粪便常规检查气味污染规什么部门

如东一养殖户猪粪直排污染环境 环保部门要求其改造
10:07来源:江海明珠网
  近日,如东县政府做客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中家住如东大豫镇的村民反映,他们家附近的养殖户直接把猪粪排进河里,严重污染环境,导致鱼虾大量死亡。
  住在如东大豫镇的住户反映:“我们旁边养殖户养的猪,猪的粪便全部排在河里,排到河里,造成鱼虾都死了,水都发臭。”
  接到村民的投诉,如东县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据了解,这养殖户叫周代成,是三峡移民,10多年前来到如东大豫镇,一直从事生猪养殖,目前他的生猪存栏量有120多头,而化粪池却只有一个。
  周代成说:“原来我只弄了一个储粪池,下雨的话,对外面有一点点影响。”
  最近由于天气炎热,猪粪增多,一个化粪池的容量远远不够,尤其是到了下雨天,雨污无法正常分流,污水都漫溢出来,流进附近的河中,气味十分难闻,为此环保局工作人员要求周代成增加化粪池,对猪粪实施无污害化处理。记者在现场看到周代成正准备对化粪池进行改造。
  他表示:“冲洗的,猪圈冲洗的,前面有一个大池子,在里面过滤,过滤以后,如果满了,再弄到第二个池子,再过滤,第二个池子再满,再到第三个池子,过滤以后就没事了。”
  类似这样的问题在如东县比较突出。据了解,如东县是全省生猪养殖第一大县,全年出栏肥猪120多万头,苗猪300多万头。面广量大的生猪养殖业在助农增收的同时,带来的环境污染也日益突出,大量未经有效处置和综合利用的畜禽粪便直排水体,不仅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而且严重污染水环境。如东环保局副局长郑志怡不无担忧,近几年农户生猪养殖规模不断扩大,全县每年的畜禽粪便产量约300万吨,通过还田、制造有机肥等途径综合利用只占10%左右。缺乏劳动力以及养殖场选址不合理,法律监管空白等导致畜禽粪便处理日益成为社会问题。
  如东环保局副局长郑志怡:“法律上这块还不完善,国家环保部01年出台的《畜禽粪便污染管理办法》,办法里面对规模以上的养殖提出了要求,存栏量要500头以上的提出规定,但500头以下的中小型养殖没有明确规定,对于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落实制度有些困难。养殖户的环保意识薄弱,污染防止设施的成本比较高,养殖比较微利,要投入多大的设施来运营他比较难以承受。”
  面对这种情况,如东县政府已经编制了《十二五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方案》,目前该方案已经通过了省环保厅评审并上报国家环保部,争取专项资金对畜禽粪便处理加大投入,有望从源头阻止污染环境。
  郑志怡:“农业环保部门对这一块,也在进行研究和制定相关的一些方案,比如在选址上有什么规定要求,散户怎么样去引导,来集聚,来进行规模性和大型的养殖,这样既有利于养殖,也有利于环保设施的投入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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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九江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年)》的通知
九县府办发〔2016〕143号
九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九江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场,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号)和《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精神,根据《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赣环然字〔〕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县环保局牵头编制了《九江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年)》,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九江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第一章总则....................................... 1{C}{C}{C}{C}{C}{C}{C}{C}
1.1& 规划背景............................................ {C}{C}{C}{C}1{C}{C}{C}{C}{C}{C}{C}{C}
1.2& 规划编制依据........................................ {C}{C}{C}{C}2{C}{C}{C}{C}{C}{C}{C}{C}
1.3& 规划范围和期限...................................... {C}{C}{C}{C}4{C}{C}{C}{C}{C}{C}{C}{C}
1.4& 规划目的与技术路线.................................. {C}{C}{C}{C}5{C}{C}{C}{C}{C}{C}{C}{C}
第二章区域概况.................................... {C}{C}{C}{C}8{C}{C}{C}{C}{C}{C}{C}{C}
2.1& 自然地理概况........................................ {C}{C}{C}{C}8{C}{C}{C}{C}{C}{C}{C}{C}
2.2& 自然资源状况....................................... {C}{C}{C}{C}11{C}{C}{C}{C}{C}{C}{C}{C}
2.3& 社会概况........................................... {C}{C}{C}{C}16{C}{C}{C}{C}{C}{C}{C}{C}
2.4& 经济发展概况....................................... {C}{C}{C}{C}20{C}{C}{C}{C}{C}{C}{C}{C}
2.5& 生态环境概况....................................... {C}{C}{C}{C}24{C}{C}{C}{C}{C}{C}{C}{C}
第三章畜禽养殖现状............................... {C}{C}{C}{C}27{C}{C}{C}{C}{C}{C}{C}{C}
3.1& 畜牧业发展......................................... {C}{C}{C}{C}27{C}{C}{C}{C}{C}{C}{C}{C}
3.2& 畜禽养殖污染评估................................... {C}{C}{C}{C}36{C}{C}{C}{C}{C}{C}{C}{C}
3.3& 畜禽养殖分布合理性评估............................. {C}{C}{C}{C}43{C}{C}{C}{C}{C}{C}{C}{C}
3.4& 畜禽养殖存在的环境问题............................. {C}{C}{C}{C}46{C}{C}{C}{C}{C}{C}{C}{C}
3.5& 畜禽养殖发展趋势及污染情况预测...................... {C}{C}{C}{C}50{C}{C}{C}{C}{C}{C}{C}{C}
第四章规划总体要求............................... {C}{C}{C}{C}53{C}{C}{C}{C}{C}{C}{C}{C}
4.1& 指导思想........................................... {C}{C}{C}{C}53{C}{C}{C}{C}{C}{C}{C}{C}
4.2& 规划原则........................................... {C}{C}{C}{C}54{C}{C}{C}{C}{C}{C}{C}{C}
4.3& 规划目标........................................... {C}{C}{C}{C}55{C}{C}{C}{C}{C}{C}{C}{C}
4.4& 主要任务........................................... {C}{C}{C}{C}56{C}{C}{C}{C}{C}{C}{C}{C}
第五章畜禽养殖空间区划........................... {C}{C}{C}{C}58{C}{C}{C}{C}{C}{C}{C}{C}
5.1& 空间区划原则与标准................................. {C}{C}{C}{C}58{C}{C}{C}{C}{C}{C}{C}{C}
5.2& 区划结果........................................... {C}{C}{C}{C}65{C}{C}{C}{C}{C}{C}{C}{C}
5.3& 畜禽养殖区实施计划................................. {C}{C}{C}{C}75{C}{C}{C}{C}{C}{C}{C}{C}
第六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C}{C}{C}{C}82{C}{C}{C}{C}{C}{C}{C}{C}
6.1& 污染治理技术....................................... {C}{C}{C}{C}82{C}{C}{C}{C}{C}{C}{C}{C}
6.2& 畜禽养殖污染减排................................... {C}{C}{C}{C}84{C}{C}{C}{C}{C}{C}{C}{C}
6.3& 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技术............ {C}{C}{C}{C}90{C}{C}{C}{C}{C}{C}{C}{C}
6.4& 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措施........................... {C}{C}{C}{C}98{C}{C}{C}{C}{C}{C}{C}{C}
第七章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本与效益分析.............. {C}{C}{C}{C}103{C}{C}{C}{C}{C}{C}{C}{C}
7.1& 重点项目.......................................... {C}{C}{C}{C}103{C}{C}{C}{C}{C}{C}{C}{C}
7.2& 效益分析.......................................... {C}{C}{C}{C}106{C}{C}{C}{C}{C}{C}{C}{C}
第八章主要保障措施.............................. {C}{C}{C}{C}107{C}{C}{C}{C}{C}{C}{C}{C}
8.1& 管理保障措施...................................... {C}{C}{C}{C}107{C}{C}{C}{C}{C}{C}{C}{C}
8.2& 技术保障措施...................................... {C}{C}{C}{C}110{C}{C}{C}{C}{C}{C}{C}{C}
8.3 &社会保障措施...................................... {C}{C}{C}{C}113{C}{C}{C}{C}{C}{C}{C}{C}
8.4& 法律保障措施...................................... {C}{C}{C}{C}116{C}{C}{C}{C}{C}{C}{C}{C}
第一章& 总则
1.1& 规划背景
畜禽养殖是农村和农业的重要产业,也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来源。然而,随着畜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农村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对农村乃至流域水环境带来严重影响,如何协调畜禽养殖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是当前各级政府部门急迫解决的重要问题。
近年来,九江县畜牧业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特别是规模养殖发展迅速。2013年,全区各类规模养殖场(户)达70余个,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80%。随着畜牧业规模经营的快速发展,随之带来的环境保护压力也越来越大,养殖污染等问题也日益突出,制约了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
九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始终坚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大的品牌、最大的财富、最大的潜力、最大的后劲&的发展思路,不断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生态九江、绿色九江&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当前,为了全面落实江西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市、区)总体发展战略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这一国家发展战略目标,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和促进&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建设,改善九江县农村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4]36号)的精神,九江县人民政府委托江西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编制《九江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以科学指导九江县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特别是优化区域畜禽养殖场的空间布局,建设生态养殖小区和实用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以促进区域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1.2& 规划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起施行);
(8)《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起施行)
(9)《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起施行);
(10)《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 起施行);
(11)《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第7 号,2010);
(12)《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总局令第9 号,2001);
(13)《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起施行);
(14)《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起施行);
(15)《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起施行)。
1.2.2& 相关标准
(1)《农村生活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74-2010);
(2)《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3)《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畜禽场环境质量评价准则》(GB/T4);
(5)《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T);
(6)《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NY/T);
(7)《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
(8)《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导则》(HJ/588-2010);
(9)《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568-2010);
(10)《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NY/-T)。
1.2.3& 相关文件及资料
(1)《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环发正(2012)135号);
(2)《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国家发改委,2009);
(3)《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实施方案》(赣府发[2010]28号);
(4)《江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赣府发[2013]4 号);
(5)《江西省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保障&十二五&规划》(赣府厅发〔2012〕69号);
(6)《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4]36号);
(7)《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赣环然字[2015]7号);
(8)九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九江县府办发[2013]88号);
(9)《九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
(10)《九江县生态县建设该规划()》;
(11)《九江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12)《九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3)《九江县城市总体规划》();
(14)《九江县年鉴》(2014);
(15)《九江县统计年鉴》(2014);
(16)其它相关资料文件。
1.3& 规划范围和期限
1.3.1&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九江县行政管辖区域,辖7个镇(沙河街、马回岭、江州镇、城子镇、港口街镇、新合镇、狮子镇);4个乡(涌泉乡、新塘乡、城门乡、岷山乡);3个场(新洲垦殖场、赛城湖场、岷山林场);1个开发区(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处(赤湖管理处)。全县国土面积873.33平方公里。
1.3.2& 规划期限
规划以2013年为基准年,规划时限为年,其中近期为年,中远期为年。
1.4& 规划目的与技术路线
1.4.1& 规划目的
1、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力度,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重要条例》、《省政府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要求养殖场必须规范建场、合法经营,养殖污染治理要严格遵守&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有效缓解养殖污染对环境的压力,确保养殖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有效开展。
2、通过规划的编制,将及时掌握畜禽养殖场备案的养殖品种、规模以及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纳入日常生态监管范围,重点对废水、异味、畜禽粪便和其他固体废弃物治理和综合利用设施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废弃物直接向水体或者其他环境排放,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有效运行。
3、通过规划的制定和落实,严格畜禽养殖环境准入。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确保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严格落实养殖区域规定,在禁养区内,不得新建畜禽养殖场,禁养区内已经建成的,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于2020年前全部搬迁或依法关闭。
4、通过规划的制定和落实,重点对畜禽养殖场落实环评制度、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各畜禽养殖场完善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1.4.3& 规划技术路线
畜禽养殖污染物处置情况
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情况
畜禽养殖基础信息调查
九江县畜禽养殖现状调查与评估
九江县畜禽养殖发展规划
九江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策研究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C}{C}{C}{C}{C}{C}
{C}{C}{C}{C}{C}{C}
畜禽养殖目前存在的问题
图1.1-1 &九江县畜禽养殖污染情况调查及规划工作的技术路线
第二章& 区域概况
2.1& 自然地理概况
2.1.1& 地理位置
九江县位于江西省西北部,长江中游南岸,庐山西麓。县境东倚庐山,南临星子、共青城、德安,西接瑞昌,北与湖北黄梅、安徽宿松隔江相望,中插九江市区,使县境分成东西两个部分。地理坐标为东经115&37&-116&15&,北纬29&21&-29&51&之间。全境东西长62公里,南北宽57公里,县城位于沙河街镇。(见区位分析图)
2.1.2& 地形地貌
县境地处长江中游下段冲积平原边缘,属江湖平原与低山丘陵相混交连的地区。地势大致西南高而东北低。东、西、南三面县境边界以低山丘陵为主,中部广大地区低山岗地、盘地相间,北部平原地带河湖密布。因地质构造、气候、河流等内外营力作用,逐渐演变成相对稳定的平原洲地、岗地垅畈、中低丘陵、高丘低山四种不同的地貌形态类型。其中平原洲地面积达319.33平方千米,占全县总面积的36.56%,全部由第四纪全新世的沙泥组成;岗地垅畈面积138.67平方千米,占全县总面积的15.88%,大多为第四纪更新世碳酸盐岩风化残积红土及黄土和第四纪全新世冲积层构成;中低丘陵面积较大,达330.47平方千米,占全县总面积的37.84%,主要由石炭纪、二叠纪、中下三叠纪碳酸盐岩类组成;高丘低山地貌总面积84.86平方千米,占全县总面积的9.72%,低山范围的山峰主要由坚硬的变流纹岩、石英砂岩组成;众多高丘主要由泥盆系石英砂岩、砂砾岩及志留系砂页岩组成的碎屑岩丘陵。
县境南半部处于庐山和幕阜山余脉间隔地带。东面庐山向南延伸境内海拔标高300米以上的山体,有大步尖、黄石岩、鸡公嘴、张家山、大水叉、康家坡、大垴坡等;东南屏有面阳、马头、桃花尖诸山,合称柴桑山;西南岷山、西北长山、中部株岭为境内三大主要山系,皆秀出幕阜余脉,分别向东和东北蜿蜒。耸峙岷山的金盘峰海拔637米,为九(江)、德(安)、瑞(昌)三县市之界山。全县大小山岭共160座,其中海拔100米以内3l座,100~200米以内64座,200~500米以内58座,500米以上7座。(见遥感影像图)
2.1.3& 气候特征
九江县属中亚热带向北亚热带过渡的大陆性季风湿润气候,气候宜人,雨量充沛,热量丰富,光照充足。年平均降水量1425.5mm;年平均气温17℃,最冷月平均气温4.2℃,最热月平均气温29.4℃;历年日照平均1891.5小时,无霜期长达265.7天。常年主导风向夏季为东南风,冬季为东北风。
2.1.4& 河流水系
境内水系以长江为主体,中、小型湖泊15座,较大的湖泊有赛城湖、赤湖、七里湖;流域面积在1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21条,全长303.6千米。全县水域总面积16133.33公顷,占全县国土总面积18.47%。水域流向主要以岷山、黄老门分水岭主界南北分流。南流经德安博阳河人鄱阳湖的流域面积218平方千米,北流经赛城湖、七里湖入长江的流域面积433.2平方千米,经赤湖流入长江的流域面积54平方千米,直接注人长江的流域面积167.8平方千米,江、湖、河融会贯通。
长江和鄱阳湖水系流向以近东西走向的岷山一株岭山为界,南北分流。南部较大的河流有骆堰河、杨溪河、东冲河、西冲河,由北向南或北东向南西迳流,经博阳河入鄱阳湖。北部较大的河流有东部的沙河、三桥河,中部的蚂蚁河、西部的长河,由南向北迳流,汇入赛湖、七里湖进入长江。境内河流总长303.6km,河网密度0.35km/km2。
境内较大的湖泊有赤湖、赛城湖(即赛湖、城门湖、沐湖、长港湖、雪湖之总称)、七里湖等。
全县拥有中小型水库70座,其中中型水库1座、小(一)型水库12座、小(二)型水库57座。有效库容3054.2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4533.7公顷。(见水系分布图)
2.1.5& 土壤与植被
境内土壤分为8个土类(水稻土、潮土、草甸土、黄棕壤、红色石灰土、石灰土、紫色土和红壤土),13个亚类,32个土属,72个土种。红壤面积最大,占土壤总面积的32.0%;水稻土次之,占31.7%;潮土占15.8%;石灰土占8.4%;此外还有黄棕壤、草甸土、紫色土、红色石灰土四个土类,穿插分布于低山丘陵地带,占11.4%。
九江县优越的自然条件非常适合林木的生长和植被的发育。境内植被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植被类型主要有常绿与落叶阔叶混交林,常绿阔叶林、针阔混交林、马尾松林、杉木林、毛竹林、油茶林和不稳定的灌木及灌丛类型。全县有森林植物456种,主要树种有:马尾松、杉木、苦槠、水青冈、冬青、麻栎、白栎、枫香、化香、毛竹、樟树、石楠、柞木、黄檀、朴树、池杉、枫杨、垂柳、乌桕、杨树等;灌木主要有杜鹃、乌饭、柃木、胡枝子、赤楠、小山竹、黄荆、盐肤木、悬勾子等;草本主要有五节芒、野古草、麦冬、地锦、狗尾草、铁芒萁、艾蒿、白茅等。
2.2& 自然资源状况
2.2.1& 水资源
境内873.33平方千米集雨面积降水地表水径流量,多年平均为6.81亿立方米,2010年属丰盈降水年,地表水径流量8.49亿立方米;境外流入长江、赛城湖、赤湖过境客水多年平均为7.45亿立方米,但利用率很低,平均5%左右,可用量0.4亿立方米。全县有蓄水工程4027座,总蓄水量8525万立方米,占县内地表水径流量的10.04%。全县地下水总储量1146万立方米。全县水资源总量为9亿立方米,基本满足全县人、畜和工农业生产用水需要。
2.2.2& 土地资源
境内土地总面积87333公顷。据1991年土地详查和2011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全县实有土地总面积91655.61公顷。其中,农用地63329.83公顷,占总面积69.10%;建设用地12144.71公顷,占总面积13.25%;其他用地16181.07公顷,占总面积17.65%。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27297.65公顷,园地面积180.29公顷,林地面积:30295.67公顷,草地面积698.89公顷。建设用地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9639.1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2099.06公顷,自然保留地30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20066.84公顷,其他土地面积1078.09公顷。
表2-1& 九江县土地利用现状表
面积(公顷)
土地总面积
城镇村运输矿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
自然保留地
资料来源:《九江县土地利用规划》
2.2.3& 森林资源与自然保护区
(一)森林资源
据九江县林业局提的资料,见表2-2,九江县现有林业用地面积30295.67公顷,其中有林地20540.46公顷,灌木林地5301.74公顷,其中:国家特别灌木林1389.06公顷,其它灌木林3912.68公顷。疏林地90.89公顷,未成林造林地181.77公顷,无立木林地363.55公顷,宜林地3817.26,按林部门统计的国土面积84783公顷计算森林覆盖率25.9%(见森林分布图)。
表2-2& 九江县林业用地各类林地组成
面积(公顷)
占相应类别比例
无立木林地
资料来源:九江县林业局
有林地20540.46公顷,按照优势树种分:马尾松4122.86公顷、国外松5372.29公顷、杉木9218.43公顷、硬阔类501.71公顷、软阔类1282.11公顷、混交类43.06公顷,松、杉、阔与混交林面积比例分别为46.23%、44.88%、8.68%、0.21%,松、杉纯林占乔木林面积91.1%;按照起源分各龄林面积及比例为:幼龄林13577.20公顷约占66.1%、中龄林4868.09公顷占23.7%、近熟林1335.12公顷占6.5%、成熟林718.92公顷占3.5%、过熟林41.08顷占0.2%。
全区拥有林木总蓄积量为134万立方米,其中杉树70.28万立方米,马尾松30.73万立方米,阔叶树32.99万立方米。林材蓄积的组成为&6杉3马1阔&。另外,还有毛竹资源1147.29公顷。
(二)自然保护区
九江市九江县地处亚热带湿润性气候区,水资源丰富。境内森林茂密,山川秀美,气候宜人,动植物种类繁多。区内有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重要的生态保护区,见表2-3。
表2-3& 九江县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现状分布
面积(公顷)
生态公益林
全县封山育林区
九江县全境
自然保护区
赛城湖冬候鸟保护区
九江县赛城湖
风景名胜区
中华贤母文化园、岳母墓、狮子洞、涌泉旅游景区
九江县镜内
2.2.4& 动植物资源
(一)野生植物
境内生物资源丰富多样。全县有植物资源种类1109种,其中按现代植物分类法划分,有外来栽培植物315种,外来逸生植物28种,本土植物766种。全县森林覆盖率25.9%。珍稀植物有国家二级保护的樟树、喜树等8种;省二级保护的白玉兰、紫薇等6种;省三级保护的三头杉、重阳木、黄连木等23种。
(二)野生动物
全县有动物资源8大类227种,其中兽类20种,禽类50种,鱼类53种,贝类5种,蛙类6种,蛇类13种,昆虫类67种,野生珍稀动物13种。属国家一级保护的野生动物有白鹤、白头鹤、白鹳、黑鹳、云豹、蟒蛇、中华秋沙鸭等;国家二级保护的有天鹅、白枕鹤、穿山甲、猫头鹰等;省级重点保护的鼬獾、黄腹鼬、赤麂、银环蛇、黑眉绵蛇、金环蛇、尖吻蝮蛇、竹叶青蛇、蜥蜴、鸿雁、豆雁等。据赛城湖越冬候鸟保护区组织调查,发现越冬候鸟有国家一级保护鸟类5种,国家二级保护鸟类25种,江西省级保护候鸟47种,越冬候鸟数量多达数万只。
2.2.5& 矿产资源
九江县主要矿藏有26种。其中金属矿1O种,有铁、铜及伴生矿种的金、银、镓、锌、钼、铝等;建材矿5种,有花岗岩、青石板岩、优质砂和粘土矿等;工业原料矿6种,有硫矿、碳酸钙矿、瓷土矿、陶土矿、滑石矿、耐火砂等;园林装饰材料矿2种,有太湖石、沙积石;造肥矿2种,有磷矿石,泥炭以及煤矿。主要矿藏重点分布在县境西北部的城门山、丁家山、涌泉、新塘、新合、狮子等乡镇,共有矿藏点55处。
规划区内有城门山铜矿,矿区资源丰富。其地处江西省九江市西南18公里,规划区西北角,是国内已探明的18座大型铜矿之一和9大稀有稀散金属矿床之一。是一座以铜、硫为主,共生钼、铁、锌,伴生金、银、铼、铊、硒等多金属矿床,矿石储量达2.2亿吨,其中含铜165万吨、硫3768万吨。
2.2.6& 旅游资源
九江县是庐山风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历代名人骚客必游之地,迄今留有三国诸葛亮、周瑜、东晋陶侃、陶潜、南宋岳飞和明洪武帝朱元璋等历代文豪武将的胜迹和传闻。先后发掘有新石器时代晚期战国遗址10处,汉、晋古城址3处,特别是沙河街磨盘敦、大王岭遗址的发掘,填补了江西省从西周至战国这段历史的缺环。名胜古迹有狮子洞、涌泉洞、陶渊明纪念馆和墓地、文物博物馆、岳飞母亲姚太夫人墓和纪念馆、岳飞夫人李氏墓、神墩遗址、古浔阳城遗址,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五师参加南昌起义出发地等,陶靖节祠、陶靖节墓,岳母姚太夫人墓属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著名土特产品有黄老门生姜、马回岭西瓜、九江麻和&庐山三石&(石鱼、石鸡、石耳合称)。
2.3& 社会概况
2.3.1& 历史沿革
秦属江洲部。汉迭属淮南国、庐山郡。南朝宋,齐为浔阳郡。隋先为彭城,后改湓城。唐改为浔阳县。五代十国改浔阳县为德化县,宋、元、明、清袭之。1914年更名为九江县沿用至今。新中国成立后九江分设市、县置城内,县辖农村。1968年,县人民政府从九江市区迁至沙河街镇。先后辖于九江专区、九江地区、九江市。
2.3.2& 行政区划
全县设7个镇、4个乡和3个场、1个开发区,即沙河街镇、江洲镇、城子镇、港口街镇、狮子镇、新合镇、马回岭镇,城门乡、新塘乡、涌泉乡、岷山乡,新洲垦殖场、赛城湖水产养殖场、岷山林场,沙河经济技术开发区。乡(镇、场)下辖村民委员会(含村级场所)10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20个,村民小组1712个;场下辖分场11个、生产队(组)44个。
2.3.3& 人口现状
2013年,辖区总人口332236人,农业人口286027人,非农业人口46209人,人口出生率15.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5&。
2.3.4& 科教文卫
教育事业稳定健康发展。全县普通中学23所,在校生17957人,其中高中在校生7868人,初中在校生10089人。普通小学109所,在校生23403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9.9%。
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26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0个,卫生防疫防治机构4个,妇幼卫生机构1个。医院、卫生院床位734张。专业卫生技术人员695人,其中医生数370人。
2.3.5& 交通电力能源及通讯
九江县是江西的北大门。县境独得近城、近江之利,构成水、陆、空立体交通网。长江黄金水道在境内长达48公里,上达汉渝,下抵宁沪,内通五河,外轮直驶港澳、日本和东南亚。京九与武九铁路、昌九城际铁路在县城南端庐山站交汇,大型列车编组站建在北郊。福银高速、105国道纵贯南北,杭瑞高速、九瑞、双瑞干道横跨东西。位于县城以南20公里的庐山机场,可起降波音737等大型客机,已开通国内客、货运航线。境内已建成纵横连贯的公路网,实现乡乡通油路、村村通汽车。
规划区内铁路有京九铁路、武九铁路、昌九城际铁路,高速有福银高速、杭瑞高速紧邻规划区,省道有双瑞公路等。
2、电力能源
九江县全县电源基本由九江电厂供电,目前,县城区中有110KV变电站一处,容量为2*20MVA,县城现人均年综合用电量kw/人&年,县城区目前变压器布点尚需完善,大多数台变须改成厢变,低压网络薄弱,供电质量不高。新城区、沙城工业园的电力线路建设滞后,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对用电负荷的需求。
3、邮电通讯
宽带在网用户数为1.84万户,宽带全用户占比66.24%,有天翼手机用户0.97万户,套餐渗透率52.88%。固定电话交换容量为6.7万门,实装4.5万户,农村网络覆盖率100%;宽带容量为3.5万线,实装1.84万户。全县C网基站69个,其中当年新建7个。乡镇100%为3G基站。新建宽带接入点40个,室外机柜105个,所有乡镇(场)光纤接入。
2.3.6& 城市建设
按照&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彰显地方文化特色,以宜居、宜游、宜业为目标,努力打造文化之城、生态之城、实力之城、和谐之城&之定位,立足高标准,大手笔,拉大框架,完善功能,提升品位,大力推进中华贤母文化园、八里湖&两纵两横&路网、福银高速平行线、泉塘安置小区、双瑞大道拓宽改造、狮城大道、环湖东路、沿河路及东泉西大道等重点城建项目建设,提高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全年完成总投资4亿元,完成集防洪、治虫、造地于一体的赤湖水利血防填埋工程。移填土石方1420万立方米,平整工业用地800公顷。配合县工业园区做好各个工业项目的规划、新建、续建工作。实施赤湖联圩中段8.2千米除险加固和赤湖工业园&三河七路&及绿化、亮化工程,15千米主路网和4.3千米生态水系已具雏形。新区&两纵两横&路网、福银高速平行线等道路基本建成,实现与市八里湖新区路网的全面对接;环湖东路、狮城大道、东泉西大道、沿河东路、双瑞大道拓宽改造等路基成形,&一城、两镇、三区&的&大沙河&框架已全面拉开。
2.3.7& 新农村建设
全县共投入新农村建设财政资金1095万元,农村清洁工程资金173万,整合项目资金167万元,撬动社会支持资金415万元,重点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县58个省级新农村建设点(含5个省级调剂点,2个市县共建点)累计完成改水2242户(完成率达到100%),完成改厕2242户(完成率达到100%),完成改路23.86千米,完成改沟9380米,成立农民活动室78个,配套农家书屋9个,修建休闲活动场所45处,栽植各类绿化树苗5.2万余棵,形成&一村一品&产业53个,发展农业种养大户189个;20个市县共建村点累计完成改水562户,完成改厕213户,完成改路5.27千米。全县258个农村清洁工程村点(含78个新农村建设村点)累计新建标准化垃圾池473个,新建或改建垃圾分类棚屋179间,并分别成立理事会,落实保洁员,配备保洁工具,开展常态化的保洁工作,村点人居生态环境显著改观。投资40余万元,在狮子镇新建一座水平式垃圾中转站,主体工程完成,即将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试运行。
2.4& 经济发展概况
2.4.1& 国民经济总体概况
2013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GDP)810243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1.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13873万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492794万元,增长14.1%;第三产业增加值203576万元,增长7.8%。人均生产总值27299元,比上年增加3599元。三次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由上年的14.7:63.1:22.2调整为14.1:60.8:25.1。第二产业仍占主导地位,第三产业比重逐步上升。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52.7%,比上年下降2.5个百分点,而第三产业占GDP比重比上年提高了2.9个百分点。
表2-4& 年国民经济主要指标
2013年比2012年增长(%)
一、经济总量
生产总值(现价)
运输邮电仓储业
人均生产总值
生产总值构成(%)
运输邮电仓储业
二、财政、金额
财政总收入
#:地方财政收入
2.4.2& 农业发展概况
(1)农业经济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68300亩,下降4%,粮食总产量达65.728吨,增长1.8%;棉花播种面积l.70820亩,增长1.8%,棉花产量21106吨,下降4.7%;油料播种面积147915亩,下降16%,油料产量20231吨,下降3.5%。全年农业总产值209361万元,比上年增长10.7%,农业增加值113873万元,比上年增长4.2%,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14.1%。
全年木材采伐4442立方米,竹材采伐0.08万根。全年肉类总产量16854吨,比上年增长1.8%。生猪出栏182870头,增长1.4%;生猪存栏97570头,增长2.8%。全年水产品产量49138吨,增长1.5%。
表2-5& 年九江县农业发展主要指标
2013年比2012年增长(%)
农业总产值
种植业产值
农林牧渔服务业
农业总产值构成(%)
种植业产值
农林牧渔服务业
(2)农业用地
2013年九江县辖区农业用地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2-6& 九江县各乡镇农业用地情况一览表
新洲垦殖场
赛城湖水产场
赤湖管理处
沙河开发区
(3)农业化肥使用情况
通过对2013年农业化肥施用量的调查,九江县7镇4乡1场(见表2-7)耕地面积为18057.73公顷,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量)为6739000千克,其中氮肥1428668千克,磷肥1260193千克,钾肥835636千克,复合肥3214503千克;全年农用化肥施用量折吨计算总量为6739000千克,化肥施用强度为373.19千克/公顷&年。通过对农业化肥施用量的调查分析,2013年九江县化肥施用强度较高,说明进一步控制化肥用量,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对于提高九江县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比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表2-7& 2013年九江县各乡镇化肥施用强度
化肥施用折纯量(千克)
化肥施用强度(千克/公顷)
新洲垦殖场
{C}18057.73{C}
{C}1428668{C}
{C}1257193{C}
{C}835636{C}
{C}3078503{C}
{C}6739000{C}
资料来源:2014年九江县统计年鉴。
2.5& 生态环境概况
2.5.1& 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环境监测结果,九江县境内主要水体常规污染物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Ⅱ类标准。境内水库(山塘)湖泊水质良好,均能达到《地表水质量标准》(GB)Ⅱ或Ⅲ类标准并符合《渔业水质标准》。九江县区域水环境监测结果如表2-8所示。
表2-8& 2012年九江县水环境监测结果
监测指标(单位:mg/L,pH无量纲)
化学需氧量
五日生化需氧量
长河入赛城湖断面
标准(GB,Ⅱ类)
水源:根据对九江县地表水、地下水的调查和分析与论证,九江县的水源最终只能来源于长江,因此,九江县的供水将依赖于九江市自来水,规划远期九江市将多路向九江县供水,在中途建设增加设施以保证水压,原水厂用地仍作为供水设施用地预以保留。给水管网原则上布置在道路的东/南侧。
水厂:九江中心城区供水为九江市自来水厂,其供水量为20万m3/d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农村人口由集中式和分散式供水,供水方式主要为自流引水和打压水井。至2013年,通过新建和改建各类供水工程已解决了14.2万人的饮用水问题,但仍有11万人属于不安全饮水人口,有待解决,农村人口25.2万人,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43.7%。
2.5.2& 环境空气质量
2013年,九江县境内环境空气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年365天空气质量优良。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如表2-9所示。
表2-9& 2013年九江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监测指标(单位:mg/N m3)
中华贤母文化园
新合镇镇政府
标准(GB,二级)
2.5.3& 声环境质量
2013年,九江县境内声环境质量较好,能够达到噪声环境质量2类标准(铁路和高速公路两侧除外),无噪声污染事件发生。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结果如表2-10所示。
表2-10& 2013年九江县环境噪声监测结果
标准(GB类)
第三章& 畜禽养殖现状
3.1& 畜牧业发展
3.1.1& 畜牧业经济概况
畜牧业是九江县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13年生产总值构成来看,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13873万元,其中农业增加值54119万元,林业增加值9188万元,畜牧业增加值18708万元,渔业增加值29008万元,农林牧渔服务业2850万元。畜牧业增加值占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6.4%。从历年数据看,九江县畜牧业发展总体平稳,畜牧业产值在2亿元左右。在九江县的畜牧业中,养猪业是排在第一位的,近三年其产值占畜牧业产值的比重从60%上升到70%以上。因此,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重点要对养猪场(规模化养猪场、养猪专业户)进行综合整治。
表3-1&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构成
固定资产折&&& 旧
农、林、牧、渔业
农、业、牧、渔服务业
3.1.2& 畜牧业发展现状
开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推进畜禽清洁生产。2013年生猪出栏18.29万头,与去年同比增长1.4%;存栏9.76万头,与去年同比增长2.8%;家禽出笼95.2万羽,存笼90.1万羽,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31.5%和4.2%;肉类总产1.69万吨,水产品产量4.91万吨,分别比去年增长1.8%和1.5%。目前,全县已列人2013年省市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的有2家,猪场标准化改造3家,目前,全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率达76%,资源化利用率达79.8%。
表3-2& 年九江县牧业生产基本情况表
肉类总产量
其中:猪肉
从表3-2可知,九江县生猪存栏年平均增长率在3%左右,家禽出笼年平均增长率在11.7%左右,发展保持总体平衡。
3.1.2& 畜禽养殖空间分布
本规划中对畜禽养殖空间分布的分析,主要是针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单元的分布进行分析。根据环保部、农业部联合发布的《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环发正[号),规模化畜禽养殖单元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畜禽养殖专业户。其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规模为生猪出栏量&500头,奶牛存栏量&100头、肉牛出栏量&100头、蛋鸡存栏量&10000只、肉鸡出栏量&50000只;畜禽养殖专业户养殖规模为50头&生猪出栏量&500头、5头&奶牛存栏量&100头、10头&肉牛出栏量&100头、500只&蛋鸡存栏量&10000只、2000只&肉鸡出栏量&50000只。
表3-3(1)& 2013年九江县生猪规模化养殖规模企业情况表
表3-3(2)& 2014年九江县生猪规模化家禽养殖场汇总表
表3-3(3)& 2014年九江县生猪规模化牛、羊养殖场汇总表
&&&&&&& 表3-4& 2013年九江县畜禽出栏、出笼情况表&&& 单位:头、百只
养殖企业数量
新洲垦殖场
资料来源:2014年九江县统计年鉴。
&&&&& 表3-5& 2013年九江县畜禽存栏、存笼情况表&&&&& 单位:头、百只
养殖企业数量
新洲垦殖场
资料来源:2014年九江县统计年鉴。
根据表3-3可知,2013年九江县各乡镇畜禽养场分布,牧畜类(猪、牛、羊)养殖场82家,其中:岷山乡占26家(养猪16家、家禽10家),2013年牧畜出栏18.29万头,其中岷山乡占3.3万头。此外,沙河街镇、新塘乡等均为全县养猪大镇(乡)。2013年全县家禽出笼9524百只,沙河街镇家禽出笼4600百只,占全县总量的48.3%,可见沙河街镇为全县家禽养殖大镇,另外马回岭镇、城门乡等乡镇家禽养殖规模较大。
3.2& 畜禽养殖污染评估
3.2.1& 污染物产生与排放
根据国家环保部发布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环发[ 号)中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系数,计算九江县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1)产排污系数
参考《&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环发[ 号)提供的数据,各类别畜禽产污系数和排污系数分别见表3-6和表3-7。
表3-6 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产污系数表(华东片区)
表3-7 &2010 年江西省畜禽养殖排污强度取值表
根据上述表3-6和表3-7的产排污系数,以及表3-4中各乡镇畜禽出栏数量,可计算得到各乡镇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计算结果见表3-8和表3-9。
表3-8& 2013年九江县各乡镇分类别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年出栏(头)
COD产生量(吨)
COD排放量(吨)
产生量(吨)
排放量(吨)
家禽(万只)
家禽(万只)
家禽(万只)
家禽(万只)
家禽(万只)
家禽(万只)
牛、羊(头)
家禽(万只)
牛、羊(头)
家禽(万只)
牛、羊(头)
家禽(万只)
家禽(万只)
新洲垦殖场
家禽(万只)
表3-9& &2013年九江县畜禽养殖污染物产业量和排放量占总量比例
占总量之比
占总量之比
占总量之比
占总量之比
新洲垦殖场
{C}8160.98{C}
{C}351.46{C}
由表3-9可知,九江县生猪规模养殖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主要集中在沙河街镇(占15.81%以上)、岷山乡(占14.81%左右)、新塘乡(占12.36%左右)和马回岭镇(占11.66%),其他乡镇的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相对较少。
3.2.2& 污染治理现状
当前九江县大部分(60%)规模化生猪养殖场部分进行了畜禽粪污的综合治理,在进行畜禽污染治理时,绝大部分规模生猪养殖场均采取了简易沼气池进行厌氧发酵。2013年九江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76%,见表3-10。但与省级和国家级生态县指标要求省级&80%,国家级&95%还有一定差距。
表3-10& &2013年九江县各乡镇规模养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饲养量(头)
粪便产生量(吨)
粪便利用量(吨)
粪便综合利用率
出售农田果园施肥
出售农田果园施肥
出售农田果园施肥
出售农田果园施肥
出售农田果园施肥
出售农田果园施肥
出售农田果园施肥
出售农田果园施肥
出售农田果园施肥
出售农田果园施肥
出售农田果园施肥
新洲垦殖场
出售农田果园施肥
{C}6709.06{C}
{C}5121.83{C}
出售农田果园施肥
※& 注: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畜禽养殖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的测算,每头肥猪每天产生1.12kg的粪便和2.55kg的尿液,经测算,系数取0.0367%。
3.3& 畜禽养殖分布合理性评估
3.3.1& 评估依据
对畜禽养殖分布的合理性评估,一般采用单位耕地面积畜禽养殖量或者单位耕地面积畜禽养殖污染物接收量来衡量。根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环发[ 号)的要求,即畜禽养殖粪便进行农业利用的,一般情况下,每亩土地年消纳粪便量/尿液量均不超过5 头猪(出栏)、200 只肉鸡(出栏)、50 只蛋鸡(存栏)、0.2 头肉牛(出栏)、0.4 头奶牛(存栏)的产生量,按照表3-3中猪的COD、NH3-N 排污系数(分别为9.72 千克/头.年、0.936 千克/头.年),则可计算得到单位耕地面积畜禽养殖污染物接收量最大值为COD 48.6kg/亩、NH3-N 4.68kg/亩。
此外,按照《&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环发[ 号)的规定,生猪、奶牛、肉牛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采取干清粪方式,建设废弃物储存设施,无污水排放口,且粪便、污水/尿液经现场认定完全农业利用(需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消纳土地,原则上以生猪计每出栏5 头不少于1 亩土地,储存设施满足养殖规模需求,须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可认定COD 去除率90%,氨氮去除率70%。按照这一规定,在采取干清粪且粪污进行农业利用时,单位耕地面积畜禽养殖污染物接收量合理值为COD 43.7 kg/亩(655 kg/hm2)、NH3-N 3.3kg/亩(50 kg/hm2)。
3.3.2& 评估结果分析
本规划利用2013年九江县各乡镇单位耕地面积畜禽养殖污染物接收量这一指标评估区域畜禽养殖分布的合理性。
利用表2-7中各乡镇耕地面积数据和表3-8中各乡镇畜禽养殖COD 和氨氮的排放量数据,计算得到各乡镇单位耕地面积畜禽养殖COD 和氨氮排放量,计算结果见表3-11。
由表3-10可知,按照《&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环发[号)的规定,九江县单位耕地面积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仅为合理值的1/6,具有较大的畜禽养殖空间。由于表3-11中耕地面积是包含了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等)及人口集中居住地周边的耕地(称为不可消纳畜禽养殖污染物的耕地),如果扣除这些耕地面积,则九江县单位耕地面积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将大幅提高。
表3-11& 2013年九江县畜禽养殖分布合理性分析
单位耕地面积生猪养殖COD排放量(kg/hm2)
单位耕地面积生猪养殖氨氮排放量(kg/hm2)
{C}18057.73{C}
由上表可见,沙河街镇、新塘乡的单位耕地面积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是全区平均值的1.8-5.9倍,这两乡镇畜禽养殖给环境带来非常大的压力。全区各乡镇单位耕地面积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相差较大,如单位耕地面积畜禽养殖COD 排放量,最大值(沙河街镇69.38kg/hm2)是最小值(江洲镇1.92kg/hm2)的36倍;单位耕地面积畜禽养殖氨氮排放量中最大值(沙河街镇47.07kg/hm2)是最小值(江洲镇1.48kg/hm2)的30倍。此外,岷山乡境内生态环境优良,大部分属于重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如水源涵养区、生态公益林),而该乡单位耕地面积畜禽养殖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达到19.20kg/hm2和18.16kg/hm2,环境保护压力也不小。因此,九江县畜禽养殖空间分布总体上较为合理,但是需要进一步优化,以使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能有足够的耕地进行消化,以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3.4& 畜禽养殖存在的环境问题
畜禽养殖业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三个方面:污水、粪便和恶臭。调查显示,九江县的畜禽养殖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以中小型规模养猪场最大,主要集中在小(一)型水库周边;家禽批量圈养其次;园地生态放养优质鸡对环境污染较小。集约化畜禽养殖场产生的污水和粪便由于未经处理而直接排放,不能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致使周边农田肥力过剩,农作物不同程度减产,或排入附近水体,造成附近河流、地下水等水质恶化,影响较大;稻田养鸭由于放养密度小,鸭粪直接还田,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很小;半圈养的鸭、鹅由于喂配合饲料较多,并以河流为活动场地,饲养量大,养殖密度高,对水质有一定污染;由于鸡粪较干,可以干湿分离,经发酵后可作为水产饲料或果园肥料,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
养殖业的粪尿排泄物及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氮、磷、悬浮物及致病菌,并产生恶臭,污染物量大而集中。同时畜禽粪尿及污水中的有害微生物、致病菌及寄生虫卵不仅对养殖场的畜禽产生危害,导致育雏死亡率和育成死亡率升高,而且也会对人类健康甚至生命造成威胁。因此,如不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污染,势必会造成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虽然目前的规模养殖对环境污染的问题还不十分突出,但随着畜牧业的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规模养殖产生的粪便污染问题必将日益明显。
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在九江县尚处于起步阶段,养殖业污染要得到有效控制,还需要较长一段时间的努力,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1)各区域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发展不平衡。九江县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分布在沙河街镇,马回岭、新塘乡、岷山乡、涌泉乡,另外港口街镇、新合镇也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2)养殖业污染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大多数养殖户和政府相关部门对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防治工作的紧迫性认识不足,尚未引起高度重视,普遍存在重养殖轻治理、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思想,没有把治污工作提上议事日程。
(3)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不到位。一是排泄物处理设施不完善:有的养殖场虽有污水处理设施和沼气池,但其容积小、处理能力弱,与污水生产量不配套;有的养殖场甚至任意将粪堆放在场外,严重影响周边环境。二是污染防治措施落后,处理方式过于简单:有的养殖场未作沉淀、发酵处理,就直接将粪便、污水排入田间、鱼溏;有的养殖场连最起码的干湿分离(粪便与冲洗水分开)措施都没有,排洪沟和排污沟合用,造成雨水和废水共排,增加了废水排放量;实行沼气发酵处理的养殖场,未对发酵后的沼渣、沼液作有机肥用,而是直排河流等,造成沼渣、沼液污染环境。
(4)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基本上都有排水系统,但大都比较简陋或不完善。有的采用明沟(甚至土沟);有的仅有污水沟,未实行雨水和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
(5)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都采取干法清粪工艺,并有粪尿储存场所,但有的场所没有采取防止粪尿渗漏、溢流措施或甚至露天随地堆放、臭气四溢。养殖场粪尿虽然基本上全部外售或自用于直接还田,但有的没有经过无害化处理,使之符合《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后才外售或自用,因而存在隐患。
(6)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产生的污水大都经过排水沟进入储水塘自然存放。但有的沟、塘未采取防渗措施,跑、冒、滴、漏普遍存在,特别在雨季很难防止塘水外泄造成二次污染。有的利用水塘养鱼,但污水入塘前并未经过无害化处理,容易造成动物疫病的传播。
(7)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对病死畜禽尸体的处理与处置,有的尚无设置专用焚烧设施。
(8)目前畜禽养殖场尚未对污水、粪便和恶臭进行定期监测,并定期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污水处理设施和粪便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排污口尚未设置国家环保部统一规定的排污口标志。
(9)环境治理保障机制不到位。畜禽养殖业是微利产业,而进行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和环境治理需要较大的投入,特别是要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管理办法》的要求,畜禽规模养殖场的迁移和进行污染治理设施,单靠企业自身投入难度较大。因而大部分规模养殖场没有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
3.5& 畜禽养殖发展趋势及污染情况预测
九江县目前还没有制定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畜禽养殖业处在自由发展、缺乏统一规划的阶段,通过对目前畜禽养殖业的调查分析,经预测,本次规划期限内各种类的畜禽养殖情况见下表:
表3-12& 畜禽养殖规模预测情况表
注:上表中生猪、家禽数量均为出栏量,牛、羊数量均为存栏量;年平均增长度牧业按3%测算,家禽按5%测算。
表3-13& 各类畜禽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预测表
年饲养量(头、百只)
COD产生量(吨)
COD排放量(吨)
NH3-N产生量(吨)
NH3-N排放量(吨)
{C}8428.91{C}
{C}2744.4{C}
由以上预测可知,九江县到2021年COD产生量为10749.38吨,氨氮产生量为444.34吨,由此可见,规划期九江县减排任务艰巨,因此规划期九江县因优化调整养殖空间布局,通过节能减排与末端治理相结合,大力开展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
第四章& 规划总体要求
4.1& 指导思想
坚持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养猪业可持续发展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切入点,调整优化养殖业的产业布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污染最为严重的生猪养殖业为突破口,以粪污无害化处理与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关键,加快畜禽养殖方式转变,推进标准化生产,规范畜禽养殖行为,推行清洁生产、循环利用,实现粪污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对全区畜禽养殖进行科学、规范管理,有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促进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4.2& 规划原则
(1)突出围绕&绿色崛起&和&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目标。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把畜禽清洁生产作为全县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紧密结合,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2)突出污染源严重的生猪产业。根据不同的畜禽养殖对环境污染程度和形成的环境压力,实行分类指导,分清轻重缓急,突出生猪产业,特别是生猪规模养殖场户,以及大型畜禽养殖场的粪污治理,提高行动的效果。
(3)突出责任主体,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明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是畜禽生产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提高畜禽养殖场户社会公德水平。畜禽养殖场户要积极主动开展清洁生产,将污染物变废为宝,作为资源利用,其治理的经济收益归污染治理投资者所有。
(4)突出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要以循环经济的理念,以控制粪污排放为前提,以无害化处理为关键,以资源综合利用为主要方向,做到全程有效控制,从而达到清洁生产目的。
(5)突出综合措施,形成共治机制。畜禽清洁生产涉及的部门多,也涉及到广大畜禽养殖场户,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在加强技术指导、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的同时,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强化执法力度,实行多措并举。
4.3 &规划目标
4.3.1 总体目标
围绕&绿色崛起&和&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目标,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依托,以推进畜禽养殖方式转变和控制畜禽养殖业排泄物排放量为主题,以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畜牧业为方向,结合九江县实际,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和行政手段,优化调整畜禽养殖空间布局,通过节能减排与末端治理相结合,大力推行&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的清洁化生产和生态养殖等治理技术,按照农牧结合&能源生态型&治理等模式,推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低成本化&的排泄物治理方式,充分利用农田、果园、林地的就近消纳,达到粪尿污水的&零排放&,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种养业的协调、健康、稳定发展。
4.3.2 阶段目标
(1)近期(年)
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分步实施,完成对全区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染治理和畜禽规模养殖场户标准化改造,实现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促进区域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实现&整治畜禽污染,改善生态环境&的目标。
(2)中远期(年)
全面优化调整区域畜禽养殖空间,综合运用生态化健康养殖技术,建设5-8 个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促进选育畜禽养殖的可持续发展。
4.4 &主要任务
4.4.1 近期主要任务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科学划分生猪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以下简称&三区&)。实施禁养区限期关闭、限养区加快改造、可养区稳步提升;做到粪污无害化处理与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逐步建立畜牧业与种植业循环利用的农业生态体系。到2016年12月底前,全区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全部完成生态化改造任务,实现污染物综合治理、达标排放,资源化利用目标,促进九江县和谐秀美乡村建设。
4.4.2 中远期主要任务
全面清理在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长和养殖专业户,限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或者养殖专业户实现&零排放&或者搬迁和关闭,建设5-8 家设施齐全的生态养殖小区;区域内畜禽规模养殖场户达到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要求;畜禽养殖场户用水量及污水、废渣、臭气等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五章& 畜禽养殖空间区划
5.1& 空间区划原则与标准
5.1.1& 划分原则
(1)依法区划。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江西省、九江市和九江县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畜禽养殖空间区划。主要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衔接相关规划。由于《江西省生态功能区划》、《江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规划》、《九江市&十二&五&社会经济规划》、《九江县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是九江县畜禽养殖规划的重要依据,九江县畜禽养殖空间区划需与上述规划精神进行衔接。
(3)易于操作。区划尽可能与流域、行政等边界,以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城市规划区等已明显界定的区域边界相一致,以便提高区划的可操作性和执法效率。
5.1.2&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畜禽养殖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中&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①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②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
(2)《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对畜禽养殖场选址要求,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①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②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工业区、游览区等人口集中地区;③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选址应避开上述规定的禁建区域,在禁建区域附近建设的,应设在上述规定的禁建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
(3)《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NY-T)提出畜禽场设置缓冲区,缓冲区为在畜禽场外周围,沿场院向外&500m范围内的保护区,该区具有保护畜禽场免受外界污染的功能。
(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9号,2001年)中&第七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①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②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③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④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本办法颁布前已建成的、地处上述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应限期搬迁或关闭。
(5)《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守法导则》(环办[2011]89号)中对畜禽养殖场(小区)选址规定,畜禽养殖场(小区)的建设应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根据本场区土地(包括与其他法人签约承诺消纳本场区产生粪便污水的土地)对畜禽粪便的消纳能力,确定新建畜禽养殖场的养殖规模,对于无相应消纳土地的养殖场必须配套建立具有相应加工处理能力的粪便污水处理设施或处理(置)机制。
畜禽养殖场(小区)的设置应符合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其选址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总体规划;不得在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内建设养殖场;禁养区外养殖场要保证与居民点、水源、旅游景点有一定的保护距离;尽可能远离城市、工矿区和人口密集的地方;尽可能靠近农业种植区。
(6)《江西省发改委省农业厅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赣府厅发[2009]99号)指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五河一湖和东江源头等为禁养区。禁养区内严禁新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已经建设的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限期搬迁或关闭。养殖密度大,防疫条件差,土地承载消纳粪污能力相对饱和,环境压力大的区域为限养区。限养区内要降低养殖密度,减少畜禽饲养量,控制新建养殖场(小区),防止超过当地环境承受能力。养殖密度小,土地承载消纳粪污能力大,远离居民区,水电路较便利的区域为可养区。可养区地方政府要统一规划,确定可养区规划布局,设定总体养殖规模,可养区新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必须按程序申请备案和审批。
(7)《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2006年)中&第九条&规定,江河饮用水源保护区一般按以下范围划定:一级保护区,自取水点起算,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和取水点一侧的滩地以及迎水面堤脚向背水面延伸100米的陆域;二级保护区,自一级保护区上界起上溯3000米的水域和取水点一侧的滩地以及迎水面堤脚向背水面延伸100米的陆域。
&第十条&规定,湖泊、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一般按以下范围划定:一级保护区,以取水点为中心,半径500米内的水域和取水点一侧的滩地;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2500米内的水域和取水点一侧的滩地。
(8)《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2012]50号)中&第8章&作如下规定:一级保护区内不得有与取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及其他禁止行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9)《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2009)中&第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态公益林林地管理,严格实施生态公益林林地用途管制,采取措施稳定生态公益林林地面积。对因占用或者征用所减少的生态公益林林地面积,根据&占一补一&的原则,由县级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补足。
(10)《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号)规定,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规划布局和选址,应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5.1.3& 区划标准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对畜禽养殖场选址的规定,结合九江县自然环境、人口集中区分布和经济布局特点,提出九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的划分标准。
(1)禁养区
①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于水库型饮用水源区,为水库上游集水区(以2公里为半径范围内);对于河流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取水点上游4000千米(0-1000千米为一级保护区,米为二级保护区;河流两岸离岸堤100米);
②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建设规划区域及其边界500米范围内;
③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含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区域及其边界500米范围内;
④森林公园:森林公园建设规划区域及其边界500米范围内;
⑤湿地公园:湿地公园建设规划区域及其边界500米范围内;
⑥基本农田保护区;《九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
⑦生态公益林:九江县人民政府划定并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范围;
⑧人口集中区:城市、集镇、中心村及较大居民点(1000人以上)、工业园区等规划区及其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向1000 米范围内;其他敏感区域(单独的小学、中学、科研院所、医院等)边界500米范围内及其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向1000米范围内。
⑨交通干线:高速公路、省道、县道、铁路等两侧500米范围内。
⑩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区域内相对较大型河流源区,为了保护其重要的水源涵养功能,应将其划为禁养区。
(2)限制养殖区
上述禁养区内除基本农田及生态公益林外的其他禁养区边界外500米范围为限养区,以及部分低山丘陵、生态功能比较重要的区域。
(3)允许养殖区
九江县行政区除上述禁止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5.2& 区划结果
5.2.1&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
依据区划标准,为准确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以下简称&三区&),需对九江县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进行评价。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对九江县典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能力和价值进行评估,反映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的区域分异规律。本规划选择生物多样性维持与保护、水源涵养、水资源保护、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等进行评价。
评价方法:将重要性分为3级,即极重要、重要和一般地区。利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及空间模拟等方法与技术,处理并绘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分布图。
1、生物多样性维持与保护重要性评价
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性评价主要是评价区域内不同地区生态系统与物种保护的重要性。凡属优先保护的生态系统与物种保护热点地区均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地区,主要考虑区域优势生态系统类型、物种丰富度高、特殊生境等影响因素。
评价结果(见表5-1):
表5-1& 生物多样性重要性评价及空间分布特征
赛城湖冬候鸟 县级自然保护区
面积6.6万亩。经多次对赛城湖冬候鸟保护区进行调查,发现有国家一级保护鸟类白鹤、白头鹤、白鹳、黑鹳、中华秋沙鸭等5种,国家二级保护鸟类小天鹅、白琵鹭、白额雁、白枕鹤等25种,江西省级保护鸟类鸿雁、豆雁等47种;发现白鹤每年稳定在50-100只,白头鹤60-100只,小天鹅只,白额雁只,鸿雁、豆雁等只左右,
中华贤母文化园县级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面积75公顷,植被良好、野生植被资源丰富,该区主要是以常绿阔叶林、混交林、针叶林及竹林生态系统,物种丰富。
县境东部的大步尖,西部的岷山,中部的株岭山一带
植被良好,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现状植被有马尾松、杉木林、毛竹林和以铁芒萁、芒、蕨类所组成的草甸地带性植被为常绿阔叶树林,组成种类有甜槠、甘槠、大叶锥栗、楠木、青刚栎、大叶樟、冬青、竹柏、木荷、枫香、拟赤杨、檫木等。山谷中还有以悫斗科树种为主的亚热带雨林分布。
涌泉、新塘、新合等乡镇北部;港口街镇西北部;狮子镇南部;马回岭镇东部中低丘陵地带
植被较好,野生动植物资源较丰富,植被为次生马尾松、杉树、木荷、黄连木、毛栎、油桐等。经济林以油茶为主,是本县茶油产区。
位于境内河谷堆积平原岗地广大地区。
植被较差,动植物资源一般。
2、水源涵养重要性评价
区域生态系统水源涵养能力由地表覆盖层涵水能力和土壤涵水能力构成,二者分别取决于植被结构、地表层覆盖状况以及土壤理化性质等因素。借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颁布的《生态功能区划暂行规程》,结合评价地区不同生态系统对水源涵养能力的大小进行重要性评价。
评价结果(见表5-2):
表5-2& 水源涵养重要性及空间布局特征
东西庐山向南延伸境内的以大步尖(海拔901米)为区域一带
该区主要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植被区,具有极重要的水源涵养功能。
东南部柴桑山为中心区域一带,西南部岷山为中心区域一带,西北部长山为中心区域一带,中部的株岭山一带
该区主要为针阔混交林、针叶林、竹林等植被,水源涵养功能极重要。
涌泉、新合、新塘、城门等乡镇北部丘陵地带
本区现状植被以马尾松为主,由于人为影响,多为疏林残林、杉木长势一般。
沙河街、港口街、城子、江州等乡镇沿赛城湖及长江沿岸平原岗地
植被以马尾松为主,杉木有零星分布;该区主要为灌丛生态系统和草&&灌丛复合生态系统。
除以上区域大部分地区
植被为次生马尾松、疏林和残林、草&&灌丛复合生态系统和农田林网。
3、水资源保护重要性评价
本研究主要根据九江县主要水系及其支流汇水区域、流经区地表覆盖状况、土壤理化性质以及主要县城供水取水口的位置和特点,以二级支流小流域为基本单元,对区域水资源维持的贡献率进行赋值评价。
评价结果(见表5-3):
表5-3& 水资源保护重要性空间分布特征
北部较大的河流有东部的沙河、三桥河、中部的蚂蚁河、西部的长河,由南向北迳流,汇入赛湖、七里湖、赤湖。
按《地表水功能区划》县城饮用水源水质达Ⅲ类标准。
南部较大的河流有骆堰河、杨溪河、东冲河、两冲河,由北向南经博阳河入鄱阳湖。
以上河段水质、水质达Ⅱ-Ⅲ类标准,均为各乡镇饮用水保护区。
县境中型水库马头水库;
县境小(一)型水库12座;
县境小(二)型水库57座。
中型水库有效库容1050万立方米,小(一)、(二)型水库总库容达2863万立方米,主要为人畜饮用水工程和农田灌溉。
除以上区域外的山塘、平塘和堰坝等蓄水工程4052处,总蓄水量1471万立方米。
这些地区地表水水储量小,主要用于灌溉。
4、自然与人文景观重要性评价
县域范围内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主要根据划定的县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省级县级文物古迹保护单位、森林公园等的级别及分布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见表5-4):
表5-4& 自然与人文景观重要性空间分布特征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明陶靖节祠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晋寻阳城遗址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宋岳忠武王夫人李氏墓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神墩新石器商用遗址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太公岭遗址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磨盘山遗址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望家岭遗址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王家墩遗址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城厢墩遗址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刘为田文数灼墓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县革命烈士纪念塔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曹洼沟摩崖石刻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纸坊桥、官埠岭桥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骆家堰吴氏民居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岷山革命纪念塔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辛忠荩欧阳学端饶华庭墓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马回岭老火车站&&南昌起义始发地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赛城湖冬候鸟保护区
均为国家A级旅游区
中华贤母文化园
狮子洞景区
涌泉洞旅游景区
除以上区域的大部分地区。
其它地区为自然与人文景观,一般地区不具有一定历史意义和保护价值或开发价值。
5.2.2& &三区&区划范围
根据九江县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划定九江县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结果如下:
(一)禁养区区划范围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备用水源保护区
(1)北部重要的地表水体功能区范围,北部较大的河流两岸1000米陆域划为禁养区,长江九江县境支流两岸500米陆域划为禁养区;
(2)南部重要的地表水体功能区范围,南部较大的河流有骆堰河、杨溪河、东冲河、西冲河等鄱阳湖水系九江县境内干流两岸1000米陆域划为禁养区,以上支流两岸500米陆域划为禁养区。
(3)各乡镇河流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取水点上游4000千米(0-1000米为一级保护区,1000米-4000米为二级保护区,河流两岸离岸堤100米)。
(4)各乡镇水库型饮用水源区,如岷山水库、螺山水库,郎山水库、陈溪垄水库、戴山水库、雨淋水库、毛桥水库、杨家垄水库、王文果水库、群英水库、马头水库、冯家山水库等水库,可作为集镇成中心村和较大居民点的饮用和备用水源地。因此把这些水库的集水区也划为禁养区。
2、风景名胜区
中华贤母文化园、岳母墓、狮子洞、涌泉旅游景区等建设规划区域及边界500米范围内;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规划区域及边界500米范围内(见表5-4)划为禁养区;
3、自然保护区
赛城湖冬候鸟县级自然保护区(包括赛湖、城门湖、沐湖、长港湖、雪湖)建设规划(含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区域及边界500米范围内划为禁养区。
赤湖、七里湖重点保护区域规划边界500米范围内,划为禁养区;
4、基本农田保护区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全县的基本农田均划为禁养区。
5、生态公益林保护区
根据《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将县域5973.33公顷划定范围全部划为禁养区。
6、人口集中区
(1)九江县县城,根据《九江县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县城规划范围及其常年主导风向(夏季为东南风,冬季为东北风)上风向1000米范围内划为禁养区;
(2)沙城工业园、赤湖工业园,根据《工业园区规划》其规划区及常年主导风上风向1000米范围内划为禁养区;
(3)全县6个镇(除县城所在地沙河街镇)、4个乡、3场、1个开发区,1个处,按照各乡镇(场、开发区)最新版的总体规划中集镇规划范围和各中心村规划区,以及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向1000米范围内划为禁养区;
(4)其他敏感区城(单独的小学、中学、科研院所、医院、敬老院等)边界500米及其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向1000米范围划为禁养区;
7、交通干线
九江县境内的京九铁路、武九铁路、昌九城际铁路;庐山机场规划区;G105国道、S304、S303省道、县城至各乡镇县道、福银高速、杭瑞高速、九端、双瑞干道等交通干线两侧500米范围内划为禁养区。
8、重要生态功能区
县境东部的大步尖、黄石岩、鸡会嘴、张家山、大水叉、康家坡、大脑坡区域;东南部的西阳、马头、桃花尖诸山合称柴桑山区域;西南岷山、西北长山中部株岭等境内三大山系均为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应将其划为禁养区,九江县禁养区面积约为336平方公里。
(二)限养区区划范围
禁养区内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饮用及备用水源地集水区外的其它禁养区边界外500米范围为限养区。以及部分低山丘陵,生态功能比较重要的区域,九江县限养区面积为167.84平方公里。
(三)可养区区划范围
九江县行政区除上述禁止养殖区和限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畜禽养殖可养区,可养区面积为194.35平方公里。
5.3& 畜禽养殖区实施计划
5.3.1 禁养区
(1)禁养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和改建各类畜禽养殖场。
(2)禁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在实施关停转迁前不得扩大饲养规模(种类和数量),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削减排污总量或进行污染物综合利用。
(3)禁养区内现有的各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到2017年底前原则上全部关停转迁,全面实现禁养。
目前禁养区重点治理项目:
(1)对区内所有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养殖档案,严格控制禁养区内现有的养殖场规模,确保养殖规模不扩大,污染物总量不增加。
(2)通过关、停、转、迁等手段,逐步关闭禁养区内所有的畜禽养殖场。
5.3.2 限养区
(1)限养区内严格限制新建和扩建各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2)限养区内无任何治污设施或治理无望的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2018年底前实现关停转迁,在实施关停转迁前不得扩大饲养规模(种类和数量)。
(3)限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应对污水、废渣和恶臭进行定期监测,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分别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和控制标准,废水去向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排污口应设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规定的排污口标志,各场应加强对病死畜禽尸体的无害化处理与处置。
(4)在限养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符合新余市和乡镇(办)总体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必须实行&三同时&制度。
(5)限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必须向所在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应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
(6)限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必须配套土地消纳养殖废渣、废液,设计消纳量为每亩土地500-600千克粪肥。对无相应土地消纳养殖废渣、废液的畜禽养殖场,必须配套建设相应加工(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设施,2018年底前限养区内各类畜禽养殖粪便及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
目前限养区重点治理项目:
(1)全面排查区内所有的畜禽养殖场,关停无任何治污设施或治理无望的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2)严把审批关,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区域内不得新建、扩建养殖场。
(3)对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养殖场提出限期整改建议,整改验收合格后报主管部门登记。
5.3.3 可养区
(1)可养区内现有的各类畜禽养殖场必须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对污水、废渣和恶臭应进行定期监测,确保排放的污染物达到GB《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不得将废水排入敏感水域或有特殊功能的水域,废水去向应符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排污口应设置国家环保部统一规定的排污口标志。对排放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或排放总量的畜禽养殖场,由各级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治理,必须在2018年底前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经限期治理逾期不能达标的,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停。
(2)可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坚持&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原则,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严格控制含重金属的畜禽饲料添加剂、兽药的使用,实现科学养殖、饮排分离、雨污分流和干湿分离,具备纳管条件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将污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有条件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要添置有机肥加工设施及建立与排污量相匹配的生态农业示范基地,积极采用生物治理技术,使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及污水资源化率达到95%以上。凡以&公司+农户&形式经营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由公司负责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到农户,并进行规范化管理。
(3)可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应加强对病死畜禽尸体的处理与处置,可设置专用焚烧设施,但要防止焚烧产生的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不具备焚烧条件的养殖场也应采取其它无害化处理。
(4)在可养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符合城市和各县城镇总体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不得在禁养区域及城镇规划区常年主导上风向2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禁养区常年主导下风向或侧风向处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场界与禁养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 米。
(5)在可养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常年存栏量(下同)3000 头及以上的养猪场,400 头及以上的肉牛场,200头及以上的奶牛场,100000只及以上的家禽养殖场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常年存栏量(下同)500 头及以上至3000 头以下的养猪场,200 头及以上至400 头以下的肉牛场,100 头及以上至200 头以下的奶牛场,10000 只及以上至100000 只以下的家禽养殖场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余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应编制登记表,其它种类的养殖场根据排污状况参照执行。
(6)在可养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实行&三同时&制度,项目投入试生产(试运行)后3 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向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对一时难以达到设计规模的,可以实行分阶段验收。
(7)可养区所有畜禽养殖场必须向所在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经审核批准,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核定的排放浓度和总量排放污染物。
(8)可养区所有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应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
(9)可养区内小规模或家庭型养殖户必须采取畜禽废渣还田、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制造再生饲料等方法进行综合利用,治理任务的落实由养殖场(户)所在区域的环保和农林主管部门负责,到2020 年底前,实现全县可养区畜禽养殖粪便及污水资源化利用率95%以上。
(9)可养区内设置大型养殖场,一定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编制相应的《水土保持方案》;
目前可养区重点治理项目:
(1)全面排查区域内的养殖场,建立养殖档案。
(2)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所有养殖场必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后方可进行建设(含新建、改建、扩建)。
(3)对各养殖场提出污染防治要求,逐步实现污染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第六章&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6.1 &污染治理技术
6.1.1 &三改两分再利用&技术
&三改两分再利用&技术,即改水冲清粪为干式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沟排污,固液分离、雨污分流,粪污无害化处理后综合利用。根据不同区域和养殖规模,选择不同的清洁生产,粪污治理模式。
6.1.2 畜禽固体粪便处理与利用技术
按照畜禽养殖场固体粪便产生量,建设相应处理能力的堆沤发酵和储粪设施,采取有效的防漏、防渗、防雨等处理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以及防止雨水进入和溢出堆沤池(槽),造成二次污染。在满足进出料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将储粪设施封闭建造,切断畜禽粪便中有害微生物、致病菌及寄生虫卵的传播途径。对规模养殖较为集中的地方,规划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处理中心,生产有机肥料,使畜禽粪便既达到无害化处理,又能生产优质肥料,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未经过无害化处理的畜禽粪便不得直接用于还田,不得用于水库、湖泊的养殖,以保护水资源,防止畜禽病原体的交叉污染。
6.1.3 畜禽养殖污水处理与利用技术
畜禽污水经过固液分离除渣后,进行厌氧发酵处理,其产生的沼气通过收集、贮存、脱硫后,用于取暖、炊事或发电等,产生的沼液用于灌溉或农作物肥料,实现资源化利用。沼液不能向外自然排放,可结合养殖场周边种植业环境和自然条件,采用以下两种模式进行处理:
(1)达标排放模式。主要针对粪污量大而周边耕地面积少,消纳能力有限的畜禽养殖场,畜禽污水经厌氧发酵处理和沉淀后,再经过适当的工程好氧处理,如曝氧、生化处理或过滤净化等,处理后的污水向外排放必须达到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综合利用模式。适用于就近有充足的农田或鱼塘的养殖场,应用生态农业理念统一筹划,系统安排,使周边的农田或鱼塘完全消纳经厌氧发酵处理后的沼液,通过资源化利用,形成一个生态农业链,即猪-沼-果(菜、林、茶、鱼)等农业生态模式。该模式使畜禽养殖污水在经厌氧发酵处理和沉淀后,排灌或短途运输到农田、鱼塘或果园,使粪污多层次的资源化利用,并最终达到养殖污染的&零排放&。
6.1.4 发酵床养猪模式
运用土壤微生物发酵原理,通过建立发酵床,添加秸秆、稻草和锯屑等发酵基础物质和发酵微生物等,粪尿经过垫料中的微生物发酵分解,免冲洗栏舍,减少污染。将传统集约化养猪粪便污染处理问题提前在养殖环节进行消纳,实现污染物零排放,而且经过发酵床处理后,垫料变成了很好的有机肥料。该模式要求过程中不添加抗生素,避免了产品药物残留,实现了畜牧生产、资源利用、环境安全等农村经济的良性循环。
6.2 &畜禽养殖污染减排
6.2.1 总体思路
(1)养殖规模转变。推进养殖专业户向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转变,提高污染治理水平。
(2)养殖方式转变。促进养殖企业由传统养殖方式向清洁养殖方式转变。
(3)治理方式转变。引导地方合理规划,最大限度地实现种养平衡,鼓励养殖企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提高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地区特点的养殖规模和污染治理模式。
6.2.2 主要管理措施
以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严格新建规模化养殖场污染准入条件,保证新建养殖场基本达到&零排放&,实现增量不增污。落实好&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措施,对原有养殖场(小区)进行综合治理,提高污染物去除效率;充分利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条件,促进养殖专业户逐步向规模化养殖小区升级,完善污染治理设施。
探索符合九江县特点的经济适用污染防治模式,降低养殖企业的投入、节省运行成本;合理规划,制定区域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划定适养区、限养区、禁养区;加强养殖污染监管、组织企业污染治理技术培训,保证已建成的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大力推动有机肥的生产与应用、提高畜禽粪便的利用率。
6.2.3 特定减排模式
(1)鼓励模式1
蛋鸡和肉鸡养殖场(小区)采取干清粪、粪便全部生产有机肥、且无废水排放的,可认定COD、氨氮去除率100%;该模式仅适用于蛋鸡、肉鸡养殖场,原则上要求养殖规模较大的养殖场(肉鸡出栏量大于200000 只/年、蛋鸡存栏量大于100000 只/年),粪便必须经专用设备生产成商品有机肥(可自行生产,也可将粪便收集至有机肥厂集中生产)、采用全自动传输带清粪方式基本没有污水产生,采用人工清粪方式的必须对定期清洗栏舍产生的污水经厌氧处理或储存后利用,不得有污水排放口。
(2)鼓励模式2
&肉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等五类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治污设施的,无污水排放口,且所生产的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有机肥、沼渣、沼液及经处理后的污水等)经现场认定完全农田利用(需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消纳土地,原则上以生猪计算每存栏5 头不少于1 亩土地,治污设施完全满足养殖规模需求,须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可认定COD、氨氮去除率100%。该模式原则上要求养殖场规较大,粪便必须经专业设备生产商品有机肥、废水至少经厌氧处理、且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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