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意大利书写体作家写了一本书名字叫《登……》四个字的,序章是他和他的一个朋友探讨故事情节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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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路美国:行走美国170天 看一位中国记者眼中的美国
《寻路美国》封面《寻路美国——当中国记者遇见真实美利坚》是社科文化类读物,作者王槊,一位带有中国特色的新闻记者,毅然辞职,背上行囊,开始170天寻路美国之行,穿过美国的繁华城市和清冷小镇、体会美国社会的危险和温暖,用自己亲眼所见和亲身所感还原一个与中国不同却也相同的美国。书中向读者展示了一个真实的美国。并引发读者对于美国梦更深刻的思考——我们在谈论美国的时候,到底在谈论什么?文章不美化,不拔高,不歪曲,真实客观的让读者近距离平视美国,并反观中国。作为一名有中国特色的新闻记者,作者以独特的视角、犀利的语言,观察、评论美国这个所谓的“理想社会”,并通过自己对于所到之处、所见所闻与中国社会的对比,打破一部分中国人脑海中被美化的美国,还原真实美利坚,重塑新生代的美国梦。文章行文流畅、趣味横生、发人深省、充满阅读快感。本文摘自:《寻路美国——当中国记者遇见真实美利坚》 作者:王槊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年1月第1版中国人为什么喜欢美国?很多中国人喜欢美国,有的理性,有的盲目。从百年前的鸦片战争、洋务运动、赴美淘金潮,到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朝鲜战争,再到近代中美之间的各种利益博弈,中国近代史上几乎所有大事都少不了美国的“掺和”。中美两国虽然相隔半个地球,却有扯不清的渊源。中国人对美国的情感之复杂是难于形容的。尽管美国在很多国人眼中是仗势欺人、霸权主义的象征,但这并不妨碍它成为中国人最喜欢的国家之一——在某种程度上,这种喜欢甚至超过了对本国的喜欢,这样的待遇,全球其他任何一个国家都不曾享受过。特别是随着近些年美国大量向中国倾销美式文化和价值观,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对它产生了不加分辨的好感。很多中国人深切地渴望认识美国,了解真正的美国生活,却因为这个国家总是有意无意地摆出高高在上,故作神秘的姿态,以至于在认知上产生了不少偏差。这些偏差给了一些人发挥的空间。一些并不了解美国,甚至从没去过美国的人根据道听途说和以讹传讹,乐此不疲地把美国描绘成闪耀着自由民主精神和人性光辉的完美天堂——一些人只是因为对中国当下的社会现状和人情冷暖恨铁不成钢,寄望于万里之外的神秘星条旗国,希望在精神世界里寻找一方乐土;另一些人则带着不那么单纯的目的对美国的政治体制和普世价值进行鼓吹和美化,来反衬并放大当今中国存在的种种弊端,贬低现行的社会体制甚至政权。必须要承认的是,美国除了有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强大的军事实力之外,还有相对完善的社会规范和严厉、对事不对人的法律制度,对那些不和谐现象进行约束和压制,能让这个国家尽量保持在一种稳定平和的状态之中。如果抛开社会制度和宗教信仰这些大面上的东西,其实中国人和美国人在生活上的习惯和诉求是非常接近的。换句话说,很多美国人喜欢的东西中国人也喜欢,美国人过着的生活中国人也想过,美国人有的东西中国人也想要——谁都希望能轻松地住上属于自己的房子,开上辆说得过去的汽车,吃上安全点儿的饭菜,能在自己的国家里自由迁徙,不为“户口”或是子女上学之事发愁——只是目前多数美国人做到了,而很多中国人还没做到。所以,与其说是中国人喜欢美国,不如说他们是在向往一种理想的生活状态,是在呼唤一个公平公正的公民社会。他们真正想要的,是能用较低的代价去实现自己的价值,从而在这个国家里获得最大的满足感、安全感和存在感。当然,中国人喜欢美国并没有什么坏处。中国人有权知道世界上还有那样一种生活方式,还有那样一个社会存在;知道原来一个国家里的多数公众可以不用把太多精力放在为生计疲于奔命、争权夺势和勾心斗角上,而是能拿出更多的时间来专注学业和事业,用来思考、读书、旅行,开着自己的车四海为家、浪荡江湖,或是搞发明创造,提升国家的科学实力和文明程度。作为中国人,知道这些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在别人面前顾影自怜,叹息自己的粗鄙和无力,而是为了弄清楚自己究竟想要什么,让未来的日子里多些盼头和阳光,少些迷茫和困惑。毕竟,世界的发展是比出来的,有比较,才会有进步。王槊日序章 来美国吧我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在这个叫“美利坚”的地方拿着旅游签证,以一个游手好闲的旅行者的身份生活这么久。在我突发奇想决定辞掉工作,准备跑到美国过上大半年无所事事时光的时候,周围的人多半对此表示不以为然。他们认为我这样的单身无房低收入无存款的大龄青年必定要被老美拒之门外。大洋彼岸的美国对我来说一直是个遥远的传说,麦当劳、托福考试、哈佛、好莱坞、美剧、911、自由女神、总统竞选和没完没了的伊拉克、阿富汗战争,这几乎就是我对美国的全部概念。我不是没有想过有一天能在那个叫“美丽尖”的地方旅行求学工作或者生活,只是高昂的费用和我不怎么灵光的大学四级英语成了耽误我入境的两大阻碍。2003年初,刚从东北师大中文系毕业的我正在为找工作烦恼,而此时我未来的朋友马同学正在纽约卡内基音乐厅参加演出——直到3年之后,我才真正和她相识。毕业之前,我曾写过一篇叫做《移山》的短篇小说,纯粹是当年毕业求职时为向用人单位证明自己写作能力的应景之作。小说取材自《愚公移山》,为了标新立异,我不惜篡改典故,将愚公描绘成一位执着而又玩世不恭的年轻人。时间久远,文笔稚嫩,内容和写作手法拙劣得不值一提,唯独愚公那股子一根筋的劲儿,和说走就走,说做就做的透着点混不吝的行动力却竟始终让我暗自羡慕不已——那不正是我一直所向往的生活么?现在回想起来,可能在四年大学生涯中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学到了愚公那种想一出是一出的行动力。2003年2月,我和无数不知深浅的求职者一样,漫无目的地跑到北京,在各种足以把人挤成照片的招聘会上穿梭。几天下来简历递出百十来份,却没有一个单位对我看上眼,让我连番感叹这年头连上赶着装孙子都得被人挑三拣四。就在我宣告北漂失败,准备狼狈撤回东北之际,我从网上得知,微软公司要在北京奥体中心举办新一代软件技术大会,而那时被我当成神一样存在的万世巨星——比尔o盖茨,这个星球上最富有的人将在这次大会上露脸。一个好消息是,参会的门票可以免费从网上申请,理论上任何人都进得去;而一个坏消息则是,因为理论上任何人都进得去,所以等我上网申请时寥寥无几的门票早被瓜分殆尽。今天回想起来,我真庆幸自己当时第一没拿到门票,第二没放弃去现场,否则今天的一切都会改变。那是一个寒冷的冬日早晨。因为找不到工作而万念俱灰的我冲出借宿的传媒大学宿舍,在路边小店买了半屉小笼包,跳上通往四惠的小巴,又辗转上了800路,在北京的萧瑟寒风中啃着包子一路蹭到奥体东门,去看那传说中的世界首富。会场外毫无悬念地挤满了排队等候的人。许多和我一样与此活动毫不相干纯粹为了看新鲜的人因为近水楼台来得早进入了会场,而很多拿着官方邀请函从外地赶来的重要客户却被伟大堵城北京牛逼的交通状况耽搁了行程,被接管了门禁工作的警察拒之门外。未能窥得首富庐山真面目的人们在寒风中暴跳如雷,围在工作人员进出的后门指天骂地。北京电视台的记者也来凑热闹,扛着摄像机拍下一位专程从上海赶来参观盖茨的老太太的慷慨陈词,痛斥微软公司接待不周的画面。后来就像许多电影中的戏剧性情节一样,一群中国人簇拥着一个洋人突然从狭窄的后门钻了出来,就像刚从矿难现场解救出的工人。等我认清这个身材略显发福,顶着看似几天没洗的鸡窝头,满脸雀斑和疲态,穿着一身皱巴巴的灰西服的中年眼镜男人就是比尔o盖茨时,我身边激情燃烧的人们早已呼啦啦围上去捋胳膊挽袖子,拉开架势准备开骂。如果他们只是施以京骂国骂,身为洋人的盖茨听不懂,万一好奇问起来周围的中国员工哼哼哈哈支吾搪塞几句也就对付过去了。可他们偏偏选择对这位外型邋遢的美国万元户做竖中指这样国际通用的手势,还用“Fuck”和“you”这两个也许是他们一生中唯一认识的英文单词和他打招呼。这位世界上最慷慨的慈善家,个人电脑普及最有力的推动者显然对如此欢迎仪式准备不足,还没等眼睛适应黑暗过后的光亮就莫名其妙成了众矢之的,一时愣在当场。盖茨毕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愣了两秒钟后马上尴尬一笑,钻进旁边候着的丰田考斯特面包车,坐在离我最近的窗口半张着口仰头发呆。那一瞬间,不名一文和腰缠万贯的距离只是一层淡蓝色的车窗玻璃!人们还是不依不饶,敲鱼缸一样咣咣咣地敲着窗玻璃,只为了让盖茨多看一眼中指和“F”“Y”的口型。最终面包车无情地载着盖茨离开现场,只留下余怒未消不知该找谁撒气的人群。想必他们自己也很纳闷:我就是为见盖茨而来,但是在这么近的距离见着后却又是中指又是粗口地招呼上去,连脑子都没过一下,为什么会这样?自己即使不算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精英人士,也是有学识有文化有教养的知识分子,怎会做出这些有损品德降低智商之事?粗口和中指并不能阻止盖茨带着又一笔大额订单洋洋得意地飞回美利坚,至多给他增加了一些茶余饭后嘲弄中国人素质的谈资,捎带着让微软中国区的员工挨顿骂而已,这样的结局有什么意义?对自己又有什么好处?场面乱归乱,我却成了这次事件的既得利益者。我没有浪费现场的热闹场面,而是冒出了点记者天赋,掏出刚买的诺基亚7650拍下那一幕,当晚将照片和现场文字描述通过电子邮件发到我读了整整六年的《大众软件》杂志的主编Walker的信箱,然后就收拾东西回了东北。我当时的想法很单纯,如果我的所谓现场“报道”有机会刊登在杂志上足够我向周围的人显摆就心满意足了。但是过了几天,我竟然收到了该杂志记者部主任汪铁发来的邮件,问我有没有兴趣到他们那里工作试试。忽如一夜春风来。2003年7月,我告别东北老家,只身跑到北京,加入了没车没房没户口的北漂大军。前三个月实习期,我挤在没有空调的六人间,拿着一个月300元的实习工资,因为文章写得臭不可闻而挨骂无数,又担心随时被炒而惶惶不可终日——在数次为了写篇上万字的稿件而熬过通宵之后,我突然觉得自己不过是靠出卖体力换取金钱的蓝领工人,这与之前寄予厚望的生活状态大相径庭。思绪烦乱之中我常常半夜爬起来跑到住处附近的大排档喝酒,喝得醉醺醺后再回去睡觉。每每躺在床上我都会辗转反侧,一次又一次问自己总这么由着性子做事是不是错了?如果我真的错了,那我究竟想做什么,该做什么,能做什么?2003年10月,奶奶去世。我慌忙向单位告假,连夜搭火车赶回东北老家。当时我已经做好离开就回不去杂志社的心理准备。在回乡的列车上,我买了一瓶半斤装的白酒,打开盖子一口气倒进肚子。辛辣的劣质白酒流过喉咙,灌进空空如也的胃里,烧得我眼冒金星。我爬到上铺望着火车低矮的弧形天花板发愣,脑中除了眩晕便只有一片空白。这时手机铃响,是汪铁发来短信——他告诉我,我已被正式录用,现在只管安心回家奔丧,家事处理完后尽早回京继续努力工作。我记不清短信里还说了些什么,也记不清自己回了什么,只记得眼前的手机屏幕变得无比模糊。几个月来的苦闷和忐忑、奶奶去世的难过、收到这条短信的百感交集,加上酒精的作用,一瞬间让我所有的情绪一涌而出。后来的几年间,我在跌跌撞撞中上路,凭借几篇挑毛病砸场子的文章混出了点名气,在这个圈子里得以安身立命。当时大洋彼岸的马同学已经在美国MBA毕业,找了份相当体面的工作,之后渐入佳境,正式开始了自己在美国的职业生涯。而我离开《大众软件》,到另一家杂志做了个管着几号人的小头目。我对那本杂志倾注了大量心血,只想证明自己的价值,却因为不善于处理个中复杂的人际关系,屡屡被动,让我终于开始对这样的生活心生厌倦。转眼间80后这代人也跨进了30岁的门槛。我还隐约记得自己初入职场时是怎样的朝气蓬勃踌躇满志,记得自己每天挂在口头上的“我刚刚入行,请您多指教”。可如今我却发现自己已经渐渐习惯在高不成低不就的岗位上欺上瞒下,习惯看着别人的成功经历对自己摇头叹息,习惯了习惯这一切——我越发觉得自己正在急速变成曾经最被自己厌恶的那种人。我在浑浑噩噩中上班下班,吃饭睡觉,在北京拥堵的环路上走走停停,彻底失去了前行的方向。我觉得自己像只深陷沼泽慌不择路的猴子,越是想挣扎着走出困境就陷得越深。我需要一条救命的绳子,一条路,或者仅仅是一个理由。“来美国吧,我带你到处走走,你还可以开开我的小GTI”,早看透我无病呻吟的马同学在越洋长途里对我说。就像在黄色校车里受尽白眼无处落座的阿甘听见珍妮请他坐在她身边一般,那一刻我相信自己听到了世界上最美丽的声音。我身体里的愚公懒洋洋地抬起头对我说:“没错,听她的,快去吧!还会有更好的机会和理由吗?”是吧,我想。反正混迹多年的北京也不是我的家,对我而言无非是换个地方暂住罢了。我只想给自己找个能明目张胆逃避现实,抛开当下一切到一个陌生环境里重新开始一小段生活的借口。我要趁着自己还算年轻,还能动,还输得起,还有点积蓄,还找得到工作,还不用那么患得患失——趁着我有这些资本,或者说趁我还一无所有,没什么不能失去,不如想到什么就做什么,去过过不一样的生活,见见倾慕已久的姑娘。打定主意以后,我心里无比轻松。我下了楼,跑到住处旁的小酒馆喝了两瓶啤酒,借着微醺给马同学打了电话。7月的北京酷暑难耐,我却丝毫感受不到夏夜的闷热。我在小区的停车场里找到自己的小车,打开车门坐进去,把椅背放倒躺下,抬头望着车顶,一边轻轻抚摩着方向盘上镶嵌的金属铭牌。良久,我出门,锁车,上楼,上床。又一次的辗转反侧中,我想起凯鲁亚克的小说《在路上》,心里竟激动不已。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第一章 鸡飞狗跳办签证很多年以前中国人慷慨大方之极,把汉字里几个最好的字眼儿一股脑儿都给了西方国家做名字——英国、美国、德国、法国——尤其是美国的“美”,不仅读之上口,更令人不禁猜想大洋彼岸是怎样一块美丽富饶之地。19世纪中期美国淘金热那会,大量华工被“邀请”赴美工作,用自己的血汗为美国社会经济和文化建设添砖加瓦。且不说他们从事的是何种工种,美国是“金山”这个说法却叫开了。即便按照日本的叫法称其为“米国”,也总难免令人联想到“有米之人生活的国家”。有米之人是什么?中国网民口中的有钱人是也。就连“二战”结束中美交恶那时候,这个星条旗国在中国人的字典里也叫“美帝国主义”——我刚知道这个词的时候还纳闷得很,帝国主义怎么就“美”了呢?总之,America——这个名字从此在许多中国人眼里和“好”是脱不了干系了。很多年以后的中国人还是如此慷慨大方热情积极,不惜重金远渡重洋到金山一探究竟的人依旧趋之若鹜,而当年移居那里的华人已经成了他们的先驱和榜样。只是和热情不减当年的中国人民相比,老美却一改当年诚邀华人入境的积极态度,脱下星条礼帽,成了头号最难拿到签证的国家。美国人是阴谋论的坚定支持者,“移民倾向”是他们眼中最敏感的词汇。签证官们从出生证明查到结婚证明查到房产证明再查到收入证明,还要看你的衣着打扮,听你说话口气,有一样不合心意就二话不说把你踢回老家。无心插柳柳成荫。美国刁难人的签证政策倒是养活了一大批人,什么出国中介留学中介签证中介,一个美国使馆活脱脱培育出一个产业。在一些人有意无意的描绘之下,个人申请美国签证的失败率仿佛是250%。我为了办签证找公司开在职证明,人事总监还关切地说:“你居然选择自己去办美国签证,真是勇气可嘉!”类似传闻听多了难免心生忐忑,可我逆反心理偏在这时作怪,下定决心非把这事做成了给他们瞧瞧不可。何况无论是自由行还是找中介、报旅行团,赴美签证都要申请者亲自面签,最后决定成败的仍是自己。既是殊途同归,我何必绕那么多弯路,不从一开始就扼住命运的喉咙?见我被签证问题弄得火烧火燎,马同学在大洋彼岸的得克萨斯给我宽心:“现在老美经济危机,国库空虚负债累累,人民失业,政府没钱,水深火热亟待我拿着人民币漂洋过海前去救济。救世主懂吗?苍蝇腿儿也是肉总听说过吧?就算不到美国投资买房办公司,他们也不能放过让你这冤大头进他们国土花钱的机会!”一针鸡血打下去我信心大增,一边振臂高呼人民币一定要坚挺到底,一边开始搜罗各种证明我一定会回国的“约束力”——根据老美签证的“有罪推定”,我一定也是可能花光了积蓄就黑在美国的主儿。这帮家伙全然不考虑我在国内还有亲人朋友社会关系,一门心思认为我会放弃一切大老远跑到美国洗盘子玩。嘴上说宽心,马同学心里其实也和我一样忐忑,准备工作一项也没少做。这孩子做惯了金融工作,未雨绸缪思前想后已经成了职业习惯,一下子给我准备了大把资料:用她公司信纸打印的邀请函、她的社保号码、公司地址、公寓地址、美国身份证复印件、数次赴美的护照和工作签证复印件、I-94表复印件、工资单、银行证明、股票证明,等等,但凡能证明她在美国身份的资料事无巨细,足足50多页打印纸从得克萨斯寄到北京,只为让签证官知道我到了美国第一有地方可投奔,第二就算钱花光了也有人救济,不用跟食不果腹的老美去抢那些本来就稀缺的工作岗位赚钱买回程机票。然后,我要证明自己是个合理存在、合法生存的中国公民——我不仅要证明自己是有身份证的中国人,是我们公司的员工,还要证明是我父母的亲生儿子。可由于年代久远,我的出生证明早不知在哪次搬家时掉到了哪个角落,父母对此印象全无——谁又能想到朝一日会用到那薄薄的一张纸来证明一些既定存在的事实?看我急得抓耳挠腮,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安慰我说,只要让户籍科开个我确实是我父母儿子的证明,再到公证处做个公证盖个章就行。敢情我是谁儿子不是我说了算,不是我父母说了算,而是公证处说了算。想当初马同学赴美留学时也是到公证处做了公证,证明她是她父母的亲生女儿才通关放行。人生在世,几张薄薄的纸片竟比本人更能证明自己的存在。如此说来,我真应该感谢美国给了我一次重新认识自己证明自己的机会。搞定了身份证明,还要搞定公司和老板。周二上午的例会一结束,我就大大咧咧钻进老板办公室,说自己眼下工作合同还有个把月就要到期,想干脆请个停薪留职的长假赴美待上一阵子,等合同到期自动解约,一拍两散皆大欢喜。老板心领神会,乐得卖个人情给我,为我开了在职和收入证明,让我拿去应付签证。拿到了中英文的在职证明和盖了单位公章的近6个月的工资单,我心里终于多少有了些底气。我把几张银行卡里的积蓄集中到一张卡上,到银行打印了近几个月的存取款记录和此前购买基金的证明,再加上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近两年的保险单据——这就是我的全部财产。老美领事馆网站上写得清清楚楚:工资单和有规律的银行存取款记录是有效约束力。我看了看自己的存取款记录,除了工资发放还算有规律之外,刚刚把几笔钱集中到一起的记录怎么看怎么可疑。我心下一横,干脆听之任之。要是老美质疑起来,我就说把钱集中在一起便于在贵国进行消费。老子的钱自己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你管得着吗?眼看准备工作接近尾声,我在使馆网页上填写打印了内容繁杂的DS156、157表,又到中信银行用54块钱买了12分钟的专用电话卡预约面签时间。好不容易等到一位操着南方口音的小姐接了我的电话,一问才知道最近的面签时间已经排到了整整一个月以后!我只听说每年有一百多万中国人赴美,掐指一算平均每天就有三万来个。数字虽然可观,却从未产生过什么概念,这电话一打才算是见着一斑。声音甜美的南方小姐反复向我确认了护照号码和预约时间。我把时间约在一个月后的星期五上午9点,因为据说每逢周五签证官的心情比较好,签证更容易通过,不选下午则是因为怕他们着急下班心情浮躁,难免意气用事——为了通过签证我只差没去翻老黄历。预约完毕,尽管我仍然对能否通过面签心存不安,但理论上我在北京的时间已经开始倒数了。我到公司做了最后的工作交接,取走自己工位上的所有物品,和老板及几个平素交好的同事一一作别。接着转身,出门,下楼,上车,穿越半个三环回家。我回到住处,把装着公司物品的箱子扔在地上,看着满屋狼藉,心里突然感觉空落落的。我平时最恨别人游手好闲不思上进,没想到从现在起我自己成了最游手好闲的一个。一个月的时间在一个无所事事的人眼中仿佛度日如年。我联系了几乎所有能联系到的朋友,以一个失业者的身份厚颜接受他们的款待,夜夜笙歌、胡吃海塞、觥筹交错、纸醉金迷。朋友都觉得我的状态羡煞旁人,个中滋味却只有我自己心里最清楚。有人为工作繁忙身背贷款挣钱养家而挣扎不已,羡慕我这样的人能抛开一切放心大胆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儿,过自己想过的生活,而自己只有“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份儿。但他们却不知道,自己所羡慕的人也同样在羡慕他们有这些值得去背负的负担——有人在吵着“房贷要吃不消了”的时候不见得都是在抱怨,而是想向别人传达“我有房子”这个信息。等我这样的所谓自由者一身轻松潇洒来去以后,一切终将尘埃落定,最后还是要对人生妥协,所有该背负的东西一样也少不了。签证前一天,我检查了第二天需要用到的所有物品:DS156、157表格、马同学的一系列资料、护照、全家户口本、出生证明、身份证、公司在职证明、工资单、名片、门卡、银行证明、基金证明、车主证明、保险单据、家庭照片、刊登有我文章的数本杂志——几乎所有我想得到也拿得到的能证明我身份的材料都齐了。当天傍晚,我到中信银行交了904元的签证费,然后将所有材料装满一个巨大的风琴包。我把沉甸甸的风琴包捧在手里,问了自己一个很久都没想通的问题——我为什么要如此低姿态地去面对一个我即将前去散发钞票的国家?这个世界上本末倒置的事情真他娘的多得令人匪夷所思。7月17日,星期五,天气阴沉,雨声淅沥。我早早出门,在拥堵的三环路上爬行,一边咒骂这鬼天气和恼人的交通,一边默念事先背好的一些常见问题。我一路蹭到东三环亮马桥附近的美国使馆,顺着使馆墙根走了半天,终于看见位于东北角的使馆大门、墙上美国国徽浮雕中张牙舞爪的老鹰,以及比头顶的阴云还要密布的人群。在这里,我见识到了什么叫作风雨无阻。我费力地穿过各种站在门口翘首企盼儿女签证消息的父母、出国中介以及纯粹看热闹者的围挡,凑到门口向武警出示护照,说明来意。武警将门开了条缝,把我和其他几个签证者一起放了进去。进去后才知道,门口排队几十米的人群中有一半以上都是申请移民的,难怪“移民倾向”这个词在美国人眼中如此敏感。进得使馆内庭,门口身着使馆制服的中国工作人员正操着京腔大呼小叫地给他们的同胞归类、参加安检。“喂,你,说你呢,是移民的吗?不是移民的这边走,快点儿!”那神气劲儿和优越感好像美国使馆是他们家后院,美国人都是他们家家仆一般。面对同胞的呵斥,来此签证的中国人一个个低眉顺眼、毕恭毕敬,生怕开罪了哪位老爷让自己的万里长征毁在第一步上。我过了安检,进入人满为患的签证大厅,交护照、表格,拿到一张黄色卡片,跟所有拿到黄色卡片的人组成一队,在一个窗口取了指纹,排队等待签证官的问话——不知道有多少人的命运就在这一问一答之间做出改变。我排在队伍的最后,面前一字排开银行柜台般的窗口里坐着的就是握有生杀大权,把一个个中国人折腾得鸡飞狗跳的签证官。眼看着窗口离我越来越近,我心中不免紧张,但还是忍不住对窗口里的人产生了好奇。签证官有男有女有黑有白有黄,表情或严肃或轻松或微笑或皱眉,实在摸不准他们心里究竟在想什么——他们每天的工作就是坐在这里和形形色色各怀目的希望进入自己祖国的人们会面,用短短的时间探听他们或真或假的隐私,再做出自己的判断——和各种各样的人生产生小小的交点,进而不大不小地影响一下他们的命运。这样的工作是什么样的感觉?也许其中的一些外裔签证官在他们或者他们的父辈成为美国公民之前也走过这一道坎儿,那么他们在面对和自己同族同裔同样目的的签证者时又会是怎样的心情?是同病相怜网开一面,还是自己占了便宜之后就故意刁难?是不是每次在做出一个拒签决定的时候心中也难免有所挣扎?还是他们对此早已习以为常?我正想得出神,不经意间已经面对着窗口后正襟危坐的签证官。我面前的签证官是一位发型时髦、衣着考究,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的英俊白人小伙儿,全然不似印象中大腹便便的美国胖大叔或胖大婶儿。小伙儿满脸笑容地用中文对我说“你好”,看上去慈眉善目,着实不像之前传说的那样横眉竖眼如临大敌的门神一般。我回了句“你好”,接着将自己带来的材料清单从窗户下面递了进去。“请问你要到美国做什么?目的地是哪儿?”、“去旅行,第一站是达拉斯。”我随之把马同学给我的厚厚一叠资料递了进去,“这是我美国朋友的邀请函和她准备的相关材料。”他翻了翻,问我:“你为什么不跟旅行团一起走?”、“自己旅行自由一点,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不用受那么多的约束。”、“嗯~”签证官应了一声,接着问我在中国做什么工作。我递进自己的名片和在职证明,并问他要不要看我近几个月的工资单和刊登有我文章的杂志。签证官见我要把那大堆东西往里塞,赶忙连连摆手。我正打算继续问他要不要看看我的户口本、车主证明、银行证明之类,他已经撕了一张小黄条递了出来,抬头笑着对我说:“谢谢你今天准备了这么多材料。美国欢迎你,祝你旅途愉快!”旅程磕磕绊绊每个人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在等待——等待航班到达,等待离开,等待团聚,等待未来,等待奇迹的出现。在出国旅行这件事上我的运气向来不济。2005年7月初,我本想到英国参加伦敦大学一位朋友的毕业典礼,顺便参观一下仰慕已久的伦敦老城、大本钟和大英博物馆,再在傍晚时分到泰晤士河边小坐,佯装所谓的品位和格调。没想到在我刚攒够了往返机票钱,已经开始憧憬泰晤士河畔的格调夕阳时发生了震惊世界的伦敦地铁爆炸案——爆炸的路线和我朋友每天的乘车路线完全一致,让我不得不庆幸自己没能及时登上飞往伦敦的航班。登时英国签证全部拒签,航班停飞,连我朋友的毕业仪式也被迫取消,让我好生郁闷,从此伦敦之行无限期搁置,至今未能成行。2006年我又打算去泰国旅行。眼看香艳热辣的芭堤雅海滩离我越来越近,泰国发生了军事政变,曼谷街头的坦克把我和前总理他信一起赶在了国境之外。时隔两年,在我踌躇满志摩拳擦掌下定决心准备赴美之际,美国又开始有规模地进出口猪流感。对“非典”记忆犹新的中国人宛如惊弓之鸟,听到“美国”二字就会胆战心惊,每天戴着各色口罩穿行在大街小巷,如果听闻有谁从美国回来仿佛遭遇瘟神下凡,唯恐避之而不及。我的亲戚朋友劝我考虑再三,我却坚决不管不顾,一意孤行。日上午,我在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拥抱了前来送行的母亲,把车钥匙交给表姐,转身上了通往国际出发登机口的小火车。临行时母亲叹道,这孩子想一出是一出,选的路别人总是看不明白,只要他自己不后悔就好。一个小时后,日本航空的波音747在呼啸声中拔地而起,把北京远远抛在我身后。我看着自己每天穿行的三环路转瞬间变成小小圆环,心中说不出是不舍还是期待。我搭乘的是日本航空和美国航空的联名航班,第一个转机地点是东京成田机场,而后将飞往加拿大温哥华进行第二次转机。短短十几个小时的飞行时间被硬生生拉长到二十多个小时,这让原本就十分讨厌长途飞行的我越发沮丧透顶。然而这才只是刚刚开始,想来我还是没能逃脱旅途不顺的魔咒,滚滚麻烦接踵而至。7月24日下午1点,我到达东京成田机场,飞往温哥华的飞机将在下午4点左右起飞。成田机场一号航站楼里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各种特产店、化妆品店、首饰店等穿插在并不十分广阔的空间里,好像回到了搬迁之前的广州白云机场,走在里面让人以为自己误打误撞进了哪个批发早市。我先在特产店买了马同学最爱的日式抹茶粉,接着开始在机场里闲逛消磨时间。日本国土面积狭小,殃及机场用地。虽然成田机场号称日本最大机场,也算窗明几净一尘不染,但走在里面仍难免感觉逼仄狭窄、设施陈旧,远没有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的宽敞气派,只是在人气和功能性的开发上,前者要比空荡荡的3号楼好得多。我在机场里逛够了,便钻进夹在各种土特产店、化妆品店和饰品店之间悬挂着淡紫色招牌的雅虎网吧,在形形色色的各国人种之间抢了台电脑,登录MSN向母亲和马同学报平安。我扬扬得意地说:“目前为止一切顺利,再过十多个小时我就踏上美国的土地啦!”顺利果然只是到“目前为止”!眼见登机时间临近,我出了网吧,跑到小店买了盒腌青鱼寿司,美滋滋地跑到登机口排队。一位日本姑娘在登机口逐个检查登机者的护照和登机牌。查到我这里时,原本满脸堆笑的姑娘突然一脸阴沉,用英语问我要去哪儿。我没好气地指着登机牌说这上不是写得很清楚吗,从温哥华转机,然后飞达拉斯。姑娘又翻了一下我的护照,告诉我,在温哥华转机需要加拿大的过境签证,而我没这东西,所以不能登机。我傻了眼。机票是马同学订的,上面并没有什么“过境签证”之类的提示,想必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嘴上气哼哼地说美国航空在我订票的时候从没提醒我要什么过境签证,我不可能因为这个取消行程,心里却彻底没了底儿。那姑娘见我火大,转身叫来一位金发碧眼的加拿大人,用日语跟他叽里咕噜了几句。加国人拿过我的护照翻了翻,用英语告诉我,加拿大的确需要过境签证,我没签证不能登机,更不用说在温哥华中转了。眼看着登机口外近在眼前的波音777 正欲弃我而去,我不禁心急如焚。我按住火气,要求加国人帮我想办法。加国人搔了搔后脑勺,把我推给了负责办理登机手续的两位日本姑娘,叽里咕噜一通日语后转身扬长而去。看着他的背影,我不禁想起《南方公园》电影版里的一句台词:“你能指望他们什么?他们是加拿大人!(What could you expect them? They are Canadians!)”接了我这烫手山芋,登机口柜台里的两位姑娘忙作一团。小眼睛圆脸的姑娘给托运行李的部门打了电话,将我托运的行李从飞机上抢了下来,大眼睛瓜子脸的姑娘则打电话给航空公司,用夹杂着日本口音的英语查询该如何处理我这种情况。一来二去几个电话,瓜子脸姑娘一脸欣喜地告诉我她为我争取到了一张第二天上午11点直飞达拉斯的“免费”机票,但要我交150美元的改签费。150美元都快够一张机票钱了,这也叫免费?我本想抢白几句,但转念一想,没把签证的事弄清楚归根结底还是自己的责任,何况她们也帮我弄到了机票。看着她瞪大眼睛一脸期待,我终于决定一切以大局为重,乖乖认怂。后来马同学因为这事又自责又生气,盛怒之下找美航投诉,可是除了收到一封写满外交辞令的道歉邮件之外再无任何结果。想来老美所谓用户至上的服务水准也不过尔尔。一切办妥,我看看表,现在不过下午5点,距离起飞时间还有18个小时。瓜子脸姑娘把我的转机预订号、航班号、办理柜台号和咨询电话写在一张纸上交给我,告诉我第二天上午8点开始办理乘机手续,转机费用在办理时缴纳即可。我谢过她,跟着圆脸姑娘去行李处取行李——我差点忘了还有满满当当装了整整50斤的大拉杆箱等着我!要领行李就必须入关。圆脸姑娘带我到了海关出入口,跟一位主任模样的年轻小伙儿叽里咕噜几句,指导我填写了一张入关表格。小伙儿指指手表,拿出张旅馆列表说到明天登机还有十多个小时,问我要不要住旅馆。我瞄了一眼列表上的旅馆报价,发现最便宜的一晚上也要60美元。我咽了口唾沫,想起还要花150美元改签费,把表格还给小伙儿,说:“我没这个预算,还是在机场对付一宿吧。”小伙儿见我不打算住店,便提醒我在过关时千万不能告诉海关人员我打算在机场过夜,而且必须在入关表格上填写住宿地点的名称,否则海关会拒绝我进入日本国境。我犯了难。既然不住店,我去哪儿找住宿地点名称?小伙儿抿了抿嘴,和姑娘用日语低声商议一番,指导我在住宿地点名称处写上“Nikko Hotel(很容易和日航酒店Hotel Nikko混淆)”。姑娘突然用英语问他:“这么做能行吗?”小伙儿一脸坏笑,答道:“没事没事,以前都是这么干的!”我大惑不解,生怕有诈,一问才知道,敢情这旅馆是他们为了让打算在机场过夜的游客蒙混过关而瞎编出来的!我去!日本机场工作人员协助外国游客造假应付本国海关,这叫什么精神?我谢过两人,拿着表格排队出关,心里那叫一个忐忑。接待我的海关官员是位戴着黑边方框眼镜的男子。那眼镜男看了半天我的护照和胡乱填写的表格,用生硬的英语问我为什么没把“Nikko Hotel”的电话写上。不存在的旅馆哪会有电话?“啊啊,我当时网上订房的时候忘了记下来”,我支支吾吾闪烁其词。眼镜男皱了皱眉,没再说什么,把表格撕下一半钉在我的护照上,接着“咔”的一声在上面盖了章,就这样把我放进了日本国境。我松了口气,低头看了一眼盖了章的表格,发现我有72小时在东京地区自由活动的时间,不禁感叹日本在这方面可比加拿大人性化得多。可惜我次日上午便要飞往达拉斯,一天都不能多待,只好浪费日本人民的一番美意。我出了海关,在行李领取处拉走我那理应与我一道飞往温哥华的大黑箱子。当初为了在机场行走方便,我准备了个小拉杆箱放置电脑和一些随身用品,以为大箱子托运就彻底万事大吉。没想到我聪明反被聪明误,这下要拉着两个碍手碍脚的箱子在机场里晃悠十几个钟头。我向航站楼的出口走着,两个箱子不时撞击我的左腿和右腿,让我像假腿熊一样步履蹒跚。出口的自动门上用中文写着“日本欢迎您”,配合两扇门的一开一合,仿佛在对我的窘境露出不怀好意的笑。我走出航站楼,扫视了一眼与其他机场毫无二致的大门口,象征性地在日本的国土上走了几十米后又缩了回去。此时是晚上7点,饥饿感在我精神放松后如期来袭。我溜达到楼上的餐饮区,在一个角落里找了家卖章鱼烧的小店,撩开门帘钻进去。身穿蓝色和服短衣,系着头带的店小二殷勤地向我鞠躬,说了声“一拉斯一马塞”,把一杯加了冰块的水推到我面前,又递过菜单。我对着全是日文的菜单一筹莫展,只好胡乱指了个最便宜、售价530日元一份的章鱼烧套餐。不多时菜肴端上,我一边吃,一边被搭送的黄色芥末酱呛得直流眼泪,一边思考下面的十来个小时该如何度过。其实根本没有什么可思考的,因为机场中所有的店铺和餐馆都已开始打烊,我又拖着50斤重的箱子,不可能弃之不顾跑到银座新宿潇洒一番,所以最后也只有老老实实坐在航站楼里的长椅子上看着越来越冷清的大厅发呆。机场是个奇妙的地方,形形色色的人在这里汇聚,驻足,然后匆忙离去。他们在这里感受相聚的喜悦和分离的痛苦,他们贴脸握手,拥抱亲吻,面若桃花或是泪流不已。这里是条时空隧道,每个人都是行驶在自己的轨道中的过客,谁与谁的生命都没有交织。没人会关心迎面走来的空姐是不是结过两次婚,关心坐在自己身边看报纸听音乐的中年男人是否是腰缠万贯的富豪,关心卖章鱼烧的小二下班了会回家还是去约会,关心笑容满面的报关员是不是有段辛酸的童年往事。在这里,每个人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在等待——等待航班到达,等待离开,等待团聚,等待未来,等待奇迹的出现。精神游离之间,我觉得自己成了电影The Terminal(《幸福终点站》)里汤姆·汉克斯饰演的东欧人维克特。我虽然不用像他那样在肯尼迪机场等上9个月,也不用像这个人物的原型梅安·卡里米·纳塞瑞一样在戴高乐机场待上15年,但这嘀嗒作响的十几个小时却已经让我如坐针毡。机场照旧人来人往,自顾自地正常运转,节奏丝毫没有因为我的窘境而慢下一秒。大约到了晚上10点,我闭眼半躺在长椅上渐渐失去意识。迷迷糊糊中,我听见有人和我说话。我张开眼睛,看见一位长相和善的眼镜警察正用蹩脚的英语向我打招呼。警察问我是不是准备在机场过夜。我一阵紧张,生怕他把我赶出去,可嘴里还是实话实说,告诉他自己要赶第二天上午的飞机,打算在此对付一宿。警察告诉我,机场即将关闭,这层楼马上要清空,我如果要睡觉可以到一层去。我放下心来,起身挪步下楼。机场一层只剩角落处的一片休息区还幽幽发亮。大约所有在机场过夜的人都被集中在了这几排长凳上,这里有六个白人,一位印度女子,一胖一瘦两个韩国女孩,和一位留长发、颇具艺术家气质的日本青年男子。那男子坐在地上,一边在平板电脑上绘画,一边没完没了地打电话。再剩下,就是坐立不安,怎样待着都不舒服的我了。刚看清楚每个人没多久,一老一少两个日本警察拿着登记表走了过来。老警察看上去慈眉善目,与人说话柔声细气频频点头哈腰,年轻警察却横眉竖眼一脸凶相,问起话来穷追不舍,活脱脱是电影中常见的一个唱红脸儿一个唱黑脸儿的好坏警察二人组。二人组拿过每个人的护照进行登记,并询问要乘坐第二天几点钟的哪趟航班离开日本,折腾了半个多小时才把所有人都登记完毕。老警察拿着表格离去,年轻警察搬了把折叠椅坐在离休息区不远的地方,显然是在看守我们。从我离家登上飞机到现在已经过了十五六个小时,本应飞往温哥华的我却被迫在这日本机场过夜。11点过后,我已是疲惫不堪,所幸有日本警察为我站岗放哨看管行李,我倒可以安心睡觉。睡到半夜,我在闷热中醒来,口干舌燥大汗淋漓,起身到厕所旁的饮水机喝水,却瞥见那位长发艺术家仍在边画美女边打电话,黑脸警察也还双目炯炯盯着我们。机场为了节约能源,过了半夜就关闭了空调系统,苦了我们这群国际友人,还连带着警察一起受罪。又不知睡了多久,我睁眼时看见玻璃门外的天空已经大亮,原本坐着警察的折叠椅空空如也,身边的国际友人也所剩无几。我到厕所洗脸。镜子里的自己双目无神,满脸胡楂儿粉刺。时间已是早上6点半。自动门开始频繁开闭,刚来上班的工作人员相互打着招呼,空调系统也重新开始运行。我走出贴着“日本欢迎你”的玻璃门,深吸了一口清晨还算清爽的空气,活动一下筋骨,又步入航站楼。总算,这个人来人往的吞吐机器又开始生机勃勃起来。我耗到7点半,拉着行李到楼上美航的柜台交改签费,换登机牌,办理托运。一番手续过后,我又起死回生,潇洒从容地拉着小拉杆箱在机场来去自如。我早早过了安检,再次来到发出淡紫色光芒的雅虎网吧,分别给马同学和妈妈留了言,仿佛一切都回到了起点。10点半,我终于登上飞往达拉斯的航班。看见飞机上留着仁丹胡子的美国胖空叔和胸围臀围一样大的美国胖空嫂对我微笑致意,我相信自己这次是真的要飞往美国了。半个小时后,光芒耀眼的银色波音777带我逃离让我腰酸背痛的成田机场,穿越太平洋飞向另一片大陆。我身边的日本老人看了十来个小时飞机上的视频节目,我却把头靠在舷窗上呆坐了一路。大约12个小时后,飞机飞越一片密集的居住区,降落在DFW(达拉斯—沃斯堡)国际机场。过关时我拿着护照,紧张兮兮地想该如何回答移民官的问题,琢磨他会给我多久的入境期限。没想到那不苟言笑的黑人大叔一言不发,只对照了一下照片就“咣当”一声在我的I-94表上盖了戳,连句“欢迎来到美国”都没说。我拿过护照,看见上面的离境期限是日——这大约表示我有半年的时间可以在美国撒野,不禁心中暗喜。我走出海关,领了行李,在打开通往出口的大门那一瞬间竟心跳加速。我推开门,首先看见一位戴牛仔帽、穿绿坎肩、牛仔裤和马靴,胸前别满勋章的白胡子老大爷正举着“欢迎回家”的牌子。接着,我看见笑眼弯弯的马同学正从拐角处走来。第三章 大达拉斯的第一天无论如何,我已经来了,正如我期待的那样。在我老旧的iPhone 1代里存着段黑白视频,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红极一时的百老汇演员Julie & Carol组合1962年在纽约卡内基音乐厅载歌载舞演唱音乐剧《最快乐的家伙》的选段。当时朱莉·安德鲁斯还没有接演电影《音乐之声》中玛丽亚的角色,卡罗尔·博内特也还没开拍自己的Carol Burnett Show(《卡罗尔·伯内特秀》)系列情景喜剧,但这并不妨碍两位美女意气风发地身着白色牛仔套装,迈着夸张的罗圈步子,巧舌如簧地唱上一曲From Big D——Youre from Big D, I can guess, By the way you draw, And the way you dress, Youre from Big DMy, oh Yes I mean: Big D, little a, double l-a-s, And that spell Dallas, My darling, darling Dallas!(我猜你来自Big D,从你瞄准的姿势和你的衣着,你来自Big D。是的!我说的是:大D,小a,双l-a-s,拼起来叫“达拉斯”,我亲爱的,亲爱的达拉斯!)这首歌至少传达了两个信息:第一,达拉斯很“大”;第二,达拉斯总是让一些人饱含感情。后来据达拉斯历史协会的研究员苏珊·理查德给我的解释,达拉斯第一次被称为“Big D”是源于20世纪四五十年代一档叫作“Big D Jamboree(大D狂欢)”的当红广播节目。节目内容欢天喜地,周周直播乡村音乐,惹来大量拥趸,“Big D”的名字就这样叫开了。虽然“得州第三大城市,美国第八大城市(也有说是第九大)”这样的头衔足以说明达拉斯的“大”,但这座城市仍然并非什么历史名城,即使它的历史比整个美国历史短不了几十年。达拉斯建立于1841年,其名字是为了纪念当时还在任的美国第11任副总统乔治·米芬·达拉斯(George Miffin Dallas)而起的——人家副总统还在任就搞个人纪念活动,美国人的溜须拍马还真够理直气壮的。论名气,达拉斯远没有纽约、华盛顿、洛杉矶、旧金山那么名声在外,但却有至少两样东西让不少中国人听过它的名字。一个是2011年得了NBA总冠军的达拉斯小牛队(Dallas Mavericks),当年NBA中国第一人王治郅的加盟让这支球队在中国着实妇孺皆知了一阵子,只是“小牛”这个翻译莫名其妙得很,因为无论字面意思还是意译都毫不沾边。如果按字面翻译,这应该是“小牲口”队,而其标志为一匹马,即使翻译成“小马队”也比“小牛”更准确。至于达拉斯出名的另一个原因,则是英俊潇洒、绯闻缠身的美国前总统肯尼迪在这里遇刺身亡——这个想必很多人都是在电影《阿甘正传》中得知的。我在DFW机场降落时已近中午,空气炎热,烈日当头,30多摄氏度的气温比之北京不相伯仲,只是不像北京的七月那么干热得让人喘不过气。马同学开着她心爱的黑色GTI带着我和我的行李驶出机场,飞驰在635号州际公路上。头上大片的天空透着奢侈的湛蓝——这样的蓝色在北京市区里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都难得一见。空中几片云彩依次排开,给视野平添了几分进深,不仅不觉突兀,偶尔还能帮助遮挡一下大大的太阳。我们穿越一片又一片宽阔的马路、低矮的厂房、高耸的立交桥,以及路边杂草丛生的灌木丛,超过一辆又一辆大车厢大轮子大排量的皮卡和SUV,驶向马同学租住的小区。马同学的GTI在635公路上以70英里(约112公里)的时速跑了十几分钟,我看见的景象仍然是公路、皮卡、立交桥和灌木丛,既没有发现一座能被严格称为“楼”的建筑,也没看见走在路上的人,和我看过电视电影里美国街头高楼大厦人头攒动的景象大相径庭。“我说伙计,咱们住的地方是郊区吗?”我小心翼翼地问马同学。马同学哈哈一笑,告诉我这就是典型的得州景色,地广人稀,一望无垠,人均分摊的土地面积大得吓人,人们每天通过高速公路穿行于居住区和工作场所之间。等到高峰期时大家都开车上路,635公路会变得拥堵不堪,那个时候自然就能见到很多人——当然,他们都躲在车里。说话间我们已驶出635公路,转上麦克阿瑟大道(Macarthur Blvd),前行百十多米就到了马同学的公寓小区。小区所在地区名为欧文(Irving),是达拉斯县(Dallas County)辖区下的诸多市镇之一。美国的行政区划和中国的“国省市县镇”结构不太一样。除了首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直接归联邦政府管辖外,其他主要行政单位从高到低分别是州(State)、县(County)、市(City)及村镇(Town),看似自上而下井然有序,实则从属关系混乱得很。比如达拉斯县下拥有类似欧文、普拉诺这样的数个城市(City),归县政府管辖,县政府再向州政府汇报工作,但像马萨诸塞州的沙福克县(Suffolk County)虽然也叫县,却没有设立县政府,而是由州政府直接管辖。此外,尽管纽约市也叫City,但其却分为五个县,与纽约五大区(曼哈顿区、布鲁克林区、皇后区、史泰登区和布朗克斯区)的边界分别相同,推翻了行遍全国的“县大于市”的惯例,让人不禁感叹美国人做事竟会如此没谱。美国人的没谱纯粹是因为其缺少中央集权政府,各州各县各自为政所致。被“自由精神”惯坏了的美国人在划分行政区域结构时分别蹲在地上拍脑袋想点子,想到哪儿算哪儿,划成什么样算什么样,时过境迁想改也改不过来。想当初中国竟然还有人提出应效仿美国重新划分行政区域结构,这种去其精华、取其糟粕的想法固然精神可嘉,然而真要做起来只会是滑稽透顶,让美国人民笑掉大牙。在给地区命名上,美国人也充分暴露了其在创新能力上的极度匮乏,地名要么多有重复,要么毫无创意。全美光叫达拉斯的地方就有将近15个,人们在说地名时一定要同时说出州名和邮编,否则谁也不知道你指的到底是哪儿。一些地区的命名则干脆就是当年英国人移居美洲大陆时为了图省事,直接把英国地名加个“新(New)”字照搬过来。纽约(New York)就是“新的约克”,新泽西(New Jersey)是“新的泽西”,新伦敦(New London)则是“新的伦敦”。而东北部的新英格兰地区(New England)则更加方便,剑桥(Cambridge)、牛顿(Newton)、切尔西(Chelsea)等这些英国地名直接拿来就用。说得好听点,这是当年英国人为了缓解思乡之渴,效仿《射雕英雄传》中包惜弱原样复制与杨铁心生活过的小屋以随时睹物生情,显示自己永远不会遗忘过去的觉悟。要是说得难听点,那就是古板老旧的英国人根本想不出什么有创意的名字,人家问起地名时随口说出一个自己知道的地方敷衍了事。当年我去长白山旅游,看见沿途都是“十五道沟”、“十八道沟”这种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地名,问起来才知道,这原来是当年闯关东时人们为了记住自己走到了哪儿,每翻过一座山就为这道山沟起个省事好记的名字,一直沿用至今。我当时还寻思这样的命名未免过于草率,到过美国方知什么叫古今中外、天下大同。离开机场半天,我突然想起自己所降落的机场名叫“DFW国际机场”,而不叫“达拉斯国际机场”,便问马同学此为何故。马同学告诉我,所谓DFW,就是Dallas-Fort Worth Metroplex(达拉斯—沃斯堡都会区)的缩写,达拉斯是DFW的核心城市。都会区(Metroplex或Metropolitan Area)是美国在地域划分上的重要单位。所谓都会区,是以一个中心城市为核心,由多个城市所组成的城市群。就像前面所说,美国的大部分所谓“城市”只是个很小的区划单位(纽约除外),和北京、上海的“区”差不多,都有相对独立的政府办公和执法部门,但未必有完善的城市功能。城市群中的各个小城市功能各异——有的以工业区为主,有的以购物区为主,有的以办公区为主,有的则以居住区为主——马同学所在的Irving便是以居住区为主。各个城市各司其职,优势互补,产业分工明确,最终构成了一个个完整的经济圈。实际上,这和国内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按照区县划分结构的概念类似,只是叫法和管控方式不同罢了。说话间,GTI停在了小区门口,马同学边摸出遥控器开启小区大门,边略带自嘲地说这是附近有名的“高尚社区”。小区名叫“Stoneleigh”,可谓身处“黄金地段”。旁边就是沃尔玛、山姆会员店、电影院“好莱坞影城”和百思买,周边各国风味饭庄应有尽有,小区里绿树成荫、设施齐备,游泳池、健身房、洗衣房、烧烤炉一应俱全,而且总共只有50多家住户,人均空间丰盈。如此优厚条件之下,小区房租自然也是水涨船高。像马同学所租的50平米左右的一居室,月租金达到750美元,比周边小区均价整整贵出三分之一。我们停好车,拿着行李上楼,正巧碰见小区物业的一对墨西哥胖哥们儿开着高尔夫球车经过向我们打招呼——他们是整个小区唯一的两名常驻工人,各种敲零碎打的活儿都由两人负责。得州与墨西哥毗邻,占总人口近三分之一的拉丁裔人口中有大量是从墨西哥来的非法移民。由于墨西哥人劳动力成本低廉,所以美国人不愿从事的脏活儿累活儿,如搬家、割草、房屋维修、清扫等工作,几乎都被他们包圆了。而美国人都在干什么呢?美国人宁可选择去超市收银或是送快递,甚至游手好闲吃政府救济,也不愿做那些他们眼中又脏又累又没技术含量的活计。一切安顿停当后正值下午1点,连续睡眠不足的我却精神状态奇佳。托做过记者和编辑工作的福,我早已练就可以两三天不睡觉应付深夜写作和编辑出版的自适应生物钟,在北京就过上了美国时间,根本不需要考虑还有所谓时差问题。马同学看我手舞足蹈两眼放光,一点儿没有要休息的意思,便决定带我去中国城吃点心。我们沿着635公路一路驶往东北方向,中途经过藏身在路边大片树丛后的得州仪器(Texas Instruments)公司总部。得州仪器人才辈出,留下不少华人IT精英的身影。全球最大的集成电路制造公司台湾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即台积电)的创始人张忠谋曾在此一路做到全球副总裁的职位,可见中国人的聪明才智和管理能力放诸四海皆无争议。中国人自古聪敏好学积极上进,但凡在国内外用功读书勤恳工作者大多颇有建树。倘若不是太喜欢讲政治,把大量宝贵时间和精力糟蹋在拉帮结伙人事内耗上,只怕中国比现在还要让欧美日韩头疼一万倍,而且那么多精英人才也不会选择背井离乡旅居海外,以看洋人脸色行事为荣。GTI在车流中穿行,达拉斯的下城(Downtown)慢慢接近。沿途的楼群开始密集起来,总算显出了点城市的模样,让我不再担心达拉斯是纯粹的农副产品供应站。我兴致勃勃地扒着车窗向外看,大有农村人初次进城看见高楼大厦时瞠目结舌的风范。我们从Belt line出口下了635号公路,七拐八拐之后眼前赫然出现一座高高的牌坊,上面“中国城”三个大字格外显眼。牌坊下超市名为“侨冠”,是达拉斯地区最大的中国超市,从玉米到东北大米,从萝卜干到豆浆,从酸菜到烧腊,从鱼丸虾丸到四川火锅底料,从水饺到烧麦,从香菇干到凉茶……在国内超市能买得到的食品和原料在这里几乎都能按图索骥统统搬回家去。在美国但凡与中国相关的场所在命名上一律返璞归真,简单明了,一眼看上去就充满中国特征。比如瑞华饭店、第一烧腊、美心大酒楼、麒麟阁、美华超市、天天超市、侨冠超市等,一望便知是中国人的地盘。反倒是在国内流行的名字净是××尔、××克、××丹、××顿,让人闹不清到底是哪国名牌,仔细一瞧招牌却是汉语拼音。还有好端端的中国人明明一直在国内工作生活,却非要起个英文名、日文名、法文名,自我介绍时一定要说“我叫查尔斯”、“请叫我米歇尔”,打电话则是“史蒂文吗?我是简,请转告吉姆,麦克查了他的schedules说他今天不free,不能去see him off了”。提起这事有人还狡辩,说什么“自己习惯了”。这就更让人纳闷了。你在中国活了十几二十年没见你怎么着,进个洋人公司当几天假洋鬼子就习惯了?我当记者那会儿没少遇到过这种事。人家每次带着优越感自我介绍完,我都要面带尴尬小心翼翼地问一句:“不好意思,请问您有中文名吗?”要说入乡随俗,姚明和易建联这两个中国人在美国打球多年,从来没听说他们起个什么“汤姆·姚”或者“弗兰克·易”这种入乡随俗的名字。真不知道那么多中国人在自己国家里究竟是入了谁的乡,随了谁的俗。我们进了侨冠超市旁的瑞华饭店,南腔北调的中文瞬间穿过推开的门缝扑面而来。刚离故土便遇乡音,让我不禁喜出望外。百年来,整个中华文明被西方文明冲撞得找不着北,唯独饮食文化遍地开花,在全世界发扬光大,让人难辨是悲是喜。我们找了张桌子坐下,定睛看时发现整个餐厅人满为患,点心车不等推到桌边便被洗劫一空。我们眼睁睁看着一份份豉汁凤爪、虾饺皇和肠粉被摆到了别人桌上,心想干等下去只会让旺盛的食欲更加泛滥,便决定转战去天天超市旁的美心酒楼。出门,上车,又是一番七拐八拐到了美心酒楼。操着东北口音的光头领班招呼我们坐在人声鼎沸的大堂,接着是一拨儿又一拨儿稚气未脱、一脸学生模样的中国人前来推销点心。很多中国学生利用闲暇时间到各种地方打工赚钱,到餐馆端盘子洗碗是他们最喜闻乐见的劳动形式。美国雇用工人有最低时薪保障,但对求职者身份审核严格,要轻松领取最低保障金并非易事。而一些中国餐馆则对打工者要求宽松,只是工资标准要低得多,很多服务生干脆只能赚取小费,让中国老板们大大钻了把空子,到了美国也不忘剥削国人一把。美心的点心价格着实不便宜,小小一份都要三四美元以上,味道也不如国内正宗,可来此地的中国人仍是趋之若鹜,让我大惑不解。马同学说:“你刚从国内来,自然不会有什么感觉。这里有多少人是专门为了吃点心来的?等你在这边生活几个月几年几十年,看烦了身边的老美、老墨、老印,总有一天会体会到有这么个地方是多么幸运。”最后,我们用30多美元的代价感受了这顿幸运,其中包括三美元左右的小费。美国尊重劳动者权益,讲究多劳多得,有付出必有回报,只要涉及到人力的服务就价格不菲,很多时候还要单独给提供服务的人额外费用。在餐厅吃饭时每张餐桌都由固定的侍者服务,以免小费分摊不均。结账后账单上有一栏“Tips”,让你自己填写小费的金额。小费一般是餐费的10%~15%,不设上下限,给多给少悉听尊便,不给人家也不会为难你,只要别去想你走后人家会不会望着你的背影跳脚骂你抠门儿就行。吃饱喝足天仍大亮,我却已是摩拳擦掌,开始向往灯红酒绿的夜生活。几年前我的法国朋友阿拉本到北京玩,我招待他去工体北路的酒吧和夜店。阿拉本进了夜店的门就兴奋得大叫:“原来北京的娱乐场所和巴黎是一样的啊!”我想这些物质生活极度发达的西方国家虽然国情不同、风格迥异,但至少在娱乐活动方面,北京理应当仁不让,何况是走在时尚和开放前沿的美国。马同学见我身在曹营心在汉,早已魂飞天外一头扎进音乐震天响的舞池中摇头晃脑的俊男美女之间,很是不以为然。她告诉我,这边绝大部分人都规规矩矩上班下班,晚上的娱乐活动至多是到现场看看球赛或者到餐馆小坐,那么声色犬马的场合这边实在少见。前面倒是有家Gentlemens Club,不过多半都是工作生活家庭不如意、正遭遇中年危机,或是出门在外身边没有老婆看管的男人才去的地方。“如果你有兴趣看脱衣舞”,正在开车的马同学转头对我说,“那你可以去参观一下。”见我一脸茫然,马同学安慰道:“其实咱们家附近就有能过夜生活的地方,那里人少地儿大,想吃什么喝什么应有尽有,消费还便宜。”我顿时来了精神,忙问这个神奇的地方是哪里。“就是24小时营业的沃尔玛。你半夜睡不着的话可以去里面随便逛!”不曾想白天一席话竟兑现得如此迅速。我当晚果真睡意全无,与马同学一直聊到凌晨两点。我口干舌燥、肚肠饥饿,该死的酒瘾竟也出来捣乱。马同学滴酒不沾,家中自是无酒,我只好有意无意地旁敲侧击:“咱们半夜聊天兴致正好,若是有酒助兴岂不美哉?”马同学嫣然一笑,当即拉我出门上车奔向沃尔玛。仲夏之夜静谧祥和,一道弯月悬在清澈剔透的夜空之上,四周映衬点点繁星。得克萨斯地势平坦,Irving所在之处又略高出周围,放眼望去远近夜景一览无余。只见眼前淡黄色的路灯和远处市区的灯光交相辉映,仿似从云端对人类文明的周而复始、生生不息冷眼旁观。自从到北京工作以后,这样的夜空我只在多年前去位于北京门头沟的斋堂镇郊游时见过一次。当时我和同事抬头仰望,一边奋力呼吸着饱含草木气息的新鲜空气,一边连番感叹北京的夜空原来也可以如此美好。可就在不过几十公里之外的北京市区,亘古绵长的宇宙之光在恒星燃尽生命穿越亿万年的时空到达地球后,却被轻而易举地湮没在人类用百十多年制造出的光化学尘雾、汽车尾气和工厂排放物之中。我们把车停在沃尔玛的停车场里。高大的水银灯照射着停车场上所剩无几的车辆,投射出狭长的阴影。我从小不止一次幻想过有一天能被锁在超市或百货商店里过上一夜,可以搬出柜台里的变形金刚随便玩,奶油蛋糕随便吃。现在偌大的沃尔玛里除了零星几个清点补充货物的工作人员之外,就只有我们两个顾客还在里面游荡。看着一排排摆满食品、电器、轮胎、机油、衣物、玩具和剃须刀的货架,我一下子惦记起儿时那个没出息的梦想。我和马同学来了劲儿,连跑带颠冲进购物区,拿着玩具胡乱摆弄,把橄榄球头盔和护具套在头上身上拍照,抽出高尔夫球杆乱挥,噼啪乱敲电脑键盘,把装着冷冻食品的冰柜挨个儿打开,等柜门上了霜再关上——估计这会儿沃尔玛监控室里的人肯定都在监视器后头惊恐地看着这一幕,一边对着屏幕指指点点,一边商量要不要叫警察给这两个刚从医院偷跑出来的精神病人穿上拘束衣,扭送回病房去。我们玩累闹够,转到酒类货架,打算挑瓶好酒庆祝我赴美。得州对酒精类饮品限制十分严格,一些城市的超市甚至不许卖酒。直到近些年美国经济衰退,政府为了拉动内需才允许酒精饮料进入超市。即便这样,货架上也只能摆放啤酒、红酒或香槟等低度酒,烈酒(liqueur)只能在餐馆或专门的烈酒商店才能买到,马同学公司附近的韩国超市干脆一直就不卖酒。话说我兴冲冲地拿了一瓶起泡酒冲到自助结账处,心想今夜终于可以尽兴到底。没想到刚在自动结账机上扫过酒瓶条码,机器上竟亮起红灯,一位收银员闻讯赶来。原来,根据得州的法律,商家在出售含酒精饮料时必须要求购买者出示身份证,确定其年满17周岁方可出售,因此酒类必须人工结账,而且销售记录会登记在案。可得州法律还规定,夜里12点以后不允许卖酒,以免有惹是生非者大半夜酗酒胡闹——总而言之,我这酒到底没买成。后来我才知道,诸如此类莫名其妙的法律还有很多,比如车里不允许有开了瓶的酒,否则一旦被警察查出,即使司机的酒精检测为零也将被送上法庭。我曾看见高速公路的指示牌上写着“Drink drive, Go to jail(酒后驾车进监狱)”,内容简单直接,后果一目了然,比中国最常见的“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这样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严厉得多,想必美国人吃过不少酒后惹事的苦头。我不肯就此作罢,马同学便又开车带我找到一家还亮着灯的加油站,冲进加油站的便利店里找啤酒。看店的是个黑人。我们在他的注视下鬼鬼祟祟在店里转了半天,假意要买别的东西,最后却拿了半打喜力过去结账。我原以为这种私营小店不会像沃尔玛那么较真儿,只要有钱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可没想到那黑人店员声称惹不起警察,断然拒绝卖酒给我。我只好长叹一声,两手空空回了家。喝了杯橙汁以后,久违两天的困意突然汹涌来袭,把我击倒在柔软的床垫上。迷迷糊糊中我想起北京的三环路,想起吉林老家,想起爸爸妈妈。我依稀记得上个瞬间我还和他们在餐桌旁谈笑风生,说我在美国的计划,说我未来回国要找个什么样的工作。转眼之间我已踏上另一片大陆,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开始我生命中最特殊的一段时光。几个小时后,我将迎来在美国的第一个日出。也许那个时候我还在酣然而睡,任凭阳光照射却无动于衷;也许那时我早已清醒如常,望着初升的太阳发呆,想象着地球另一端刚刚进入夜晚的北京会是什么模样。美国,得克萨斯。无论如何,我已经来了,正如我期待的那样。是的,美国,我来了。第四章 得州传说你可以在得州发现整个美国。长途旅行总会让我的大脑皮层保持亢奋。即使在睡梦中,我也仍感觉自己还在气流中上下颠簸,颠得五脏六腑扭成一团,艰难之中张开眼睛,却发现落在了床上。虽然在一段时间内都不用再为早起上班头疼,我却还是睡不安稳,早早就醒了过来。仿佛明天就要离开美国一样,我急不可耐地想要了解有关这个国家的一切,打开电脑就要制订未来一段时间的访美计划。马同学被我从睡梦中吵醒,见状哭笑不得,忙告诉我时间有的是,不用操之过急。见我一副雄赳赳气昂昂挡都挡不住的猴急模样,马同学决定先带我在达拉斯的下城转转,顺带对得克萨斯有个初步的认识。美国的州名千奇百怪各具含义,译成中文后虽其英文本义不复存在,却平添了另外一层色彩。纽约、内华达、怀俄明、北卡罗来纳——这些我们再熟悉不过的汉字重新排列组合后听来既陌生又神秘。我想这多半是人类的好奇心和怀疑心理作祟——任何已知文字的无序组合都难免会引得一批人大感新奇,忍不住想探个究竟,看其是否也会像侠客岛上怪里怪气的《太玄经》那样暗藏神机。尤其是那些翻译成四个字的州名,像亚利桑那、马萨诸塞、阿拉斯加、弗吉尼亚之类,更会给人历尽沧桑,浩如烟海的第一印象,叫人忍不住想探寻其本真之意——当然,还有得克萨斯。“知道吗,你可以在得克萨斯发现整个美国”,马同学说。我们胡乱吃了些头天从中国城打包的烧麦和虾饺便匆匆上路。出了小区大门右转,驶上麦克阿瑟大道,过两处红绿灯再左转,便上了635公路,然后一路向北驶往下城。得克萨斯地势平缓一马平川,若是路上无人无车无障碍,闭着眼睛开一整天车也不会感到明显的高低起伏,更不会撞到山上。网上流传着一首老歌,就是描绘得州的幅员辽阔和地势平坦的:早上开车到了得州,处处都是大平原;晚上停了下来,四周依然野茫茫。下车一打听,原来还是得克萨斯。通往下城的路上又是千篇一律的灌木丛和立交桥,灰色桥墩上的红色五角星浮雕格外惹眼,让我不禁以为得州是不是已经被伟大的中国工农红军给解放了。五角星是得州的标志性物件,从州旗到州徽再到纪念品商店售卖的小挂饰,处处都能觅见五角星的踪影,仿佛得州人都是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会员。美国是三权分立的联邦国家,各州土地非买即抢,文化背景、人口组成、地理结构、气候条件各不相同。美国人又标榜自由民主,各州分门别派占山为王,挂上旗子标牌,自己制定法律法规,谁的地盘谁做主。联邦政府只管收取保护费,其他一律自生自灭。得克萨斯仗着自己地大物博、风调雨顺,从农业、工业、畜牧业、石油天然气到航空航天业样样能够自给自足,一直旁若无人地唤自己作“孤星州”,连汽车车牌上都印着Lone star state的字样,摆明了一副“我乃天煞孤星”的德行,鼻孔朝天,处处透着混不吝的自大,那满街满眼的五角星正是由此而来。得州人的自大是那种有点儿操蛋,又带着点儿天真的自大。我在路上不止一次看见写着Dont mess with Texas(别惹得州)的告示牌,不明就里的还以为自己进了帮派横行的三不管地带,说错一句话就会被提着重机枪的黑帮分子轰成碎片。实际上这句广告语出自得州奥斯汀的著名广告人罗伊·斯朋斯(Roy Spence)之手,本意是为了抵制随地乱扔垃圾的行为,没想到无心插柳,变成了得州最著名的非官方口号之一。“别惹得州”还只是冰山一角,后来我买了一张印着a Texan’s map of the United States(得州美国地图)的明信片,才发现得州人确实事事都透着股“轴”劲儿。明信片上的美国地图里,得州占了中间三分之二的国土面积,其余各州全挤在犄角旮旯,州名被改成让人啼笑皆非的谐音——比如Illinois(伊利诺伊)变成了Ill Noise(生病的噪音),Colorado(科罗拉多)变成了Color Radio(有色广播),Washington(华盛顿)变成了Wash Tin(洗罐),至于东北部的新英格兰地区(New England),干脆直接叫“Damned Yankee Land(臭美国佬地区),明显透着对别州的歧视。不过话说回来,美国别地儿的人也不怎么待见得州。得州还有句颇为自得的老话,叫Everythings bigger in Texas(得州每样东西都大一号),这惹来了很多别州居民赤裸裸的妒忌,酸溜溜地在网络论坛上搞地域攻击,说什么“得州除了男人某处之外什么都大”、“得州人开大车住大房子是为了掩饰他们内心的极度缺乏自信”等等。后来我回国认识了一个从芝加哥到北京工作的记者,无意间聊起我在美国的生活。那人问我在美国时住在哪个城市,我说达拉斯。结果那白人老兄一脸不屑,撇着嘴说:“那可不是美国,那是得克萨斯!”来美国之前,我一直以为搞地域攻击、给人划分三六九等是中国人才爱干的事,没想到自诩信奉众生平等、鼓吹普世价值的老美玩起这套也一个德行,真是让我开了眼了。我第一次得知“得克萨斯”这个名字是小时候看过一部叫作《布雷斯塔警长》(Brave Starr)的动画片。这位拥有熊的力量、鹰的眼睛、豹的速度和狼的耳朵四样超能力的印第安警长所执法的星球就叫“新得克萨斯”(New Texas)。荒漠、仙人掌、警徽、阔边帽、马刺、手枪,以及高大的变形马,从此“得克萨斯”这个名字在我脑中就始终和一派荒蛮之地和牛仔形象联系在了一起。这样的印象绝非本人原创,得克萨斯在很多文学和影视作品中都被描绘成一望无垠的荒漠、人心惶惶的乡村小镇、坐满各怀鬼胎者的酒吧,以及腰别左轮手枪,一言不合就要出门决斗的牛仔的代名词。不知不觉中得州成了一片未被文明浸染亟待开发的大陆,人们开始自然而然地认为得州就是西部拓荒者的大本营——那些在占得州总面积不到10%的沙漠里拍摄的西部片让这个全美第二大州莫名其妙地蒙受了不白之冤,而得州分明地处美国中南部,却总被人冠以西部地区的印象——这大约是因为当初美国人民也没料到领土扩张如此之快,还没等反应过来,原本的西部地区已经成了中南部,而真正的西部跑到了从墨西哥抢来的加利福尼亚。掐指一算,关于得州的传说确是五花八门,其中大半都是经过了艺术加工的以讹传讹,倒也把得州跟美国其他地方迥然不同、格格不入的个性和特点说了个淋漓尽致。得克萨斯的得名本身就是一大乌龙事件。1689年,两位西班牙探险家阿隆索·德·里昂(Alonso De León)和达米安·马萨奈特(Damián Massanet)到达了现今的得克萨斯地盘儿。到后不久,马萨奈特向西班牙政府汇报工作,称当地的印第安人自称为“Thecas(发音近似于Texas,实为‘朋友’之意)”。他扬扬得意地在报告中吹嘘,说什么他受到了“得克萨斯大王国(Great Kingdom of the Texas)”、“总督”的盛情款待,酒池肉林夜夜笙歌云云。随马萨奈特一同到达此地,后来留在“得克萨斯大王国”的传教士弗朗西斯科·德·耶稣·玛利亚(Francisco de Jesús María——如果这不是后改的艺名,那他天生就是传教的命)在“王国”里转了几天,突然一拍脑袋恍然大悟:原来这个所谓的“大王国”不过是当地印第安Hasinai部族中一支叫作Nabedach的部落,“总督”只是这个部落的首领,“Texas”更不是这些部落的名字,而是当时Nabedach和与之合力对抗另一个印第安部族阿帕奇(Apache)的其他部落盟友之间的相互称呼而已。谎报军情这还了得?耶稣·玛利亚赶紧向西班牙政府打了报告,试图纠正这一错误。西班牙政府倒也知错就改,立即叫停了这一乌龙称谓,仅在一些官方文档中保留了Texas的叫法。可那么大片土地又不能放着不管,没个正经名字怎么都不是那么回事。西班牙政府使完了斗牛的力气也没想出更好的名字,只好硬起头皮炒冷饭,继续叫Texas。其实“Texas”这名字土生土长源自当地确是名正言顺,“朋友”、“盟友”的立意也不错,又叫了那么长时间,将错就错又有何妨?从此“得克萨斯”便作为正式名称冠冕堂皇粉墨登场。得克萨斯命运多舛,只因地肥水美遭群雄虎视眈眈,被法国、西班牙和墨西哥轮番统治了一个多世纪。1821年被墨西哥划入疆土之后,得克萨斯人和墨西哥政府摩擦不断,邻邦美国这根超级搅屎棍儿趁机在其间添油加醋推波助澜。那时不像现在,墨西哥人拼了命偷渡也要赖在美国。当年西班牙殖民政府为了利用外来人口对付当地的印第安土著,开出各种有利条件吸引大量美国移民涌入得克萨斯,一时间群猴占山为王。墨西哥本欲让美国移民做替死鬼,鼓励他们成立民兵组织对付印第安人,不料却养虎为患,惹火上身。这帮不安分守己的美国佬因为不满墨西哥朝令夕改的移民政策和禁止蓄奴制度,聚集在一起打算闹独立。经过数次战役后,斯蒂芬·F·奥斯汀(Steven F Austin)和山姆·休斯顿(Sam Houston)带领的臭脾气武装牛仔击败了安东尼奥(Antonio López de Santa Anna)将军率领的墨西哥军,在1836年取得独立,国号得克萨斯共和国(Republic of Texas)。尽管当时的战事被描绘得空前惨烈,但实际上由于墨方无钱雇用军队,而得克萨斯本就人口稀少,所以根本没有多少人参战。美国人向来善于夸大事实,死了几个人就要叫作大屠杀,捧着小桔灯控诉起来声泪俱下。当年电影《乱世佳人》(Gone with the wind)拍摄过程中,原著小说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和丈夫一起去片场探班。当天刚好拍摄南方军队大败,伤兵遍及亚特兰大的桥段。米切尔的丈夫视察了挤满临时演员的拍摄场地后扔下一句:“真是胡扯,如果当时我们南方真有这么多士兵就不会输了!”独立之后,得克萨斯和墨西哥一直因为边界问题争执不下,美国又一次跳出来威逼利诱,声称如果得克萨斯加入美国联邦,每年缴纳保护费,美国便承认得克萨斯的边界并予以庇佑。最终,得州宋江山姆·休斯顿接受了招安,坐上了美联邦第28把交椅,但要求美国答应了一个条件——得克萨斯有权在任何时候自行退出联邦,重新独立。之后百多年来,得州一直为全美供应着优质的牛肉、棉花、玉米、石油以及大量税收,而一撮儿前朝遗老遗少则在一片歌舞升平之下仍不忘复国大业。1995年,一支叫作“得克萨斯共和国”的民间组织在得州发展了四万多名会员,宣布得克萨斯共和国复辟。“共和国”定都在仅有两千多人口的得州奥弗顿市(Overton,这名字真不吉利),发行自己的报纸及护照。尽管“共和国”宣称在得州居住满六个月的居民即为“共和国”国民,却完全没人放弃来之不易的美国户口当什么“得国人”,美国政府也对其视而不见,只剩下“总统”等领导班子被晾在一旁自娱自乐,令其倍感挫折。得州共和国没继承什么优良传统,倒是把政治的丑恶学了个门儿清。“共和国”刚成立不到一周年,大总统、二总统和三总统闹起了分裂,此后发生了一系列臭名昭著的绑架和暗杀事件,1998年,美国前总统克林顿也险些成为暗杀对象。早对这个组织看不顺眼的正牌政府有了清剿余孽的借口,人高马大的得州警察和联防队员挥舞着毛乎乎的大手一哄而上,把总统们扔进了监狱。从此,“得州共和国”成了纯粹的娱乐组织,靠接受捐赠和出售“得国”护照维持“国库”开支。日,正值得州共和国成立十年之际,一把大火将Overton的“国会大厦”付之一炬,从此,得州共和国就真的“Over”了。在人们都以为一切就此平息的时候,2009年4月,居然又传出了得州要闹独立的消息。彼时,优秀演说家奥巴马上任伊始,一边眼噙泪花大喊“God bless America”,一边把手伸到人民的口袋里掏钱为濒临倒闭的银行擦屁股。脸红脖子粗的得州农夫岂是逆来顺受,引颈就戮之辈,登时开始示威游行,在奥斯汀的州政府门前举牌高呼“不减税就独立”。接替了小布什担任州长的里克·佩里(Rick Perry)在关键时刻态度暧昧,说了一些类似“我不支持也不反对你们独立或者不独立”这样模棱两可的话,顿时被各大报纸引经据典,得州又要独立的说法再次甚嚣尘上。我正望着没完没了出现的得州红五星出神,一块写有“President George Bush Turnpike(乔治·布什总统收费公路)”的绿色路牌从我头顶悄然掠过。这是得州境内为数不多的收费公路之一,以美国第41任总统老布什命名。不知怎的,没把路名前面的“President”字样去掉,一直沿用至今,想必是布什家族出了不少赞助经费。得州或许难算地灵人杰,倒也人才“辈”出,一父一子出了两位美国总统。老布什头脑精明眼光长远,1948年从耶鲁毕业后就举家搬到得州这块风水宝地,靠做石油生意发了家,从此平步青云扶摇直上,一路从得州西边克劳福德的布氏农场(Prairie Chapel Ranch)把家搬进了白宫,呼风唤雨好不得意。我上小学那会儿总听见电视里说美国总统“瞧字不识”,心里直犯嘀咕:为什么连文盲都能当上美国总统?后来上了中学的思想政治课才恍然大悟,敢情是老爷子家里有钱捐的官职,从此对美国见钱眼开的政治体制更加嗤之以鼻。老布什刚做了一届总统,就被自己耶鲁法律分校的校友,与儿子小布什同岁,后来没管住裤子拉链的年轻人克林顿篡了权。两年之后,同样从耶鲁毕业的小布什离开位于达拉斯的家,到200英里外的奥斯汀就任得州州长,之后仕途顺畅,当上了第43任美国总统。2009年,这位爱骑自行车,全身充满喜剧细胞和乡土气息的牛仔总统告老还乡后难舍故土,和夫人搬回了十六年前居住过的达拉斯富人区普勒斯顿谷(Preston Hollow),从此又以达拉斯为家,偶尔回到布氏农场看望老父。我们没走以布什家冠名的收费公路,而是在635公路上自北向东上了35号公路。下城的楼群在视野中逐渐变大,达拉斯小牛队主场美航中心(American Airlines Center)和下直上圆造型怪异的团圆塔(Reunion Tower)在太阳的映射下闪闪发光,像是在对我显摆达拉斯也有摩登时尚的一面。转眼间GTI已驶离35号公路,在立交桥下转了个弯,一头扎进刚刚还在远处张牙舞爪的楼群之间。我心中对自己将见识到怎样的繁华热闹景象满怀期待,进了城区却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儿。在我的印象中,美国城市的下城就是和纽约曼哈顿时报广场一样的繁华闹市区,人潮澎湃接踵摩肩,各大餐馆、酒店、购物中心灯红酒绿门庭若市,一番资本主义穷凶极恶的虚假繁荣景象。然而达拉斯的下城非但不闹,简直安静得如同午夜时分的北京一般。我们如同走进了风暴之眼,远处看上去疯狂肆虐的钢铁丛林到了眼前却温顺得像院子里的假山盆栽。达拉斯的下城里大多是写字楼和办公区,寥寥几个博物馆和标志性建筑点缀其中。想必是由于得州地广人稀,有大片的土地可供挥霍,所以把不同职能的城市建筑远远分开,彻底区分对待。此时正值周末,人们纷纷逃离唯恐避之不及的办公场所,或者拖着小艇举家跑到湖边泛舟、垂钓、烧烤,尽享天伦之乐;或者一头扎进几英里之外的购物中心和折扣卖场,疯狂扫货以缓解一周以来的工作压力;或者干脆哪儿也不去,躲在家里倒头大睡,只留下一座几近无人的空城傻呆呆地接受着阳光的洗礼。我们把车停进空空如也的停车场,在自助投币箱里投了3美元。不像居住区和购物区那样处处都画着方格子让人们免费停车,下城里只能把车停在收费停车场或是有停车计时器的路边。美国人工费用高昂,无论是停车场还是计时停车器,一律无人值守,全靠车主自觉投币。钻出被空调浸冷的车厢的一瞬间,正午猛烈的阳光卷着蒸腾的热气迎面袭来,我身上的汗腺立刻做出了反应,不多时我就变得汗流浃背。阳光照射下的水泥地面白得刺眼,放射出意欲融化一切的气息。我背对太阳仰头张望,即使夹在形状各异的高楼之间,达拉斯的天空仍然亮出自信的湛蓝。天空下的楼群静悄悄地伫立在街道两旁,镶嵌在砖红色地面上的电车轨道远远地延伸到看不见的远方。一列有轨电车远远驶来,速度慢得好像永远到不了眼前。临街的几座酒店样式的灰色建筑似乎建于20世纪早期或者更早,屋檐和窗棂上或站或蹲着一个个张牙舞爪、造型如同夜行神龙般的石质滴水兽,让这些建筑看上去颇感沧桑。路旁排列着一些餐馆、酒吧和店铺,店门半开半闭,清一色无人问津。偶尔一辆黄色巴士懒洋洋地从身边驶过,依稀看见茶色的车窗玻璃后坐着寥寥几个人影,不知道是不是都在昏昏欲睡。不远处一位手拄拐杖的老人站在一座挂着“One main place”字样招牌的写字楼门廊里,背靠门柱一动不动,若有所思。对面阴凉处的长椅上坐着位梳五号头的黑人妇女,她一边吃着自己身边塑料袋里的面包,一边不知在向什么地方张望。一只灰色的鸽子雕像般地停在她脚边和她看着同一个方向,我猜它一定是在等待掉落的面包屑。如果没看见这两个人,我一定以为自己正置身于电影《我是传奇》(I An Legend)的场景之中,和威尔·史密斯一起在空空如也的城市里寻找其他人类的踪迹。我们沿着商业街(Commerce Street)向西直行,走到一片三角形广场,视野也开阔了许多。这里是达拉斯下城的西区,英文名则叫“West end”——西部尽头。达拉斯下城的三条主要街道——主街(Main Street)、埃尔姆大街(Elm Street)和商业街在此交汇贯通,楼群建筑和车辆川流不息的35号公路在广场两侧泾渭分明,一左一右仿佛两个世界。广场西侧有一座雕像,所雕之人为《达拉斯晨报》早期的出版商乔治·班尼曼·迪利(George Bannerman Dealey)。人们在此为其立像,以纪念当年他为了不使达拉斯下城地区沦为贫民窟而奔走呼号,最终使这一区域得到重新开发所做出的贡献,这座广场因而被命名为迪利广场(Dealey Plaza)。迪利广场东南侧是一座砖红色的罗曼式建筑,乃是建于1891年的老红博物馆(Old Red Museum),位于老红博物馆对面的广场东北侧是另一座砖红色四方建筑,和周围的楼房相比显得毫不起眼。这座六层建筑原本是达拉斯县的教科书仓库,现在则有另一个名字——六层博物馆(The Sixth Floor Museum)。日12时30分,一支卡尔卡诺M91/38手动步枪从这座仓库六楼临街的窗口伸出,将当时坐在林肯大陆敞篷车上向人们挥手致意的美国总统约翰·F·肯尼迪(John F Kennedy)一枪爆头。这位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总统为了征服对其政治主张和外交政策多有不满的得克萨斯人,不惜拿掉汽车的防弹车篷以换取亲民形象,却鬼使神差地走向了那个历史瞬间。最终,“西部尽头”成了肯尼迪政治和生命真正意义上的尽头,达拉斯的教科书仓库成了美国人玩弄政治阴谋最好的教科书。美国人善于对自己心目中的无辜弱者充满同情,一些得州人则对肯尼迪之死感到自责。他们不愿放过任何缅怀的机会,肯尼迪机场、肯尼迪航天中心、肯尼迪号航母,以及六层博物馆不远处永远降着半旗的肯尼迪纪念碑,这些无不是人们缅怀这位前总统的佐证。今天的红砖楼因为肯尼迪的遇刺被改建成了博物馆,当年夺去他生命的一切,除了后来在大庭广众之下被射杀的凶手奥斯瓦德尔(Oswald)之外,其他都原封不动地摆放在原处。博物馆一层的电视屏幕上反复播放着那一瞬间的纪录片,纪念品展架上摆满了与肯尼迪有关的传记、刊登有当天遇刺新闻的报纸的复刻版、关于遇刺事件的各种猜想,以及各种印有肯尼迪头像和“JFK”字样的T恤、水杯、钥匙扣和圆珠笔等纪念品。美国人在制作纪念品上的缺乏想象力让前来观瞻的游客对这些不怎么吉利的东西望而却步,而大约更多人想的是这个印在T恤上的人究竟为自己做了什么,我为什么要怀念他?我们离开六层博物馆,返回停车场取车回家。GTI开上博物馆门前的商业街,穿越迪利广场,从当年肯尼迪遇刺地点的白色“X”标记上疾驰而过,驶入35号公路。那个标记刚好离老迪利的雕像不远——当年老迪利因为对达拉斯的贡献而取悦了人民,留下一座雕像和一个广场受人瞻仰缅怀。肯尼迪则为了取悦人民而丢了性命,留下一个白色的“X”受人缅怀瞻仰。回程时我们又路过乔治·布什总统收费公路,绿色路牌目送我们驶出635。同是美国总统,两位布什在得州发迹上位,春风得意,肯尼迪却在此命丧黄泉,尸骨未寒就被副总统林登·约翰逊(Lyndon Baines Johnson)继承了总统宝座。历史在给人以警醒和借鉴的同时,往往也充满了不怀好意的讽刺。就像迪利广场的出名并非因为兢兢业业为人民办实事的老迪利,而是因为不小心死在这里的肯尼迪。第五章 车轮滚滚坐在车中的人们始终牢记道路上的主体永远是和自己一样的人民大众,而非耀武扬威虚有其表的“轿子”。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在美国生活了一个星期。一个星期之前,我还在雄心满怀地做着各种离家前的准备,想象自己该如何适应这边的生活;一个星期之后,我却已经开始在美国的土地上百无聊赖,每天躲在空调房间里无所事事。马同学每天上班下班,除了周末之外一律早出晚归,人生地不熟的我只能不甘心地宅在家里做我的美国梦。门都不出,这算哪门子的旅行!对于爱车如命的我来说,再没有什么比生活在全世界汽车普及率最高的国家里却不能开车出门更痛苦的事了,加之对马同学那辆200匹马力的5代GTI觊觎已久,我终于战战兢兢地向马同学提出以后能不能把开车大任交给我,由我负责每天接送其上班下班,逛街买菜,她不在时我还可以开车兜风熟悉周边环境,顺便为未来的自驾穿越美国做准备。马同学也是爱车懂车之人,性情豪爽开车飞快,与我一拍即合欣然允诺。在小区里简单开了两圈之后,我便在她的监督指导之下慌里慌张地挤进了车河之中。美国号称“车轮上的国家”,条条公路是美国的血管,汽车是输送养分的红血球。对于大部分地区,尤其是在地广人稀、工作生活设施相距甚远,公共交通极不发达的得州,没有汽车意味着寸步难行。大部分美国人早已养成了离了汽车不能走路的习惯:从麦当劳到肯德基再到星巴克,所有快餐店都有“Drive thru(汽车穿梭)”通道,不必下车就可以点餐取餐;银行则是Drive thru的ATM机和业务通道,坐在车上就可以存款、取款或者办理其他业务。即使近到去小区里的信箱拿信或是去洗衣房收衣服,美国人都要开车,真让人怀疑他们肥大的屁股是不是生下来就扣着个车座。都说能在北京自如开车的人在哪儿开车都没问题,这纯粹是在北京那神一样的交通路况下修炼出来的成果。京城交通状况的混乱拥堵举世闻名,脑残的道路规划和立交桥设计堪称一绝。二、三、四、五环路就是谋杀时间的索套,每天把首都人民的大量生命套牢在上下班或是去做其他事的路上。环路80公里每小时的限速完全是笑话,正常时速15分钟的路不堵上一个小时都不过瘾,没等到达目的地,人已经累得半死。既没路权也没特权的私家车主是这其中最惨烈的群体,他们一边躲避随时出现的行人和电动车、自行车,一边小心不要被突然违章并线掉头或是逆行的真假特权车迎头撞上,一边密切注意前后左右的泥头车、工程车、大货车会不会突然掉下一堆石块或是刹不住车把自己压扁撞烂,一边远离公交站点以防坦克般的公交车进站时把自己逼进候车的人群之中,一边留神出租车突然靠边拉活儿刮到自己——在这一切的基础上还要防备随时可能从某个拐角处冒出来的警察叔叔对自己挥手示意靠边停车,敬礼、扣分、罚款。美国各州的车牌设计风格不一。也许是爱屋及乌,我尤其喜欢得州的车牌样式。这小小一块车牌上头信息含量很大——中间是得州地图,左上角的航天飞机代表地处休斯顿的NASA(太空总署),中下方的牛仔自然也是得州特产,右下方的油井则表示得州产油。而最下面的拽拽的“The lone star state(孤星之州)”则是得克萨斯州的别名——他们一直以天煞孤星自居。混乱的交通造就紧张的神经,压抑又找不到出路的车主火气越攒越旺,对挡在前面的车频闪大灯,对行人狂按喇叭,遇到小刮蹭开门下车破口大骂,把在长安街违章掉头不被警察抓到当成自己耀武扬威的谈资。我自诩为文明司机,常告诫自己不闯红灯不超速不乱按喇叭闪大灯,小刮小蹭不和人计较,但是每每遇到有车别我,却又一定要又闪又按还要追到人前面别回来,路遇堵车时总会在众目睽睽之下毫无愧疚地挤进公交或应急车道扬长而去。我买车之前骂开车的人没公德,买车之后骂行人不守规矩。我认识的平常脾气再好的人,上了车都摇身一变成了满嘴脏话的凶神恶煞。现在想来,北京的交通不知拉低了多少人的道德底线(或者是暴露了本来面目),把多少正常人变成了神经病。我在北京开车多年,每天开着福特小车在车流里穿来并去,练就了见缝插针的钻挤神功。虽有数次证据确凿的违章记录,好在从没出过什么大小事故。我满心以为自己可以轻松应付美国的路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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