日,豆瓣的读者朋友们已经打出了9.7的高分。
一本好书的幸运,或许在于遇到那些真心懂得它的读者。为此,我们精选出如下读者评论,以及对作者尹学芸的一篇质朴专访,希望能为了解这本书提供一些真诚有效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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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久没有读过小说了,感觉焦躁麻木的神经被小说拯救了,甚至放下了电影,内心总牵动着小说中的情节,作者是拿捏情感的高手,两个家庭的故事写尽了家庭中家庭间微妙的情绪与情感,时时被触动。《士别十年》是在职场沉浮过的人才了解的痛与殇。四篇中篇皆是精品,爱不释手。
典型的旧小说,这里的“旧”是指承袭了中国传统小说话语的叙事体系。温柔敦厚,雅俗同体,既得语言之趣,亦明生活之难,词意简朴,引而不发。作者本着对常世、常情的热爱,留意小事,不避俗语,从日常叙事中发掘义理、经营智趣,曲中有直,密处能疏,平实之中蕴含灿烂,低处独语也常让人豁然开朗。
@账号已注销:
越到后面越被吸引着,情节推动很温和,没有赘余的描述,收放自如,开放式的结局,耐人寻味,从几个故事里的感悟各不相同,虽然都是日常生活里极普遍的琐事,但作者写出来却有诗一样的美感,有些时候甚至能勾起一缕一缕忧伤。尹学芸前辈明明是六十年代生人,文字里却十分干净,一点儿也不年迈踟躇。最喜欢《士别十年》,《玲珑塔》蒙着雾,《我的叔叔李海》沁满温情,让我想起身边的父辈与祖辈,他们中的一些与李海有惊人的相似,那么多人的一生都似李海一样的谜……刚开始朋友强烈推荐这本书时,我就被吸引了,阅读的过程其实不由自主地揣摩他的理解,或者说他是不是也在这里有了共鸣?与朋友共读一本书其实是幸运的,就像陈丹果与郭樱子,素未谋面仍心照不宣。
吃惊,写得太好,处处深解生活细微诡谲之谜面,落笔都是活生生被侮辱损害、坚守尊严道义的人,从从容容藏着机锋牢牢抓住读者情绪,实在舍不得读完!六零后作家沉淀的丰厚人生阅历,跨越数十载一群人的故事排编足见大气,文风也全无同辈的粘滞老迈,像把闪着光芒的人性解剖刀。作者不仅能写人,还能写支撑着人们活着、做出的选择,大部分作家看不到、描述不出的那点恒言道理,好到没话说。
@伊萨卡岛:
越往后越好看,《曾经云罗伞盖》蛮震撼的,《士别十年》就是官场版《变形记》。
每一篇都很好。都在说人,也在说人心。笔触细致也干净,那些微末的情绪能如此真实地打痛心脏。说句题外话,就像每一篇的故事都跨过十年乃至几十年,其中每一个人都不再是过去的那一个人,事实的选择性展开或是认知的断裂又接续。但谁又能充满自信地说,此刻此地看到的懊悔骄傲单纯无私嫉妒虚荣……就是真的。是,即便是片面准确,也不是真正的准确。人之复杂,感情之不可捉摸,都注定了人类所拥有的整体感知型认知模式,虽然是人类所独有的能力,却也是人类之软肋。(《玲珑塔》很合适改编成电影。)
四篇都很好,尤其是《我的叔叔李海》和《曾经云罗伞盖》。《李海》里面的不能用“打秋风”来涵盖这几十年的期盼和等待,《云罗》里的那个时代出傻子,让人唏嘘。大体上都是故人重逢的故事,士别多年,时代在变,我们在变,应该如何理解曾经的和现在的我们,如何理解我们的情谊?这是很好的纪录时代剧变/个人“成长”的角度。另外两篇讲职场和情感,也很犀利。
左看右看,觉得封面像是一条沧桑的老狗,口吐最后一团热气,整本书虽然都显得小,看着却都大气,当然是作者文字的纯熟,也是因为每篇故事里有相似的被拉开的时间,时空交错,价值迭变,士别十年,往事皆忘。世人各下各的雪,各有各的皎洁和隐晦。
我记得是在一个深夜,我去阳台上溜达,翻开了《我的叔叔李海》,被第一段迷住了,它唤起我的诸多记忆,能唤起记忆的小说我一直很珍惜。尹学芸是这两年期刊上瞬间崛起的作家里唯一一个让我叹服的作家:刷屏速度、创作质量、主题的独特性、以及她发现的人与人之间的新的情感纠葛和创伤关系皆让人想跪。
你不在别人的目光下,别人就容易在你的目光中
财新文化 X《我的叔叔李海》作者尹学芸
记者:王艺妃
文学维护着一个人最起码的精神高度。一个读小说的人,肯定是个善良的人。文学能对复杂的世界给予相应的解释。
一、 你从事写作已30余年,佳作频出,涉猎的范围包括散文、诗歌、小说等,我很好奇作你创作的动机和动力分别来自于哪里?你被称为“现实观察家”,你是怎么形成自己目前的写作风格的?
我出生在天津市北部山区县的洼区,那个地方名叫蓟州,是史书上记载的千年古县(蓟县),曾产生过《三字经》里的人物和“渔阳鼙鼓动地来”的典故。城西有座独乐寺,牌匾是明代严嵩手书,这是可以确定的。正殿的匾额落款是太白——唐代一干诗人喜欢到蓟县来是一定的,因为有诗为证。2016年底撤县建区,千年古县从此走进了历史。但对于我来说,我笔下这座叫“埙”的城市,永远在时间和空间中定格。比如,李海叔叔远从大山深处走来,就是从埙城外围的国道南下,去我的家乡。也许坐标不甚明显,但在我心里,它这样活着。
我一直想说,蓟县是整个大中国的缩影。有高山、平原、大洼、库区,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有小范围的移民。不仅有移一代、移二代,现在又有了拆一代、拆二代。行政区划解放前后一改再改,但属性一直没变。我这样说是什么意思呢,是想说我身处的这个环境,是个完整的社会大环境。这个城市又很小,轻易就能看到舞台中心。人在背景中特别容易凸显。“支桌麻将,好凑人手。”所以有人说我善于写人物,也许这是原因之一。
其实,我说出生在洼区不是很准确。准确地说是南部洼区边沿上的一个村落,在我的笔下称为“罕村”,坐落在津围公路不远处,可以让李海叔叔从容地自远而近走来。明确一下方位,有时对解读和熟悉作品有好处。比如,我经常说村庄三面环水,只有南边有条通天路。有时读者会纳闷:为什么要这么写?生活就是这样的构架,你不写自己熟悉的也难。
《我的叔叔李海》尹学芸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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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作家都是半路出家,我想我不是。我从会认字就喜欢讲故事,听别人的,自己也讲,然后幻想着有朝一日自己写的字能变成铅字。这在我,更像一种命运。第一次听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我心说,那是你没出生在靠山屯。一个乡下孩子,父母都是农民,周围没有一个从事与文字相关的人,要实现作家梦,得需要多少机缘和巧合,得耗费多少时日和心血。偏偏,我又没走寻常人的路。高中毕业刚满十七岁,就着急八荒地来到了生产队,后来才知道,很快就要包产到户了。这半年小社员的经历,也不知能抵几页课本。每天上工的钟声一响,我第一个到派活的地方,坐在放倒的电线杆上,与姐姐们一样,手里拿着针线。那是我此生做过的惟一一件针线活,要为不知哪位做双鞋(也许是自己)。针錐也学别人在头发上抹一抹,然后在鞋底上穿针引线。那肯定是只非常难看的鞋底,手艺都不怎么敢示人。我那么想活成一个与别人没有分别的人。我会的,别人可以不会。但别人会的,我一定要会。
写作就是这样一点一点嵌入了生活。开始在《蓟县文艺》发表诗歌和小说,那是文化馆的一本内刊,后来逐步走进《天津日报》和《天津文学》。我不单没有野心,我甚至不存奢望。一切都按部就班,没有潮起潮落。我总是写我能写的,干我能干的。看到的,感悟到的,跟随岁月的更迭和变迁,进入一种再寻常不过的角色。偶尔往外地投稿,也能发表,但一直也没建立起良性循环关系,让世界认识并记住你,真的很难。像我这样的作者太多了,我身边就有不少。当发表变得毫无障碍,时间已经到了2016年,在这一年中,我发表了14部中篇、三部短篇。几乎是,覆盖了所有约稿的期刊。很多读者隔空喊话,说阅读的速度跟不上我发表的速度。他们要想尽办法,到处买刊物。
对于我来说,写作更像一种生活方式,很多年里,我甚至很少想功利这回事。作为偏远山区县的写作者,远离大都市,其实也远离了名利场,只要你不出挑,你的写作永远是默默无闻。这种状态对心性、品格和意志都是考验。但好处是,人一直是潜在深水里的感觉,想要漂浮都难。我想我能坚持,除了喜欢,还是喜欢。
“现实观察家”的称呼来自出版社。这让我好好回想了下几十年来所走的路。岁月逶迤而过,寂寞中更容易拾得沉淀,也更方便使用眼睛甚或心灵。你不在别人的目光下,别人就容易在你的目光中。创作风格的形成肯定不是刻意追求的结果。于我而言,这样写而不那样写,很多时候属于灵机一动。
二 你的众多创作背后是否存在一个母题?
应该说不存在同一母题。这大概与我的经历或者性格有关。我一直是种率性写作状态,从无计划,也无规划。想到哪儿,写到哪儿。写到哪儿,算到哪儿。老百姓有句话叫天养人。说的是过去的土地靠天吃饭。多下几场雨,秧苗就活了,就丰年了。遇到大旱,可能颗粒无收。
创作与其何其相似。
三、有人将《我的叔叔李海》与鲁迅先生的《故乡》作对比,认为不论是《故乡》中的“我”还是《我的李海叔叔》中的“我”,都是时代变迁中的知识分子形象,并且都存在性格中的“污点”,那么你这篇小说是有意在批判知识分子吗?
关于李海叔叔的各类解读已经很多了。我也留意到,有评论家把这部作品与鲁迅先生的《故乡》作对比:
不管是故乡中的“我”,亦或是《我的叔叔李海》中的“我”,都属于知识分子阶层。就此而言,也如同鲁迅先生一样,尹学芸也还是把批评的矛头对准了知识分子阶层,挖掘和批判知识分子皮袍下面藏着的“小”(王春林)。
坦率地讲,批评家的眼睛何其尖锐,总能透过脉脉温情的文字表象看穿肌理。我初写的时候,其实没想那么多。可在修改和完善的过程中,逐渐有了重心和总体把握。李海这个人物不孤立。小说发表以后引发热议,有知名作家,有业余作者,也有普通读者。我发现个有趣的现象,很多人都说,家里也曾有过这样一位李海叔叔。甚至有个湖南读者留言,他的叔叔就跟李海叔叔一模一样,总是估摸着他父亲发工资的日子来讨酒钱。而父亲又慷慨,每每看见叔叔,一家人都心惊胆战。我想这部小说之所以能打动人,是触发了很多人共同的情感记忆,那段共和国的日子饥肠辘辘,所有的李海叔叔们莫不与此相关。
相比闰土生活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将近一百年。日新月异的改变中,大概不含幽灵这个物种。乡间的传说中,幽灵不老甚至不死。它很像痼疾或者顽症,在一代一代人的灵魂里驻足。闰土和他的“老爷”如果活到现在,不知都会变成怎样的人物。按当下的规律看,应该不难想象。
我还基于一个朴素的创作理念。在日常阅读中,第一人称的作品占有很大比例。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很多书写者在对“我”的描述中,总是有些情难自禁,那种代入感经常让人莞尔,你会发现,他总是在小心的规避着什么。这个现象让我警觉。所以处理“我”这个人物时,丝毫没有手软。
四、现实生活中造成悲剧的原因各有不同,但我相信作家有独特的敏感,对你来说,今天这个时代的主要特征是什么?它所展示出的显性的和隐形的问题是什么?面对这些问题,文学及其创作者能够做什么?
你说的这些问题我其实很少专门去考虑。但拿到这个采访提纲我还是认真琢磨了一下。这个时代越来越具有不确定性,尽管很多时候我们稳、准、狠,或者越来越高、精、尖,你会觉得,构成命运的元素越来越摇摆。从计划经济时代走过来的人都深有体会,那时的日子简直是凝固的,一天跟一年没有什么两样。一年跟十年也没什么分别。有些人家冬天和夏天穿一套衣服,只不过,夏天把棉絮掏出来,冬天再塞进去。我从十多岁的时候就参与集体劳动,那是麦假或秋假,跟着大人去地里拣玉米、拾麦穗。是为了享受地里的那份热闹。有社员专门从远方的河里挑来水供大家饮用,为防止奔波时水往外泼洒,会在水面上放一朵麻叶——跟荷叶相仿佛。从场院,到地里,再到家里。这是很多人的活动半径。村里唯一的变化是,谁死了,或者谁出嫁了。而且没有什么嫁得好与不好,大家惟一关心的是,你嫁的那户人家是不是贫农。生活没有意外,命运也很少有。但冷丁会有一个好好的人得了癔病(其实就是神经错乱),现在想,肯定是她或他的心灵遭受了难以承受的重创。但那时不会这样想,大人说,那是被黄鼠狼迷住了,我们便从她或他身上找符合黄鼠狼的特征。眼睛黄了,喜欢追老母鸡,哭的时候像小孩。至于造成悲剧的原因和隐情,不会有人关注。
这个时代应该是文学的时代,社会给文学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小说就是不确定因素的集大成者,很多社会事件比小说更像小说。经常听有作家感叹,小说都不敢这么写。文学创作者也越来越懂得关注人的心灵。不管别人怎样,我是在尽最大可能书写我的认知和生活。我的生活和感悟只属于我自己,没有谁能代替。我不写,就不会有人替我呈现。就如李海叔叔这样的主人公,在我的意识里潜伏了若干年,若不是衍变成艺术形象呈现给读者,就与这个时代擦肩而过了。
五、你的新书《我的叔叔李海》包括四个中篇小说,其中《我的叔叔李海》这篇主要讲述了两个家庭之间的人情往来,小说本身也是作者和读者进行交流的一种形式。但今天人际交往有了新的形式,那就是通过手机和互联网。你怎么看新形式带来的变化?文学,在这个人与人频密交流的时代里,其价值何在?或者说,你认为文学的存在在维护着什么?
新书的四个故事互无关联,它们也是偶然走到一起,成就了这本书。虽说信息时代人们对读书这件事越来越隔膜,但喜欢读的人,喜欢读纸质书的人,还是大有人在。他们在社会的各个阶层隐匿。大概也是人以群分的缘故,我身边的很多朋友都是纸质书的爱好者。有个在哈尔滨银行工作的朋友已经去世了,有些书买不到,他就用打印机打印下来,自己装订成册。他说他一年读的书,比他的身量还高。我今天谈起他,也是想表达怀念,我们有很多共同的朋友在一个朋友圈。
大家也都知道,六零后的作家撑起了一个文学时代。有时我会想,除了那些生活在大城市的人在童年和青年时代读书有些便利,很多生活在小城镇或乡下的孩子,接触书籍的机会都非常少。我十多岁的时候都不知道世界上有杂志这回事。第一次接触十六开本的“大”书是《河北文艺》,至今都记得里面有首儿歌是写抗旱的:一对水罐两头栓,挑担水,上南山,咯吱咯吱走得欢。社员南山正抗旱,我送担水去支援。浇一瓢,绿一点。浇一担,绿一片……还记得里面有个小说写矿工,说塌方被堵在矿坑里,却发现墙壁上有血书:某某某是叛徒,他出卖了工人大罢工……当时被震撼的山摇地动。记忆能储存的这样牢固,肯定不是因为写得好,而是当时物以稀为贵。
即便是童年和青年时代有限的阅读,也奠定了一个人基础和走向。读书有一种仪式感和庄重感,能强化一种向内的力量。
我想说的是,即便是童年和青年时代有限的阅读,也奠定了一个人基础和走向。读书有一种仪式感和庄重感,能强化一种向内的力量。有次我下乡,在一个大堤上看到一个看杏园的漂亮小妹拿本戴尔.卡纳基《人性的弱点》在读,那是一个有着大太阳的午后,整条大堤上只有她一个人。一大片杏林,杏子已经泛黄了。这个场景会让人生出感动,我们短暂交谈,交换了微信。后来,我还给她起了名字叫青杏伊人,她现在都还用着。
你如果说文学有多重要,很多人肯定不同意。但换种说法,对有些人很重要,估计就没有异议了。我七岁上一年级,到初中毕业的时候,读了147本小说。那是我记在一个小本子上的书名决定的,现在我也很怀疑,当时是不是记错了。那应该是1971——1977年,小学五年制,初中两年制。从哪里淘换了那么多的书我自己都觉得成迷。关键是,那些书都没在我的脑子里留下特别的记忆,它们单只把我变成了一个小书虫。
六、你经常从多个维度来分析社会现实,有着敏锐的现实关怀,善于抓人们生命中的痛点,你最近一段时间比较关注的社会事件有什么?
我的创作更贴近生活和现实,这是由经历决定的。创作强调生活的重要性,这一点,写的年头越久,体会越深。没有哪段生活是白费的,没有哪一段人与人的交往没有意义。认识一个人,就是认识了一个世界。文学让我变得温柔,开阔,包容。受委屈的时候不会那么难受。不会刻意为难谁,也不会刻意为难自己。喜欢看世道人心像自然一样改变颜色。对一只秋虫都心怀悲悯。我总能看到自己前进的脚步,文学让人生有明确的目标和方向。
我当然是关心社会事件的。有些事件搞不清楚我会找朋友弄清原委。但我的创作不依赖社会事件。我喜欢写寻常人的正常情感,觉得这更具有普遍性。像《士别十年》这样的话题,不只是属于主人公郭缨子,也属于生活中每一个人。十年中肯定会有所改变,我也正经问过朋友,他给我的回答是,能喝酒了,惰性大了,看见领导会笑了。
这其实也是一种痛。只不过,很多时候我们变得麻木且习以为常。但有个体的清醒者,年龄越大,越拒绝浑浑噩噩。假如文学是一盏灯,创作者便是星星之火。我曾经被文学这盏灯照亮过,我也期待这盏灯能照亮更多的人。
每一部小说都是一个未知的世界。这跟拍照有点类似。拍群像时摄影师经常会喊:插空。就是找两个人中间的缝隙,站在那个位置,可以最大限度的显示自己。写小说就是填补生活中的缝隙。只是,准确的捕捉和把握,不是为了显示自己,而是揭示给读者。
七、或许因为经济的冲击,小说家编剧化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你怎么看待?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各有各的责任和使命。你不能说瓦匠就做一辈子瓦匠,做木匠就是错的。我年轻的时候试过写电视剧,但吃过两次盒饭,就发现自己不是那块料。文学事业神圣而伟大,但对个体而言,仍然是生活方式而已,对于很多人来说,不过是谋生的手段。但有远大抱负的另当别论。我最近换了新单位,拐出来就是条步行街。我特别喜欢整条街的烟火气。一出门,就是小商小贩的摊子。卖煎饼、毛蛋、铁板鱿鱼、炒螺狮、烤白薯,煮玉米、馅饼子,真是应有尽有。我愿意看食客吃东西,很多都是时尚的人,围在一个脏乎乎的板子上,把麻辣烫吃得津津有味。也愿意看小老板,忙的时候投入,闲的时候自在从容。有时半天没有一个食客,也看不见他们着急。有知情人告诉我,他们每年都有十几万的收入,这个说法让我心安。
有天我没在单位吃早饭,分别考察了山西抻面和酱香饼,最后还是选择了肯德基,要了杯豆浆和油条。想起我有次去扬州和镇江,对街上的小吃摊着迷,每晚都溜过去,几乎吃遍了一条街。这里有心理因素,值得好好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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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小说开局都很精彩,一旦预付了稿费,古龙就成了神龙,见首不见尾小说开局都很精彩,一旦预付了稿费,古龙就成了神龙,见首不见尾小宝说史百家号古龙估计是被冒名代笔最多的作家了,冒名代笔多种原因,一是作品畅销,打上古龙著,就是销量的保证,二是古龙写小说开个头交给出版商,领了稿费就杳无踪影,出版商只能找人代笔,三是古龙的作品不如金庸少,飞雪连天人人皆知,不似梁羽生自成体系,整出一套侠客世家,别人插不进笔。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武侠小说最风行时,经常能在书摊看到印着作者古龙的书,印刷粗糙,内容三俗,估计当时喜欢看武侠小说的人基本都上过当。我读古龙第一部真迹应该是《彩环曲》了,人物名字还略有印象,故事情节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还读过古龙的《孤星传》故事主线记不清楚,但是有一段分支十分精彩,讲的是双胞胎兄弟萧仲忍萧伯贤,一生勾心斗角互相陷害,最后同归于尽,这段分支怕是小说最精彩的部分,古龙的武侠江湖确实另有洞天。古龙的《武林外史》和《绝代双骄》是古龙转型期最成功的作品。沈浪算得上浪子侠客的第一人,古龙小说人物亦正亦邪的气质隐然散发,整体气氛塑造也非常强,但是在故事情节的设计上未免有虎头蛇尾之嫌,尤其是神乎其神的快活王,杀气笼罩全场,可是稀里糊涂就挂了,让人有鼻孔发痒可喷嚏就是打不出来的感觉。以后看李寻欢对阵上官金红,叶开对阵上官小仙,也不直写最后的终极一战,虽说颇有新意,但是再三使用感觉有点过了。古龙的《绝代双骄》我很早就看了梁朝伟和吴岱融主演的电视剧,读小说反而没有看电视那种酣畅淋漓的畅快,古龙的长篇小说写着写着容易走神,信马由缰,故事讲述得时好时坏,情节布局不免有松散之嫌。小鱼儿把自己与花无缺比较那段,当时读觉得有点突兀,掩卷之后却常常想起,原来再自信的人也都有自卑的一面。印象最深却是开篇的那一段话:江湖中有耳朵的人,绝无一人没有听见过江枫和燕南天这两人的名字,江湖中有眼睛的人,也绝无一人不想瞧瞧江枫的绝世风采和燕南天的绝代神功,多么高深莫测,让人记忆犹新。真正喜欢古龙的作品是从《七种武器》开始的,不得不说古龙驾驭中短篇小说比长篇小说更写得心应手,尤其《多情环》绝对是中短篇小说中的经典,萧少英为了仇恨不惜放弃一切爱,放浪不羁的笑容背后,隐藏着机关算尽,也隐藏着无比苍凉,他那么有才华,应该有美好的人生,可都被仇恨毁灭了,大仇得报后没有伸张正义的喜悦,只有心灰意冷《多情环》给我们讲了一个不一样的复仇故事,古龙有时的确高人一筹,从谋篇布局看《多情环》人物不多,但关系很复杂,包含计中计,局中局,情节构思这么细密的作品,除了古龙的不多见。以后读《楚留香系列》但觉香帅英气逼人,几有破纸欲出之感,而《陆小凤系列》最早读的是《侠隐岛》颇为失望,再读《陆小凤传奇》《绣花大盗》《银钩赌坊》等,种种江湖奇案,色色江湖奇人粉墨登场《陆小凤》的代入感极强,冷冷的西门吹雪,暖暖的花满楼,与陆小凤一起饮酒赏花,嬉笑调侃,如在眼前。如果说金庸建造了武侠世界的一座煌煌宫殿,那古龙则修建了一道诡异迷宫,一入迷宫,就身不由己跟着他的节奏走了,满耳呼啸龙吟,触目波诡云谲,终于被带到洞口,豁然开朗,却有意兴阑珊之意。把武侠与推理结合,是古龙的一大创举,但是小说中的推理并不严密,读完之后回过头把情节重看一遍,会发现故弄玄虚的地方不少,故事的套路性也比较强,往往情节百转千回之后,又回到了起点。武侠小说的武打描写是不可或缺的,却又很难出彩,梁羽生最不怕麻烦,一招一式一刀一枪,写得极为仔细,可是读者不领情,金庸化繁为简,写的极有画面感,避开了拳来脚往的繁琐。白居易在《琵琶行》中有大段音乐描写,可是读起来拗口,终觉不如李白“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来的清爽利索。古龙的武打描写重在大战之前的气氛渲染和心理刻画,而招数则是被大家津津乐道的一招定生死,可是书中武打越来越少,看《流星蝴蝶剑》几无交手的场面,也让人感觉趣味索然。古龙是个不遵守规则的人,这成就了他武侠一代宗师的地位,但是天马行空的文风也让他很多作品不能被人接受《天涯明月刀》报纸连载时被腰斩,因为读者非常不习惯这种文风,这成为古龙的一大遗憾。天涯远不远?不远!人就在天涯,天涯怎么会远?明月是什么颜色?是蓝的,就像海一样蓝,一样深,一样忧郁。明月在那?就在他的心上,他的心就是明月。这样的语言,好像梦呓《天涯明月刀》多次被翻拍成电视剧和电影,但是基本属于借尸还魂,情节大大脱离了原著但《天涯明月刀》显示了古龙的一大优势,人物刻画胜于情节刻画,读金庸的《神雕侠侣》到杨过被郭芙斩去右臂一节,当时大惊,以为会有神医能帮他续上断臂,却未能如愿,而古龙居然整来了跛脚有癫痫的傅红雪,实在太挑战大家对侠客的审美了,但傅红雪却成了武侠世界最有魅力的人物之一。我很早以前就读过《荒江女侠》并没有觉得有多精彩,但是据说此书曾风靡一时,因为开创了最受大家喜爱的一男一女闯江湖的故事模式,金庸少时曾深迷此书,而《射雕英雄传》称得上是此类作品的巅峰之作。金庸笔下的侠客都有一个好妻子,郭靖有黄蓉、杨过有小龙女、张无忌有赵敏、令狐冲有任盈盈,他们相亲相爱相辅相成,让人只羡鸳鸯不羡仙,但郭靖、杨过、张无忌、令狐冲他们的好朋友却不多,乔峰段誉虚竹虽然义结金兰,能同生共死,却缺少好朋友的那份心照不宣的默契,段誉的四处留情,乔峰很难理解,虚竹要走进乔峰恩仇必报的内心世界,也十分不易。古龙笔下的爱情故事并不出色,友情故事独步天下,几个好朋友闯江湖的故事模式《陆小凤》绝对是此中的巅峰之作,陆小凤、西门吹雪、花满楼性情不同,嗜好各异,却能成为知音,相互欣赏,他们无须歃血为盟,无须结拜,他们都有自己独立的人格,自己的生活,有事相濡以沫,无事相忘于江湖,这样的友谊是平等的,没有攀附,不必分大哥二哥,武侠小说写友谊,唯此为大,唯此为巅峰。古龙笔下还有一个经典人物李寻欢,他高深莫测,悲天悯人,双脚踢翻尘世路,一肩担尽古今愁,他事事料敌先机,却处处承受屈辱,而又宁愿唾面自干,他把妻子让给他朋友,他被朋友暗算,都能坦然承受,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李寻欢庶几近之,是圣人还是自虐狂。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客观之诗人,不可不多阅世,阅世愈深,则材料愈丰富,愈变化,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古龙算得上主观性情纯直而客观历事颇多的人吧,笔下人物多是性情中人,虽有城府,却无世故气,古龙把自己对生活的感受投影于笔下,人物豪情万丈之后便是深深地疲惫和寂寥,那些生死与共的好朋友,生死相依的红颜知己,现实中有没有,古龙怕是只能庄生晓梦迷蝴蝶了。忘记了是谁曾经这样评价古龙:小说开局都很精彩,出版商一旦预付了稿费,古龙就成了神龙,见首不见尾。读古龙的小说,我总觉得有缺憾之处,我想以他的才智如果潜心写作,文章多改几稿,情节应该会更加圆满,可是他的小说中偏有一种魔力,放下书很久,情节都淡忘了,人物却魅力不减。古龙后期日渐颓废,笔下侠客的精神状态也随之萎靡,读者看的也觉得懒散,少了曲折迂回的情节,少了鲜衣怒马的人物,不管作品寄托作者自己多少情绪,读者也难与之共鸣。用古龙《英雄无泪》的结尾做尾:朝阳初升,春雪已溶,一个人提着一口箱子,默默的离开了长安古城。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小宝说史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小宝说史,专注古代历史。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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