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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泉杰:爱在忧伤的日子全文阅读 - 找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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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三刚开始的时候,我写了一篇文章,那仅仅是一篇文章。文章发在网上,迅速流行,网友们说,那是一片血泪之作。后来这篇文章被评为2004年度大学校园里最为热门的帖子,在后来《大学生》杂志选发了这篇文章,接着《青春》由全文刊登了这篇文章。我把杂志寄给我高中最好的同学,她看了,用短信回了两个字:想哭。随后又说,写一篇小说吧,就关于这方面的。这个时候我收到了很多很多的文友来信或者留言,他们说,期待着你更多这样的作品。
  我酝酿了半年的时间,在大三的尾巴上我想是时候了,于是开始动笔写这篇小说,是长篇,题目就是《爱在忧伤的日子》。用的是独白,发自内心的独白。这里的一个不仅是我一个,是很多个。他们都在独白。为什么要独白,因为真实,因为要倾诉。
  我们这个年代出生的大学生属于迷茫的一代,站在世纪的门槛眺望远方,不知何去何从。美丽的大学校园演绎的是三点一线的枯燥生活,老师的口若悬河与学生的昏昏欲睡形成鲜明的对比,学生会与社团的活动让我们麻木……社会的急剧发展带来的多元文化的思潮强烈的冲击着我们,社会地位的失落与信仰的危机导致我们精神上的虚废。于是我们变得越来越迷茫,越来越不快乐,从而越来越多的梦想,越来越多的无奈,越来越多的叛逆。
  小说就在这样的基调上完成,历时四个半月,艰苦而幸福。我发给我的同学,他们说,真实得让人落泪。是的,很真实,炽烈而真实的情感。我写的时候,眼泪经常大滴大滴的掉下来,我的稿纸现在还有泪水的痕迹。小说在网上连载后,很多网友给我留言,他们说我的风格很像郭敬明,很像,很像,简直就是他的翻版。甚至有人说我是不是郭敬明的兄弟。对每一个读者的评价我都很感激,我想说的是我不是郭敬明,我没有他那么有才华,那么的幸运。我也从来没有模仿他的想法,对于我已经过了模仿的年代。但我仍然很喜欢他的小说,他是一个用感情写作的人,我喜欢有感情的作品。同样我也是一个用感情写作的人,天生是这样的,这可能与我的经历有关。我只是把最真的事,最真的情写出来。所以,那么多的读者喜欢我的小说,不是因为我的写作天分有多么的高,而是他们每一个人都可以从这部小说当中寻找到自己的影子。我说出了他们想说的话。
  仍然是青春文学。与众不同的青春文学。一名大学生的心灵自传。千千万万个大学生心灵的反映。不以哗众取宠的情节取胜,对当代大学生的生存状况与心理状况的深度挖掘而独树一帜。情节纵使离奇,也只能给人暂时的欢娱。真实的故事,真实的情感,真实的文字才能留给读者永久的震感。大段大段的发自内心的独白,唯美与忧伤,梦幻与现实交织在一起,感人肺腑,发人深省。
  爱情与友情是两大主题。爱情向左,友情向右。爱情与友情像两条并行的铁轨,贯穿小说的始终。爱情只是陪伴。是一个人的爱情。蓉和昕雯的情感执着而超越时空,但是她们两个始终没有正面出场。这是本部小说叙事的巧妙之处。友情是难兄难弟式的友情。以往的青春小说大都描写男女之间的恋情或者姐妹之间的友谊,本书更多的是描写兄弟之间的似海情深。这是本书的又一大亮点。围绕爱情与友情有很多故事,很多泪水,绍博德逃离,昕雯的漂泊,朕的西藏之梦……这些故事既可以独立成章,又紧密相连。因此,本书更像一部长篇散文体小说,而不是情节小说。
  本书的创作是一场梦想与逃离。因为梦想,所以逃离。很多在现实中无法实现的事情在梦想中都实现了。读者阅读本书也是一场梦想与逃离,如果读者能感知到这一点,我就甚为欣慰了。
1 我开始回忆
我开始回忆,时光开始倒流,可我的思绪却像深海里的水草,紊乱得一塌糊涂,我开始梳理,让远古的风在空旷的夜拍打我单溥的身体和忧伤的灵魂。我开始回忆。
我的故事从大一开始,不,不是故事,是心情的碎片,落花流水的那种。
十八岁是出走的年龄。十八岁的我孤单的身影背着简单的行囊踏上了北上的列车,我去的那个地方叫北京。北京,那个被家中的父老乡亲整天念叨着一直说好却不知道好在什么地方的城市,那个曾经在我儿时的梦里无数次出现的城市,那个有着全国人民都崇敬的天安门全世界的人们都仰慕的长城的城市,一天一夜之后,我的青春将与它结缘。
眼中是慌乱的人群耳边是漕嘈杂的脚步,只有我一个人安静的靠在硬座上看着窗外一只只挥舞的手和一张张悲伤的脸。这是个告别的年代,可我却没有告别。很小的时候我就开始一个人过,一个人哭,一个人笑,一个人忧伤到死。可是我还是看到了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身影从车头跑到车尾,那头如黑瀑一般的长发飞舞在潮湿的空中,使我想起了湖边被风吹拂的绿柳。我看清了,那是喜欢了我六年的蓉。我不敢说蓉爱我,虽然我感觉到了她爱我,一直以为我们是没有资格说别人爱自己的,那是别人的权利。蓉用焦渴的目光慌乱的搜寻着每一扇窗户背后的侧脸,可是却始终不见我的回眸。其实我可以很轻易的打开窗户向蓉挥挥手,可我却没有,蓉太痴情,我太绝情,留下的只有属于我的无奈和属于她的绝望。天空下起了雨,像蓉无声的哭泣,我感觉到她的脸上流着清澈的水。
我的思绪像火车一样飞驰,珍珠般的雨点像透明的心,击打着坚硬的玻璃留下撕裂的伤痕,耳边的声音在唱,寂寞的人啊,热闹的风啊!美丽的往事让它尘封••••••那一瞬间我热泪盈眶,我卸下我伪装的坚强在心里哭了个痛快。
蓉,不是我不愿意,而是我逼不得已。这辈子注定我们两个有缘无份,我心中背负着太多的十字架,我不愿意你跟我一起承受。请你把我当做你人生路上的一道影,不要再将它回忆。
三年后的今天我对我今天的绝情悔恨交加,我绝然想不到今天竟然是我的蓉的生死别离。三年后的今天,蓉用锋利的刀片割破了她细嫩的血管,血流一地,滴成一朵鲜血玫瑰。蓉在电话那头对我说的最后一名话是,我终于可以解脱了。蓉说完最后一句话,我就听到了电话机哐然落地的声音,我仿佛看见蓉苍白的笑脸绽放成一朵天山需莲,然后消失在天边最后一抹晚霞之中,那是蓉最后的灿烂。
我终于抵抗不了瞌睡对我没完没了的侵袭,我趴在窄小的桌子上很快的进入了混沌世界。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万家灯火,窗外的世界一片繁华,闪烁的灯光摇曳着这个城市的纸醉金迷。可我的内心一片荒芜,尖利的疼痛划破我的心空。车厢里面的人笑的笑,闹的闹,已剩下我一个人在咀嚼寂寞的滋味。我打开窗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顺便清醒一下自己的头脑,然后就听到一个温柔略带沙哑的声音对我说,窗户别开大了,晚上容易着凉。我是一个害羞的孩子,当我的目光碰到他的目光我的脸就开始不知所措的发热。我是一个容易感动的孩子,听了他的话我的眼睛就开始情不自禁的潮湿。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可我却轻轻的把窗户关上。他侧过脸给了我一个打量他的机会。他不是那种让人看了一眼还想看第二眼的英俊男孩,但绝对是那种看一眼永远也无法忘记的人,他有一双绝对纯粹的眼睛,他那晶亮的眸子像秋天的湖泊一样清澈和安静。一直以为自己是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尽管自己的内心已经走遍了千山万水,但我却发现我前面的这个男孩比我更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我喜欢孩子,喜欢沉默的人,孩子天真,沉默的人善良。
我常常对自己说,如果我这辈子注定要孤单,我会选择在路上漂泊一生。那么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在陌生的地方邂逅喜欢的陌生人,可以是朋友、兄弟甚至知已,但不能是恋人,因为我从来不曾相信过爱情,我只需要陪伴。然后和自己喜欢的陌生人握手,拥抱,一起看繁华世界人间苍凉,然后告别,然后期待下一次惊喜的重逢。
当火车经过长江的时候,我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站了起来,我用温热的目光触摸我青春的年华里第一次遇见的如此浩荡的江水,然后我就被一股无边无际的忧伤包裹。
那个纯粹的男孩也站了起来,我不知道他是自言自语还是对我说,这就是长江吗?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简单的问题,我是一个喜欢把简单复杂化把复杂简单化的人,所以我保持沉默。
我是一个喜欢坐火车的人。我记得小时候,常常一个人沿着一条长长的铁轨走啊走,走到一个高高的站台,然后坐下来看一辆又一辆的火车从我眼前呼啸而过。我常常想,假如有一天有一辆火车在我的面前停了下来,然后我爬上去,它将会把我带到哪里去呢?我这么想也这么做了。那是一个大雁南飞的秋天,我两手空空的爬上了一辆绿色的火车,火车走了很远很远,我以为火车会永远不停的就这么走下去,可是我错了。当火车只剩我一个人的时候,我才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孤单,但我竟然没哭。列车员说我该下车了,我很乖,列车员说我该下车了于是我就可怜兮兮的走下了火车。下了车我就不知道往哪儿去了,这是一个我完全陌生的城市,我累我饿我冷,靠在墙角上我就想睡。半夜我被冻醒,看见一架飞机从我头顶上飞过,还闪着光。那是我第一次看见飞机,而且还离我那么近,我非常激动,如果说这次出走有什么值得我回忆的话,就是今天的此时此刻了。后来天亮了,我看见很多人在上火车,于是我又跟着爬上了火车,后来,我还是回到了家里。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那年我7岁,那个城市是桂林,而我的家乡在湖南。
我的出走对我的母亲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我的母亲哭肿了眼睛终于把我哭了回来。从此以后,母亲再也不准我去看火车了,但是一段时间之后我又可以自由自在的去看火车了,因为我的母亲死了,死于突发的脑溢血。我几乎对我的母亲没有什么很深刻的印象,唯一一个较深的印象是,某天的早晨虚弱的母亲摸出一张十元的钱当做一元钱给我,叫我自个儿去买早点,她病了做不了了。我没有告诉母亲那是十元钱不是一元钱,我拿着这张大钱买了很多很多我喜欢的东西。回来之后,我就发现母亲冷冰冰的躺在床上,双唇紧闭,脸色苍白,再也没有醒过来。我是一个善于将别人遗忘的人,因为我也常常被别人遗忘,十多年过去了,母亲哪年哪月哪日生的,哪年哪月死的我都不记得了。所以在这一点上我应该忏悔,
现在我又坐到了火车上,我清楚的知道我去的是北京。
对面的那个很纯粹的男孩告诉他去的也是北京,他还告诉了我他的名字,夏祥善,他微笑着对我说。有着一幅好看的牙齿,我很喜欢这个名字,慈祥善良,一直以来都是我追求的品质。
我习惯叫他祥善。当祥善睡着了的时候我注意到了我斜对面的一个落拓的年轻人,二十几岁左右,穿一件破了洞的时尚牛仔,披肩长发乱得很有艺术感,微笑的眼睛里有一股忧虑的风情,一只灵性的手在不停的抚着曾经沧桑的吉他。他之所以引起我的注意,是因为他友善的拒绝了祥善递给他的佳肴。我怀疑他是一个素食主义者,因为他只吃馒头和咸菜。
有目标吗?我这样问他。
下一站,他这样回答我。
然后我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因为这个时候火车已经停了下来。他要走了,他捋了捋头发,甩给我一个迷人的微笑,潇潇洒洒的走了。
有些人不能挽留,有些人只能记忆。有些人近在咫尺,你却把他遗忘在天涯。有些人远在天边,却感觉近在眼前。有些人只在你生命里停留过一次,却永远走不出你的心里。
2001年的九月,我站在了祖国的心脏,与我一起站在祖国的心脏的还我的兄弟祥善。我和祥善在火车上的邂逅是一种缘份,他告诉我他去的是Y大学,我也告诉他我去的也是Y大学,这难道不是缘份吗?东方的第一缕阳光早就唤醒了沉睡的北京,北京西站的喧嚣与混乱早已使我不堪忍受,随着川流不息的人群穿过一条长长的过道,来到偌大一个宽敞明亮的地下商业广场,被一个可怜巴巴的中年妇女拦住,讨要几块钱,说是不小心把钱包弄丢了,连打电话回家的钱也没有了。我什么话也没说,正欲掏钱,祥善却先我一步把五元的钞票递给了中年妇女。出了广场,乘上电梯来到了西站的出口,想不到又被一个中年男人拦住了,也是可怜兮兮的样子,也是讨钱,更想不到的是他说出的理由竟然和刚才那个中年妇女一模一样。这次我先祥善一步把五元的钞票甩给他,想走,不料他一把拉住我,说可不可以多给点,他还想发个传真。我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但我的心里已经火了,但我还是把钱给了他。我们是善良的孩子,当我们第三次遇见一对男女如此这般的时候,我们才深刻的感觉到,我们确确实实还是一个善良的孩子。我和祥善相视一笑,那种滋味只有我和祥善心里最明白。我们没有理他们,留给那对男女一个巨大的问号。
这就是北京留给我的第一印象。
我终于站在北京的大道上了,面朝混浊的天,宽阔的地我却要迎接沙尘暴力的洗礼,漫天飞舞的风沙迷茫了我的双眼,我看不清前方,看不清我在北京的未来。
祥善去公用电话亭给家里报平安,远方传来亲人真切的问候,我看见说善的脸上跳跃着激动的幸福。祥善打完后问我为什么不打,还把电话卡递给我。我说,我没家。然后我的眼泪就涌了出来。我赶紧转过身去,我害怕别人看见我流泪,那样我的眼泪会流得更多的。
但我还是给蓉打了一个电话。
我说,蓉,我到北京了。
然后,我就听到蓉的哭泣的声音。
2 阳光总在风雨后
阳光总在风雨后。许美静在歌里这样唱道,那是北京入秋以来第一场雨。清澈的雨把北京的天空洗得非常明媚,然后凉爽的阳光大把大把的撒落人间。然而这样一个美妙的日子我的心情却像阴天,因为这是我的大学生活的第一天,我却感到莫名其妙的忧伤。原以为自己早就习惯了一个人的孤单,却发现自己并不是那么坚强,是对过去岁月的切肤怀念,还是对未来生活的无措的迷茫?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一个人站在黑夜里,站在潮湿的风里,站着站着泪水就哗哗的流。我是一个爱哭的孩子,我从来不曾掩饰过对哭泣的yu望,我就是这么的热爱眼泪,谁也无法告诉我这是为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宿舍里一共八个人,天南海北操着不同的口音说着同样的话,相遇的第一天就开始称兄道弟,就开始昏天黑地地玩牌。每一个人的眼里都充满了攫取的目光,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写满获胜的yu望。我宿舍里的兄弟们在大学的第一天就这么慷慨的消磨自己的青春年华,演绎瞬间的悲欢离合。坐在床边的一位白白胖胖的人忽然歇斯底里的大叫,胡了,胡了,哈哈!清一色自摸,牛逼!激动的搓着双手,白里透红的脸绽开成一朵朵娇嫩的鲜花,尖利的笑声使人毛骨悚然。说句心里话,我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好感,觉得他是一个娇生惯养,精明老道的人。可是他却不经意间看了我一眼,那一眼彻底改变了我对他的看法,我不曾想到,他的眼睛那么的清澈明亮,他的眼神那么的纯真无邪。他使我想起了祥善,又是一个天真善良的孩子,呵呵。他在牌桌上的表现证实了我的想法是对的,别人输了的时候不肯给钱说欠着欠着,只有他一个人乖乖的掏钱,嘴角微翘一副老实可爱的模样。后来他就成了我的兄弟,我成了他的知已,也就因为那一个眼神。他自称艾怜,自艾自怜。他这样向我介绍。
2001年的秋天我结识了我后来的兄弟兼灰颜知已凌宇,一个曾经一次又一次陪我哭泣的人。秋天是北京最美丽的季节,黄昏是秋天最迷人的时刻。午后的斜阳把北京街道两旁白杨树的影子拉得很长,晚风吹拂着悲凉的心。当我看见他的时候,凌宇就一人静静的躺地街道旁边的长条椅上,两手伸开,仰望着北京并不怎么蔚蓝的天空,天空有飞鸟飞过,却没有痕迹。脸上布满秋天的色彩,叼着一根廉价的香烟,就那么躺着,看稀稀拉拉的过客和一辆又一辆没完没了的公交车。整个人一副落拓不羁的样子,凌宇向我打招呼,我也就毫不客气的坐了下来,心里没有一点隔阂,虽然我们才认识了一天。
我并不是一个怎么爱烟味的人,但我对凌宇此刻这种吸烟的状态和姿态抱有一种欣赏的目光,很大程度上是他对一个还算陌生人的我的坦诚和信任。凌宇摁灭最后一根烟头,弹指一挥,烟头不偏不倚正好落在果皮箱里。人就像一根烟头,即使燃尽了一生的辉煌,也逃脱不了被抛弃的命运。凌宇长叹一口气,吐出这名沧桑的话语,然后继续仰着头,望着天。我知道凌宇是想抑制自己的泪水不掉下来,我看见他说话的时候已经热泪盈眶。我不知道我这次走进大学是不是一个错误。两年前我考上一般本科没上,一年后考上重点本科却被医院诊断为大三阳没有资格上,现在上了一般本科,我弟弟却因为为交不起学费而过早的踏入了社会••••••我半个月以前就已经来到了这所大学,那段日子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在空荡荡的校园游荡,常常一个人坐在这条长椅上,用劣质的香烟麻醉自己,数一辆又一辆匆匆而过的大巴,直到大滴大滴的眼泪流到我的心里••••••
我是一个喜欢在别人的故事里旅行的人,我是一个耐心而真诚的倾听者,但我却不是一个很好的劝慰者。凌宇的倾诉触动了我伤感的心,我可以陪他一起哭泣,可我却说不出一句安慰他的话语。多年以后我和凌宇一起回忆这个场景时,我懊悔不已,但凌宇却笑得像个孩子似的,他说,你一定听过这个故事,一只野兽遭到了袭击,受了重伤,一个人躲在洞里舔自己的伤口并不伤心,而当它的亲朋好友嘘寒问暖时,它的眼泪就哗哗的流下来。那个时候你陪在我身边保持沉默其实是医治我的心灵创伤的最好的方法,至少那一刻我不会感到孤独。如果你安慰我,我会更加难过,我几乎不在别人面前流泪,我只在你的面前流过泪。如果一个人在另一个人面前流泪,那么那个人对他来说绝对不是一般的人,事实上从那一刻起我就把你当做我的兄弟了。我相信我的直觉,你是一个非常真实的人。
2001年的秋天我认识的新朋友还有never.。never是他的英文名也是他的网名,这个名字给我最初的印象是一无所有或者永远不,永远得不到什么的意思,但事实上他是我们宿舍第一个拥有四大件的阔佬。手机、CD机、电脑、女朋友一样不缺。never胖胖的,脸上永远挂着一幅极具亲和力的笑容,似乎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忧虑。never远在海南的天涯海角,和他的父母花了几个小时就飞到了北京。Never告诉我,他下飞机说的第一名话就是,北京怎么还没有我们的三亚漂亮。never的一家人出现我们宿舍的时候引起过一阵小小的骚动,他的爸妈都带着墨镜,休息的时候也不曾见他们取下来,以至于走的时候我们还不知道never的父母长得是什么样子,或许高贵的人从来不曾把自己的脸面轻易示人。后来never向我解释,他们那里每个人都有戴墨镜的习惯,因为阳光太强烈。我问他为什么不戴,他诡秘的一笑,这个就好比你们湖南人都爱吃辣椒但你却不爱吃一样。我觉得戴眼镜是一种负担,我是个爱动的人,总感觉要掉下来似的。你认为我近视吗?肯定不会,其实我的近视度数高得吓人,八百,只是我戴了隐形眼镜。
never刚到大学的那一阵子,对大学的生活有点不知所措,做什么事都要我陪着他。他坦言告诉我,我其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纨绔子弟,在家里过惯了娇生惯养的生活,所以对大学这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不能很快适应,尤其是这几天,我吃不下饭,总是想家,恨不得马上回去不上大学了。然后他又问我,你想家吗?那一刻我又怔住了,我不知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我是不是应该像对祥善那样对他说我没家,这一次我没有说,我保持沉默,我为什么要别人分享我的痛苦呢?可是当never把我一个人遗留在阳台上的时候,我的泪水又肆无忌惮的流了下来。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泪水,我常常想,假如有一天我没有眼泪了,那么这一天也应该是西湖水干雷锋塔倒的日子。
2001年的秋天我结识了很多的朋友,冰其、鸿影、真水无香等等。我不寂寞,我却很难过,我不荒芜,却很孤独,每当黑夜来临的时候将会是我一天最难过的时候,虽然很多时候我不知道我为什么难过,但我知道那种难过是那么的真实。我的生活没有白天,白天我把它当做黑夜来过,更何况是黑夜呢?在黑夜里,我是一个忧伤的孩子,我徘徊在无边无际的沙漠里,找不到方向了,然后就哭了。我常常想让自己长大,在心里给自己打气,不要哭,不要哭啊,一切会好起来的,可是我做不到,做不到。每当午夜的钟声响起的时候,我的眼睛噙满了泪水,然后慢慢的入眠,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无法用它来寻找光明。
3 我是一个孩子
我的军训如期而至。
我的可怕的军训如期而至。
直到现在我仍然不敢回忆我的军训,每当运动进行曲这首振奋人心的曲子无意间飘进我的耳朵时,我的心会一阵痉孪,那是一种彻头彻尾的痛。我敢说,那种感觉只有我一个人才能真切的体验到。那一段日子仿佛一场梦,漫长而恐惧,梦醒的时候我大汗淋漓,心力交瘁,却依然脆弱不堪。
我是一个孩子,很多人在一起的时候我会感到害怕,一个人的时候我可以安静我寻找自我。两个人的时候我可以任性的表达自己,三个人的时候我只能说一些无关痛痒的话,四个人的时候我只好保持沉默。我是一个孩子,他们都是大人,在大人面前小孩子没有说话的权利。
军训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两个人,三个人,而是一大堆一大堆人,在一大堆一大堆大人面前,像我这么一个孩子很容易被淹没得无影无踪。所以逃避是我唯一的出路。炎炎烈日炙烤着大地,大地在冒着蒸气,肆虐的狂风刮起漫漫尘土,尘土侵袭着我们干燥的肌肤。永远是几个单调的动作,重复了一千遍一万遍,却仍然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一张张扭曲的脸,一声声苍白的抱怨,永无休止的喝令,用心良苦的教官恨铁不成钢。每一次筋疲力尽之后,我们的内心也同样乏力委靡,躺在滚烫的大地上再也不想起来。每一次短暂的休息,一大群人涌上饮水机大口大口的灌水,每当这个时候,祥善总是快速的跑过去,拿两个一次性杯子,装满水,然后快步走回来,一杯给我,一杯给他自己,然后我们两个一饮而尽。每一次我想去的时候,祥善总是抢先一步,拦住我,不准我去,你坐在这休息,我去!他的语气是那么的坚定,而我竟然就听他的话了。望着他奔跑的背影,我的心里默默的流泪。有一次很久不见他回来,回来的时候他的手里拿着不是水,而是一支冰棍,他笑了一下说,水被抢光了,我给你买了一支冰棍,你快吃,吃多少算多少,马上就要上操了。冰棍在阳光的爆晒下已经融化了,清澈的冰汁一滴一滴的掉下来,我知道那是我的眼泪。
整个军训我的兄弟们给了我很多的关怀,如果没有他们的支持和鼓励,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过那段如梦魇般的日子。never由于身体较胖的原因被教官赦免,适当的参加几次训练就够了,条件是不参加训练的时候要做一些义务活动。所以当我们休息的时候就看见never一个人挥着高压水龙头不亦乐乎的给冒着热气的操场灌水,偶尔有几个女生尖叫着跑过。never总共只参加过两次军训,开始的时候一次,结束的时候一次,他说这叫有始有终。每次never的到来总是能给我干涸的心田几许快乐的源泉,和他在一起他总能把你逗得哈哈大笑,尽管每次笑过之后我的内心依然充满忧伤。我总是叹着气跟他说军训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结束,他总是拍拍我的肩膀,小伙子忍着点,黎明就在眼前呢!然后自己就说,不行了,我得撤了。说完就一摇一摆的走了,半路中还回过头来对我大喊,兄弟,坚持住啊,我下次再来看你。
与never不同的是,艾怜倒是一直陪在我的身边,其实艾怜也可以像never一样请假的,因为他也是肥猫一族。但他却没有这样做,他说,我虽然不是一个伟大的人物,但一般人能做到的事我一定也要做到,骨子里有一股不服输的豪情,这一点倒是我十分欣赏的。
艾怜就排在我前面,他的动作十分别扭,我站在他的后面看着看着就忍不住发笑,虽然自已的动作也不怎么标准。尤其是踢正步的时候,我把注意力都集中艾怜的身上了,以至于我的速度要么跟不上要么就太快了,跟不上被后面的人踢着也就算了,太快了就踢到了艾怜,艾怜就哇哇大叫,像女生似的,踢到我了,又踢着到我了!一点也不给我留情面,为此我没少挨教官训。比较严重的一次是教官罚我站一个小时的军姿。那一刻我有点恨艾怜,艾怜却跑来向我道歉,哭着脸,一副很委屈的样子。阿文,原谅我吧!我不是故意的。我保证你以后踢我再也不叫了。其实我也知道艾怜不是有心的,怪就怪他那让人忍不住发笑的动作。后来,我仍然时不时地踢到他,他再也没叫了。仅仅有一次,他习惯性的叫出了声,但他马上改了口,说教官,我脚抽筋了,然后就顺势歪在地上再也不肯起来。我不曾想到艾怜这么会演戏,他说还不是为了你嘛。呵呵,真是我的好兄弟啊!
每次休息的时候,艾怜总是靠在我的肩膀上没完没了的叫累啊累,我发誓我这一辈子再也不参加第二次军训了,然后脱了鞋,也不管臭不臭,一边揉他的脚一边问我一些乱七八糟的问题。看见祥善递水给我喝,总是万千感慨的对我说,阿文,我好羡慕你啊!为什么没有人对我这么好呢?阿文,你以后也这样对我好不好?我说好啊。他又妄自尊大,那你现在去给我打一壶水来好不好。我说好啊。然后我就去给他打水,回来的时候艾怜换了一副伤感的表情。我看见他清澈的眸子一直盯着我看,里面有股温热的东西在滚动。我把水递给他,说这么大人了还哭啊!艾怜说,谁说我哭了啊!有一粒沙子掉进我的眼睛里,我揉啊揉沙子没揉出来却把眼泪揉出来了。然后他又换了一副嬉皮笑脸,阿文,你怎么这么老实呢?我叫你去打就去打啊!其实我一点也不渴,哈哈,我是在逗你玩呢?
北京这几天没完没了的沙风暴天气激怒了天公,几声响雷就炸出了一刻钟的倾盆大雨。北京是很少下雨的,所以当豆大的雨点狠狠的砸下来的时候,我一个人跑到阳台去观看这场声势浩大的协阵雨,一种下坠的快感自心底蔓延,冰凉的气息排山倒海般的涌来,想不到北京秋天的雨天竟然这么冷。这个时候我想起了我的兄弟,凌宇,我很想对他说的一句话就是,凌宇,下雨了,你的心情还好吗?
凌宇没有参加我们的军训,因为他的肝病还没有痊愈,也因为这虽然是同一个班但他却不得不暂住在离我们公寓几百米远的小平房里。小平房偏僻、阴暗、潮湿,凌宇的心情也终日不见阳光。每次军训结束的时候,我总是情不自禁的走进凌宇的小平房,看一看凌宇。每次我进来的时候总是先把所有的窗户打开,然后我就看见凌宇斜斜的躺在床上,漫不经心的抽着烟。每当这个时候,凌宇总是对我说,每当你离开的时候,我就会把所有的窗户关掉,我不需要阳光,我要大片大片的黑暗把我笼罩,让自己感觉不到自己,然后一个人在黑暗中大滴大滴的流泪。我说,凌宇,你绝望了吗?如果没有就不要折磨自己了,明知道抽烟对你不好,你为什么还要抽那么多呢?凌宇摇摇头,我不知道我是否已经绝望,但我知道我的病已经好了,为什么学校还要把我隔离呢?不知道你是否看见过我,好几次我偷偷的溜出来,一个人站在看台上远远地看你们军训,那时候我感觉自己和你们隔了一个世纪,我被这个世纪遗忘在了上个世纪。
因为突如其来的大雨,本来今天结束的军训不得不推迟到明天。人往往会因为偶然得来的幸福而欣喜不已,却往往不能把握手边的幸福。因为下雨,所以我们获得了军训期间难得的一整天的休息时间。因为我们太累了,所以为这一天的突然降临而疯狂,很多室友一听到雨声就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忘乎所以的叫骂,发泄自己长期以来积压在心里的郁闷。
室友们又开始挤在never狭小的床上玩牌,我一个人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我不能写字,不能看书,不能打电话,所以我的心像一颗到处飘泊的尘埃找不到自己的归宿。我向never借来CD机企图让无边无际的韵律安抚我动荡的心,然后我就听见伍佰沙哑的声音直击我内心深处柔软的一隅,顷刻间我身上无处不在的忧伤幻化成两眼热泪夺眶而出。
我爱伍佰,爱伍佰的歌,很爱很爱。我是一个离不开音乐的人,如果没有音乐我宁愿死去。喜欢古典,喜欢民乐,喜欢流行的伍佰和齐豫,最喜欢喜多郎。我的朋友,昕雯,蓉,还有后来的兄弟,他们都知道我喜欢喜多郎,常常买喜多郎的磁带、碟送给我。
允许我说说伍佰吧。我喜欢在黑夜里感受着伍佰的忧伤,感受着他那用泪水浸泡出来的声音,这种声音溶进我的血液,流遍我的全身。《翅膀》、《爱你一万年》《梦的河流》《路》,一首又一首,一首比一首忧伤,我的灵魂就与伍佰的忧伤在黑夜里一起飘飞。
第一次听到伍佰的嘶哑而忧伤的声音是在一个无眠的夜,伍周童在他的“零点乐话”里为每一夜归人和无眠者点了一首他最喜欢的歌:伍佰的《白鸽》。我至今无法忘记,当《白鸽》响起的那一瞬间,我的心灵是如何的震撼。远方永远是神秘的,尽管没有厚实的衣裳为我遮风挡雨,我仍然要去远方寻找我的梦想。现实给了我太多的冷漠、残酷与束缚,我要去远方寻找属于我的自由。我越过高山,飞过河流,穿过丛林,风无情的撕裂我的羽毛,雨冷酷的击打着我的翅膀,猎人的枪留给我疼痛的血。我用冷峻的目光傲然的面对着一切。我用喑哑的声音告诉我亲爱的母亲和挚爱的朋友,我会坚定,好好的活,纵然带着永远的伤口,至少我还拥有自由。
我爱上了《白鸽》,从来没有哪一首歌像《白鸽》这样能引起我如此大的共鸣。在以后的每一个黑夜里,我一次又一次的聆听着《白鸽》,一次又一次的为《白鸽》泪流满面。我常常想这是怎样的一只白鸽呢?为了自由,甘愿忍受任何的痛苦。自由到底是什么?自由有多高贵?也许自由只是每个人心中的梦而已。而梦永远是美丽的,永远值得我们去追求的。我是一只白鸽吗?不是。我能忍受任何的痛苦吗?不能。我愿意成为一只白鸽吗?愿意。那么,我该怎么办呢?我是不是应该学学白鸽的坚忍,尝试着去忍受一个个无法预知的痛苦?我想,应该是的。事实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痛苦,而且每个人都可以找出一个理由来说服这种痛苦是有价值的。而自由是最好的借口。
我常常听见伍佰的哭声。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用被子蒙住自己的头,思维如蛇一样游走,两只瞳孔发出绿幽幽的光。马上,《痛哭的的人》、《流浪情歌》就来了,来得猛烈,它们无情的撕开了我昨日的伤疤,要我**裸的面对已走过的岁月和将要走进的岁月。绿幽幽的光不见了,被我的泪水打湿了。我不知道伍佰是不是一个喜欢流泪的人,但我想,伍佰一定是个坚强的男人,他一定也有想痛哭的时候。有时候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呢?爱上一个人从不后悔,爱就爱了有什么值得后悔的呢?离开是一件残忍而痛苦的事,岁月也无法将其完全过滤。于是,偶然的时候想起一些偶然的人和偶然的事,痛苦便是自然而自然的事了。那么,怎样解除痛苦呢?最好的方法就是痛哭。于是伍佰哭了,哭得很狼狈,哭得我忍不住为他心碎。好吧,既然这样,就陪着伍佰一起痛哭吧,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偶尔痛哭一次也并是坏事。
我不能不提《挪威的森林》的,《挪威的森林》堪称情歌的经典。我不知道伍佰为什么把这首歌叫做《挪威的森林》,是受村上春树的影响,还是真正存在着那么一片令人迷惑而美丽的森林,它的名字就叫做挪威的森林?不过和伍佰一样,我也渴望拥有并走进那片森林:那里的空气充满宁静,那里的湖面总是澄清,那里有从树叶缝隙间投下来的点点美丽的光圈,那里有成群的鸟儿自由的歌唱……伍佰是个不愿将往事重提的人,过去了就让它过去吧,只是感情的伤口很难愈合。伍佰也不想欺骗自己,他也知道他心中的枷锁不知何时才能解脱。曲调适中,少了歇斯底里的呐喊,更多的是真情的流露和内心的独白,重金属的敲击也没有震耳欲聋的感觉,和歌词、旋律配合得相当默契。
此刻,伍佰在我的心里孤独的歌唱,纵使带着永远的伤口,我也要拥有自由。我有伤口,我却没有自由,这段残酷的军训在我的记忆里涂满了黑色。这段日子里我唯一能做的一件事就是整日整夜的等待着尖利刺耳的军哨声的到来,这样的日子如炼狱,而我就是地狱中的西西弗昔。艾怜又不经意间看了我一眼,然后他说,阿文,你哭了。我看见他的眼睛那么纯澈,如两颗水晶。艾怜又说,你不会是像我一样有一粒沙子掉进眼睛里揉啊揉沙子没揉出来倒把眼泪给揉出来了吧!我看着艾怜的眼睛说,是的,我哭了。脸上挂着灿烂的微笑。
然后我就听到祥善在外面叫的我名字,我跑出去,却听到他叫我,哥。
他说,哥,我给你买了菠萝。
祥善比我少两岁,我没有要他叫我哥,而他却叫我哥,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幸福自心底荡漾开来。
我握着祥善的手,说,谢谢你,祥善。
祥善的脸微微一红,腆腼的笑了笑,哥,你好好休息,我走了。
说完祥善健步如飞的走进了他的宿舍,我目送祥善的背影,我强烈的感觉到祥善将会是我这辈子最爱的兄弟。
军训结束的那个晚上军官和我们在露天操场上唱了很多曾经让我心碎的歌。晚风吹拂着我的脸,空气里飘着伤感的味道,很多人唱着唱着就哭了,而我却始终没有开口。有些歌在心里已经唱了千遍万遍,却始终不曾开口,我怕我一开口这些歌就会失去感动我的力量,我静静的坐在操场上认真的听如潮的歌声。我抬头望天,今夜星空灿烂,月华如水温柔的抛洒在每一个人的身上。
祥善突然问我,哥,你为什么不唱。
我说,我唱不出来,我嗓子哑了。
那我也不唱了。
那一刻,我难过得流下了眼泪。
曲终人散的时候我没有回去,我想一个人梳理一下自己紊乱的心情。偌大的一个操场只有我一个人孤影徘徊,夜的静谧能让我听见自己的心跳,一种旷古绝伦的悲凉潮水般的涌来。我的军训结束了,我的梦魇结束了,明天将是我的新生活,我站在操场的中间,面朝巨大的黑夜,我再一次泪流满面。
4 冷剑,你怎么可以离开我
我终于有了一张属于自己的桌子。我终于有了时间出去买书买纸买笔,白天我大段大段的读感动我的文字,晚上我大段大段的写感动自己的文字。我是一个爱写字的人,我从小就是一个喜欢写字的人。喜欢写字的人这辈子注定不会快乐,快乐也是一瞬间的事,当我写完大段大段文字的时候我有一瞬间畅快淋漓的感觉,然后无边无际的忧伤像秋风扫落叶一般卷走了我那一丁点的快乐。我始终快乐不起来,我总是一遍又一遍的问自己,你为什么不快乐一点,再快乐一点呢?我的心灵总是莫明其妙的忧伤,我的眼睛总是莫名其妙的潮湿,所以我不快乐,也不知道为什么,可我的朋友们说我很快乐,那是因为我经常对他们微笑,明媚如春风灿烂如阳光。可是他们不知道我微笑的后面隐藏了多少的泪水。
每天晚上我都写感动自己的文字,写到很晚很晚,在一盏40瓦的台灯的陪伴下,在室友们的呼吸中,在寂寞的夜里,我的思维像秋天的风,所过之处落叶纷飞。我的内心如波涛汹涌的大海,翻滚着人世间一幕幕苦辣酸甜的悲欢离合,我常常写着写着,眼泪就大滴大滴的掉下来,一大片一大片的文字被我的泪水打湿。每当这个时候我会大口大口的唱我事先冲好的黑咖啡,把我流下的泪水再喝回自己的心里。黑咖啡的奇苦溶进我的血液,流遍我的全身,让我暂时忘却所有的伤痛。我告诉自己,不要慌,不要慌,马上就会写完。于是我真的就不慌了,继续写自己的字。
这几天我给我的高中同学写了很多信,因为我收到了他们的很多信。我告诉他们我在这里的一切都好,问他们是否和我一样过得好。我希望他们过得比我好,然而我却无法告诉昕雯我很快乐,因为她知道我快乐不起来,高中三年我们一起并肩走过的日子昕雯总是对我说你的眼睛里为什么总是凝结着一股挥之不去的哭泣的yu望呢?你是否曾经有过一段惨痛的经历?也许我不是一个爱写字的人,不能完全理解你心中的痛,我知道你不快乐,但我并不认为你不幸福,很多时候痛苦也是一种幸福。但是我还是希望你快乐一些,像我这样,像一阵风,来无影去无踪,飘到哪里都笑声朗朗。
我承认昕雯是一个快乐的女孩子,也是我十分欣赏的一个女孩子,可是有一天当我们俩个同时站在春天的广场的中央望着天空一只只高飞的风筝的时候,我突然问她,昕雯你真的快乐吗?然后昕雯一下子变得很沉默,脸上弥漫了平日里少有的忧伤。过了很久她才对我说,或许我就是一只飘摇的风筝,满天满天的疯跑,可是当我跑累了的时候却没有人轻轻的把我收回,我仍然要忍受着饥饿与疲惫亲自去寻找可以供我休息的驿站,一个荒凉的亭台,或者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因为我是一只断线的风筝。那一刻,我终于看见昕雯流下了晶莹的泪水,那是我第一次看见昕雯流泪,这个如风一样的女子。
昕雯在她的信中费尽笔墨描绘她那所大学的美好。她说,我不曾想到这里的风景这么漂亮,这里有大片大片的法国梧桐,有宛如飞鸟的梧桐落叶,我常常一个人踩着松软的梧桐落叶悠闲的走过,脚底下的足音有如班得瑞的名曲。有时候我会停下来,抬头望望天,看天空是否有飞鸟飞过。我知道你是一个喜欢望天的孩子,望着天空的时候不是秋天你的心情也会像秋天。我记得你常常对我说你最喜欢的小学课本里的一句话是:秋天来了,树叶黄了,一群大雁往南飞。而此时此刻,你是否也和我一样站在北京的某个地方抬头望着北京的天空,直到你的眼里落满泪花?还有,北京的秋天是否和上海的秋天一样温暖,你冷不冷。
昕雯说她不是一个爱写字的人,但她写给我的信却如行云流水,落樱飞扬,昕雯还告诉我,这里还有长长的通向幽处的曲径,曲径两房的溪流,溪流上汉白玉砌成的小桥,雕龙画凤的亭榭,有广阔的草坪和草坪上木质的长长的椅子••••••然而,这样一个美丽的地方我为什么没有以前那么快乐了呢?冷剑,你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吗?冷剑是我的网名的前两个字,我网名的全称是冷剑亲情。当她第一次知道我的网名的时候,她在那边飞快的打了一连串的问号过来,冷剑为什么还要加上有情呢?其实你不用说别人也会知道冷剑肯定会有情的。呵呵,我就叫你冷剑好了。
昕雯在信的未尾对我说,上大学以来的这段日子,我为什么就喜欢上了回忆了呢?回忆是变老的一种标志,我才迈过18岁的门槛,难道我就老了吗?我常常回忆起我们一起走过的那条街,那条街有我们喜欢的酒吧雕刻时光,我们常常一坐就是一个下午,出来的时候恍若隔世。雕刻时光里你最喜欢的是一杯黑咖啡,你说你写字的时候常常会冲一杯咖啡,写不下去的时候你就会大口大口的喝黑咖啡,你现在还是和以前一样喜欢黑咖啡吗?而我最喜欢的就是一遍又一遍的听王洛宾的那首比灰尘还老的老歌《在那遥远的地方》。你认为像我这样一个喜欢追赶时尚的女孩也会爱上古老的民歌吗?是的,我喜欢远方。我常常幻想着自己的远方在哪里,我的远方有多远?上海也有雕刻时光,可是当我走进去的时候已经没有了以前的那种感觉,坐下来的时候我也看不到你那张布满忧伤笑容的英俊的脸,同样我也听不到王洛宾的那首《在那遥远的地方》。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尝试着喝你曾经喝过的黑咖啡,那个下午我喝了一杯又一杯,从头苦到脚,把眼泪也苦了出来。曾经有一段日子我非常后悔,其实我也可以去北京的,但是我为什么就选择了上海了呢?冷剑,你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吗?
我无法告诉昕雯这是为什么,因为我自己的心中也有太多的为什么,我只是在信中一遍又一遍的对她说,其实我也非常想你,我很想听听你的声音,只是我们的宿舍还没有装电话,如果装了电话我会第一个告诉你。所以请你先不要难过,等我听见你的声音的时候,我陪你一起难过。
我无法想像这几天蓉的信会如雪片般的飞来,我所有的朋友写给我的信加起来也比不上蓉写给我的多。我的抽屉里装满了蓉的信,一拉抽屉蓉的信就哗哗的全掉在了地上。never帮我捡起我的信,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哈哈,怎么全是蓉啊?呵呵,莫不是你的那个那个••••••我什么话也没说,只是一个劲儿陪着never傻笑。
蓉写给我的信宛若一篇篇冗长而又华丽的散文,读来有一种滑落指间的疼痛,我理解蓉字里行间炽烈而真挚的爱,而我却无法理解她对无关痛痒的小事喋喋不休。我劝她不要太执著,执著是对还是错,我也无法对她说。然而蓉却告诉我,你是我心中的一棵参天大树,我只是葡萄在你脚边的一株小草。我不奢望与你齐头并进,我只是努力的生长,为的是一生一世陪着你看繁华满月,风雨彩虹,所以请你不要阻止我对你的仰望。看见你绿荫满天,我衣袂翩翩;看见你枯叶纷飞,我泪落满襟。可是假如有一天我被前来仰望你的人踩得遍体鳞伤的时候,请你低下头,望一望我好不好?
“好不好”当我轻轻的念出这三个字的时候,我心中划过一道尖利的疼痛。那一瞬间我的脑海充满了对蓉的回忆。我已经记不起我和蓉在一起的时候蓉对我说了多少个“好不好”,每当蓉问我好不好的时候,我的脸一下子就布满了阴云。很多时候我发觉自己是一个十分软弱的人,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对于我,对于蓉,我为什么就如此难以回答呢?或许我已没有资格做太多的承诺。我曾经问过蓉,我对你是不是太残忍。
蓉忽闪着两只晶亮的眸子,笑了,面若桃花,没有啊,你为什么会这样想呢?你听说过飞鸟与鱼的故事吗?一只鱼爱上了一只飞鸟,每当飞鸟飞过的时候,鱼总是费力跃出了水面,目的就是为了看一眼飞鸟。而飞鸟永远也无法知道有一只鱼每当它飞过的时候都有会跃出水面看它,难道这能说飞鸟残忍吗?我不是鱼,你也不是飞鸟,但你我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一个世界的人爱上另外一个世界的人,这种痛谁能理解?可是对于我这样的结果我已经很满足,毕竟在我得不到的同时还是得到了很多,比如你能陪在我身边。尽管我知道迟早有一天你会离开我,去一个隔了我千山万水的地方,但至少现在你还在我身边,我没有理由不把握手边的幸福。
蓉说,原以为自己很坚强,原以为自己可以忍受你的离去,可是当我追寻的脚步再也挽留不住你的逝影,我哭了个一塌糊涂。那天的雨下得很大,穿着单薄的衣裳的你是否感到冷。我一个人失魂落魄的游走在车水马龙的繁华世界,听着街头远远的传来孟诞苇的声音,谁的眼泪在飞,那一刻,我的心一直在下坠,下坠,跌落在坚硬如铁的大地上,粉碎如呢。你怎么可以离开我?冷剑,你怎么可以离开我••••••
你离开我的那段日子,我的生活如一潭死水。我拥有你拥有了十年,很小的时候我们就在一起,直到你考上了重点高中。在这十年里我一直在做着同一个梦,那就是在你离开我之前能实现我对你的三个愿望。第一个愿望是轻轻的握着你的手,握一分钟;第二个愿望是轻轻的抱住你,30秒就够了,第三个愿望是轻轻的吻你一下你的眼睛。我不得不多说一句,你的眼睛为什么总是充满泪水?你是不是经常哭泣?所以你的眼睛才那明亮?这么多的泪水有没有属于我的那一滴,可是上苍对我如此的不公,我连第一个愿望也没有实现,你就成了我的过眼云烟,消失在我永远也无法抵达的天边。花自飘零水自流,我想我这一辈子也无法把这个梦变为现实了。
没有你的日子我辞掉了我手头上所有的工作,包括我最喜欢的不夜城的歌手,而且我再也没有去过零点卖自己喜欢的CD。零点,你知道的,那是整个城市唯一有你喜欢的喜多朗的音像店。我初中毕业就来到了这里打工。喜多朗的碟子自从你买走一盘后再也没有人来买过,上面已经落满了灰尘,我轻轻的拭去,放进影碟机里,是那首《丝绸之路》。你常常对我说,你想亲自走一走丝绸之路,让大漠的风拂过你沧桑的脸,然后回头望望,热泪汪汪,我不知道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但我希望你早日实现你的梦想。
每当黄昏降临的时候,我总是一个人情不自禁的沿着我们曾经走过的那条铁路走很远很多远的路,长长的铁轨通向没有尽头的尽头。我不知道我要走向哪里,哪里才是我的尽头,耳边的列车一辆一辆的驶过,我想有一天我会坐上这样的列车离开,离开这个伤心的地方去我从未去过的地方。我以前从来不曾像现在这样喜欢在铁路上行走,自从那次你和我走过一次之后我就爱上了在铁路上行走的感觉。我记得你常常给我讲你小时候与火车有关的故事,你说你很小的时候总是喜欢一个人跑到很远很远的站台上看一辆又一辆的火车,你说你有一次一个人搭上火车去了一陌生的城市。呵呵,冷剑,你是一个多么有趣的人啊!曾经有那么一天我以为我忘记了你,可当我的脚步踏上铁轨的时候,我对你所有的回忆瞬间复活,你的音容笑貌是那么的清晰的刻在我的记忆里,坚如磐石,风雨不推。我终于明白忘记一个自己深爱的人是多么的艰难,我常常想,或许我和你就是两条并行的铁轨,永远相伴却永不相交。所以我得不到你也忘不了你。
冷剑,你是那么的热爱黑咖啡吗?你热爱黑咖啡的程度比我热爱你还深吗?你是否知道你以前在雕刻时光喝的每一杯黑咖啡都是我亲手为你泡制的?每个礼拜天的下午我都看见你和一个气质高雅的女孩满脸阳光的走进雕刻时光,然后一坐就是一个下午。每一次你都要一杯黑咖啡,而我就在咖啡房里慢慢的为你研磨。我在里面看不见你的样子,却能听见你温柔的声音如破碎的阳光让我陶醉,我给你磨咖啡的时间比一般人要长,因为你可以耐心的等待。我常常磨着磨着眼泪就大滴大滴的掉下来,掉进咖啡里,而你,会不会喝了有我眼泪的咖啡觉得更苦?你是否还记得曾经有一次我在你的咖啡里加了一点糖,你灵敏的味觉马上尝出了它的不同。原以为你会生气的叫来小姐质问并要换一杯,而你只是轻轻的说了一句,今天的黑咖啡有点甜,呵呵。而你对面的那个女孩却说,也许是因为你习惯了一种你喜欢的味道所以就觉得它甜。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和她有那么多的话要说,你说的每一句话都像针一样刺在我心里。而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为什么就变得那么沉默了呢?你总是对我微笑,尽管你的微笑是那么的迷人,但我更希望你和我说话。可是我把我的世界全倒给了你,而你却对你的世界只字不提,你可以是我的知已,而我只能游离在你内心世界的边缘。冷剑,请你告诉我,你和我在一起是不是感觉不到一丁点的快乐?一个下午就被你和你对面的那个女孩轻松悠闲的打发掉,而全然不知道躲在咖啡屋里的我的内心的地动山摇,翻江倒海。透过玻璃窗望着你们走出雕刻时光的背影,我的心撕裂成两声,一半跟着你离去,一半留在我的心中哭泣,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也许你和那个女孩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而我,只不过是陪你走过十年人生路的朋友••••••
5 我停止了我的脚步
凌宇离开小屋的那个晚上已经是这个秋天的未尾。
我去帮凌宇提东西,我走进小屋习惯性的打开窗户却猛然发觉这已经是月华满天的秋夜,开窗与不开窗已经没有区别。幸好有月光,让月光洒进来也别有一番味道。我问凌宇离开小屋有什么样的感觉。重见天日,凌宇这样说道,然后就笑了。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凌宇如此舒畅的笑容。宛如天上月亮的清辉。
宿舍里只有艾怜一个人躺在床上背单词,艾怜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念出的英文宛如百灵鸟唱出来的歌,这得益于艾怜的老妈是英语老师。可艾怜却告诉我他高考的时候英语没有及格,否则的话他就会去天津师大了,不过也好,来到印院遇到了你这个好兄弟,也算是一种补偿吧。艾怜嬉皮笑脸的对我说。我问艾怜为什么不去自习,平日里只要有时间艾怜就泡在自习教室里,一天也不见人影,直到晚上熄灯才慢悠悠的回来,泡一袋面霸120,放几根肠,这就是艾怜初上大学的生活。艾怜告诉我,其实他上自习教室不单单是为了自习,很多时候都是为了睡觉,宿舍里太吵睡不着。艾怜是一个喜欢睡觉的人,怎么睡也睡不完,他最头疼的事是每天早上的起床,起床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这是艾怜每天早上起床的第一句话。但艾怜是个好学生,从不逃课,也不迟到,为了不迟到,艾怜7点起床不得不把闹钟调到6点半,吵醒后发一会呆再躺下去再睡一个小时。周未是艾怜最快乐的日子,因为他可以放肆地睡,睡他个天昏地暗,往往是睡到第二天的下午一两点才懒洋洋的起来,然后嘟哝着嘴,装满一大瓶水,去吃饭,再去自习教室。所以我看见艾怜没有去自习教室感到很奇怪,艾怜说,今天宿舍里没有一个人所以我就留下了。其实我并不在乎在哪里自习,我只是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可以看书,可以睡觉就够了,我哦了一声,表示理解。
凌宇收拾好了东西要我陪它去喝酒,看见他诚恳的目光我不想扫他的兴,本来我是想去图书馆查资料写马哲的论文的,于是我就同意了。我问艾怜去不去,艾怜把头摇得像拔浪鼓似的,不去,不去,我喝不了酒。
七餐厅是那时候我们学校唯一一个郁闷了高兴了可以拉九个难兄难弟喝几盅的地方。虽然并不怎么高档,但对我们这些学生来说已经够奢侈了。当我们走进七餐厅的时候,我和凌宇选了一个靠角落里的位置,凌宇要了五瓶青岛,点了几个小炒,开始对饮。凌宇为我斟满了一杯酒,凌宇倒酒的动作已经相当专业了。我问凌宇,经常喝酒吗?凌宇哈哈大笑,我是嗜酒如命的。可是举杯的那一刹那我却犹豫了,我忽然想起了蓉对我说过的话,你在我心中是一个完美的人,我希望你永远也不要吸烟喝酒。这算是我对你的一个小小的要求,这个要求对你不算过份,因为你现在不吸烟也不喝酒,继续保持下去,为你也为我,好吗?我记得我当时很轻松的点了一下头,可想不到今天就撞上了这样的处境。凌宇看出了我心事,怎么啦,兄弟,没事,你喝多少算多少,我不会勉强你的,只要你陪着我就行了。我问凌宇,啤酒算不算酒?凌宇又笑了,啤酒不算酒,最多算是一种饮料,白酒才是酒,于是我就和凌宇一饮而尽。喝的时候我的眼泪流进了啤酒里,泪光中我看见蓉哀怨的目光,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背弃,对一颗真诚的心。
我以前从来不曾喝酒,我以为我喝一杯就会醉,可当五瓶青岛一滴不剩的时候,我发现我的大脑仍然是那么清醒,只是我每喝一杯都会想起蓉对我说过的话,然后就心痛一次。然而昕雯却曾经对我说,我不知道你是否喝酒,每次看见你喝黑咖啡的时候我都在想,其实我是一个很好的鸡尾酒调剂师,或许有一天我会为你调制一杯精纯的鸡尾酒,可是你能为我一饮而尽吗?听雯对我说这样的话的时候蓉先前已经对我说过那样的话,所以我只能对昕雯说,我想保持沉默,可以吗?很多事情我自己是决定不了的。然后昕雯的目光一下子暗淡了下来,神情恍惚的走出了我的视野。
我走的前一天晚上昕雯把我约到她的家里,豪华的客厅沐浴在桔红色的草绿色的灯光之中,典雅精致的木质桌上放着两杯澄澈的鸡尾酒。昕雯说,你可不可以为我举起你面前的那杯酒,算是我对你的告别?我是彻底的沉默。许久,我才缓缓的吐出这几个字,你希望我是一个背弃诺言的人吗?然后是昕雯彻底的沉默。许久她举起酒杯把它喝干了,我看见晶莹的液体沿着她的脖颈滑落,然后昕雯迅速的转过身,说,我明白,你走吧!明天我就不去车站送你了,我受不了离别的滋味。然后我就走了,走出了昕雯为我布置的如梦如幻的客厅,走进黑色的大地,然后眼泪一滴一滴的流下来随风飘逝。后来昕雯写信告诉我,那天我还是忍不住去车站送了你,我掩映在人群中一直看着你走上火车。列车汽笛声响起的那一刻,我心中涌起一种追赶的冲动,可是我却看见一位女孩已经在追赶火车,口中还一遍一遍的呼唤着你的名字。于是我停止了我的脚步,我终于在眼泪中明白你对谁许下了诺言。
好酒量啊!兄弟!凌宇说着又要了五瓶,继续,不醉不罢休!
我说,呵呵,我好像没有理由要醉啊!
呵呵。那是,那是,我醉,你不要醉。我醉了还要你背我回去呢?
然后凌宇点燃一支烟,仰面靠在椅子上,望着天花板,日光忽然变得像他吐出来的烟雾一样扑朔迷离,那样一种姿式就如在那个秋天的下午我看见他躺在街道旁边的长条椅上,望着天空一样凄迷。
可是,每个喝酒的人都有故事,你相信吗?凌宇说。
凌宇继续说,在我复读的那一年里发生了很多的故事。复读班里百来个人无法无天,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学习就学习,想逃课就逃课,没有人管我们,老师想管也管不了。因为我们是一群受过伤的孩子,懂得对自己的未来负责,那时候我已经是复读了两届的老油条,心中的压力如无边无际的海。每到周未我心乱如麻,什么也看不进去,于是我常常逃出人声鼎沸的教室,去离学校很远的酒吧喝酒。我不想让我的同学看见我狼狈的模样,没有人陪我,因为我的好兄弟一个个散落了天涯。我常常是一个人喝得肝肠寸断,然后吐得一塌糊涂,然后一个人跌跌撞撞的走回来。我走在空旷的大街上,冷风吹打在我的脸上,我感到很孤独。家里人对我寄寓了很高的期望,我却如此的不争气,如此的作践自己。我常常想,或许有一天我会死在酒桌上,像古龙那样。有时候我会在回来的路上大声的吼刘德华的歌,刘德华是我最喜欢的歌手,他的歌曾一次又一次的把我从绝望的低谷拉出来。我洪亮的声音在大街上回荡,我放肆的唱,有人说我是疯子,有人说刘德华怎么会在这唱歌,只有认识我的人才知道我是一个落魂的学生。
我曾经想过放弃,放弃是一瞬间的事情,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可是有一天一个女孩突然闯进了我的生命里,挽救了我的未来。那个周未的晚上我前脚走出教室她后脚就跟了出来,原来她就是坐在我前排成绩顶好的stone。Stone非常坦率的对我说,我想跟你去喝酒,可以吗?面对stone突如其来的请求我一时无所适从,因为在此之前我和她仅仅是一般的同学关系。但stone接下来的话让我如释重负的笑了,我想回家,顺路陪你去喝一点酒,因为你常去的那个酒吧就是我的家。然后我和stone就来到了那个我常去的酒吧!一路上我和stone相对无语。
stone坐下来就开始对我说,首先我得向你忏悔,有一次我翻看你的英语笔记的时候忍不住看了你的那篇心情札记,所以我才知道你经常来这家酒吧!也就是我的家。你觉得这是刻板的宿命还是机缘的巧合呢?我没有回答她,而是反问她,你真的能喝酒吗?stone什么话也没说,拿起满满的一瓶啤酒,仰起脖子就往嘴里灌,灌完后就跑进卫生间呕吐,吐完后对我说,我是一个女孩,从来没有喝过酒,可是我却敢尝试;你是一个男孩,我知道你心里有很多苦,有很多压力,可是你完全没有必要绝望,你要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过着比你更悲惨的日子,所以你要振作起来,挺过这一年就是你光明的未来。
那一晚我滴酒不沾。我看着stone苍白的脸,听完她说的话心里非常的难过,我鼓起勇气哽咽着向stone说了声谢谢,转身走出了酒吧。那一刻我的眼泪已流了出来,那是为我自己的懦弱而流下的泪水。
那个晚上以后stone成了我复读班里最好的朋友。以后的每一个周未在去酒吧的路上我的身边多了一个她,我不再感到孤独,但我并不想浪费她宝贵的时间,可她却说愿意为我这么做。曾经的那个我常去的酒吧也就是stone的家已经不再是我们光顾的对像了,那里毕竟有stone父母严历的目光。我们换了一家酒吧,我也不再让stone喝酒,她确实喝不了酒,每次回来的时候stone总是要我为她唱刘德华的歌,而她就在一旁为我鼓掌,她是我唯一的听众。每次唱完的时候她总是说我的声音和刘德华几乎一模一样,有好几次她伤感的对我说,真希望能永远听到你的声音,假如有一天你要离开我,请你一定要在离开我之前为我录制一盘你自己唱的歌,我将会守着你的歌声到地老天荒。在stone的陪伴下我终于度过了我的复读岁月,放榜的那一天我的愿望终于实现,可我看遍了所有的红榜也没有看见stone的名字。我去酒吧找她也不见她的人影,我打电话给她也听不见她的声音——直到现在我仍然没有得到stone的任何音讯。她像是凭空消失了一般。这样一个女孩,这样一个在我的生命里刻下了如此深刻记忆的女孩就这样消失了。我仿佛做了一个华丽的梦,梦醒的时候我仍然不敢相信梦已经醒了。我常常想,stone是不是天使,使命完成以后就会消失?
我终于知道了这些天为什么凌宇和我一样不快乐,而当我问他这是不是他不快乐的全部原因时,他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我说,两个不快乐的人在一起喝酒至少在此刻不会感到孤独是吗?
我举起酒杯却看见冰其满脸阳光的向这边走来。冰其是我们系的小帅哥,五官搭配得绝对精致,典型的山东汉子,豪爽,豁达,喜欢滔滔不绝的狂侃和哈哈大笑,自称是一个绝对传统的男人,骨子里却潜伏着一股极具爆发力的张狂。冰其拍了拍我的肩膀,面部表情极度夸张的望着我,靠,喝酒怎么不叫上兄弟呢?我问他怎么忽然一个人跑到这里来,这小子竟然说他是来吃夜宵饱肚子的。冰其也是一个爱酒的人,凌宇就更不用说了,两个爱酒的男人在一起必然会演出一场好戏,我对酒没有太多的感情,既不喜欢也不厌恶,所以我自叹不如,主动退出。很多时候我只想好好做一个观众,认认真真的看一场别人演的戏。我知道我演不好戏,我演的戏没人看,说定还会有人砸鸡蛋。
五瓶啤酒很快被凌宇和冰其喝得一干二净,冰其又要了五瓶,说要开始灌我。我望着冰其笑,笑他为什么喝了那么多的酒五官还是那么端正,冰其说就冲我这一句话要和我干一杯。冰其说,你知道我为什么特别想和你喝酒吗?因为你曾经告诉过我你从未喝过酒,所以我一直想灌醉你,然后看一看从不喝洒的人醉后会是什么样子。哈哈,兄弟今天你可让我给逮住了。我说,虽然在此之前我从未喝过酒,但是这并不代表我喝不了酒,说完我就和冰其干了一杯,喝完后我发现我的头有点晕了。
这时候餐厅里竟然响起了音乐,竟然是那首《在那遥远的地方》,我有点不知所措,往事如潮水般的涌来。昕雯的音容笑貌那么清晰的浮现在我眼前,我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不知道曾经那个如风一样的女孩在繁华的上海她现在过得好不好,是不是还像以前那样来无影,去无踪。冰其还要和我干,我却沉醉在音乐里失去了知觉。我站了起来,说要去厕所,其实是借口,我只是想出去走走,让风吹散我的回忆和我忧伤的情愫。到电话亭的时候我忍不住给昕雯拔了一个电话,那边传来的是嘟嘟的忙音,重复了几次依然是忙音,于是就放弃了。
当我再次走进七餐厅的时候,凌宇已经醉了,凌宇瞪着两只铜铃般的大眼盯着我看,说,如果我醉了你一定要背我回去。我还是第一次听见醉了的人承认自己醉了,我说,你已经醉了,我现在就背你回去。凌宇用力的摆开我的手,一副受期侮的模样,我没醉,我哪醉了,等我醉了以后你再背我回去。我转过头去看冰其,冰其的那张英俊的小脸红得像火烧云,估计也不行了。冰其用眼色示意我们该走了,我问他自己能走吗?他说还行,凌宇不行了,一定要搀着。可是凌宇死活也不要我背,他坚决说他自己能走,可是东倒西歪的走了几步就跌倒在地,还带翻了一张椅子。这回我不容分说的把凌宇弄在了我的背上,凌宇趴在我的背上突然安静了。
多年以后当凌宇回忆起这个场景时无不伤感的对我说,你知道吗?在我复读的那一年,有一天晚上我醉倒在大街上,没有人扶我起来。我在街上整整睡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当我醒来的时候,我非常惊讶,我竟然还活着,竟然没有被车轧死。所以那天晚上当你背上我的时候,我趴在你的肩上感觉非常温暖。
凌宇瘦小的身躯趴在我的肩上我一点也感觉不到沉重,在路上我遇到祥善,祥善对我说,哥,你是不是喝酒了?我说,是啊。你没事吧,哥?我看见祥善的眼睛里流露出焦虑的神情。没事,我没喝多少。祥善看见我背着凌宇,要我放下来,他来背。我说我能行。可祥善执意要我放下来,我来吧,还是我来吧,你休息一会儿,你也喝了酒啊。我不知道怎的就听他的话了,把凌宇放了下来。
到了宿舍,安顿好了凌宇,祥善去他们宿舍给我泡了满满的一杯茶。
我握着茶杯,喉咙睹得慌,说,我没事,还是给凌宇喝了吧。
你喝了吧,喝了吧。凌宇,我再去给他倒一杯。
6我常常一个人在校内外转悠
十一的时候我有一款波导手机,当时是我们宿舍第二个拥有手机的人,第一个当然是never。我并不以为这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我是个低调的人,从来也不曾想炫耀什么,只是我的很多朋友包括蓉,包括昕雯,还有一些杂志社的编辑,他们都对我说,为什么我打电话给你总是找不到你呢?是的,他们找不到我。我很少呆在宿舍,宿舍是一个让人堕落的温室,我不想成为温室的花朵。
我常常一个人在校内外转悠,很多时候都是漫无目的的东张西望。我会骑着脚踏车沿着笔直的公路飞奔,直到一个我完全陌生的地方,很多时候都有是一片荒凉的郊野。然后把车子放倒在一边,坐在草地上大口大口的喝娃哈哈纯净水,然后发一会呆,再慢慢的骑回来。有时候我会有图书馆里泡上一个慵懒的下午,我常常把书架上的杂志翻得哗哗响,等我把半数以上的杂志都走马观花般的翻了一遍后,我才会选择一个靠窗的坐位让阳光洒在旅游杂志豪华的封面上,然后慢慢的欣赏一幅幅绝美的图片,构筑一个个属于自己的远方的梦想。有时候我会躲在自习教室里的一个角落不吃不喝的写上一整天的字,写得腰酸背疼手心发麻,有好几次被祥善发现了,他也不问我,偷偷的把饭打上来给我。我吃着祥善给我打上来的饭感觉很幸福,可我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祥善总是对我说,哥,你为什么不吃饭呢?不吃饭你的东西能写好吗?不吃饭你的胃受得了吗?看着祥善单纯的目光我心里总会隐隐的作痛,我总是微笑着告诉他,别担心,我只是偶尔一下罢了。可是我不知道我已经偶尔了多少下了。有时候我也会去学校附近的雕刻时光酒吧,北京是雕刻时光的老巢,要上一杯黑咖啡,让回忆随着咖啡的热气一点一点的上升。有时候我也会去音像店、书店,挑各种版本的《在那遥远的地方》,然后寄给上海的昕雯,昕雯收到后总是在QQ上给我发来一连串惊喜的笑脸,然后再送我大包小包的精神礼物,最后一句话总是,真的很高兴你没有忘记我,我总担心有一天你会忘记我。
所以他们常常找不到我,因为我不在宿舍。
所以当我告诉他们我买了手机的时候,他们似乎比自己买了手机还要高兴。其实他们早就有了手机了,比如昕雯像她这样一个追赶时尚的女孩在高中就拥有了一款小巧玲珑的迪比特手机。只是那时候同龄人当中绝大多数人没有手机,所以昕雯的手机也就无用武之地。昕雯常常对我说,要是你有手机就好了,你有手机我的手机就有用处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送一款手机给你吧。我说,我当然介意啊,我现在要手机干嘛呢?我又没有多少人要联系。等考上大学再说吧。
在我拥有手机的那个晚上,蓉给我发来很多的短信,蓉给我的第一个短信是,今夜,你的手机为我而开,不要关,好不好。我看完了蓉的所短信之后,才给她回了一条短信,今夜我的手机为你而开。然后蓉的话语就如潮水般的涌来,我知道她很压抑,需要宣泄,而我只能耐心的收看并回复,常常是好几个短信回一个,手机刚买的,打字太慢。蓉说,我等你的短信等到花儿也谢了,有时候我真的忍不住想打电话给你,可是怕花你太多的钱,所以还是忍住了。半夜的时候我握着手机慢慢睡去,被蓉的电话吵醒,正想接,她却挂了,手机屏幕上显示呼叫5。我苦笑了一下,我想,大概是蓉不是想打电话给我,只是想知道我关机了没有。我理解,这是一种矛盾而复杂的心情,一个人爱一个人太深,这个人就会变得敏感而多疑。常常做出一些自己而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所以,爱一个人,真的不要太深了,那样痛苦的是你自己。这样的话当然不能跟蓉说,可是蓉似乎不同意我的看法。她常常对我说,爱一个人确实很痛苦,但是这种痛苦也是一种幸福,我不想我的心灵干枯,也不想我的生活荒芜。所以我选择痛苦的同时也选择幸福。
还不到十一的时候,祥善对我说,哥,我十一想去长城,你呢?
我从他眼中看出祥善想和我一起去,只是不好意思说怕我另有安排。
于是我对他说,好啊。我也想去,。我们一起去吧。
其实很小的时候我就去过了长城,我爸出差到北京,我也就跟着过来了。那时候我对所谓的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和世界八大奇迹之一的长城并没有什么感觉。我父亲站在好汉坡上把我举起来的时候,我吓得哇哇乱叫。我以为我父亲不要我了要把我从长城上扔下去呢!我父亲叫我别动,要照相,我不知道照相是什么,我看见一个人拿着一个机器对准我,咔嚓一声,我感到一阵昏暗,然后我父亲就把我放了下来。那是我和我的父亲唯一的一张合影,很多时候那张照片是我在同伴面前炫耀的资本。我会自豪地说,看,这就是万里长城。后来我母亲死了,我父亲离开了我,我父亲离开了我后给我寄了很多钱,只是再也没有回来过。我考上大学的时候我父亲给我打了一个电话,那是我父亲离开我后第一次给我电话,我听不出那是我父亲的声音。我父亲对我说了一句话就挂了,我很忙,我这边已经有个家,我不能一错再错,所以我就不能送你去大学了。我听完父亲的话几乎没有什么感觉了,这么久了我已经习惯没有父母在身边的日子,只是当我情不自禁的翻出我和父亲的那张合影时,我心里仍然感到一阵刺痛。我不明白,很多事情我都不明白。后来我把那张照片给撕了,有关父亲的记忆也一起尘封,也不曾想过哪年哪月哪日要将它复活。
十一的第三天我和祥善去了八达岭长城,估计这一天是八达岭长城游客最多的一天,所以我们选择这一天是我们的错,而选择八达岭则是错上加错。那一天我们感觉不是在游长城,而是在挤长城。还在长城脚步下的时候,就看见上面黑压压的一片,没走几步人流如浪涌,我几乎喘不过气来,好几次我和祥善都走丢了,我们互相呼喊着对方喊名字,费了好大的周折才走到了一起。后来,我握住祥善的手,两个人见缝插针,终于挤上了好汉坡,而我们的衣服都汗湿了。这中间我的手机被挤掉了一次,祥善弯腰下去捡的时候,有一个野蛮的男人就想从祥善上的背上踩过去,我怒火中烧,平生第一次骂粗话,操,你想干嘛!然后用力把他撞开了,众目睽睽之下,他没理在先也就拿我没折。站在好汉坡上,望着下面黑压压的人群,有那么一瞬间我感到一阵悲哀,我不知道他们热衷于挤长城是为了什么,是为了增长自己的见识吗?是为了开阔自己的心胸吗?是为了提升自己的人格吗?或许什么都不是,或许仅仅是为了某一天和朋友聊天的时候,当朋友问你去过哪些地方时,你可以自豪的说我去过长城吧。坦然的说,我大概也是为了这个吧,因为我实在也感受不到不到什么深刻的东西。我不想,那样很累,其实我更倾向于自然景观,我只想陶醉。
我站在好汉坡上给昕雯发短信,我告诉昕雯,我现在站在长城的好汉坡上,可我并没有感觉到自己是好汉啊,呵呵。
昕雯很快就给我回了一个短信,知道我现在在哪里吗?我在杭州在杭州的西湖上,在西湖的断桥边。我回忆起我已经看过好几遍的《新白娘子传奇》许仙和白素贞断桥相会的情景,不觉间眼泪已经掉下来。断桥相会,天地情缘,莲花盛开,西湖美景,仿佛如梦。白娘子是我们那个年代小女生心中的集体偶像,我曾经也做过有朝一日成为白娘子的美梦。可是我知道我哪里比得上白娘子呢?人就是这样,越是不可能的事就越想让它成为可能。就算成了白娘子那又怎样呢?我所爱的人会像许仙一样从断桥的那边失魂落魄的跑过来和我相拥吗?如果有这么一天,我也甘愿压在雷锋塔底二十年无怨无悔。你曾经对我说生命历程中给你印象最深的古剧是《新白娘子传奇》。白娘子和许仙的爱情既悲壮又真实,彼此相爱深厚,甘愿为对方赴汤蹈火,生死与共,这是毫无雕饰的最真的爱情,不管白娘子是不是蛇妖,何况她还是一个比神仙法海还好的蛇妖呢。你真的这样认为吗?如果我是白娘子,你愿意做我的许仙吗?可是我现在看见断桥上的男男女女却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悲哀。我不知道为谁悲哀,为他们呢?还是为自己走不出梦境的悲哀,好了,现在我要去雷锋塔了,雷锋塔后我再给你短信。
从好汉坡下来的时候我们相对轻松了很多,下坡的路有很多条,所以人就少了,只是坡比较陡,有的几乎接近垂直,我和祥善小心冀冀的走着。祥善走在前面,时不时回过头来叮嘱我一声,小心。可是我实在太不小心了,我一边发短信一边下台阶,结果一脚踩空,从五级台阶上摔了下来。我跌坐在地,开始没有感觉到疼痛,只是站起来的时候我的右脚脚踝痛的我站不稳,只好又跌坐在地上。祥善跑过来扶我,问我怎么样,我说我估计走不动了,都有是这该死的手机害的。祥善要背我,我不准,我说,没事,歇一会儿就行了。可是歇了半个小时我仍然站不起来。我开玩笑的说让祥善先走,别管我了。他有点生气了,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他生气,呵呵,蛮可爱的。他说,哥,你说的是什么话,我能丢下你不管吗?他还命令我,什么话都不要说了,上来吧,我背你。我笑了两下,呵呵,祥善你别生气啊!我开玩笑呢,好吧,我听你的,只是太不好意思了。
祥善把我背出了长城,到了外面我叫了一辆TAXI直奔学校。
在长城的那一跤让我在学校的医务室里躺了一周。一周后我双脚着地,步履如飞,我从来不曾发觉我走路竟然会如此之快,曾经总是走在我前面的祥善这次则落在我后面不断的提醒我,慢点啊!哥,你的脚刚好呢!我说,没事,没事。继续放纵我的脚步。我太渴望自由的行走了。我太渴望与大地母亲进行亲密接触了,躺在医务室的七天我受够了。
在医务室里的日子我给我的朋友们狂发短信,我爱上了红色,因为我手机上闪烁的红色告诉我,我有短信了。我告诉昕雯我登长城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现在躺在医务室里,一个人,很静,很郁闷。昕雯很快给我回了短信,她说,你认为这是缘份吗?我从雷锋塔下来的时候从台阶上滑了下来,现在躺在床上休养生息,只是我的伤没有你那严重,我躺一两天就可以下床了。我不曾想到昕雯竟然会有这样的遭遇,原本想让昕雯安慰我一下,而现在我不得不对她说,也许这真是上天有意的安排吧。同是天涯论落人,昕雯你好好的养伤吧,昨天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了上帝,他对我说,别怕,孩子,你的朋友在陪你,你不会孤独的。之后是长时间的沉默,长时间的沉默之后昕雯发来短信,你为什么总是那么幸运,你受伤的时候有人陪,而我受伤的时候为什么没有陪我呢?我不再回信,我知道我的话触动了她伤心的往事。
我并没有打算把我受伤的事情告诉蓉,可是蓉还是知道了。她直接打我的手机,我没接发短信问她有什么事,她不回仍然打我的手机,我又按了,她不死心又打,我终于心软接了。那边传来蓉委屈的声音,我真的太伤心了,你受伤了也不告诉我,打你手机你竟然不接,我到底哪点做得不对啊。就算我是你的一个很普通的朋友你也不应该如此对我啊。我说,仅仅是小伤,不想让你担心,不接你电话,是不想让你破费。蓉情绪有点激动,你可不可以不找借口呢?你不觉得你太残忍了吗?你可以不在乎我,可是你竟然把我关心你的权利也剥夺了。面对蓉的质问,我无言以对,蓉也没再说什么把电话挂了。过了一会儿,蓉又给我发来短信,原谅我刚才的冲动,我知道不是你的错,一切是因为我太在乎你了。那一刻,我的眼泪几乎又要流下来,我说,蓉,这么多年了,难道你还不明白我是怎样的情感?你还是把我忘了吧,我不想看到你把太多的青春浪费在我的身上。我只是一棵平凡的树木,不要因为我而毁了整片森林。可是蓉却说,爱上一个人是一瞬间的事,忘记一个人却是一辈子的事。如果我能忘记你,在爱上你的那一瞬间我就可以把你忘记了。你虽然是一棵平凡的树木,但如果没有你这棵树木,整片森林对我来说将毫无意义。
我在医务室的日子祥善天天陪着我,他抱来一大堆我喜欢看的书放在我的床头,说,哥,你看这些书够你打发时间了吗?如果不够,我再去给你找。我看着祥善那单纯的眸子,心如水一般的柔软,我说,祥善,不用管我了,你去忙你的吧,我没事的。祥善摇了一下头,不行,这怎么可以呢?你的脚都不能走路怎么能照顾自己呢?哥,我不会离开你的,我会一直陪在你的身边,直到你的伤好了为止。我很过意不去,说,谢谢你了,祥善,要麻烦你这么的时间。祥善给我削了一个苹果,哥,你不要这么说。在上学以来我只有你这么一个好兄弟,我有很多事情不懂又不会说话,别人总是取笑我,只有你真心真意的帮助我,对我好,什么事情都想着我,为我操心,而我什么也不会,帮不了你的大忙,只能为哥做点微不足道的小事了。如果要说感谢,只能是我感谢你才对啊。
昕雯说我是一个幸运的人,不是吗?你受伤的时候有人陪,我受伤的时候只能一个人默默的忍受。我说并不是没有人陪你啊?只是你的朋友暂且不在你的身边而已。不过昕雯确实说对了,躺在医务室的日子,我几乎从没有寂寞过。除了祥善每天都陪着我之外,我所有的兄弟都来看望过我。
艾怜来看我的时候背着一个书包,从背后伸出一只手,做出一个胜利的姿式,不断摇晃着,裂着嘴巴一直笑。阿文,我来看你了,艾怜说这句话的时候像一个女生。本来他小的时候扁桃体被割掉了,再加上他故意的嗲声嗲气,所以要是只听声音的话,绝对会误以为是个女生,可是艾怜并不在乎别人说他是个女生。我曾也开过他的玩笑,艾怜啊,你还是不是男人啊,为什么总是学女人呢?艾怜满不在乎的说,我本来就是这样子的嘛,再说了,做女人有什么不好呢?我下辈子就做女人,哈哈!艾怜尖利的笑声会吓死只只老鼠。
是的,艾怜一点也不在乎,艾怜不仅不在乎别人说他像女生,所有与他形象有关的东西他都不在乎。他可以整天穿着一条50年代的人才穿的大裤衩在过道里游荡,出去的时候戴着一幅老掉牙的大墨镜,还自我感觉良好的说,酷吗?阿文,我酷吗?因为不在乎所以艾怜口无遮拦,什么话都说得出口,好话坏话正活被他说光了,我问他你的口才是不是这样练出来的。他说,不是啊。我哪有什么口才呢?要是正式的场合我连个屁都不敢放。
那么,艾怜在乎什么呢?他说,他只在乎能不能吃饱,能不能有电影看,能不能有侦探小说读,能不能一觉睡到大响午。或许我们以为艾怜活在这个世上很可悲,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但艾怜自有他的一套理论:人活在世上只要自己舒服就够了,为什么要有那么多的追求呢?为什么要那么累呢?钱够花就行,我又不想成为什么百万富翁。我也不争名夺利,说我享乐主义也好,说我目光短浅也好,我就我,我又不是别人。我为什么要活在别人的目光之中呢?所以在别人的眼里艾怜是一个无忧无虑的纫绔子弟,曾经很长一段时间我也这么认为,直到有一天,我突然问他,艾怜,你真的每天都这样快乐吗?
艾怜突然不说话了,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脸上盛开的桃花一瞬间全部凋零。艾怜没有直接回答我,而是反问我说,你认为我是这样的人吗?我从来没有见到艾怜如此认真过,还真有点不习惯,艾怜的眼睛依然是那么清澈纯洁,像秋天的湖泊,这也是当初我对艾怜产生好感的原因。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艾怜,我猜想艾怜不是这样的一个人,艾怜可能是内心里深藏了很多恐慌的人,而他平日里表现出来的嬉皮笑脸其实是在掩饰他内心的恐慌。
艾怜接下来的坦白证明我的猜想是对的。他说,其实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我都在想同一个问题,像我这样安于现状,贪图享乐的人会不会有一天被所有人抛弃?可是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却从没有想过自己要去积极主动的改变什么。每天的太阳都是新的,可我却觉得每天的太阳都是旧的,我仍然要嘻嘻哈哈的度过每一天,阿文,你说,我该怎么办?我用艾怜自己以前说过的话安慰他,你就是你啊,为什么要为别人而活呢?再说了,你每天不是带给我们很多欢笑吗?这就是你与众不同的价值啊!艾怜苦笑了一下,或许吧。这是我第一次看见艾怜苦笑,艾怜以前都是仰天大笑或一脸坏笑。
我看见艾怜背着书包,就问他是不是刚从自习教室里出来。艾怜说,你傻啊,自习教室都关门了。我刚从西单图书大厦回来,你看,我还给你带来了礼物呢。说着就打开书包掏出一本书,我以为他又是在拿侦探小说全集,很好看的,要不要啊。所以这次我也习惯性的说,谢了,你还是留着自己看吧。我头昏,看不了侦探。但是这次艾怜却得意的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哈哈,阿文,你错了,你看这是什么?这不是你一直说要买的余华的《活着》吗?我看定价不贵就卖了下来,怎么样,叫我一声哥,我就送给你。哈哈,我不说话,只是笑,但我还是很感动艾怜的心细与好意。艾怜把书递给我,哥也就不为难你了,不过我送你书还是有代价的,等你伤好了啊一定要请我去吃生全聚德!艾怜说完起身要走,我说,不多陪陪哥吗?艾怜说你还要我陪啊,祥善不是一直陪着你吗?阿文你真好福气,认了认么一好弟弟,说到这又转过身对祥善说,改天我也认你做弟弟吧。一句玩笑话却把祥善的脸弄红了。
凌宇是最后一天来看我的,凌宇刚从秦皇岛回来。
凌宇走到我的床边第一句话就是,我看到她了。
我不明白他的意思,说,看到谁了。
你忘记了吗?我曾经给讲过的我复读那一年发生的故事,sotne就是故事中的主角。那个曾经每天晚上陪我去喝酒的女孩,那个把我从绝望中拉出来的女孩,那个在我考上大学后神秘消失的女孩,sotne,我看见她了。
看见她怎么啦,看见她你不高兴吗?
她的腿断了。
腿断了,腿怎么会突然断了呢?
我也不知道。她没有告诉我。那天清早我一个人去北戴河海边看日出。我到海边的时候看见她坐着轮椅面朝大海一动也不动。当时我觉得这个背影非常熟悉,我走近一看,确定了是她,是sotne。我叫了她一声,她还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只是当她看到我的时候马上掉转头迅速的开着轮椅车走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这样,我当时傻愣在那,也没有追上去问个究竟。我一直搞不懂的是她的腿为什么突然断了呢?四个月前还是好好的。难道就是因为她的腿断了才不肯见我?可是,她为什么见到了我又躲开呢?还有她怎么突然来到了天津呢?
我说,凌宇,你当初就应该追上去问个明白。看你,现在失魂落魄的样子。
对呀!我也是这么想的。唉,我真是伤到了头。不过还好,我至少知道她就住在北戴河附近的医院里。过几天吧,过几天我亲自跑一趟,一定要找到她。
凌宇神情黯然,过了一会儿他回过神来,说,呵呵,兄弟,真是不好意思,本来是来看你的,结果反倒要你担心我了。
我说,说哪的话,还是不是兄弟啊!要不,我们喝酒去。
喝酒,你的伤••••••
我打断凌宇的话,呵呵,今天我出院,应该庆祝庆祝。
可是凌宇却没有表现出以往的兴奋劲儿,而是忧虑重重的说,你的伤刚好能喝酒吗?
我说,没事!我只是陪你去喝酒啊!没说自己要喝啊。你以前不是总是对我说,我不要求你喝酒,只要你陪着我就行了,今天我就是去陪你,和你说说话!
我们还是选择了七餐厅。由于是国庆长假,又不是吃饭的时候,七餐厅人非常的少。我们一进去就看见了冰其,这小子,又是一个人自斟自饮,我感觉有点奇怪,每次我和凌宇去的七餐厅的时候总能遇到冰其。冰其这小子,脑子里幽默细胞不少,昨天还去看了我。看到我第一句话就是,老兄,躺着是不是比站着好受啊。这会儿我也抓住机会忍不住前去幽他一默,其弟,吃夜宵呢?这么大的一个餐厅就你一个人也不怕冷清啊?我之所以这么说,因为冰其饭量特别大,每天晚上都有吃夜宵的习惯,不吃半夜肚子就会饿得咕咕叫。
冰其抬起头来,一脸的愁容,怎么了,有心事?我问。
冰其笑笑,有些尴尬。
凌宇过来握住冰其的手,彼此彼此,咱们兄弟,今天不醉不归!
冰其还是不说话,给凌宇倒了一杯酒,又给自已倒一杯酒,也不举杯,就自个儿一饮而尽了。然后又给自己倒了一杯,也不管我和凌宇,又咕咙咕咙的喝完了。我和凌宇面面相觑,不知所措,因为我们从未见过冰其如此伤心过,平日里看他笑呵呵的,看不出有什么伤心事啊。冰其越来越疯狂了,我和凌宇看他快不行了,抢过他的酒杯,阻止他这样的作践自己。凌宇劝了他一句,兄弟,有什么事想不开的呢?天塌下来有地撑着。借酒消愁悉更愁啊!冰其终于开口了,他迷离着两只醉眼,脸被烧得通红,你们知道吗?我喜欢她喜欢了五年,爱她爱了四年,追她追了三年,可是,可是,她竟然对我连一点感觉都没有啊!连感动都没有••••••
冰其说着说着就稀里糊涂的趴在桌子上睡过去了,我猜得没错,冰其又是为情所伤。
7 “60分万岁”
十一长假结束不久,我们系进行了一次轰轰烈烈的期中考试。说它轰轰烈烈是因为在没有硝烟的考场上,我们系有半数以上的战士冲锋陷阵,不幸血溅沙场,魂归西天,以往任何一届都没有发生过这样的情况,因为以往任何一届都没有进行过期中考试。我们不相信在大学里竟然还要像中学一样进行期中考试,我们更不相信教我们《古代汉语》的教授竟然是我们学校的四大名捕之首——无情!该教授生着副女儿身,心肠却比刚铁还硬,每年都有无数学生栽倒在她的手下,尽管你使出浑身懈数,软硬兼施,她就是不为所动。59分就是59分,60分就是60分,在“60分万岁”呼声大行其道的大学,要想通过她把59分变成60分比登天还难!
这次《古代汉语》期中考试我们系有半数以上没有通过,只是令我们感到惊讶的是,她并没有像中学的老师那样对我们大发雷霆。她只是轻描淡写了一句,期未考试等着瞧吧,你们!
这句话让我们毛骨悚然,不亚于夜里晚上一个人看恐怖电影。
我在这次考试当中拿到了系里第一,并不是我有意要拿第一,我和同学们一样都仅仅是在考试前一个晚上抱了一下佛脚。只是我是一个热爱文字的人,对文字非常敏感,有比较强的古文功底,再加上大学里的考试实在是太弱智化了,所以就拿了个第一。可是我并没有因此而感到荣耀,反而感到有点羞耻,因为在大学里谁也不会在乎你的考试成绩有多高。大家都是从高考中考过来的,都有着辉煌的过去。门门考试都考第一的人普遍不被看好,幸好我只是古代汉语考了第一。
never看见我高不可攀的分数,眼睛都拉直了。我靠,你小子古文怎么这么好!早知道考试我就坐你后面了,也不至于我现在无颜江东父老了!never只考了30分,期中考试占学期总成绩的30%,这就意味着never期未考试如果考不到70分以上,他这一科就挂了,面临的是来年的重修。可是never从未担心过自己是否会挂,说这只取决于他想不想挂的问题。never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看着老师。我就不信这个老师这么难搞。
一直以来我都以为只要考上了大学就不要再学数学了。数学是我最为头疼的科目,高考要不是数学拖我的后腿,我怎么会落到这个二流学校里来。可是我错了,现实把我幼稚的梦想击得粉碎,大一大二这两年里我一直没有摆脱高数对我的困扰。尽管我每次考试都能拿上个八九十分,但每次上高数课我都提心吊胆。我很害怕老师抽我上去做题,教我们高数的n君有一个习惯,平时讲课的时候讲得特难,任他在三尺讲台上如何激情飞扬,龙飞凤舞,我们仍然云里雾里。台下伏倒一片,都在做自己的春秋大梦。直到老师说抽人上去做题的时候,大家才从梦中惊醒,谁都不希望抽到自己,谁都不会做N君出的题目。可是越是不希望被抽到的人就越容易被抽到,我是最不希望被抽到的人,所以我常常被N君抽到,好几次我都是说,对不起,我不知道做。尽管有些题目我知道做我也说自己不知道,如是几次之后就不再抽我做了。而我就可以在课堂上随心所欲的看我的小说或者给同学回信,我喜欢把信拿到课堂上来写,因为这样可以不浪费时间。我一直都认为听课是一件很浪费时间的事情。我高中的时候就不喜欢听课了,老师讲课的时候我总是干其他的事情。我比较习惯于自学。
我一直很感激N君,因为他不是四大名捕,他从来不抓人。每次期未考试他出的题目都很简单,只要把他指定的公式看上几遍准能过,以至于像我这等数学白痴也能考上八九十分简直是不可思议。N君还有一点就是从不点名,这和其他科目的老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为不点名,逃课的同学越来越多,有一次上课只来了20多个人,。他也不恼火,还自我解嘲的说,我也深知你们的苦,我也是从大学里过来的。你们现在这个样子就好比我当初坐在教室听古代汉语一样。我也逃过课,只是我不知道那些逃课的人干什么去了,如果是躺在宿舍睡觉,那我真为他们痛心。后来N君明确向我们表示,他的课以后可以不来,只要考试能过就行,时间掌握在你们自己的手中,都成年人了,应该懂得自己为自己负责。一番话至情至理,说得我们喉头堵得慌。所以,尽管N君教得是最残酷的科目,但却被我们系评为最人性化的老师。以至于每年一度的评教,我们都把N君的分数打得很高。
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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