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链家卖家中介费怎么收给的比卖家多出一倍,中介还是一味的向着卖家,帮卖家避税,甚至对买家用强迫的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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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故事比较长,楼主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跟房东谈得差不多准备付定金的时候,得知上家老婆是汉宇地产的,然后就说通过他老婆走流程,这样大家都得到实惠,也许从这个时候就埋下了************,他们房子是不满两年的,但是看房的时候他们就主动提出增值税他们承担,所以我们签居间协议的时候,里面特别注明卖家承担增值税部分,其余税费由买家承担,当天晚上在汉宇门店签了居间协议,付了订金。整个过程很顺利,也很愉快,当时合同签了8月20日付首付,我还跟他们承诺,我们理财到期就付首付给你们,早点走流程,他们也可以早点拿到钱买房,他们是置换。第二天他们就去办车库产证,他们年初买的出库,产证还未办理。& & & 付完订金大概过了5天,女房东打电话给我,说他们有点麻烦,说孩子马山开学上四年级,他们如果房子卖了,他们孩子上初中估计没法上,说孩子上初中一定要产证满两年,我当时有点莫名,你自己就是做中介的,难道这些政策会不了解,再说了,我们订金付了,居间协议已经签了,你这是要毁约。她的意思是把订金退给我,不卖了。我说:“你是买卖房的专业人士,应该知道你不卖意味着什么,如果你继续履行合约,我们会尽快付首付走流程,如果你不卖,你也知道该怎么做。”期间女房东也推荐他们家后面的房子给我们,让我们买那套房子,因为看房买房已经好久了,实在不想折腾了,所以也没接受她的推荐,然后女房东晚上发了条微信给我,如果你们算我们违约的话,那我们就继续卖吧。& & &后面我们就准备首付,期间他们办车位产证耽误了大概20天时间,8月10日到8月14日,我们一家出去旅游,我们还在外地的时候他们就一直打电话催我们付首付,我们签了20日付首付,回到上海,他们又催,刚请了5天假,我跟老公都不好意思请假,本来想等到20日周六去付首付,他们已经开始各种恐威胁了,说耽误了他们时间,他们大不了不卖了,因为我们家买房子都是我去联系中介看房什么的,我已经折腾了大半年了,实在心累,所以想尽快买了不用再烦了,所以就催老公周四8月18日去网签了。& &&& & &网签当天,一去就不开心,当时因为签居间协议的时候约定中介费是8000,但是签居间的时候,她说先写一个点,她这边会跟经理申请。但是网签的时候,她就明确说一个点,然后争执了一会,最后以20000块成交,既然付了这么多中介费,那我们就要求他们汉宇另外派一个中介过来,她就是纯粹的房东,因为做低了房价,所以又加了一个补充协议,其中一条是所有税费是买家承担,我当时还跟汉宇的男中介说了,不对啊,增值税是卖家承担的,他说:“我们都是格式条款,房东已经承担增值税部分,够意思了。”我们8月18日签的合同,合同中房东先要求9月8日前过户,如果不过户,算我们违约,我们不同意,我们希望写贷款审批通过后第二天就过户,因为我们不知道贷款审批过程需要多久,就这样我们跟中介及房东为了这个过户时间僵持着,一直僵持到中午,最终房东只同意改到9月15日前过户,我们还是不愿意签,怕时间上满足不了,因为我们对审批贷款时间不了解,这个时候中介让我们签了贷款合同,说贷款老师中午要走了,先把贷款合同签了,所以我们就在网签没签之前,把贷款合同签了,中午的时候汉宇法务做好人似得来劝我们,说时间上来得及的,下午他把正式合同打印出来,拿中介佣金合同让我们签,说过户之前付中介费,我们不同意,说过户之后付中介费,然后法务改了个过户当天付中介费,我们也就签了,签合同以及谈合同细节期间,房东始终不愿跟我们面对面坐着,她一会不在,一会坐在另外的房间,我们让中介去叫房东过来一起面对面谈,中介说房东不肯。我们签好正式合同以及补充协议的时候,本来补充协议里面没有签好合同第二天审税这一项,因为当天已经来不及审税了,所以房东让法务又重新打了一份补充协议加进去这一项,我们不同意更改,因为我们要求更改补充协议,中介就百般推脱,他们自己人想怎么改,就怎么改,最后也是中介的法律顾问在从中劝我们。当时已三点多钟,中介一直催着快点签完,要赶在银行下班前付首付,我们就这样在匆忙中签完了合同,签完了合同,中介就带着我们去银行付款,而把合同留给房东在店里签,等我们付好款,房东到银行门口把收据跟合同给了我们。最重要的一点是,男中介收走了我们的居间协议和付款凭证,我们当时还说,居间协议本来就是一式三份的,我应该有一份的,男中介说,他们公司规定签完合同,居间协议要收走的,在我们要求下,我们拍了一张居间的照片留底,现在还保留在手机里。&当晚,我们发现这个协议的问题,第二天一早就跟中介说了,中介还让我们找他们法务改一下协议,我们跟法务联系,把事情说了一下,他也同意帮我们更改,然后说把改好的协议发到泗泾助理邮箱,周六他会在泗泾店里,我们周六去更改,可是晚上,男中介打电话说,法务周六有事不来泗泾店里,让我们周一去徐家汇的总公司更改,所有的签约资料都在总公司,我们就同意周一去总公司。可是当我们周一依约定去汉宇总部的时候,卖家跟中介都不同意更改了,还让我们起诉他们,一副耍无赖的嘴脸,然后陈杰也不跟我谈,就直接让他们公司律师来跟我谈,我让他把居间协议还给我,他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敷衍我,到我房子拿到手,他也没还给我。就这样,我们在汉宇泗泾店的这些人渣的合伙欺骗下,损失了近12万的税费,我们为了不成为违约的一方,硬着头皮走流程,期间咨询了律师,律师给出的意见也是你们先走流程,等房子拿到手了再起诉他们。现在房子已经拿到手了,咨询了几个律师,给出的意见都是我们申诉的把握不大,我们就是觉得咽不下这口气,他们就是合伙欺骗的,难道法律上我们还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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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支持LZ,虽然我不懂,但我还是希望你能挽回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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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必须中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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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遇到了不良中介,因为他们的失职无端损失了一个点的税费!他妈的******中介竟然在我们上下家签完居间和付完首付后还把产证给上家拿走了几天,现在虽然过完户产证已经到手,但是对于那一个点的税费还没有解决,中介私自让上家拿走产证已经属于违规操作,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了,要是弄个什么民间抵押我们是不是会很麻烦?(爆一下不良中介名称,我爱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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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主,这样的中介总是怂恿卖家一起坑买家……字太多,虽然没看。应该就是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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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本来谈好卖家承担的增值税变成自己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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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就是说本该由卖家承担的增值税最后由买家承担了?还好拍照留底了,12万不是小数目,起诉吧!
虫虫,我的小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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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后续怎么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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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款内 先从尾款里面扣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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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找链家信得过。链家自己买房,也不会自己操作,也是找周边的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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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血泪教训了,还有人不断地入中介洗剪吹的大坑~~同情一下~~还是要上篱笆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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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塞塞的2016
& & & 故事比较长,楼主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跟房东谈得差不多准备付定金的时候,得知上家老婆是汉宇地产的,然后就说通过他老婆走流程,这样大家都得到实惠,也许从这个时候就埋下了************,他们房子是不满两年的,但是看房的时候他们就主动提出增值税他们承担,所以我们签居间协议的时候,里面特别注明卖家承担增值税部分,其余税费由买家承担,当天晚上在汉宇门店签了居间协议,付了订金。整个过程很顺利,也很愉快,当时合同签了8月20日付首付,我还跟他们承诺,我们理财到期就付首付给你们,早点走流程,他们也可以早点拿到钱买房,他们是置换。第二天他们就去办车库产证,他们年初买的出库,产证还未办理。& & & 付完订金大概过了5天,女房东打电话给我,说他们有点麻烦,说孩子马山开学上四年级,他们如果房子卖了,他们孩子上初中估计没法上,说孩子上初中一定要产证满两年,我当时有点莫名,你自己就是做中介的,难道这些政策会不了解,再说了,我们订金付了,居间协议已经签了,你这是要毁约。她的意思是把订金退给我,不卖了。我说:“你是买卖房的专业人士,应该知道你不卖意味着什么,如果你继续履行合约,我们会尽快付首付走流程,如果你不卖,你也知道该怎么做。”期间女房东也推荐他们家后面的房子给我们,让我们买那套房子,因为看房买房已经好久了,实在不想折腾了,所以也没接受她的推荐,然后女房东晚上发了条微信给我,如果你们算我们违约的话,那我们就继续卖吧。& & &后面我们就准备首付,期间他们办车位产证耽误了大概20天时间,8月10日到8月14日,我们一家出去旅游,我们还在外地的时候他们就一直打电话催我们付首付,我们签了20日付首付,回到上海,他们又催,刚请了5天假,我跟老公都不好意思请假,本来想等到20日周六去付首付,他们已经开始各种恐威胁了,说耽误了他们时间,他们大不了不卖了,因为我们家买房子都是我去联系中介看房什么的,我已经折腾了大半年了,实在心累,所以想尽快买了不用再烦了,所以就催老公周四8月18日去网签了。& &&& & &网签当天,一去就不开心,当时因为签居间协议的时候约定中介费是8000,但是签居间的时候,她说先写一个点,她这边会跟经理申请。但是网签的时候,她就明确说一个点,然后争执了一会,最后以20000块成交,既然付了这么多中介费,那我们就要求他们汉宇另外派一个中介过来,她就是纯粹的房东,因为做低了房价,所以又加了一个补充协议,其中一条是所有税费是买家承担,我当时还跟汉宇的男中介说了,不对啊,增值税是卖家承担的,他说:“我们都是格式条款,房东已经承担增值税部分,够意思了。”我们8月18日签的合同,合同中房东先要求9月8日前过户,如果不过户,算我们违约,我们不同意,我们希望写贷款审批通过后第二天就过户,因为我们不知道贷款审批过程需要多久,就这样我们跟中介及房东为了这个过户时间僵持着,一直僵持到中午,最终房东只同意改到9月15日前过户,我们还是不愿意签,怕时间上满足不了,因为我们对审批贷款时间不了解,这个时候中介让我们签了贷款合同,说贷款老师中午要走了,先把贷款合同签了,所以我们就在网签没签之前,把贷款合同签了,中午的时候汉宇法务做好人似得来劝我们,说时间上来得及的,下午他把正式合同打印出来,拿中介佣金合同让我们签,说过户之前付中介费,我们不同意,说过户之后付中介费,然后法务改了个过户当天付中介费,我们也就签了,签合同以及谈合同细节期间,房东始终不愿跟我们面对面坐着,她一会不在,一会坐在另外的房间,我们让中介去叫房东过来一起面对面谈,中介说房东不肯。我们签好正式合同以及补充协议的时候,本来补充协议里面没有签好合同第二天审税这一项,因为当天已经来不及审税了,所以房东让法务又重新打了一份补充协议加进去这一项,我们不同意更改,因为我们要求更改补充协议,中介就百般推脱,他们自己人想怎么改,就怎么改,最后也是中介的法律顾问在从中劝我们。当时已三点多钟,中介一直催着快点签完,要赶在银行下班前付首付,我们就这样在匆忙中签完了合同,签完了合同,中介就带着我们去银行付款,而把合同留给房东在店里签,等我们付好款,房东到银行门口把收据跟合同给了我们。最重要的一点是,男中介收走了我们的居间协议和付款凭证,我们当时还说,居间协议本来就是一式三份的,我应该有一份的,男中介说,他们公司规定签完合同,居间协议要收走的,在我们要求下,我们拍了一张居间的照片留底,现在还保留在手机里。&当晚,我们发现这个协议的问题,第二天一早就跟中介说了,中介还让我们找他们法务改一下协议,我们跟法务联系,把事情说了一下,他也同意帮我们更改,然后说把改好的协议发到泗泾助理邮箱,周六他会在泗泾店里,我们周六去更改,可是晚上,男中介打电话说,法务周六有事不来泗泾店里,让我们周一去徐家汇的总公司更改,所有的签约资料都在总公司,我们就同意周一去总公司。可是当我们周一依约定去汉宇总部的时候,卖家跟中介都不同意更改了,还让我们起诉他们,一副耍无赖的嘴脸,然后陈杰也不跟我谈,就直接让他们公司律师来跟我谈,我让他把居间协议还给我,他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敷衍我,到我房子拿到手,他也没还给我。就这样,我们在汉宇泗泾店的这些人渣的合伙欺骗下,损失了近12万的税费,我们为了不成为违约的一方,硬着头皮走流程,期间咨询了律师,律师给出的意见也是你们先走流程,等房子拿到手了再起诉他们。现在房子已经拿到手了,咨询了几个律师,给出的意见都是我们申诉的把握不大,我们就是觉得咽不下这口气,他们就是合伙欺骗的,难道法律上我们还没理了?
楼主,中间这段字体太小了,看得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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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塞塞的2016
& & & 故事比较长,楼主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跟房东谈得差不多准备付定金的时候,得知上家老婆是汉宇地产的,然后就说通过他老婆走流程,这样大家都得到实惠,也许从这个时候就埋下了************,他们房子是不满两年的,但是看房的时候他们就主动提出增值税他们承担,所以我们签居间协议的时候,里面特别注明卖家承担增值税部分,其余税费由买家承担,当天晚上在汉宇门店签了居间协议,付了订金。整个过程很顺利,也很愉快,当时合同签了8月20日付首付,我还跟他们承诺,我们理财到期就付首付给你们,早点走流程,他们也可以早点拿到钱买房,他们是置换。第二天他们就去办车库产证,他们年初买的出库,产证还未办理。& & & 付完订金大概过了5天,女房东打电话给我,说他们有点麻烦,说孩子马山开学上四年级,他们如果房子卖了,他们孩子上初中估计没法上,说孩子上初中一定要产证满两年,我当时有点莫名,你自己就是做中介的,难道这些政策会不了解,再说了,我们订金付了,居间协议已经签了,你这是要毁约。她的意思是把订金退给我,不卖了。我说:“你是买卖房的专业人士,应该知道你不卖意味着什么,如果你继续履行合约,我们会尽快付首付走流程,如果你不卖,你也知道该怎么做。”期间女房东也推荐他们家后面的房子给我们,让我们买那套房子,因为看房买房已经好久了,实在不想折腾了,所以也没接受她的推荐,然后女房东晚上发了条微信给我,如果你们算我们违约的话,那我们就继续卖吧。& & &后面我们就准备首付,期间他们办车位产证耽误了大概20天时间,8月10日到8月14日,我们一家出去旅游,我们还在外地的时候他们就一直打电话催我们付首付,我们签了20日付首付,回到上海,他们又催,刚请了5天假,我跟老公都不好意思请假,本来想等到20日周六去付首付,他们已经开始各种恐威胁了,说耽误了他们时间,他们大不了不卖了,因为我们家买房子都是我去联系中介看房什么的,我已经折腾了大半年了,实在心累,所以想尽快买了不用再烦了,所以就催老公周四8月18日去网签了。& &&& & &网签当天,一去就不开心,当时因为签居间协议的时候约定中介费是8000,但是签居间的时候,她说先写一个点,她这边会跟经理申请。但是网签的时候,她就明确说一个点,然后争执了一会,最后以20000块成交,既然付了这么多中介费,那我们就要求他们汉宇另外派一个中介过来,她就是纯粹的房东,因为做低了房价,所以又加了一个补充协议,其中一条是所有税费是买家承担,我当时还跟汉宇的男中介说了,不对啊,增值税是卖家承担的,他说:“我们都是格式条款,房东已经承担增值税部分,够意思了。”我们8月18日签的合同,合同中房东先要求9月8日前过户,如果不过户,算我们违约,我们不同意,我们希望写贷款审批通过后第二天就过户,因为我们不知道贷款审批过程需要多久,就这样我们跟中介及房东为了这个过户时间僵持着,一直僵持到中午,最终房东只同意改到9月15日前过户,我们还是不愿意签,怕时间上满足不了,因为我们对审批贷款时间不了解,这个时候中介让我们签了贷款合同,说贷款老师中午要走了,先把贷款合同签了,所以我们就在网签没签之前,把贷款合同签了,中午的时候汉宇法务做好人似得来劝我们,说时间上来得及的,下午他把正式合同打印出来,拿中介佣金合同让我们签,说过户之前付中介费,我们不同意,说过户之后付中介费,然后法务改了个过户当天付中介费,我们也就签了,签合同以及谈合同细节期间,房东始终不愿跟我们面对面坐着,她一会不在,一会坐在另外的房间,我们让中介去叫房东过来一起面对面谈,中介说房东不肯。我们签好正式合同以及补充协议的时候,本来补充协议里面没有签好合同第二天审税这一项,因为当天已经来不及审税了,所以房东让法务又重新打了一份补充协议加进去这一项,我们不同意更改,因为我们要求更改补充协议,中介就百般推脱,他们自己人想怎么改,就怎么改,最后也是中介的法律顾问在从中劝我们。当时已三点多钟,中介一直催着快点签完,要赶在银行下班前付首付,我们就这样在匆忙中签完了合同,签完了合同,中介就带着我们去银行付款,而把合同留给房东在店里签,等我们付好款,房东到银行门口把收据跟合同给了我们。最重要的一点是,男中介收走了我们的居间协议和付款凭证,我们当时还说,居间协议本来就是一式三份的,我应该有一份的,男中介说,他们公司规定签完合同,居间协议要收走的,在我们要求下,我们拍了一张居间的照片留底,现在还保留在手机里。&当晚,我们发现这个协议的问题,第二天一早就跟中介说了,中介还让我们找他们法务改一下协议,我们跟法务联系,把事情说了一下,他也同意帮我们更改,然后说把改好的协议发到泗泾助理邮箱,周六他会在泗泾店里,我们周六去更改,可是晚上,男中介打电话说,法务周六有事不来泗泾店里,让我们周一去徐家汇的总公司更改,所有的签约资料都在总公司,我们就同意周一去总公司。可是当我们周一依约定去汉宇总部的时候,卖家跟中介都不同意更改了,还让我们起诉他们,一副耍无赖的嘴脸,然后陈杰也不跟我谈,就直接让他们公司律师来跟我谈,我让他把居间协议还给我,他却一而再、再而三地敷衍我,到我房子拿到手,他也没还给我。就这样,我们在汉宇泗泾店的这些人渣的合伙欺骗下,损失了近12万的税费,我们为了不成为违约的一方,硬着头皮走流程,期间咨询了律师,律师给出的意见也是你们先走流程,等房子拿到手了再起诉他们。现在房子已经拿到手了,咨询了几个律师,给出的意见都是我们申诉的把握不大,我们就是觉得咽不下这口气,他们就是合伙欺骗的,难道法律上我们还没理了?
高位接盘还被骗?现在高位接盘要套10年,3年内房子跌40%大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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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楼林瑜琳
还是找链家信得过。链家自己买房,也不会自己操作,也是找周边的经纪人
哈哈哈哈,绿皮连自己人的社保都不交的,哪来的资格在上海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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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同情楼主,我也是被汉宇地产给骗了,损失惨重,有苦难言,汉宇地产地产,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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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比较长,楼主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跟房东谈得差不多准备付定金的时候,得知上家老婆是汉宇地产的,然后就说通过他老婆走流程,这样大家都得到实惠, 请问最开始带你开房的中介是哪一家?贪图小利跳过带你看房子的中介,最后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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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太大意了,补充协议里怎么能写所有税费买家承担?这一条是必须要修改的。你现在就算去法院告他法官也很难判断是不是你们重新谈成楼主全部支付了?除非你有当时交流的语音记录,微信交流的记录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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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花钱请中介是来服务的,最后都是中介赚大钱,消费者入大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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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引用内容已被删除。
浓浓的传销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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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留到证据,准备去上海房地产自律协会投诉,以及上海房管局投诉吧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贴买二手房中介费是买家还是卖家付_百度知道
买二手房中介费是买家还是卖家付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一般是双方各出一半二手房的中介费没有统一规定,按照行规一般是收取成交价的1%-3%,所以在选择中介公司的时候,卖方可以先咨询中介公司佣金的收取比例,再定夺。同时一旦确定好中介公司,即可与中介公司以书面形式约定好中介费用的支付必须根据合同执行。同时也可以提出中介费用必须在成交拿到房款以后再给,从而保障自己的权益。房屋中介,又称房地产中介。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房地产中介咨询服务机构正在蓬勃发展,房地产开发和市场消费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这一中介得以发挥。房地产中介为消费市场提供了房地产评估、经纪、咨询等服务,这对活跃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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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中介费给的比卖家多出一倍,中介还是一味的向着卖家,帮卖家避税,甚至对买家用强迫的语气
我有更好的答案
别用这个中介。换一个。
别在他们家买。
现在北京的情况是卖房子的多。你怕什么。
可已经都办的差不多了
钱给了没有?
想投诉可中介和卖方又知道房子地址,不便惹它们
大部分还没给
直接退房。我们不要了。换一个房子。我给你找。我朋友有套房子正好出售。到时候我让他便宜几十万。不够了。
就是想知道中介费给的比对方多的,中介的人为何还帮对方,是不是欺软怕硬?对方两个年龄大的,这边一个
人家两方面肯定有关系。你要不就不要,要不就忍着。
买房子的大事,你马马虎虎的处理了。只能怨自己
两方面有关系是指?
人家。卖房子的跟中介关系很铁。所以人家处处为卖房子的人着想。你出了多少钱押金?
这样说来 是不取决于哪边给的中介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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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 Service Temporarily Unavailable正在初始化报价器我想请问房产过户一半卖方反悔怎么办?和元素装饰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常常会有这样的案例出现,即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了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当快要交房的时候,原房主却反悔,拒绝交付房屋。为啥会出现这种情况对于购房者来说,应对房主反悔的对策是什么,该怎么办呢一、二手房交易签约后房主反悔的原因随着二手房的升温,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也经常出现签约后房主反悔的事情。究其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从实践上看,主要有以下原因:1、房主会以所售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出售二手房时没有征得另一方同意为理由,解除卖房合同收回房屋;2、房主认为所售房屋是政策规定的不允许出售的房屋类型;3、房主以卖房时为避税签署的是“黑白合同”为由,要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4、房主以中介公司没有及时转交买房人的定金为由,要求认定合同无效。事实上,我们从上述实践中所反映的理由来看,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房价上涨快,卖房人售出房屋后感觉吃亏,从内心里反悔。当然还可能有其他原因,比如二手房交易手续复杂,、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合理等。既然有这么多的原因导致了二手房交易签约后房主反悔,那么,这些被反悔的购房者要怎么办他们的权益要由谁来保护,有什么对策吗下面我们将继续探讨。二、二手房买卖签约后房主反悔的对策,该怎么办房主签约后却反悔,购房者的利益变得非常扑朔迷离。一般来讲,购房者应该采取应对的对策如下:1、在与二手房房主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必须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考虑相关的可能结果,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2、为避免因为房主主张房屋为夫妻共有而最后被判定合同无效,买房人应在签订买房合同时让对方提供确保有权处分所售房屋的证明或夫妻等其他共有人同意处分的证明。3、为了了解所购房屋的真实情况,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责任作出书面约定。4、购房者要了解待购的房屋是否属于不能上市的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农村宅基地所建房屋,如果是的话,建议城镇居民不要购买这类房屋。三、具体案例分析交比你如何应对二手房卖方毁约房价20%以内的定金均合法,工商建议买房者提高定金额度随着二手房的价格节节攀高,部分二手房卖方心态失衡,频繁出现毁约的情况,买房人不堪其扰。工商局近期就收到不少投诉,卖方以临时加价等借口毁约。工商部门表示,相关法律规定房产总价20%以内的定金都是合法的数额,买房者通过多付定金的方式可以有效制约卖方毁约,“因为双倍定金的违约金会增加卖方的毁约成本。”临时加价“没商量”张女士通过朋友介绍,看上了一套房子,房主和张女士的朋友私下里有些交情,出于对朋友的信赖,张女士仅通过口头约定和房主商定了价格和付款方式,张女士没有和房主签订合同就提前入住开始装修了。辛苦了三个月之后,张女士将房子装修一新,正准备和房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房主却提出近期同小区的房子都在涨,自己的房子卖便宜了,要加价10万元,否则要转卖他人。张女士私下打听一下,原来是有几个购房者看上了房主的房子,愿出高价购买。眼看着花这么多钱装修好的房子又出现变故,张女士连忙致消协,询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房主如约过户。在得知张女士和房主并无签订购房合同的情况下,消协表示维权难度比较大,仅凭房主的收款签字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具体约定,只能通过双方协商或者司法诉讼的途径解决。随后,张女士通过朋友说和,多付了3万元给房主才顺利过户。为涨房价故意刁难赵先生4月份的时候购买了一套总价为280万的房子,在和中介及房主签订购房协议时,三方约定赵先生首付现金150万元,剩下的130万元分别用公积金贷款30万,商业贷款100万。然而赵先生准备150万首付现金的时候,房主说自己做生意急需现金周转,要赵先生一次性付房款中的250万元。赵先生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现金,但房主始终坚持要短期内拿到250万。沟通无果后,赵先生到消协寻求帮助。消协派出工作人员进行多次协调,讲明履行合约的利害关系之后,房主坚持拿不到250万现金就不卖房了,而且只愿意赔付赵先生两万元的违约金,而购房协议上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是8万元,双方坚持不下。三日后,房主松口表示愿意多出1万违约金,赵先生考虑到打官司耗时又费力,遂同意了房主的调解条件,接受了3万元的违约金。事后赵先生得知房主以300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了另外的购房者,比和自己约定的房价整整高出了20万元。提高定金应对毁约针对市场上频繁出现的卖家毁约现象,律师表示,在房价处于上涨的阶段,卖房市场出现卖方违约的情况会比较多,购房者可以在搞清楚自己真实需求和市场价位的情况下,通过合同增加定金。定金通过交付的方式生效,有一定的担保属性,在合同生效之后是对履行合同的担保,总价20%以内的定金都是合法的数额,不履行合同约定就要双倍返还。他说,所以,如果购房者一旦看中某套房子的话,多付定金是有效制约卖方毁约的一个方式。比如总价180万的房子,定金可以付到36万,如果购房者预先付20万的定金,那么卖方毁约就要退40万,对卖方来说,这个毁约成本是足够高的。因此,工商部门建议购房者在自己购房意愿强烈的前提下,签订合同时和卖家提高定金的额度,增加卖房者的违约成本。而且在购房时一定要签订由行政部门监制的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指出买卖双方各自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保留好相关凭证。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购买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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