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人之不病也,以其不病也,是以无病生存率也。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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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典故大家谈 中国古代教育典故谈 诸子百家2 第4讲 墨、道、法家的教育思想 一、墨家的教育思想 代表人物:墨翟
春秋末战国初思想家、学者,
墨家学派创始人。姓墨名翟,生卒于约公元前468年至公元前376年,鲁国人,今山东省滕州市人。墨子出身平民,自称“北方之鄙人”,人称“布衣之士”和“贱人”。
墨子上说“王公大人”,下教“匹夫徒步之士”,几乎“遍从人而说之”。行迹所至,东到齐,西游郑、卫,南至于楚、越。   墨子博学多才,擅长工巧和制作,还擅于守城技术,其后学总结其经验为《城守》二十一篇。还在名辩说方面有所成就,成为战国名辩思潮的祖源之一。墨子的事迹,分别见与《荀子》、《韩非子》、《庄子》 、《吕氏春秋》、《淮南于》等书,其思想则主要保存在墨家后学《墨子》一书中。
物理学方面 一、墨家的教育思想
核心思想:兼爱
(一)关于教育作用
“素丝论”,肯定了人是后天环境和教育的产物 一、墨家的教育思想
(二)关于教育目的
培养“兼士”:
厚乎德行,辩乎言谈,博乎道术
一、墨家的教育思想
(三)关于教育内容和对待传统文化的态度:
“既述且作”,鼓励创新 教育内容:诗、书、春秋,“非乐”,重视科技教育
二、道家的教育思想
老子的简介 李耳,字伯阳,又称老聃(dān),楚国苦县厉乡曲仁里(安徽涡阳,河南鹿邑互有争论)人。是我国古代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之一,被道教尊为教祖,世界文化名人。 道家的教育思想
核心思想:自然无为
(一)关于教育作用 “自然人性论”,否定教育的作用 道家的教育思想
(二)关于教育目的
“隐士”:“无为品质”:无事、无欲 道家的教育思想
(三)关于教育内容和对待传统文化的态度 否定一切人类文明; 教育内容:“自然之道”: 不争:“夫唯不争,故莫能与之争。” 知足:“祸莫大于不知足。” 贵柔:“物壮则老,是谓非道,非道早已。” 道家:庄子 庄子:战国时代宋国(今商丘)人,名周,道家思想代表人物。与老子合称“老庄”。 三、法家的教育思想 代表人物:商鞅、韩非;核心思想:法治 (一)关于教育作用 “人性自私说”,肯定法的作用,否定教育的作用 (二)关于教育目的 培养“能法之士”、“智术之士” (三)关于教育内容和对待传统文化的态度 “废先王之教”(儒家:“法先王之教”),否定传统文化; 教育内容:“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韩非以及《韩非子》的解读
韩非,韩人,出身于韩国的没落贵族。他的社会思想代表着战国末期日益强大起来的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法家最后的也是最大的理论家,主张建立“法、术、势”相结合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国家。
王处辉《 中国社会思想史》 需要注意的方面:法家思想与现代意义的法律和审判联系起来,是错误的。 用现代术语说,法家所讲的是组织和领导的理论和方法,而非法律等。(《 冯友兰选集 》上集
) 《韩非子》名言,通过符合现代社会需要的宏观角度,与西方哲学家名言相对照 ,完全呈现法家思想的积极意义。
《韩非子》简介
韩非的著作总集《韩非子》,是先秦法家的代表作,共五十五篇,书中记载着大量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公木在其著作《先秦寓言概论》中说《韩非子》中有寓言340则,位居诸子寓言之首,又据陈蒲清先生统计,《韩非子》有寓言约300-400则。这些生动的寓言故事,蕴含着深隽的哲理,凭着它们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给人们以智慧的启迪,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韩非巧妙地运用寓言故事来说理以及表达自己的思想,达到良好的效果。 1、圣人之不病也,以其不病,是以无病也。
《韩非子-喻老》
译:圣明的人之所以没有苦恼,是因为不把苦恼当做苦恼,所以不苦恼。
人生在世,总是会有顺遂与不如意的时候,在顺遂当中,人必定是愉悦而满足的,但是若换做荡到谷底的时候,心里面多半是烦闷愁苦的,人生就是如此,起起浮浮,有几人能不如此。
越王勾践因战败而到吴国替吴王夫差当仆人,但勾践十分努力,忍辱负重,就这样经过“十年生聚,十年教训”之后,他终于将夫差打败。假如他因这种情况而烦愁苦闷,,那么如何能雄霸一方?
巴尔扎克(法):苦难是人生的导师。
2、一手独拍,虽疾无声。
《韩非子-功名》
译:一个手掌拍,虽然迅速,但是发不出声音来。
战国名将吴起,非常重视士兵的状况,当有士兵的脚下长疮时,他居然亲自为士兵吮吸疮上的脓血。
我们能从中得到什么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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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心得--对“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
《素问·四气调神大论》云:“是故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此之谓也。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住句话提出了“治未病”的思想,阐明了“治未病”的重要性。“治未病”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未病先防,一是已病防变。它对养生保健、防病治病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数千年来一直有效地指导了中医学的防治实践。
《素问·宝命全形论》云“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指出了世间万物,人是最宝贵的,我们应该珍惜生命,注重养生,做到“未病先防”。
人与自然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即所谓的“天人合一”。“天暑衣厚则腠理开,故汗出;……天寒则腠理闭,气湿不行,水下留于膀胱,则为溺与气”,即:人体天暑多汗多尿,天寒少汗多尿的自动调节功能,这是人与自然求得统一的生理活动的表现。所以养生之道应该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顺四时而适寒暑。“日中为阳陇,日西为阴陇,日入阳尽而阴受气矣。夜半而大会,万民皆卧,命曰合阴,平旦阴尽而阳受气,如是无已,与天地同纪”,“从阴阳则生,逆之则死”。现代人由于工作繁忙,生活的多姿多彩,很难起居规律,更难法于阴阳,夜半而大会之时,卧之,致使阳该入于阴时,不得入,日久则阴耗阳亢,损伤人体正气,有云“正气存内,邪不可干”,今阴阳失衡,正气不足,邪气易侵。所以这些年来才出现一个时尚的名词“亚健康状态”,这就是对不能够顺四时,法于阴阳的最好诠释。
世界范围内发病率迅速增高,发达国家糖尿病患者达10%以上,我国糖尿病患者已超过4%,个别发达地区达6%,呈上升趋势;近年来,我国的发病率逐年上升,普查资料显示我国的高血压患者已超过一亿,据统计,1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平均发病率为11%等等,这些疾病的发病率的增高现代医学研究解释中都与饮食和精神压力有关。其实,关于饮食和情致致病在《黄帝内经》中早就有阐述。《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味厚则泄,薄则通;气薄则发泄,厚则发热。壮火之气衰,少火之气壮,壮火食气,气食少火,壮火散气,少火生气”,指出了:药物饮食纯阳者消蚀耗散人体元气,人体的元气赖以药物饮食温和者得以生化。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饮食环境大有改善,但是饮食结构并不完善,肥甘厚味,生活中常有之,日久阴阳失衡,元气耗伤则发病。《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又云:“暴怒伤阴,暴喜伤阳”,明确的说明了七情内伤的致病特点,告诫人们要预防疾病,益寿延年,就必须内调情志。
故“未病先防”之养生之道要求我们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饮食有节,起居有常,不忘劳作,虚邪贼风,避之有时,恬淡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安从来。
人食五谷杂粮,谁能无病?故《黄帝内经》提出了“已病防变”的思想,一直指导中医的临床学发展。
一、已病当及时治疗,防其传变
病初得之,就当以重视,防其生变,否则小而变大,微而成巨,药石难以对抗,阴阳失衡之乱难平也。《灵枢·百病始生》:“是故虚邪之中人也,始于皮肤……留而不去,则传舍于络脉……留而不去,传舍于经……留而不去,传舍于输……留而不去,传舍于伏冲之脉……留而不去,传舍于胃肠……”论述了外感病的一般传变规律,即由表入里,由浅及深。故治疗当邪在皮毛,当以表散;在经脉当通经脉;入里,当从里泄邪。由于疾病的传变,逐次加重,故当早期及时治疗,防其传变,否则必贻误时机,预后不良。
二、指导临床、用药
“肝受气于心,传于脾,气舍于肾,至肺而死;心受气于脾,传之于肺,气舍于肝,至肾而死;脾受气于肺,传之于肾,气舍于心,至肝而死……”阐述了“五藏相通,移皆有次”的传变原理,故《素问·刺热》云:“病虽未发,见赤色而刺之,名曰治未病”。
“五藏相通,移皆有次”的思想一直影响着后世,在张仲景的《金匮要略》中就有“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如肝气郁结,除精神郁闷,胸胁苦满等症状,还常出现纳差,食减,腹胀等脾病症状,故治肝病之时,常加用健脾之法,方如逍遥散,另外还有抑木扶土的痛泻要方等等。
再如叶天士治温热病强调“先安未受邪之地”,当邪热在胃时,除用清热益胃的石膏、知母外,还加入咸寒滋肾的阿胶、龟板,以防胃热下陷于肾。
学习过《黄帝内经》懂得了:以母为基,以父为楯,益寿延年,在于己,懂养生,则年度百岁;疗疾病,重传变,调阴阳,勿失时机。同时作为一位传染病学工作者也从2003年的非典,今年的甲型H1N1得到启示:在传染病的防治过程中,特别是烈性传病,突发传染病,防病重于治病,不要一味强调攻邪,当预防传变,防治变证发生,防治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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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病中心(感染科)好评科室
肝病中心(感染科)分类问答第27章 民国三年(1914)八月十一日至九月十五日(2)
  Incaseneitherofthehighcontractingpartiesshouldhavenotifiedtwelvemonthsbeforetheexpirationofthesaidtenyearstheintentionofterminatingit,itshallremainbindinguntiltheexpirationofoneyearfromthedayonwhicheitherofthehighcontractingpartiesshallhavedenouncedit.But,ifwhenthedatefixedforitsexpirationarrives,eitherallyisactuallyengagedinwar,theallianceshallipsofactocontinueuntilpeaceisconcluded.  Signed,  E.GREY,  SecretaryofStateforForeignAffairs.  TAKAAKIKATO,  AmbassadorExtraordinary.  Theforegoingisthelatest,revisedtextandtheoneatpresentinoperation.  〔中译〕日英盟约  (日签于伦敦)  前言  大英帝国政府和日本政府鉴于自日日英盟约签订以来,形势已发生了重要的变化,认为为适应形势变化而对于上述盟约进行修改,将有助于促进地区安定与和平。因此达成协议签订如下条款以取代前述之盟约,此条款的宗旨与前述盟约一致,即:  (a)巩固和维持东亚与印度地区的和平。  (b)在确保中华帝国的独立与完整的前提下保护列强在华的共同利益,并坚持各国在华工业和贸易机会均等的原则。  (c)维护在东亚及印度等地区缔约各国的领土权利及保护在上述地区它们的特殊利益。  第一条  大英帝国及日本一致同意,当此盟约前言中所提及的任何权益受到威胁时,两国政府将彻底坦诚地交换意见,并考虑采取共同步骤以保护上述受到危害的权利和利益。  第二条  一旦发生了非因触犯而发生的攻击或侵略行为,就任何强国来说,缔约国一方为了保卫其领土的权利及在本盟约前言中所提及的特殊利益而卷入战争,则缔约另一方必须立即协助其盟国共同参战以达致盟约中所订之共同和平。  第三条  缔约双方均同意,任何一方在未与对方商定的情况下不得与任何强国单独达成协议以损害在本盟约前言中所提及之宗旨。  第四条  缔约任一方一旦与第三国达成仲裁协议,则此条约不应使此缔约国承担任何义务去与此仲裁条约对之生效的国家宣战。  第五条  此条约所提及的各种情况一旦发生,缔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行之有效的军事援助,援助的条件及方式应由各缔约国的海军及军事当局来安排。各缔约国在此期间均应就关系到双方利益的问题不断进行磋商。  第六条  此条约自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有效期为十年。  如果缔约双方在上述十年有效期满之前十二个月没有宣告废除此条约的意图,那么此条约将继续对缔约各方具有约束力,直至缔约各方宣告废除此条约之日起一年期满为止。又如果此指定的期满之日到来之际,有任一方仍处于交战状态之时,盟约仍继续生效直至达成和平之日为止。  英国外相E.GREY(签名)  日本特命大使TAKAAKIKATO(签名)  以上是最新的经过修改的条文,目前已生效。  上载为日英盟约(一九一一年修正)之全稿。其第二条即所谓攻守同盟之约也。其第四条甚可玩味,所谓“仲裁”之约之功用,即此可见一斑。  一四、圣安庙记  (八月二十日)  白特生夫人为余道旅行所见,其所述圣安庙尤有趣,故记之。  圣安(St.Anne)者,传说为约瑟之妻母,媚利之母,而耶稣之外大母也。庙在加拿大,去匮北(Quebec)约七海里。相传有法国不列田省舟子航海入圣洛伦司河,遭大风--不列田人为罗马旧教。父老相传,以为圣安遗骸实葬其地,故崇事圣安甚虔。--舟人在患难中则相率祷圣安,许风静即于舟登陆处为立庙。已而风果静,遂伐木祠焉。是为庙之始。  相传十七世纪有田夫某患病,时圣安新庙方在建造,某扶病往运石,病霍然愈。自是以后,庙之神效大着。四方之人争知圣安能愈疾也。乃不远千万里而来,庙中香火之盛,为美洲第一。  圣安治病之神效昭然最着者,莫如庙中之“拐杖堆”。拐杖堆者,病人之残废者扶仗而来,一祷而愈,则舍杖而去,庙中积之盈万。白特生夫人示我以此堆之图,芒然如蝟背。又有巨箧一,蔵各项目镜,则患目疾者所遗也。庙中有一室,壁中遍悬还愿之供献,金环,银镫,云石之像,珠翠之花,布壁上皆满。  庙中相传有圣安指骨一节,自法国赍来者,以宝匣贮之。信徒瞻仰膜拜,以口亲匣上玻璃不已。白特生夫人亲见之,言有役人立匣旁,每一人吻匣后,役人辄以巾拭之,然其秽污犹可想也。  庙旁有泉水名圣安泉,二三十年前忽有人谓此水可已病,遂大着。今来庙中者,辄买泉水一瓶归,或以自瘳,或以贻戚友之病。白特生夫人亦携一瓶归,以赠其庖人,庖人盖信罗马旧教者也。  自一九一二年十一月至一九一三年十月,一年之中,来游此地者,凡二十四万零七百卅四人。其中专诚来祷者,凡十万零三千七百余人。  一五、裴厄司十世死矣  (八月二十日)  教皇裴厄司十世(PiusX)今晨死矣。  一六、读《老子》  --记韩非《解老》、《喻老》之章次  (八月廿一日)  《老子》一书,注之最早者,莫如韩非矣。其所引《老子》原文之先后,颇不与今本《道德经》同。不知非着书时,初不循原书次第乎?抑其所据本果为古本,而吾人今日所见乃为后人所颠倒更置者乎?盖未尝无探讨之价值也。故录非所引《老子》次第于是,而以阿拉伯数字示今本章句之次第。其字句亦颇有与今传各本稍有异同,皆可供参考。  甲、《解老篇》  (38)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上德无为,而无不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攘臂而仍之。失道而后失德,失德而后失仁,失仁而后失义,失义而后失礼。礼,薄也。夫礼者,忠信之薄也,而乱之首乎?前识者,道之华也,而愚之首也。大丈夫。处其厚不处其薄。处其实不处其华。去彼取此。  (58)祸兮福之所倚,以成其功也。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人之迷也,其日故以久矣。方而不割,廉而不秽,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59)治人事天莫如啬。夫谓啬,是以蚤服。蚤服,是谓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则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谓长久。深其根,固其柢,长生久视之道也。  (60)治大国者若烹小鲜。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也,其神不伤也。圣人亦不伤民。两不相伤。两不相伤,则德交归焉。  (46)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祸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憯于欲利。  (?)道理之者也。得之以死,得之以生,得之以败,得之以成。  (14)无状之状,无物之象。  (1)道之可道,非常道也。  (50)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民之生,生而动,动皆之死地之十有三。(傅弈校本,下“之”字作“亦”。)〔善摄生者〕陆行不遇兕虎,入军不备甲兵。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错其爪,兵无所害其刃。无死地焉。  (67)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为成事长。慈于战则胜,以守则固。天生。以慈卫之。吾有三宝,持而宝之。  (53)大道。貌施。径大。朝甚除。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而货资有馀者,是之谓盗竽矣。  (54)不拔。不脱。祭祀不绝。修之身其德乃真。修之家其德有馀。修之乡其德乃长。修之邦其德乃丰。修之天下其德乃普。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吾奚以知天下之然也以此。  乙、《喻老篇》  喻老者,设譬以明之。上篇惟詹何一则为喻之体。  (46)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憯于欲得。知足之为足矣。  (54)善建不拔,善抱不脱,子孙以其祭祀世世不辍。  (26)重为轻根,静为躁君。君子终日行不离辎重。轻则失臣,躁则失君。  (36)鱼不可脱于深渊。邦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将欲翕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弱胜强。  (63)天下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之大事必作于细。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  (?)圣人蚤从事焉。  (64)其安易持也,其未兆易谋也。  (52)见小曰明。守柔曰强。  (71)圣人之不病也,以其不病,是以无病也。  (64)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归众人之所过。恃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47)不出于户,可以知天下;不阙于牖,可以知天道。其出弥远者,其智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明。不为而成。  (41)大器晚成,大音希声。  (33)自见之谓明。自胜之谓强。  (27)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知大迷,是谓要妙。  一七、《神灭论》与《神不灭论》  (八月廿四日)  范缜《神灭论》:(缜,范云从兄,齐武帝时,为尚书殿中郎。竟陵王子良开西邸,二范皆预焉。)  形即是神,神即是形。  人体是一,故神不得二。(以上见沈约《难神灭论》)  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也。神之于形,犹利之于刀。未闻刀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哉?(见《资治通鉴》第一百卅六卷)  总百体之质谓之形,总百体之用谓之神。  歘而生者,歘而灭者。渐而生者,渐而灭者。  生者之形骸,变而为死者之骨骼。(以上见沈论)  此论今存者仅如是耳。(不知《齐书》、《梁书》有本传载此论不?)《通鉴》曰:  此论出,朝野喧哗,难之终不能屈。太原王琰着论讥缜曰,“呜呼!范子曾不知其先祖神灵所在!”欲以杜缜后对。缜曰,“呜呼!王子知其先祖神灵所在,而不能杀身以从之!”子良使王融谓之曰,“以卿才美,何患不至中书郎,而故乖剌为此论,甚可惜也。宜急毁之。”缜大笑曰,“使缜卖论取官,已至令仆矣,何但中书郎耶!”  史言“此论出,朝野喧哗”,其辩之者当甚众,惜不能毕读之矣。《沈休文集》有《形神论》、《神不灭论》、《难范缜神灭论》;梁武帝至有《敕答臣下神灭论》一敕,则此文之耸动一时可想。今录此诸文如下:  梁武帝《敕答臣下神灭论》:  ……观三圣设教,皆云不灭。其文浩博,难可具载。此举二事,试以为言。《祭义》云:“惟孝子为能飨亲。”《礼运》云:“三日斋必见所祭。”若谓飨非所飨,祭非所祭,违经背亲,言语可息。神灭之论,朕所未闻。  〔适按〕今《礼运》无“三日斋”之文,惟《祭义》云,“斋三日,乃见其所为斋者。”  沈约《形神论》:  凡人一念之时,七尺不复关所念之地。凡人一念,圣人则无念不尽。圣人无己,七尺本自若空。以若空之七尺,总无不尽之万念,故能与凡夫异也。凡人一念忘彼七尺之时,则目废于视,足废于践。当其忘目忘足,与夫无目无足,亦何异哉?凡人之暂无本实有,无未转瞬,有已随之。……但凡人之暂无其无,其无甚促。圣人之长无其无,其无甚远。凡之与圣,其路本同。一念而暂忘,则是凡品。万念而都忘,则是大圣。……  〔适按〕此论以思念与形体之别为主。凡起一念时,此念可超出形体之外,直可无此七尺之躯矣。此念即神也。  沈约《神不灭论》:  含生之类,识鉴相悬,等级参差,千累万沓。昆虫则不逮飞禽,飞禽则不逮犬马。……人品以上,贤愚殊性,不相窥涉,不相晓解,燕北越南,未足云匹。其愚者则不辨菽麦,悖者则不知爱敬。自斯已上,性识渐弘,班固九品,曾未概其万一。何者?贤之与愚,盖由知与不知也。愚者所知则少,贤者所知则多。而万物交加,群方缅旷,情性晓昧,理趣深玄,由其途,求其理,既有晓昧之异,遂成高下之差。自此相倾,品级弥峻。穷其本原,尽其宗极,互相推仰,应有所穷,其路既穷,无微不尽。……又昆虫夭促,含灵靡二,或朝生夕殒,或不识春秋。自斯而进,修短不一。既有其短,岂得无长?虚用损年,善摄增寿。善而又善,焉得无之?……生既可夭,则寿可无夭。既无矣,则生不可极。神妙形粗,较然有辨,形神之别,斯既然矣。形既可养,神宁独异?养形至可不朽,养神安得有穷?养神不穷,不生不灭,始末相较,岂无其人?  〔适按〕此论盖用论理学家所谓“类推法”(InferencebyAnalogy)也。含生之类,等级千万,自昆虫至人,自蟪蛄至彭祖,自下愚至大圣,既有其短,岂得无长?既有其长,岂得无无极乎?此已为类推之法。盖以下推上,以短推长也。又以形推神:形既可养,神宁独异?形可不灭,神亦可不灭矣。此又一类推法也。类推之法甚不可恃。其所比较之二物,如形之与神,或不同性,易陷入谬误之境也。  沈约:《难范缜神灭论》:  ……刀则唯刃独利,非刃则不名利。故刀是举体之称,利是一处之目。刀之与利,既不同矣,神之与形,岂可妄合耶?  又昔日之刀,今铸为剑,剑利即是刀利。而刀形非剑形,于利之用弗改,而质之形已移。与夫前生为甲,后生为丙,夫人之道或异,往识之神犹传。与夫剑之为刀,刀之为剑,又何异哉?  〔适按〕此先假定轮回之说以为前提也。而轮回之说之确否,尚是疑问。  又一刀之质,分为二刀,形已分矣,而各有其利。今取一半之身,而剖之为两,则饮龁之生即谢,任重之为不分,又何可以刀之与利譬形之与神耶?  〔适按〕此论是也。刀是无机之物,人身是有机之体,本不可并论,亦是“类推法”之谬。吾十一二岁时读《通鉴》,见范缜此譬,以为精辟无伦,遂持无鬼之论,以此为中坚。十七岁为《竞业旬报》作“无鬼语”,亦首揭此则。年来稍读书治科学,始知其论理亦有疵,而不知沈氏在当时已见及此也。  ……若谓刀背亦有利,刀边亦有利,但未锻而铦之耳。利若遍施四方,则利体无处复立。形方形直,并不得施利,利之为用,正存一边毫毛处耳。神之与形,举体若合,又安得同乎?……若以此譬为尽耶,则不尽。若谓本不尽耶,则不可以为譬也。  〔适按〕以上论刀利之譬。  若形即是神,神即是形,二者相资,理无偏谢,则神亡之日,形亦应消。而今有知之神亡,无知之形在,此则神本非形,形本非神,又不可得强令如一也。……  来论又云:“生者之形骸,变为死者之骨骼。”生之形骸既化为骨骼矣,则生之神明,独不随形而化乎?若随形而化,则应与形同体。若形骸即是骨骼,则死之神明不得异生之神明矣。向所谓死,定自未死也。若形骸非骨骼,则生神化为死神。生神化为死神,即是三世,安谓其灭哉?  〔附记〕范缜《神灭论》见《梁书》卷四十八《范缜本传》。  廿三年五月记。  一八、叔永送肇南断句  (八月廿四日)  叔永、杏佛俱有送肇南诗。叔永有“乱世尊先觉,乘时有壮怀”之句。  一九、日德宣战  (八月廿四日)  昨日,日本与德国宣战矣。  二○、欧战之罪魁祸首  (八月廿四日)【道德经】七一卷&知不知上,不知知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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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不知上,不知知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版本1)&
知不知上,不知不知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版本2)
知不知,上;不知知,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版本3)
知不知上,不知知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版本4)
知不知(1),尚矣(2);不知知(3),病(4)也。圣人不病,以其病病(5)。夫唯病病,是以不病。
(1)知不知:有多种解释。一说,知道自己(有所)不知道。一说,知道却自以为不知道。两种解释都说得通。
(2)尚矣:王弼本、河上公本"尚"作"上",无"矣"字。帛书本为"尚矣"。尚通"上",最好的意思。
(3)不知知:不知道却自以为知道。
(4)病:毛病、缺点。
(5)病病:前一个"病"是动词,"以.为病"、"把?
.当作病"的意思。后一个"病",名词,指的是上面说的"不知知"的毛病。病病,即把这种毛病当作病。老子在此指出,圣人是有自知之明的,这种自知使其避免了"不知知"的毛病;而他之能够免除这种毛病,正是他以"不知知"为耻、视"不知知"为病的缘故。相反,有这种毛病的人从来不认为自己不知,反而自以为是。这实际上是圣人与庸人的素质之别。
知道自己还有所不知,这是很高明的。不知道却自以为知道,这就是很糟糕的。有道的圣人没有缺点,因为他把缺点当作缺点。正因为他把缺点当作缺点,所以,他没有缺点。
知道自己有所不知道,最好;不知道却自以为知道,这是毛病。有“道”的圣人没有这种毛病,因为他把“不知知”当成一种毛病。正因为将毛病当成毛病,因此才不犯这种毛病。
明白自己知识不够的人是可贵的,不明白自己缺乏知识的人是有害的。圣人没有这种病态心理,是由于他们时刻担心自己缺乏知识所导致的痛苦,所以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译文3)
  【古文正解】
为无为,自然也;欲不欲,纯朴也;学不学,习一也;知不知,晦深也。淡淡然被褐怀玉,超超然唯乎道德,圣人也。&&
察于细,博于粗,囚于己,困于物,营营而得失,炯炯而傲惑,民之病也。夫唯无知,是以惑也;夫唯无明,是以迷也。夫唯病病,是以圣人不病也。身,心,动,静。&&
&&&【今文正解】
 以无为作为行为,是取法于自然;以无欲作为欲望,是珍贵于淳朴;以无修学作为修学,是修习于混一;以貌似无知识而对待自己的所知,是洞明于大道的精深却谦藏韬晦。情怀淡泊啊好像穿着麻布却怀揣美玉,意志超脱啊唯独抱持大道施行大德,这就是圣人。&
  把察识于具体事物作为能事,把杂知于物理作为广博,为自我所囚禁,为外物所困顿,追求不已却盘桓于得失,思虑不止聪明张扬却不免于迷惑,这就是俗人的病症。正因为俗人无知于大道,因此迷惑;正因为俗人不洞晓恒常,因此迷失。正因为把俗人的病症作为病症,因此圣人不会困顿迷惑。圣人修持大道,贯彻于身体,贯彻于心灵,贯彻于行动,贯彻于静处。&&&
&& 【引语】
这一章是人贵有自知之明的格言。在社会生活中,有一些人自以为是,不懂装懂,刚刚了解了一些事物的皮毛,就以为掌握了宇宙变化与发展的规律;还有些人没有什么知识,而是凭借权力地位,招摇过市,便摆出一副智者的架势,用大话、假话欺人、蒙人。对于这些人,老子大不以为然,并且提出了尖锐的批评。
&&&【评析】
在自知之明的问题上,中国古代哲人们有非常相似的观点。孔子有言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论语·为政》)在老子看来,真正领会“道”之精髓的圣人,不轻易下断语,即使是对已知的事物,也不会妄自臆断,而是把已知当作未知,这是虚心的求学态度。只有这个态度,才能使人不断地探求真理。所以,老子认为,“知不知”,才是最高明的。在古今社会生活中,刚愎自用、自以为是的人并不少见。这些人缺乏自知之明,刚刚学到一点儿知识,就以为了不起,从而目中无人,目空一切,甚至把自己的老师也不放在眼中。这些人肆意贬低别人:抬高自己,以为老子天下第一,这说到底,如果不是道德品质问题,那就是没有自知之明。我们在阅读这一章的内容以后,深深地感到老子的《道德经》真是一部极富智慧的处世之作。
【补充:微观认识论】
知不知,上;不知知,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
上:认识的上乘方法。病:认识上的弊病,即以对事物的表面现象的认识为认识上的弊病。认识上的弊病是产生自身疾病和社会疾病的主要原因。要消除一切疾病,必须首先消除认识上的弊病。病病:以认识上的弊病为弊病。
这一节是说:能够认识到常人认识不到的东西,这是掌握了认识的上乘之法。不知道什么是最需要认识的,是认识上的最大弊病。只有以不识道这一认识上的弊病为弊病,才能消除认识上的弊病。圣人没有弊病,是因为他以不识道这一弊病为弊病,所以没有弊病。
本章是老子的微观认识论。通过自我、真我之辩,说明自我认识是肤浅的,不足以消除自身疾病和社会疾病,只有创造真我,认识内在之道,才能真正认识和改造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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