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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秒后返回技校网首页银发〔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和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银行卡使用安全面临新的挑战。为进一步加强银行卡信息的安全管理,提升支付风险防控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银行卡信息的安全管理
(一)强化支付敏感信息内控管理。各商业银行、支付机构(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网络支付业务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下同)、银行卡清算机构应严格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银发〔2011〕17号),健全支付敏感信息安全内控管理制度,并将有关情况于2016年9月1日前报告人民银行。一是严禁留存非本机构的支付敏感信息(包括银行卡磁道或芯片信息、卡片验证码、卡片有效期、银行卡密码、网络支付交易密码等),确有必要留存的应取得客户本人及账户管理机构的授权。二是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管理责任,严格分离不相容岗位并控制信息操作权限,制定信息操作流程和规范,强化内部监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从业人员非法存储、窃取、泄露、买卖支付敏感信息。三是每年应至少开展两次支付敏感信息安全的内部审计,并形成报告存档备查。发现因系统漏洞造成支付敏感信息泄露或内部人员违规行为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风险扩大,并向人民银行报告;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二)加强支付敏感信息的安全防护。各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应在客户端软件与服务器、服务器与服务器之间进行通道加密和双向认证,对重要信息关键字段进行散列或加密存储,保障信息传输、存储、使用安全。开展网络支付业务时,不得委托或授权无支付业务资质的合作机构采集支付敏感信息,应采用具有信息输入安全防护、即时数据加密功能的安全控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合作机构获取、留存支付敏感信息。
(三)全面应用支付标记化技术。自2016年12月1日起,各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应使用支付标记化技术(
Tokenization),对银行卡卡号、卡片验证码、支付机构支付账户等信息进行脱敏处理,并通过设置支付标记的交易次数、交易金额、有效期、支付渠道等域控属性,从源头控制信息泄露和欺诈交易风险。
(四)强化交易密码保护机制。各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应加强银行卡、网络支付等交易密码的保护管理和客户安全教育,严格限制使用初始交易密码并提示客户及时修改,建立交易密码复杂度系统校验机制,避免交易密码过于简单(如“111111”、“123456”等)或与客户个人信息(如出生日期、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相似度过高。
(五)严格规范收单外包服务。各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应严格落实《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9号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卡收单业务外包管理的通知》(银发〔2015〕199号),承担收单环节支付敏感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一是不得将核心业务系统运营、受理终端密钥管理、特约商户资质审核等工作交由外包服务机构办理。二是指定专人管理终端密钥和相关参数,确保不同的受理终端使用不同的终端主密钥并定期更换。三是通过协议禁止实体和网络特约商户、外包服务机构留存支付敏感信息。四是每年对外包服务机构、实体和网络特约商户至少开展一次有一定独立性的安全评估,并形成报告存档备查,对于未遵守相关协议的,应立即中断合作。
(六)加强支付创新规范管理。对于重要支付技术应用、业务创新,各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应至少于项目上线前30日向人民银行备案,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外部安全评估报告等书面材料。业务开展过程中,应做好风险的动态监测、评估和防控工作。
二、加大银行卡互联网交易风险防控力度
(一)强化客户端软件安全管理。一是各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应从木马病毒防范、信息加密保护、运行环境可信等方面提升客户端软件安全防控能力。客户端软件应能够监测并向后台系统反馈手机支付环境安全状况,作为限制、拒绝交易等风控策略的依据。二是对客户端软件及官方网站设置可信标识或快捷入口,并通过多种渠道告知客户正确的识别及访问方法。三是每年必须至少开展一次外部安全评估,形成报告存档备查,确保技术标准符合性。
(二)加强业务开通身份认证安全管理。自2016年11月1日起,各商业银行基于银行卡与支付机构、商业机构建立关联业务时,应严格采用多因素身份认证方式,直接鉴别客户身份,并取得客户授权。身份鉴别应采取以下组合方式之一:一是采用符合《金融电子认证规范》(JR/T
0118)的数字证书,并组合交易密码等至少一种认证因素。二是采用符合《动态口令密码应用技术规范&(GM/T
0021)的动态令牌设备,并组合交易密码等至少一种认证因素。三是至少组合两种动态认证因素(如动态验证码、基于客户行为的动态挑战应答等),并采用语音、短信、数据(如手机银行、即时通讯、邮件)等至少两种不同通信渠道。
(三)提升支付交易安全强度。一是各商业银行应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2015〕392号),建立健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类管理机制,引导客户使用II类、III类银行账户办理小额网络支付业务,有效防控各类银行账户特别是I类账户的信息泄露风险。二是在支付机构等合作方向商业银行发送支付指令、扣划客户银行卡资金时,各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应严格落实《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43号公布)第十条规定,采取交易验证强度与交易额度相匹配的技术措施,提高交易的安全性。
(四)加强互联网交易风险监控。各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应利用大数据分析、用户行为建模等手段,建立交易风险监控模型和系统,及时预警异常交易,并采取调查核实、风险提示、延迟结算等措施。针对批量或高频登录等异常行为,应利用IP地址、终端设备标识信息、浏览器缓存信息等进行综合识别,及时采取附加验证、拒绝请求等手段。
(五)加大支付风险联动防控力度。各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应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建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涉案账户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86号),按照要求接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加强涉案账户的止付、冻结管理。
三、切实防范磁条卡伪卡欺诈交易风险
(一)使用金融IC卡降低磁条交易风险。一是自2016年9月1日起,各商业银行新发行的基于人民币结算账户的银行卡,应为符合《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JR/T 0025)的金融IC卡,并采用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管理部门认可机构安全评估的芯片。二是各商业银行应从交易渠道、刷卡频次、单笔交易金额、日累计交易金额、交易地区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磁条交易风险控制。对于可疑交易应通过短信、电话、客户端软件等进行交易确认和风险提示。自2017年5月1日起,全面关闭芯片磁条复合卡的磁条交易。三是各商业银行应采取换卡不换号、实时发卡等措施加快存量磁条卡更换为金融IC卡的进度。
(二)加强受理终端安全管理。各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应从受理终端产品选型、验收、现场检查等环节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受理终端的技术标准符合性。银行卡清算机构应会同成员机构采取入网终端签名、唯一性标识等技术措施,加强受理终端入网管理,严禁不符合标准、非法改装的受理终端入网使用。对于存量终端应建立定期检查机制,持续开展终端抽检工作,确保布放的终端与合格样品的一致性,严控改装终端的使用。
(三)加大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力度。银行卡清算机构应会同成员机构建立健全实体和网络特约商户信息电子化管理体系,严格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相关规定,完整、准确记录特约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并对同一特约商户在不同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注册的信息进行关联管理。充分利用影像采集、区域定位等技术,采取多渠道交叉验证等有效手段,健全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和信息更新机制,持续加强特约商户信息真实性管理。
(四)加强违规特约商户黑名单管理。一是各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应建立健全违规实体和网络特约商户黑名单管理制度,明确黑名单纳入与移出条件、惩罚措施等。加强对特约商户的监测、巡检,对于存在支付敏感信息泄露、非法改装终端、参与伪卡欺诈等违规行为的,应纳入黑名单管理,视严重程度从严采取延迟结算、暂停交易、终止合作等惩戒措施,并及时通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清算机构。二是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清算机构应会同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建立健全黑名单信息共享和查询机制,加大联合惩戒力度,禁止拓展已纳入黑名单的特约商户。
(五)落实伪卡欺诈风险责任转移规则。银行卡清算机构应会同成员机构进一步落实银行卡受理过程中的伪卡欺诈风险责任,保护芯片化迁移方的权益。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妥善处理欺诈风险事件,切实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加大督查处罚力度
(一)严格落实国家网络安全和标准符合相关规定。各商业银行、支付机构、银行卡清算机构要严格落实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技术安全有关规定,使用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认可的商用密码产品。一是涉及的客户端软件、受理终端、银行卡、数字证书、动态令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和金融行业相关标准,并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管理部门认可机构的安全评估。二是业务系统建设和运营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相关要求。三是业务系统及备份系统应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相关要求部署在我国境内。
(二)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高度重视、长抓不懈,成立银行卡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将支付业务系统安全生产、受理终端(含网络支付接口)安全、支付敏感信息保护等纳入执法检查,统筹做好指导协调、政策宣传、执法检查、情况通报等工作。
(三)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严查因银行卡受理终端改装、支付交易验证强度低、系统存在安全漏洞及受到网络攻击等造成的支付服务中断、支付敏感信息泄露、资金损失事件,并依照《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相关机构及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对于情节严重的支付机构,还应按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银发〔2016〕106号文印发)规定调低分类评级直至注销《支付业务许可证》。
(四)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和相关规定,制定银行卡风险管理行业自律规范,建立自律检查、违规约束机制,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向人民银行报备后组织实施,督促会员单位加强自律,严格落实各项规定。
对于本通知规定的报告、报备事项,全国性商业银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清算机构应报送人民银行总行,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应报送法人所在地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
请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加强组织落实。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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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澄清与答疑文件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
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注意事项: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对照招标文件的资格后审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的编制、标识、密封、递交,开标、验证等相关规定,认真仔细做好项目备标工作,以避免出现无谓废标的情况。
、特别提醒: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8.1款规定:“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等情况进行审查复核,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没收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且禁止参与我司项目投标(最多三年)的处罚,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项目招标范围修改为:本次招标包括车站公共区(含运营开通后必须投入使用的公共通道)(墙、地、顶、柱)装修深化设计与施工工程;光源及照明灯具、广告灯箱、自助设备(ATM机、广告查询机、图书机、安检设备、空气净化器)等的排管布线;车站公共区卫生间装修工程、站内附属设施(地面疏散标识、垃圾桶、座椅等)采购与安装;栏杆扶手、客服中心等的装修工程;与各系统专业的收口工程。公共区标识系统(不含消防紧急疏散系统标识系统和地面疏散系统标识系统)及车站站外
范围内引导乘客乘坐地铁的引导标识系统采购及安装施工工程;牌体结构深化及版面信息制作、与各系统专业的协调工程。以及地面零星土建装饰工程。
招标文件相应部分一并修改。
、招标文件卷首招标公告保修要求及P54页投标函第4条的保修要求修改为:按国务院[号令及建设部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招标文件相应部分一并修改。
、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附表四商务标评审计分表备注第(五)修改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商务标评审计分以联合体主办方的为准,但不良行为记录扣分以联合体各方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招标文件相应部分一并修改。
、对招标文件P64-65页
投标承诺函
内容进行了修改,详见附件一。
、对招标文件P81-84页
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格式封面及目录
了修改,详见附件二。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目录与格式序号12、13有不一致处,按目录顺序进行相应调整。
、P140专用合同条款11.价格调整中“1)”
1)本合同土建及市政工程单项主要材料(主要材料的界定按湘建价[号文执行),在施工同期《长沙建设造价》与招标控制价审定时所使用的《长沙建设造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房屋修缮工程等的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或市场价格涨降幅度在±3%及以上时,装饰和园林景观及安装工程的主要材料涨降幅度在±5%及以上时,该单项主要材料价格应按规定全部调整;如单项材料虽不是主要材料,但总价占该单位工程所有材料合价的2%(含2%)以上,该单项材料应视为可以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材料调差执行投标报价优惠率并计税金。
招标文件相应部分一并修改。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24.3.3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与招标人公示的不一致的。投标人的编制说明与招标人最终公示的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使用说明不一致的。
修改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总价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暂列金额、暂估价与招标人公示的不一致的。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第一部分:
此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请问商务标和技术标是两个标段分开做还是两个标段只要做一份?
答:本项目两个标段为独立的两个项目,所有文件均需单独分开。
招标文件P10投标文件份数中写明
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及资格后审资料,包封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书包
,而P18 18.1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商务标书纸质版及电子版(第一包)、技术标书纸质版(第二包)和报价标书纸质版及电子版(第三包)分别密封
。两处密封要求内容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招标文件密封要求不一致,请明确?
问题2-3答: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商务标书纸质版及电子版(第一包)、技术标书纸质版(第二包)和报价标书纸质版及电子版(第三包)分别密封。
商务标书及技术标书电子文档光盘及U盘各一份,内容应含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及资格后审资料的全部内容,并包封在投标文件商务标书包中。
报价标书电子文档光盘及U盘各一份,应含报价标书的全部内容,并包封在投标文件报价标书包中。
投标人应递交贰份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后审资料彩色影印件且装订成册(一份提交给评委,要求提供原件的,其原件放在递交评委的资格后审资料中),一份提交给招标方)。资格后审资料不做密封要求。按标段提供资格后审资料。
招标文件P17 16.3其中每分册均需附目录,目录不编页码,是否表明目录页不编制页码,其他正文部分需编制连续页码;报价文件页码多,是否可以不编制连续页码?
投标报价文件编制连接页码工作繁重,是否可不编?
问题4-5答:每分册均需附目录,目录不编页码,但前后册的正文部分需编制连续页码。
招标文件附表二〈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初步审查表〉中第10点资格验证是指提供招标公告要求资料的原件还是复印件,请明示?
答: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验证。
招标文件是否要求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都需要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答:只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资格后审资料是否就按照招标文件P30附表1资格后审资料表中内容提供即可?装订是否有要求?
答:资格后审资料就按照招标文件P30附表1或附表2资格后审资料表中内容提供即可。
投标人应递交贰份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后审资料彩色影印件且装订成册(一份提交给评委,要求提供原件的,其原件放在递交评委的资格后审资料中),一份提交给招标方)。资格后审资料不做密封要求。按标段提供资格后审资料。
根据相关规定二级建造师可承担3000万以下的工程,而本项目两标段建设规模均未超过,建议招标方将一级注册建造师改为二级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改为中级职称?
本项目建设规模未超过二级注册建造师承接规模要求(3000万以下)是否可以将一级注册建造师改为二级,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要求改为中级职称?
问题9-10答: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修改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技术负责人职称修改为中级(含)以上。
招标文件相应部分一并修改。
招标文件P21第二步开启的报价标书及投标报价汇总表在交易中心现场密封是指投标单位要带章现场密封,请明示?
答:报价标书及投标报价汇总表由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监委的监督下密封。
P23第二阶段第3条
汇总商务部分、报价部分及招标人信任度得分
招标人信任度得分无具体得分标准?
答:P23第二阶段第3条修改为汇总商务部分及报价部分的得分,得出投标人最终得分。
联合体主办方与参与方业绩、资质是否能共享使用;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计划工期中说明
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
,该权利是否有上限工期,调整原因是否有具体说明;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中规定
17:00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的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逾时不予受理
,但是其它注意事项中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视同认可。
,请问,以哪个时间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
答:投标人招标答疑截止时间为
在第二章评标办法中本项目参照长住建发[号文《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I
执行,该文件中提到
参建单位工程加分分值按照相应奖项承建单位的20%计取
,本项目为纯粹的装饰装修工程,所以该执行文件在本次招标文件中不合理;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报价标书中是否需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如需提供是否只提供一份单独装订?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中
报价标书电子文档光盘及U盘各一份,应含报价标书的全部内容
与投标须知(二)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
电子文档须为PKS格式和(word或execl)格式两种格式,其中PKS格式电子文档存于光盘,word或execl格式电子文档存于U盘
相冲突,以哪个为准;
答:报价标书电子文档须为PKS格式和(word或execl)格式两种格式,内容均应含报价标书的全部内容,其中PKS格式电子文档存于光盘,word或execl格式电子文档存于U盘。
招标公告附件
第8页:关键岗位人员中拟任项目负责人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高级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附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质证或上岗证书(安全员必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造价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与同一页左侧
资格后审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多出造价师岗位,造价师是否需要录入投标人基本信息库。
答:修改为:关键岗位人员中拟任项目负责人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附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质证或上岗证书(安全员必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这里所明确的造价师即为在报价部分加盖执业专用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本次资格后审时的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如下: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招标文件相应部份一并修改。
标文件中未对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有要求,技术负责人可否用中级职称?本项目招标文件未对《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装修、客运服务标识系统施工招标技术部分文件》的内容作评标资格、评审打分要求,请问招标技术部分文件是否仅作为投标报价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参考文件?
答:技术负责人职称修改为中级(含)以上。
技术标只做合格性评审。
工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20天,能否拟定一个具体开工日期,用作编排网络进度图?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部分图纸不详或未提供,是否投标报价具体以工程量清单?
答:以最终公示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招标方已提供工程量清单,是否需完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招标文件P25投标报价的修正,第4、5条投标报价漏项和数量不足等可以进行调整,不符合公正公平原则?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章 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中要求技术标中必须具备九项内容,并要求需按此顺序。同时,在第六章合同条款中,第二部分,第七小点中,要求施工组织设计中具有九项内容。但这两章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有部分偏差和顺序不一致,请问以那个为准?
答:技术标的编制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中要求的为准。
第7页第八条中标原则:
同一投标人(无论是以独立投标或联合体等形式)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1个标段。
如我公司参加同时参与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关键岗位人员能否只配备一套班组成员;
两个标段投标文件可否只提供一套人员?
问题25-26答:可以,两个标段的关键岗位人员可只配备同一套班组成员。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第11页第(三)条 “获奖项目加分认定”中注明“只对房建类省优质工程和省外奖项加分”,而本工程的建设规模(第一标段投资估算约1500万元,第二标段约1600万元)均已远远超过湖南省优质工程、芙蓉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评定范围(附芙蓉奖及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办法),本工程加分标准严重违反了长住建发[号文关于印发《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评标办法有存在故意操作嫌疑及有明显的定向指向性,有失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的原则。
望贵集团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长住建发[号文文件的相关规定,将湖南省优质工程、芙蓉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列入加分奖项,同时敬请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持公道为感!
附件1:芙蓉奖评选办法
附件2: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办法
答:根据长住建发[号文附表5信誉评审计分表备注(三):“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及面积没有达到相应奖项所要求的规模及面积时,该奖项目不能加分”的规定,按芙蓉奖的评审条件,本项目达不到芙蓉奖的规模,故芙蓉奖不能加分。
同时按长住建发[号文附表5信誉评审计分表备注(三):“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金杯示范工程以芙蓉奖的规模及面积要求为准”的规定,因为芙蓉奖达不到加分,所以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也不能加分。
综上所述,本项目是严格按照长住建发[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P135专用合同条款
中规定该工程创长沙市绿色工地和湖南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是否工程获奖情况可作相应调整,仅限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加分?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质量标准要求中,永久性工程质量等级达到优良、临时性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建设施工合同中质量标准为合格,以哪个为准;
质量目标不一致,请问具体质量目标以哪项为准? 在招标公告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质量标准(质量等级)为: 永久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优良;临时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合格。合同条款中质量标准为:工程质量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且一次性验收合格的标准。
问题29-30答:(1)永久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优良。
(2)临时性工程:必须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中
承包人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上述手续
,是否应同通用合同条款内容;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专用合同条款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增加的费用的违约责任:不适用。
明显不公平;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专用合同条款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为合同价格的10%。
违约处罚过重;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专用合同条款中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增加的费用的违约责任:不适用。
;16.2承包人违约与16.1发包人违约相对比,发包人违约所有条款注明:
无,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违约责任的约定不适用
,有失公平性;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部份:报价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变更估价原则10.4.1.2
材料价格按招标控制价审定时所使用的《长沙建设造价》预算价
是否应改为材料价格按施工期的《长沙建设造价》预算价;
答:按专用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中15页,“11.6人工工资单价按湘建价[号文执行。人工工资单价在施工期间若发生政策性调整,按相应文件的人工工资单价(综合工资单价)进行调差,人工调差计税金不优惠。”而合同专用条款中11.价格调整中为“3)人工工资单价在施工期间若发生政策性调整,按相应文件的人工工资单价(综合工资单价)进行调差。人工调差执行投标报价优惠率并计税金。”。合同条款中的人工调差应改为不优惠。
答:招标文件中的 “人工调差计税金不优惠”修改为“人工调差执行投标报价优惠率并计税金”
要求“竣工验收前站厅、站台地面石材的二次打磨抛光”。而工程量清单描述中无此项内容。
答:已含在清单相应综合单价中。
工程量清单中第7、8、9项清单“屏蔽门前石材楼地面(只计主材费及加工费),屏蔽门前石材楼地面(含地面标志)(只计主材费及加工费),屏蔽门前石材楼地面(只计主材费及加工费)”如何理解?且无绝缘层工程量清单。
答:投标人只计屏蔽门前石材楼地面石材的主材费和加工费,铺贴由屏蔽门厂家施工;绝缘层由屏蔽门厂家施工。
招标范围包括:“公共区标识系统(不含消防紧急疏散系统标识系统和地面疏散系统标识系统)及车站站外
范围内引导乘客乘坐地铁的引导标识系统采购及安装施工工程;牌体结构深化及版面信息制作、与各系统专业的协调工程。”但是工程量清单中无此项内容。另地面疏散系统标识描述不在范围内,但清单中有。
答:公共区标识系统(不含消防紧急疏散系统标识系统和地面疏散系统标识系统)及车站站外
范围内引导乘客乘坐地铁的引导标识系统采购及安装施工工程;牌体结构深化及版面信息制作、与各系统专业的协调工程含在本标段范围内,详见最终公示的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内容含装修、导向标识两个部分,其中装修部分含地面疏散系统标识,导向部分不含地面疏散系统标识。
本工程投标报价是否包含总包管理费和配合费?如包含,请明确取费标准?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情况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费用进行充分考虑,清单中没有列项的费用由投标人在总价中自行考虑综合报价。
第三部分:技术部分
以下均是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装修、客运服务标识系统施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疑问:11.1 P19
承包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详细的备品备件清单、供应厂家名单及厂家资质
因投标时间紧、主辅材料多,如需提供该资料请招标方先给出部分的主材名称,中标后施工方再将所有材料的资料补齐,可否?11.2 P133
投标单位需提供部分标识系统构造设计详图、安装节点详图及相关文字说明
是否需要投标人提供?11.3 
投标方在投标时应制作以下实物样板供评审
,是否需要提供,都提供哪些?11.4 
施工组织设计纲要
是否需要提供。如提供,是单独编制编册还是融入招标文件P42附表三技术标详细评审表和P81技术标包含的九大点内容中,请明示?
答:11.1:可以
:投标人可根据牌体结构招标图纸结合厂家生产能力局部自行深化,或投标人可承诺在中标后提供并经招标人确认。
:投标时需提供的样板和要求请查阅技术文件部分12
样板制作,需要提供的样板及要求请查阅12.1
吊挂式导向牌;12.2
嵌入式标识牌;12.3
贴附式标识牌,实物样板在中标后提供并经招标人确认。
可编制成独立章节融入招标文件技术标书中,此项不计入评审。
招标文件相应部分一并修改。
材料是否有品牌型号要求?如有,请提供指定品牌型号?
答:材料参数和要求请参照通用图及技术招标文件。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装修、客运服务标识系统施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是否要投标单位提供:部分标识系统构造设计详图、安装节点详图及相关文字说明;实物样板供评审,施工组织设计纲要?
以上内容请尽早明确,为感!
答:回复见本澄清文件二、
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中“第三部分:技术部分”问题1答复。
无电气施工图纸,无法算出具体的施工工程量?
答:以最终公示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问题5:2号线西延线一期公共区装修设计招标图中,无安装图纸,请提供;
答:请参照装修通用图。
一:投标承诺函
(六)投标承诺书
(适用于独立法人投标)
(招标人)
为了充分体现公平竞争、诚信投标行为,我单位对参与
标段的投标作出如下承诺:
、严格遵守国家【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所投入的管理、技术人员均为我公司正式在职人员;
、提供的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不参与不正当竞争,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评标专家以及行业监督部门行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不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或转包;
、保证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能够按期到位,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严格按程序办理;
、主动接受行业监督部门、业主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反,接受相应处罚,直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参与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有效、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全部无在建工程项目
如承诺不实,则资格后审不合格,若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为中标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
8、我方承诺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我方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我方承诺没有发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我方承诺没有发生“因相关原因被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项目投标。”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注:投标承诺书另需单独准备两份原件,一份在开标时提交监委验证,另一份附在提交给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资料中。
(六)投标承诺书
(适用于联合体形式投标)
(招标人)
为了充分体现公平竞争、诚信投标行为,我单位对参与
标段的投标作出如下承诺:
、严格遵守国家【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所投入的管理、技术人员均为我公司正式在职人员;
、提供的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不参与不正当竞争,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评标专家以及行业监督部门行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约定签订合同,不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或转包;
、保证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能够按期到位,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严格按程序办理;
、主动接受行业监督部门、业主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反,接受相应处罚,直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参与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真实有效、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全部无在建工程项目。如承诺不实,则资格后审不合格,若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为中标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
、我方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我方承诺没有发生“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我方承诺没有发生“因相关原因被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项目投标。”
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联合体参与方(盖章):
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联合体参与方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注:投标承诺书另需单独准备两份原件,一份在开标时提交监委验证,另一份附在提交给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资料中。
附件二: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格式封面及目录
正本(或副本)
长沙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一期工程车站公共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
投标文件内容:
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盖联合体各方公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签字)
一、投标报价汇总表(造价工程师盖执业专用章);
二、具体报价文件参考如下:
投标报价书
(1)投标报价
(2)编制说明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5)单位工程费投标报价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施工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施工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材料暂估价表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13)人工、主要材料、机械汇总表
(14)不可竞争费(含安全文明费)
注:1、报价标书应包含投标总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主要材料单价等全套预算资料;具体内容、格式及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格式和招标人最终公示的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使用说明。
一、投标报价汇总表
(适用于独立法人投标)
投标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
分部分项工程费
(大写):
(小写):
措施项目费
(大写):
(小写):
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大写):
(小写):
其他项目费(不含暂列金额)
(大写):
(小写):
(大写):
(小写):
(大写):
(小写):
(大写):
(小写):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小写):
注:1、未加盖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专用章的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投标预算但未附投标人与造价工程师所在造价咨询单位的委托协议书及被委托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其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本表后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影印件(姓名须与投标文件中的印鉴一致)。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册造价工程师:(盖注册造价师执业专用章)
一、投标报价汇总表
(适用于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联合体参与方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
分部分项工程费
(大写):
(小写):
措施项目费
(大写):
(小写):
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
(大写):
(小写):
其他项目费(不含暂列金额)
(大写):
(小写):
(大写):
(小写):
(大写):
(小写):
(大写):
(小写):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小写):
注:1、未加盖联合体主办方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专用章的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投标预算但未附联合体主办方与造价工程师所在造价咨询单位的委托协议书及被委托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其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附联合体主办方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影印件(姓名须与投标文件中的印鉴一致)。
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联合体参与方:(盖章)
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
联合体参与方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册造价工程师:(盖联合体主办方注册造价师执业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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